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官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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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977
颗粒名称: 一、乡官制
分类号: D422.6
页数: 2
页码: 57-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乡官制是指民国时期的农官、乡约等地方行政管理人员的组织体制。在金塔县和鼎新县,乡官制起到了行政管理和水利维护等重要作用。乡官制对于乡村的治理和农业生产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乡官制 行政管理 水利维护

内容

乡官制即指地方行政管理人员称农官、乡约而言。民国元至十二年(1912至1924年),原金塔县以10个使水坝和2个边缘地划分畛域,全县划分为金东坝、金西坝、户口坝、梧桐坝、三塘坝、威虏坝、王子东坝、王子西坝和新两野(新城子、两山口、野麻湾)、天夹营(天仓、夹墩湾、营盘)两个地方。每坝为一个行政单位,设杂职农官、督修农官各1人,民众选出,报县府委任。
  杂职农官,管辖全坝行政事项,受县府领导。以下设乡约若干人(由该坝各岔民选),再下设伙夫帮助工作至户(后改伙夫为什长)。
  督修农官,专管全坝水渠修理,监视坪口分水、闭水和浇水,检查维护大小渠道等。下设渠长若干人(按岔推选),协助督修农官工作,管理各该岔水渠(一般是支渠)。支渠以下设小甲或闸头若干人至户。
  原鼎新县(民国二年改高台分县为毛目县,民国十八年改毛目县为鼎新县),沿袭清制,原有屯田地,双树墩大、有、年3号,设乡约1人。毛目“天、地、元、黄、宇、宙、洪、昌(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24号,分社乡约4人,总称“五屯”新增科田地芨芨墩渠、万年渠、双城子渠,各设乡约1人,谓之三科”。即所谓“平分五屯,额正三科。”简称“五屯三科”。由8个乡约分理民政和赋税。另外,各渠设渠长(即水利农官后称大差或水利员)1人。
  民国十二年(1924年)后,金塔裁汰杂职农官。督修农官改称水利农官或水利员。

知识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金塔文史资料》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农林牧渔和文化教育,都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和发展。在社会政治方面,金塔县经历了和平解放和新政府接管的过程,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运动等重要事件也有详细纪实。在经济发展方面,金塔县有着丰富的土地资源,发展了农林牧渔业和工商企业,对沙害治理和农机事业也有一定的经验。文化教育方面,金塔县拥有多所学校,传统戏剧和电影事业也有一定发展。这些文章通过回顾历史和纪实报道,展现了金塔县的发展历程和多样的文化与经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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