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土地改革运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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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960
颗粒名称: 金塔县土地改革运动纪实
分类号: D651.1
页数: 7
页码: 32-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五十年代初期,金塔县展开了一场广泛深入的土地改革运动,通过划分阶级成份、斗争打击地主阶级和封建势力、征收没收财产、分配胜利果实等步骤,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实现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改变了农村阶级关系。
关键词: 金塔县 土地改革 阶级斗争

内容

五十年代初期,在金塔大地上,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这场运动以锐不可挡之势,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实现了广大农民“耕者有其田”的夙愿,使全县43.9%的贫苦农民从地主手中分得了土地,80%的农民不同程度的获得了经济利益,农村的阶级关系从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土改前的农村状况
  1949年9月26日,金塔县和平解放。解放后的金塔人民,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极大的热情和积极性,开展了剿匪肃特、减租反霸、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等运动。农村的封建势力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过去祖祖辈辈受压迫受剥削的农民觉悟起来了,斗恶霸,反封建,政治上翻了身,成了新社会的主人。
  但是,急风暴雨式的群众运动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及地主阶级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封建土地制度,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经过减租反霸的农民,只是在受剥削的程度上有所减轻,还没有真正从封建土地制度的奴役下解脱出来。以土地占有为例,全县(不含鼎新县,包括鸳鸯池、八格楞、天夹营)3个区23个乡总耕地280775.59亩(标准亩),农业人口61486人。地主只占农业人口的6.83%,而占有的土地为全县总耕地的15.62%,人均10.45亩;贫农、雇农占农业人口的47.3%,而占有的土地仅是全县总耕地的28.3%,人均仅2.7亩。土地仍然大量集中在地主手中,贫雇农不得不继续在租种的土地上劳动,或者在自己很少的贫瘠土地上耕种,大多数农民的生活仍然很贫苦。
  同时,地主阶级虽然受到了打击,但并没有被彻底打垮。一些不法地主大量转移分散财物,用粮食、金钱收买干部,造谣惑众,威胁群众,怠耕,破坏生产,进行反抗。一些地方的封建势力仍然很猖獗。三区地主赵××、王××等利用封建集团“人和社”“二十八宿”的骨干分子,暗中控制乡、村政权,还在欺压人民;三区二乡的“十八兄弟”还在称霸乡里;一些欠有血债的恶霸地主仍然逍遥法外,没有受到惩处。
  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让政治上翻了身的农民在经济上得到解放,一场空前规模的、以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改革运动,就于1951年秋在全县轰轰烈地展开了。
  土地改革经过
  金塔县的土地改革于1951年9月开始,由点到面,点面结合地进行,至1952年4月中旬结束,历时7个多月。
  1951年9月5日,县委书记马能元根据县委会议决定,带领20名干部进驻一区三乡进行土改试点工作。10月中旬,经县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马能元任主任委员、县长时思明任副主任委员,白全虎、胡德明等15名委员组成的金塔县土地改革委员会。10月15日至21日,县委召开了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了中共酒泉地委县书联席会议精神,作了关于迅速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的动员部署。此后,在试点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10月25日一区的四、五、六乡,11月18日七、八乡,12月18日三区的8个乡,12月28日一区的一、二乡,1952年1月15日二区的7个乡陆续开始工作。先后编入土改工作队(组)的干部、积极分子共315名,其中西北土改工作队和专区干部各1名,地干校学员98名,学校教员45名,酒中学生16名,农民积极分子44名。土改运动按照党和政府的部署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起来。
  一、宣传土改政策,深入发动群众
  运动开始后,土改工作队员深入基层,组织乡、村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从访贫问苦入手,调查了解阶级状况,召开长工会、贫雇农会、诉苦会和对地主恶霸的训话会等各种会议,宣传土改政策。在消除农民顾虑、提高阶级觉悟的基础上,普遍整顿了基层政权和群众组织。整顿中土改工作组发动群众揭发坏人,清洗了阶级异己分子,瓦解了“人和社”“二十八宿”等封建组织,撤换了一批不符合条件的干部。各乡普遍整顿健全了农会、民兵、青年团和妇联会组织,农会会员由土改前的11837名增加到21081名,民兵由土改前的1555名发展到2700名。全县有937名农民积极分子进入乡村政权和群众组织,担任了基层干部,贫雇农形成了领导核心。
  二、划分阶级成份,开展对敌斗争
  划分阶级成份是按照“查、评、通过(出榜)、批准”4个步骤进行的。各乡村召开干部会、农民代表会和群众会,学习了有关评划成份的政策,在逐户登记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选户试划,取得初步经验后,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报公议、三榜定案”的方法,由下而上地进行(即先划贫雇农,后划地主)。“自报公议”作为第一榜公布,乡农代会审查结果出示第二榜,区或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批准结果作为第三榜,公布定案。中农以下成份由乡农民代表会议审批,中农以上成份由区、县土改委员会批准。贫雇农出示红榜,富农出示绿榜,地主出示白榜。全县共评划出雇农1626户,占总农户的15.47%;贫农4421户,占42.32%;中农3019户,占28.9%;小土地出租(经营)者87户,占0.83%;富农355户,占3.2%;半地主式富农2户,占0.019%;地主348户,占3.3%;工商业者9户,占0.086%;其他成分610户,占5.875%。
  划分成份后,接着开展了打击恶霸和农村封建势力的斗争。根据群众的揭发和组织掌握的材料,全县以行政村或以乡召开的斗争会上,共斗争恶霸、帮会骨干分子136人。为了配合群众斗争,县上设立了2个基层法庭,在农民代表陪审下就地开庭审判,并以区召开了2次万余人参加的审判大会,处决了5人,3人被处以死缓和无期徒刑,30人被处以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后期将被斗者中罪恶较少、民愤较小的放了一批,或交群众管制,或责令其赔偿了农民损失。经过激烈的斗争,地主阶级和各种封建势力纷纷向人民低头认罪,农村各阶级的力量对比发生了空前的变化。
  三、征收没收财产,分配胜利果实
  没收是以斗争中确定的守法地主和不法地主区别对待进行的。对守法地主的财产是先留后没收,只没收多余的土地及耕畜、农具、房屋和粮食;对不法地生的财产则是先全部没收,后从被没收的财产中按人口留给适量的生活和生产资料并责令其拿出浮财、底财赔偿给贫雇农。征收的对象是半地主式富农、小土地经营者超出全乡人均多余的土地以及学田、庙地。工作展开后,各乡首先建立了由农会、民兵、青年、妇女积极分子和乡政委员组成的没收征收委员会,会内设没收征收、登记、搬运、检查、保管5个小组。保管组内又分设了土地房屋、耕畜、农具、粮食、木材、杂物等6个股。其次普遍追缴了地主非法转移的财产(包括运动开始前后变卖、窖藏和“馈赠”他人的财产)。全县共没收征收土地46487亩,没收耕畜2202头(匹),农具11708件,房屋5719间,粮食8405石,棉花15114公斤以及其它物品。
  土改胜利果实的分配,是按照优先照顾军烈属、贫雇农,有利于生产和“缺多多补,缺少少补,缺啥补啥”的原则,以行政村(土地以乡调剂)进行的。分配前各乡普遍订立了“爱护土改果实和遵守纪律”的公约,公布了分配的果实,让群众根据需求自报公议,之后,由农代会根据分配原则进行平衡调剂,张榜公布,反复酝酿,最后定案。土地在分配前进行了丈量,评估了产量,在不打乱原耕户土地的基础上,采取“抽肥补瘦,抽瘦补肥,抽多补少”的办法,按男女人口调剂分配。全县共分配土地46487亩(占总耕地的16.8%),有4317户农民(占总户数的41.3%)、21707人(占总人口的33.9%)分得了土地。其中雇农中97.5%的人口分得土地15503亩,贫农中45.7%的人口分得土地18253亩,中农中18.6%的人口分得土地5430亩。土改后,贫、雇农人均地3.85亩,比土改前增加了1.15亩;地主人均地3.17亩,比土改前减少了7.28亩。8222户农民不同程度地分得了房屋、耕畜、农具等其它斗争果实,占了全县总农户的83.5%。
  土改复查工作
  土改后,大多数地主安分守法,但有少数地主反攻倒算,破坏生产。为了进一步巩固土改成果,金塔县于1952年10月15日至1953年4月底,进行了5个半月的土改复查工作。
  土改复查分2期进行。第一期从1952年10月15日开始到1953年1月16日结束,进行了11个乡;第二期从1953年1月23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进行了12个乡。复查前县委举办了乡村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参加的训练班,同时召开了三干会、人代会和妇代会。共训练了550名工作骨干。复查开始后,首先调查了解各阶层的思想状况,宣传政策,稳定人心,消除了富农、富裕中农怕第二次土改的顾虑和一部分农民单纯分果实的念头。接着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纠正改划土改中错划的成分,并相应调整了土地和财产。全县的地主由复查前的348户增加到388户(含分家增划户,下同),富农由355户改划为361户,小土地经营者由87户改划为103户,中农由3019户改划为3137户,贫农由4421户改划为4525户,雇农由1626户改划为1682户,工商业者由9户改划为5户,其它成分由610户改划为606户。在复查成份的同时,打退了不法地主向农民的反攻,按不同情节进行了批评、警告或斗争,反攻倒算的果实退还给了农民;二是把土改剩余果实和改划成分时调整出来的土地、财产分配给农民。全县共处理分配房屋2069间,粮食548.5石,人民币(旧币)4640.55万元;三是在丈量核查土地,重新评估产量的基础上,给农民填发了土地证,确立了地权。通过归并土地,耕畜和农具,解决了由于地界不清、伙用耕畜、农具等引起的各种纠纷,稳定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四是对乡村干部进行革命到底的教育,解决和克服了一部分干部产生的松劲退坡思想。开展了民主普选,调整了不能胜任和严重不负责任的干部。与此同时,开展了农村建党工作,全县在土改复查阶段,共发展党员195名,建立了16个乡党支部和9个机关、街道党支部,选举或直接任命了支部书记。
  鼎新县的土地改革运动
  原鼎新县1951年辖2个区、12个乡,有2563户、16714人。1956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建制,与金塔合并为金塔县。在撤销县制之前,也同金塔一样,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
  鼎新县的土地改革,于1951年9月7日在一区二乡开始试点,10月22日县上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及全县三级干部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了土改政策,进行了思想动员,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10月下旬,土改工作在全县各乡陆续展开,至1952年4月15日全部结束。
  在发动群众阶段,通过宣传政策,访贫问苦,启发农民的政治觉悟,广大农民认识了土改的意义,积极投入运动。全县涌现出了345名土改积极分子。整顿组织中,进行了民主普选,发动群众揭发坏人,清洗了阶级异己分子,选举了一批积极分子担任基层干部。农会经过整顿,会员由土改前的2148名发展到5018名,占全县人口总数的30%。
  划分阶级成分中,鼎新县划出地主90户,占总户数的3.51%;富农64户,占2.5%;小土地经营者18户,占0.7%;中农952户,占37.15%;贫农1033户,占40.3%;雇农352户,占13.73%;其他成分54户,占2.11%。
  没收征收阶段,普遍追缴和烧毁地主的账簿409本,契约4640份,废除地主旧债粮食3916.04石。共没收征收土地7655亩,草湖3177.3亩,耕畜835头(匹),农具3700件,房屋1913间,粮食3344石,树木5350棵,布匹2266丈,衣服3934件,其它用具15552件。
  分配胜利果实时,普遍进行了“团结友爱”、“天下农民是一家”等思想教育。县土地改革委员会从土改果实较多的7个乡中调剂出牲畜61头,农具24件,粮食444石,棉花1000公斤,织布43匹和衣服312件给土改果实较少的乡。全县有264户雇农分得土地1527.6亩,499户贫农分得土地2232亩;中农中有166户分得土地861.7亩。有2216户农民分得了耕畜、农具、房屋、粮食和其他土改果实。
  (本文作者系原金塔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三辑)

知识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金塔文史资料》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农林牧渔和文化教育,都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和发展。在社会政治方面,金塔县经历了和平解放和新政府接管的过程,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运动等重要事件也有详细纪实。在经济发展方面,金塔县有着丰富的土地资源,发展了农林牧渔业和工商企业,对沙害治理和农机事业也有一定的经验。文化教育方面,金塔县拥有多所学校,传统戏剧和电影事业也有一定发展。这些文章通过回顾历史和纪实报道,展现了金塔县的发展历程和多样的文化与经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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