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崇桂,字德庵,甘肃省酒泉县文殊乡塔尔湾村(现属嘉峪关市)人。生于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农历腊月二十八日。他幼年就读于本村私塾,并受教于酒泉城内宿学郭其澄(肃州名儒郭维诚之孙)门下,经过苦读,精通四书五经。民国六年(1917年)奔赴北京高等学堂甲种讲习所学习,接受了新的文化和科学知识,在爱国民主思想的熏陶与鼓舞下,奠定了教育救国的思想基础,毕业后返回家乡,决心献身教育事业。
1918年学成归来的崔崇桂,适值赵世英(字子俊,金塔县人、留学日本明治大学)创办的甘肃省立第九师范即今酒泉师范学校成立,崔崇桂应聘任学监(旧时稽察学生出入,考察学生功课勤惰及起居等事的学校官员)。1923年4月,崔崇桂又担任该校第五任校长,直到1932年辞职。10多年来,他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在教学和学校建设工作上,为酒泉地区各县培养了大批师资,为地方教育发展做了一定贡献。1933年崔崇桂任酒泉县教育局长,想方设法发展农村小学教育,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后因教育经费困难,政府又不支持,他愤然辞职,在酒泉师范任国文教员。
三十年代前、中期,河西各县被西北军阀马步芳势力所控制。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酒泉军政当局让崔崇桂代理金塔县县长,他上任后邀请地方绅士恳谈,提出积极发展农牧业的生产计划,并采取一些有力措施,促进骆驼养殖业的发展。他还利用金塔县酒泉师范毕业学生较多的有利条件,积极推动学校教育,并开展民众识字活动,让各村初级小学教员利用晚上时间开办民众识字班,动员一些青壮年文盲(包括妇女)到学校识字。由于时局变化,他任职不到一年即卸任。金塔民众称颂其德行,临行时特送“乐志君子”锦匾一副。
讨赖、红水和清水诸河水,本属酒泉和金塔两县共有之水资源。金塔地处下游,又因原有水规被破坏,民国时期,酒泉一些乡绅堵河断流,久霸不舍,致使金塔连年干旱,双方为争水常聚众持械殴斗,致伤人命。对应不应分水给金塔,崔崇桂始终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妥善解决的公正立场,受到赞扬。据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省府委员《呈复酒金水利稿》称:“自古以来,邻省邻县有事争持,地方官多各私其民,政治上之惯例。酒泉、金塔水利代表崔崇桂,籍隶酒泉,上年为金塔县长,对于分水扰数,金民多方呼吁,并未一言提及酒泉分水(给金塔),有损于酒(泉),无益于金(塔)之电文”。当金塔县长赵宗晋提出兴修鸳鸯池水库的建议之后,崔崇桂认为找到了解决金塔干旱缺水,缓和两县水利纠纷的领先良策,诚心赞同。四十年代初,崔崇桂被酒泉官绅推选为甘肃省参议会议员,并任驻会议员,离开酒泉到兰州任职期间,他支持并协助赵积寿多次恳请甘肃省政府拨款修建鸳鸯池水库终获批准。按计划,该工程施工期间每天需民工4000名,省政府决定酒泉、金塔各出2000名。酒泉专员公署和酒泉县政府在执行这一指令的过程中,时任国大代表的崔崇桂多次说服酒泉官绅,一定响应,不得抗拒,从而保证了水库工程的顺利进行。经酒、金两县人民共同努力,建成了团结用水的象征——金塔鸳鸯池水库。
解放后,崔崇桂被省党政提名为特邀代表,出席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继而被聘任为甘肃省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但不幸于1953年6月16日病逝于兰州,终年62岁。
(本文作者系酒泉师范高级讲师、《酒泉文史》副主编)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三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