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944
颗粒名称: 社会政治
分类号: D630
页数: 128
摘要: 本文主要涵盖了金塔县社会政治方面的内容,如和平解放、新政府接管、土地改革、抗美援朝运动等。还包括了民国时期金塔县的乡村组织演变、农业合作化、大炼钢铁运动等重要事件。此外,还有关于在解放初期如何巩固新生政权的文章。
关键词: 金塔县 社会政治 和平解放

内容

金塔和平解放的前前后后
  曾涛 高维东
  金塔县系原金塔、鼎新两县合置。1949年9月26日,金塔县和平解放。这一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日子,结束了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翻开了金塔历史上新的一页。金塔人民从此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始了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
  解放大军挺进河西 酒泉重镇和平解放
  1949年8月2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经过数天激战,一举攻克兰州,消灭了西北国民党军主力。西北敌军迅速土崩瓦解,宣告了我西北战场决战的胜利。国民党西北军政长官公署仓惶逃离兰州,率九十一军、一二〇军残部沿甘新公路向河西走廊节节败退,我人民解放军乘胜西进,风卷残云,势如破竹,沿途敌军纷纷缴械投诚。9月22日,人民解放军一、二兵团胜利会师于张掖,逃至酒泉地区的西北长官公署,已被我追得零零落落,溃不成军,军政要员缩踞酒泉,惶惶不可终日。在形势急转直下的情况下,迫于人民解放军强大的政治攻势和军事压力,国民党西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新疆警备总司令、河西警备司令陶峙岳,深感国民党败局已定,只有起义投诚,归顺人民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在我军派员积极争取之下,于9月24日,由陶峙岳领衔,酒泉国民党部队通电起义。9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一野二军军长郭鹏、政委王恩茂率部抵达酒泉,至此,酒泉遂告和平解放。
  国民党大势已去 马县长弃暗投明
  兰州解放和解放军胜利西进的消息传来,金塔城内流言纷纷,人心浮动。国民党金塔县长马元鹗派人四方打探消息,深感形势十分不妙,便秘密制作驼轿,购买汽车,准备逃往额济纳旗二里子河躲避。与此同时,国民党天水骑校、兰州警校以及河西总部警卫团残部退到金塔驻守,散兵游勇时有过境,称营称连,抢掠物资牲畜,扰乱地方治安。地方劣绅勾结散兵,蠢蠢欲动,情况甚为复杂。9月22日,人民解放军一、二兵团于张掖胜利会师后,酒泉国民党部队准备起义投诚的消息也时有传闻。至此,马元鹗深感国民党已大势已去矣!便找来自卫队长向国华等人秘密商讨出路问题,认为逃跑是死路一条,只有维持好地方治安,保护文物和物资财产,减少人民损失,向解放军起义投诚,才是唯一出路。从9月23日起,连续四次召集由县政府、参议会、自卫队、警察局以及补给站、骑校、警校、警卫团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治安会议,商讨金塔治安问题。要求各机关职工继续坚守岗位,由工商会通知各饭馆及大小商铺照常营业,不得擅自停歇。并责令自卫队、警察局联合组成巡查队,轮流巡究不肖分子。同时派人守护粮仓,防止坏人趁混乱之机开仓抢粮;还到鸳鸯池水库指示水利专员吴永昌、水管所所长李名杨等人,一定要保护好水库,继续搞好水库溢洪道维修施工,严防散兵和地方反动分子破坏,并给水管所人员配发了枪支。之后,亲自写信派警察局张明鉴送往河西警备总部,找政工处方处长联系起义投诚事宜。
  就在马元鹗等人同酒泉联系,准备向人民解放军前线部队投诚起义的同时,国民党金塔县参议会副参议长吴国鼎、国大代表李上林及其同伙为国民党散兵送吃送喝,互相勾结,散步谣言,蛊惑人心,为了防止吴国鼎等人和国民党散兵扰乱地方治安,破坏投诚计划,马元鹗一边派人暗中监视吴国鼎的行为,收容散兵,组织看押,一边联络骑校、警校和自卫队配合把守城门,严格盘查,严防扰乱分子进城。并指示警察局人员加强同酒泉联络,准备迎接解放军接管金塔。
  9月24日,陶峙岳将军通电起义的消息传来后,更加坚定了马元鹗投诚起义的决心。25日,解放军一野二军军长郭鹏、政委王恩茂率部抵酒,马元鹗立即于当日向酒泉解放军前线部队发出了起义电,并请求派员来金指示。电文:“抗战八年,全民饱受辛苦。胜利以还,同胞渴望解放。元鹗谨率全县人民及本府职工以及来县期待解放之同胞,共同维持地方治安,荣祈派员莅县,指示一切,以便有所遵循为祷。”
  26日,马元鹗又与国民党县党部副书记吴崇德、县参议会参议长李经年、县中学校长顾子材、水利专员吴永昌等人联合向解放军发出电函,函文如下:
  “酒泉人民解放胜利军司令部钧鉴:申有电计邀均览。抗战八年,人民深感痛苦,内战日久,全国渴望解放,谨派员会同本县人民代表吴崇德、李经年等前来晋谒崇阶,并祈派员来县绥靖地方,救民水火为祷。马元鹗、吴崇德、李经年、吴永昌、顾子材同叩申宥。”
  9月27日下午3时,解放军一兵团二军军长郭鹏、政委王恩茂复电马元鹗。电称:“马代县长,你和全县人民拥护和平,拥护人民解放军,望你和各机关人员及各界人士负责保护城市及一切资财,维护地方秩序,等待人民解放军接管。”至此,马元鹗及金塔旧政府各机关人员、县自卫队全部向解放军投诚起义,金塔遂告和平解放。
  迎解放人民欢跃 庆胜利金塔新生
  9月26日,解放军即将来金的消息传来后,马元鹗立即安排有关单位人员,抓紧办理准备交接事宜,派人办理膳宿问题。发动民众征集慰劳品,准备慰劳解放军。并下令降下国民党国旗,布置旧政府人员书写张贴拥护共产党、欢迎解放军的标语。在收到解放军复电的当日,派财政科科长何如硅、地方代表李经年等人,持函前往酒泉接头联系,进一步向解放军呈述地方情况,欢迎解放军尽快接管金塔,并向自卫队、警察局、卫生院、田粮办事处以及参议会、两乡公所发布训令,传达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复电,要求各单位迅速办理交接准备,等待共产党派地方工作人员接管。
  何如硅、李经年等人于28日与解放军取得联系,三军政治部接待了他们,听取了地方情况汇报。之后,军长黄新亭、政委朱辉照复函马元鹗,函内称:“你府何科长及李代表已于28日抵达本部,已将你县各种情况面谈,此种为人民负责的精神颇感欣慰。尚望各按原来职务继续工作,本军工作派陈桂林同志率部队前往,维持社会治安,以防散兵溃匪扰害人民,请予以接洽,并共同为金塔人民安全而努力。”
  28日,解放军一兵团三军九师二十七团二营九连开抵金塔,马元鹗即组织旧政府机关人员和地方绅士、市民群众以及中学学生出城迎候。驻金国民党部队官兵和县自卫队队员摘下国民党帽徽,倒背枪支,表示投诚起义,接受共产党领导。解放军指战员到达时,旧政府官员迎上前去同解放军首长握手致意,热情接待。解放军首长向群众讲了共产党的政策主张,宣布了解放军的纪律。尔后解放军留第三排驻守金塔,一、二排继续前进,去解放鼎新。于傍晚到达天仓。在老乡的帮助下,用牛车送解放军渡过黑河,鼎新县县长陈世光已于数日前携带家眷、贵重物品逃往额济纳旗躲避。旧政府人员在县政府秘书王世恭、自卫队长高贵天的带领下,打开城门欢迎解放军进城。解放军进城后,立即布置警戒,接管了自卫队的枪支,并剿灭了逃至双树一带的国民党散兵五十多人。驻金解放军接管了警校、骑校及警卫团残部武装力量,并负责维持地方治安,开始接编国民党起义投诚部队。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金塔县旧政府人员、市民、学生及国民党投诚官兵与解放军一起召开大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大会并向毛主席、朱总司令发出了致敬电。
  10月4日,新政府召开了交接座谈会议。马元鹗汇报了金塔县情况,时思明同志、马能元同志分别代表新政府和党组织讲了话,交待了共产党的政策。要求继续抓紧办理交接手续,并着手组建地方人民政权。从此,金塔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始了新的生活,走上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道路。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一辑)
  金塔县和平解放新政府接管过程
  王成相
  1949年9月26日,以马元鹗为首的国民党金塔县政府向驻酒人民解放军通电起义,部队领导复电宣告金塔和平解放。
  9月28日,解放军一兵团3军9师27团2营9连开抵金塔,接管了警校、骑校及警卫团残部武装力量,接编了国民党金塔县自卫队,并负责维持地方治安。
  9月30日,酒泉军管会派马能元、时思明等21名工作人员,来接管金塔并开展地方政权建设工作,以马能元、时思明为首的新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到金后,看到这里旧县府各机关有条不紊地工作着,一切物资、器械、人员、马匹完好无损,县城秩序亦良好。10月1日在县城西操场召开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大会,会上县长时思明代表新政府讲了话,大会给党中央、毛主席、朱总司令发了致敬电,骑校还进行了马术表演,会场隆重热烈,群众欢欣鼓舞。
  新政府成立后,于10月4日召开了交接座谈会,到会者有时思明、马能元、黄镇、何珍、张进学、王学义,旧政府科以上人员马元鹗、陈甲三、何如硅、席鸿业、贺彰善、殷柏山、姜昌宏、何俊彩、向国华、柴如高、贺凤彩、何多仁、孙齐国、杨滨等也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讲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与旧政府人员安置及交接的有关问题。要求各科室人员在未确定新工作之前,仍在原机关照常工作。会上时思明、马能元分别讲了话,马元鹗汇报了金塔的情况,并将公文、财产全部进行了移交。
  会上宣布了上级的任命通知: “马能元任中共金塔县委书记,高文斗任副书记、时思明任金塔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元鹗(原金塔县旧政府县长)任副县长。并宣布对旧政府人员根据情况要大部分留用,对他们要按起义、投诚人员对待。”根据上述精神至13日接交工作全部结束。
  第一,接交情况。接收全县约44000人,辖2个乡(中山、中正),25个保,耕地17万亩左右;接收县自卫队人员123名(内有骑兵一个分队)、马33匹、武器步枪97支、轻机枪1挺、司登式枪1支、连枪1支、发射桶2具、子弹1440发、手榴弹450枚;警察队48人、步枪17支、子弹1213发,手榴弹100枚;电话机6部、电台1部;接管粮食(军屯粮、田赋粮、公教粮)计6721124市石;银元1,836.95块、纸币656275元;接收两个乡公所土布196.33丈;接收的机关有国民党党部、县参议员、农工会、卫生院、司法处、地政处、金塔县补给站。另外,三三九分站由27支队接管,公路段、邮政局由直属系统接交,省银行办事处停止工作。
  第二,旧人员的安置处理。在取其自愿的原则下,一部分留用,一部分送学校,一部分允许其归家。建设科长、教育科长、卫生院长、自卫队长仍留原职,警察局长、汇报秘书遣返回家,一、二科、军事科长及一些年轻职员送去学习。田粮、司法处属省管,不用的人员介绍去兰。旧人员留用者及职务当即在县府宣布。
  第三,政权建设。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金塔县委员会,由马能元、高文斗、时思明、王学义、黄镇为县委委员。并配备了县委、政府部门及科室的领导,王学义为县委组织部长,高文斗兼任宣传部长、团县委书记。张进学为政府一科科长、何珍为二科科长,黄镇为公安局局长兼司法科长,李锦玉为县政府秘书室秘书,王振宗、郝廉分别为自卫队、警卫队政治指导。同时还建立了东西两个区,派干部6人,东区(原中山乡)派蒲茂云为区委书记,白全虎为区长,胡德明为副区长;西区(原中正乡)派郭忠义为区委书记,张三为副书记,韩风来为区长。每区留用旧人员5至6人。
  第四,安定社会秩序。当时金塔一些边远地区常有土匪出没,骆驼被抢掠之事时有发生,先后几天内,就有农民的200多峰骆驼被土匪抢走,新政府立即派自卫队,积极协助农民追回骆驼140多峰,处置了一些盗匪,安定了人民的情绪。县委又于1949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一次武装会议,决定扩大地方武装力量,金塔县自卫队原有80人,新增130人,扩至210人。警卫队原有40人,新增20人,扩至60人。新的武装组织的充实和壮大,对于打击土匪散兵骚扰破坏,推翻保甲制,组织农会,发动群众打土豪、斗恶霸、减租减息、土地改革、反压迫、反剥削、保卫巩固新政权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一辑)
  原鼎新县和平解放始末
  魏著新 秦希珍
  1949年9月28日,是地处丝绸古道上的边缘小县——原鼎新县和平解放纪念日。从这一日起,鼎新人民结束了国民党政府的黑暗统治,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始了自由、祥和、幸福的新生活。
  鼎新是一个偏僻的农业小县,人口不足两万。解放前夕,由于国民党的腐朽统治,地痞恶霸横行乡里,土匪骚扰抢劫,人民饱受压迫和剥削,生活在痛苦的深渊中。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给这里的劳动人民带来了希望。1949年8月,人民解放军解放兰州,河西地区的解放指日可待。在国民党大势已去,人民解放事业将要胜利的关头,驻守河西的国民党要人内的一些有识之士纷纷作出抉择,积极与人民解放军前线部队联系,准备起义。9月25日,河西重镇酒泉宣告和平解放。与鼎新县毗邻的金塔县,由县长马元鹗领衔,9月26日与进驻酒泉的解放军部队通电,并派人员进行联络,积极准备投诚起义。9月28日上午,人民解放军某部三营九连进驻金塔县城,金塔县和平解放。在此形势下,地处偏壤的鼎新县当局也顺应历史潮流,作出了正确的抉择,主动向人民解放军大开城门,9月28日下午,迎接部队入城,实现了和平解放。
  鼎新县和平解放经历了一番曲折与斗争。早在兰州解放、解放大军挥师西进、解放了河西张掖以东地区的时候,鼎新县县长陈世光(甘肃山丹县人),看到国民党的统治大势已去,又对共产党的政策不了解,惧怕解放军来了会被杀头,就购买了12峰骆驼,准备携眷外逃。9月20日,传闻解放军就要到酒泉、金塔了,陈世光匆忙雇佣来字号农民宋吉能当驼户兼向导,驮上家私和家眷,带上同乡亲随陈立志、陈立民、王元善等人,离开鼎新,欲绕道额济纳旗跑回山丹老家去。陈世光临走前,找来县府秘书王世恭等人,交待他走后由王世恭代理县长职务,张建中为秘书,应付处理县府事务,维持秩序。
  陈世光走后,王世恭感到压力很大,他明白政局已定,解放军很快就要来了,在局势瞬息万变的时候,陈世光走了,把摊子丢给他,是把沉重的责任推给了他。他对解放军的政策已有所闻,但又存在疑虑和惧怕心理,怕解放军来了万一对旧政府的人员不能容忍,惩治他。当时鼎新卫生院有一护士名叫张鸿春(真名王华开,系共产党员,地下工作者),还有常在城里挑担卖货的货郎金仿贤(红军流落战士,共产党员,解放后任鼎新县一区副区长等职),他们早就翘首盼望这解放胜利的日子早日到来。他俩看到由于国民党的宣传,当地市民群众对共产党的政策不了解而出现的人心慌乱现象,看到县长陈世光外逃后代理县长王世恭举棋不定、不知所措的局面,就秘密通过周围关系较密切的一些人宣传共产党的革命主张,让人们知道解放军是人民的军队,向王世恭施加影响,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王世恭经过深思和权衡,决定在解放军到来之前维护好局面,守好摊子,把城池和资产完整地交给解放军,争取立功赎罪。王世恭随即采取了几项应急措施:一是责令县府各科室人员各守岗位,照常工作,保管好所有档案资产;二是联络自卫队队长、警察队警佐,维持好城内秩序,防止坏人滋事和溃匪散兵骚扰;三是意识到在解放军到来之前,陈世光县长跑回老家不妥,立即派出包文科前去追赶,让包文科向陈世光陈述利害,无论如何要劝其火速返回。同时派人打探消息,准备一旦解放军来鼎新就组织人员迎接。
  9月28日,金塔和平解放和解放军即将到鼎新的消息传来,王世恭立即召集秘书张建中、补给站干事芦学信等人,安排书写和张贴标语,打扫房舍,做迎接解放军的准备工作。下午5时左右,王世恭带领高贵天(县自卫队长)、秦希珍(财政科长)、张鸿春等职员及市民20余人,到县城南门外候迎。解放军某部三营九连张连长率领两个排的战士骑马抵达时,王世恭等人赶忙迎了上去,主动招呼,端茶递水,连声问好。陪同进城后,将解放军安排在鼎新完校大院内休息,由补给站干事芦学信和乡公所有关人员负责安排了茶水和晚饭。王世恭向解放军张连长简单地介绍了县长陈世光出走、他自己派人去追的情况以及当地社会状况和治安情况,张连长作了简短的讲话,对王世恭等人在关键时刻表现出的为人民负责的精神和主动与解放军配合的表现给予了赞扬,说部队要继续追歼逃往鼎新一带的国民党散兵,叫给准备些干粮,同时要求县府职员坚守岗位,维持好秩序,等待接管。
  解放军抵达的当天晚饭后,陈世光与家人及其他随从人员经包文科的劝说返回鼎新。陈世光回来后,家都未来的及安置,就赶紧去找解放军“认罪”,承认在关键时刻当了逃兵,请求解放军宽大处理。11时左右,人们将要入睡时,又得悉双树保有一股流窜的国民党散兵在那里抢劫骚扰老百姓,解放军战士不顾疲劳,立即出发,县自卫队也出发了,连夜赶往双树保。第二天天亮前包围了散兵夜宿的双树屯庄,天亮后发起围攻,激战一个多小时,结束了战斗,打死打伤敌人多名,俘虏30余名,缴获机枪2挺,步枪30余支,以及被抢去的骆驼、粮食、衣物、银元等。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解放军主持在县城召开了群众庆祝大会,解放军张连长讲了话。10月4日,由段子敬、高锦光带领的接管人员一行18人到鼎新,王世恭、陈世光、韩金元、张鸿春等人到南城门外黑河沿迎接,抵达时燃放鞭炮,气氛十分热烈。中共酒泉地委、酒泉军管会委派段子敬任中共鼎新县委书记,高锦光任鼎新县人民政府县长。10月5日在县城龙王庙旁边的操场上召开了群众大会,段子敬书记、高锦光县长,还有温阜常(县委宣传部长)分别在会上讲了话,宣传党的政策,号召劳动人民起来同地主恶霸及其他旧势力作斗争,当家作新社会的主人。陈世光也在会上发了言,对共产党不记前嫌的宽大政策感激涕零,表示“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今后一定听共产党的话,永远跟共产党走。会场上,群情激昂,气氛热烈。会后扭了秧歌,进行了游行,还演了大戏,街头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欢喜场面。
  群众大会后,立即有秩序的进行接管工作。新政府参加接管的人员有高锦光、张万元、王吉元、王德伟等,负责移交的旧政府人员有王世恭(县政府秘书兼建设科长)、秦希珍(财政科长兼税务主任)、韩金元(民政科长)、薛培元(会计室主任)、卜孝权(仓库主任)、刘茂林(银行会计)等。在接交大会上,所有资产档案均造四注清册,一一按手续交接清楚。人民政府在两个多月后的政府工作总结中写道:“接管工作顺利,所有档案保存妥善,手续交接清楚”。随后进行了旧县政府人员的审查遣返工作,留用的人员有王世恭、薛培元、韩金元、秦希珍、包文科、刘茂林、张鸿春、芦学信等20多人,张质、白云安等10余人被遣返原籍或回了农村。对县警察队和自卫队官兵(共40多人),除少数有劣迹的遣返外,大部分收编,改编成了地方人民武装。
  人民政府于10月4日成立后,建立了工作部门与机构。中共鼎新县委的工作部门有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下设两个区工委,李崇业任组织部长,温阜常任宣传部长,问清行任一区工委书记,蔚贵忠任二区工委书记。县人民政府设一室四科,下辖两个区,王吉元任秘书室秘书,张万元任一科(民政科)科长,王德伟任二科(财政科)科长,张鸿春任三科(教育科)科长,刘茂林任四科(建设科)科长,问清行任一区区长,李成茂任二区区长。
  从此,鼎新人民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走上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康庄大道,开始了新的生活。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二辑)
  解放前金塔社粮源缘及其利用
  张文质 何世相
  社粮,群众公共积累的储备粮食。它不属于国家管理,由当地选出专人负责,将积存的小麦或糜子,专作备荒、调济籽种用,也叫籽种粮,这是一项有利农民的措施。追溯金塔社粮的来源,有下面三个方面:
  一是清末及民国初期庙产(公收绝户地或行善者捐献给寺庙的地统叫香火地或称庙产)的地租收入。原作寺庙祭神、演戏、春社等开支,由庙会会首经管。民国后期移作社粮。
  二是义学地(个别殷实富户献作兴学或上买的地)的地租收入。清代各地都设私塾,地方聘请的教师的薪水及校役工资、祭丁、校舍维修费用都从义学地地租(也叫学粮)开支,由校董经管。民国后期学校改归县设,学粮移作社粮。
  三是义粮。义粮是地方慈善热心人家捐集用作救济灾荒的粮食。如民国十五年(1926年),金塔遭受全县性的灾荒,肃州镇守使裴建准就捐给我县小麦100石(每石合400市斤)。义粮由县仓代管,专作春耕籽种,每年春初由各坝乡约(征收员)总领调济缺种户,秋间加息3分归仓。
  以上三项,前两项粮由地方管理,但无明确制度,多由各地头人(村、保甲长之类)把持,假公济私或拖欠地租,甚至放账生息,一般农民得不到实惠。所谓学产、庙产一锅混粥,账目不清。经过民国十六年(1927年)的天灾和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的冰雹大灾,群众要求清理公产,筹粮备荒。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县长周志拯、县绅赵积寿等商讨,并通过县务会议决定,派员分赴各坝清理公产。此时旧俗变化,庙会冷清,有的寺庙改作了公所(如乡公所、保公所之类),有的改设学校,学校已成公立,从民间清理出的庙租、学租,归作地方社粮。
  经过一番整顿,追交积欠,实物入仓(此时各坝已建有固定社仓)开始每坝成立一处社仓,每仓选一公正人士任社长,并设仓丁一人,帮助催收、盘斗。据说当时每仓粮食多至百石左右(无确定统计,仅我们和有关人士回忆,三塘坝社粮是110石,威虏坝社粮是420石,新、两、野①社粮83石)。后来又因农民领粮、交粮路远不便,又行分仓,每坝分仓二至四处不等。由于社仓增多,个别社长发生舞弊,有的倒换粮食,如三上社长肖登科就将部分好麦换成芽麦、霉麦,经群众告发,赔出好麦,并以破坏籽种罪判刑半年。其他社仓亦有类似的问题。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全县9处社仓已划分为23处,为了统一领导,
  县府设立社仓总管处,委任赵积寿为社仓总管,规定社粮放出每斗加息3分(以1分作员工工资提成,2分作耗募等)。
  县仓代管的裴公义粮②100余石,也于同时归入社粮总管处保管使用。每年开放社粮解决春耕籽种时,由县府派员分赴各坝社仓监放。笔者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曾去新、两、野社仓监放,次年又去三塘坝社仓监放,先查库存印板,核对开支账目,如有拖欠即行追缴,再按领粮名册发给,这样春借秋还,年年持续。至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县义仓粮已达512石,到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全县义粮、小麦已有3349石,糜子5500石。以后改社长为社正,人员虽有变更,但管理制度不变,直至解放。
  各坝社粮除解决农民籽种和批准救济极困难的农户外,对高利剥削也起了一定抑制作用。解放后各处社粮均交乡农会管理,县上社仓总管处所辖的裴公义粮交给了县地方粮食仓库。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二辑)
  翻天覆地的土改运动
  ——三区土改工作纪实
  吴成德 成发昌
  金塔县三区的土改工作,在中共金塔县委的领导下,自1951年12月14日开始,至1952年4月5日结束,历时105天。当时三区包括西坝、中东、古城所属的八个乡。三区土改工作组组长由地位委员、地干校校长黄凌云同志担任,县政府秘书李锦玉,三区副区长成发昌为副组长,同时成立了临时人民法庭,李锦玉任庭长,成发昌任副庭长。三区土改工作组共有132人组成,其中地干校教师、学员98人,县区抽调34人,其中有女同志10人;参加过土改试点的32人。为完成这一伟大的历史任务,各乡都配备了强有力的工作组长。土改工作一开始,县委在三区召开了县委扩大会议,黄凌云同志和县委书记马能元同志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三金乡土改试点经验,对开展全县土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对三区开展土改提出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由于黄凌云同志是一位斗志坚强,立场坚定,党性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的老同志,三区土改工作在他的周密安排和精心指导下,工作自始至终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由于方法步骤稳妥,贯彻执行政策坚决,群众发动的充分,检查指导及时,在工作中没有走弯路,按计划如期完成了任务。
  一、广泛宣传政策,放手发动群众
  搞好这次翻天覆地的土改运动,消灭农村剥削制度,打倒封建势力,没收地主的土地、财物,让贫雇农当家作主,必须向贫苦大众宣传党的土改政策,紧紧依靠广大贫苦农民,教育他们觉醒起来,紧跟共产党、毛主席翻身闹革命。
  1、积极宣传土改的重大意义,发动广大贫苦农民,积极参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有关土改政策条例。通过宣传学习、工作组走村串户访贫问苦,以乡、村召开群众会、长工会、贫雇农会、诉苦会等各类不同形式的小型会,找穷根,诉苦恨,大讲土改的重要意义,用政策武装群众的头脑,使土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在学习政策的基础上,紧紧联系实际,提高认识,启发觉悟。让群众懂得为什么恶霸地主占有大量的土地,过着不劳而食、花天酒地的生活;勤劳的劳苦大众没有地种,没有吃穿,千辛万苦,受尽了折磨,吃尽了苦头,还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真如有的农民开会时唱的歌:“你有钱、你有地,庄稼不会自长起,没有穷人来劳动,光靠土地你吃个屁。”通过联系实际挖穷根,诉苦恨,广大贫苦农民政策明确了,认识提高了,顾虑解除了,发言积极了,初步树立了阶级观点,懂得了怎样站稳立场,划清界限,分清敌我。广大贫苦农民积极投入了土改运动。
  3、分别召开恶霸地主训话会,向他们讲解土改重大意义和各项政策。向他们宣布了约法三章:只许规规矩矩,不许胡说乱动;有罪者立功赎罪,争取从宽处理;不许转移财产等。又召开富农座谈会,让他们懂得土改政策,解除顾虑,保持中立。
  4、整顿建立了政权和群众组织。当时,全区各乡基层组织虽在减租反霸中已整顿,但由于当时农民没有充分觉悟起来,一些混进组织中的帮会骨干分子或地主恶霸的代理人没有完全清理出去,如五乡的政权组织被地主常兴仁等暗中操纵,四乡乡长和农会主任等11名干部都是帮会集团“人和社”“二十八宿”的主要成员。经过整顿,清洗了阶级异己分子,瓦解了“人和社”“二十八宿”等帮会反动集团,撤换了一批不称职的干部,将新培养的有组织能力的农民积极分子充实到了乡村政权和农会、民兵组织,形成了以贫雇农为主的基层领导队伍。各乡还健全了青年团和妇女组织,为团结、教育、发动广大农民群众,有力地开展反封建、反压迫、反剥削,夺取土改运动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基础。
  二、划分阶级成分
  工作队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党的政策,组织各级干部和贫苦农民反复认真学习、领会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有关政策规定、政策界限,为正确划分农民各阶层的成分,分清敌我,开展斗争,奠定了较好的思想基础。
  划分成分的方法,首先是逐户登记土地、牲畜和农具,调查核实剥削量和受剥削情况。按政策原则采取“联系实际,自报公议,民主评定,三榜定案”的方法。先划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成分,在取得经验、吸取教训、纠正错误、端正思想的基础上,然后依次划分出雇农和贫农的成分,再划分出农、富裕中农成分,最后定出地主、富农和其他成分。出第一榜公布于众,让雇农贫农中农酝酿讨论,再出第二榜公布。经过群众会议反复评议后,报上级审批(中农以下成分由乡农代会审批;中农以上成分由乡农会审查后上报区、县土改委员会审批),批准后的成分作为第三榜公布定案。贫雇农出示红榜、富农出示绿榜、地主出示白榜。复杂的工作主要是对地主、富农成分的划定。各乡经过内查外调,彻底弄清雇工、高利贷、管公堂、庙地、学地以及其它剥削手段所得的收获总量,对照土改条例规定,逐户进行审核,凡是占有大量土地,专靠雇工剥削,自己不劳而食,放高利贷和其它形式剥削者,剥削总量超过25%的,均为地主。凡剥削总量不超过规定的15-25%的定为富农。按规定精神,可定地主也可定富农者定富农;可定富农也可定富裕中农者定为富裕中农。在定剥削量时,还注意了保护富农经济和工商业经济的政策。在纠正偏差时,也发现有的地方,个别干部、积极分子中,想多划地主,多没收,多分配;有的因亲戚关系和对划定成分的政策领会不够,在讲解政策时说什么“雇工不到六个就不够定地主”等等。这些倾向都及时作了纠正。工作组的同志向群众解释说,提高成分,增加敌人,会伤害自己;若降低成分,漏掉地主,放跑了敌人,对人民不利。由于群众掌握了政策界限,干部正确执行划分阶级成分的各项规定。全区共有农户3066户,划分出地主122户,占总户数的3.65%;富农77户,占25%;小土地出租及经营者12户,占0.39%;中农1110户,占36.2%;贫农1317户,占42.98%;雇农414户,占13.5%;其他成分24户,占0.78%。阶级成分的正确划分,对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打击恶霸地主,分清敌我奠定了有利基础。
  三、清算斗争
  为了集中打击农村封建势力,取得对敌斗争的胜利,根据群众揭发和掌握的罪证材料,对地主、恶霸和帮会骨干分子进行排队,确定斗争对象和斗争规模,以利在全区开展清算斗争。为了现场练兵,取得经验,首先在五乡(西红)召开了斗争伪乡长、恶霸地主常兴仁的群众大会。各乡都派了代表,乡村各级干部、工作组长参加了大会。
  会上首先由黄凌云同志讲了清算斗争的意义和政策,揭批了恶霸地主惨无人道的滔天罪行,给贫雇农撑了腰,壮了胆,激发了广大贫苦农民对地主阶级的仇和恨,使斗争大会开的有声势,有威力。凡诉苦的贫雇农都用活生生的事实揭发了恶霸地主常兴仁的罪行,使恶霸当众低头认罪。为了大造声势,还以区联乡召开了数千人参加的斗争八乡恶霸地主王国宾的大会,有部分苦大仇深的老贫雇农上台揭发地主王国宾对贫苦农民残酷剥削、敲诈勒索,强奸侮辱妇女,霸占土地、柴滩等方面的罪行。随之各乡很快掀起了以乡、行政村、自然村对恶霸地主进行的声势浩大的清算斗争高潮。经过近20天时间,全区组织斗争了地主恶霸共71人,其中以乡斗争了32人,行政村斗争了18人,自然村斗争了21人。被斗地主恶霸基本上向人民低头认罪,充分显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威力。为了体现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对罪恶较小,民愤不大,交待老实的给予了从宽处理,有的交群众管制,有的责令赔偿了农民的损失,充分体现了党的团结、教育大多数,改造、打击少数的政策。
  四、丈量土地
  为了剥夺地主阶级大量占有剥削农民的土地,弄清全区耕地面积,为分配打好基础,根据县委指示,对全区土地面积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丈。
  首先,各乡都以县上统一制发的标准尺,复制丈地标准尺,同时各家各户都按地块,准备下标号木桩,丈一地钉标桩一个。其次,组织清丈小组,有专人领导,分工负责,逐村逐户逐块进行清丈,全区各乡在两周内丈完了全部耕地面积。清丈结果:全区原有耕地面积50651亩,新丈面积96237亩,比原面积增加45586亩。全区总人口19794人,人均土地4.95亩,其中:地主人均占有土地9.1亩;富农人均占有土地6.9亩;中农人均占有土地5.3亩;贫农人均土地3.5亩;雇农人均土地只有1.07亩。
  五、没收分配
  没收分配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是广大贫雇农最关心的一件大事,也是土改工作的目的。
  1、没收土地财产。首先从干部和贫雇农、中农积极分子中评选出公正、可靠的人员,组成没收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没收规定和要求,对守法地主的财产先留后没收,对不法地主的财产则先没收后留,对富农、小土地出租者和小土地经营者多余的土地进行征收。各乡建立了由农会、民兵、青年、妇女积极分子和乡干部组成的没收、征收、登记、运输、检查、保管、治安等若干小组,各小组都配备专人负责。所没收的一切财物都由乡上指定的地点统一管理,都按规定分别逐件进行登记,并及时公布于众。其次,追缴了地主非法转移、藏匿的财产。如地主姜兴周,经过政策攻心,主动交出藏匿的白洋1575元、白银120两、大烟30两,受到了政府的宽大处理,体现了党的政策和策略,同时对其他地主也起到了分化瓦解作用。在没收过程中,一般都留足了生活必需的房屋、土地、粮食和其它用品,并坚持按表现态度进行没收。全区按不法恶霸地主没收的有34户,按表现一般没收的地主有38户,按基本守法没收的地主有40户,总共没收了112户。除没收多余的生活、小型生产资料外,共没收土地18495亩;粮食2697市石;牲畜554头;农具2463件;房屋1510间。
  2、分配胜利果实。各乡都按照土改分配政策中提出的:“优先照顾贫雇农和烈军属,有利于生产和缺啥补啥,缺多补多,缺少补少”原则,以乡为单位进行分配。各乡都根据没收多寡和贫雇农家庭情况平衡进行分配。在分配方法上,首先向农民和干部进行了团结互助、先公后私、多为贫苦农民着想的思想教育,再向群众公布所需分配果实的种类和数量,最后由农代会根据分配原则进行平衡调剂,公布分配结果,经群众反复酝酿,直到群众基本满意后,才出榜定案。分配过程中,除部分留了办公用房外,其余没收的财物全部分配给贫苦农民。土地分配是在丈量的基础上,不分男女老少,按人口调剂进行分配的。全区1731户贫雇农7585人,共分得土地18495亩,人均2.44亩。这样,贫雇农占有土地达36408亩,人均4.8亩,比土改前人均增地2.9亩。声势浩大的土改使广大贫苦农民耕者有其田,有了基本的生产资料,衣、食、住有了基本保障,政治上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当家作了主人,经济上得到了彻底翻身。
  六、召开万人大会惩治不法恶霸地主
  土改工作即将结束之际,三区临时人民法庭,根据三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依法惩治了不法恶霸地主。
  在以区召开的有八个乡农民参加的万人大会上,土改工作组组长黄凌云同志,用贫苦农民在斗争恶霸地主会上揭出来的罪恶事实,谴责了那些十恶不赦、罪该万死的害人虫,他鼓励贫苦农民掌好已夺回的政权,努力发展生产,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为确保胜利果实,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彻底摧毁封建势力,三区人民法庭就地开庭审判,利用一周时间,对40名不法地主进行了公开审讯,并邀请农村干部和农民代表参加陪审,让群众列席旁听。人民公审大会大长了人民群众的威风,沉重打击了地主阶级的嚣张气焰。是年3月,全区先后召开万人审判大会两次,由临时法庭庭长李锦玉、副庭长成发昌分别宣读了报经地委批准的40名不法地主分子的刑事判决书。其中对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李云祖、贺从善、李锦英、芦曰武、王顺昌等5名罪犯判处死刑,当众宣布执行枪决,另有一名判处死刑;判无期徒刑的2名,20年以下徒刑的30名,剩余2名因交代彻底、认罪老实而当众释放,体现了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英明政策。
  在土改中,全区共没收大烟570两,经县委批准,在万人大会当众烧毁,同时将没收交出的一切契约文书等一律烧毁,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经过一场翻天覆地的打土豪、斗恶霸、分田地的土地改革运动,打倒了几千年压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反动统治势力,从血海深仇中拯救了劳苦大众,实现了贫苦农民盼望已久的拨乌云、见青天的愿望,正如有很多翻身农民说的那样:“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天大地大没有共产党的恩情大。”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二辑)
  金塔县落实统战政策情况简述
  吴培周
  平凡冤假错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要政策,是拨乱反正的一项具体工作,也是团结调动社会各方面人士积极为“四化”建设做贡献的重要措施。1978年以来,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中共金塔县委部署各有关部门,对“文化大革命”中以及过去历次政治运动中,因受“左倾”错误的干扰,在执行干部政策上所造成的冤假错案,做了大量的复查落实工作。为了进一步落实统战政策,县委按照省委(1984)1号文件精神,于1984年5月成立了中共金塔县委落实统战政策领导小组,由政协主席郭策担任组长,人大副主任任会琮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由统战部部长吴培周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政协、统战、组织、人事、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抽调干部37名,按照省委(1984)1号文件指出的落实统战政策的十个方面的对象,即: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知名人士,非党知识分子,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爱国宗教领袖人物,去台人员留在大陆的家属及亲友,港澳同胞,归国侨胞和国外侨胞。根据这十种对象,开展了复查落实统战人员政策工作。在落实工作中,从本县的实际情况出发,对由于“文化大革命”中“左”的错误路线的影响、以及1957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和1957年后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左”的路线干扰,给有些同志不适当或错误处理造成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给予进一步澄清,并做了正确处理,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清理历史档案。1978年以后,县委抽调专人,对“文革”及1957年以后历次政治运动中受过批判斗争和处分的同志的历史档案进行了清理,前后三次为政协委员、非中共知识分子、民主人士、错划右派、严重右倾、台港眷属及起义投诚等140多人的档案进行了清理,把当时非出于本人意愿所写的所谓交心材料、交待材料、保证认识等统统从档案中抽出,造册登记,召集由本人参加的会议,讲明政策,当众销毁。抽出不需存档的材料524份,2733页。参加会议的不少同志激动的说:“共产党有错必纠就是伟大”。
  (二)为错划右派进行复查改正。对1957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而错划的右派分子,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复查,逐人清理,对档案结论中保留的一些不实之词通过调查,根据本人的现实表现和申请,给予剔除,割去留在结论中的尾巴,重新结论。1987年4月,根据党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的帽子,一律予以平反的通知精神,对错划右派遗留未作处理的两名同志的问题重作结论,摘掉了帽子,恢复了政治名誉。对一些人的工作、生活待遇也都根据政策作了妥善安排,使他们从长期的政治困境中解脱了出来,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心情舒畅地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落实政协委员政策。1984年县政协成立后,正值落实统战政策开始,当时39名县政协委员中,有10名委员就提出进一步落实政策的要求。在县政协的支持下抽调专人,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为5名委员澄清了历史遗留问题,落实了多年被占用的房屋及其他财产,给5名委员解决了家属户口的农转非问题。
  (四)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我县共有中专以上学历的知识分子干部1592人,其中非中共党员947人,占59%,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78人,其中非中共党员66人。他们中有些曾在旧社会上过学,工作过,有的出生于旧官吏家庭,曾在过去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受过处分,挨过批斗,思想上不同程度留有阴影。经过调查,把不必要放在档案中的材料统统予以清除销毁。县医院有3位医务人员,看到本人档案中清理出的所谓认识交待、与国家隔断关系的决心书等材料焚毁后,激动地说:“我们是在共产党的领导教育下成长起来的,我们医务上的技术是共产党培养的,我们应该感谢共产党,向前看,坚决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五)落实台属及其他人员政策。县物资局有位台属邵洪新,由于其父在1948年出走海外,六十年代曾给他母亲来过信,“文革”期间在玉门工作时,曾多次受到批斗,限制使用。依据本人的要求,通过查档案、外地调查,取得原籍青岛市知情人的证明材料,确证其父解放前从事过我党的地下工作。事实澄清后,组织给他重新做了结论,基层党组织又以本人表现和要求吸收他为共产党员,并提拔为部门负责人。他感动地说:“共产党是不会亏人的”。县人民银行有位名叫梁建高的老同志,旧社会当过敌伪军官,加之海外关系(他弟弟在台湾是建筑工程师),1958年被开除公职,曾在农场改造过,爱人也因此离婚。1978年根据他本人的要求,经过调查,澄清事实后,恢复了工作,恢复了原工资待遇,并补发了生活费。他逢人就说:“三中全会后的政策就是好”。
  (六)查清历史事实,落实旧政府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在贯彻落实统战政策的过程中,很多解放前后工作过的老同志,反映出了大量的原金塔县、鼎新县起义、投诚和平解放的事实情况。反映材料指出,当时的旧县长马元鹗对金塔和平解放做了一定的贡献,要求对马元鹗应给予公正的评价。他们的反映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县委决定由落实统战政策办公室立即开展对这一问题的调查。经过一年多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终于查清了历史事实,弄清了与此有关的许多问题。根据调查结果,县委先后分别向地委和省委写出了关于要求将原金塔列入起义县、有关人员按起义人员对待;原鼎新县有关人员按投诚人员对待,并落实有关政策的专题报告。甘肃省委办公厅于1986年9月下发酒泉地委、金塔县委《关于原国民党金塔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警察、自卫队起义问题的批复》:“省委同意将以原国民党金塔县长马元鄂为首的参加金塔和平解放的县政府及警察局、自卫队认定为起义人员”。甘肃省委办公厅又于1987年7月批复金塔县委:“经省委研究,同意将1949年解放时原国民党鼎新县政府工作人员和自卫队、警察局官兵按投诚人员对待”。并指示落实有关人员的政策。根据省委的批复,县委很快指示统战部门,抓紧时间,逐人摸底,核实了有关人员的情况。县委(1988)69号文件批复县委统战部,认定原国民党金塔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77人、警察局43人、自卫队97人为起义人员,发给起义人员证明书;原鼎新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62人、警察局18人、自卫队49人,共129人为投诚人员。并经县委讨论报请省委统战部同意拨给我县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专项经费3.6万元,由县委主持统战的副书记主持,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审定,分情况给部分人员发给了200元至1200元不等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并经县委讨论批复,对三名起义人员的遗属给予供养,按月发给生活费。按照政策规定,有22人由退休改为享受离休待遇;对核实为起义人员、一九六二年精减退职的17人,过去发原工资40%的生活费改为按建国前参加工作,发给原工资60-70%的生活费。还有23人由于过去历次政治运动中追究历史性问题被判了刑,经县委讨论,批转县人民法院,按“不咎既往”的政策给予纠正。有的人在酒泉、张掖工作时因历史问题而判了刑,也发函这些地方的政法部门按起义、投诚人员的有关政策给予复查落实,恢复名誉,恢复工作,并落实了城市户口。
  在落实原金塔县、鼎新县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同时,我们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对解放战争时期在外省、外县参加起义投诚,现仍在金塔的人员,经过调查核实,给35人发了起义人员证明书,22人发了投诚人员证明书。并报经省委统战部拨款,对少数生活有困难的给予了一次性的生活费补助。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二辑)
  金塔县土地改革运动纪实
  魏著新
  五十年代初期,在金塔大地上,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这场运动以锐不可挡之势,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实现了广大农民“耕者有其田”的夙愿,使全县43.9%的贫苦农民从地主手中分得了土地,80%的农民不同程度的获得了经济利益,农村的阶级关系从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土改前的农村状况
  1949年9月26日,金塔县和平解放。解放后的金塔人民,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极大的热情和积极性,开展了剿匪肃特、减租反霸、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等运动。农村的封建势力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过去祖祖辈辈受压迫受剥削的农民觉悟起来了,斗恶霸,反封建,政治上翻了身,成了新社会的主人。
  但是,急风暴雨式的群众运动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及地主阶级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封建土地制度,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经过减租反霸的农民,只是在受剥削的程度上有所减轻,还没有真正从封建土地制度的奴役下解脱出来。以土地占有为例,全县(不含鼎新县,包括鸳鸯池、八格楞、天夹营)3个区23个乡总耕地280775.59亩(标准亩),农业人口61486人。地主只占农业人口的6.83%,而占有的土地为全县总耕地的15.62%,人均10.45亩;贫农、雇农占农业人口的47.3%,而占有的土地仅是全县总耕地的28.3%,人均仅2.7亩。土地仍然大量集中在地主手中,贫雇农不得不继续在租种的土地上劳动,或者在自己很少的贫瘠土地上耕种,大多数农民的生活仍然很贫苦。
  同时,地主阶级虽然受到了打击,但并没有被彻底打垮。一些不法地主大量转移分散财物,用粮食、金钱收买干部,造谣惑众,威胁群众,怠耕,破坏生产,进行反抗。一些地方的封建势力仍然很猖獗。三区地主赵××、王××等利用封建集团“人和社”“二十八宿”的骨干分子,暗中控制乡、村政权,还在欺压人民;三区二乡的“十八兄弟”还在称霸乡里;一些欠有血债的恶霸地主仍然逍遥法外,没有受到惩处。
  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让政治上翻了身的农民在经济上得到解放,一场空前规模的、以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改革运动,就于1951年秋在全县轰轰烈地展开了。
  土地改革经过
  金塔县的土地改革于1951年9月开始,由点到面,点面结合地进行,至1952年4月中旬结束,历时7个多月。
  1951年9月5日,县委书记马能元根据县委会议决定,带领20名干部进驻一区三乡进行土改试点工作。10月中旬,经县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马能元任主任委员、县长时思明任副主任委员,白全虎、胡德明等15名委员组成的金塔县土地改革委员会。10月15日至21日,县委召开了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了中共酒泉地委县书联席会议精神,作了关于迅速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的动员部署。此后,在试点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10月25日一区的四、五、六乡,11月18日七、八乡,12月18日三区的8个乡,12月28日一区的一、二乡,1952年1月15日二区的7个乡陆续开始工作。先后编入土改工作队(组)的干部、积极分子共315名,其中西北土改工作队和专区干部各1名,地干校学员98名,学校教员45名,酒中学生16名,农民积极分子44名。土改运动按照党和政府的部署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起来。
  一、宣传土改政策,深入发动群众
  运动开始后,土改工作队员深入基层,组织乡、村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从访贫问苦入手,调查了解阶级状况,召开长工会、贫雇农会、诉苦会和对地主恶霸的训话会等各种会议,宣传土改政策。在消除农民顾虑、提高阶级觉悟的基础上,普遍整顿了基层政权和群众组织。整顿中土改工作组发动群众揭发坏人,清洗了阶级异己分子,瓦解了“人和社”“二十八宿”等封建组织,撤换了一批不符合条件的干部。各乡普遍整顿健全了农会、民兵、青年团和妇联会组织,农会会员由土改前的11837名增加到21081名,民兵由土改前的1555名发展到2700名。全县有937名农民积极分子进入乡村政权和群众组织,担任了基层干部,贫雇农形成了领导核心。
  二、划分阶级成份,开展对敌斗争
  划分阶级成份是按照“查、评、通过(出榜)、批准”4个步骤进行的。各乡村召开干部会、农民代表会和群众会,学习了有关评划成份的政策,在逐户登记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选户试划,取得初步经验后,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自报公议、三榜定案”的方法,由下而上地进行(即先划贫雇农,后划地主)。“自报公议”作为第一榜公布,乡农代会审查结果出示第二榜,区或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批准结果作为第三榜,公布定案。中农以下成份由乡农民代表会议审批,中农以上成份由区、县土改委员会批准。贫雇农出示红榜,富农出示绿榜,地主出示白榜。全县共评划出雇农1626户,占总农户的15.47%;贫农4421户,占42.32%;中农3019户,占28.9%;小土地出租(经营)者87户,占0.83%;富农355户,占3.2%;半地主式富农2户,占0.019%;地主348户,占3.3%;工商业者9户,占0.086%;其他成分610户,占5.875%。
  划分成份后,接着开展了打击恶霸和农村封建势力的斗争。根据群众的揭发和组织掌握的材料,全县以行政村或以乡召开的斗争会上,共斗争恶霸、帮会骨干分子136人。为了配合群众斗争,县上设立了2个基层法庭,在农民代表陪审下就地开庭审判,并以区召开了2次万余人参加的审判大会,处决了5人,3人被处以死缓和无期徒刑,30人被处以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后期将被斗者中罪恶较少、民愤较小的放了一批,或交群众管制,或责令其赔偿了农民损失。经过激烈的斗争,地主阶级和各种封建势力纷纷向人民低头认罪,农村各阶级的力量对比发生了空前的变化。
  三、征收没收财产,分配胜利果实
  没收是以斗争中确定的守法地主和不法地主区别对待进行的。对守法地主的财产是先留后没收,只没收多余的土地及耕畜、农具、房屋和粮食;对不法地生的财产则是先全部没收,后从被没收的财产中按人口留给适量的生活和生产资料并责令其拿出浮财、底财赔偿给贫雇农。征收的对象是半地主式富农、小土地经营者超出全乡人均多余的土地以及学田、庙地。工作展开后,各乡首先建立了由农会、民兵、青年、妇女积极分子和乡政委员组成的没收征收委员会,会内设没收征收、登记、搬运、检查、保管5个小组。保管组内又分设了土地房屋、耕畜、农具、粮食、木材、杂物等6个股。其次普遍追缴了地主非法转移的财产(包括运动开始前后变卖、窖藏和“馈赠”他人的财产)。全县共没收征收土地46487亩,没收耕畜2202头(匹),农具11708件,房屋5719间,粮食8405石,棉花15114公斤以及其它物品。
  土改胜利果实的分配,是按照优先照顾军烈属、贫雇农,有利于生产和“缺多多补,缺少少补,缺啥补啥”的原则,以行政村(土地以乡调剂)进行的。分配前各乡普遍订立了“爱护土改果实和遵守纪律”的公约,公布了分配的果实,让群众根据需求自报公议,之后,由农代会根据分配原则进行平衡调剂,张榜公布,反复酝酿,最后定案。土地在分配前进行了丈量,评估了产量,在不打乱原耕户土地的基础上,采取“抽肥补瘦,抽瘦补肥,抽多补少”的办法,按男女人口调剂分配。全县共分配土地46487亩(占总耕地的16.8%),有4317户农民(占总户数的41.3%)、21707人(占总人口的33.9%)分得了土地。其中雇农中97.5%的人口分得土地15503亩,贫农中45.7%的人口分得土地18253亩,中农中18.6%的人口分得土地5430亩。土改后,贫、雇农人均地3.85亩,比土改前增加了1.15亩;地主人均地3.17亩,比土改前减少了7.28亩。8222户农民不同程度地分得了房屋、耕畜、农具等其它斗争果实,占了全县总农户的83.5%。
  土改复查工作
  土改后,大多数地主安分守法,但有少数地主反攻倒算,破坏生产。为了进一步巩固土改成果,金塔县于1952年10月15日至1953年4月底,进行了5个半月的土改复查工作。
  土改复查分2期进行。第一期从1952年10月15日开始到1953年1月16日结束,进行了11个乡;第二期从1953年1月23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进行了12个乡。复查前县委举办了乡村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参加的训练班,同时召开了三干会、人代会和妇代会。共训练了550名工作骨干。复查开始后,首先调查了解各阶层的思想状况,宣传政策,稳定人心,消除了富农、富裕中农怕第二次土改的顾虑和一部分农民单纯分果实的念头。接着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纠正改划土改中错划的成分,并相应调整了土地和财产。全县的地主由复查前的348户增加到388户(含分家增划户,下同),富农由355户改划为361户,小土地经营者由87户改划为103户,中农由3019户改划为3137户,贫农由4421户改划为4525户,雇农由1626户改划为1682户,工商业者由9户改划为5户,其它成分由610户改划为606户。在复查成份的同时,打退了不法地主向农民的反攻,按不同情节进行了批评、警告或斗争,反攻倒算的果实退还给了农民;二是把土改剩余果实和改划成分时调整出来的土地、财产分配给农民。全县共处理分配房屋2069间,粮食548.5石,人民币(旧币)4640.55万元;三是在丈量核查土地,重新评估产量的基础上,给农民填发了土地证,确立了地权。通过归并土地,耕畜和农具,解决了由于地界不清、伙用耕畜、农具等引起的各种纠纷,稳定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四是对乡村干部进行革命到底的教育,解决和克服了一部分干部产生的松劲退坡思想。开展了民主普选,调整了不能胜任和严重不负责任的干部。与此同时,开展了农村建党工作,全县在土改复查阶段,共发展党员195名,建立了16个乡党支部和9个机关、街道党支部,选举或直接任命了支部书记。
  鼎新县的土地改革运动
  原鼎新县1951年辖2个区、12个乡,有2563户、16714人。1956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建制,与金塔合并为金塔县。在撤销县制之前,也同金塔一样,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
  鼎新县的土地改革,于1951年9月7日在一区二乡开始试点,10月22日县上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及全县三级干部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了土改政策,进行了思想动员,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10月下旬,土改工作在全县各乡陆续展开,至1952年4月15日全部结束。
  在发动群众阶段,通过宣传政策,访贫问苦,启发农民的政治觉悟,广大农民认识了土改的意义,积极投入运动。全县涌现出了345名土改积极分子。整顿组织中,进行了民主普选,发动群众揭发坏人,清洗了阶级异己分子,选举了一批积极分子担任基层干部。农会经过整顿,会员由土改前的2148名发展到5018名,占全县人口总数的30%。
  划分阶级成分中,鼎新县划出地主90户,占总户数的3.51%;富农64户,占2.5%;小土地经营者18户,占0.7%;中农952户,占37.15%;贫农1033户,占40.3%;雇农352户,占13.73%;其他成分54户,占2.11%。
  没收征收阶段,普遍追缴和烧毁地主的账簿409本,契约4640份,废除地主旧债粮食3916.04石。共没收征收土地7655亩,草湖3177.3亩,耕畜835头(匹),农具3700件,房屋1913间,粮食3344石,树木5350棵,布匹2266丈,衣服3934件,其它用具15552件。
  分配胜利果实时,普遍进行了“团结友爱”、“天下农民是一家”等思想教育。县土地改革委员会从土改果实较多的7个乡中调剂出牲畜61头,农具24件,粮食444石,棉花1000公斤,织布43匹和衣服312件给土改果实较少的乡。全县有264户雇农分得土地1527.6亩,499户贫农分得土地2232亩;中农中有166户分得土地861.7亩。有2216户农民分得了耕畜、农具、房屋、粮食和其他土改果实。
  (本文作者系原金塔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三辑)
  金塔县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始末
  高维东 金玉萍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美帝国主义不顾中国政府的一再警告,纠集15个仆从国军队,打着联合国的旗号,公然入侵朝鲜,把战火烧到了鸭绿江边。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中国共产党联合各民主党派发表宣言,号召全国人民“誓以全力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神圣任务而奋斗”。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大规模的抗美援朝运动。金塔县也和全国一样,广大人民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决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以极大的热情和实际行动投入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
  深入发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1950年8月,金塔县解放还不到一年,各项工作刚刚起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全县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一方面开展民主建政、剿匪反霸、减租减息、恢复生产等工作,一方面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为反对美帝国主义武装日本、拥护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开展了广泛的和平签名运动。县上成立了和平签名委员会,全县21000多名群众参加了这项活动,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捍卫和平、反对战争的局面。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拉开了抗美援朝帷幕。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宣言发表以后,县委即于11月8日召开了全县区乡干部会议,对抗美援朝运动作出了部署,动员全县人民以搞好减租反霸、开展大生产的实际行动,投入抗美援朝运动。为了加强对抗美援朝工作的统一领导,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金塔县和原鼎新县于1951年4月11日分别成立了抗美援朝分会。金塔县由县委书记马能元兼任分会主任委员、县长时思明兼任副主任委员,原鼎新县由高锦光兼任主任委员,温阜常兼任副主任委员。随着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和抗美援朝运动的掀起,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年学生,对美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表现出了极大的义愤,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在县抗美援朝分会的部署下,全县开展了以仇视、鄙视、蔑视美帝国主义为中心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宜传教育活动。广大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和文艺工作者,纷纷组成宣传队走上街头,深入乡村,以极大的政治热情投入宣传活动。机关、学校、街道、农村等基层单位,运用黑板报、墙报、宣传会、声讨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认清帝国主义是外强中干的“纸老虎”,而我们人民志愿军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中朝人民的支援,一定能够取得抗美援朝的胜利。195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全县机关干部、职工、市民和城郊农民集会,在县城举行了抗美援朝、反对美帝武装日本、保卫世界和平的示威游行,参加群众达5000多人。随着抗美援朝宣传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提高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觉悟,懂得了抗美援朝与保家卫国的一致性,增强了抗美援朝必胜的信念,决心义无反顾地为抗美援朝的胜利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慷慨解囊,自觉捐献飞机大炮
  为了使中国人民志愿军能以更少的牺牲消灭更多的敌人,早日取得抗美援朝战争的最后胜利,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于1951年6月1日发出了《关于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烈属军属的号召》,号召全国人民捐献款物,为志愿军购置飞机、大炮、坦克、高射炮等武器,以改善志愿军的武器装备。为使各界人民认捐方便,按照当时的武器价格,还提供了各种武器的折价。全县人民热烈响应这一号召,掀起了捐献飞机大炮活动。县抗美援朝分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金塔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捐献活动与增加生产、厉行节约、改进工作、提高效率结合起来,与订立爱国公约、交纳爱国公粮等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坚持自觉自愿的原则,一个以各级干部、机关单位职工、城市工商界和殷实富户为主,各界群众广泛参加的捐献活动在全县展开。在捐献活动中,各区、乡、各单位都把捐献飞机大炮列入爱国公约之内,作为支援抗美援朝的一项重要实际行动。在解放初期生产生活水平十分低下的情况下,广大人民群众省吃俭用,慷慨解囊,捐资捐物,涌现出了许多感人事迹。城关七街万奶奶(常德贞)寡居在家,她把勤苦中积累下的粮食捐出了5斗(200市斤);工商户苗寿先生自愿捐出人民币500万元(旧币,下同);雍象贤先生捐献大银宝3锭(每锭50两),小银宝3锭(每锭10两),鸡腰小银宝7锭(每锭三两),黄金1两7钱3分,银币240元,小麦20余石。在县上召开的各界人民代表会上,代表刘富源说:“我们庄稼汉没有好农具就种不好地,抗美援朝的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也需要好武器才能把美国鬼子赶出朝鲜去。我们除了好好劳动、好好生产外,再捐些款以表达我们抗美援朝的决心。我捐30万元。”代表们互相挑战,掀起了捐献热潮,仅这次会议就捐献人民币3712万元。在他们的带动下,全县上下各界群众把捐献飞机大炮作为一项巨大的爱国行动。仅当月,全县就捐献人民币11900万元,纹银162两,粮食、棉花等物折合人民币3200多万元。生动地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崇高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也是金塔人民为取得抗美援朝胜利做出的一大贡献。
  开展增产节约,大力恢复和发展生产
  1951年10月23日,毛主席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开会词中,向全国人民发出了“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这是中国人民今天的中心任务”的号召。全县人民响应党中央、毛主席的号召,贯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针,热火朝天地开展了爱国主义的生产劳动竟赛和厉行节约、争做贡献的活动。结合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县委、县政府发动全县干部群众战胜了“春荒”、冰雹、洪水等自然灾害,大抓水利建设,成立了生产互助组,互相帮助,互相竟赛。1952年3月,全县掀起了互助生产高潮,农村建起农业生产互助组1479个,参加农户8415户,占全县总农户的85.1%,使全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等各单位,也掀起了增产节约运动,力求以最少的价钱,办较多的事,崇尚清廉俭朴,反对奢侈浪费,在国家工作人员中蔚然成风。在增产节约运动的推动下,使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并得到较大发展。1952年底,全县工农业生产主要产品产量都恢复和超过了解放前历史上最好的水平。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223000万元(旧币),比1949年增长64%,其中工业总产值412000万元,比1949年增长337.8%;农业总产值5811000万元,比1949年增长57.2%,粮食总产2232.5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76%,油料总产16.5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50%,棉花总产14万公斤。生产煤炭338吨,比1949年增长778.4%。生产的发展,激发了群众的爱国热情,广大群众尽自己所能,踊跃交售爱国公粮,仅1953年,全县就交售爱国公粮675万公斤,人均86公斤。
  积极参军参战,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在普遍提高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思想觉悟的基础上,县上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及时部署开展了扩兵征兵工作。全县各区、乡采取不同形式,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保护胜利果实为主旨,利用干部会、农会会员会、青年妇女会等进行广泛宣传,并响亮地提出“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等口号,发动乡、村干部和青年团员带头报名参军,掀起了群众性的参军热潮。全县报名参加志愿军的青年达2000多人,仅1951年金塔就有421名青年被批准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先后有14名青年在朝鲜战场上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包括原鼎新县)。
  为了表达对志愿军的大力支持和衷心拥戴,解除前线指战员的后顾之优,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县人民发扬光荣传统,重视优抚工作,千方百计帮助烈属、军属解决生产上的困难,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广大群众把做好这项工作当成重大的政治任务,列为爱国公约的一项重要内容,普遍感到不照顾好烈属、军属就对不起前方的志愿军。县、区、乡各级组织采取各种形式落实拥军优属措施。对缺乏劳动能力的烈军属,由政府发给一定的实物和现金补助,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在分配土地改革的斗争果实时,优先照顾烈军属;并组织代耕组为烈军属代耕土地,对绝大多数烈军属的土地实行了固定代耕制,大都做到了按时播种,及时锄草,多施肥料,打碾入仓,使代耕地的产量达到或超过当地常年平均产量;对生活困难的烈军属,拨出优抚专款给予救济,并发动党团员、民兵和干部等捐助一些实物、现金,保证烈、军属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其他群众的一般水平。每年新春佳节,县、区、乡、村干部和群众代表都亲自登门逐户慰问烈、军属。广大青少年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入为志愿军烈、军属做好事活动。志愿军烈、军属家庭普遍受到人民尊敬。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形成了大家尊重和关心烈、军属,全社会重视优抚工作的良好风气,既提高了烈、军属的政治地位,增强了他们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也为前线参战的志愿军战士给予了巨大的精神力量。
  (本文作者高维东系原金塔乡乡长,金玉萍系原金塔县委研究室工作人员)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三辑)
  金塔县农业合作化的回顾
  傅勋章
  新中国成立后,金塔、鼎新两县县委、县政府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与发展农业生产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把小农经济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领导广大农民,从发展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了农业合作化,顺利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回顾这段历史,对于正确认识我国国情和农业合作化的发展,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积极引导发展农业生产互助组
  五十年代初,金塔、鼎新两县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民主革命,特别是土地改革运动,消灭了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彻底推翻了地主阶级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广大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房屋、牲畜和农具,从政治上经济上翻身作了主人,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在翻身农民中普遍蕴藏着发展个体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的两种积极性。为了不失时机地把广大农民引导到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轨道上来,县委、县政府按照毛泽东同志关于“要鼓励贫下中农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引导广大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的指示和1951年9月党中央召开的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及同年甘肃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农业生产会议精神,遵循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广泛发动群众,在农村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首先坚持自愿结合、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组织和发展农业生产互助组。当时互助组的形式,有临时季节性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临时互助组是由几户农民组成,组员之间在农忙时实行劳力、畜力和农具的变工互助。常年互助组规模较临时互助组大,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组成,组员除全年在农事活动上进行劳动互助外,有了简单的生产计划和初步的分工分业,并积累少量的公共财产,它比临时互助组有更多的社会主义因素。由于互助合作反映了广大农民的要求和愿望,因此,互助组很快在全县发展起来。1951年,金塔、鼎新两县乡乡开始选点试办互助组,实行变工互助,总结经验。到1952年,金塔县互助组发展到1746个,参组农户8415户,占全县总农户的88.17%;鼎新县互助组发展到377个,参组农户1708户,占全县总农户的68.83%。这些以个体经济为基础的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集体劳动农业生产互助组,显示了互助合作的优越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1953年,互助组有了更大发展,在生产上改进了耕作方法,加强了精耕细作,粮、棉单位面积产量普遍高于自耕户。
  由点到面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广大农民组织起农业生产互助组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农户生产中劳力、畜力和农具不足的困难,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出租土地、雇工剥削等倾向的发展。但农民各户的土地还是私有,它没有改变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性质,仍然是小规模的分散经营;在生产中仍有许多不便,它对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阻止农民两极分化都有局限性。入组农户有了更高的要求,要在自愿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组织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2月,党中央通过并正式公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给广大农民更加指明了走合作化道路的方向,大大推动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据此情况,金塔、鼎新两县按照党中央《决议》的精神,采取先试点后发展、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点到面逐步发展的步骤和方法,在群众有办社要求、基础较好、党团员骨干力量较强的互助组,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金塔县在一区金大乡二村农民赵怀先(金大乡乡长)互助组的基础上,成立了新沟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鼎新县在一区新民乡五村农民李忠玉互助组的基础上,成立了李家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入社农户的土地,除留自留菜地由社员自己经营外,其余土地全部作股入社,统一经营;大型农具(大轱辘车、胶轮大车)统一入社,私有租用;中型农具(摆耧、犁铧、石磙、木耙)保本借用或私有租用,按年付给折旧费或租金;小农具(锨、锄子、镢头、镰刀)社员自带自用自修;羊只、骆驼、树木属社员所有。收益分配,按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的原则,将全年总收入除扣留当年生产费用、缴纳税金和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外,实行土地按股分红(即土地报酬),劳力按每个农户当年所做劳动工日进行分配。一般土地分红所占的比例低于按劳分配的比例,多为“死红(息)制”。同年12月,党中央发布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促进了初级农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1954年金塔县扩建新沟村初级社,改称金大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新建三区新民乡生地湾初级社和四区上号乡上号初级社,共3个初级社,入社农户212户。鼎新县扩建李家庄初级社,新建一区进化乡进化初级社,共2个初级社,入社农户67户。1955年春,金塔县建成初级社38个,入社农户1666户,占总农户的18.4%;鼎新县建成初级社32个,入社农户623户,占总农户的16.11%。为加强农业合作社的领导,两县对县、区、乡的领导干部和办社干部每年都集中县上培训3至5天,农业合作社主任、会计每年在县上培训1O至15天,学习办农业合作社的方针政策和方法以及管理经验。县上还配备了专职会计辅导干部,负责办培训班和巡回各农业社进行会计辅导。1955年7月,毛泽东在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系统地总结了我国合作化运动的实践经验,阐明了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报告指出:“在我国的情况下,只能先进行合作化,然后再进行机械化。”毛泽东的讲话,更坚定了农民走农业合作化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一些还没有入社的农户,为了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累资金,采用农业新技术和为使用农业机械创造条件,掀起了入社高潮。同年10月,党中央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和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公布后,两县根据中央精神,为巩固发展农业合作社,都抽调县、区干部分赴各乡,在整顿思想、提高认识、改善经营管理和干群关系的基础上,按照“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进行扩社建社工作。从此,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发展,出现了办初级社的高潮。到年底,金塔县建成初级社155个,入社农户8044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6.4%;鼎新县建成初级社84个,入社农户338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86.38%。
  掀起高潮大力发展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春,农业生产合作社由初级社向高级社发展,在初级社的基础上,以一社或几社转为一个高级农业合作社。高级社取消土地分红,耕畜、大中型农具不再租用。社员的土地无代价转归合作社集体所有,划给社员一定数量的自留地,由社员个体经营,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耕畜、大中型农具和成群牲畜(骆驼、羊群)等主要生产资料作价归社集体所有。小农具及经营家庭副业的工具仍属社员私有。成片林木和果园分等论价,折价归合作社所有。其价款除了应摊的股份基金以外,下余部分从林木和果园的收益中分期偿还。社员的零星树木及家禽仍属个人所有,自己经营。初级社转为高级社后,初级社原积累的公共财产、公积金和公益金,不论数量多少,统一转为高级社的公有财产。收益分配是全年总收入在缴纳国家的税金,扣除本年度消耗的生产费,留下少量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其余全部按劳分配。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实行各尽所能评工记分,按劳取酬,按社员已作劳动日和实际需要进行夏收预分和年终决分。金塔、鼎新两县在巩固发展初级社的同时进一步发展高级社。金塔县以金大初级社联合9个初级社,建成金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244户。鼎新县以进化初级社联合3个初级社,以李家庄初级社联合五分初级社分别建成进化、李家庄2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285户。到3月份,金塔、鼎新两县合并为金塔县时,全县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235个,入社农户12095户,占总农户的90.19%,其中高级社9个,入社农户1412户,占总农户的10.65%。6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后,一个大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潮在全县普遍掀起。8月底前高级社发展到26个,入社农户6210户,占全县总农户的40.6%,到年底全县235个初级社和高级社转并建成68个高级社,入社农户13803户,占了全县总农户的99.9%。至此,全县农村实现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化,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在农业经济中占据了绝对优势的地位。
  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统一领导,民主管理。初级社和高级社均设管理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各委员会正副主任和成员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分别行使管理社务和监察任务。一般为两级制,即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下设生产队,队设队委会。个别大社实行三级制,即管委会、生产队、常年生产组。合作社管委会设固定补贴干部3至4人。监察委员会不设固定干部。生产队一般设队长1人。合作社的财务,设会计和出纳员专人管理。
  合作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大发展
  农业合作化的发展,极大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们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依靠集体的力量,兴修水利,添置和改良农具,改进耕作技术,精耕细作,增施肥料,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大发展。1956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762.63万元,比1949年的369.64万元增长一倍多。粮食亩产量提高到99公斤,总产量达到2206.5万公斤,比1949年的60公斤和1268.5万公斤,分别增长60.6%和57.5%。棉花亩产皮棉达到16公斤,总产达到65万公斤,比1949年的9公斤和14万公斤,分别增长77.8%和36.4%。油料亩产40公斤,总产达到38.5万公斤,比1949年的34.5公斤和11万公斤,分别增长15.9%和250%。农业生产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农业合作化运动把我国广大农村的个体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是农业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是农村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一场革命。回顾金塔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全过程,虽在1955年夏季以后,在转并高级社过程中,曾产生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步子过快等缺点,但整个运动发展基本是健康的,是符合广大农民组织起来要求的。它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确实是一场生产关系变革的伟大胜利。
  (本文作者系原金塔县政协副主席)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三辑)
  金塔大炼钢铁纪实
  赵杰
  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河北省北戴河召开了扩大会议,“会议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为在1958年生产1070万吨钢,即比1957年增加一倍而奋斗”。金塔县也和全国一样行动了起来,县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立即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高锦光任主任,县人委副县长卜正福、县委组织部长吴吉昌任副主任的大炼钢铁指挥部,并下设了由王敬任主任,郭海、万忠秀任副主任的办公室。县委召开了大炼钢铁动员大会,要求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公社都要以大炼钢铁为中心,一切为“钢铁元帅”让路,做到“要人给人,要物给物,什么时间要,什么时候给”。会后,指挥部即刻抽调人员组建了3个炼铁厂,即北山炼铁厂、大湾炼铁厂和城关炼铁厂。根据张掖地委(包括今酒泉、武威、张掖三个地区)分配本县炼铁2500吨、炼钢600吨的任务,指挥部给各炼铁厂分配了具体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时间。
  在时间紧、任务大的情况下,各部门立即抽调人员奔赴炼铁厂,县人委抽调我到城关炼铁厂。城关炼铁厂建在县农具厂门前,厂长由农具厂厂长黄玉忠兼任,台建发任党支部书记。参加炼铁人员以军事化形式组织,编设了5个连,有王存英、万占统、王永广、罗补年、戴锦辉分别担任连长。各连都分有具体任务,其中两个连建冶炼炉,1个连建炼焦炉,1个连砸坩子土、捏坩锅,1个连破碎矿石、焦炭。分配我的任务是准备3天后点炉用的柴禾,让我带领3个班30多人突击3天,挖回树墩600个。接受任务后,先召开了班长会议,商量了完成任务的措施办法,然后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动员,下达任务。各班又召开会议,将任务落实到人头,并提出了完成任务的具体要求。全体人员迅速行动起来,有的3人一组,有的两人一对,在县城四周渠沿、南门外树林寻找干树和树墩,见干树就伐,见树墩就挖。有的人为了完成任务通宵达旦,连续奋战。经过3天努力,超额完成了任务,备足了点炉用的所需柴禾,受到了领导的表扬。
  指挥部根据甘肃省委关于“土法先上马,再来机械化”的指示,城关炼铁厂经过三四天的昼夜苦干,10座炼焦炉、30多座炼铁炉在农具厂门前的石滩上拔地而起。为了解决焦炭不足的问题,又将县商业局存放的200石商品烟煤运来炼成了焦炭。30多座炼铁炉突击装好了矿石、焦炭,做好了点炉的一切准备。指挥部的部分成员参加了点火,农具厂门前浓烟弥漫,一片火海。点炉后大部分炉火不旺,经分析主要是没有鼓风设备的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县农具厂技术员马英设计制造出一种脚踏鼓风机,经试用效果较好,但缺少材料,指挥部动员县委、县人委等单位的30多名干部“自愿”将个人自行车的脚踏、中轴、链条卸下来,供制造鼓风机使用。农具厂的工人昼夜加工制造出了30多个鼓风机。采用这种人工脚踏鼓风机,炉火比原先旺了,冶炼时间短了。但这种鼓风机不仅占用劳力多,而且劳动强度大,棒小伙子踏一段时间,就汗流夹背,气喘嘘嘘,精疲力竭了。后又借鉴山丹的经验,改造了炼铁炉通风道,加高了烟筒,利用自然吸风增加炉堂风力,才将脚踏鼓风机淘汰。
  10月下旬,县委传达了省委在山丹县召开的大炼钢铁现场会议精神,要求各地必须如期完成下达的钢铁任务,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大反右倾保守思想,开展“大评比、大辩论、大批判”,“插红旗、拔白旗”,批判“观潮派”“算账派”,扫清大炼钢铁道路上的“拌脚石”。会议后,城关炼铁厂又增加民工300多人,这时规模已达700多人。又在旧城墙上挖建炼铁炉40多个,县中学操场上也建起了一部分炼铁炉,还将蔺家墩、蔡家墩砖窑、石灰窑改建成炼铁炉。冶炼炉在县城周围已遍地开花,大有村村点火、处处冒烟之势,到处放炼铁“卫星”。
  10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城关炼铁厂在三连召开“插红旗、拔白旗”的大批判现场会议,各连排都派代表参加;会上批判了五星大队一个生产队长王××,批判他担任冶炼排长以来,“工作消极不负责任”,还说“全民大炼钢铁劳民伤财,1斤铁几分钱,花这么大的代价,炼出的铁不象铁,石头不象石头,不如买交生铁”等,他又和守炉的民工睡觉,使3个冶炼炉门被岩浆堵塞。批判会上宣布他是大炼钢铁中的“拌脚石”“算账派”,撤销了他的排长职务,开除党籍,送回生产队监督劳动。这次会上还宣布了县委批转组织部对钢铁战线上共产党员的15条要求。其主要精神是:“为从组织上保证一斤不少、一两不差的完成上级下达的钢铁任务,共产党员必须以党性保证,高举钢铁红旗,保证完成分配给自己的炼焦、采矿、运输、建炉、冶炼的光荣任务”;“共产党员必须在大炼钢铁中贯彻整风精神,带头发动群众开展大评比、大辩论、大批判,‘插红旗、拔白旗’,斗争‘观潮派’‘算账派’,否则要受到党籍处分”。从此后,“插红旗、拔白旗”的大批判会议,已成为大炼钢铁的一项政治措施,被普遍推广运用。
  11月下旬,天气已很冷了,有些农民的衣服已破烂不能御寒,鞋也露出了脚指。指挥部动员县级机关职工捐钱700多元、捐献衣服1900多件,支援大炼钢铁。指挥部分给城关炼铁厂棉衣180多件,棉鞋330多双,各连配发给了衣服破烂的人,使这些人安心了。
  这时,矿石和焦炭运输赶不上,当地驻军7169部队大力支援地方,无偿派出汽车9辆,从北山拉运矿石、焦炭,解决了矿石、焦炭不足的问题。指挥部又派我和县财税局干部来勋带领30多人到县城北五公里处的蔺家墩建沪炼铁,在原土墩中间泥了一道十字墙,底部泥了通风道,在土墩的东、南、西、北挖了4个通风出岩浆门,装好矿石、焦炭、石灰石,用泥封顶,中间泥了一个3米多高的烟筒,点火后昼夜不停,民工三班轮换,连续20多天。冶炼熄火后,炼出的铁取不出来,又将4个通风出岩浆门挖大,用钢钎、大锤费了很大劲破碎才取出烧结铁30吨,拉往小酒钢回炉。
  为了确保钢铁任务的完成,在县级机关、工厂、学校、农村广泛的开展了收购废铜烂铁的活动,要求每人必须完成交废铁15市斤的任务,这“既是政治任务,又是经济任务。”县城机关按党群、政法、工交、财贸、文教等系统,抽调专人组成清仓查库突击队。一边清查,一边将清查出的废铁运往县农具厂炼钢。“机关单位有铁不拿出来炼钢要绳之6条纪律”,商业供销系统无奈,将从外地购进的几百口铁锅全部当“废铁”交了。农村也以大队、生产队组织了收购队,有专人负责,逐户清理登记专人拉运。当时已经是人民公社食堂化,农民家中的吃饭锅、铁火盆、铁姜窝,“多余”的铁制农具全部被收回(直到1961年中央发出全民大算帐,清理刮共产风,无偿平调集体和个人财物时才作了退赔兑现)。
  全县上下,经过4个月的昼夜奋战,完成了上级分配的钢铁生产任务。1958年12月25日,县上在“宝水堂”召开了大炼钢铁总结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县城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公社的领导,参加大炼钢铁的国家干部和各炼铁厂的负责人,以及各炼铁厂评选出的大炼钢铁英堆模范共600多人。县委书记高锦光作了总结报告,它代表县委、县人委总结了4个多月来全民大炼钢铁所取得的成绩。全县有15900多人直接参加了大炼钢铁,其中干部228名,科级干部28名。共开挖矿石39500多吨,建起大小炼铁炉1600多个,炼钢炉1座;动用汽车38辆,胶轮大车290多辆,牛车4700多辆,骆驼车50多辆,毛驴车100多辆。炼出烧结铁4400多吨,钢139吨(大部分是废旧钢铁回炉),超额1400多吨完成了任务。会上奖励了408名(内有妇女97名)钢铁模范,发大炼钢铁纪念奖状1300多份。并对大炼钢铁中牺牲的边沟大队农民殷铃山、夹墩湾大队农民王××的家属分别发给500元抚恤金进行了安置。当会宣布参加大炼钢铁人员放假整休半个月,农民短时间内不调派外出。
  一场轰轰烈烈的全民大炼钢铁结束了。炼出的铁称烧结铁(其实都是废品),一部分运往小酒钢回了炉,一部分留弃在原地,无人问津。成了拌脚石,原被埋入地下。
  (本文作者系金塔镇退休干部)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三辑)
  民国时期金塔县乡村组织的演变
  张文质
  民国时期,金塔县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划和政权组织迭经变更,初期沿袭清制,中期有时划区设村,有时改村为乡,后期设置保甲。现回忆叙述如下。
  一、乡官制
  乡官制即指地方行政管理人员称农官、乡约而言。民国元至十二年(1912至1924年),原金塔县以10个使水坝和2个边缘地划分畛域,全县划分为金东坝、金西坝、户口坝、梧桐坝、三塘坝、威虏坝、王子东坝、王子西坝和新两野(新城子、两山口、野麻湾)、天夹营(天仓、夹墩湾、营盘)两个地方。每坝为一个行政单位,设杂职农官、督修农官各1人,民众选出,报县府委任。
  杂职农官,管辖全坝行政事项,受县府领导。以下设乡约若干人(由该坝各岔民选),再下设伙夫帮助工作至户(后改伙夫为什长)。
  督修农官,专管全坝水渠修理,监视坪口分水、闭水和浇水,检查维护大小渠道等。下设渠长若干人(按岔推选),协助督修农官工作,管理各该岔水渠(一般是支渠)。支渠以下设小甲或闸头若干人至户。
  原鼎新县(民国二年改高台分县为毛目县,民国十八年改毛目县为鼎新县),沿袭清制,原有屯田地,双树墩大、有、年3号,设乡约1人。毛目“天、地、元、黄、宇、宙、洪、昌(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24号,分社乡约4人,总称“五屯”新增科田地芨芨墩渠、万年渠、双城子渠,各设乡约1人,谓之三科”。即所谓“平分五屯,额正三科。”简称“五屯三科”。由8个乡约分理民政和赋税。另外,各渠设渠长(即水利农官后称大差或水利员)1人。
  民国十二年(1924年)后,金塔裁汰杂职农官。督修农官改称水利农官或水利员。
  二、区村闾制
  民国十八年(1929年)春,废除乡官制,改乡约为征收员,推行区、村、闾体制。县设自治筹备委员会、县农会。原金塔县共划分为4个自治区:金东、金西、新两野为一区;户口、梧桐为二区;三塘、威虏、天夹营为三区;王子东坝、王子西坝为四区,每区设区董1人,受县府领导并受县自治委员会指导。区下设村,村下设闾。全县划23个村,每村设村长1人,村副1人。以农会兼办军糈粮秣,各村又增设兵站员1人,协同征收员办理抓兵派款诸事。
  民国十九年(1930年)秋,合区并村。原金塔县一区、二区合并为第一区,三区、四区合并为第二区,全县共2个区、10个村。第一区辖金东、金西、户口、梧桐、三塘、夹营、新山等7村;第二区辖大有、三多、四维等3村。
  原鼎新县,改“五屯三科”为2个区8个村:第一区辖东风、中兴、万年、双城4个村;第二区辖双树、芨芨、上西、下西4个村。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夏,村易名为乡。
  三、保甲制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裁撤乡、闾,编制保甲。区下为保,保下为甲。原金塔县,划3个区,54个保,220多个甲。每区设区长1人,助理员2至3人,保设保长、保副,甲设甲长。一般5个或6个保设一联保,置联保主任1人。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合并为东区和西区2个区,辖26个保。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区为乡,乡公所内设民政、财政、巡警、户籍、文教等股,各设长。全县调整为2个乡、22个保。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又调整为2个乡、24个保。其中东区乡辖14个保,西区乡辖10个保。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再次调整为2个乡、25个保、340个甲。东区乡辖:金城、建国(在县城)、金大、金石、金双、金西、户西、户东、大坝、大新、三上、三下、夹营、天仓等1至14保;西区乡辖:旧寺墩、五福、三多、西四、西红、西头、西三、威磨、威虏、新城、新山等1至11保。
  原鼎新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2个区8个乡为2个区8个保。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区为乡,仍辖8个保。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调整为2个乡10个保。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再次调整为中兴、上西2个乡12个保。中兴乡辖:东明、四维、胜利、永宁、东昇、西静、双城等1至7保;上西乡辖:新西、宇宙、上元、济急、双树等1至5保。
  (本文作者系金塔县农业局离休干部)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三辑)
  板地屯庄的兴衰
  吴成德 成发昌
  板地屯庄,位于金塔县城西北22公里处,即在今中东镇中五村二组。清同治八年始建,遗址现己无存。
  屯庄的新建,据与原在屯庄居住过的80多岁老翁吕学义座谈,当时正值回民起事,匪盗作乱,杀人抢物,危害百姓。在民无宁日的情况下,经地方首领商议,建筑屯庄,防御贼匪之祸,贼来百姓集居屯庄,贼走各自回家务农。屯庄内备有抬炮、抬枪、追锋马枪(一种旧式火炮)、长矛、大刀、火药等御敌器械,专库保管。屯庄在当时起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作用。后来逐步发展成旧时王子东坝政治文化的中心地点。民国前期的行政建制曾曰贞吉村或板地村。共辖六分,即东坝头分、二分、三分、四分、五分、旧寺墩等地(今营田地、新沟、二分、白雁墩、下四分、团结、上三分、树沟、中五、谢家墩、屯庄、移庆、上东沟、下东沟、旧寺墩等村)。村公所及兵站就设在屯庄之内。
  清光绪年间,贼匪活动逐渐平息,恢复了正常生产。从此以后,每年“冬至”或“腊八”,各分头领在板地屯庄聚会,集中一天时间,选举地方公务、水利和社仓管理人员。一是选举杂职农官,负责为县上收缴粮草杂款。杂职农官从头分到旧寺墩,六年轮当一次,下属六分各设一个乡约,由各分举荐,负向各户催缴粮草公款之责。二是选举督修农官,专司水利工作,常住东坝石庙子,负坪口治水和河道维修之责。下属5个渠长(因旧寺墩水系在三塘坝,不参与东坝水务),各负向农户催柴要夫,管浇水和看渠护坝之责,以上人员均是名誉为主的义务之职,不取报酬。三是选举社仓社正,也是各分六年轮当一次,专管社仓粮的保管和收放工作。报酬以每年实收粮数每斗提取一合(ge)。
  板地屯庄北墙中间,筑一与墙同高的土台,在台上修一间圣贤庙。台下修了上房和东西厫房,名曰社仓。社仓每年分两次发放,农历春二月发放小麦籽种兼吃粮,四月份发放糜子籽种与吃粮,每斗加收三分息。民国三十年(1941年)后减为一点五分息,比借债主粮少70~80%的利息。由于社粮发放实行低息,减轻了农民高利盘剥之苦。该仓社粮,月积年累,逐渐增多。于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搬迁到屯庄东南隅一个院落,分东西两仓,二分、三分、四分管西仓;头分、五分、旧寺墩管东仓。按管辖地域,社仓管理员每三年轮当一次。虽每年实收粮数只占账面数60%左右,但仍是全县“办理最完善而储粮最多”的社仓。解放初,板地社仓账面共有糜麦二千二百多石。1950年,西仓原地未动,东仓春天粮放过后,将旧寺墩社仓仓廒设在旧寺墩屯庄,粮食和账据交社仓管理员武朝忠。头分、五分社仓迁移下五分一队学校。
  板地屯庄由于处在西坝、古城等地的中间地带,相距县城也不很远。这里农副土特产品多,除生产粮棉油外,畜产品也较丰富,并出产驰名的中草药甘草。清朝末,民国初,还不定期的种植大烟(那时未禁止种烟)。所以招引山西、陕西、河南等地商贩前来收购农副产品,畜产品和鸦片,肩挑畜驮,春来冬往,这里也成了金塔境内颇有名气的手工业品与农副产品交换集散地。后来许多行商逐步变成坐商,开办商号铺面。仅回忆起来的大户商号,中药铺有西安人屈怀德的天兴德,王建生的永泰堂,公天明的义兴明,杨宗正的正和公;三货铺有李贵迁的万顺贵,雷全的任盛和,李贵喜的贵成泰,邹德运的德兴福,高台人陈进堂的进义和,酒泉某人的灵盛西以及金塔人王天存的天德堂。此外,还有油房、染房、铁木匠铺等作坊。西安人李贵喜除办商号外,又养骆驼运输货物,还放债粮食一千三百多石。特别是收甘草和种大烟年份的收获季节,行商小贩走乡串户,络绎不绝,附近条件较好的农户家中都住上了买卖人。每年在社仓放粮和春秋唱戏之时,饮食业盛行,各种风味小吃摊点沿街摆设,吸引游人,时达一月之余。
  随着经济的繁荣,文化生活也有一定改善。商户人家联合买了蒲正明(外号薄黄瓜)的戏箱,办“自乐班”,排演戏剧、社火,每年春节期间,非常热闹。
  民国十六年(1927年)、十九年(1930年)、二十一年(1932年),几次亢旱,田禾荒芜,民不聊生,饿殍载道,外逃安西、敦煌、玉门的人接连不断,加之马家(马步芳)队伍驻扎酒泉、金塔,军务繁累,粮食杂税较重,无力承受,百姓外流,商号倒闭,板地屯庄很快衰落下来。到解放前夕,屯庄内仅有28户人家,大部分种地务农兼当雇工维持生计。
  (本文作者吴成德系金塔县人民政府顾问,成发昌系原酒泉地区粮食处干部)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三辑)
  金塔县安置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经过
  李天明摘录
  1968年4月,甘肃省会宁县根据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的决定》精神,提出要大办特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的号召,并在所辖街道普遍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提出“我们也有两只手,为什么要住在城里吃闲饭”的问题,要求到农村安家落户,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同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以《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为题,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并在“编者按”中公布了毛泽东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于是,举国上下迅速开展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宣传动员工作,各级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厂矿企业等都把这项工作当作中心任务,认真组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城镇居民到农村安家落户迅速在全国兴起。
  1968年11月,首批440名兰州知识青年、150名上海知识青年到金塔县农村插队落户,受到当地干部和贫下中农的热烈欢迎。12月23日至26日,金塔县革委会召开了全县下放干部和插队落户知识青年政治工作会议。
  1969年年初,甘肃省革委会发出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通知,并在会宁县召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现场会。同年4月,省革委会根据中共中央精神,下发了《有关上山下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对上山下乡的对象、安置方式、经费标准、开支范围、口粮标准和供应办法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掀起了全省知识青年、城镇居民、职工家属上山下乡的热潮。全县农村干部群众,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当作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为他们收拾住房、盘炕砌灶、送柴送面,以满腔热情的态度,敲锣打鼓地迎接知识青年进村入户。至1969年5月,全县已有590名知识青年和821名城镇居民、职工家属到农村安家落户。同年12月,甘肃省革命委员会下发〔1969〕33号文件,对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有关待遇做了补充规定: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一次性安置费为人均520元,其中建房费200元、生活费220元、生产工具费18元、差旅费15元,其余30元分别留作地、县知青办公室机动使用。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的,每人平均补助100元(不包括路费),一次性发放到户;对下乡的职工家属,一般不发放安置费,对其住房有困难的,采取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原则,即“自筹、群帮、公助”。公助标准为人均30至70元,由群众评议,职工所在单位补助。为此,各级安置办公室和社队,都把知识青年的住房问题作为安置重点,按照人均200元、每人建房8平方米的标准,逐年修建完善。至1973年底,全县凡有安置任务的社队,基本上都建起了知青点,彻底改变了知识青年借住农户房屋或生产队办公室、分散居住、分散劳动的局面,形成了集体插队、集体居住、集体学习、集体伙食、分散劳动、自我管理的格局。
  1971年,甘肃省革委会发出通知,凡在农村锻炼两年以上、思想表现好的下乡知青,选拔他们招工、招干,或者推荐上学、参军,形成了每年老知青走一批、应届毕业生下一批的格局。是年,第一批先期插队的上海知青和部分兰州知青得到安置。
  1973年,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给知青家长李庆霖复信的有关指示,下发了〔1973〕21号、22号文件,全国各地广泛学习宣传和贯彻文件精神,加强了对知青工作的领导。6月10日,金塔县委决定成立上山下乡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黄忠义任组长,县革委会副主任赵九岭、王建庆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张镛任主任。同时,仿效江西经验,派知青带队干部到知青所在地,帮助安置部门教育管理本单位下乡知青。地、县党政领导以身作则,带头送子女上山下乡,对动员、鼓励和稳定知识青年在农村插队落户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1974年2月,金塔县革委会安置办公室更名为金塔县革委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金塔县上山下乡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金塔县革委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经过重新调整,领导小组由8人组成,县委副书记李宝峰任组长,县革委会副主任张世雄、徐健挺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张镛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同年5月,又将金塔县革委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中共金塔县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12月17日至19日,金塔县委召开全县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代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知识青年代表、安置工作的先进社队代表和知青带队干部共270人,会议总结交流了知青安置工作经验,表彰奖励了先进,讨论通过了《倡议书》,评选出参加酒泉地区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代表会议的代表。截至会前,全县农村共安置城市下乡知识青年863人。
  1975年年初,甘肃省革命委员会确定金塔县当年安置兰西铁路分局、部队和本县的下乡知识青年共1300人。3月13日,金塔县委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安置下乡知识青年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安置任务的社队,认真做好安置准备工作。
  1978年12月7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对1978年以前下乡的知识青年,凡是符合条件的,从当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后,国家逐年调整政策,逐步不再下达知青安置计划。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79年,在金塔县11个公社、117个大队、13个农林场站的287个知青点,先后共安置近万名知识青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知青,通过历年陆续参军、升学、招工等方式,离开农村返回原籍,其余的全部收回进城,安排在县内的工商企业中。至此,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宣告结束。
  客观地讲,在当时特殊的历史年代里,广大知识青年遵循党和政府的号召来到金塔,把自己的青春年华献给了农村建设事业。金塔的城市和农村,到处留有他们青春的身影,城乡的发展都有他们洒下的汗水。同时,他们的到来,也传播了文化知识,带来了城市文明,宣传了卫生普及。后来,尽管绝大多数返回原籍,少部分留在金塔,继续默默地工作,但不管是走了的、还是留下的,他们为金塔做出的贡献,金塔人民是不会忘记的。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八辑)
  在额济纳旗破获的日本间谍案
  赵发礼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把间谍派遣到金塔近邻的额济纳旗和安西县境,企图打通日本和德国(希特勒德国)的国际路线,切断中、苏交通,实现其侵略中国大西北的野心。
  日本特务在额济纳旗秘密活动了四五年后,于1936年春,在当时的旗政府驻地东庙设机关部,机关长名叫江崎寿夫(少将),还在该地设置了无线电台和飞机场。汽车、骆驼经常往返于绥远和额旗之间,飞机也在这条线的上空不定期的航行,日本特务还不时地出现于酒泉、武威和宁夏省城等地。当时,额济纳旗的旗长图王(图布森巴扎尔)和其弟塔王(塔旺嘉布)在日本特务的威胁利诱下认识有点模糊。是年夏,大公报记者范长江(范希天)去额济纳旗工作,被日本特务机关发现后预谋加害,范得知情况后,迅速离开,返回宁夏。宁夏省政府将实情转报南京国民政府。
  1937年春,南京国民政府派时任宁夏省民政厅厅长的李翰园,取道兰州、酒泉,去额济纳旗,任务是把所有在额济纳旗的日本特务“保护出境”。是年端阳节前,李厅长到了酒泉,恰好额济纳旗也派人来酒泉探听消息。在此情况下,李厅长首先采取各种方式,摸清日本特务机关的底细,并取得马步芳驻酒泉部队马步康(旅长)的支持,大造声势,扬言大部队要开赴额旗,并命令金塔、鼎新所有的骆驼和马匹不准外出,一律听候调用。
  1937年6月下旬,李厅长带领一个排的军队和随行人员共50多人先行,由金塔的赵积寿和雷声昌等人为向导,全部骑着骆驼沿黑河去额旗。据说,旗政府派蒙古保安队100多人在青山头阻挡马家军,到了青山头,保安队得知李厅长是专程来驱逐日本人的,再加马家军人多势众,就变阻挡为欢迎,正遇上蒙古人举行赛马大会。李翰园在会上讲了日本特务到额旗的阴谋和勾当,叫他们不要受特务的欺骗,不然,就要招致祸害,要协助把日本特务抓起来。当时,就有人报告说,一名化装成蒙古医生的日本特务,听了讲话后,就骑着骆驼逃跑了。李当即派蒙古保安队负责人带兵把这个名叫松本平八郎的日本特务追抓回来,并缴获了一支手枪。经审讯,他供出了特务机关的所有情况。这时,李厅长一行就星夜兼程,迅速前进,正好于1937年7月7日下午到达东庙。李厅长先拜访了额旗的图王和塔王,说明来意,并要他们转告江崎寿夫当晚来见。
  是日晚,江崎寿夫带着秘书和1名日本司机坐汽车前来,见面后,李翰园严肃宣告:你们非法入境,应即时离去。双方经过一番争执,江崎寿夫不得不听李翰园的训斥,派秘书坐汽车接回其余的6名日本特务,一律解除武器,被捕管押。第二天,带着江崎寿夫有关人员,搜查了东庙日本特务机关部及其仓库,并逮捕了飞机场场长、无线电台台长等5名汉奸。从这批特务中,先后缴获了他们的手枪、手提机枪、子弹、战刀和两部无线电台、三辆卡车,以及军马、骆驼和军用地图、文件等物资和相关资料。从文件中看出,江崎寿夫等人的主要任务是组建阿、额、青蒙古共和国,即将阿拉善旗、额济纳旗和青海的蒙古各旗联合起来搞分裂;以东庙军用飞机场为中心,轰炸中国西北的大小城市和农村。日本的这个特务计划十分恶毒。
  自专案告捷之日起,对30多名被日本间谍部门雇佣人员登名造册,发给工钱和路费,要他们接受教训,当即离去,并将收缴的骆驼和其他一般物资留给额济纳旗政府。然后,随行人员和军队押着5名汉奸骑马和骆驼原道返回,李厅长带警卫战士押解10名日本特务乘汽车沿通往新疆的公路西行,到石板井岔道,经沙婆泉,顺金梧大道朝金塔城开来。1937年7月12日上午,马达轰隆,尘土飞扬,三辆汽车从西面向县城奔驰。城内男女老少闻声而出,到街上观看。汽车开进北门,停在官井旁边,城门上立即增加了岗哨,才知道车里押的是日本特务。围观者立刻鼓嘴瞪眼,摩拳擦掌,非常吃惊而气愤。当汽车徐徐向酒泉开走时,一些老年人还指着怒骂:日本的魔爪伸的太长,该斩!该斩!
  李翰园乘汽车押解江崎寿夫等10名日本特务到酒泉后,根据情报又派军队把准备在安西设立军用航空站的特务机关长田横(中将)等3人抓获。从有关文件中查明,田横的任务是在安西建立与希特勒的航空联络点,企图通过德、日空军联合,切断中、苏国际交通线,达到内而包围中国、外而进攻苏联的目的。
  1937年9月初,李翰园押解从额旗和安西共捕获的日本特务13人、汉奸5人抵达兰州,向有关部门办清了移交手续。此时,正值“八·一三”上海战事发生,全国同仇敌忾,奋起抗日,在此形势下,国民政府便将这批日本特务和汉奸共18人一律在兰州处决,真是大快人心。
  (赵发礼:副编审,《金塔县志》副总编,县政府退休干部)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五辑)
  外调粮食 抢救人命
  向敬善
  1957年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1958年大跃进中的高指标、瞎指挥,以及1959年的“反右倾”斗争,使党内外的极左思潮已达高峰,加之连年的自然灾害,造成了连续三年严重困难的局面。
  金塔县1958年11月与酒泉县合并为酒泉市。在大跃进的年代里,由于农业生产上的“瞎指挥”,金塔片(原金塔县)4个公社(在原14个乡、1个镇、68个高级农业社的基础上,成立金星、红星、红旗、东方红4个公社)划定为棉花方,1959年种植棉花6.27万亩,1960年又扩大为11万亩,占到了总耕地面积的42.3%,粮食面积大大减少。特别是受大跃进、浮夸风的影响,许多人不敢“顶风”,更不敢讲真情,本来当年粮食亩产只有一百几十斤,却虚报为几百斤、几千斤,有的甚至上了万斤,造成了农民的口粮严重缺乏,征购任务无力完成。加之全民大炼钢铁,棉花在大雪铺盖后仍长在地里无人收摘,许多人因口粮不足而辅以菜叶、树皮等维持生命,面黄浮肿,甚至出现了人口非正常死亡的现象,为了谋生,人口大量外流,形势非常严峻。
  1959年下半年以来,双城、天仓部分群众由于口粮紧张,越过禁区到东风场区逃要饭吃,有的在禁区内多日流窜,严重影响了部队的工作和正常的安全秩序,部队机关曾向中央作了如实汇报。1960年11月,党中央派出了以内务部长钱瑛为组长的中央工作组,来到酒泉市检查工作,在鼎新公社的天仓听取了党委书记丁伟的情况汇报后,又深入到几户农民家中实地了解社员生活情况,当即从天仓直接给中央汇报了情况。11月27日,钱瑛在酒泉市委召开的公社党委书记会议上,就酒泉市在工作中存在的瞎指挥、虚报浮夸、高指标、征过头粮等问题提出了批评。之后,在中共中央西北局兰州会议上,响亮地提出了“抢救人命”的政治口号,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把抢救人命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重大任务,要求切实抓紧抓好。会后,西北局书记处书记王甫和甘肃省委书记王秉祥迅速来酒泉市,帮助传达贯彻西北局兰州会议精神。为此,酒泉市委决定:成立调运粮食指挥部、医疗救济办公室、城市生活安排办公室、代食品生产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号召全市各级干部紧急动员起来,全力以赴,抢救人命,制止人口外流,帮助群众战胜暂时困难,为全市人民的生死存亡做好工作。
  为了切实抓好粮食调运这件对抢救人命最迫切、最实际、又最要紧的工作,酒泉市先后派出副市长李才、张子江,还有地区粮食局副局长党新孝等一大批工作人员,分赴新疆、秦皇岛、上海、武汉、宝鸡、咸阳和阳平关等地,进行调运粮食工作。同时,又从酒泉钢铁公司、酒泉市机关、厂矿抽调汽车百余辆,带上修理人员和必需器械随车前往,一面以工求食,一面抓紧从新疆、宝鸡、咸阳进行转运粮食。在酒泉火车站、嘉峪关市区卸车点都派出护粮工作组,昼夜看护到站待调的粮食。为了确保运输安全,在宝鸡、咸阳、阳平关运输线上,派出工人、武警随车押运,还与铁路部门协商,在风州、兰西、大柴沟编组车站,尽量将粮车编入货运快车,小站不停,专列派10多人押运,单车一节车厢1人,防止运输途中造成不应有的丢失。三年困难时期,国家从国内外调拨各种粮食数千万公斤,其中:调拨给金塔近2000万公斤。这次大批量调入粮食也是解放后酒泉第一次从外地调粮。除省内统一平衡调拨的外,省外调入的都是由中央统一安排的。在调入的各种粮食中,从新疆达坂城上火车调入酒泉的粮食数量最大,以玉米、玉米棒子为主,还有部分小麦;在陕西阳平关上火车的是安康、汉中的粮食,以玉米、高粱为主,另有部分小麦和杂豆;从吉林扶余调入的有高粱、豆饼、杂豆、红薯干,以高粱为主;从秦皇岛、上海、武汉港口下船的有进口小麦、大米、莜麦等。我省调剂调入的有从宝鸡、咸阳上火车的本省平凉、庆阳的高粱、小麦、糜子、黄豆等,以高粱、糜子为主;还有从天祝上火车的洋芋。这些粮食的调入,对抢救人命、促进人民群众康复、恢复和发展生产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为了最快的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指导下,市委和各公社认真检查,注意纠正“左”的错误,果断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如整顿农村公共食堂,扎实安排社员生活,绝大部分农村食堂散火停办,让社员回家吃饭;及时将病危人员和浮肿病人,集中到公社医院,以抢救为主,先住院治疗,后结算费用,救活了一大批人的生命;提倡劳逸结合,狠抓代食品生产和加工,提出宰杀40%的牲畜,有条件的组织人力进山打猎,以改善人们的生活;降低城市市民、职工的粮油标准,把农村社员的口粮由每人每天4、5、6两不等,提高到8两以上,对浮肿病人每人每天供给粮食1斤等等。在长远政策上,首先从体制政策上着手,下放核算单位,扩大了自留地,改原以大队核算为以生产队核算,除划拨社员自留地外,再划给适当饲料地(二者相加不超过生产队总耕地的1O%);再就是调整征购任务,1962年全县征购任务调整为125万公斤。1963年国家仍调拨回销粮食216万公斤,同时又下发了救济款70余万元,使广大社员群众有了一个喘息的机会。
  通过多种措施,1963年即金塔县重新恢复建制后的第二年,全县生产粮食达到了2119.5万公斤,比1960年增产1181万公斤,人民生活面貌和生产形势有了较大改观。1964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2647.5万公斤,第一次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对国家的贡献也逐年上升。
  (本文作者系县司法局退休干部)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五辑)
  民国时期的男子剪辫与妇女放足
  张文质
  清朝时期乃至民国之初,盛行男子辫发、妇女缠足之风,这在现代文明的新社会,人们听起来已是奇闻。现就这一段历史写一写,供读者了解。
  一、辫发和缠足的起源
  男子辫发,从清朝进入山海关起,已有300多年的历史了。这之前,那是金清满族的传统习俗。满人进关,强迫汉族同化,乃颁雉发令,迫使汉人男子把原来的全发剃掉一圈,留下发顶后脑部分头发,分三股辫成长辫,垂于背后,形似尾巴。当初汉人曾坚决反抗,但迫于清军镇压,血腥屠杀,在“留发(指全发)不留头”的威胁下,最后逼迫同化了。
  妇女缠足之风,乃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之妃窈娘创始。她为了讨得皇帝喜欢,哗众取宠,把自己的脚用布缠的很小,称为“三寸金莲”。开始是宫廷趣味,继而是贵族女性引为时髦,后来就流入底层社会,摧残毒害了妇女一千多年,直到二十世纪初才实行放足。
  二、辫发、缠足的危害
  辫发、缠足陋习,流传到民国初期,还有些人把它们当做审美标准,流行辫子越留越长、脚越缠越小之风。“买牛看角,娶媳妇看脚”。姑娘脚大嫁不了人,小伙子辫短相不了亲。本来丑陋姿态,不以为怪,却反以为荣。男子到了十四五岁,即将长发辫成辫子扎青头绳(姑娘扎红头绳);女孩长到十岁左右,母亲开始给她缠足,用2寸宽、数尺长的布带,将脚趾拢紧,十字八道裹缠,再绑上细绳子,穿上鞋令其走动。过三四天,绽开裹布,把红肿的脚先用化骨水(一种用透骨草煎的温水)洗,后洒上白矾,再缠紧,绑上绳子,两脚各压卵石一块,然后过几天再绽开,脚已腐烂,脓血并流,臭气难闻。换洗脚布,再缠再压,如此反复,走不动就坐着受疼,姑娘脚疼,啼哭叫唤,父母不理。这样,经过六七年,双脚已成菱角形,好象莲瓣,穿上带有木底的尖头小鞋,走路东摇西拐,用疼痛和泪水换来了所谓的“三寸金莲”,致使妇女辈辈守在家里,围着锅台转,不能从事社会活动和生产劳动,有的人家为追求“三寸莲瓣”,造成女子走路还得靠人扶着,有的甚至致残,使身心遭受摧残。
  三、民国时期的剪辫、放足运动
  民国初期,人们的思想还不开朗,仍沿旧习继续辫发、缠足。革命党人认为辫发是清代统治的象征,极应剪掉;缠足更是危害妇女健康的枷锁,极应解放,恢复妇女天足。当时国会虽提出剪发、放足改革明令,但不久被北洋军阀篡夺了政权,虽有一部分先进人士和学生自动剪掉辫子,而多数百姓对剪辫阻力很大,金塔也不例外。民国7年(1918年),金塔、毛目(原鼎新县)两县就成立了天足会,从事妇女放足工作,但因县知事多守旧,一再迁就,年复一年,未能实行。直到民国16年(1927年)冯玉祥的部下仇淮来金塔任县长,才雷厉风行的进行剪辫、放足活动。谁家姑娘再缠足,惟父母是问,并饬人民自己剪辫,但此人任职仅几个月。可喜的是下任县长黄文中,也提倡男女平等,禁止妇女缠足,上任后继续把剪辫、放足列为重要任务,饬令警佐带上警士,携上剪刀,在大街小巷和县城附近检查,遇到留发之人,当即拦住剪掉,没收辫子;碰到缠足女人,当场动手绽开脚布,着令赤足走回,没收脚布。有一次逢大庄子龙圣台演戏,黄文中在台上讲话,说剪辫、放足不仅是改变人的意志形态,更是关系到国家民族的文明,外国人笑话中国人是“病夫”,指的就是小脚和大烟鬼。他还亲自到看床(当时妇女看戏搭的板床)和各篷车查看,集中留发男子30多人、缠足青年女子20多人,当场剪掉辫子,绽开脚布,现场焚烧,震动很大,次日,小脚妇女都不敢来看戏了。黄文中还编有劝放足歌,教民说唱,记得大意是,小小金莲,实在难看,扭扭捏捏,丑鬼一般,扶墙摸壁,走路艰难。劝我姊妹,免受摧残,快把脚绽,莫再迁延……。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五辑)
  解放初期原金塔县的减租反霸斗争
  史尚英
  减租反霸斗争是解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贫苦农民同封建剥削制度进行斗争的第一个群众运动。这一运动的开展,有力地打击了封建地主恶霸势力,削弱了地主阶级对农民的苛重租债剥削,大长了贫苦农民的志气,极大地鼓舞了广大贫苦农民反对封建剥削制度的勇气和决心,提高了阶级觉悟。同时也培养了一批积极分子,为发展壮大农会、民兵等组织和搞好土地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这场运动从1950年年初开始,于土改运动前的1951年9月结束。
  由于旧中国封建剥削制度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严重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解放前,地主剥削农民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雇工。地主占有土地而自己不劳动,靠雇工种地,分长工、短工,每一个长工负责耕种20~30亩土地,只付年工资2石(即400公斤粮食作为酬劳);第二种是收租。地主将土地出租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每亩每年收地租2~3斗粮食(即40~60公斤),租额达30%左右,并交纳粮草或税款;第三种是高利放债。放钱或放粮,年息5分至12分不等,春借1斗,秋收后还1斗5升或2斗,且多为利上加利的“驴打滚”债。有歌谣讲:“交不了的租子还不完的债,扛不完的长工受不完的苦”,“庄稼上了场,两眼泪汪汪,粮食都装走,剩下一把糠,大人去讨饭,娃娃哭断肠”。据统计,原金塔县,只占全县农业总人口6.8%的地主,霸占了全县15.6%的耕地,人均15.45亩;占全县农业总人口47.86%的贫雇农,仅拥有全县28.8%的耕地,人均只有2.7亩。由于土地大量集中在地主手中,贫雇农不得不租种地主的土地,或受雇于地主,大多数农民的生活非常贫苦,他们在地主和富农的高租、重债的盘剥下,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解放初,虽然建立了区、乡人民政权,新政府号召广大人民劳动致富,鼓励生产自救、自由借贷,并发放各种贷款、贷粮,扶持农业生产和贫苦农民的生活,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生产开始恢复。但金塔县也刚刚解放,土地改革尚未进行,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消灭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封建剥削制度,以求得经济上的彻底解放,清债、减租、反霸斗争势在必行。
  1949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金塔县召开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由党、政、商、学、驻军、农民各界代表共57名,金塔县人民政府成立初的第一任县长时思明作了《关于接管及接管后两个多月来政府工作报告》,中共金塔县委书记马能元作了《关于今后方针及工作任务的报告》。会议认真讨论了清匪、民主建政、减租反霸和生产自救等项工作,讨论了代表提案,选举成立了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马能元为主席、时思明为副主席,同时选举时思明为金塔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元鹗为副县长。此时,土匪活动仍很猖獗,金塔县发动群众,组织民兵,配合解放军驻军和县人民自卫队,开展了剿匪活动。金塔县大部分党政干部分赴农村,开展民主建政工作,彻底废除了旧的保甲制度,在全县建立了三个区公所,23个乡政府,79个村委会,183个村民小组。1950年3月,金塔县召开了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52名(多数是乡农会主任),县委书记马能元作了《关于减租反霸和开展春季大生产运动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金塔县农民协会,马能元当选为县农会主任,刘仁当选为副主任。1951年2月12日~19日,县委召开了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议,中心议题是研究部署减租反霸工作,县委书记马能元作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减租清债和反霸运动的报告》,会后抽调干部下乡,各区试办一个乡,依靠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掀起了群众性的减租反霸高潮。
  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工作组深入各乡村宣传清债减租和反霸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政策,逐户访贫问苦拉家常,引导农民诉苦挖穷根,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逐步消除了贫苦农民的各种思想顾虑,以地主剥削农民活生生的事实,教育群众从自身痛苦生活的经历中解脱出来,知道自己为什么穷、地主是怎样富起来的原因。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的阶级觉悟提高了,思想顾虑打消了,纷纷起来同地主恶霸作斗争。各乡工作组因势利导,及时召开群众会议,宣传党的政策,动员大家摆事实,讲家史,互相对比,对照《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初步划定了阶级成分。1951年3月11日,一区三乡(现为金塔镇)首先在县城召开了第一场群众斗争恶霸地主大会,会场设在县城操场上,会场布置庄严,会标是“斗争恶霸地主吴国鼎大会”,两边张贴一幅大字对联,上联为“想当年威风凛凛倚官协势霸人妻杀人子毒死妻与母擢发难数滔天罪”,下联为“看今日天网恢恢恶贯满盈冤要伸苦要诉偿还血与债万口同诛害人贼”。会议由县农会副主任刘仁主持,邀请各乡贫苦农民代表参加,县委书记、县农会主任马能元作了动员讲话后,斗争会正式开始,恶霸地主吴国鼎父子跪在台口,由诉苦者依次上台诉苦伸冤,声泪俱下。会议群情激昂,口号声此起彼伏,斗争有力,大刹了恶霸地主的威风。会后,吴国鼎关押监狱,经司法机关审判定罪执行枪决。各乡也分别抓了一两个典型,举行了反霸斗争大会。之后,各乡农会组织群众反复学习西北军政委员会关于《西北新区农村减租,处理债务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了农村减租的范围、标准、时间和清债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县委又对减租清债办法及规定作了具体部署,其要点是:
  1、减租范围:凡地主、富农及祠堂庙宇、机关团体、学校、工商业家在农村出租的土地均实行减租,按有关条例规定,农民在解放前所欠的地租一律废除,若欠地主、富农陈租或转成债务、典当关系者也在废除之列。农民之间的租佃不实行减租,由双方本着团结互助的原则协商,或经农会调解处理。
  2、减租标准:不论定租、活租,一律实行“二五减租”(即减原租的25%),出租人所得不得超过土地常年产量的37.5%,土地副产物按成分配。减后所交租额超过该土地常年产量37.5%的,也应减到37.5%;主动减租者未减够二五的,要减够二五,多减者要退回原主并与减租标准一致。定租以通产计算,活租以收成计算,定租活租都要按减租办法中所规定的条款执行。
  3、租佃形式:有定租、活租、合种等形式,定租即死租,定死交租数量;活租即出租人只提供土地、生产工具,以土地收成来收租;合种即出租人除了土地并给承租人生产工具、籽种或一部分肥料,所收粮食按成交租。在进行减租后,要保护广大农民的租佃权,这是减租政策的原则,出租人抽地,要征得原租户的同意,并经乡农会批准,须在秋收以后、未耕种前才能转租,不能借口把地转租或荒下。
  4、减租时间:以1949年9月26日解放为时限,解放前农民所欠地主、富农、庙宇、教会、机关团体、学校、工商团体的地租一律免缴,已交的租子不再退还;解放后出租人收租未按“二五减租”标准实行减租者,其多收部分退还承租人,退不起的酌情少退。
  5、清债办法:解放前农民或其他劳动者所欠地主的债务一律废除,解放后所欠的债务均受法律保护,农民之间的债务不分解放前后继续有效。
  根据政府清债减租条例,召开了农民群众大会,由债务双方互报放债、借债数量和租佃关系,区乡村干部进行造册登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处理办法。
  减租、反霸、清债运动历时半年多,至1951年9月结束,通过减租反霸斗争,既限定了出租者的地租额范围,又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租额,同时还废除了旧债,依法惩处了罪大恶极的恶霸,批斗了不法地主。在这次减租反霸中,原金塔县共斗争恶霸和地主118名,公审处决了吴国鼎等12名大恶霸和匪特头目,减免地租61935石,清算分配果实115645石(粮食5000石,其余系财物折合)。有5000户农民分到了斗争果实,其中80%是贫雇农,并废除债务粮8355石,烧毁契约464张。分得了胜利果实的广大农民,从内心深处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政府,激发了广大农民的革命热情,提高了政治觉悟,他们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纷纷参加民兵、农会,有421名青年被批准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县上给军属家悬挂了“抗美援朝、保家为国”的匾额。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七辑)
  金塔县农业学大寨回顾
  吴成德
  1964年,中共中央发出全国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大寨精神鼓舞了人民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勇气;激发了战天斗地、改变自然面貌、改变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的决心和信心。它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发展农业生产、巩固集体经济起了促进作用。金塔县农业学大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绝大多数在农业生产建设上是有成绩的,也是有贡献的。
  农业学大寨的兴起
  1964年2月1O日,新华社播出《大寨之路》的通讯后,县委认真学习讨论了这篇通讯和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届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概括的大寨基本经验: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通讯还报道了“1962年遭受严重洪灾,大寨党支部带领社员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迅速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事迹。县委要求把毛泽东主席向全国人民发出的“农业学大寨”号召及周恩来总理的报告,在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中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普遍讲解大寨经验,让广大群众学习,受教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习时,结合本社队的实际情况,联系思想和实际,激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革命干劲和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信心。
  经过半年多的学习动员,总结工作,1964年底,三合公社谭家湾大队党支部提出“以大寨红旗为标杆,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苦战一年、改变面貌”的学大寨设想。他们说:“大寨人能治山、治水,灾年获得丰收,我们为什么不能治沙、治水、治碱,实现大幅度增产呢?我们要学习和发扬大寨人的革命精神,坚决治沙保田,精耕细作保丰收。”1965年计划粮食亩产达到200公斤,棉花亩产达到35公斤,油料亩产达到100公斤,完成定购任务1.5万公斤。副业生产有所发展,挖甘草5000公斤,收入2600元,烧木炭2.5万公斤,收入2万元,砍梭梭柴收入1000元,皮车收入500元,挖煤收入2000元,其他劳务收入1000元。并做好防风固沙,力争压沙50亩,定植长1.5公里、宽30米的防沙林带一条,造林70亩,新建果园3个。改造渠道,截弯取直,用草皮筏子衬砌渠道1公里。为保证上述任务的完成,谭家湾大队党支部提出十三条学大寨的措施,自力更生做到“四不要”:即不要国家救济款、不要救济物资、不要回销粮、不要国家贷款。农活管理上做到“四先四后”:即先计划、后样板,先任务、后定工,先包干、后调人,先验收、后记工。同时,开展比、学、赶、帮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要学大寨、赶玉门,和东坝公社白疙瘩大队挑战,向本公社兄弟大队学习比赛。除此以外,在本大队进行评比竞赛,大队要树立好的生产队作为榜样。生产队要评“五好”社员,户与户、人与人开展经常性的对手赛,发扬学先进、赶先进、帮后进的共产主义风格。1965年3月30日,县委把谭家湾大队党支部的这个材料批转到全县各公社、各大队党支部学习;4月2日,县委、县人委又批转了金塔公社金大大队全体社员向天水县五十里铺大队应战和向全县各大队的挑战书。县委批语是:“金大大队党支部、管委会,组织领导全体社员学习了大寨的革命精神和三合公社改变落后面貌的革命干劲,以及五十里铺的挑战书以后,他们以此为榜样,提出了积极的增产措施和革命的先进指标,向五十里铺应战和全县各生产大队挑战,他们的这种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革命精神应予以鼓励,并望各级组织发动群众向他们学习。”
  金塔县农业学大寨的兴起和推进,是由县委直接领导,在谭家湾、金大党支部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下开展起来的。
  农业学大寨的经过
  1965年4月4日,县委在三合公社召开春播总结现场会,把“树雄心,立壮志,奋斗十年赶上大寨,五年内粮食亩产达到200公斤”,作为会议的主要内容。各公社汇报了春耕生产、大秋作物播种准备、整修渠道灌好夏水等工作和学大寨的进展情况,参观了谭家湾大队治沙、治水、治碱和植树造林工作,专门讨论研究学大寨的经验,找自己的差距。找出共同的差距是:我们的决心不如大寨大,克服困难、奋发图强、自力更生的精神不如大寨强,粮食产量不如大寨高(1964年全县粮食亩产只有119公斤,大寨是406公斤,还差287公斤),对国家的贡献没有大寨多。
  会议还指出:三合公社党委通过组织全体干部社员学习大寨的革命精神,干部、群众的思想有了很大变化,工作大有起色。全县要继续开展学大寨、赶玉门的比、学、赶、帮、超竞赛,开展“五好”(学习毛主席著作好,贯彻政策、完成任务好,社员思想觉悟高、贯彻阶级路线好,干部作风好,经营管理好)活动和“十比”(比粮食亩产高低,比棉花亩产高低,比油料亩产高低,比大牲畜净增率,比羊只净增率,比养猪每户头数,比造林每人植树株数和成活率,比副业收入每人平均元数,比积肥每亩平均车数和质量高低,比压沙每人平均亩数)竞赛。开展的方法是:宣传大寨精神,开展社与社、队与队之间的对手赛和连环赛,逐步培养出“五好”社队、“五好”干部。公社有典型大队,生产队有“五好”社员。开展活动应注意的问题是“五要五不要”,“五要”即:要革命的措施,要革命的志气,要积极可靠的指标,要踏踏实实的干劲,要等价交换的援助;“五不要”即:不要浮夸,不要形式主义,不要蛮干,不要平调,不要强迫命令。至此,学大寨热潮迅速在全县开展起来。
  1、各级领导带领社员认真学习大寨精神,同时掀起以“五好”为目标,以生产建设为中心的比、学、赶、帮、超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已在不少社队初见成效。1966年4月,全县的“四干会”上总结了一年来学大寨的效果,经过全面评比,县上树立粮、棉、油产量高的西坝公社和条件差、干劲足、硬打硬拼、大幅度增产的三合公社为全县学习的标兵,同时又树立了大寨式的大队14个,火烧沟式的生产队198个。
  2、派出去取经,请进来献宝。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大寨经验,尽快在本县见到实效,从1966年开始,县上9次分期分批组织由县级领导、公社领导、县直单位干部、大队和生产队干部组成的代表团到大寨实地学习,现场参观,先后约300人次。并请本地区学大寨先进单位代表(酒泉沙圪楞一队邢建福、玉门清泉公社白杨河四队李志奇、安西三道沟朝阳大队张玉明和张玉兰等人)来我县传经送宝,还安排我县谭家湾、团结、金大等大队的代表在各公社巡回宣讲,教育干部、社员学习大寨精神和先进典型的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建成自己的大寨式社队。1968年,《甘肃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红日高照谭家湾》的通讯,报道了金塔县谭家湾大队学习“大寨”精神的经验。同时《人民日报》也予转载。金塔县革命委员会立即发出《通知》,学习《甘肃日报》和《人民日报》的这篇报道,号召全县城乡人民向三合公社谭家湾大队学习。
  3、制定规划,向大寨县社奋斗。1969年9月,县革命委员会在充分调查研究、自上而下反复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定不移的走大寨之路,多快好省地建设新金塔》全县干部群众大搞平田整地(1969~1975年)规划。1971年12月,县委召开全县1000多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议,贯彻酒泉地区农业学大寨敦煌会议精神,运用批修整风的方法,从县委、县革委会领导班子入手,揭矛盾、找差距,解决广大干部学大寨、学谭家湾的认识问题。会议研究部署了今后的战斗任务,提出了“高举红旗狠抓纲,学习大寨赶昔阳,敦煌谭家湾为榜样,七二年粮食跨上纲”的战斗口号。1975年11月,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建大寨县、社、队规划。我县已进入学大寨先进行列,全县有大寨式公社6个、大队48个,要在进一步巩固提高的基础上,计划1976年新建成大寨式公社2个(中东、金塔)、大队20个;1977年再建成2个(天仓、芨芨)、大队27个;1978年建成1个(西坝)、大队3个。并提出,动员全县人民“大干社会主义,大批资本主义”,努力完成“一年建成大寨县,两年亩产跨长江,三年实现条田化,四年实现水利化,五年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规划任务。
  4、结合全县学大寨进展现状,认真贯彻“北农会议”和两次“全农会议”精神。1970年9月,国务院召开北方地区农业会议,我县三合公社谭家湾大队魏海生作为先进集体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并作了汇报发言,中央广播电视台播放了魏海生的发言录音。10月,县委制定了贯彻落实“北农会议”精神的措施和办法,并决定,县级机关每年抽调三分之二的干部组成宣传队,到基层蹲点帮队。地区农宣队由地区革委会副主任白云亭带队在三合公社蹲点。要求各行各业转轨支农,地县单位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困难队以扶持和支援,逐步形成制度。这对发展农业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1975年9月15日至10月19日,县委书记杨柱基参加了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为了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县委于同年11月中旬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照大寨、昔阳的经验寻找自己的差距。认为:我县虽然被列入全国农业学大寨先进县行列,但是问题依然不少,决定必须开门整风,实行贫下中农代表倒蹲点、挑毛病、找差距。全县邀请了25名贫下中农代表,分别驻县委部门和部局单位帮助整风。经过自己找、大家提,揭摆出的差距和问题是:工作有成绩,问题不少;比过去有进步,比昔阳差的远;对大寨的经验理解不深,比大寨的七斗八斗差的太远。根据找出的差距,提出的整改措施是:每位常委每年当一个月的社员,搞三个月的调查研究,轮流主持县委工作;建立干部“123”参加劳动制度(即县委干部全年参加劳动100天,公社干部200天,大队干部300天),并发给劳动手册做记载;县、社干部下队提筐拾粪、扛铣,随身携带劳动工具,走到哪里劳动到哪里,在当地生产队记上工分,年终一并考核。在年底召开的四级干部会议期间,县委召集全县12个大队、35个生产后进队干部开座谈会,帮助他们找学大寨步子慢、贡献不大、面貌难变的原因。1976年春天,县委把加强后进队的工作当作建设高标准大寨县的重要一环来抓,从各部门抽调干部77名,组成农宣队进驻10个大队、67个生产队。地区派农宣队进驻3个大队、16个生产队,解放军驻金部队进驻2个大队、10个生产队。要求抓出新变化,一年改变后进队的面貌。
  1976年12月10日至27日,中央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县委书记李宝峰和下乡知识青年代表黄耀荣参加了这次会议。县委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开展了由部门负责人和各公社党委书记、贫下中农代表参加的开门整风工作,按照建成大寨县的六条标准,评议县委,帮助县委整风。共提出229条意见和建议,县委领导分别作了检查,会后各公社党委普遍照此方法进行了整风,并在全县四级干部会议上提出了“四年建成商品粮基地”的战斗口号。“四干会”后,从县社两级抽调600余人,由县委6名常委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农村社队,掀起宣传贯彻“全农会议”精神的热潮。
  农业学大寨的成果
  一、通过坚持学大寨精神,走大寨道路,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
  我县农业学大寨是在度过了三年困难时期,各方面正在恢复阶段开始的,人瘦、地瘦、牲畜瘦的痕迹在部分社队依然存在,粮食产量低而不稳。1963年,全县粮食单产平均98.5公斤,总产2119.5万公斤,农村吃回销粮152万公斤,对国家贡献粮食180万公斤;棉花单产12.5公斤,总产14.5万公斤;油料单产46.5公斤,总产26.5万公斤。经济收入非常低。
  1、认真学大寨,产量贡献四年翻一番。从1964年至1967年四年间,在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的鼓舞下,广大干部带领社员,不怕苦,不怕累,治沙、治碱、治水,深翻改土,破板结,掏漏沙,压麦草改良土壤,科学种田,培育良种,大积农家肥,山肥、滩肥下山进地。双城公社领导在数九寒天带领社员赶着皮车,开着拖拉机到远离公社驻地100多公里外的额济纳旗拉羊粪,连续四五年不间断,一心要把农业生产搞上去。三合公社谭家湾大队干部和社员同吃苦同实干,使三面沙窝、一面碱滩的穷队,改变了生产基本条件,三个小队新修了居民点,粮食单产由1963年的84公斤,1966年达到218.9公斤,1967年达到245公斤,对国家贡献粮食由1963年的5050公斤,增加到1967年的6.17万公斤,成为全县第一个“上纲过河”的先进典型。1967年全县粮食单产提高到172.5公斤,总产达到3793万公斤,对国家贡献粮食达到714.5万公斤,人均经济收入148元;油料单产104.5公斤,总产达到88万公斤,棉花单产37.5公斤,总产达到48万公斤。全县人均收入有了大幅度增长,对国家贡献也翻了一番,摘掉了吃回销粮的帽子。
  2、深入学大寨,解决了干旱缺水的矛盾,为农业生产更上一层楼创造了条件。广大干部、社员一致认为,粮从地出,地要人改,水是命脉。全县农业学大寨中,掀起了兴修水利的高潮。从1967年开始在鸳鸯、黑河两灌区,打锅锥井、冲机井和大口井,实现了部分社队井水河水灌溉“双保险”;1971年6月建成解放村水库,正常库容3000万立方米,同年建成芨芨高腰墩水库,库容127万立方米;1971年涌现出上“纲要”公社3个、大队75个、生产队145个,过“黄河”大队8个、生产队50个。全县粮食单产达到了179.5公斤,总产3933.5万公斤,对国家贡献粮食840万公斤。
  3、坚持学大寨,面貌大改观,使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有了很大变化。
  到1975年累计建成条田13.79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5%;渠路林实现林网化,四旁植树629.9万株,建成果园698个;队队新建了初具规模的居民点,金塔片架设高低压线路872公里,鼎新片通电大队30个、生产队150个。农业机械化程度大大提高,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18台、6339马力,柴油机985台、13636马力,电动机554台。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产量不断提高,1975年全县粮食单产提高到308.5公斤,总产达到6778万公斤,比1963年增长2.2倍,对国家贡献达到2499.5万公斤,比1963年增长12.8倍。全县所有公社全部“过河”,其中:350公斤以上的公社3个,“上纲”大队8个、生产队67个,“过河”大队102个、生产队500个,“跨江”大队6个、生产队54个,超千斤的生产队3个。
  二、通过坚持农业学大寨,加快了农田基本建设步伐
  1965年3月,甘肃省组织由地县领导参加的代表团到新疆参观,学习农田基本建设经验,时思明县长参观回来,立即在干部群众中传达贯彻,讨论研究实施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1、制定规划。1966年3月,县委、县人委决定成立由县长时思明任组长、副县长何世斌任副组长的金塔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抽调机关干部19人、技术人员7人、各公社积极分子33人,组成金塔县农田水利规划队,由葛生年任队长,以农田水利为中心、平田整地为重点、“五好”(好渠道、好条田、好林带、好道路、好居民点)为标准,对全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新安排。渠系规划设计从长远出发,以当年生产着眼,干支斗农渠逐级配套;田间渠道达到分水有闸,流水有槽,过路有桥。条田因地制宜,有利于灌溉和机耕,在第三级渠道(斗渠)之间形成大条田,第四级渠道(农渠)之间形成小条田;大条田长1000米、宽500米,小条田长200米、宽100米。林带以防护林为主,主林带重点布置在农田外围,乔灌结合,沿干支渠种植,并适当栽植经济林;道路沿干支渠带有公路,除原有酒建、金梧两条公路外,开通纵贯东西的大庄子、西坝主干道路,斗渠上带有田间大道,农渠间带有田间小道。居民点选择在有利生产、便于生活的适中地方,充分考虑交通和用水用电,每户住宅占地0.5亩~0.6亩。为确保全县有总体规划,公社有具体规划,1970年县上将水利规划队员下派到公社,帮助公社逐村逐队发动群众,讨论定出规划,三榜定案,避免了“干部一换,一切全变”的现象。
  2、组织实施。1966年9月中旬,全县掀起第一次农业基本建设高潮,以金大、谭家湾、友好三个大队为重点,点和面一起开展,从县委书记、县长到各单位职工,人人有平田整地任务,吃住在工地,同群众一起劳动。截至11月底,全县参战劳动力2.02万人,占总劳力的59.5%,共完成干、支、斗、农、毛渠911条,长455.8公里,渠、路、田及各类附属建筑物全面配套的农田面积2.8万亩,平整耕地3.39万亩,其中达到标准条田的有2.56万亩。之后,县革委会每年在制定计划时都将农田水利建设的任务、要求、投入劳动人数和各项措施,作出具体安排,落实到公社、大队、生产队和国家机关单位,从夏收、秋收后一直干到土地封冻。1975年4月13日,县委组织各公社主管农田水利建设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到民乐县参观学习后,将《农田基本建设远景规划图》,制作成沙盘模型在城乡各个公社巡回展出,进一步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全县组建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118个,参加人数达到了7600人,并提出了“农忙专业干,农闲突击干,机关干部齐参战”的口号,进一步掀起了农田基本建设高潮。全年计划完成条田3.3万亩,实际完成3.63万亩,渠、路、林随着条田建设一次形成。1975年~1978年,全县机关干部参加了重点大队中杰、五星、谭家湾、移庆、上三分、晨光、三下、友好、新民和潮湖滩、拦河湾等平田整地大会战,当年实现了条田化。截至1978年底,全县累计建成标准条田面积达到应整条田面积的81.8%。
  3、排阴治碱。干旱、风沙和耕地盐碱化是金塔县农业生产的三大自然灾害。由于金塔盆地在地理位置上处于封闭型,地下径流受北山阻隔流动不畅,加之强烈的干旱气候,使地下潜水大量蒸发,加剧了土壤表层的积盐过程,形成盐碱地。多年来,农民采用铺沙压碱、铲除地表碱土、深翻压麦草等办法防治,仍不能彻底根除盐碱。1964年开始,在盐碱严重的西坝、双城公社的部分队,挖排阴渠治碱。至1969年,全县共挖排阴渠4条,全长29.7公里;支渠10条,全长49.5公里;斗渠7条,全长17公里,排阴面积达10万亩。随着渠道的衬砌,渗漏减少,地下水位降低,耕地盐碱化程度也逐年下降。
  农业学大寨的教训
  农业学大寨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开展的一场运动,大寨的基本经验对促进农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后来在“文化大革命”中,大寨经验中被塞进了“左”的东西,工作中出现偏差,表现在政治、经济、思想、作风等方面,也就自然走向了其反面。而我们在学大寨中的主要教训是:
  1、在“文革”期间,盲目的改变生产关系,不顾实际,不管群众劳动生产的便利条件,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状况,不顾好队与差队的区别,全县将658个生产队,合并成595个,造成新的平调。如中东公社梧上大队实行以大队核算。这种变革,其结果是阻碍和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
  2、进一步“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堵资本主义的路”。把自留地说成是“私字根”,自留羊准杀不准养,自留树准伐不准长。1968年,全县共收自留地18655亩,自留羊2.54万只,自留树伐了一部分,基本没有私人树木了,进而发展到批判集体经济内部的“资本主义”,限制社队工副业生产,扼杀多种经营。如三合公社谭家湾大队,批“皮车往哪条路上赶”,开“一个洋芋蛋辩论会”“5张狐皮的分析会”。金塔公社城郊生产队社员,出售自留地产品被画了像;“提的私字筐,拿的私字秤,街上坐的小板凳,回家割半斤,锅里刺楞楞”。从此取消了集市贸易,阻止了社员互通有无,堵塞了城乡经济交流。实际上斗的不是资本主义歪风,割的不是资本主义尾巴,而是集体经济的补充;堵的不是资本主义的路,而是发展社会主义的路,使农民由穷变富的路。
  3、在劳动管理上,取消定额管理、定额计酬,推行平均主义,破坏按劳分配。1967年开始试办“大寨式的记工法”,1968年在600多个核算单位推行“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记工、分粮的办法,开始5日一评,逐步发展到月评季评,基层干部和群众把大寨式记工叫做“大概工、混混工”“大寨式的记工、大概式的干活”“能说会道的吃酒肉、老实疙瘩把苦受”“出工不出活”等,一针见血地揭露了平均主义的实质。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七辑)
  金塔县农村大办公共食堂的反思
  张永安向敬善
  1958年9月,金塔县开始大办农村公共食堂,1961年春停办。在历时两年多的时间里,给人们留下了深深的印象。今天反思这段历史,有许多值得吸取的惨痛教训。
  一、由来与发展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后,全国各地很快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金塔县和全国一样,很快将41个乡1个镇合并组建成金星、红星、红旗、东方红4个人民公社,辖47个生产大队、147个生产队,于9月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与此同时,党的理论刊物《红旗》杂志7期载文,号召“公社要组织公共食堂”,实行“生活集体化”。在参观考察河南省西平县大办农村公共食堂的经验后,县委指示各公社开办农村公共食堂,全县共办起农村公共食堂588个,参加食堂吃饭的农户达12040户,占到了全县总农户的80%,后经多次整顿、扩大,农户全部进食堂吃饭,实现了农村食堂化。但在运行过程中,各地从不同侧面都出现了一些问题。1960年3月,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共贵州省委关于目前农村公共食堂情况报告》中认为,“食堂是我们必须固守的社会主义阵地,失掉这个阵地,人民公社就不能巩固,大跃进就没有保证。”同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在批转另一个报告时又指出,“食堂是当前农村中阶级斗争的尖锐所在,各地党委要把安排生活和办好食堂提高到阶级斗争的地位上来。”县委也曾在一个文件中指出,公共食堂是人民公社的心脏,是社会主义阵地,是政治文化的中心场所,是社员生活的大家庭。农村办公共食堂与如何办食堂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并作为各级党组织的一件大事列入议事日程。为此,先后作过一系列整顿、巩固、提高的工作。但是,由于背离了实际条件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出现了许多无力克服的困难。1961年4月中旬,原酒泉市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六十条)和中共甘肃省委“十条”时,宣布解散食堂,让社员回家吃饭,结束了农村群众百余人甚至几百人在一个食堂吃饭的历史。
  二、危害与后果
  1958年,由于建设社会主义经验不足,缺乏对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工作中急于求成,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就在当时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提出后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实现了农村人民公社化,发动全民大炼钢铁,使得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起来。农村公共食堂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兴办起来的。它和人民公社一样,被誉为共产主义的新生事物,是谁也不能触动的敏感问题,谁也不敢顶风,只有积极贯彻执行。在这个高潮中,全党干部普遍存在着“五风”(即共产风、瞎指挥风、强迫风、浮夸风、干部特殊化风),造成了严重危害和不良后果。主要表现:
  一是“左”倾蛮干指挥。减少粮食面积,把金塔县原四个公社定为棉花方。棉花面积由1959年的6.27万亩,扩大到1960年的11.2万亩,占到了总耕地面积的48%。由于大多青壮劳力外调,致使许多农活耽误了农时,加上自然灾害的原因,使粮食大量减产,不仅征购任务无力完成,就连社员的口粮也无法保证。“巧媳妇难做无米之炊”,缺少了粮食,办好食堂就是一句空话。虽然基层干部想了一些办法,但食堂也只能靠“四两粮、六两菜、低标准、瓜菜代”维持生活,有时粮食调运供应不上,全靠代食品度日。日久天长,饥荒出现,许多人面色青黄浮肿,不少耕畜被乱宰乱杀,人口大量外流,出现一部分人非正常死亡,白骨遗落他乡,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二是大炼钢铁运动开始后,为了完成废钢铁收购任务,社员的吃饭锅及铁制炊具几乎全部被收掉砸碎炼铁。在抢救人命时,解散了食堂,社员回家又无锅做饭,许多人只能用瓷脸盆和旧瓦盆做饭,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人为地拉大了党群关系的距离。
  三是在割掉私有“尾巴”,吃饭不要钱、干活不记工的一片声势中办起来的公共食堂,由于全部炊具及房屋、碾磨都是“一平二调”为特征的“共产风”“刮”来的,全部燃料也是各农户私有的。在初期,圈棚、柴禾、木料谁家有就拿去,也维持了一段时间;在中期,生产队的牛车、皮车全力以赴从梧桐沟煤矿拉运烟煤供给;后来在拉运跟不上实际需要时,拆烧了不少房屋,也砸烧了不少木质农具、家具。在炊管人员无法解决燃料问题时,又砍伐了不少树木。当时金塔公社中杰大队李国正的果园,正是挂果盛产期,为了解决食堂的燃料,几天之内就全部砍伐了。办食堂造成的破坏和损失,三五年是无法恢复的,留在人们思想上的烙印,也不是短时间里遗忘的。
  三、弊病与教训
  为了维护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上上下下都贯彻了大办农村公共食堂这个决定。通过两年多的实践证明,弊病甚多,教训深刻。主要是:
  1、违背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普遍实行了伙食供给制,促使“共产风”和平均主义蔓延发展。在大办食堂初期,各地社员在食堂吃饭,都不分超产队、平产队、减产队,口粮放开不定标准,户与户之间也不分人多人少、劳多劳少,更不分劳动好坏都是一样吃饭。社员不论走到哪里都可以在农村食堂就餐。正如群众说:“劳动不劳动,人人都有份,农活干不干,一天两顿饭”。一处没粮吃,大队统一调剂,不付任何代价。这种供给制度,不仅吃光了历年的粮食积蓄,也助长了“共产风”的滋生与蔓延。1959年下半年,各个食堂普遍粮食紧张,开始限量供应,按大人、小孩以户定出标准,凭饭票吃饭。生活集体化,加重了集体的压力,加上天灾人祸,社员的生活水平下降,只能以清汤面条、稀饭和代食品予以维持。
  2、违背了“组建食堂要便于领导,便于群众,有利于生产、工作、学习,有利于培养社员集体主义思想”的本意。在瞎指挥风的鼓动下组建食堂时,不顾底子薄、条件差、居住分散等实际情况,限时硬性拼凑,给广大社员群众带来了许多不便。如大庄子公社三墩一队300多人一个食堂吃饭,往往早饭吃到小晌午,下午饭吃到掌油灯。大庄子公社头墩一队沙窝后面住的人要到沙窝前面的食堂去吃饭,老人孩子行走不便,吃一顿饭往返四五里路,遇上刮风、下雨、下雪,天天吃冷饭,多次出现饭倒在路途全家挨饿的事。有些老人早饭后干脆不回家,围坐在食堂周围,等到下午饭后才回家。几年的实践证明,公共食堂根本不是方便群众,有利于生产,反而妨碍了生产,不但带来了诸多不便,还增加了社员的精神负担,广大群众为之产生了不满情绪。
  3、违背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强迫命令的影响下,用大批判开路的办法,开一场批判会就把群众“批”进了食堂,去食堂吃饭并不是内心情愿的事。然而,在天仓公社营盘三队等多处的食堂门上,都有“人民公社是天堂,公共食堂是心脏”的对联,这些违背心愿的词语,就成了应付门面的东西。
  4、违背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提出了许多不切合实际的口号。在浮夸风的推动下,建食堂初期,各地都开展了评比活动,现场会、检查团接连不断。以“早包子、晚臊面、一个礼拜不重饭”为目标,对已建的食堂分类排队,表彰一类,促进二类,整顿三类。特别是在三类食堂贯彻阶级路线,选派党团员、干劲大、为人公道正派的贫下中农担任“三员”(管理员、炊事员、保管员),清除撤换“三员”中的富裕中农。还采取公社书记进食堂“种试验田”,以及“拔白旗、插红旗”等办法大力整顿食堂。这种浮夸的歪风和不适当评比饭谱花样的做法,助长了铺张浪费行为,是造成后期粮食紧缺的一个重要原因。
  5、助长了基层干部的特权行为。公共食堂管理混乱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干部特殊化风气盛行的时候,公共食堂虽然在不断整顿,也曾经提出了群众参加监督、炊事人员参与管理、管理人员跟班劳动、改善服务态度等制度,但多数没有落实。账目混乱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干部贪小便宜“吃小灶”,多吃多占,给自己的亲属、好友偏吃偏喝的问题相当严重。有的食堂炊管人员与队干部勾结,为了多吃多占,随意压低社员口粮标准、苛扣社员饭票的事屡有发生。在一个食堂里吃饭,胖的胖、瘦的瘦、病的病的情况非常明显。这种行径,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
  四、关怀与救命
  公共食堂造成的危害,是中国共产党自觉进行纠正的,体现了党对人民群众的关怀。1961年4月,原中共酒泉市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六十条)和甘肃省“十条”,认真落实党的抢救人命的政治口号,宣布解散农村公共食堂,让社员回家吃饭,并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主要是:①抢救病危和浮肿病人;②提倡劳逸结合,狠抓代食品生产加工;③宰杀40%的牲畜,改善社员生活;④降低城市居民和职工的粮油标准,提高和补贴农村社员的口粮标准。并从长远政策上,采取划小社队规模、扩大自留地等调整措施,逐步改善了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1961年底,金塔县重新恢复建制后,农业生产形势、人民生活水平、精神面貌有了较大改观,从而结束了三年困难时期。广大农民群众高兴地说:“六十条”鼓了劲,省“十条”救了命,只要政策上不再瞎折腾,我们一定会在不长的时间里过上好日子。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七辑)
  金塔县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回顾
  向敬善
  (一)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会议。此次会议明确指出坚持“两个凡是”的错误思想,号召全党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提出了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和加快农业发展的问题,从理论上创造了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条件。
  之后,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对农村改革进行了不懈地探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点到面逐步推进,消除了长期束缚农村生产的瞎指挥和影响农民积极性的大锅饭,省内各地相继出现了划组作业、单项承包、专业承包、季节承包、包产到组、包产到户或“三定一奖”(定工分、定产量、定成本、超产奖励)、“五定一奖”(定劳力、定工分、定产量、定土地、定成本,超产奖励)等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1980年6月30日,《甘肃日报》发表了省委第一书记宋平的讲话,传达了邓小平关于像甘肃等困难地区可以实行包产到户的指示精神后,农村的改革势头更加强劲,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1982年底,金塔县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事实证明,农村改革的政策,推进了经济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大提高,促进了社会全面进步。
  (二)
  为了在全县积极稳妥地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下简称“大包干”),地、县层层试点,积极总结推行“大包干”的经验。金塔县先后在三合公社古墩子大队、金塔公社金大大队进行试点,随后又召开县、社、队三级干部会议,广泛学习宣传党的政策,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重点学习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1982年12月上旬,县社干部组成工作组,分赴社队开展工作。“大包干”政策与群众见面,就受到了绝大多数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纷纷说,我们早就盼望着这个好政策,终于盼来了。不少社队的群众像欢迎20世纪50年代初土改工作组那样,欢迎和支持工作组的工作。但是,在宣传教育过程中,或明或暗地也遇到了极少部分干部群众的阻扰,他们怀疑把党的政策执行错了,有的人责问: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搞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散掉搞单干?对工作组持冷漠态度。古城公社头号大队一名当过兵的副大队长魏××问工作组干部:你是土改时就参加工作的老干部,组织合作社你是积极分子,现在你又来解散人民公社,你执行的是谁的路线和政策?当时,普遍流行一句话:“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甚至有个别人公开在社队干部大会上直言不讳地说,河西地区没有必要推行“大包干”。
  面对这些阻力,工作组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少数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上存在这样那样的看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1、从20世纪50年代初就搞合作化,由互助组、初级社到高级社,1958年实行了人民公社。近30年来,一大批年轻人一进入社会就过着集体生活,干什么活都由生产队指挥,他们只知道集体化生产,大呼隆作业,虽然经济上有点紧张,生活上不富裕,但肚子吃饱了,就认为是过上了好日子。一听变革生产关系,改变现行体制,他们就觉得不习惯,产生各种消极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需要正确地引导,认识正确了,就会习惯。
  2、少部分基层干部,面对现实还有复杂的思想情绪。他们知道集体经济困难多,也知道人多思想杂不好领导,但毕竟是一队之长。过去三朋四友和亲属干轻活挣高工分也曾沾过光,对搞“大包干”思想上总是不那么热心,发表一些消极言论也在情理之中。
  3、有的社队干部思想还不够解放,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持有“左”的看法。尤其是一些怕犯右倾路线错误的干部,在不同场合散布个人观点,说“大包干”是那些地少人多的干旱山区和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地区的事,我们这里有水浇地、有平整的条田、有稳固的集体经济,人民生活已摆脱贫困,河西地区没有必要推行“大包干”,无形中助长一些人产生了消极思想。
  针对这些问题,县社两级领导干部非常重视,作了一系列教育转化工作,在召开各种会议宣讲党的政策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对这些干部群众进行了思想引导,谨慎地作了“大包干”全过程中的各项宣传工作。尽管如此,仍有个别人遇到切身利益问题时,又出现思想反复。如古城公社头号4社农民魏××,嫌评议小组搭配给他家的耕地不好而不要,嫌给他搭配的耕牛小且没处圈养也不要,并在社员大会上说,我从小到大一直在集体的圈子里,上地干活大家在一块儿有说有笑,多么畅快,现在把地分到户里,谁干谁的活,连说话的人都没有,有什么信心,有啥劲头,这样的地我就不会种,这个做法,我看过不上三个六月六,就会有人拿棍要饭吃。他的一席话又引起了一些人的思想波动。为了统一大家的思想,工作组在稳定大多数群众思想情绪的同时,对极个别思想不通的群众,采取个别解释,从政策道理上说服,使其转变认识,保证了“大包干”工作的顺利推行。
  (三)
  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引导广大农民走向致富道路的必然选择。工作组进村后,第一步是宣传推行“大包干”的意义。什么是“大包干”责任制?简单一句话就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有说服力的纠正了一些群众对“大包干”责任制的误解,为全面推行“大包干”消除了思想障碍。第二步是民主选举产生进行“大包干”的评议小组。成立了由5~9名基层干部和社员代表组成的办事公道、不谋私利、有广泛代表性的评议小组,为展开工作打好了基础。第三步是核定资产、核定人口、核定耕地、核定牲畜、核定农具,防止误漏造成被动。人口是搭配耕地、牲畜、农具的重要依据。耕地分类划等定出常产,经评议小组全面反复评议,再经社员群众充分酝酿讨论,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定出比较合乎情理的最佳方案。如某队4口人的家庭有20户,评议小组就搭配20份耕地、牲畜和农具,干部群众都认为合理、公平就定案,由20户农民按编号抽签确定到户。如张三全家4口人,每人三亩地,共分耕地12亩,其中一类地6亩,二类地4亩,三类地2亩,还可分得一等甲级耕牛1头或骡马1匹。这个方案,虽然在没有定案到户前自己都说了话,表示了同意,但定案到户后,仍有少数户有意见。对于各类耕地的常产,计算出来的全家收入,一般基本平衡,即使有差别也不是很大;对于户与户之间差别较大的,从耕地数额上再作个别调整,尽量保持每块耕地的完整性,防止一块地埂子过多,造成作物种植、浇水、耕作上的不便;对于在外地工作的干部、工人家属及孤寡老人等缺少劳动力的户,只分口粮田,不分责任田,尽量照顾分近处的地、同一道渠的地和一整块地,解除了他们在耕作上的后顾之忧。为了从长远计议,在分配耕地时,按生产队耕地总数,普遍留了百分之七至十的机动地。“大包干”后期,工作组以公社集中,对“大包干”工作进行了相互验收,听取了群众的意见,纠正了明显的失误,加强了薄弱环节,后又回到原工作点上,进行补课和处理遗留问题。全县11个人民公社、117个大队、653个生产队包干到户的耕地27.22万亩,农民分得耕牛、骡马等大牲畜36330头(匹),还分得了犁、耧等农具。对原生产队的皮车、拖拉机、果园、钢磨等集体财产都作价承包到农户个人。但在“大包干”期间,也有一些生产队和农户觉得自己无力经营,不敢大胆承包。为便于生产发展的需要,在完善责任制时,本着“一脚蹬到底”的原则,放手大胆的与群众商量,对一些东西作了比较恰当的变通处理;对于渠、路、田埂上的树木,大部分随地作价归农户,个别耕地上树木少的,从渠路旁边的树木中划给与其他农户同等的一份;对于荒地适宜长草、植树和柴禾的也划分到户;对于集体放牧的羊群,也按人口与耕地分到农户自己家中饲养。“大包干”后期,各个农户都向生产队填写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合同书,明确了全年的生产任务和应向国家缴纳的农业税、派购粮任务,以及地方附加等税额,到年底完成了这一历史性的变革任务。1983年即“大包干”的第一年,农业全面丰收,全县向国家交售公购粮2565万公斤,比1982年多交75万公斤。实践证明,大包干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成功之路,也是广大农民快速发家致富之路,它鼓舞了人民群众奋发图强的信心,有力地加快了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七辑)
  金塔县三区政府宣传贯彻第一部《婚姻法》工作回顾
  向敬善
  解放前,金塔县交通不发达,文化也很落后,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儿女没有婚姻自主权,一贯都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特别是妇女社会地位低下,经常遭到丈夫、公婆的打骂,童养媳当牛做马受虐待,习以为常。由于强迫、包办、买卖婚姻,造成许多家庭夫妻不和,打架闹事,不团结,甚至酿出人命案。1949年10月,新中国诞生,人民翻身做了主人,但遗留的封建思想阴影并没有随着封建政治体制和经济基础的灭亡而消除,封建婚姻制度的枷锁依然束缚着人们的思想,以至残害妇女的事件时有发生。
  1950年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明确提出了禁止童养媳、禁止重婚纳妾、禁止干涉寡妇再婚、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礼等恶习。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由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的第一部国家大法,也是中国人民赢得革命胜利、肃清封建残余势力、建立新社会制度的重大改革。新《婚姻法》的颁布,得到了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尤其是得到了广大妇女的真诚拥护。
  (一)
  第一部《婚姻法》颁布之后,中共金塔县委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和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立即召开会议进行认真传达学习,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作出了认真学习贯彻新《婚姻法》的决定。三区政府①根据县委的指示,针对地域偏僻、文化落后、旧习俗较浓的实际,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当时革命刚刚胜利,减租反霸、剿匪肃反和土改工作正在进行,县区派出的工作组同时也兼顾了宣传贯彻《婚姻法》的工作,直到1953年3月的宣传运动月开始,先后有县区乡干部50多人参加了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教育过程中,三区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层层召开各种会议,采取新旧婚姻制度对比,用身边鲜活的人和事,揭露旧婚姻制度的危害,认识新《婚姻法》的好处。为了让广大群众拥护人民政府制定的好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三区政府主要从以下7个方面抓了宣传工作:
  1、破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陈规陋习,实行婚姻自由。旧的婚姻制度,儿女婚姻都由父母做主,强迫包办,毫无自主权,儿女若表现出不同意,父母就采取强迫手段,根本不管男方或女方的人品、相貌、智商,更谈不上相互之间的感情。有的父母受利益诱惑,把健康伶俐的女儿,许配给年龄相差偏大或身有残疾的弱智、呆傻的男子。这种封建婚姻制度,给无数青年男女种下了苦果,有的自寻短见走上绝路,即使维持婚姻关系的,也是终生的不幸。新的婚姻制度规定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婚姻自主自愿。通过宣传,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坚决拥护。
  2、破除重婚纳妾,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在旧婚姻制度下,男子可以重婚纳妾,一夫多妻。解放前,重婚纳妾的绝大多数都是些富豪人家,仅三区就有24人重婚纳妾,他们凭借钱财上的势力,先后娶了年轻姑娘,有的名作妾,实则当作苦力用,既受丈夫的压迫,又受正房妻子的虐待,在社会上、在家庭中都没有任何地位。在新《婚姻法》宣传月活动中,通过利用电影歌剧《白毛女》轮流在各乡放映,使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认识大大提高,都说新《婚姻法》公布的太及时、太好了。经教育,在重婚纳妾的人当中,有12人办理了离婚手续,重新组建了家庭,过上了新的生活。
  3、破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旧观念,实行男女平等。旧中国封建社会流毒最深最广的是男尊女卑、重男轻女,这给妇女带上了繁重的枷锁,精神和人格上受到重重压迫。如:不给妇女起名讳,不许女孩子上学读书,妇女没有继承权;父母的技艺传男不传女,男孩十几岁夭折,允许入棺入坟埋葬,女孩未婚前亡故,则无葬身之地;妇女只能在家转锅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准在社会上担任公差公务;在社会上还流传着“嫁出去的丫头就是泼出去的水”,“娶进来的媳妇买回来的马,任人骑来任人打”等,不把妇女当人看。还有种种迷信的绳索束缚着妇女,如:妇女在月经期不准走亲访友,怕凶煞带给亲友不吉利,不准走进自家堂屋,怕冲犯了家神、财神,灾祸降临;怕冲犯了日、月、星三光和井神龙王爷,死后打入血池狱,永世不得翻身,等等。所有这些封建流毒都给广大妇女戴上了沉重的镣铐,摧残了广大妇女一颗纯净的心灵。在宣传新《婚姻法》运动月中,许多妇女因过去受其折磨,都情不自禁地流下了泪水,从此以后废除旧的婚姻制度,把她们从封建制度的黑洞里解放出来,实行男女平等,实现了第二次解放。
  4、破除早婚,禁止童养媳,实行法定年龄结婚。旧社会在早娶媳妇早抱孙子的旧观念影响下,主张早婚和童养媳,有的女孩仅十四五岁并未长大成人,就由父母做主迫使她们结了婚,或作了童养媳。由于年龄偏小,不仅不会侍奉大人,就连正常的生活方式、生产技能都不懂,有的甚至连生活也不能自理,遭到婆婆责骂毒打,丈夫看不起,经常挨打受气,使许多家庭酿成悲剧。如:当时中东镇树沟村的邓××夫妻就是明显的一例,邓的母亲邓王氏对童养媳格外刻薄,经常唆使儿子邓××毒打自己的媳妇,如果儿子不打,王就动手打儿子,有一次为生活琐事逼迫儿子打媳妇,她还嫌儿子打的不重,又上去亲手将儿媳妇活活打死,之后令儿子将媳妇的尸体投入附近的井中,并扬言是投井自杀死亡的。后经县公安局及时侦察破案,逮捕了邓王氏,在婚姻法宣传月中将其依法判处死刑,伸张了正义。同时新《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是男20岁,女18岁(后来修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在新《婚姻法》宣传月中,工作组利用这个活生生的实例,控诉旧婚姻制度的危害,广泛宣传新《婚姻法》的好处,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纷纷表示废除早婚、废除童养媳,认真执行婚姻法,做新社会的主人。
  5、破除干涉寡妇改嫁,实行再婚自由。在旧社会,“好马不备双鞍子,好女不嫁二丈夫”的封建流毒极为深广。年轻妇女死了丈夫,不准改嫁,一辈子受苦受罪,为此,不少年轻妇女轻生,断送了年轻的生命。如:中东镇中梧村(过去叫东坝四分村)赵××,是黄埔军校六期毕业生,西北军事联络员,1931年赵死后,其妻仅20余岁,服毒而死,成为陪葬品。也有个别寡妇改嫁的,但陈规陋习极为繁杂,因此不少人宁再娶姑娘,也不要寡妇。虽然倡导寡妇守节终生不嫁者,官方荣立碑匾、立牌坊,牌位列入节孝祠,而真正入祠,立牌者,只能是官宦富豪人家,一般平民百姓仅在《县志》中做一记载。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干涉寡妇再婚,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思想普遍得到了解放,不少年轻的丧偶妇女重新组合了家庭,过上幸福美满的新生活。个别死了丈夫且思想表现进步的女性还被吸收为县区干部。
  6、破除买卖婚姻,实行新式婚姻制度。在旧社会,有“养羊造粪,养女解困”的陋习,把女儿当作商品买卖,到婚期都要彩礼和聘礼,婚礼以小麦计价,一桩婚事少则一两石,多则四五石;还有衣料,少则八套、十二套,多则十六套。此外,订婚后送四季礼,许多贫困家庭无力承受,甚贫者终生不娶,光棍一辈子。还有许多家庭为娶媳妇债台高筑,造成婚后生产生活上的沉重负担,甚至出卖土地。新《婚姻法》规定不许买卖婚姻,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勒索财礼。通过深入的教育宣传,两种制度对比,广大群众对新婚姻制度拍手称快,都说:我们也有儿有女,都是骨肉相连的亲人,绝不能把他们往火坑里推,再不能把他们当商品卖了。
  7、破除旧婚姻制度下的休妻习俗,实行离婚自由。旧社会男权思想很严重,夫妻没有离婚这一说法,沿用的是男方一纸休书就把女方送回娘家的习俗,女方没有休夫的自由。新《婚姻法》有男女离婚的规定,在宣传这一规定时,郑重而响亮地提出旧婚姻制度下的休妻是不平等的单方条约,必须禁止,必须废除。提倡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不论任何一方提出离婚,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经人民法院审理,正式办理离婚的合法手续。执行新的婚姻制度,不是号召和鼓励过去已结婚的人都来离婚,而是从婚姻法公布之日起不再沿用旧的婚姻制度,按新婚姻法执行。过去已组合的家庭,夫妻仍是夫妻,离婚只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造成家庭不和,又不履行夫妻间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无法继续生活,不得已而采取的措施。生活中磕磕碰碰,一时口角上的争执,一旦遇到不快就以离婚相威胁的做法,轻率的提出离婚都是错误的。通过广泛宣传这些内容,教育了广大群众,解除了部分妇女的思想顾虑,吃上了定心丸。三区一乡仲××之妻,嫌仲老实,慢性子,腿有些残就提出离婚,通过工作组耐心的对她进行思想教育,多方疏导,最终化解了矛盾,使眼看就要破裂的夫妻关系又重新和好,仲××高兴地逢人便说,新婚姻法就是好,工作组工作扎实细致,帮我们和好了夫妻关系,今后我们要团结和睦过好新生活。此外,在宣传贯彻新《婚姻法》的过程中,还先后评出了许多当地的模范家庭、模范夫妻、模范婆婆、模范媳妇,对他们进行了表彰奖励,发奖状、戴红花,并以此为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教育广大群众互相学习,树立起争相学习进步的新风尚。
  (二)
  通过广泛宣传贯彻新《婚姻法》,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得到了解放,新的婚姻政策深入人心,主要取得了以下收获:
  1、广大妇女的政治地位提高。老婆婆、小媳妇第一次普遍有了自己的名讳,在政治上有了自主权,妇女除了转锅台、磨炕沿,能走进公共场所,与男子一样学文化、上讲台,还能与男子一样当干部参与政务。区乡各级组织中都有了女干部成员,县上的乡训班、干校学习的学员每期都有妇女积极分子参加,甚至出席地、县的会议。妇女的政治地位真正提高了,这是一个历史的重大转变。
  2、自主择偶从此形成风尚。新《婚姻法》的贯彻,砸碎了封建制度统治几千年的枷锁,解放了受双重压迫的妇女大众。第一批达到婚龄的年轻人,率先带头,自由恋爱,自主择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新的婚姻制度。从1950年5月至1953年3月近三年中,全区有88对青年男女,高高兴兴领取了结婚证,给年轻一代作出了榜样。在申诉要求离婚的44案中,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离了23案,使广大妇女真正享有了婚姻自主权。
  3、重婚纳妾的旧制度从此宣告结束。第一部婚姻法的公布实施,结束了重婚的历史。全区原有的24对重婚夫妇,在这期间有12人脱离了关系另行改嫁,找到了新的配偶。从此消除了重婚纳妾现象。
  4、早婚和童养媳从此受到限制和杜绝。按新《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在实践中虽有个别人隐瞒、虚报年龄有提前结婚的,但毕竟是极个别人,之后一经发现的,就随时作出纠正处理,总的趋势不是早婚,而是晚婚晚育。童养媳完全根绝,已成为人类历史上的旧名词。
  5、寡妇改嫁理直气壮,从此摆脱了旧观念的束缚。据不完全统计,期间有27名丧偶寡妇重新改嫁,走向了新的生活。同时还有31名财主家奴婢也被解救出来,回到了父母身边。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七辑)
  金塔县建置历史演变
  桂发荣 丁建兰
  金塔县自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建县,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劳动人民创造了历史,孕育了文化。
  会水县
  两汉时期的会水县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设立酒泉郡,今金塔县境属酒泉郡管辖。元鼎六年(前111年),今金塔县境内设会水县,隶酒泉郡。阚骃云:“众水所会,故曰会水。”汉代会水县的境域范围:东南沿羌谷水至罗城,与表氏县接壤;正南与安弥县(今高台双井、盐池以南)为邻;西南与福禄县接连;西与延寿县相连接;北面以古汉长城与匈奴相隔。县境东至合黎山,西至玉门市花海,南至暗门、下古城、新城子和野麻湾堡,北至孤红山及狼心山北,东南包括天城、罗城、镇夷峡。城北为会水海,北有白亭(又叫白亭海),海域即今金塔县五星村北,小河口村南,胜利、大柳林、新地村以东的低洼地带。白亭即今金塔县大庄子乡永丰村东南的缸缸洼和头墩村东南的火石梁。
  会水县城在双古城(今金塔县羊井子湾乡境内)。县境东西长180公里,南北宽120公里,总面积2.16万平方公里,是酒泉郡所领九县中面积最大的一个县。
  会水县(今金塔县)地处河西走廊中段之北部咽喉。境内有沿黑河通向南北的必经之道,东为合黎山天然屏障,北为狼心山和孤红山自成锁钥,具有近屏河西、远控天山和黄河之势,乃中央王朝与匈奴领主激烈争夺的地方。为了保证河西的安全和丝绸之路的畅通,汉武帝在会水县(今金塔县境)境内修筑军事设施,派遣重兵把守。汉武帝派李陵驻守酒泉,其大本营在今金塔县航天镇营盘村,当时人们称之为“将军营盘”。
  西汉打败匈奴后,为了经营西域,在河西设置武威、酒泉、张掖、敦煌四郡。酒泉郡管辖的地域,大体包括今酒泉、金塔、玉门、高台和安西的一部分。西汉时酒泉郡下辖9个县,即池头、干齐、玉门、天衣、禄福、绥弥、乐涫、表是、会水(今金塔县境)。为加强军事力量,西汉王朝在会水县内设肩水都尉、东部都尉和北部都尉,统辖今金塔境内各亭、障。按现今地域考,肩水都尉驻今金塔县航天镇境内的大湾城、地湾城,防守孤红山、狼心山一线;东部都尉驻现高台境内的罗城和天城,防守合黎山一线;北部都尉驻今金塔县西坝乡西移村附近。汉武帝元封二年至三年(前109年—前108年),西汉王朝修筑了从会水县北部境内(黑河西)至玉门一段长城(西接敦煌段,延至玉门关和阳关)。汉武帝太初三年(前102年),又修筑了从镇夷峡沿合黎山至狼心山北折向西行,达哈密北山一段长城(当时叫遮虏障)。在此期间,并修筑了从天仓头墩至营盘、营盘至张掖、营盘至酒泉的烽燧。戍卒守卫在长城沿线,防御匈奴,安定西域,保卫丝绸北道畅通无阻。
  据《汉书》《史记》记载,西汉曾大量从内地移民到酒泉、会水(今金塔县境)等地屯垦战守(垦田、守边),并带来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大发展。酒泉设郡后,西汉王朝实行了大规模的移民屯田,从威远天仓、毛目、双树到白河(指讨赖河在金塔境内段)两岸,田园禾丰,牛羊成群,尤以会水县城为中心的白亭海附近最富有。至今,民间还流传着“米山面岭,油泉醋井”的说法。
  东汉末年,河西地区一度曾为韩遂、马腾所割据。曹魏政权控制河西后,立即设立凉州刺史,并与西域各地建立联系。当时,酒泉郡属凉州,会水县由酒泉郡所辖。
  魏文帝时,曹魏政权曾控制会水县境内的东部都尉和北部都尉。当时的会水县是曹魏政权控制丝路贸易的咽喉要地,在“居延丝绸古道”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保证丝路畅通,曹魏政权采取一系列促进丝路贸易的措施,繁荣居延地区的经济。曹魏统治时,居延地区一带铁器、牛耕开始使用,引进了先进的生产工具耧犁,改进了灌溉方法,节省了劳力,收成提高。
  王莽篡汉后的萧武县公元9年,王莽篡汉后,改会水县为萧武县。晋惠帝元康五年(295年),复名会水县,属酒泉郡。
  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会水县魏元帝咸熙二年(265年),司马炎取代曹魏政权建立西晋,酒泉郡属凉州,“居延丝绸古道”上的会水县(今金塔县)由酒泉郡所辖。当时,会水县一带交通畅通,商人络绎不绝。
  西晋愍帝建兴二年(314年),酒泉郡为前凉统治时期。会水县一带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文化发达,是流民迁徙和中州人士避难的地方。
  东晋孝武帝太元元年(376年),河西为前秦统治,会水县属酒泉郡。太元八年(383年),酒泉为后凉管辖。东晋安帝隆安元年(397年)5月后,酒泉为北凉管辖。隆安四年(400年),酒泉为西凉管辖。
  南北朝时期(420年—589年),撤郡并县,酒泉改“郡”为“军”,属敦煌镇。北魏孝明帝孝昌二年(526年),复置酒泉郡,废会水县,按水系将县境西部(王子庄)并入酒泉,县境东部并入张掖。
  王子庄
  “王子庄”这个名称曾沿用1300多年。
  东晋十六国时期,临松(甘肃张掖东南)卢水人沮渠蒙逊占据了河西走廊地区。于天玺三年(401年)自立为张掖公,后改称为凉王,设都张掖,建立了北凉政权。
  安帝义熙元年(405年),占据敦煌的李暠派子李让留守敦煌,自己率众臣迁都酒泉。李定都酒泉后,占据北大河以北的广大边塞地区,整修城垣防御设施。李在巩固边防要塞的同时,号召当地驻军及民众广为屯田,兴修水利,“寓兵于农、广田积谷”。他还亲自“敦劝稼穑”,安置外地流民,奖励农耕,发展教育,培养人才,轻徭薄赋,当地出现了相对安定的局面,经济文化有所发展。417年,李暠病逝,次子李歆继位。因歆为人刚愎自用,主观武断,422年被北凉沮渠蒙逊所灭。
  玄始十年(421年),沮渠蒙逊西巡酒泉北过夹山。见此处土地辽阔,气候适宜,杂草丛生,薪林遍地,实为天然草场,放牧佳地。越往西北行,柴草越茂盛,大片胡杨林,风姿奇异,幽静清雅。他断然决定,让其子沮渠牧犍及部分胡人留驻此地放牧牲畜。沮渠牧键留此之后,辗转数十里,率众放牧。一天,他把畜群赶到一个地方,只见那儿遍布小溪,流水潺潺,水清草茂,绿树成荫。原来,前面不远处有一晶莹清泉,涓涓泉水不断外流。这一发现,使他产生了兴建庄院、定居放牧的想法。于是上书北凉王,得批准后于次年3月,沮渠牧犍抽调人员,筹集材料,选定吉日,动工兴建。历时数月,一座崭新的庄院落成。土筑围墙,墙高丈余,建筑宏伟,占地百亩。王子住室,华丽舒适,引人注目。此庄建成之后,游牧众人定居此地,白天外出放牧,夜晚回庄安宿。几年间,这儿便牛羊成群,秩序安定,牧民富庶。义和二年(432年),沮渠蒙逊病逝,沮渠牧键离此接任。此后,人们便把此地称作“王子庄”。永和七年(439年),北凉被北魏所灭,鲜卑族攻占此地。此后至明代的近千年间,这儿皆为兵家争夺之地,烽烟四起,民不聊生,百业俱弃,王子庄也成残垣断壁。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年),征西将军冯胜平定河西之后,于洪武十八年(1385年)裁设威虏卫,归肃州管辖,并在王子庄东十里处修葺威虏城(今金塔县古城乡移庆村)。清雍正年间,吐鲁番回族被安插在王子庄一带。清雍正七年(1729年)在威虏城设立王子庄州同一员,专司水利。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州同当局移住金塔寺堡,将王子庄州同改为金塔县丞。
  福禄县 吐蕃领地
  隋朝属福禄县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罢郡为州,设置酒泉镇,属甘州。隋文帝仁寿二年(602年),改酒泉镇为肃州。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又改州为郡,实行郡、县两级制,裁肃州为福禄县(包括酒泉、王子庄、毛目、高台)并入张掖郡。
  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隋炀帝西巡到山丹焉支山(今大黄山),接见了西域27国使者。随后,隋炀帝任命裴矩为西域校尉,主持对西域的贸易。裴矩坐镇张掖,驾驭西域,撰写了《西域图记》三卷(内有福禄县王子庄、毛目的记载),上奏朝廷,这是中国对丝绸之路最早、最系统的记载。隋朝统治者为了实行其怀柔政策,将大批南朝贵族连同其部族远徙福禄县(含王子庄、毛目)一带实边。南方的文化也渗透到王子庄、毛目一带。
  唐代属吐蕃领地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年),改郡为州,复置肃州,领酒泉(含今金塔县境西部)、福禄(含今金塔县境东部)、玉门三县,初属陇右道,后属河西道(节度使驻凉州)。唐朝时,采取了设防备战、足兵足食以及屯田、屯牧等措施,肃州地区农桑繁盛、士民殷富。世居青藏高原的吐蕃多次进犯河西,都被唐军打败。吐蕃赞普派使求和进贡,唐蕃言归于好。河西地区出现了“汉人耕耘,吐蕃放牧”“人烟扑地桑柘稠”的太平景象。先进农具曲辕犁也在这里应用。
  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唐王朝被迫将防御吐蕃的河西兵马调往内地参加平叛战争,吐蕃则乘虚而入,逐步蚕食河湟及陇右的广大地区,切断了河西与中原的联系,河西陷于孤立。在与吐蕃奴隶主进行了11年的斗争后,河西地区沦于吐蕃奴隶主的管辖。唐代宗广德二年至大历元年(764年—766年),吐蕃先后占领凉州、甘州、肃州、瓜州四州。福禄县(含今金塔县境)被吐蕃奴隶主控制,唐德宗建中二年(781年)吐蕃攻陷沙州,河西地区被吐蕃奴隶主控制达80多年。
  唐文宗开成五年(840年),居住在北方的少数民族回鹘西迁,一部分从北部草原沿黑河、过居延、经福禄县(含今金塔县境)进入河西,散居在甘州、凉州、肃州等地,与原先迁入的回鹘人汇合在一起,以放牧为生。唐僖宗咸通十三年(872年),回鹘人占领甘州,并据肃州,史称“甘州回鹘”。
  回鹘人善于经营牧业和商业,利用河西有利的自然条件和汉人的农业生产技术,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到张淮深晚年至张承奉时,回鹘势力逐渐强大,甘州、肃州一带成了回鹘人的势力范围。当时,肃州(辖今金塔县境)已处于沙州归义军和甘州回鹘的统治之下,但甘州回鹘在名义上还由归义军管辖。直至后唐庄宗同光二年(924年),回鹘首领遣使朝贡,被后唐册封为英义可汗,才正式脱离归义军成为独立政权。
  镇夷郡 番禾郡
  西夏时,今金塔县境西部隶属镇夷郡,东部隶属番禾郡。
  宋仁宗天圣六年(1028年),党项族首领赵元昊打败回鹘,乘胜占据甘州和凉州,景佑三年(1036年)攻取肃州,相继占领瓜州和沙州。宝元元年(1038年),赵元昊打败回鹘,正式称帝,号大夏,史称西夏,今金塔县境属西夏。
  西夏政权最强盛时辖22州,在甘肃河西设西凉(武威)、宣化(张掖)二府和镇夷(张掖)、番禾(永昌)二郡,实行区域性统治。西夏统治190多年,今金塔县地域分属镇夷郡和番禾郡,统归黑水镇燕军司管理。黑水镇燕军司驻今金塔县航天镇境内。西夏政权的建立,促进了各民族融合,推动了当地文化、教育、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发展。
  西夏境内居住着党项、吐蕃、回鹘、汉等民族,主要从事畜牧业。汉族人多数经营农业,部分党项族人也向农耕过渡。西夏政权在其治域内兴修水利、灌溉农田、发展农业,采用汉族地区的先进技术和生产知识,达到了“与中州无殊”的水平。畜牧业生产是西夏人重要的生活来源。战争需要马,沙漠运输需要骆驼,对外贸易主要依靠马、牛、羊,因此,镇夷郡、番禾郡乃至河西地区都是西夏政权的主要牧区。西夏时期,手工业也发展起来。从金塔县榆树井等处发掘的文物考证,当时镇夷郡、番禾郡有鞣皮、制毡、炼铁等行业,其中炼铁业发展普遍。
  肃州路 甘州路
  元代,今金塔县境西部隶属肃州路,东部隶属甘州路。
  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成吉思汗率蒙古军主力由北路进入西夏境内,经居延沿黑河占领黑水城、毛目城(今金塔县境东部)后,接着又进攻河西走廊腹地的肃州城。宝庆三年(1227年),蒙古军队占据肃州(辖今金塔县境),结束了西夏政权190多年的统治。
  南宋度宗咸淳七年(1271年)十一月,忽必烈正式建国号大元。当时的甘州(辖今金塔县东部)、肃州(辖今金塔县西部)成为元朝统辖区域。之后,元朝在河西先后改设和增设甘州、肃州、沙州、永昌等路。今金塔县境东部属甘州路,西部属肃州路。
  元朝初期,蒙古族居民开始重视农业生产,大规模兴办水利,开垦荒田。元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年)开始,元朝动员民众在今金塔县“东沙窝”一带屯田。元朝把“酒泉北境”的肃州路、甘州路边塞要地(今金塔县)视作保障河西的军事重地。元顺帝至正十五年(1355年),筑毛目城、天仓堡、平朔城(双城)和威虏城,驻军防守,并派重兵驻守于孤红山、狼心山一线。元朝统一后,分封宗室为“王”,宗室王有独立的司法权,并拥有相当多的兵力和奴隶。北方蒙古各王、大将进驻河西主要城镇和农牧地,今金塔县境西部的王子庄为其驻地。
  威虏卫 威远卫
  明代,今金塔县境西部隶属威虏卫,东部隶属威远卫。明太祖洪武九年至二十八年(1376年—1395年),明朝在河西先后设凉州卫、庄浪卫(今永登县南)、镇番卫(今民勤县)、山丹卫、永昌卫、甘州五卫(左、右、中、前、后)、肃州卫、威远卫和威虏卫。其中威远卫辖天仓、毛目两所(威远城筑于唐代,在今金塔县天仓境内)。
  威虏卫置于明太祖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辖王子庄全境(威虏城在今金塔县古城乡政府南,遗址存)。治所威远城(今金塔县航天镇天仓办事处,唐代修筑),下辖威远、天仓、平朔(今金塔县双城)、毛目(今金塔县鼎新镇)四所,其境域东至毛目东山,西至金塔北山和夹墩湾,南至镇夷,北至青山头。当时主要防御对象是鞑靼人。天仓营盘村的芮公营就是当年游击将军芮钊“专司攻守”的驻军营地。据清代《重修肃州新志》和民国《金塔县志》记载:“本卫(威虏卫)军戎获功,斩虏首级,勘官御史赵春以为杀降,欲致获功官军于死地,因以致民叛乱。”民众遣逃,城堡空虚,遂于明成祖永乐三年(1405年)裁威虏卫,并入肃州为中右、中中二所。不久,威远城之汉人“因失误秋表,该部查究,风闻诛徙,人民惧,俱逃西域。”又裁威远卫,并入镇夷千户所。
  《重修肃州新志》记载:“按肃州自汉武开疆,文武不分,其酒泉郡太守、长史、都尉,无非掌兵之官……明制卫、所,置都指挥、千户,以司地方;设总兵、参将、游击、守备,以司攻守……大率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一百二十人为一百户所。每百户所设总旗二人,小旗十人,管理钤束,分番教阅,置屯遣戍……”据《新唐志》记载:“肃州有酒泉、威远二守捉城。”《肃镇志记载》:“威远城在卫东北三百八十里,城筑于唐,宋、元因之。明初立为(卫)所,后因失误秋表,该部查究,风闻诛徙,人民惧,俱逃西域。今有旗杆山,即当时招抚叛民,立旗七杆。军民竟入回夷远地,今尚有三杆峙立焉。”据考证,当今河西新湖内外及航天城为中心的老树窝一带,就是威远卫,缠腰子山就是旗杆山,威远城就在山的南坡脚下。腰子山北面是一片平坦川地,约20公里处是炮台山、龙峰山、虎脊山、青山头西山和东山,并有横贯东西的北大路(辙迹尚存),此乃元朝时西北(含今新疆)诸部族往来京城大都(今北京市)的大道,也是明初进犯者或来降者必经的要道。山上岗哨眺望远方,视野开阔,利于警戒防守,立旗七杆,目标明显,便于来降者辨认。山左山右,又有黑河通道两侧绵延一二百里的毛目东山和金塔北山隔河相望。这一切完全符合守护城必需的地理态势。
  明代的威虏卫、威远卫既是国防前哨,又是中西交通的要冲。明初,甘肃地方归陕西管辖。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徙“陕西行都司”驻甘州,管理河西卫、所。肃州北境,以孤红山、狼心山为实际控制线,孤红山北面的“北大路”,仍按元朝惯例,作为西北边境各民族东西往来的通道(遗迹尚存)。北部,以天仓头墩(今金塔县航天镇境内)为首墩,从北向南,十里一大墩,五里一小墩,墩墩有守兵,直至肃州城。沿平面孤红山、狼心山一线,从西向东,关卡哨所,步步为营。明宪宗成化元年(1465年)后,吐鲁番部族攻占哈密,进犯酒泉。明世宗嘉靖七年(1528年),吐鲁番将领牙木兰开始归化内附。巡抚唐泽在威虏城、天仓墩、毛目城、白城子(在金塔寺堡东北)等地散处其众。明世宗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参将刘勋修葺威虏城。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兵备副使王仪等修复王子庄,并筑白雁墩堡、察黑包堡、东八里墩堡(今谢家墩)、西八里墩堡(又叫镇朔墩),共建城堡7座,墩台12座。同年,巡抚杨博在威虏、金塔寺、白雁墩、东八里堡、西八里堡等十多处地方安置吐鲁番帐房700余所。嘉靖三十年(1551年)在王子庄安插吐鲁番头目哥里哥什和察黑包子之子满个虎力等。明神宗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金塔寺堡设守备一员兼管地方。
  吐鲁番部族主要从事畜牧业、农业和商业,他们和汉族人共同开发,促进了王子庄(今金塔县)经济、文化的发展。明神宗万历年间(1573年—1619年),今金塔县境人口比较集中的城堡有:金塔寺、威虏城、哥里哥什、察黑包子、东八里、西八里、白雁墩、毛目城等。其中,金塔寺和毛目城成为山西、包头等地的贸易中心。
  王子庄分州 毛目分县
  清代,今金塔县境西部隶属王子庄分州,东部隶属毛目分县。
  明思宗崇祯十六年(1643年)冬,李自成派遣部将贺锦率部西征河西。清世祖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消灭李自成贺锦部后,在酒泉建立政权,当时酒泉沿用明制仍称肃州卫。清高宗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置安肃道,辖肃州直隶州和安西直隶州,金塔隶属肃州直隶州。
  清代曾在今酒泉境内大量开垦荒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清圣祖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代朝廷免去甘肃沿边州、县、卫、所来年应纳钱粮。清世宗雍正即位不久,便下诏在河西地区试行大规模军屯。又招集农民在王子庄、毛目等地大规模屯垦。王子庄州、毛目分县(今金塔县全境)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复苏。
  清圣祖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肃州守备曹锡钺在毛目分县屯田,招民35户,新垦坝地9顷80亩,在王子庄分州新垦地4顷54亩。清雍正四年(1726年)总督岳钟琪令肃州通州通判毛凤仪雇佣民工300人,将夹山水峡口(今鸳鸯池水库坝址)凿深劈宽,引水过山,开挖王子庄东坝和西坝,灌溉总面积6.62万亩。清雍正七年(1729年),开金塔坝,灌田1440亩;户口坝,灌田1400亩;梧桐坝,灌田360亩;三塘坝,灌田480亩;威虏坝,灌田1500亩。清雍正八年(1730年),开天仓营渠,灌田380亩。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开大常丰渠、小常丰渠、闰常丰渠,灌田1.8万亩。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开垦双树墩(今金塔县鼎新镇双树村)附近荒地,开渠8公里,灌田1563亩。清高宗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开垦夹墩湾田1200亩。《乾隆肃州新志·为恭报嘉禾以征国端事》记载:“双树墩自开垦到今,人烟日盛,庐舍加增……昔为旷野远郊,今尽平畴绣陌。”
  清代在王子庄分州、毛目分县除招民垦荒外,还利用军士屯田。清顺治初,朝廷制定计兵授田,官给牛具、籽种等有利于军屯的法规。清世祖顺治三年(1646年)改卫军为屯丁,免除军籍,耕种屯地,时毛目城屯田、双树墩屯田、金塔夹墩湾屯田均取得较大发展,过去缴纳的粮草照样缴纳,使“卫军”“戍军”变成了个体农民,调动了生产积极性。
  清雍正、乾隆年间,历任王子庄分州和毛目分县地方官兴办文教,建修广济院,济养社会中贫病鳏寡无靠者,创办“柳堤书院”,兴办民间义学、社学,劝民入学读书,大力修建学舍,并开垦学田,筹集办学资金,变置各村社仓旧粮作为建学经费,不到几年,城乡社学群起,仅金塔县境内,就有义学30余所。
  清世祖顺治五年(1648年),河西卫、所,渐次克复,因袭明制。清世宗雍正二年(1724年),裁撤沿边卫、所,改设府、州、县。清雍正三年(1725年),裁行都司,置甘肃省布政司,驻兰州。河西卫、所开始改制,裁高台、镇夷所,置高台县(含毛目,今金塔县境东部),仍属甘州。清雍正七年(1729年),改肃州卫为直隶州,将高台县划属肃州,并增置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州同,也称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分州,治威虏堡(今金塔县境西部)。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设毛目城屯田县丞(又称高台分县),治毛目城(今金塔县鼎新镇友好村),均属安肃道。
  清圣祖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肃州卫守备曹锡钺驻扎金塔堡,开垦户口坝。清世宗雍正三年(1725年),裁并高台、镇夷二所,置高台县,毛目(今金塔县境东部)属之。清雍正四年(1726年),肃州通判毛凤仪劈山引水,开垦王子庄东、西两坝。大学士年羹尧确查奏明,定芒种前10日毛目县丞以准道尹资格巡河,封闭上游甘、高各渠口。镇夷毛目、双树二屯得灌均水10日,永为定例。清雍正七年(1729年),设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分州,治所威虏堡(昔名噶里戈什,今古城乡政府西南)朱邃任州同,州同掌督粮捕盗、清军理事、扶苗水利等事务。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在毛目设高台分县,置毛目城屯田县丞。清高宗乾隆元年(1736年),改金塔寺游击营为协镇营。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王子庄州同治所由威虏堡移驻金塔寺堡。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王子庄州同彭以懋扩充金塔寺堡,改称金塔城。清宣宗道光二十年(1840年),威虏坝建四号屯庄(原古城中学校址),此后屯庄普及乡村。清穆宗同治八年(1869年),毛目县丞李彭监修营尔堡(后改鼎新城)告竣。清德宗光绪元年(1875年),王子庄州同郝遇龙修葺金塔城垣与北门瓮城门和敌楼。清宣统二年(1910年),王子庄设劝学所。
  金塔县 鼎新县
  民国时期,今金塔县境西部隶属金塔县,东部隶属鼎新县。
  民国二年(1913年)改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分州为金塔县,改高台分县为毛目县。民国十八年(1929年),改毛目县为鼎新县。民国十九年(1930年),金塔县调整区划,设2个区、10个村。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春,金塔、鼎新两县开始办理保甲制度,金塔设3区、54保,鼎新设2区、8保。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6月1日,酒泉公署成立,辖金塔、鼎新等县。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根据甘肃省新县制法,金塔、鼎新两县分别设立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四科,县以下行政设置为乡、保、甲制。
  金塔县、鼎新县合并为金塔县
  1949年9月26日,金塔县和平解放;同年9月28日,鼎新县和平解放,同属酒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5年10月,金塔县、鼎新县隶属张掖专员公署。1956年3月9日,金塔县、鼎新县合并为金塔县,隶属张掖专员公署。
  1958年11月,金塔县、酒泉县合并成立专区级酒泉市,隶属甘肃省人民委员会。1961年12月,恢复金塔县建制,属酒泉专员公署。1978年12月,金塔县隶属酒泉地区行政公署。2002年9月,金塔县隶属地级酒泉市。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八辑)
  解放初期的西红乡是怎样巩固新生政权的
  向敬善
  解放初期的西红乡,即现在的西坝乡晨光、西移、西红三个村,地处本县西北部。乡驻地西红屯庄是清宣统年间闻家圈农民起义金塔的聚集点,也是土匪抢劫财物出没无常的地方。
  解放前的西红乡,居住着280户人家、1400多人,其中:李、贺、常三姓居多,占总农户的60%左右。在旧社会人们都说这里有三多:即上学读书的人多,官府衙门做官的人多,拉长工、打短工、背井离乡的穷人多。解放前夕,国民党在西红乡低湾安营扎寨,常年驻军。1949年9月,金塔县和平解放,国民党全面崩溃。旧府部分军政界公职人员相继遣返回家,他们中的一些人本身就是恶霸和地主分子,极少数仍坚持反动立场,明里暗里与新生的人民政权唱对台戏,致使西红乡征粮、自由借贷、生产自救,以及减租清债等工作不能顺利进行。1950年夏,这里发生了三件大事:
  一是恶霸地主、伪乡长常××,坚持反动立场,散发反动传单,张贴反动标语,大肆污蔑中国共产党,恶毒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
  二是恶霸地主李××,将新农会主任拉拢过去,在发展农会会员时由李操纵暗中审批,造成部分会员思想不纯,致使农会变成了保护地主恶霸利益的工具。
  三是恶霸地主贺××,利用春荒之机,炸上油饼,拌上毒药,故意放在路边,毒害缺粮的贫苦农民。村长王正义回家途中拣到一块,吃了半块后口吐白沫,不省人事,险些丧命。
  二
  面对嚣张的阶级敌人,中共金塔县委、金塔县人民政府清醒地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把西红乡作为一个特殊地区,县委书记马能元亲赴西红乡研究部署,并指示公安及有关部门进行坚决打击,具体采取了如下措施:
  1、发动群众,培育骨干。县委指示区委派出工作组,加强对西红乡苦大仇深贫雇农的思想引导,帮助他们认识“穷人苦从何来、穷根在哪里,富人为什么富、富从何来”的根源,不断提高阶级觉悟。在此基础上,着力培养了一批有政治觉悟的积极分子。乡上首先把木工出身的易进才和政治觉悟高的贺凤岚、李苞荫等人发展为共产党员,并分别担任了乡长和农会主任等职,他们在监视地主恶霸的不法活动和带领群众发展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2、打击首恶分子,教育大多数。为彻底瓦解敌对势力的营垒,1950年春在减租反霸斗争过程中,首先逮捕法办了3名国民党统治时期任要职且有现行破坏活动的敌对分子;同时,召开群众大会,发动群众对4名恶霸地主进行了说理斗争,并对他们宣讲了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政策,从而震摄了敌对分子。通过教育,在生产自救中有的地主尚能拿出少量粮食供给贫苦户度过难关,有的主动悔过,响应政府号召,表示不转移财产,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加强民兵建设,做好对敌监控工作。介于西红乡上下远吊、社情复杂的实际,1950年春,武装部给乡民兵连配发了七九步枪,由民兵干部带领,坚持夜间巡逻,维护社会秩序,有效地防止了不法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
  4、坚持常年蹲点,及时掌握敌情。县区两级领导把西红乡的安定时刻放在心上,选派了工作能力强、富有斗争经验的干部常年在西红乡开展工作。三区公安助理员于仲仁,在掌握全区业务工作的同时,以西红乡为重点,以点带面,长期坚守在西红乡,经常了解各种动向,为后来的土改、镇反运动,提供了许多有用的资料和情况。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严厉打击了敌对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提高了阶级觉悟,坚定了广大贫苦群众跟着共产党走、彻底闹翻身的决心。在1951年冬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中,经过广泛发动群众,开展诉苦斗争,揭发了地主恶霸的大量历史罪行和现行破坏活动,依法逮捕了各类首恶分子17名,其中:大恶霸李××、李××、贺××、常××分别依法判处了死刑和死缓,其余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另有3名交群众管制进行劳动改造,从而彻底地摧毁了地主阶级的残余势力,并没收了地主多余的土地、房屋、牲畜、农具和粮食等生产生活资料,劳苦大众分得了胜利果实。与此同时,健全和完善了乡政权组织,发展青年团员28名,壮大了农会组织和民兵组织,新生的人民政权得到进一步巩固,翻身的农民拍手称快,劳苦大众从此扬眉吐气,按照中国共产党指引的方向走上了社会主义的金光大道。
  (原载《金塔文史资料》第八辑)

附注

①新、两、野:指原新城、两山口、野麻湾,1954年以前属金塔县,现属酒泉市。 ②裴公义粮:民国十五年(1926年)金塔全县遭受旱灾,肃州镇守使裴建准捐给我县小麦100石,金塔人民称之裴公义粮。 ①三区政府:解放初期金塔县建立的政权组织。1949年9月金塔县解放,同年10月设立东区和西区两个区公所,12月,将东区改称一区,西区改称二区,随后又将一区划分为一、二两个区,原来的二区改为三区,1952年以后,又先后成立四区、五区(1954年8月划归鼎新)。三区区公所驻地今中东镇屯庄村,辖10个乡。1955年11月撤区并乡。

知识出处

金塔文史资料

《金塔文史资料》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地方,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农林牧渔和文化教育,都有各种各样的故事和发展。在社会政治方面,金塔县经历了和平解放和新政府接管的过程,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运动等重要事件也有详细纪实。在经济发展方面,金塔县有着丰富的土地资源,发展了农林牧渔业和工商企业,对沙害治理和农机事业也有一定的经验。文化教育方面,金塔县拥有多所学校,传统戏剧和电影事业也有一定发展。这些文章通过回顾历史和纪实报道,展现了金塔县的发展历程和多样的文化与经济特色。

阅读

相关地名

金塔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