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威风凛凛,倚官仗势,霸人妻、害人子,毒死妻与母,擢发难数滔天罪。
看今日天网恢恢,恶贯满盈,冤要伸、苦要诉,偿还血和债,万口同诛害人贼。
这是1951年3月,金塔县各界人民斗争大恶霸吴国鼎时,悬挂在会场两侧的一副对联,它是对恶霸吴国鼎罪恶的真实写照,也表明了人民对他的愤慨之情。
吴国鼎,字鼐丞,金塔县金大坝(今金塔乡红光村)人。早年在酒泉师范乙种讲习科毕业。吴国鼎一生罪恶多端,有他的历史根源也有家庭基础。他幼小时虽聪明,但性格奸黠,少年念书时,就依靠家庭的势力,欺凌小同学,后来走向社会,更是无恶不作,胡作非为,直至走上历史的审判台。
一、横行乡里,为非作歹
他巴结当时的劝学所长王桂中,当上了劝学员(后期的督学),骑马下乡查学,还要带上跟班,自命不凡,每到一个学校,都要教师奉承,学生欢迎,装出一幅威风凛凛的样子。民国14年(1925年),他去三下国民小学检查,被教员杨仪为奉为上宾,宰羊设宴,请来当地头号人物来陪酒。饭后,既不查教学课程,又不阅学生作业,又因校董没有贿赂他而记恨,以该校学生少为借口把校董石进山鞭打一顿,最后校董不得不送他银元两块,他收之后,扬长而去。吴国鼎由于善能钻营藉势,逐渐成为全县的头面人物,曾先后担任过金塔女子小学校长、县农会干事长、东区乡乡长、区指导员、县参议会副议长等职。因长期横行霸道,形成了走路持棍,说话打哼的政客恶习。一段时期,官府信他,同伙捧他,正人恨他,群众怕他。由于他仗势欺人,随便打骂群众司空见惯,就连邻居也不敢随便进他的门。
二、倚官仗势,强行霸水
当时由于鸳鸯池水库还没有修建,酒、金两地因水利纠葛甚烈,金塔地方十年九旱,酒泉每年只给金塔均水两期共15天,因此流入金塔的水贵如油,各渠系都按序浇水,而每逢水到罗圈沟(吴的住地),没有吴国鼎发话,谁也不能浇水,他仗势霸水,自己任意浇灌。民国32年(1943年),一次吴国鼎堵截苗水,重浇漫灌,处在下游等水浇的李吉奎因气愤难忍,把吴拉到水沟中淹泡几分钟,为民出气,吴爬出后见人众多,未能动手报仇,他恼羞成怒,把渠长雷振铎骂了一通,后找县长喻大镛诉说,喻亦惮於吴的威势,把肇事人拘留了三天。他一向横行乡里,欺压良民,罗圈沟的人,除李吉奎这个外地人不怕他外,其他人遇事都是敢怒不敢言,只能暂时委曲求全。
三、野心不善,伺机整人
吴国鼎对官吏是奉迎在先,算帐在后,大耍两面作风,他曾串连王桂中、罗维熙、吴国玺、王锡爵等一批地方恶棍为心腹,平时去探明有些人的情况,抓住把柄,等到卸任后或一定时候,乘机秋后算帐,因此人称他们为“算帐派”。他们曾算过县长周志拯,告过马元鹗。特别是在周志拯卸任后,吴卵翼下的一伙寻找借口,硬拦着周不让走,周在殷邦昇家待了五个月,致使二科(财务科)科长周宗颐气愤而死,周志拯给胡友瑷信中说:“吾弟之死,乃吴王二劣而逼。”周志拯被逼,纯属是吴泄私愤之举动。因为周志拯性格耿直,对待为富不仁的土豪劣绅或有犯罪行为者严惩不贷。在周任职期内,适有金石坝(今金塔乡塔院村)人陈福,控告吴国鼎毒死继母,又叫长工张老二把尸首送于西拦河冰窟窿内,吴拒不承认,逢有李吉奎和张老二作证,周逮捕了吴,铐押在监狱过了几堂,案子正在彻底查办之际,适逢红军西上,周也准备向额济纳旗逃避,无暇顾及此案,只得把一些在押案犯,觅保释放,吴乘机逃之夭夭。
吴国鼎常常以整人为本能,拉帮结派,如他勾结当时的省议员王桂中、县党部书记长顾绪宗等人,反对马元鹗、吴崇德。每逢选举,吴国鼎暗中活动,争取选票。当时有五十多名乡镇民代表,大多屈从于吴国鼎的压力,惮于他的恶势,后吴被选举为县参议员。得选后,他野心勃勃,又想当副议长,终于引起人们的反感,充分暴露了他的丑恶嘴脸,当时就有五十多名代表联名控告吴,印发传单,列书罪状十余条。
四、丧尽天良,霸占人妻
民国27年(1938年),吴任县立女子小学校长。不久,就恋上了该校教员有夫之妇李某,后李某又恋上了代课教师殷某,成了三角恋。因此,他和殷某积怨很深,对殷耿耿于怀,一天他伪装谦和,约请殷某到他家便餐,又请了曹汉英作陪,酒过三巡,吴突然掏出手枪,对准了殷某,曹汉英赶快抱住了吴的右臂,子弹打在墙壁上,殷跳窗逃走,幸免于难。又一次,吴、殷都要到县参议会开会(二人当时任参议员),正当入席间,猛不防吴国鼎举起铁棍照殷头上击去,旁有吴峻山拦住,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行凶,可见吴国鼎之凶恶面目。事情败露后,李的丈夫陨某得知其事,寻到金塔,准备大闹一场,结果还是吴国鼎仗势纳李为妾,陨某气愤难忍,乃寻找李引下的死婴,盛在竹篮内,上盖毛巾提到吴家作客,把篮子放在桌子上,还未等坐稳就匆忙走了,吴揭开毛巾一看,内放有一具死婴,他无奈只好将死婴悄悄送到林中,事后丑闻还是传开了。吴和李结成夫妻后,丧尽天良,毒死正妻,为除隐患,竟然又把正妻所生的儿子吴世番赶出家门。在一次酒宴上,乡绅赵积寿当面讽刺吴国鼎说:“家遭继母陷害,儿子赶在门外,小生吴世番也……。”吴理屈词穷,面红耳赤,央求说:“三爷、三爷,话下留情!”
吴国鼎这个人面兽心的淫棍,他占有了李某后仍不满足自已的兽欲,为达到另找新欢的目的,任意对李进行蹂躏,致使李精神受到刺激忧郁而死。不久,他又盯上了他的知心朋友桂巡长之妻,桂尸骨未寒,妻就被吴国鼎强行占有,纳为小妾。
五、敲诈勒索,合伙贪污
吴国鼎在任副议长时,一次和警察局巡官刘凯下乡催兵,夜宿户口坝下五分(现大庄子乡大口子三队)张盛业家,他们事前侦得张有藏烟,威胁张把烟土拿出,否则搜出来治罪不轻,经不起吴、刘威吓和政府禁烟令的威慑,张不得不拿出白洋四百元,作为弥逢。据说刘、吴各分二百元,后经别人向马元鹗县长揭发,刘凯吓跑了,吴被马元鹗拘押到县政府审讯,因刘逃跑,吴不承认,被马镣押候质。马元鹗让张文质向《甘肃日报》写稿揭发,即以《狼狈为奸,同流合污,堂堂议长,贪污白银》的标题,反映了他们的贪污事实;经马审后改作《藉查黑土,讹去白洋,冤沉海底,案翻覆盆,堂堂副议长,心毒如豺狼》,此稿经《甘肃日报》《西北日报》刊出,吴国鼎之丑恶行为昭之与众,后因同案刘凯未获,未能定案,吴又被释放。
六、人民公审,国法难容
1950年,在减租反霸运动中,人民群众告发了吴国鼎,公安局依法逮捕了他。1951年,镇反运动中,群众要求斗争吴国鼎,人民政府于3月29日,召开了数千人参加的全县性的群众斗争大会。事前,搭了会台,在街道上张贴了标语、漫画,有的漫画把吴国鼎画成了毒蛇猛兽,有的把吴国鼎画成了妖魔鬼怪,当场有70多人登台诉苦、申冤,在他的屠刀下先后就有6人失去了生命。一整天的斗争会,群情激愤,人民义愤填膺。吴国鼎真是恶贯满盈,无恶不作,他的罪恶罄竹难书。大会后,人们一致要求,当场枪毙吴国鼎,人民政府为满足大家的要求,为民平愤,会后即调查整理材料,报请专署批示。半月后经专署批准执行枪决,血债累累的头号恶霸吴国鼎得到应有的惩罚。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一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