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鼎新镇魏家坟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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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第一—八辑合订本(三)》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278
颗粒名称: 金塔县鼎新镇魏家坟小考
分类号: K294.2
页数: 3
页码: 197-19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魏家坟遗址位于金塔县鼎新镇政府东北,现已被开垦为耕地。魏家坟墓地附近曾有石狮子、旗杆、石磨盘等遗物。关于坟主身份,有传言说是道台或将军,但具体信息难以考证。现在,鼎新镇政府门前的石狮子据说来自魏家坟,并见证了镇的发展。
关键词: 金塔县 鼎新镇 魏家坟

内容

本人爱好金塔的历史研究,听到有个“先有魏家坟后有毛目城”的说法,毛目城即就是现在的鼎新镇政府所在地。我到县第二中学工作以后,就对这个说法进行了一些考究。
  魏家坟遗址在鼎新镇政府东北(现进化村2组与头分村3组的交界处),坟地旁边有一条废弃的古渠道。几年前,这儿荒草丛生,里面有四五个大坟头,坟冢上长着些白刺和芦草,许多青砖散落在周围,似被人盗挖过。外围坟地的墙基线还依稀可辨,整个坟地呈长方形,足有三四亩地大。但是,现在这里已经被开垦为耕地了。据居住在这里的老人们说,现在鼎新镇政府门前的一对石狮子,就是当时魏家坟坟地上的摆放之物,听说坟地上原来还有旗杆、石磨盘、石碾子等物。
  过去毛目(鼎新镇)这个地方为苦寒荒僻之地,少有显赫家族世居于此,那么坟墓的主人究竟是谁?只知道姓魏,但周边的村子里魏姓的却极少。据传,有的说是一位道台,也有的说是一位将军。据说这位将军打仗时被敌人砍下了头颅,因离家比较远,就在这儿安葬了。为了使他有个全尸,人们给他安了个白面做的头颅。
  说到毛目城修建的年代,流行于鼎新的一种说法,便是:“先有魏家坟,后有毛目城。”但是,“先有”有在何时,难以详述。
  翻翻民国时期编撰的《新编鼎新县志》,其卷七《魏公植望太先生墓志》引起我们的注意。这篇墓志是道光十五年(1835年)农历四月,由墓主人的孙子(魏象纪)请同乡所记。里面记载的墓主人名叫魏植望,祖籍凉州,生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卒于乾隆十四年(1759年),曾经当过兵,后在毛目屯田,以屯户长身份办理屯务。由于他才能出众、办事公允,被委任为屯长。他乐善好施,深得百姓拥戴,死后就葬在毛目。他的子孙后来迁居酒泉,家资丰饶,人丁兴旺。在他死后,他的二儿子通过捐官的形式追赠他为中宪大夫,追赠其母张氏为恭人。《魏公植望太先生墓志》同时还交代了魏植望先生的儿子及孙辈们的情况。
  从《魏公植望太先生墓志》看,魏植望和他的两个儿子都葬在了毛目。他们所葬之地是否就是鼎新的魏家坟呢?清朝的丧葬制度规定,只有六品以上的官员才可在墓前立石兽,而且数量和种类有严格的规定。现鼎新镇政府门前的石狮子若立于魏家坟前,必然说明墓的主人官阶至少在六品以上;清朝时期的中宪大夫为正四品,只有正四品才会封其夫人为恭人。魏植望这个捐官追赠的中宪大夫墓前立对石狮子,似乎也不违反相关律制。墓志中提到魏公的儿子们后来迁到了酒泉,墓地里有的那些石碾子、石磨想必是看墓人的生活用品了,这也能佐证为什么现在墓地周围的村庄中没有魏姓后代的缘故了。从撰写墓志的时间看是道光十五年(1835年),墓主人卒于乾隆十四年(1750年),均早于毛目城的修建年代清同治八年(1869年),这是否印证了那句“先有魏家坟,后有毛目城”传言呢?编撰于民国时期的县志所录的这篇墓志是否就抄录于当时尚存的墓碑?墓碑是否就是我们所说的魏家坟里的?
  现在人们关于魏家坟的物证,也就只剩下镇政府门前的那对石狮子了。魏家坟的石狮子为什么跑到镇政府门前了?据说“土改”时期,坟地旁边的农民种植了玉米、小麦等农作物。有人把玉米棒子偷走了许多,一时抓不到小偷。第二天,有人发现石狮子嘴里有许多玉米叶子,就说:“石狮子偷吃了玉米!”也有说那年蝗虫比较多,粮食被蝗虫吃了,有人在石狮子嘴里发现了庄稼叶子,便怀疑蝗虫为石狮子所变。于是,就有人提议把这“吃庄稼”的石狮子砸了。但也有人知道石狮子是冤枉的,就把这对石狮子抬移到当时的鼎新县政府门前保护起来了。于是,我们时至今日还有幸能看到蹲守于现鼎新镇镇政府大门两侧的这对石狮子了。
  这对石狮子由鼎新附近山中所产的花岗岩雕刻而成,其形制略小,雕工朴拙,憨态可掬,有原始雕塑风格。两只狮子嘴微张,目光相向。左面狮子右脚下踩着一个小巧的绣球,显然是雄狮;右边应该是雌狮。下面的须弥座石基前后采用阳刻雕着花瓣,左右两侧雕有像羊或虎的动物造型,线条古朴粗犷。
  如今,石狮已在政府门前守立了60多年,见证了小镇的风雨成长。期间,曾有上级部门征调过,也曾有人出高价收买过,但当地百姓和历任政府领导都没答应。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八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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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记述了文物春秋、史地探究、口述回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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