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塔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292720020230001019 |
颗粒名称: | 农业 |
分类号: | F014.1 |
页数: | 2 |
页码: | 159-160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金塔县委和金塔县政府的领导下,金塔县在1951年9月至1952年4月完成了土地制度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夙愿,广大农民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的改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1952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581.1万元,比1949年增加211.46万元,年均增长16.3%;粮食总产增加964万公斤,年均增长20.7%;油料总产增加1.5万公斤,年均增长14.5%;棉花总产量增加2公斤;大牲畜和生猪存栏也有所增加。农业生产的快速恢复和发展为全县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开辟了道路。 |
关键词: | 金塔县 国民经济 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