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行利改税,改利润分成为以税代利阶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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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1026
颗粒名称: 二、实行利改税,改利润分成为以税代利阶段
分类号: F276.1
页数: 2
页码: 165-1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在1983年至1985年期间,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对全县16户国营工商企业实行了利改税改革,将企业由利润分成和利润包干等改为按国家税法交纳税款的形式,并规定了盈亏自负和奖金发放等规定。此外,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实施了城市工商企业改革,推进了各项改革事业的进展。
关键词: 金塔县 工商企业 以税代利

内容

由于政府与企业的各种经济关系尚未理顺,出现了国家集中的财力过少,企业资金运用过于分散的问题。县上为了解决这一矛盾,1983~1985年,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全国利税工作会议报告》和《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实施办法》,对全县16户预算内国营工商企业分别实行了第一步和第二步利改税,把工商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济任务,由原来的利润分成、利润包干等办法改为按国家税法交纳税款的形式固定下来,企业完成生产计划,并按税法规定完成了纳税任务之后,盈亏自负、发放奖金不封顶。对亏损企业,属国家政策许可的亏损,继续实行超额补贴和计划补贴,减亏分成,一定三年不变;属于经营不善造成亏损的,限期进行整顿,在规定限期内,经财政部门审批后,适当给予亏损补贴,超过期限的一律不再弥补。税后利润不足原来留利水平的单位,经过批准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所得税,各企业要在税后留利中,建立新产品试制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两步利改税在明确政企关系、保证财政收入、为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它并不能培育新的市场机制,对企业的激励作用也是十分有限的。
  同时,1984年,根据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围绕城市工商企业改革这一中心环节,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金塔县综合改革试行方案》,从计划物资、财政金融、文化教育、科技管理、价格管理等10个方面试行改革,这一方案的付诸实施,推进了各项改革事业的进展,加快了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

知识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金塔文史资料》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农林牧渔和文化教育,都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和发展。在社会政治方面,金塔县经历了和平解放和新政府接管的过程,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运动等重要事件也有详细纪实。在经济发展方面,金塔县有着丰富的土地资源,发展了农林牧渔业和工商企业,对沙害治理和农机事业也有一定的经验。文化教育方面,金塔县拥有多所学校,传统戏剧和电影事业也有一定发展。这些文章通过回顾历史和纪实报道,展现了金塔县的发展历程和多样的文化与经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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