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原本是指安放佛陀舍利的建筑物,后来涵义则扩充至纪念佛陀生处、成道处等圣迹,或安置佛菩萨圣像、高僧遗骨等作为礼拜、建筑之用的建筑物。在佛经中有云:本师释迦牟尼亲自向阿难尊者教示造塔的方法及规格,并以袈裟叠为四层正方,上置覆钵及锡杖以示。
在《大藏经》中,有许多关于造塔规格及意义、造塔功德及绕塔功德的经论。藏传、南传、古印度及日本的佛塔,大致都依佛示规格、比例及表义而制建,既代表佛身,也表佛之三身、三界及五大(地、水、火、风及空五大元素)。一般在佛塔中的瓶身部份,安奉圣者舍利、经书及各种吉祥物品,以令绕塔及顶礼者积集功德。覆钵式藏式喇嘛塔的基座很宽大,有的开辟为房间,用于存放物品或居住喇嘛。因此,不是所有的塔都有地宫的。
1987年4月维修“金塔”时,塔基西侧有一进深1.8米的盗洞,经维修人员进洞查看,盗洞顶端有2根直径约40厘米的立柱,没有发现地宫。
在维修塔身时,由于塔身受损严重,施工人员只能先搭架将脱落的外表皮全部铲除,在清理到覆钵体上端,与塔顶接触部位时,施工人员发现了历次维修的四层灰层,每层3厘米~4厘米。清理到第五层时,意外的发现了保存完好的十三天,从中采集到两尊彩塑释迦牟尼佛像,这一发现让文化部门非常惊喜,立即邀请省博物馆专家进行了现场查看和鉴定。
根据实地查看,专家认为第五层为明代建筑。据此考证,现存塔身始建于明代。当清理到金顶时,发现了多卷经书,其中一卷经书中夹有释迦牟尼彩画像2张,并发现里面存有记录历次维修的四块木匾。这一发现,正好与十三天发现的四层灰层相印证。经专家鉴定,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4件。这些珍贵文物全部保存在金塔县博物馆。
值得一提的是塔顶内藏的多卷经书,这些经书的书写时间在明、清两代,为研究本县的佛教文化提供了实物证据。其中有一卷藏文经残卷,共90页,无装订。经书为蓝纸黄字,手写而成,据考为明代经卷,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被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还有一部大乘妙法莲花经,共7册,保存较为完整。经卷用绸缎裱糊的纸匣盛装,蓝色书皮,黄色纸张,墨书手写而成,字迹娟秀,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被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还有一卷清代的藏文经,墨笔手写而成,被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另有一卷大悲心陀罗尼经,明代木刻印本插图经卷。经卷图文并茂,经文深奥,是研究我国佛教发展的珍贵资料。卷内画有数千幅手持法器的菩萨、佛像,全都用白描手法绘制而成。他们动作各异,神态安详,逼真自然。其手法细腻舒展,虽为木刻印本,但其效果可与直接绘制的画面相媲美,展现了木刻印本技术的较高境界,实为国内遗留下此类不多经卷中之珍品。
此外,还出土有佛像画,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高8厘米,宽4.7厘米,彩绘释迦牟尼座像,结跏趺座。画面用工笔技法分别表现了两尊禅坐入定的菩萨像,其神态慈和安详,五心向上静坐修行,给人一种肃穆庄重的感染力,展示了佛教修行的一种至高境界。画像虽历经数百年之久,但其色彩鲜艳如新,线条流畅,为我们尽显了明代时期彩色绘画的精湛技艺,也说明了我们的祖先当时已具备了相当高的绘画技艺;绿琉璃塔顶,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质地为琉璃,绿色,高65厘米,宽46厘米,分为上下两部分,顶部呈心状,下部鼓腹形似坛子;彩塑佛像,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泥塑佛像,共2尊,通高分别为31厘米,28厘米。佛像面容丰圆,双眼微合下视,着通肩袈裟,跏趺坐于莲花台上,左手托一法器,右手自然下垂,表面施彩绘;维修宝塔牌,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共4块,是对每次维修情况的记载。
这些珍贵文物是塔院寺“金塔”几百年来兴衰历程的真实见证,在历代王朝的更替演进过程中能够完整的保存下来,这又是宝塔留给后人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关于塔上供奉的古佛和原塔顶的去向,据民国《金塔县志》(1992年版)记载:民国五年(1916年),塔顶古铜佛被英国博士哈佛窃去,金塔县长永格及时报请甘肃省上,幸省长指令镇守使吴追回,仍放原处。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塔顶古佛又被盗贼窃去无踪。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塔上铜顶被几个军人为打鸽子而击落,抬走后杳无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