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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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之最》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709
颗粒名称: 农业
分类号: F327.42
页数: 35
页码: 39-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农业经济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中国最早的小麦种植地之一、甘肃省第一产棉大县、河西最大的商品粮基地之一、汉朝最大的屯田、金塔县最早的农牧业生产活动、清代金塔最早的屯田等。
关键词: 金塔县 农业经济

内容

中国最早的小麦种植地之一
  小麦是世界上总产量第二的粮食作物,也是人类的主食之一,磨成面粉后可制作面包、馒头、饼干、蛋糕、面条、油条、油饼、火烧、烧饼、煎饼、水饺、煎饺、包子、馄饨、蛋卷、方便面、年糕、意式面食、古斯米等食物;发酵后可制成啤酒、酒精、伏特加或生质燃料。小麦富含淀粉、蛋白质、脂肪、矿物质、钙、铁、硫胺素、核黄素、烟酸及维生素A等。
  小麦起源于亚洲西部。西亚和西南亚一带至今还广泛分布有野生一粒小麦、野生二粒小麦及普通小麦粗山羊草。从小亚细亚到伊朗的中东地区,特别是伊朗西南部、伊拉克西北部和土耳其东南部地区,是栽培一粒小麦和提莫菲维小麦最早被驯化之地。以色列西北部、叙利亚西南部和黎巴嫩东南部是野生二粒小麦的分布中心和栽培二粒小麦的起源地。普通小麦的出现晚于一粒小麦和二粒小麦,一般认为约在8000年前,起源于里海的西南部。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种植小麦的国家之一。大约4000年前,小麦最先进入中国的西北地区。
  2011年,兰州大学在金塔县缸缸洼遗址采集的样本中发现有碳化的粟粒,测定的结果为距今4100年左右,这也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小麦颗粒之一,这说明在当时该地区已经有了较为发达的原始种植业,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是粟和黍。同时,在金塔县缸缸洼遗址和火石梁遗址出土的石器中,大多都是农业生产工具,如锄、刀、斧、镰、锤和磨盘等,还有磨制较精细的镰刀(单孔、双孔均有),说明当时的农业生产工具已有较大进步。再从肩水金关出土的铁制农具和大麦、小麦、青稞、糜子、谷子、麻籽等农作物种子以及东沙窝一带遗存的大片田畦痕迹看,至汉代,金塔县境内的农业已很发达,种植的农作物品种也很多了。
  甘肃省第一产棉大县
  棉花是金塔县主要经济作物之一,金塔棉花的特点是:色泽白,含糖少,纤维长,细度和整齐度较好,在国内市场享有盛誉。这一切,除来自肥沃的土壤、适宜的气候、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技术外,还有一段值得思忆的植棉历史。
  金塔种植棉花始于明朝初期,朱元璋发布全国植棉令之后,当地军民开始种植棉花。十八世纪,鸦片传入,放弃植棉,改种罂粟。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编《肃州新志·物产》又有如下记载:“草棉从前甘肃无棉花,人亦不知种法,布皆来自中土,衣甚艰难。同治十年(1871年),爵督相左帅剿回,见贫民多赤体,发给寒衣数十万;颁《种棉十要》,购棉种数十万斤,饬地方官教民拔除罂粟,改种草棉,数年间,衣被寒顾。肃地土性不宜,惟金塔所属,自同治十二年(1873年)以来,种棉者十有二三,卒岁有赖,不苦号寒,复以有余售之他境,获利过罂粟数倍,饱暖乐利,皆我公之德也。”
  同治四年至十二年(1865—1873年),回民蓝吉祯、马文禄占撂酒泉城,清王朝调兵围剿。酒泉、金塔等县人民连年遭受战乱、灾荒之苦。同治十年(1871年),左宗棠进军酒泉,禁种鸦片,倡导植棉,短暂数年,金塔棉花、土布就能“售之他境”。民国时期(1912—1949年),金塔土布除境内自销外,又成了酒泉和玉门市场上的“抢手货”。普通人家的衣帽鞋袜,多用金塔土布制作,特别是1949年前的几年,物价飞涨,货币贬值,金圆券到手后做壁纸或扇子用。棉花、土布和小麦成了市场交易中的必需媒介。在战乱、灾荒和饥饿交加的困境中,金塔人民靠勤劳、智慧和坚强的意志,为自己谱写了棉花种植及其加工发展的光荣历史。清朝末年,全县有40%~60%的农户每年总要种几亩棉花。民国时期,棉花面积一般在1~1.5万亩之间,单产6~7公斤。1949年为1.55万亩,单产9公斤,总产14万公斤。1956年扩至4.01万亩,单产16公斤,总产64.16万公斤,与1949年相比,面积、单产、总产分别增长158%、77.7%和358%。1960年学习新疆和河北的“大片”植棉经验,棉花播种按“方”“片”规划,当年播种11万亩,占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4.6%,脱离了实际,单产仅有7公斤。造成“人缺口粮、畜缺草料”的状况,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61年播种1.53万亩,单产降至4公斤。1962年播种1.72万亩,单产再度降至2公斤。经过有关政策的调整,1963年播种1.14万亩,单产回升到12.7公斤。1964—1969年,棉花面积稳定在1.22~1.45万亩,单产在18~37.5公斤。1970—1980年,棉花播种面积在2万亩,单产为20~40公斤。1981年,金塔县种植棉花2.02万亩,亩产皮棉40公斤,总产皮棉80.8万公斤。
  1982年开始,金塔县农业部门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开始地膜棉花栽培试验,并示范推广棉花套种等立体种植技术,在县辖区内11个公社设示范点21处,种植地膜棉花240亩,亩产皮棉58.4公斤。1983年后,金塔县大面积推广地膜棉花种植。1989年,金塔县推广种植“新陆早1号”品种,亩产皮棉47公斤。1991年,金塔县试验、示范种植“新陆早6号”品种获得成功。1992年,金塔县普及地膜棉花2.72万亩,亩产皮棉133.2公斤。1993年,金塔县3.47万亩棉花种植实现全膜化。1998年,金塔县种植棉花9.39万亩。2000年,金塔县种植棉花14.06万亩。2001年,金塔县种植棉花18.69万亩。
  2004年,金塔县引进适宜套种的杂交棉标杂A1,丰产早熟的JD-3;开发出JD-4等新品种,种植棉花20.74万亩,亩产皮棉143.2公斤,年产皮棉60万担,收入4.5亿元,占种植业总收入的75%。同年,金塔县成为“甘肃省第一产棉大县”,名列“全国百强产棉县”第54位。
  河西最大的商品粮基地之一
  金塔县光热水土资源充足,土地平坦肥沃,渠、路、林、田配套。有耕地41.8万亩,盛产小麦、玉米、豆类等16种粮食作物。1982年,金塔县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
  1990年,金塔县粮食播种面积24.52万亩,总产量10.53万吨;1992年,金塔县实现粮食亩产过千斤,农民收入过千元的“双千”目标;1995年,金塔县粮食播种面积17.61万亩,总产量10.31万吨;2000年,金塔县粮食播种面积8.37万亩,总产量6.35万吨;2008年,金塔县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3个,全县科技成果转化率65%,农业科技覆盖率97%。同年,金塔县粮食播种面积9.5万亩,总产量5.92万吨,亩产587.9公斤。对外制种2.59万亩,油料种植面积0.87万亩,总产量0.47万吨,蔬菜种植面积2.54万亩,总产量11.38万吨。种植业中的粮、经、草比例由1990年26∶64∶10调整到2008年22∶69∶9,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体制,粮食种植业向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
  汉朝最大的屯田
  居延屯田,是汉代最享盛名,也是最大的屯田之一。
  徙民实边,是汉武帝的一大国策。屯田,是汉王朝经营西域的重要措施。
  西汉王朝在夺取河西走廊,建立郡县后,开始大规模移民屯田。
  居延,是指分布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和甘肃省金塔县东部的大片区域。汉时的居延一带,由于正好处在黑河两岸的冲积扇上,水源充足,土质肥沃,宜农宜牧,是汉朝和匈奴争夺的重要地区。汉武帝往河西移民,首先是为他巩固河西的统治服务的。在先期的移民屯田中,主要以卫边为主,移民的衣食是国家供给的。随着河西以长城为主干的防御体系的逐渐建立,边境的安全,人口的不断增加,再要从内地运粮,所费甚多,国家也承受不了。移民的活动也逐渐向农业生产转移。经过数年的开垦耕植,居延屯田成为汉时国内最享盛名的一处屯田,参与屯田的军队和民众达到十万余人,这在当时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关于居延移民屯田的记载,在居延汉简中占有较大比例,内容涉及屯田组织、农事系统、屯垦劳力、田仓就运、田卒生活、剥削形式、剥削量以及农具、籽种、水利、耕耘、管理、收藏、内销、外运、粮价、廪给、定量等等。这不仅反映出居延地区的屯田规模,而且可以看出居延地区的屯田孕育了黑河两岸的文明。
  居延屯田规模很大,包括两个屯区,北部是甲渠塞、卅井塞和居延泽包围的居延屯田区;南部是肩水东西两塞保卫的骍马屯田区(现鼎新、双城一带)。
  屯田地区有各级官吏管理屯田事务,自成相对独立的系统,它与“主侯望、明烽火”的正式哨卡队伍有别。居延屯田的组织管理是四级制:大司农—农都尉—部农(或称农部)—屯田第×长与行政系统的郡—县—乡—里的四级制和候望系统的府—官—部—隧四级制都是相应的。就其名称计有屯田校尉、农都尉、护田校尉、守农令、劝农掾、仓长、仓佐、仓曹吏、事田以及战斗在劳动第一线的田卒、河渠卒、什、伍长等。按田官组织的管辖权限,屯田都尉、农都尉分属都护、太守的领导,同时受制于中央的大司农。守农令、护田校尉则听命于农都尉或都尉。
  屯田劳力,一是戍卒。汉王朝采取亦兵亦农、且田且守的戍边措施,组织戍边士卒开展大规模的屯田。屯田戍卒有一定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屯田者每人耕种土地约20亩。二是移民。移民多来自关东各郡,“关东下贫”占绝大多数。“关东下贫”,指河南、山东、河北一带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还有征来的良家子弟、应募士、刑徒、谪卒和失去官职的人。众多的居延汉简载明,居延的屯田卒,涉及全国46个郡74个县670余个里。朝廷对著籍的移民管理,采用什、伍编制,分属郡、县、乡、里进行管理。三是原有的羌、月氏、乌孙和匈奴等居民。朝廷鼓励他们开荒屯田,发展生产。
  田卒的生产工具、籽种和口粮由官府供给。田卒每年生产有定量,不够定量要记录在案备查。当时居延乃至河西地区,谷物种类有谷、麦(大麦、小麦)、糜、胡麻等。这些农作物种类都是见于简文的。屯田的全部收获要归仓。居延汉简中有很多仓名,这些仓应分属府、县和都尉府管辖。汉时居延农作推行代田法。将一亩田划成三畎三垄,在垄中播种,薅草时锄垄土,用来培壅苗根。畎和垄的位置逐年轮换,借以轮休而保持地力。
  金塔县最早的农牧业生产活动
  金塔县最早的农牧业生产活动大概始于距今约4100—4300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
  新石器时代晚期,金塔一带生活着两种部落,即氐、羌族,他们的经济社会水平有了较大发展。居住在这里的先民们在地势平坦、土质较好、水源充足、环境相对稳定的河谷冲积平原上,从事着简单的农业生产。用石锄翻土,播种庄稼,用石刀、石镰等收割庄稼,用石斧砍树,用石锤切断、打制石器,并经磨制等方法,对石器进行二次加工,制造精细的石器。
  这一时期,畜牧业开始萌芽,人们开始饲养家畜。
  到了夏代,农业生产在新石器时代原始农业的基础上有了较大发展。在金塔县境内,好多古遗址中,有大量堆积的陶器残片,并出土了许多陶器,这是当时农业生产发展的有力佐证。因为在古代社会,农业是决定性的生产部门,没有农业生产的发展,就无法保证大规模的制陶等各类手工业生产的进行。考古学资料表明,四坝文化中发现的一系列石制农具,用于生产的各个阶段。在金塔境内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存中,均发现有大量生产工具,其中既有石器、骨器、角器和陶器,也有铜器。这种生产工具的多样性,反映出夏商周时期,金塔农业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据兰州大学在缸缸洼遗址和火石梁遗址取样考古表明,至迟在距今四千年以前,即夏商时期,金塔就种植有大麦、小麦、黑麦、粟、稷、高粱等多种农作物。还种植诸如核桃之类的果木和用于纺织的大麻等麻类作物。多种农作物的栽培种植,大大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为制陶、酿酒等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在农业发展的同时,家庭饲养业也有了一定规模的发展。家畜品种主要有猪、狗、马、绵羊、山羊和家鸡。猪、狗与鸡的驯化和家养,说明这时的先民已定居。家庭饲养业的发展推动了畜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缸缸洼和火石梁遗址内发现死者殉牲的现象,种类有牛、羊、马、狗、猪,尤以羊骨发现的最多。这一情况说明,当时金塔的畜牧业是相当发达的,而且是最主要的经济门类。各式骨镞、石镞、铜镞和箭杆、陶球、石球等器物的出土,又显示出狩猎仍是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清代金塔最早的屯田
  清代曾在今金塔境内大面积开垦荒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清圣祖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朝廷免去甘肃沿边州、县、卫、所来年应纳钱粮。清世宗雍正即位不久,便下诏在河西地区试行大规模军屯,又召集农民在王子庄、毛目等地大规模屯垦。王子庄分州、毛目分县的社会经济开始复苏。
  清圣祖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肃州守备曹锡钺在毛目分县屯田,招民35户,新垦坝地9顷80亩;在王子庄分州新垦地4顷54亩。清世宗雍正四年(1726年),总督岳钟琪令肃州通州通判毛凤仪雇佣民工300人,将夹山水峡口(今鸳鸯池水库坝址)凿深劈宽,引水过山,开挖王子庄东坝和西坝,灌溉土地总面积6.62万亩。雍正七年(1729年),开金塔坝,灌田1440亩;户口坝,灌田1400亩;梧桐坝,灌田360亩;三塘坝,灌田480亩;威虏坝,灌田1500亩。雍正八年(1730年),开天仓营渠,灌田380亩。雍正十一年(1733年),开大常渠、小常丰渠、闰常丰渠,灌田1.80万亩。雍正十三年(1735年),开垦双树墩(今金塔县鼎新镇双树村)附近荒地,开渠8千米,灌田1563亩。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开垦夹墩湾田1200亩。《乾隆肃州新志·为恭报嘉禾以征国端事》记载:“双树墩自开垦到今,人烟日盛,庐舍加增……昔为旷野远郊,今尽平畴绣陌。”
  清代在王子庄分州、毛目分县除招民垦荒外,还利用军士屯田。清顺治初,朝廷制定计兵授田,官给牛具、籽种等有利于军屯的法规。清世祖顺治三年(1646年),改卫军为屯丁,免除军籍,耕种屯地,时毛目城屯田、双树墩屯田、金塔夹墩湾屯田均取得较大发展,过去缴纳的粮草照样缴纳,使“卫军”“戍军”变成了个体农民,调动了生产积极性。
  清代金塔的屯田始于清圣祖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当时的肃州卫守备曹锡钺驻扎金塔堡,开垦户口坝。清世宗雍正三年(1725年),裁并高台、镇夷二所,置高台县,毛目(今金塔县境东部)属之。雍正四年(1726年),肃州通判毛凤仪劈山引水,开垦王子庄东、西两坝。大学士年羹尧确查奏明,定芒种前10日毛目县丞以准道尹资格巡河,封闭上游甘、高各渠口。镇夷毛目、双树二屯得灌均水10日,永为定例。雍正七年(1729年),设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分州,治所威虏堡(昔名噶里戈什,今古城乡政府西南),朱邃任州同,州同掌督粮捕盗、清军理事、扶苗水利等事务。雍正十三年(1735年),在毛目设高台分县,置毛目城屯田县丞。清高宗乾隆元年(1736年),改金塔寺游击营为协镇营。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王子庄州同治所由威虏堡移驻金塔寺堡。乾隆五十年(1785年),王子庄州同彭以懋扩充金塔寺堡,改称金塔城。清宣宗道光二十年(1840年),威虏坝建四号屯庄(今古城中学校址),此后屯庄普及乡村。清穆宗同治八年(1869年),毛目县丞李彭监修营尔堡(后改鼎新城)告竣。清德宗光绪元年(1875年),王子庄州同郝遇龙修葺金塔城垣与北门瓮城门和敌楼。宣统二年(1910年),王子庄设劝学所。
  金塔县最早建立的互助组
  1951年9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同年12月,下发全国各级党组织开始试点试行。按照党对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发展的方法步骤,金塔县的社会主义改造由带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再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合作社,一步步地分批发展建立起来。
  土改后,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和个体经济的局限,农民还不能立即摆脱贫困和落后的状态,他们在牲畜、农具、资金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困难。为了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1951年9月,中央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农业合作会议,甘肃省委、省政府随即召开全省农业生产会议并指出:“为了克服农民在分散经营中的困难,使广大贫困的农民能够迅速地增加生产而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使国家得到更多的商品粮和其他工业原料,扩大国家工业品的销售市场,就必须提倡组织起来,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组织各种变工互助小组,并把发展互助组作为过渡的首要环节。”
  根据中央的决议和省委指示精神,金塔县委号召全县农村立即行动起来,不失时机地组织、引导农民组织变工队、互助组发展生产,开展生产自救。1951年2月,开始选点试办互助组。金塔县在一区三乡新沟村建立起了第一个农业生产常年互助组,由7户农民组成。随后,采取典型示范的方法,按照自愿结合、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引导农民组织“以工抵工、差额照补、人抵牛工”等形式的互助组。初期,互助组形式多样,有临时性的,有季节性的,有常年性的。
  临时性互助组或季节性互助组是由几户农民组成,组员之间在农忙时实行劳动力、畜力和农具变工互助。常年性互助组规模较临时性互助组大,由几户或者十几户农民组成,组员除全年进行劳动互助外,有了简单的生产计划和初步的分工分业,并积累了少量的公共财产,比临时性互助组有了更多的社会主义因素。它的宗旨是:“互助互济、互相帮助、强弱搭配、余缺调剂。”由于互助合作既解决了刚分得土地后农民在耕畜、农具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又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很适合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此,在全县农村较快地发展起来。但是,对于互助组这一新生事物,由于缺乏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和领导经验,一些地方发生了简单急躁,为报数字硬拉硬凑等问题,部分互助组内部存在着不评分记工,强弱劳力一起算,有些农户欠短工不还等现象,一些互助组建立后不久就散伙了。
  1951年6月,金塔县工委、政府召开第三届农民代表会议,学习贯彻酒泉专署农业生产会议精神。会后,全县各区、乡普遍召开农代会、区乡干部会、互助组长会议,宣传政策,培训骨干,结合夏收爱国丰产运动对互助组进行了整顿。整顿中,县委要求各区、乡互助组必须坚持“自愿结合、互助互利、入退自由、评分合理、随时灵活、按时结算”的原则,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建立会议制度。经过整顿,使全县的互助组在调剂劳力、牲畜、农具,解决部分贫困户困难等方面有了一个较大提高。到1953年底,全县互助组发展到1746个,参组农户7415户,占全县总农户的88.17%。
  鼎新县最早建立的互助组
  鼎新县于1951年2月,在一区新民乡五村建立起了第一个常年互助组,由10户农民组成。随后,采取典型示范的方法,按照自愿结合、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引导农民组织“以工抵工、差额照补、人抵牛工”等形式的互助组。互助组形式多样,有临时性的,有季节性的,有常年性的。1951年底,鼎新县建立起互助组180个。
  1951年6月,鼎新县工委、政府召开第三届农民代表会议,学习贯彻酒泉专署农业生产会议精神。全县互助组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到1953年底,鼎新县互助组发展到377个,参组农户达到1708户,占全县总农户的68.3%。
  金塔县最早办起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3月5日,金塔县一区三乡新沟村办起了本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新沟村农业合作社。
  1953年2月,中共中央对已经颁布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进行修改,作为正式决议发布全党贯彻执行。决议指出:“在群众有比较丰富的互助经验,而又有比较坚强的领导骨干的地区,应有领导地、重点地发展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了迅速贯彻中央精神,2月24日至26日,金塔县委召开三级干部暨各界人民代表联席会议,中心议题是:研究建立初级农业合作社问题和安排农业生产。要求全县农民组织起来,在组织临时性和季节性互助组,发展常年互助组的同时,依据区、乡选择重点、培养典型、树立旗帜、总结经验。决定在金塔一区三乡试办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以便总结经验,进行推广。经过试点,1953年3月5日,金塔县办起了第一个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新沟村农业合作社。在工作组的具体指导下,制定了《合作社社章》。初级社入社农户的耕地,除自留菜地由社员自己种植外,其余耕地全部作股入社,统一经营。大轱辘车、胶轮车等较大农具由农业合作社租用和维修。摆耧、犁铧、石磙、木耙等中型农具保本借用或私有租用,按年付给折旧费和租金。铁锨、锄头、镢头、镰刀等小农具由社员自带自用自修。羊只、骆驼、树木属于社员所有。收益分配,按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的原则,将全年总收入扣除当年生产费用、缴纳税金和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外,实行土地按股分红,劳动力按每个农户当年所做劳动工日进行分配。农业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社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大会,并设管理委员会,每10天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生产和其他问题。在管理上,农业合作社逐步推行小包工制和春秋包工制,将基本农活分季节定标准、定数量、定质量,进行定额管理,评分记工。
  1953年3月5日,鼎新县一区新民乡五村办起了鼎新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李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
  金塔县第一次林业工作会议
  1953年3月23日至26日,金塔县委召开了全县第一次林业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林业模范、基层护林员66人。县委书记马能元做了总结讲话,号召全县人民积极护林造林,为改变金塔农业生产条件和自然面貌做出贡献。会议讨论制订了《1953年全县造林育苗计划》,对林业模范进行了表彰奖励。
  金塔县地处河西走廊北端,绿洲面积仅占6.4%,其余均为戈壁荒漠。过去,无情的风沙给金塔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全县每年都要遭受不同程度的风沙侵袭,3条长达160千米的风沙线和416个风沙口,直接威胁着30多万亩耕地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土地荒漠化程度日益加重,大片农田被流沙吞没。从1952年春开始,金塔县委发动干部群众开展压沙植树活动,县委书记马能元首次倡导推广泥土、柴草压沙经验,亲自带领工作组在官坝乡(今三合乡永光、榆树沟村)进行泥土、柴草压沙试点取得成功,并在全县推广。当年用泥土封固沙丘980亩,固沙护渠25处,保护农田670亩,植树61.7万株。金塔人民创新的用泥土、柴草治理沙害的先进经验,被刊登在1952年第127期的《人民日报》上。此后,全县人民每年坚持不懈地进行沙害治理和植树造林。在金西乡营泉村附近的潮湖滩上,成立了国营潮湖林场,并先后将白水泉、牛头湾、生地湾林场划归该场,在麦芒滩、官坝滩建立了两个工作站,经营面积达到6.83万亩,每年春季采用环丘造林、固沙造林、土压沙丘、插风墙和封滩育草等办法防风固沙,取得了明显成效。
  1958年2月,金塔县委发出《关于金塔县林业工作的若干规定》,对各区、乡每年治沙造林的具体时间、造林期间的具体安排、解决造林需要的苗术、宜林地的安排以及育苗、林木采伐等事宜均作出明确具体的政策性规定。县委每年春秋季节都要对防风治沙发出指示,提出计划,进行总结。县上每年召开一次林业工作会议,交流经验,总结成绩,全面部署,奖励劳模,树立典型,带动一般。逐步形成了规划、动员、检查、督促、指导等一整套工作方法,促进了护林、造林、育苗、植树、防风、治沙一体化建设。在沙害治理中,金塔县委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在三条风沙线规划建造防沙林带,即:由六坪起沿西排洪渠至生地湾;由六坪起沿梧桐坝旧河至火烧湾;由六坪起沿三塘坝旧河至旧寺墩。经过几年的奋战,采取埋压和治理相结合的办法,有效地遏制了大庄子、古城、中东、西坝、东坝、三合、金塔等乡的流沙侵害掩埋农田的严重局面。1963年5月,金塔县人委颁发了《护林防沙布告》,制止了乱砍滥伐,鼓励群众植树,成片造林由1963年的1979亩增加到1965年的8145亩,四旁植树由73.5万株增加到301.99万株。
  1966年4月初,金塔县委一班人以焦裕禄为榜样,深入沙漠地带进行调查,制订了治沙规划。动员组织西坝、中东、古城、三合、金塔五个公社的干部、社员和县城机关职工、家属、学生6780多人,在麦芒滩开展治沙大会战,用泥土埋压沙丘1600多亩,在沙丘低凹处引水灌溉580亩,植树造林20多万株。同年5月4日,县委书记杨兴盛带领县委常委和农业部门的负责人以及芨芨、天仓、鼎新公社的领导,徒步跋涉,在黑河沿岸受风沙危害严重的6个大队进行实地考察,寻求根治黑河和治理风沙的办法。5月7日,在芨芨公社夹墩湾大队现场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提出各级党政领导要以焦裕禄为榜样,带领群众治沙治水,护堤固岸,植树造林,封沙育草,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改变金塔落后的自然面貌。并决定成立金塔县治理黑河委员会,由9人组成,何世斌任主任委员,李森林任副主任委员,下设治理黑河林业工作站,讨论制订了治理黑河、治理风沙的规划。
  金塔县首次推广使用的化肥农药
  20世纪50年代初期,金塔县开始使用化学肥料。1953年5月1日,金塔县供销合作社从酒泉调来硫酸铵10吨,分配一区4吨,二、三、四区各2吨,共使用1000亩。1962年使用氨水。1969年,开始试用2.4-DJ酯化学药剂灭草。1975年,大力推广使用磷肥。1977年6月,全县推广磷酸二氢钾叶面喷洒新技术,当年喷洒小麦4783亩,同年,推广复合肥,当年使用氮肥9090.55吨,亩均33.43公斤;磷肥9386.32吨,亩均34.52公斤;复合肥589.90吨,亩均2.17公斤。至2006年,金塔县推广使用的化学肥料有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和微量元素肥料等。
  金塔县最早的拖拉机播种
  播种是根据作物种类、品种特性、种植制度、栽培方式及其对环境条件的要求,选用适宜的播种期、播种量和播种方法,用手工或机具将种子播到一定深度的土层内的综合农事作业。机械播种就是按精确粒数、间距和播深将种子播入种沟或种穴,使播入土壤的种子行距、株距适当,覆土深度一致,能达到苗全、苗齐、苗壮,具有省种、省工、提高化肥利用率、节本增效的作用。早年间,作物种植都靠人工撒播种植,为节省种植时间,提高种植质量,播种逐步使用机械化。
  1955年,金塔县开始试用马拉7行播种机播种小麦。1958年开始使用48行播种机,此后陆续引进24行、16行、12行小麦播种机。
  1971年,金塔县首次使用拖拉机播小麦,播种632亩。1974年大力推广。当时主要是手扶拖拉机牵引的7行播种机。到1985年全县小四轮机牵引播种机达到718台,得到全面普及。
  金塔县最早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4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翌年,中共金塔县委广泛宣传贯彻这一文件精神,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县境内出现了第一个高潮,乡村普遍建立互助合作辅导站、组。1955年10月,金塔县三金乡金大初级农业合作社经过扩社,转为高级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组织由初级向高级转变。1956年2月3日,金塔县以金大初级农业社为基础,联合9个初级社,首先转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244户,耕地3.57万亩;鼎新县于1956年1月11日开始,以进化乡初级社为基础联合一、二、三社转为进化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164户,耕地1741.64亩;李家庄初级联合社联合五分初级社,同时转为高级社,人社农户121户,耕地2117.04亩。到年底,全县235个初级社并转为68个高级社,入社农户1.38万户,占总农户的99.9%,每社平均203户,其中规模最大的金塔乡金大社510户,最小的天仓乡团结社68户。1956年3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金塔、鼎新两县合并为金塔县。
  高级农业合作社时期,高级社设管理委员会,下设生产队,队设队委会,队以下设若干个作业小组。在农业生产上实行统一生产经营,在分配上取消了按土地分红,实行以社统一核算的按劳分配制度。其中粮食按人口、劳力比例分配,一般实行人40%、劳60%的分配比例,也有实行“人五劳五”或“人三劳七”比例分配的,并根据社员已得劳动日和实际需要,采取夏收预分,生产年度决分结算。
  金塔县最早的农业机械动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金塔县为了提高群众农业生产力,大力进行了农机具的增补、引进和制造。1951年,根据全国农具会议提出的“要有重点地示范推广新式农具”的精神,一方面改良和推广新式农具,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农业机械进行作业试点。
  1956年8月,甘肃省水利厅等单位先后给金塔县投放5马力立式锅驼机4台及配套农具7台件,供生地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三金乡金大农业生产合作社打井抽水使用。1956年10月,金塔县棉花加工厂购置上海柴油机厂生产的“4100型”40马力柴油机1台,为该厂的10台皮辊轧花机作动力进行生产。柴油机作为农业动力机械在金塔县开始推广应用。
  1961年3月,酒泉市国营拖拉机站在金塔设立机耕队,为金塔县开展代耕作业。1965年成立国营金塔县拖拉机站。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各公社相继成立了拖拉机站,经营形式从国营向集体经营过渡,农业机械投入增加,机械保有量增长较快,机械化作业程度和作业质量提高。
  金塔县最早的立体农业
  立体农业是指农作物复合群体在时空上的充分利用。根据不同作物生长特性,如高秆与矮秆、喜光与耐荫、早熟与晚熟、深根与浅根、豆科与禾本科等,利用它们在生长过程中的时空差,合理实行科学间、套、带等配套种植,形成多种作物、多层次、多时序的立体交叉种植结构。
  金塔县20世纪50年代的“禾和田”即为最早的立体农业。20世纪70年代后,金塔县立体农业发展较快。21世纪立体农业全方位开发。
  2000年,全县各类立体种植面积29.85万亩。其中,小麦带玉米3.11万亩,玉米套孜然1.74万亩,棉花套油料8600亩,棉花套豆类14.17万亩。2006年,全县立体种植面积26.17万亩。其中,玉米套孜然6100亩,棉花套油料9.27万亩,棉花套豆类12.52万亩。主要立体种植模式有:小麦带玉米,地膜小麦带玉米,地膜小麦带甜菜,地膜小麦带胡麻,地膜玉米带胡麻,棉花套油料、豆类,玉米套种葫芦,玉米带大蒜,小麦套种胡萝卜,玉米套种孜然,石砂孜然套棉花、番茄等。
  金塔县最早的气象站
  气象是大气中的冷热、干湿、风、云、雨、雪、霜、雾、雷电等各种物理现象和物理过程的总称。气象的观测项目有:气温、湿度、地温、风向、风速、降水、日照、气压、天气现象等。自动气象站由气象传感器、微电脑气象数据采集仪、电源系统、轻型百叶箱、野外防护箱和不锈钢支架等部分构成。
  1949年前,金塔县境内无气象机构。人们全靠传统经验观察天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气象事业,先后在金塔县境内成立3个气象站。
  金塔县气象站 始建于1957年12月1日,称甘肃省金塔县测候所。位于金塔县金塔乡建国村,东经98°54′,北纬40°00′,海拔1270.2米,区站号52447。1963年做短期天气预报。每日早9时向县广播站发稿,预报当日及次日(白天夜晚)的天气状况。1965年3月开始做长期天气预报(月预报),1968年1月进行年预报。从1973年起,又增添了对春小麦生长的气候条件分析及产量预测科研项目。
  鼎新气象站 在鼎新镇进化村,东经99°45′,北纬40°20′,海拔1177.4米,区站号52446,距离金塔县城78千米。1955年建立并开展地面气象观测业务。1965年开始做短期天气预报,1978年终止。1979年后进行气象观测。
  梧桐沟气象站 始建于1965年12月,在金塔北山梧桐沟。地处北山戈壁滩,东经98°42′,北纬40°43′,海拔1591.0米。开展地面气象观测和每日国防航空天气预报业务。1988年12月撤销。原有工作人员15人。
  金塔气象站建站初期仪器设备有20种,包括干、湿球温度表,最高、最低温度表,毛发湿度表,维尔德风压器,雨量器、雨量杯,蒸发器,百叶箱,日照计,冻土器以及0厘米、5厘米、10厘米地温和地面最高最低温度表等。20世纪60年代中期增加了15厘米和20厘米地中温度观测仪器。20世纪60年代后期增加了水银气压表、气压计、温度计和湿度计,记录每时刻的大气压力,每时刻的温湿度。1970年,将维尔德风压器改为ECL电接风向风速仪,风向飞速观测由室外目测改为室内仪器观测,风向风速观测资料更加准确。1986年5月1日开始启用EL电接风向风速计记录每时刻风向风速。同时,使用了PC-1500计算机,用来打印毛发订正图,反查湿度。1988年12月31日20时改为国家基本站昼夜守班,增加雪压观测,同时正式用PC-1500计算机处理02、05、08、11、14、17、20时天气报文。大大减轻了观测员的劳动强度,也结束了人手工查算编报的历史。1999年,5—9月启用蒸发用E601B蒸发器观测蒸发量。2002年12月31日20时自动气象站正式投入业务运行。2003年,人工和自动气象站同时进行所有项目的平行观测,并分别制作人工和自动站的月、年报表。同年增加了40厘米、80厘米、160厘米、320厘米地中温度观测项目。
  金塔县开展的第一次土壤普查
  土壤普查是以全面清查土壤资源,合理利用和改良土壤为目的,对土壤分布的自然条件、成因类型、理化性状、肥力、分布、改良利用途径所进行的全国性调查工作。是在全国或地区范围内,由专业队伍指导群众进行的土壤调查。一般包括:土壤形成因素、典型土壤剖面描述、土壤类型的确定、土壤理化性状的测定、土壤评价和低产土壤改良规划等。
  金塔县第一次土壤普查从1959年初开始,1960年底结束,是一次群众性土壤普查工作。普查采用调查、座谈、走访相结合的方法,以群众命名为主,进行简单的土壤分类。这次土壤普查将全县土壤分为砂土类、土头地类、漏沙地类、碱潮地类、石岗地类五个大类,十个种类。即:砂土类、砂地类、立土地类、土头地类、板土类、平土类、漏沙类、锈沙类、潮地类、碱土类。完成了土壤普查鉴定工作,摸清了土地资源、土壤分布和耕地土壤状况,编制了金塔县土壤图、土壤利用现状概图。1966年2月,选点对土壤、有机肥、化肥进行取样化验。1975年,进行以土壤速效氮、磷、钾为主的土壤肥力普查;1978年,开展局部的群众性土壤普查和诊断。1980年,开展以公社为单位、生产队为基础的土壤肥力普查工作,化验方法上采取田间速测为主,配合必要的实验室常规测定,主要测定了土壤有机质、全氮、有效氮、全磷、有效磷、有效钾,是一次群众性的土壤肥力普查。
  1983年7月至1985年7月,进行了第二次土壤普查,完成了金塔县9乡3镇、5个国营农林场站、总面积2819.29万亩的普查任务。
  金塔县最早的农产品成本调查
  金塔县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始于1959年。由酒泉市物价委员会对金塔公社红光大队第三生产队、第一生产队、西坝公社晨光大队第二生产队、中东公社屯庄大队第五生产队种植小麦、青稞、糜子、谷子、棉花、胡麻、玉米、生猪等七种农畜产品生产成本进行调查。
  1962年,金塔县建制恢复后,由金塔县计划委对上述三个调查点生产的七种农产品生产成本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于每年11月底汇总上报酒泉专署物价委。1965—1983年,由于机构分合、人员变动频繁等原因,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一度中断。1984年根据酒泉地区物价处安排,金塔县物价局又恢复了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调查品种由酒泉地区物价处工农产品成本队确定。小麦、甜菜、棉花、生猪是甘肃省物价局工农产品成本队定点调查品种,调查结果由省局统一汇总备案,酒泉地区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每年增加一两个调查品种,主要有黑瓜子、孜然、大棚黄瓜、玉米、甘草等,这些品种调查结果由酒泉地区汇总备案,甘肃省不作统一要求。调查点、调查户由县物价局选择,报酒泉地区成本调查队备案,选择调查点、调查户的原则是按照三三制的要求,根据各乡镇、村和农户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调查。全县选择好、中、差三个调查点,每个调查点选择好、中、差三个调查户,每个调查户确定三个调查品种。为了使调查资料有真实性、可比性,调查点、调查户、调查品种一经选定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调整。金塔县确定的调查点、调查户是大庄子乡三墩村二社郭东林、郭东云、陈天义;三合乡榆树沟村一社赵魁选、赵学军、张会;中东镇上三分村二社王兴保、张付年、李增录。1993年把大庄子三墩村二社的调查点调整到古城乡头号村六社,调查户确定为姜生贵、姜兴兵、火富元,调查品种不变。1996年把中东镇上三分村二社的调查点调整到东坝乡三下村二社,调查户确定为王文昌、王绪元、葛怀福。2005年把古城乡头号村六组的调查点调整为五组,调查户确定为王生俊、王生银、王占红。按照酒泉地区物价处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的安排,1995年开始,金塔县对金塔乡金大村七社张正林饲养的生猪生产成本进行调查。为了保证调查质量,鼓励调查户记好台账。国家每年给省地县下拨一定数额的成本调查经费主要用于各调查户记录台账的误工补贴。金塔县物价局配备一名专职成本调查员,负责督促指导各调查点、户的台账登记工作,每年春播前到各调查户发放调查台账,安排布置工作。
  夏收、秋收结束后,到各调查户收集台账、核对数据、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给被调查户发放误工补贴。按照各户登记的费用支出、用工情况、产品收入情况汇总各调查点和全县的农产品成本调查情况,写出收益分析报告,分别上报甘肃省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和酒泉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
  金塔县最早使用的植保机械
  植保机械是随着近代植物保护科学发展而逐步开展起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金塔县没有药剂与药械,病虫害几乎连年发生,农户常用温蓬灰水洗种防治小麦黑穗病,用草木灰、烟叶水防治其他病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农业生产,植保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推广具有抗病虫害能力的作物品种,并用合理倒茬、机械深耕、药剂拌种、喷洒化学农药和生物防治等措施防治病虫害。
  20世纪50至60年代,推广胸挂式手摇喷粉器、手提圆柱压缩式喷雾器、踏板式喷雾器、背负式喷雾器及手摇拌种器,使用“赛力散”拌种及“六六六”“滴滴涕”等低效高残留农药防虫。1969年、1974年和1979年先后3次用飞机喷洒农药,对金塔县农田、草地、树林进行灭虫。20世纪80年代,推广工农-16型背负式、丰收-3型踏板式、丰收-5型喷粉器、工农-36型担架式和风雷牌背负式喷雾器,主要使用“氧化乐果”“福美双”“敌敌畏”“敌百虫”等高效低毒农药灭虫。20世纪90年代中期,引进高扬程机动喷雾器、小四轮前置式喷雾器、种子包衣机等,到2006年,全县人力喷雾器经过多次换代,由半塑料制品到全塑料制品,结构更轻巧又经济,金塔县保有量达到2万多件,户均1件,主要用于林果防虫作业和农作物植保。
  金塔县最早的小麦系统选育和杂交育种
  小麦是人类最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它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和经济价值,是北方人民的主食,也是宝贵的商品粮。麦麸是优良的精饲料,麦秆是纺织、造纸的好原料。
  在古代,金塔农民通过生产实践,总结出“择种不慎,贻误岁计”的经验,并逐渐摸索出株选、穗选、粒选和筛选等选种方法,以提高种子质量,但都只是处于自发状况。民国时期,虽向农民宣传和组织开展选种,但范围甚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展大规模的群众选种运动。金塔县的种子工作,首先从抓选种工作入手,按照国家1950年制订的《五年良种普及计划》(草案)的精神,依靠和发动群众,于夏收前开展田间选种,以解决当时种子上普遍存在的混杂退化现象。每年夏收前,从县政府到人民公社分别发出选种的指示;农业部门组织科技人员下乡,帮助和指导群众选种;抓典型、做样板,以点带面,广泛发动群众搞好选种和留种工作,克服了群众中普遍存在的不注意选种技术、凭老经验选种的做法,基本上扭转了老百姓“家有百样种,不怕老天哄”的消极抗灾习惯,较大程度地改变了田间出现小麦“三层楼”等混杂、退化、成熟不一致的现象。1954年选小麦良种,块选4.4万公斤、穗选8000公斤;1955年,块选6.4万公斤、穗选1.3万公斤。除开展田间选种外,播种前还开展风、筛选种。主要品种有“灰麦子”“金包银”“银包金”“白大头”“小白麦”“红大头”“瞎八百”“山西红”等。山西红因适应性强、早熟、高产,种植较广。
  1956年后,金塔县小麦种子工作实行“四自一辅”的方针,以生产队建立种子田,自选、自育、自留、自用为主,国家购储调剂为辅。
  1964年,为了贯彻国务院“自繁、自选、自留、自用”的方针,人民公社和生产队建立自己的种子田。1965年,全县推行二级种子田,由正式种子田(一级种子田)繁殖的种子供第二年二级种子田用种,二级种子田去杂去劣后收获的种子供下年大田生产用种。1966年种子工作陷于停顿。20世纪70年代以后,恢复了种子机构,做到了县有良种场、公社有种子队、生产队普遍建立种子田,形成了一个以县良种场为骨干,公社种子队为桥梁,生产队种子田为基础的三级良种繁育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项种子规程健全,小麦在块选、穗选的基础上,开展提纯、复壮,并有计划地引进优良品种,逐步改变了品种多、乱、杂的局面。
  1963年4月30日,金塔县良种繁殖场从县园艺场分出,开展种子繁殖和培育工作。1965年,开始进行小麦系统选育和杂交育种,1967年经过系统选育,从“山西红”小麦品系中选育出适应当地自然条件,抗旱、耐瘠、早熟的“34号”和“396号”小麦良种,经试验比“山西红”小麦增产20%左右。1969年,全县播种“34号”和“396号”小麦14.54万亩,平均单产200.5公斤。经过7年的杂交选育,1971年,首次在金塔县育成“金麦1至11号”和“64、87号”小麦良种。1975年育成“303号”小麦良种,为提高金塔县小麦产量奠定了基础。
  20世纪90年代后,金塔县金春系列小麦普及推广,主要品种有丰产型“金春1、2、4号”、高蛋白型“金春5号”。1990年,金塔县农技中心站选育出“金春1号”“金春2号”小麦。1992年,全县大面积种植“金春1号”“金春2号”小麦6.9万亩,其中单产过千斤面积达1.93万亩。1993年后基本淘汰小麦“303号”。1998年,金塔县示范种植“金春3号”“金春4号”小麦,优质加工专用型小麦“甘春20号”。2000年,金塔县示范种植高蛋白小麦“金春5号”。2003年后,随着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小麦育种停止。大田种植的小麦仍以“金春”系列为主。
  金塔县最早的大规模农田基本建设
  1966年秋,金塔县开始第一次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以金塔、三合、鼎新为重点,“点”“面”同时开展。从县级领导到机关职工,均有平田整地任务,与社员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截止11月底,全县参加劳力达2.02万人,占总劳动力的59.5%。当年完成干、支、斗、农、毛渠811条,长455.8千米。其中,渠、路、田及各类附属建筑物全面配套的农田面积2.8万亩。平田整地3.89万亩,达到标准的条田2.56万亩。此后,金塔县每年制订生产计划时,首先对当年农田基本建设的任务、要求、投工投劳和具体措施做出明确安排,作为硬指标逐级落实到各公社、大队、小队和机关单位,从夏收、秋收后一直干到土地封冻。
  从1957年开始,金塔历届县委、县政府从未放松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冬季利用农闲季节,充分发动全县干部群众投工投劳,平田整地,不断扩大耕地面积,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但由于缺乏系统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布局随意零乱,无法形成条田规模。1964年5月,县委决定,成立由7人组成的金塔县农业长期规划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刘孟晋任组长,县委常委时思明任副组长,开展了以农田建设和农村居民点建设为重点的农业长期规划工作。1965年初,甘肃省委作出《关于集中力量进行河西地区农田水利建设会战的决定》,要求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巩固提高、加强管理、积极配套、重点兴建、充分发挥现有工程效益,为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的建设方针。金塔县委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农田水利建设配套问题,确定了“水利设施与农田基本建设同步发展”的思路,加快了农田基本建设的步伐,掀起了以平田整地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热潮。
  1965年底,县委组织公社、大队干部赴新疆参观学习,随后进行讨论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差距,确定以新疆模式为榜样,以“五好”为标准,对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行全面规划。1966年3月,县委决定成立由县长时思明任组长,副县长何世斌任副组长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159人(其中机关干部19人,技术人员7人,各公社积极分子133人)组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队,并邀请省水利厅规划组在金塔蹲点指导。整个规划以农田水利为中心,平田整地为重点,“五好”(好渠道、好条田、好林带、好道路、好居民点)为标准,对农田水利建设进行重新布局。县上总体规划完成后,将规划队员下放到各人民公社,组建人民公社规划队,制订公社具体规划。各公社党委书记亲自带领规划人员,逐队发动群众,讨论确定本公社的农田水利规划,三榜定案。彻底纠正了“干部一换,一切全变”的做法。公社规划人员既当规划员、又当施工员,使整个规划方案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规划完成后,县委审定通过了《金塔县农田基本建设远景规划方案》。
  金塔县农业条件的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经历了坎坷曲折和蓬勃发展的历程,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一是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分期实施,大中小并举,蓄引提灌配套,是农业基本建设的重要前提。二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国家、集体、个人多方筹集资金是农业基本建设的根本保证。三是尊重自然规律,履行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突出经济效益是农业基本建设的有效措施。四是强化管理,建管并重,加强工程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素质是农业基本建设的有利条件。但是,这一时期由于受“左”倾思想影响,存在对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认识不足,不顾客观条件,主观随意,仓促开工的现象,致使建设工程有兴有废。开工项目多,战线长,急于求成,忽视质量,致使部分工程隐患严重。重投入、轻实用,重建设、轻管理,不能充分发挥工程效益,造成了财力、物力、人力的损失和浪费。
  金塔县第一次飞防灭虫
  1969年6月15日,金塔县租用兰州民航局飞机,对全县农田、林木、草场进行第一次喷洒农药飞防灭虫。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金塔县没有专门的农业技术机构,没有药械。病虫害几乎连年发生,农户常用温蓬灰水洗种防治小麦黑穗病。用草木灰、烟叶水防治其他病虫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植保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推广具有抗病虫害能力的作物品种,并用合理倒茬、深耕、灌水、药剂拌种、喷洒化学农药和生物防治等措施防治病虫害。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推广使用“赛力散”拌种及“六六六”“滴滴涕”等低效高残留农药防虫。1969年、1974年和1979年先后3次用飞机喷洒农药,对本县农田、草地、树林进行灭虫,20世纪70年代使用高效低残留广谱农药“1-059”“1605”“3911”等剧毒农药灭虫,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又使用“氧化乐果”“福美双”“敌敌畏”“敌百虫”等高效低毒农药灭虫。为了加强病虫害测报和防治,1985年农技站设立了植保组,专门负责农业病虫害测报、防治和人员培训,全县有测报中心站1处,测报点12个,主要测报项目有地老虎、胡麻甘蓝夜蛾、各类作物蚜虫、小麦红蜘蛛、麦秆蝇、金针虫、蛴螬等。并对小麦散黑穗病、瓜类病害、蚜虫、甘蓝夜蛾进行了防治,当年防治面积达24万亩(次),占粮、棉、油、瓜类播种面积的98%。1989年各类作物病虫害防治面积达84.4万亩(次),有效地保证了农业生产计划的全面实现。
  金塔县最早的地膜种植技术推广
  地膜覆盖是促进农作物增产增收的一项新技术,此项技术用于农业生产,掀起一场“白色革命”。
  1980年,金塔县引进地膜在瓜菜上进行试验示范,取得较好的效益。1983年玉米、棉花、瓜菜等作物相继应用地膜覆盖技术,使瓜菜上市时间由7月20日提前到6月15—20日,瓜菜产量提高20%~40%。玉米、棉花产量提高15%~20%。1984年推广地膜棉花9800亩,西瓜1700亩,蔬菜2300亩,以后逐年增加。1990年地膜棉花5700亩,瓜菜7400亩。1995年地膜棉花5.75万亩,瓜菜2.34万亩,推广示范地膜小麦200亩,亩增产117.2公斤。2000年示范推广地膜洋葱,亩增产1500公斤,地膜覆盖总面积26.0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6.1%。2006年地膜覆盖面积34.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1.72%。
  刚开始,为了切实有效地把这项技术推广运用于农业生产,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效果,各乡农技站技术人员建立示范点,在各村建立科技示范户,采取无偿投放地膜,各级干部及技术人员现场操作,帮助示范户种植等形式进行示范推广。但是,由于群众不认识,怕麻烦,不愿意运用这项技术,白天干部、技术人员辛辛苦苦帮助农户铺好的地膜,晚上又被农户偷偷扯掉。第二天干部、技术人员只好再次做工作,帮助农户整理好地膜。同时,村组干部带头示范,进行大力推广,通过实践,覆盖地膜的地块比不覆盖的每亩增产40%左右。由于增产效果明显,周围的群众才慢慢认识了这项技术的好处,开始在自己的地上小面积推广适用。可是当时铺膜技术还不过关,也没有配套的铺膜工具和机械,这项技术运用的面积不是很大。到1986年,通过几年的运用及生产实践,干部群众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掌握了相应的栽培技术,一些农户还购买了铺膜机具,地膜覆盖面积才逐年扩大。
  金塔县最早推行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开始对农村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从1979年起,恢复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
  1980年11月,中共金塔县委抽调111名干部,与甘肃省、酒泉地区下来的干部一起组成工作组,深入全县农村,传达和学习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帮助社队培训干部,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至1981年1月,全县654个生产队全部落实了生产责任制,其中有325个生产队实行大田作业联产到组、到劳责任制,317个生产队实行了林、牧、副、工和棉花、玉米专业承包、小麦小段包工定额计酬责任制,其他的生产队实行了全部农活小段包工定额计酬责任制。社、队干部实行工作岗位责任制,把增产多少作为村干部的考核条件,奖优罚劣,调动了广大干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发展。
  1982年10月23日,中共金塔县委、县政府召开农业生产责任制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经验。县委书记李宝峰在会上讲话,作了全面推行大包干责任制的总结和部署,要求各公社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强干部培训,解决好干部不懂、不会、不通的问题,并下发了《关于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开手脚,积极引导群众向“统一经营、专业承包、大田到户、分片包干”责任制发展。针对全县的特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正确处理统和包的关系,注意保护集体经济,不搞一头热;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增产增收为目的,是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经验。至1983年1月,全县有650个生产队实行了大包干责任制,实行大包干的队占了生产队总数的99.4%,在推行大包干责任制的过程中,各生产队都成立了评估领导小组,将全部耕地进行丈量、评定等级,划分若干个作业小区,按人、劳(劳力)结合的办法承包到户,零星荒地随承包地搭配到户。土地承包后,生产队的各类牲畜、农机具、种子、肥料、树木及其他生产资料,经社员会民主讨论,统一折价,随承包地面积分配到户,造册登记,不能随户承包的机械、骆驼等,竞价出售,生产大队与承包户签订了承包合同,生产经营活动以户进行。农业税、征购粮和集体提留等按承包地面积负担。全县承包到户的耕地24.35万亩,其中承包地21.39万亩,机动地2.72万亩,饲料地2354亩。
  金塔县最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乡村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户根据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做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
  包产到户 生产队把耕地承包到户,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包产以内的由生产队统一分配,超产部分绝大多数单位全部归承包户,有的单位按比例奖励,大头归承包户,小头交集体。这种形式由于其手续较烦琐,逐步被包干到户所取代。
  联产到劳 是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不许包产到户的形势下实行的一种形式,除去承包土地不是按人口平均承包,而是按劳力承包以外,其实质与包产到户无大差别。
  联产到组 是生产队对作业组实行土地、劳力、牲畜、农具四固定的基础上,包工、包产、包成本,全奖全罚,或比例奖无,包产以内的统一分配。这种形式比原生产队统一经营规模小一些,管理方便一些,但组内仍然需要包工、定额、评工记分等烦琐的手续,仍有一定程度的平均主义,群众称为“二锅饭”,这种形式逐渐减少。
  包干到户 生产队把耕地按人口承包到户。也有的拿出部分耕地按劳力承包,既不包工,也不包产,只把生产队应该完成的税赋、公购、议购任务、乡镇统筹费和村队的集体提留,按地亩分摊到户,一次定死,承包户完成上交任务后,全部收入归自己。这种形式方法简便,利益直接,已成为全县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
  1982年10月中旬,金塔县在金塔乡金大村七组进行试点,11月1日,全县抽调县、社、队干部1370人,经过2个月工作,全县有650个生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占总数的99.4%。1983年冬,全县654个生产队全部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做法是在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根据各生产队人均占有土地的多少,将全部耕地分等定级,合理搭配,按人、劳(劳力)结合的办法(比例有人三劳七、人四劳六、人五劳五的队;也有劳四人六、劳三人七、劳二人八的队),固定承包到户,分散经营。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产队集体的种子、肥料等生产费用和耕畜、农具及其他生产资料,经社员民主讨论统一折价,根据承包耕地亩数,随地分配,造册登记,作为生产底垫,生产队与承包户鉴定承包合同,生产经营活动分户进行,公购粮和集体提留,按承包耕地分担。
  1983年9月,根据群众的要求及上级的精神,在东坝乡柴门子四队等17个生产队进行了完善责任制试点,接着对全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主要内容有:
  调整承包耕地 对过于分散的土地、因渠路占用农户承包地和搞单项专业承包或务工务商而退出的承包地进行了调整转包。
  处理队留牲畜和机械 将1982年队留大家畜(种公畜、骆驼)和各类小型机械,如手扶拖拉机、磨粉机、粉碎机、胶轮大车等,分别折价处理到户。
  林木处理 对集体不便管理的支、斗、农、毛渠及路边、居民点庄前屋后和承包地周围林木一律出售给农户自营。
  公房处理 全县队有公房12758间,队留9376间,作价处理3382间,收回价款24万元。
  金塔县第一轮土地承包
  金塔县第一次土地承包于1982年至1988年开展,以村民小组为发包方,与农户签订农业承包合同,名称为《联产承包责任制合同存查表》,格式统一,一式四份,乡、村、组、农户各存一份。合同内容包罗万象,将涉及农村工作内容纳入合同管理,其合同实为农业生产责任制存查表,除承包的面积外还把向国家交售粮、油、棉、猪及承担的税费,义务工、积累工、计划生育、乡村民约、精神文明等其他农村工作项目全部纳入合同,造成合同兑现,分配上的混乱。
  1995年7月29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法律依据。
  金塔县最早的林木种苗试验繁育供应基地
  金塔县苗圃是金塔县最早的林木种苗试验繁育供应基地。民国十五年(1926年)3月25日成立,场长万生机兼苗圃主任。试验场在城之北里许,面积十亩。围墙高五尺,厚三尺,门向南开。水由金大坝浇灌,以二斗粮时辰为限。苗圃每年由场长指导,播种杂粮、瓜菜、花果等类。因地筑场垣,掘挖地面,多年不生效果。民国十七年(1928年)冬,委任赵积寿为场长兼苗圃主任。民国十八年(1929年)试种落花生、生姜、核桃等物。花生、生姜两种,因天气寒冷,大不相宜,核桃成活四株,欲种胡桑及吐鲁番葡萄具缺乏尤属憾事。
  1983年,金塔县政府为促进全县林业发展和加强苗木生产,成立金塔县苗圃,隶属县林业局管理,股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8人。有土地总面积550亩,林业用地面积500亩。其中有林地90亩,苗圃地120亩。2003年,根据县委发〔2003〕第44号文件精神,金塔县苗圃进行了全面改革,保留原单位名称、管理属性和职能,对在职工作人员采取自愿加入养老保险或一次性买断工龄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与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彻底置换了劳动者身份,成为自由劳动者,苗圃工作直接由林业局管理。
  金塔县苗圃是集林木种苗引进实验、繁育技术推广应用、科学信息采集、种质资源采集交换、苗木生产销售等一体的专业苗圃,是较大型的苗木培育基地,苗圃苗木品种多、规格全,承担着为全县及周边地区绿化和生态建设提供用苗的任务。
  金塔县最早的对外制种产业
  1983年,金塔县开始发展瓜类蔬菜对外制种产业。金塔县良种繁殖场引进并开始对外杂交制种,承接任务来源是美国优立种子公司提供的杂交甜瓜制种,当年只生产3~4亩,任务量很小。1988年金塔县良种繁殖场和金塔县种子公司分别与美国优立公司签订对外杂交制种订单,共承接杂交制种任务20多亩,主要生产杂交甜瓜、西瓜和番茄。1983年以前,金塔县制种业主要生产自给自足的小麦种子,经过提纯复壮,实行“四自一辅”的方针。1970年以后,全县各重点乡镇生产队设立农科站,建立以“三圃田”为主的品种选育开始良种繁殖,同时进行玉米杂交去雄繁育工作。1983年开始对外生产杂交种子时,由于当时管理措施、技术操作规程较为滞后,杂交种子的授粉去雄在当时又是一项新生事物,没有整套成熟的管理操作规程,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探索,通过几年的生产实践,逐步形成了一套娴熟的操作规程和栽培模式。随着承接杂交制种的面积逐年扩大,作物种类范围不断增加,最初的杂交西瓜、甜瓜及番茄种子生产迅速向蔬菜杂交方面发展。由于环境气候和生产剩余劳动力的优势因素,来金塔县境内发展杂交瓜菜、玉米及花卉、牧草种子的国内外种子公司逐年增多,使金塔县逐渐形成集玉米、瓜类、蔬菜、花卉、牧草杂交种子的优势地域,生产出的种子质量深爱国内外客商的信赖,县内种子队伍的发展壮大快速增加。
  1995—2000年,除原有的县种子公司、县良种场、农技站、农广校等集体单位参与制种外,个体种子公司的发展也逐渐增多,为金塔的种子工程建设和发展写下了辉煌的历史。至2006年底,金塔县县域内审核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18家,其中县内10家,县外8家。2006年,全县共承接国内外制种任务3万亩左右,作物种类达到20多个,品种组合达到3000多个,年生产合格种子1200吨,创造利润6000万元,仅制种产业一项为全县农民人均增加纯利润750多元。在金塔县从事种子生产的县内外公司达30多家,每年参与技术服务人员达到150人次,参与和雇佣授粉工人每年达到6.5万多人次。
  随着制种产业不断上规模、上档次,一些高标准、高效益制种产业不断做大做强,如网式生菜的扩展,不仅使耕作管理水准精益求精,精细化管理理念不断增强,网式生菜各制种农户亩收入高达1万多元,平均亩收入都在7000~8000元,在高科技和高利益的驱动下,农户参与制种的积极性日益增强。全县参与各类农作物杂交制种的农户达5000多户,制种产业的兴起为带动金塔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制种产业也成为金塔农民增收,社会创汇增效的又一大支柱产业。
  金塔县最早的日光温室蔬菜种植技术
  蔬菜是人们生活中每天必不可少的重要副食品,蔬菜又是一种不耐贮运的鲜嫩食品。因此,要保证蔬菜供应上的数量充足、种类多样、品质鲜嫩和四季不缺,就必须进行蔬菜的周年生产。蔬菜周年生产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充分利用自然环境资源,在不同季节里分别选择适宜各种蔬菜生长的地区,实行所谓的蔬菜适地周年生产。二是在自然环境不适宜蔬菜生长的季节和地区,人工创造和调控环境,使之适合蔬菜作物的生长,实行所谓蔬菜保护地的周年生产。对于金塔县来说,进行蔬菜周年生产要在建立稳固的蔬菜适地生产基地的同时,必须建立相对稳定的蔬菜保护地生产基地,以满足人们对蔬菜产品的需求。
  1985年,金塔县农科所建立了第一座斜坡式简易日光温室,种植韭菜、葫芦,进行早春育苗。随后金塔乡金大、建国、红光等城郊村队出现简易温室,温室面积0.3~0.5亩,棚收入500~1000元,主要为春提前及秋冬生产,严冬无菜上市。1988年农科所对温室进行加厚墙体改造,在燃料辅助加温的条件下,严冬可间断生产叶菜,但生产成本高。
  1992年,金塔县农技中心站学习白银水川经验,建造了第一座高效节能日光温室(一代日光温室),建造特征是厚大墙、琴弦式、有立柱、大仰角,开始了金塔蔬菜的周年生产,主要栽培叶菜类和葫芦、黄瓜等蔬菜。此后城郊村队及各乡镇都大力推广建造种植。至1996年,全县共有一代日光温室1500亩,生产仍以叶菜类、葫芦、黄瓜、食用菌为主。一般亩收入2000元左右,以中杰韭菜、金大葫芦影响最大。
  1996年,借鉴吸收山东寿光和甘肃靖远经验,在全县开始修建二代日光温室,其建造特点是高屋脊、大空间、大仰角、无立柱(一排立柱)、厚墙体、拱圆式,棚型为钢架结构,应用无滴膜,配备贮水池和节水滴灌系统,建造技术归纳为五度、三材、四条环境条件、八条施工工艺要求。
  金塔县林学会第一届会员大会
  金塔县林学会是金塔林业科技工作者自愿结合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是酒泉市林学会的分支机构。1985年9月16日,经金塔县科学技术协会批准,正式成立,同时制定了本会章程。林学会主要职责是:在县民政局、县科学技术协会、林业局的领导下,在酒泉市林学会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种林业学术活动;普及林业科技知识;对金塔林果生产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组织举办各种科技培训班;编辑、印发学术刊物和资料;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学术论文、科普作品和学会先进工作者;举办为林业科技工作者创办的各种活动;向县委和县政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1985年9月16日,金塔县林学会第一届理事会负责组织了第一届会员大会,审批吸收的28名会员全部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塔县林学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了由5名会员组成的理事会,推举陈树实为理事长,闫龙为秘书长,高振寰、张哲、闫富宝为理事。依照《章程》规定,日常工作由理事会主持,并行使权力。批准入会的林学会会员28人,其中后来被吸收为中国林学会会员9人,吸收为甘肃省、酒泉市林学会会员14人。至1996年3月,28名会员中一直在金塔县林业系统工作的有12人,调出林业行业的有6人,调动出县的有3人,退休6人,因故死亡的1人。
  1991年7月,县林业局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县上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对已成立的金塔县林学会资格重新进行审查,并以金林字〔1991〕第28号文件向县林学会批转了《关于成立金塔县林学会的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同年8月,县林学会根据县林业局《审查意见》清理整顿。机构健全,手续齐全,制度较为完备,宗旨明确,一切学术活动均符合法律要求,完全有保留和发展的必要。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管理部门——金塔县民政局,呈报了《关于成立金塔县林学会登记申请书》。同年9月1日,县民政局向林学会颁发了《甘肃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正、副本各1本。
  1992年1月,由县林业局主持对林学会理事会进行了调整,为健全机构,指定当时担任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工程师)的朱生贵和县林业局工程师汪仁祥负责筹备召开县林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事宜,并分别代理林学会正、副理事长行使职权。1993年,高振寰、魏全生、王来田3人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1993年11月,甘肃省质量管理局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人代码证书》正、副本各1本。1993年以前没有发展新会员。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按照林学会《章程》条款,先后吸收新会员29名。截至1996年3月,正式批准入会的会员总数47人。有技术职称28人,其中获得中级技术职称7人,获得助理技术职称12人,获得员级技术职称9人。
  1996年3月23日,金塔县林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参加会议的会员代表21人,列席5人。林学会《会章》规定,县林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
  1999年3月10日,金塔县林学会借全县林业工作会议之机,召开了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会员代表26人,列席6人。
  金塔县第一个棉花皮棉百斤乡和第一个棉花全面积推广地膜覆盖的乡
  棉花是金塔县主要经济作物之一。金塔县是甘肃省第一产棉大县。而大庄子乡又是金塔县的产棉大乡,不论是种植面积还是单产在全县一直名列前茅。其丰硕成果均来自于大庄子乡肥沃的土壤,适宜的气候,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植棉经验以及悠久的植棉历史。
  大庄子乡种植棉花始于清朝初年,当时部分农户每年都种植几亩棉花,一直到1949年初,单产都在10公斤左右。此后由于种植经验的积累和技术的提高,产量逐年上升。到了20世纪60年代中期,大庄子乡棉花产量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966年,大庄子乡种植棉花1188亩,平均亩产107.8斤,比全县平均亩产69斤高出38.8斤。1967年,棉花亩产又增加到113.4斤,比上年亩增6.6斤,比全县皮棉亩产仍高出38.4斤,成为金塔县第一个皮棉百斤乡。
  1968年之后,由于多方原因,棉花产量一直没有超过1967年的水平。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棉花品种的改良和地膜在棉花栽培上的大量适用,大庄子乡的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量明显增加。到了1990年全乡棉花种植面积达到3099亩,平均亩产皮棉达到100.1公斤,其中地膜棉花面积2945亩,占棉花播种面积的95%,大庄子乡再次成为金塔县亩产皮棉超百公斤的乡。
  1991年,大庄子乡棉花种植面积达到4010亩,人均种棉0.5亩,亩产皮棉达到119公斤,全部实现了地膜覆盖,成为全县第一个棉花全面积推广地膜覆盖的乡,因此而获得全县棉花高产优质栽培一等奖。到了1996年全乡棉花种植面积首次突破万亩,总面积达到10025亩;2000年全乡棉花种植面积突破2万亩,达到20780亩;2003年全乡棉花种植面积和单产达到创纪录的高度,种植面积高达22350亩,亩产皮棉129公斤,户均植棉达到10.8亩,全乡单靠种植棉花人均收入4258元;2004年棉花面积达到28000亩,棉花真正成为大庄子乡群众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金塔县最早推广小麦铺膜穴播技术
  1995年,金塔县进行小麦地膜覆盖穴播栽培技术的试验研究,当年示范面积180亩,平均亩产小麦614.4公斤,较露地亩增117.2公斤,增产23.6%。1996年,示范种植地膜小麦3.32万亩,占小麦面积的21.8%,平均亩产623.5公斤,较露地亩增产109.3公斤,增产21.3%;1997年,推广地膜小麦6.93万亩,占小麦面积的58%。
  1999年后,随着压粮扩经为主要内容的种植业结构大调整,粮食面积大幅度减少,地膜小麦面积逐年缩小。地膜小麦主要栽培技术:1.推广优良品种。大田地膜小麦以重穗丰产型“金春2号”为主,带田以矮秆抗倒“金春3号”为主。2.抢时播种,立体种植。在“惊蛰”前后下午地表解冻时边覆膜边播种,小麦和玉米带状种植为主要种植方式。3.以产定肥,配方施肥。在施足农家肥的同时,推广氮磷配方施肥。4.全面落实“三防”(防早衰、防倒伏、防干热风)措施。地膜小麦普遍采用矮壮素或多效唑喷施控制,同时喷施喷施宝、高美施、旱地龙等叶肥和调节剂。5.病虫综合防治。

知识出处

金塔之最

《金塔之最》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政治、经济、社会事业、人物、综合五个篇目,记述了金塔县在建制历史演变过程中,位居各项事业的首次发生的事件和堪称第一的事件,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金塔境内的世界之最、亚洲之最、中国之最、甘肃之最、金塔之最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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