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区村闾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978
颗粒名称: 二、区村闾制
分类号: D422.6
页数: 1
页码: 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金塔县和鼎新县推行了区、村、闾体制,废除了乡官制,并设立了自治筹备委员会和县农会。金塔县划分为四个自治区,每个区设区董,下设村和闾。鼎新县划分为两个区,每个区下设若干个村。后来,合并了区和村,将村改为乡的名称。
关键词: 区村闾制 自治筹备委员会 县农会

内容

民国十八年(1929年)春,废除乡官制,改乡约为征收员,推行区、村、闾体制。县设自治筹备委员会、县农会。原金塔县共划分为4个自治区:金东、金西、新两野为一区;户口、梧桐为二区;三塘、威虏、天夹营为三区;王子东坝、王子西坝为四区,每区设区董1人,受县府领导并受县自治委员会指导。区下设村,村下设闾。全县划23个村,每村设村长1人,村副1人。以农会兼办军糈粮秣,各村又增设兵站员1人,协同征收员办理抓兵派款诸事。
  民国十九年(1930年)秋,合区并村。原金塔县一区、二区合并为第一区,三区、四区合并为第二区,全县共2个区、10个村。第一区辖金东、金西、户口、梧桐、三塘、夹营、新山等7村;第二区辖大有、三多、四维等3村。
  原鼎新县,改“五屯三科”为2个区8个村:第一区辖东风、中兴、万年、双城4个村;第二区辖双树、芨芨、上西、下西4个村。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夏,村易名为乡。

知识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金塔文史资料》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农林牧渔和文化教育,都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和发展。在社会政治方面,金塔县经历了和平解放和新政府接管的过程,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运动等重要事件也有详细纪实。在经济发展方面,金塔县有着丰富的土地资源,发展了农林牧渔业和工商企业,对沙害治理和农机事业也有一定的经验。文化教育方面,金塔县拥有多所学校,传统戏剧和电影事业也有一定发展。这些文章通过回顾历史和纪实报道,展现了金塔县的发展历程和多样的文化与经济特色。

阅读

相关人物

张文质
责任者

相关地名

金塔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