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敲诈勒索,合伙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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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第一—八辑合订本(三)》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236
颗粒名称: 五、敲诈勒索,合伙贪污
分类号: K828.9
页数: 1
页码: 87
摘要: 本文讲述了吴国鼎在担任副议长时,与警察局巡官刘凯一起下乡催兵,并在张盛业家过夜。他们威胁张家拿出烟土,最终得到了四百元白洋作为赔偿。但此事被人揭发,刘凯逃跑,吴国鼎被马元鹗县长拘押审讯。经过马元鹗的审讯和媒体的揭露,吴国鼎的丑恶行为被公之于众,但由于同案犯刘凯未能捕获,最终未能定罪。
关键词: 吴国鼎 副议长 警察局巡官

内容

吴国鼎在任副议长时,一次和警察局巡官刘凯下乡催兵,夜宿户口坝下五分(现大庄子乡大口子三队)张盛业家,他们事前侦得张有藏烟,威胁张把烟土拿出,否则搜出来治罪不轻,经不起吴、刘威吓和政府禁烟令的威慑,张不得不拿出白洋四百元,作为弥逢。据说刘、吴各分二百元,后经别人向马元鹗县长揭发,刘凯吓跑了,吴被马元鹗拘押到县政府审讯,因刘逃跑,吴不承认,被马镣押候质。马元鹗让张文质向《甘肃日报》写稿揭发,即以《狼狈为奸,同流合污,堂堂议长,贪污白银》的标题,反映了他们的贪污事实;经马审后改作《藉查黑土,讹去白洋,冤沉海底,案翻覆盆,堂堂副议长,心毒如豺狼》,此稿经《甘肃日报》《西北日报》刊出,吴国鼎之丑恶行为昭之与众,后因同案刘凯未获,未能定案,吴又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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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文史资料第一—八辑合订本(三)

《金塔文史资料第一—八辑合订本(三)》

本书记述了文物春秋、史地探究、口述回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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