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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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之最》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667
颗粒名称: 建置演变
分类号: K928.2
页数: 10
页码: 3-12
摘要: 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金塔县历史上最早的县、金塔城、毛目城、鼎新城以及金塔县民国时期最早的自治活动。金塔县建制最早可追溯到汉武帝元狩二年,最早的县名为会水县。金塔城最早为金塔堡,修建年代可能始于汉朝北部都尉。毛目城为元朝至正十五年所筑。鼎新城在清代称为营尔街,后改为鼎新城。金塔县民国时期最早进行了自治的活动,通过合并和组织各区和村,逐步建立了党的各级组织并发挥领导作用。
关键词: 金塔县 建置演变

内容

金塔最早的县
  金塔建制县最早始于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汉书·地理志》为太初元年(前104年),当时叫会水县,属酒泉郡,“北部都尉治偃前(泉)障,东部都尉治东部障,莽曰萧武”。阚骃云:“众水所会,故曰会水。”
  西汉打败匈奴后,为了经营西域,在河西设置武威、酒泉、张掖、敦煌四郡。酒泉郡下辖9个县,即池头、干齐、玉门、天衣、福禄、绥弥、乐涫、表是、会水(今金塔县境),管辖的地域大体包括今酒泉、金塔、玉门、高台和瓜州的一部分。
  汉代会水县的境域范围大致为:东南沿羌谷水至罗城,与表是县(今高台县)接壤;正南与安弥县(今高台双井、盐池以南)为邻;西南与福禄县(今酒泉市肃州区)接连;西与延寿县(今玉门市)遥相连接;北面以古汉长城与匈奴相隔。县境东至合黎山,西至玉门市花海,南至肃州区三墩乡闇门、下古城、新城子和野麻湾堡,北至孤红山及狼心山北。县境东西总长360里,南北宽约240里,总面积约21600平方千米,是酒泉郡所领九县中面积最大的一个。
  会水县(今金塔县)地处河西走廊中段之北部咽喉。境内有沿黑河通向南北的必经之道,东为合黎山天然屏障,北与狼心山和孤红山自成锁钥,具有近屏河西、远控天山和黄河之势,乃中央王朝与匈奴领主激烈争夺的地方。为了保障河西安全和丝绸之路畅通,汉武帝在会水县(今金塔县境)境内修筑军事设施,派遣重兵把守。
  为加强军事力量,西汉王朝在会水县内设东部都尉和北部都尉,统辖今金塔境内各亭、障。按现今地域考,东部都尉驻现高台境内的罗城和天城,防守合黎山一线;北部都尉驻今金塔县西坝乡西移村附近。汉武帝元封二年至三年(前109年—前108年),西汉王朝修筑了从会水县北部境内(黑河西)至玉门的一段长城(西接敦煌段,延至玉门关和阳关)。汉武帝太初三年(前102年),又修筑了从镇夷峡沿合黎山至狼心山北折向西行,达哈密北山的一段长城(当时叫遮虏障)。在此期间,又修筑了从天仓头墩至营盘、营盘至张掖、营盘至酒泉的烽燧。戍卒守卫在长城沿线,防御匈奴,安定西域,保卫丝绸北道畅通无阻。
  据《汉书》《史记》记载,西汉曾大量从内地移民到酒泉、会水(今金塔县境)等地屯垦战守(垦田、守边),并带来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酒泉设郡后,西汉王朝实行了大规模的移民屯田,黑河和白河(指讨赖河,在金塔境内段)两岸,田园禾丰,牛羊成群,尤以会水县城为中心的白亭海附近最富有。至今,民间还流传着“米山面岭,油泉醋井”的说法。
  东汉末年,河西地区一度曾为韩遂、马腾所割据。曹魏政权控制河西后,立即设立凉州刺史,并与西域各地建立联系。当时,酒泉郡属凉州,会水县由酒泉郡所辖。
  魏文帝时,曹魏政权曾控制会水县境内的东部都尉和北部都尉。当时的会水县是曹魏政权控制丝路贸易的咽喉要地,在“居延丝绸古道”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保证丝路畅通,曹魏政权采取一系列促进丝路贸易的措施,繁荣居延地区的经济。曹魏统治时,居延地区一带铁器、牛耕开始使用,引进了先进的生产工具耧犁,改进了灌溉方法,节省了劳力,提高了收成。
  据考,自西汉初置会水县后,会水一带农业发达,牧业兴旺,陶器烧制作坊遍布,手工业发达,呈现出一片繁华景象。北魏太平真君二年(441年),始改酒泉郡为酒泉军,隶属于敦煌镇。至此,会水县遂废,以其地归酒泉军。先后共历550余年历史。
  最早修建的金塔城
  据《肃州新志》记载:“金塔分州城,向在王子庄威虏堡,本威虏卫旧城。自裁卫后,雍正七年(1729年)改设州同。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移驻金塔城。其城始于汉朝北部都尉,设在边外夹山以北平川,筑以土城,周围二百四十丈,高一丈八尺,厚七尺,池阔一丈,深八尺,南北东三门,规模狭隘。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巡抚杨博檄副使王仪等,(将)[修葺]金塔威虏各旧城。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州同彭以懋兴工增筑城门楼堞如式,又于城外西南筑堤百丈,以捍水患,有碑志。同时修葺,终嫌卑薄。咸丰年间(1851—1862年),山水猛发,冲塌西南隅六十余丈,至今仅存一百九十丈。同治五年(1866年),知州李元嘉、州同刘秀挹,因肃回既变,恐城头太卑,不足守御,乃培厚四尺,加高六尺,连老城共高二丈四尺,于是东、南两门俱塞,仅启北门。同治十二年(1873年)秋九月,州同郝遇龙以肃逆荡平,始(厂)[敞]南门,以便往来。既见墙多崩挫,门无城楼,乃于光绪元年(1875年)增修南北城楼二座。门瓮甃以砖石,又筑北城外月城一道,高与城等。”
  据民国《创修金塔县志》记载:“金塔城,原名金塔堡。在平川边外建筑,周围一百九十丈。建筑人及年月无考。明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巡抚杨博檄副使王仪修葺此堡。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州同彭以懋来莅斯土,睹此堡之湫隘,垣墉之倾圮,扩充其地。其墙高二丈五尺,厚二丈八尺,周四百三十丈零,雉堞七百八十数。光绪元年(1875年),州同郝遇龙重建城垣与北门瓮城门与敌楼。宣统二年(1910年),州同冠炳寅、谕饬赵积寿、刘怀基督修东门敌楼,兼葺南北二门敌楼。工竣,悬挂匾额三,南门楼‘祁连绩懋’,北门楼‘华夷锁钥’,东门楼‘建康重镇’。民国十七年(1928年),县长黄文中饧令农民以土块补葺全城周围墙根之缺绽者。月余而工竣焉。”又据民国《创修金塔县志·县署》记载:“雍正七年(1729年),始设州同一员。其旧署在威虏城附近之噶里戈什。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移住金塔堡,借居民房。乾隆三十年(1765年),前任姚公详请建修县署已准。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前任瑚公在州库借银,建筑头门大堂,仪门。远不过五丈。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谭公莅任斯土,见县署窄小,又详准上宪,添买张、李、杨等户地基,鸠工庀材修盖头门、仪门、大堂、二堂、书房、内宅、衙役房、群房、寅宾馆、土地祠共计八十余间,又栅院植树凿井,今仍其旧。”
  据以上资料,现在的金塔城,最早叫金塔堡,修建年代或始于汉朝北部都尉。明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巡抚杨博檄副使王仪首次修葺此堡。此后,在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州同彭以懋扩充其地。光绪元年(1875年),州同郝遇龙重建城垣与北门瓮城门与敌楼。宣统二年(1910年),州同冠炳寅谕饬赵积寿、刘怀基督修东门敌楼,兼葺南北二门敌楼。民国十七年(1928年),县长黄文中饧令农民以土块补葺全城周围墙根之缺绽者。
  最早修建的毛目城
  清代,今金塔县境西部隶属王子庄分州,东部隶属毛目分县。
  清朝政权建立后,在金塔境内先后于雍正七年(1729年),增置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州同,也称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分州,治威虏堡(今金塔县境西部)。雍正十三年(1735年),设毛目城屯田县丞(又称高台分县),治毛目城(今金塔县鼎新镇友好村),属安肃道。
  毛目城,位于金塔县鼎新镇友好村一组。《重修肃州新志》载:“毛目城,镇夷城北一百六十里,周围二里,故址尚存,未详何代所筑,亦近威远者也,恐属威远。”此城为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筑。明初为毛目所,属威远卫,千户所署在城内,主要防线是毛目东山南段。其辖域为今鼎新镇及原芨芨乡的双树、芨芨和五爱村一带。1949年,毛目城墙残高7~8米,厚约4米,周围二里,开东、西二门,内有关帝庙。后辟为农田,遗址无存。
  最早修建的鼎新城
  鼎新城故址,位于县城东北90千米处,距黑河东岸2.5千米。清初为屯军营驻地,时称“营尔街”。清同治八年(1869年),毛目县丞李彭监修营尔城告竣,后改为鼎新城。周围三里三,墙高2丈,基宽3丈,顶宽1丈,开东、南二门,都有瓮城。为毛目屯田县丞驻地,民国二年(1913年)析置毛目县,为县政府治所,今为鼎新镇政府驻地。据民国《新修鼎新县志》记载:“邑城西北围以湖潭,东北临渠,周三里三分。自清穆宗同治八年(1869年),县丞李彭建筑。同治前无城可守,仅守屯堡。清德宗光绪四年(1878年),县丞晏英建修东瓮城。光绪十三年(1887年),县丞蔡世德建南门瓮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县长戴瑾珊补修全城,并于城之附近建筑碉堡,斯时东门倾颓又重建焉。”
  金塔县民国时期最早的自治活动
  据《修编金塔方志》记载:金塔地处西陲边塞,人民的思想禁锢蔽塞,文化落后,远比省城附近的各县都要逊色,以致地方自治无法推行。民国元年(1912年)冬,北平政府创立自治模范大学,招各省学识优良之士,培训他们推行自治。当时安肃道尹杨思为启发安肃七县属自治思想,筹集路费,保送省立第九师范学校教员崔崇桂(酒泉人)及郭长爽(高台人)应考,他们在被派往东南各省考察自治半年回来之后,协同安肃道署观察使王世相,在肃州城内设立短期自治模范学校,招考安肃七属学业深宏之士,期望培养推行自治的人才。
  民国十一年(1922年)春,金塔县长李士璋以自治为实施宪法之导线,先筹其津贴,选送刘怀基、白文蔚、谢鸿钧、王哲武应考被录,期满毕业。崔崇桂在酒泉提倡组织成立地方自治协进会,金塔任斯会会员者有八九人,成为安肃七属自治推行的开端。民国十五年(1926年),金塔县长齐溥从省城而来接篆任事,惊讶地说:“由省城至此沿途的各县城,地方自治很早就办完了。我们金塔至今还不知道自治是什么。”当即在毕业学员中,委任刘怀基为地方自治筹备委员,颁发印章一枚,督促他尽早实施自治。因民众受旧习惯的影响深刻,拘泥于古制不能开化,那几年的自治实施也是名不符实。这期间,县长仇准为国民革命之分子,热情鼓舞自治的思想潮流,严令催促刘怀基筹备委员推行自治。恰逢大旱,地方饥荒达到最高限度因而阻碍了自治制度推行的前进步伐。民国十八年(1929年)春,省政府委派自治委员王笃初,协同县长黄文中,召集全县绅士与有威望的老人举行了一次民众大会,划分区域。将全县分为四区:金东、金西、新两野等地为第一区,户口、梧桐两坝为第二区,三塘、威虏、天夹营等处为第三区,王子东坝、西坝为第四区。四区共设立了23个村。至民国十九年(1930年)秋八月间,村多户少与推行自治的意义不相符,于是呈请上级合区并村,上级批准。在县政府中山堂召集全县绅民开会议决,一区二区合并为第一区,三区、四区合并为第二区。以金东、金石、金双为一村命名为金东村,金西系金东村之联合村;天生村、官坝村合并命名为户口村,梧桐坝仍为一村命名为梧桐村,三塘坝两村合并命名为三塘村,天夹营仍为一村命名为夹营村,新两野两村合并一村命名为新山村。这次合并的七个村直属第一区管辖。威虏村与磨河村合并命名为大有村,王子东坝三村合并命名为三多村,王子西坝四村合并命名为四维村。这次合并的三个村直属第二区管辖,这是金塔规定区村的定制。闾邻间划分,依旧按照区村组织法规条例支配。两区每年缴纳的税粮平均,但各村照旧因其地势而划分。其户口多寡不一,额粮正供亦大不齐。稽其户口在乡间涣散而居,无镇可立。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夏,将村改为乡。每区设立区公所,区调解委员会。乡设立乡公所,又设立乡监察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乡以下改编为闾,为二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金塔县最早建立的中共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建立健全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选拔培养干部,发展壮大党的队伍,在各条战线上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尤为重要。1949年10月,中共金塔、鼎新两县县委成立以后,为了早日建立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首先在县属机关建立了党的支部委员会,并在各区建立了区工委。随着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党的队伍不断壮大,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的分布状况,逐步建立和健全了党的各级组织,使党成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同年10月16日,经中共酒泉地委批准,中共金塔县委员会正式成立,由马能元、高文斗、时思明、王学义、黄镇担任县委委员,并配备了县委、县政府及科室人员,王学义任县委组织部长,高文斗兼任宣传部长、团县委书记。张进学任政府一科科长,何珍任二科科长,黄镇任公安局局长兼司法科长,王振宗、郝廉分别任自卫队、警卫队政治指导员。同时还成立了东西两个区,派干部6人,蒲茂荣任东区(原中山乡)区委书记,白全虎任区长,胡德明任副区长。郭忠义任西区(原中正乡)区委书记,张富银任副书记,韩凤来任区长。
  1949年10月16日,中共金塔县委举行首次会议,建立了金塔县第一个中共党支部——县级机关支部,有党员15人,划分为4个党小组,隶属县委管理。由高文斗兼任党支部书记,并开始培养和发展基层党员队伍。同年12月,金塔县第一个农村党支部,一区金石乡党支部建立,共有8名党员,萧生才任党支部书记。1950年1月,一区宣传助理员郑天福,被吸收为金塔县第一个党组织建立后发展的第一名共产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鼎新县最早建立的基层中共党组织
  1949年10月,鼎新县成立第一个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蔚贵忠任书记,共有党员13人。1950年2月,鼎新县农民协会副主任任有德被吸收为第一个党组织建立后发展的第一名共产党员。1949年10月,鼎新县第一个农村党支部——一区新民乡党支部成立,共有6名党员,邓举任党支部书记。1951年8月,一区新民乡农民赵会被鼎新县发展为第一名农村共产党员。1953年,农村乡级建立了党支部委员会。1954年,县属机关建立了党的总支委员会。
  金塔县最早成立的人民公社
  1958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小型农业合作社可适当合并为大社的意见》。同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化的决议》,决定在全国农村普遍成立人民公社。提出成立人民公社的原则是:“实行政企合一,工、农、商、学、兵相结合,公社的规模一般为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较为适宜。”按照中央精神,金塔县在“苦战三年,改变甘肃面貌”的口号鼓舞下,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
  1958年9月8日,中共金塔县委召开会议,讨论制订了《关于组建人民公社的方案》。中旬,研究成立了四个人民公社筹建委员会,金塔县三金乡作为联乡建社试点成立了金塔县第一个人民公社。9月23日,县委下发了《关于当前农村几项工作的安排》,要求迅速在干部群众中进行大动员,展开大辩论,尽快实现人民公社化。
  经过宣传发动和试点工作,县委根据三金乡的经验,认为成立公社化时机已经成熟,开始在全县推行合乡并镇、小社并大社、乡改大队等工作。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100%的农户申请加入了人民公社。撤并后的人民公社,由全县15个乡、226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成为金星、红星、红旗、东方红4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47个生产大队,146个生产小队。1958年9月底,全县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1958年10月1日,金塔县委发出《批示和任命各人民公社及干部职务的通知》指出:“各人民公社成立党委和管理委员会,党委设书记处。”并任命各公社党委第一书记、书记处书记、社长和副社长。李森林任金星人民公社党委第一书记,李生贵任红星人民公社党委第一书记,韩益三任红旗人民公社党委第一书记,丁伟任东方红人民公社党委书记处书记(未任第一书记)。10月11日,金塔县委发出通知,任命了47个生产大队的党总支书记和大队长。
  1958年12月10日,金星人民公社改为三星人民公社(后又改称金塔人民公社);红星人民公社改为东坝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改为西坝人民公社;东方红人民公社改为进化人民公社(后又改称鼎新人民公社)。
  金塔、酒泉合并为酒泉市期间,金塔片仍为4个人民公社,隶属酒泉市,有52个生产大队。
  1959年5月,人民公社党委书记处撤销,党委第一书记改称书记,书记处书记改称副书记。1961年6月,贯彻中央《农业六十条》精神,酒泉市委研究决定,解决社队规模偏大等问题。金塔片4个大公社改划为金塔、三合、东坝、大庄子、中东、古城、西坝、鼎新、双城、天仓、芨芨等11个公社,并将所属的大队划为121个,生产队划为601个。酒泉市委于6月5日和7月29日分两次任命了11个公社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1967年1月26日,县委发出了《改换我县11个人民公社的名称的通知》。金塔公社改称红卫公社,三合公社改称红星公社,东坝公社改称东风公社,大庄子公社改称五星公社,中东公社改称红旗公社,古城公社改称战斗公社,西坝公社改称星火公社,鼎新公社改称东方红公社,双城公社改称红征公社,天仓公社改称先锋公社,芨芨公社改称前进公社。全县农村117个大队和部分学校、企事业单位,也都换上了新名称。
  1970年1月,县革委会讨论决定并发出通知,取消各公社的新名称,恢复金塔、三合、东坝、大庄子、古城、中东、西坝、鼎新、双城、芨芨、天仓等11个公社的原名称。各大队也随之恢复了原名称。
  1983年3月,金塔县实行乡、镇体制改革,将人民公社改为乡,生产大队改为村。1985年1月,金塔县将城关镇更名为金塔镇。同年2月,将鼎新乡改建为鼎新镇,中东乡改建为中东镇。
  2004年4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金塔镇金塔乡合并为金塔镇;芨芨乡并入鼎新镇;双城乡、天仓乡合并组建航天镇。金塔县辖金塔镇、鼎新镇、航天镇、东坝镇、中东镇、西坝乡、古城乡、大庄子乡、三合乡、羊井子湾乡5镇5乡,86个行政村,463个村民小组。

知识出处

金塔之最

《金塔之最》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政治、经济、社会事业、人物、综合五个篇目,记述了金塔县在建制历史演变过程中,位居各项事业的首次发生的事件和堪称第一的事件,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金塔境内的世界之最、亚洲之最、中国之最、甘肃之最、金塔之最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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