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首次发放居民身份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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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之最》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855
颗粒名称: 金塔县首次发放居民身份证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2
页码: 189-1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在1985年至2010年期间的居民身份证制度实施情况和身份证发证情况。金塔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为年满16周岁的居民制发身份证,并进行了多次换证和补证工作。2004年起,金塔县开始发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截至2010年底,金塔县居民实有持证人数为113452人。
关键词: 金塔县 居民身份证

内容

198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共二十条。规定:为了证明身份,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对居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实行身份证制度。除服现役的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罪犯以及劳动教养、被羁押的人外,均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的主要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编码、发证机关,并印有本人相片,有效期为10年、20年和长期三种,年满16周岁至25周岁,发给有效期10年的证件;26周岁至45周岁,发给有效期限20年的证件;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号码有15位数字(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升为18位数字),从左至右前两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3至4位表示地区(市、州、盟),5至6位表示所在的县(旗、县及市),7至12位则是持证人的出生年月日,均以两位数字表示,最后三位是持证人所在派出所由市(地区)级公安机关分配的顺序号,最后一位是持证人的性别,奇数为男性,偶数为女性。
  1986年,金塔县根据省、市公安机关安排开始了身份证的发证工作。金塔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公安局主管治安户政工作的领导负责,各乡镇抽调人员协助派出所开展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以各级公安部门为主。分建立机构,宣传发动,核对户口,填写《常表》,组织照相,编号编码,打填底卡,验收表卡,制证,发证,总结等21个步骤进行。
  1990年,金塔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为年满16周岁的居民制发身份证3992人证。居民身份证由甘肃省公安厅印制。是年,全县累计发证92252人,存入卡片6595人,卡存数88421人。1991年申领、换领、补办身份证5316人,注销口卡610人卡,新人副卡539人卡,对85184人卡进行清理,查整差错129件。1992年,制发居民身份证2420人证。1993年,办理新证520人。其中补证399人,换证113人,注销口卡2946人卡,查询495人次。1994年,完成发证、换证、补证2972人,注销口卡1891人卡,接待查询405人次。1995—2000年,制发身份证36757人证。
  2001—2002年,制发临时身份证1204人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变更为3个月。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4—2006年,金塔县发放居民身份证3.55万人证。2007年,金塔县公安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63264人证。当年,全县实有持证人数103508人。2008年,换发二代居民身份证36063人证。2009年,办理居民身份证5569人证,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1184人证。
  2010年,办理居民身份证8747人证,申领432人证,其中,年满16周岁97人,其他335人;换领8315人证,其中,证件有效期满1人证,户口迁移变动1559人证,丢失损坏540人证,变更登记内容284人证,其他5931人证;销毁4787人证,其中,死亡745人,其他4042人。2010年底,金塔县居民实有持证人数为113452人。

知识出处

金塔之最

《金塔之最》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政治、经济、社会事业、人物、综合五个篇目,记述了金塔县在建制历史演变过程中,位居各项事业的首次发生的事件和堪称第一的事件,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金塔境内的世界之最、亚洲之最、中国之最、甘肃之最、金塔之最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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