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国时期的剪辫、放足运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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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987
颗粒名称: 三、民国时期的剪辫、放足运动
分类号: K256
页数: 2
页码: 75-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民国初期,虽然国会提出了剪发、放足改革,但由于军阀政权的干扰和人们思想的束缚,剪辫、放足运动进展缓慢。直到1927年,金塔县的冯玉祥部下仇淮来任县长,他积极推动剪辫、放足活动。下任县长黄文中继续坚持男女平等,切实实施剪辫、放足,他鼓励民众剪掉辫子,拆散缠足,甚至亲自到床位和篷车检查,当场剪掉辫子,并动员人们唱放足歌曲。这些努力有力推动了剪辫、放足运动在金塔县的普及和推广。
关键词: 放足 民国时期 改革

内容

民国初期,人们的思想还不开朗,仍沿旧习继续辫发、缠足。革命党人认为辫发是清代统治的象征,极应剪掉;缠足更是危害妇女健康的枷锁,极应解放,恢复妇女天足。当时国会虽提出剪发、放足改革明令,但不久被北洋军阀篡夺了政权,虽有一部分先进人士和学生自动剪掉辫子,而多数百姓对剪辫阻力很大,金塔也不例外。民国7年(1918年),金塔、毛目(原鼎新县)两县就成立了天足会,从事妇女放足工作,但因县知事多守旧,一再迁就,年复一年,未能实行。直到民国16年(1927年)冯玉祥的部下仇淮来金塔任县长,才雷厉风行的进行剪辫、放足活动。谁家姑娘再缠足,惟父母是问,并饬人民自己剪辫,但此人任职仅几个月。可喜的是下任县长黄文中,也提倡男女平等,禁止妇女缠足,上任后继续把剪辫、放足列为重要任务,饬令警佐带上警士,携上剪刀,在大街小巷和县城附近检查,遇到留发之人,当即拦住剪掉,没收辫子;碰到缠足女人,当场动手绽开脚布,着令赤足走回,没收脚布。有一次逢大庄子龙圣台演戏,黄文中在台上讲话,说剪辫、放足不仅是改变人的意志形态,更是关系到国家民族的文明,外国人笑话中国人是“病夫”,指的就是小脚和大烟鬼。他还亲自到看床(当时妇女看戏搭的板床)和各篷车查看,集中留发男子30多人、缠足青年女子20多人,当场剪掉辫子,绽开脚布,现场焚烧,震动很大,次日,小脚妇女都不敢来看戏了。黄文中还编有劝放足歌,教民说唱,记得大意是,小小金莲,实在难看,扭扭捏捏,丑鬼一般,扶墙摸壁,走路艰难。劝我姊妹,免受摧残,快把脚绽,莫再迁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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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文史资料

《金塔文史资料》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农林牧渔和文化教育,都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和发展。在社会政治方面,金塔县经历了和平解放和新政府接管的过程,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运动等重要事件也有详细纪实。在经济发展方面,金塔县有着丰富的土地资源,发展了农林牧渔业和工商企业,对沙害治理和农机事业也有一定的经验。文化教育方面,金塔县拥有多所学校,传统戏剧和电影事业也有一定发展。这些文章通过回顾历史和纪实报道,展现了金塔县的发展历程和多样的文化与经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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