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原金塔县的减租反霸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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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988
颗粒名称: 解放初期原金塔县的减租反霸斗争
分类号: D235
页数: 5
页码: 77-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解放初期,金塔县开展了减租反霸斗争,打击了封建地主恶霸势力,削弱了封建阶级对农民的剥削,鼓舞了贫苦农民的斗志,提高了阶级觉悟。通过深入宣传教育和群众斗争,广大农民起来同地主恶霸作斗争,县委和农会组织群众学习减租政策,明确减租的范围、标准、时间和清债办法。在减租反霸斗争中,金塔县积极斗争恶霸和地主,减免地租,清算分配果实,废除债务,取得了较大的胜利。
关键词: 减租反霸 恶霸地主 地租减免

内容

减租反霸斗争是解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贫苦农民同封建剥削制度进行斗争的第一个群众运动。这一运动的开展,有力地打击了封建地主恶霸势力,削弱了地主阶级对农民的苛重租债剥削,大长了贫苦农民的志气,极大地鼓舞了广大贫苦农民反对封建剥削制度的勇气和决心,提高了阶级觉悟。同时也培养了一批积极分子,为发展壮大农会、民兵等组织和搞好土地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这场运动从1950年年初开始,于土改运动前的1951年9月结束。
  由于旧中国封建剥削制度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严重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解放前,地主剥削农民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雇工。地主占有土地而自己不劳动,靠雇工种地,分长工、短工,每一个长工负责耕种20~30亩土地,只付年工资2石(即400公斤粮食作为酬劳);第二种是收租。地主将土地出租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每亩每年收地租2~3斗粮食(即40~60公斤),租额达30%左右,并交纳粮草或税款;第三种是高利放债。放钱或放粮,年息5分至12分不等,春借1斗,秋收后还1斗5升或2斗,且多为利上加利的“驴打滚”债。有歌谣讲:“交不了的租子还不完的债,扛不完的长工受不完的苦”,“庄稼上了场,两眼泪汪汪,粮食都装走,剩下一把糠,大人去讨饭,娃娃哭断肠”。据统计,原金塔县,只占全县农业总人口6.8%的地主,霸占了全县15.6%的耕地,人均15.45亩;占全县农业总人口47.86%的贫雇农,仅拥有全县28.8%的耕地,人均只有2.7亩。由于土地大量集中在地主手中,贫雇农不得不租种地主的土地,或受雇于地主,大多数农民的生活非常贫苦,他们在地主和富农的高租、重债的盘剥下,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解放初,虽然建立了区、乡人民政权,新政府号召广大人民劳动致富,鼓励生产自救、自由借贷,并发放各种贷款、贷粮,扶持农业生产和贫苦农民的生活,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生产开始恢复。但金塔县也刚刚解放,土地改革尚未进行,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消灭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封建剥削制度,以求得经济上的彻底解放,清债、减租、反霸斗争势在必行。
  1949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金塔县召开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由党、政、商、学、驻军、农民各界代表共57名,金塔县人民政府成立初的第一任县长时思明作了《关于接管及接管后两个多月来政府工作报告》,中共金塔县委书记马能元作了《关于今后方针及工作任务的报告》。会议认真讨论了清匪、民主建政、减租反霸和生产自救等项工作,讨论了代表提案,选举成立了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马能元为主席、时思明为副主席,同时选举时思明为金塔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元鹗为副县长。此时,土匪活动仍很猖獗,金塔县发动群众,组织民兵,配合解放军驻军和县人民自卫队,开展了剿匪活动。金塔县大部分党政干部分赴农村,开展民主建政工作,彻底废除了旧的保甲制度,在全县建立了三个区公所,23个乡政府,79个村委会,183个村民小组。1950年3月,金塔县召开了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52名(多数是乡农会主任),县委书记马能元作了《关于减租反霸和开展春季大生产运动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金塔县农民协会,马能元当选为县农会主任,刘仁当选为副主任。1951年2月12日~19日,县委召开了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议,中心议题是研究部署减租反霸工作,县委书记马能元作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减租清债和反霸运动的报告》,会后抽调干部下乡,各区试办一个乡,依靠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掀起了群众性的减租反霸高潮。
  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工作组深入各乡村宣传清债减租和反霸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政策,逐户访贫问苦拉家常,引导农民诉苦挖穷根,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逐步消除了贫苦农民的各种思想顾虑,以地主剥削农民活生生的事实,教育群众从自身痛苦生活的经历中解脱出来,知道自己为什么穷、地主是怎样富起来的原因。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的阶级觉悟提高了,思想顾虑打消了,纷纷起来同地主恶霸作斗争。各乡工作组因势利导,及时召开群众会议,宣传党的政策,动员大家摆事实,讲家史,互相对比,对照《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初步划定了阶级成分。1951年3月11日,一区三乡(现为金塔镇)首先在县城召开了第一场群众斗争恶霸地主大会,会场设在县城操场上,会场布置庄严,会标是“斗争恶霸地主吴国鼎大会”,两边张贴一幅大字对联,上联为“想当年威风凛凛倚官协势霸人妻杀人子毒死妻与母擢发难数滔天罪”,下联为“看今日天网恢恢恶贯满盈冤要伸苦要诉偿还血与债万口同诛害人贼”。会议由县农会副主任刘仁主持,邀请各乡贫苦农民代表参加,县委书记、县农会主任马能元作了动员讲话后,斗争会正式开始,恶霸地主吴国鼎父子跪在台口,由诉苦者依次上台诉苦伸冤,声泪俱下。会议群情激昂,口号声此起彼伏,斗争有力,大刹了恶霸地主的威风。会后,吴国鼎关押监狱,经司法机关审判定罪执行枪决。各乡也分别抓了一两个典型,举行了反霸斗争大会。之后,各乡农会组织群众反复学习西北军政委员会关于《西北新区农村减租,处理债务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了农村减租的范围、标准、时间和清债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县委又对减租清债办法及规定作了具体部署,其要点是:
  1、减租范围:凡地主、富农及祠堂庙宇、机关团体、学校、工商业家在农村出租的土地均实行减租,按有关条例规定,农民在解放前所欠的地租一律废除,若欠地主、富农陈租或转成债务、典当关系者也在废除之列。农民之间的租佃不实行减租,由双方本着团结互助的原则协商,或经农会调解处理。
  2、减租标准:不论定租、活租,一律实行“二五减租”(即减原租的25%),出租人所得不得超过土地常年产量的37.5%,土地副产物按成分配。减后所交租额超过该土地常年产量37.5%的,也应减到37.5%;主动减租者未减够二五的,要减够二五,多减者要退回原主并与减租标准一致。定租以通产计算,活租以收成计算,定租活租都要按减租办法中所规定的条款执行。
  3、租佃形式:有定租、活租、合种等形式,定租即死租,定死交租数量;活租即出租人只提供土地、生产工具,以土地收成来收租;合种即出租人除了土地并给承租人生产工具、籽种或一部分肥料,所收粮食按成交租。在进行减租后,要保护广大农民的租佃权,这是减租政策的原则,出租人抽地,要征得原租户的同意,并经乡农会批准,须在秋收以后、未耕种前才能转租,不能借口把地转租或荒下。
  4、减租时间:以1949年9月26日解放为时限,解放前农民所欠地主、富农、庙宇、教会、机关团体、学校、工商团体的地租一律免缴,已交的租子不再退还;解放后出租人收租未按“二五减租”标准实行减租者,其多收部分退还承租人,退不起的酌情少退。
  5、清债办法:解放前农民或其他劳动者所欠地主的债务一律废除,解放后所欠的债务均受法律保护,农民之间的债务不分解放前后继续有效。
  根据政府清债减租条例,召开了农民群众大会,由债务双方互报放债、借债数量和租佃关系,区乡村干部进行造册登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处理办法。
  减租、反霸、清债运动历时半年多,至1951年9月结束,通过减租反霸斗争,既限定了出租者的地租额范围,又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租额,同时还废除了旧债,依法惩处了罪大恶极的恶霸,批斗了不法地主。在这次减租反霸中,原金塔县共斗争恶霸和地主118名,公审处决了吴国鼎等12名大恶霸和匪特头目,减免地租61935石,清算分配果实115645石(粮食5000石,其余系财物折合)。有5000户农民分到了斗争果实,其中80%是贫雇农,并废除债务粮8355石,烧毁契约464张。分得了胜利果实的广大农民,从内心深处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政府,激发了广大农民的革命热情,提高了政治觉悟,他们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纷纷参加民兵、农会,有421名青年被批准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县上给军属家悬挂了“抗美援朝、保家为国”的匾额。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七辑)

知识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金塔文史资料》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农林牧渔和文化教育,都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和发展。在社会政治方面,金塔县经历了和平解放和新政府接管的过程,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运动等重要事件也有详细纪实。在经济发展方面,金塔县有着丰富的土地资源,发展了农林牧渔业和工商企业,对沙害治理和农机事业也有一定的经验。文化教育方面,金塔县拥有多所学校,传统戏剧和电影事业也有一定发展。这些文章通过回顾历史和纪实报道,展现了金塔县的发展历程和多样的文化与经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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