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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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之最》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857
颗粒名称: 军事
分类号: E289.42
页数: 7
页码: 193-19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汉匈战争的历史背景和战略发展,重点介绍了汉朝对匈奴的战略,以及河西地区建立的军事防御体系,其中肩水塞防御体系被认为是中国保存最完好的古代军事防御体系之一。此外,还介绍了金塔县民国时期的警政组织、征兵制和民兵组织的发展。最后提及了金塔县公安局第一批授警衔的警察,该授衔制是根据学历和工作经历进行授衔的。
关键词: 金塔县 地方史 军事

内容

最辉煌的汉匈战争
  匈奴曾是北方一个强大的游牧民族。战国时,匈奴骑兵经常深入中原袭扰,秦、赵、燕与匈奴为邻,时常与匈奴发生战争。秦、赵、燕等国一般都采取守势,在北边修筑长城并派兵戍守。秦吞并六国后,秦始皇在修筑长城加强防卫的同时,还派大将蒙恬率军征伐匈奴,并采取迁民垦田、开拓边疆等措施,有力地遏止了匈奴的抢掠。秦汉之际,匈奴已经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奴隶制军事政权。西汉文帝时(约公元前174年),闯入河西的匈奴打败了大月氏,大部分大月氏人西迁,整个河西全被匈奴人占据。
  匈奴贵族占领河西以后,不断向中原发动侵扰性战争,破坏了两地人民的友好交往,割断了西域同内地的交通,威胁着西汉王朝的安全。汉初,由于战争的破坏,经济亟待恢复,政权尚未巩固,无力对匈奴作战,因而从汉高祖以后七八十年间,汉朝对匈奴采取了和亲政策。但是和亲政策并不能阻止匈奴贵族的掠夺,匈奴骑兵仍不断侵扰中原。
  汉武帝即位后,派大将军卫青兵出云中(今内蒙古托克托旗),拉开了汉匈战争的序幕。卫青首战告捷,收复了河套以南地区,然后在那里设置了朔方、五原二部,从而解除了匈奴对西汉王朝的直接威胁。匈奴贵族虽然惨遭失败,但仍然凭借河西要地控制西域。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春,骠骑将军霍去病率骑兵一万人,由陇西出发,攻过焉支山(山名,今山丹县东南),进击匈奴境内1000多里,俘获浑邪王的儿子及相、都尉等众,并缴获休屠王的祭天金人(佛像),匈奴伤亡近万人。同年夏,汉武帝又遣霍去病率数万骑,出北地(郡治马岭),挺进2000里,西过居延海,然后迂回向南,沿黑河通道、过会水县(今金塔县)直逼祁连山下,歼灭匈奴3万多人。同年秋,浑邪王杀休屠王,率众4万人降汉。此战给河西匈奴以毁灭性的打击。从此,整个河西地区正式纳入西汉版图,打开了汉通西域的道路。
  中国目前保存最完好的古代军事防御体系之一
  汉王朝控制河西后,汉武帝为保障边郡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西北边郡设烽燧,置亭障,屯戍卒,修武备,构筑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军事防御体系。其中位于金塔县境内的肩水塞防御体系,是迄今为止全国范围内保存最为完整的汉代防御体系之一。
  汉长城是一个工程浩大、组织严密、细致有效的军事防御体系,这个体系是以垣墙为主体,包括城障、关隘、墩台、烽燧和粮禾武库等军事设施,具有战斗、指挥、观察、通讯、隐藏等综合功能,并配置有长期驻军守备的一种具有纵深防御能力的边防体系。这个军事防御工程是以因地制宜、据险置塞为原则而构筑的。
  肩水塞属于居延汉塞的一部分,分布在甘肃省金塔县东北60千米的黑河两岸。在这一区域的黑河两岸,分布着两条平行的汉代壕堑,北端相交于肩水金关:河东壕堑大致完整地延伸至鼎新镇西南的沙枣墩水库,长约60千米;河西壕堑断续延伸至航天镇国光村附近,长约45千米;在两塞间,还有一道壕堑。
  根据居延汉简的研究成果,肩水塞是居延汉塞七处候官要塞中距张掖郡最近的一处重要塞防,属张掖郡的肩水都尉管辖,沿黑河两岸绵延60千米,是居延地区整体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水塞作为进出河西腹地、北通居延都尉府的必经之路,北端设肩水金关以通北地,是抵挡匈奴南侵、保障河西走廊畅通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肩水塞辖区内的黑河两岸由于水源充足,土地适于农耕,成为居延地区的一处屯戍重地(另一处为黑河下游三角洲地区),以供戍边军需,故肩水塞以堑壕或塞墙将黑河两岸的屯戍区围于塞内,用以保障屯戍区农业生产的安全。肩水塞不单承担军事防御职能,更重要的是它的屯田职能。肩水塞的防御系统由塞防系统、邮驿系统、军需屯田系统和水源保障系统四部分组成。
  塞防系统 主要指承担军事防御功能的设施,进一步细分为防御设施、管理驻防设施和候望设施三部分,构成了左辅右弼、互为掎角的军事防御体系。防御设施主要包括关城(即肩水金关)、壕堑、塞墙及天田,管理驻防设施主要包括东大湾城、地湾城、将军营盘城等,候望设施即烽燧,按其职能,有属于军事候望系统的烽燧,属于邮驿系统的邮亭、都亭,属于屯田系统的农亭,属于治安系统的乡亭、市亭,属于警卫系统的城亭、门亭等。在肩水塞内有烽隧40多座,在烽燧与塞的布局上,由于肩水塞辖区黑河两岸的地形较狭窄,东部塞烽燧均沿戈壁沙梁延伸,烽燧随地形设置,间距在1.5~2.3公里(约合汉里3.6~5.5里);西部塞沿黑河延伸,地形较复杂,烽燧间距在0.75~1.5公里(约合汉里1.8~3.6里)。这些烽燧大都是沿长城线分布的,一般在城墙附近。
  邮驿系统 这一系统是将军事防御体系中的邮驿设施单独提取出来,类似于今天的道路交通系统,又可进一步细分为驿置和驿道两类。
  军需屯田系统 这一系统是肩水塞有别于一般汉塞的重要内容,农田、用于灌溉的井渠、护渠的亭燧、用于储藏粮食的粮仓遗址以及相关民事管理设施等均可包含在这一系统内。
  水源保障系统 即黑河水系,是居延汉塞赖以存在的生命线,黑河的水源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居延汉塞塞防系统、邮驿系统和屯田系统的存亡。
  肩水塞西邻黑河和金塔北山,东依合黎山,长城纵贯,一关雄踞,形成“关隘相连,烽火相望”,层层布防、步步设险、能攻易守的完善的长城防御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塞墙是最基本的防线,是“物防”,而烽燧则是“人防”的基础,关城是最为集中的防御据点,是军事“焦点”,城障是长城防线的坚强后盾。严密的布局结构使得这个体系牢不可摧,在抵御外来侵略、保卫边疆安宁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由于肩水塞一带气候干燥,人为破坏较少,遗存有大量遗迹,其中塞墙19段、约33千米,壕堑1段、约2300米,关堡1座、障城4座、烽燧44座。
  肩水塞巧妙依托和利用黑河、北山、戈壁的自然环境进行选址和布局,遗址规模巨大,遗存类型丰富,保存状况良好,以汉简为代表的出土文物数量众多,是研究我国汉代河西走廊地区的军事防御制度、屯戍组织和社会生活的重要实物资料;肩水塞的各类城、障、坞、关、烽燧等建筑类型众多,且大多采用夯土、土坯等当地材料筑成,是汉代河西走廊地区防御建筑和生土建筑的典型代表,具有重要的建筑史研究价值;肩水塞所处的居延一带,自古以来气候干旱,生态脆弱,汉代及后世的大规模屯戍活动对黑河两岸地区的自然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致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研究居延塞的历史格局和屯戍活动对研究该地区汉代以来的生态环境变迁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肩水塞遗址是中国汉代文明的历史见证,是中华民族古代文化的重要代表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
  金塔县民国时期最早的警政组织
  警政所的主要职责是捉拿土匪一类的坏人,防御犯罪分子捣乱,保卫社会治安。清宣统三年(1911年),金塔绿营裁撤,民国二年(1913年)始设警备队,以维护地方治安。警察的一切事务由县知事兼办,设警长1人,警察若干人。县署设快班,负责缉拿、追捕罪犯,并设监狱,负责看守罪犯。民国六年(1917年)因事情多而复杂,专设警察办理,改名警察所。民国十七年(1928年),警察所改为公安局,改警佐为局长,警生为局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公安局裁撤。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金塔、鼎新两县成立警察局,分别设局长、巡官、户籍、雇员、警长各1人,局下设警察队。1949年9月,金塔、鼎新解放后,警察局、警察队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整编。1949年10月,金塔县、鼎新县分别成立公安局。1956年3月,金塔县、鼎新县公安局合并为金塔县公安局。1958年12月,金塔县和酒泉县合并为酒泉市,设酒泉市公安局金塔派出所。1962年1月,金塔县公安局恢复建置。1964年1月,金塔县公安局鼎新公安分局成立。1968年4月,金塔县公安局由金塔县革命委员会保卫部取代。1974年,金塔县公安局恢复。
  金塔县最早的征兵制
  民国十四年(1925年),金塔、鼎新开始征丁,采用募兵制。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国民政府颁布了紧急征兵令,通令全国实行征兵制,废除历代以来的募兵制。金塔、鼎新开始征兵。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奉令缓征3年。民国三十年(1941年),国民政府颁布了兵役法,规定“凡男子年满19岁起至36岁止,共17个年次,都征集入营当兵”。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国民政府监察院院长于右任巡视河西,目睹安西、敦煌、玉门各县人口稀少,民生凋敝,提请中央批准将安西、敦煌、玉门及鼎新县应征兵额折交马匹,规定1马抵2丁。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金塔征兵192名,鼎新征马72匹,并奉令征集知识青年从军,金塔从军21名,鼎新从军19名。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金塔征兵168名,超征48名,鼎新征马24匹。1947年后,征兵名额大幅度增加,规定17个年次范围内的人都要当兵,征集方法很多,如抽签、以马代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国家实行自愿兵役制。为保家卫国,广大青年争先恐后报名参军,父母送子,妻子送夫,兄弟争相参军者较为普遍。1951年至1954年,金塔、鼎新共有474名青年志愿加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1955年7月,国家颁布了第一部兵役法,全国实行义务兵役制。1984年5月,国家又颁布了第二部兵役法,全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法颁布后,在全县人民群众中开展了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大家明白保卫祖国是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职责。
  金塔县召开的第一次武装会议
  金塔县人民武装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设于金塔县行政区域的常设机构,是中共金塔县委的军事部门和金塔县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受上级军事机关和中共金塔县委、金塔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主要任务是: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完成历年兵员征集任务;协助地方民政部门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军人剿匪肃特、平叛平暴、安定社会秩序;发挥军队与地方之间的桥梁作用,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不断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发动和带领民兵参加地方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1949年10月16日,中共金塔县委召开第一次武装会议,充实和壮大了地方武装力量。金塔县自卫队原有80人,新增130人,扩至210人。警卫队原有40人,新增20人,扩至60人。
  1962年1月,中国共产党金塔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成立。根据中国人民解放《政治工作条例》规定,金塔县人民武装部和金塔县驻军、各乡(镇)人民武装部均成立中国共产党基层支部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在部队的各级委员会通常由本级部队的首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对部队各项工作实施全面领导。重大问题由中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首长分工负责贯彻执行。为了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根据中共中央决定,县委书记兼任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或书记)。1963年11月,中共金塔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设第一任书记,由中共金塔县委书记兼任。
  金塔县第一次民兵干部会议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中国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军,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中国民兵产生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我党领导的“三结合”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兵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和支前,抵抗侵略,保卫祖国。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建立国家动员基础……”195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
  1966年2月25日至3月1日,金塔县召开第一次民兵干部会议,参会的有各公社民兵团政委、正副团长,各大队民兵营(连)教导员,和“五好”民兵共232人。县武装部部长戴长河传达了西北地区第一次民兵工作会议精神,县委书记杨兴盛、副书记刘孟晋、县武装部政委李茂功分别作了讲话。会议汇报交流了民兵工作“三落实”的经验,明确了民兵工作“劳武结合,以劳为主”的方针,表彰奖励了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金塔县第一批授警衔的警察
  警察授衔,就是人民警察加入警籍以后,根据学历和工作经历授衔的,没有年龄规定。大专和本科一般授予三级警司或者一级警员。研究生学历授二级警司,博士授一级警司。入警前是大专或本科学历,如果有两年或三年工作经验,授二级警司。警司警衔三年晋升一次,警督警衔四年晋升一次。
  1992年9月1日,中国人民警察推行授衔制。金塔县公安局60名人民警察被授衔。其中,由公安部授予一级警督警衔6人,二级警督警衔7人,三级警督警衔5人;由甘肃省公安厅授予一级警司警衔15人,二级警司警衔17人,三级警司警衔6人,一级警员警衔1人,二级警员警衔3人。2008年,金塔县公安局有授予警衔的警察86人。其中,一级警督警衔10人,二级警督警衔21人,三级警督警衔14人;有一级警司警衔25人,二级警司警衔7人,三级警司警衔9人。

知识出处

金塔之最

《金塔之最》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政治、经济、社会事业、人物、综合五个篇目,记述了金塔县在建制历史演变过程中,位居各项事业的首次发生的事件和堪称第一的事件,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金塔境内的世界之最、亚洲之最、中国之最、甘肃之最、金塔之最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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