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消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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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 文苑史话卷》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381
颗粒名称: 生活消费
分类号: C913.3
页数: 3
页码: 190-192
摘要: 本文介绍了金塔县在不同时期的居民生活消费品供应情况和消费水平。在1949-1952年,市场流通消费品种单一,数量很少,主要依靠自给自足实现。1953年后,金塔县实行计划经济,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实行计划定量供应,凭票供应。1982年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居民家庭消费逐步向社会化、商品化转变,商品流通渠道增多。随着经济的发展,金塔县居民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也不断改善。2011年,金塔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6524.96元,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13760.3元。同时,金塔县居民家庭拥有的家用电器和交通工具等消费品数量也不断增加。
关键词: 金塔县 桑田逸史 生活消费

内容

1949-1952年,金塔县居民生活消费品主要依靠自给自足实现,市场流通消费品种单一,数量很少,主要有火柴、煤油、食糖、毛巾及五金百货等。1953年,金塔县城乡居民粮油实行计划定量供应。1955年8月,金塔县执行《国务院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城镇居民、国家职工和农户所需生活、生产用粮均有国家制定标准,按劳动差别、年龄大小,分等核定,以人定量,凭票供应。同年,金塔县使用甘肃省粮票和布票。金塔县辖区实行凭票定量供应的生活必需品有:棉布、床单、毛巾、袜子、肥皂、牙膏、火柴、糕点、酒类、食糖、面粉、肉、蛋、自行车、缝纫机等。1956年,金塔县火柴、煤油、食糖、纯碱、棉布、缝纫机、自行车等100多种商品实行计划调拨。1958年,金塔县食用油实行定量供应,粮食制品凭粮票供应。1964年,金塔县农村人均分配口粮437斤,人均分配现金7元;1967年,金塔县农村人均分配口粮461斤,人均分配现金21元;1976年,金塔县农村人均口粮460斤,人均分配现金30元;1979年,金塔县农村人均分配口粮540斤,人均分配现金34元;1982年,金塔县农村人均分配口粮596斤,人均分配现金75元。
  1982年后,金塔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居民家庭消费逐步向社会化、商品化转变,辖区内商品流通渠道增多。1984年,金塔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7元。其中食品支出157.99元;衣着支出30.46元;居住支出(包括住房、电费、水费及燃料支出)32.61元;家庭用品及服务支出44.54元;医疗保健支出1.74元;交通通讯支出3.11元;文娱用品及服务支出14.77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1.52元。
  1990年,金塔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47元。其中食品支出412.35元;衣着支出74.68元;居住支出72.81元;家庭用品及服务支出125.16元;医疗保健支出3.32元;交通通讯支出11.52元;文娱用品及服务支出45.78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1.79元。
  2000年,金塔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27元。其中食品支出1101.9元;衣着支出145.37元;居住支出306.43元;家庭用品及服务支出133.67元;医疗保健支出195.06元;交通通讯支出248.78元;文娱用品及服务支出430.02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65.27元。同年,金塔县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自行车300辆,电风扇117台,电冰箱113台,彩色电视117台,电脑6台,太阳能热水器40台,照相机38架,抽油烟机80台,移动电话10部,洗衣机90台,摩托车7辆;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自行车190辆,电风扇30台,电冰箱7台,彩色电视108台,电脑1台,太阳能热水器7台,照相机8架,抽油烟机2台,移动电话2部,洗衣机67台,摩托车45辆。
  2011年,金塔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524.96元。其中食品支出2714.84元;衣着支出543.83元;居住支出953.06元;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283.43元;医疗保健支出745.96元;交通通讯支出682.73元;文化、娱乐及服务支出547.19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53.92元。金塔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13760.3元。其中食品支出4449.9元;衣着支出1923.7元;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525.7元;医疗保健支出1637.9元;交通通讯支出1310.0元;教育支出547.7元;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528.5元;居住支出1152.7元;杂项商品及服务支出631.9元。同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34%,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1.61%;金塔县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电冰箱86.7台,空调6.7台,彩色电视100.0台,电脑66.7台,太阳能热水器91.7台,照相机38.3架,移动电话193.3部,洗衣机91.7台,摩托车35.0辆;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自行车92.0辆,电冰箱63.0台,彩色电视100.0台,电脑2.5台,太阳能热水器18.0台,照相机7.0架,抽油烟机2.0台,移动电话98部,洗衣机97台,摩托车98辆。

知识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 文苑史话卷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 文苑史话卷》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方言词汇、文学创作、金石妙语、艺术集粹、俚言俗语、民间艺文、文体活动、桑田逸事、乡情民俗、文化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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