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彭监修营尔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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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名人足迹》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945
颗粒名称: 李彭监修营尔堡
分类号: K820.842
页数: 1
页码: 1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李彭是陕西绥德县人,清同治六年任毛目县丞,修建了营尔堡并救济灾民储存粮食。老百姓对其非常感激,苦苦挽留,民国时期还资助其嫡孙来鼎新旅行。
关键词: 名人足迹 清朝时期 李彭

内容

李彭,字乔年,陕西绥德县人。清穆宗同治六年(1867年)任毛目县丞,在任期间勤政爱民,恩惠遍及老百姓,其最大功绩当属修建了营尔堡。
  营尔堡,清初为屯军营驻地,时称“营尔街”。同治五年(1866年),因回族侵扰,建筑全部被焚毁,没有典章和文物可以考证,仅保留下土地祠三楹。县府官员暂时借当地义塾居住办公。同治六年(1867年)李彭到任后,决心修建官邸。当年开工,到清同治八年(1869年)历时三年,营尔城全工告竣,后改为鼎新城。城的规模为周围三里三,墙高2丈,基宽3丈,顶宽1丈,开东、南两座门,都有瓮城。民国二年(1913年)析置毛目县,为县政府治所,今为鼎新镇政府驻地。
  李彭在任期间,看到当地老百姓因回匪经常侵扰,田地荒芜,饥寒交迫。李彭将自己历年所得的俸禄小麦二百余石,拿出来救济灾民。为了储存粮食以应灾荒,清同治十年(1871年),李彭在县府西边建修廒神庙三间,库房十余间。李彭卸任的时候,老百姓攀辕扶轼,依依不舍,苦苦挽留,其在毛目又居住了一年多。当李彭离开毛目时,全县老百姓啼泣哭送数十里。民国十二年(1923年)前后,李彭的嫡孙来鼎新旅行,鼎新老百姓慷慨资助,以报答其祖父为毛目人民所做的功绩。

知识出处

名人足迹

《名人足迹》

本书分为远古时期、战国后期至秦代、秦汉时期、魏晋十六国时期、隋唐时期、宋西夏元时期、明清时期、民国时期、近现代八个部分,记载这些有价值历史人物的先进事迹以及他们对金塔所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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