1991年7月20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学习“吉化”活动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唯一号: 292732020230000155
事件名称: 1991年7月20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学习“吉化”活动的决定》
文件路径: 2927/01/object/PDF/2927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002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1年7月20日
发生地点: 金塔县

事件描述

1991年7月20日金塔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学习“吉化”活动的决定》,要求学习推广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的经验,以推动我县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开展。

知识出处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中共金塔县大事记(1991—2003)》

本书记录了中共金塔县1991年至2003年13年间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作出的重要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机构的设置,重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党的政权建设、统一战线、群众团体工作,经济建设及教育、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中央和省地领导人在金塔视察活动的情况以及重要外事交往活动等。

阅读

相关地名

金塔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