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最早推行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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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之最》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733
颗粒名称: 金塔县最早推行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分类号: F321.1
页数: 2
页码: 64-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在1978-1983年间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在此期间,金塔县积极贯彻中央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恢复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全县654个生产队全部落实了生产责任制,其中大部分实行了大包干责任制。这一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关键词: 金塔县 农业生产 责任制

内容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开始对农村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从1979年起,恢复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
  1980年11月,中共金塔县委抽调111名干部,与甘肃省、酒泉地区下来的干部一起组成工作组,深入全县农村,传达和学习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帮助社队培训干部,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至1981年1月,全县654个生产队全部落实了生产责任制,其中有325个生产队实行大田作业联产到组、到劳责任制,317个生产队实行了林、牧、副、工和棉花、玉米专业承包、小麦小段包工定额计酬责任制,其他的生产队实行了全部农活小段包工定额计酬责任制。社、队干部实行工作岗位责任制,把增产多少作为村干部的考核条件,奖优罚劣,调动了广大干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发展。
  1982年10月23日,中共金塔县委、县政府召开农业生产责任制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经验。县委书记李宝峰在会上讲话,作了全面推行大包干责任制的总结和部署,要求各公社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强干部培训,解决好干部不懂、不会、不通的问题,并下发了《关于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手脚,积极引导群众向“统一经营、专业承包、大田到户、分片包干”责任制发展。针对全县的特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正确处理统和包的关系,注意保护集体经济,不搞一头热;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增产增收为目的,是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经验。至1983年1月,全县有650个生产队实行了大包干责任制,实行大包干的队占了生产队总数的99.4%,在推行大包干责任制的过程中,各生产队都成立了评估领导小组,将全部耕地进行丈量、评定等级,划分若干个作业小区,按人、劳(劳力)结合的办法承包到户,零星荒地随承包地搭配到户。土地承包后,生产队的各类牲畜、农机具、种子、肥料、树木及其他生产资料,经社员会民主讨论,统一折价,随承包地面积分配到户,造册登记,不能随户承包的机械、骆驼等,竞价出售,生产大队与承包户签订了承包合同,生产经营活动以户进行。农业税、征购粮和集体提留等按承包地面积负担。全县承包到户的耕地24.35万亩,其中承包地21.39万亩,机动地2.72万亩,饲料地2354亩。

知识出处

金塔之最

《金塔之最》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政治、经济、社会事业、人物、综合五个篇目,记述了金塔县在建制历史演变过程中,位居各项事业的首次发生的事件和堪称第一的事件,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金塔境内的世界之最、亚洲之最、中国之最、甘肃之最、金塔之最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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