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塔之最》 图书 |
唯一号: | 292720020230001734 |
颗粒名称: | 金塔县最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乡村 |
分类号: | F321.1 |
页数: | 3 |
页码: | 65-6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情况。该县在1982年开始试点,至1983年全县654个生产队全部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主要做法是在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将全部耕地分等定级,合理搭配,按人、劳结合的办法固定承包到户,分散经营。同时,对生产队的种子、肥料等生产费用和耕畜、农具及其他生产资料进行了折价处理,生产经营活动分户进行。公购粮和集体提留按承包耕地分担。 |
关键词: | 金塔县 家庭联产 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