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金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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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 地名史话卷》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513
颗粒名称: 原金塔县
分类号: K924.2
页数: 1
页码: 105
摘要: 本文介绍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原金塔县取消乡、闾体制并设立3个区54个保。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甘肃省第七区(酒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并管辖金塔和鼎新等县。之后,原金塔县进行了一系列区、保调整,最终在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调整为东、西两个乡,共25个保和340个甲。其中东区乡包括14个保,西区乡包括11个保。
关键词: 金塔县 保甲建制

内容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原金塔县(今金塔县境西部)裁撤乡、闾,实行保甲建制。金塔县设3个区54个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六月,甘肃省第七区(酒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辖金塔(今金塔县境西部)、鼎新(今金塔县境东部)等县。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原金塔县合并区、保,设2个区,26个保。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原金塔县改编为2个乡,22个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根据甘肃省新县制法,原金塔县分别设立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四科,县以下行政设置为乡、保、甲制。原金塔县调整为东区、西区2个乡,24个保。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原金塔县设东区、西区2个乡,25个保,340个甲。东区乡辖14个保:金城保、建国保、金大保、金石保、金双保、金西保、户西保、户东保、大坝保、大新保、三上保、三下保、夹营保、天仓保。西区乡辖11个保:旧寺墩保、五福保、三多保、西四保、西红保、西头保、西三保、威磨保、古城保、新城保、新山保。

知识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 地名史话卷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 地名史话卷》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金塔区域建制演变、县治府尹、区划演变、乡镇村闾、东风航天城、文物古遗址、自然地理、人文景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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