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如岳与黑河灌区“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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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 地名史话卷》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578
颗粒名称: 闫如岳与黑河灌区“铁案”
分类号: K825
页数: 1
页码: 242
摘要: 本文介绍闫如岳是高台县镇夷堡人,因黑河灌区水利不均,每年农历四五月间,黑河上游少数劣绅拦河堵坝,下游镇夷和毛、双二屯缺水,禾苗干枯,民不聊生。闫如岳率众申诉,历经艰辛,最终在1726年朝廷定案,由毛目县丞以准道尹资格巡河,镇夷和毛、双二屯浇灌均水十日,铸有铁碑,群众称之为“铁案”。
关键词: 金塔县 黑河灌区 闫如岳

内容

闫如岳,高台县镇夷堡人。明清时,黑河灌区水利不均,每年农历四五月间,急需用水时,黑河上游在张掖、高台等地的少数劣绅操纵下,拦河堵坝,浇湖灌荒。下游镇夷和毛、双二屯,滴水不见,禾苗干枯,民不聊生。闫如岳率众申诉,求定水规。由于官府被贿,动辄将其监禁入狱,受衙役百般侮辱,备受艰辛,但他百折不屈,自1715年起,连年申诉,直至1726年,大学士、甘肃巡抚年羹尧入驻肃州,闫如岳哭诉于案下,经查实后,由朝廷定案。每年芒种前十日,由毛目县丞以准道尹资格巡河,封闭张掖、临泽、高台等地的大小渠口,镇夷和毛、双二屯,浇灌均水十日,永为定例。铸有铁碑,群众称之“铁案”。

知识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 地名史话卷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 地名史话卷》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金塔区域建制演变、县治府尹、区划演变、乡镇村闾、东风航天城、文物古遗址、自然地理、人文景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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