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祥同志光明磊落,作风正派,生活俭朴。和他一块工作过的同志,深深感到他作风廉洁,从没见张和祥同志接受别人请吃和送礼。他的家属住在县政府后院,两间住房,一个土炕,一张三抽桌,一张小课桌,另有一间小伙房。家属从不动用机关的一草一木,不占公家的一点便宜。家中生活和普通群众一样,四个孩子的衣服和张和祥同志穿的鞋都由妻子缝制。张和祥同志下乡近处步行,远处骑马,生活从不特殊。下到区上和职工吃一样的饭菜,在老乡家吃饭,饭后及时让通讯员交清伙食费和马匹的草料费。他遵师重教,下乡抽时间到学校听课,解决教师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如在一次下乡调查中,发现上新坝小学的几间危房,危及师生的安全,回校后及时批示解决了该校危房修复资金。张和祥同志主管县财政,把关很严,从不随便点头花钱,来客招待从不大吃大喝,上级来人在职工食堂吃饭,另加一两个小菜,自己很少陪客。1956年县委一领导点头购买了两辆摩托车,让县财政报销,张和祥同志严肃地说:“县财政不能报销,谁点头谁出钱。”这件事对严肃财政制度震动很大。他对工作认真果断,从不推拖扯皮。下级请示问题,答复及时,观点明确,从不含糊推诿。发现问题及时找主管部门负责人解决。他既反对优柔寡断,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通,又反对华而不实,吹牛说大话。他对同级,对下级,对上级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有不同意见直言不讳地讲在当面或会议上,即使自己意见被否决,也能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保留自己的意见,执行多数人通过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