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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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名片》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914
颗粒名称: 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
分类号: F326.2
页数: 2
页码: 246-247
摘要: 本文主要讨论了植树造林、绿化家园的重要性,以及金塔县在造林绿化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就。
关键词: 荣誉称号 造林绿化 先进单位

内容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性措施,是造福当代、泽被子孙的千秋伟业。造林绿化对于我们人类居住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以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自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都十分重视造林绿化,组织并开展了许多大规模的造林绿化活动,并且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措施,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了造林绿化的力度。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是今后乃至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多年以来,金塔县认真贯彻落实造林绿化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入宣传,精心组织,夯实措施,加快进度,造林绿化工作推进较快,较好地完成了造林绿化阶段性目标任务。
  1991年,金塔县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林业部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994年,金塔县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县”荣誉称号;鼎新镇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造林绿化百佳乡镇”荣誉称号。1995年,金塔县三合乡榆树沟村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荣誉称号。2000年,金塔镇东星村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荣誉称号。
  1981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全民义务植树的决定后,金塔县落实每个适龄的义务植树公民每年种树5~8棵的规定,植树造林,治理沙害,绿化家园。1990年以来,坚持义务植树与林业重点工程结合,与治河治沙结合,与城镇乡村绿化美化结合,与部门绿化结合,与领导办绿化点结合,与营造各类纪念林结合,扩大植树覆盖度,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八五”期间,金塔县集中县城单位、中东镇、西坝乡干部群众,在白水泉沙丘沿线开展人工压沙、栽植防风固沙林,营造长3千米、宽300~1000米不等的防风固沙林带。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退耕还林政策措施,同年开展退耕还林试点工作。金塔县城机关单位职工先后在解放村、鸳鸯池、冰坝河滩、会水开发区等地累计植树190万株,建立义务植树基地6个。县辖区内各乡(镇)、村、组结合重点工程实施,开展义务压沙和植树活动。
  2002年,金塔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坚持生态优先、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科学规划的原则,将退耕还林工程布局在路边、河边、沙边、山边和黑河沿线、公路沿线、风沙沿线。按照甘肃省、酒泉市退耕还林比例不低于80%、经济林比例不高于20%的规定,2004年底,金塔县完成义务植树868.83万棵;规划建立植树基地19个,组织造林2.1万亩;部门造林0.45万亩;完成退耕还林4万亩,其中:还生态林3.84万亩,还经济林1600亩;荒滩造林3万亩;推广经济林果、林草间作、林药间作等模式,发展经济林4000亩,林草、林药间作面积1.45万亩。至2008年底,金塔县植树造林9.7万亩,其中,退耕还林4万亩(还生态林3.56万亩、还经济林0.44万亩);荒滩造林1.6万亩;封滩育林4.1万亩。工程涉及29个县属企事业单位和10个乡(镇),84个村,326个村民小组,3893户农户。

知识出处

金塔名片

《金塔名片》

出版者: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本书共分八章,主要内容包括:地域名片、生态名片、经济名片、文化名片、旅游名片、特产名片、音乐名片、荣誉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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