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凤仪,字虞来,号抑庵,清代拔贡。生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祖籍湖北江陵县。毛凤仪年轻时勤奋好学,广泛涉猎各种书籍,对报国济民有着强烈的愿望。他曾担任扬州太守熊官的协理,协助处理政务,取得了显著的政绩。之后,他参与了运河决堤修复工程。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毛凤仪立志从军征战,在战场上展现出军功,被授予汉中宁羌州州同职务。他还曾监督临洮府和酒泉郡等地的治理工作。在担任肃州通判期间,毛凤仪积极开发金塔县王子庄地区,改善农牧业生产。他投入国库的资金开挖水渠,引水灌溉荒地,使数百年来的沙漠变为繁华的田园地带。他还修建文庙、兴办教育,提出减免人丁差役和赋税的建议。毛凤仪具有经济才能,并善于写诗词,他著有《塞上吟》一书,表达了他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之情。雍正七年(1729年),毛凤仪逝世于肃州,享年75岁。人民对他的功绩表示感激,给予他的后代土地和豁免差役和赋税的特权,并在金塔县修建毛凤仪祠堂,每年春祈秋报,祭祀他的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