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塔名片》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842
颗粒名称: 毛目
分类号: K294.2
页数: 1
页码: 23
摘要: 毛目因弱水流经其境,犹如人之眉目而得名,自古是出入居延的天然通道,也是兵家扼守的军事要地。清初,甘肃行政建制沿袭明朝,后雍正年间开始改制,设立肃州直隶州和安西直隶州。同时,陆续裁撤卫所,建立府、州、县。河西卫、所开始改制,设高台县(含毛目),属甘州。后来又设立毛目城屯田县丞,改高台分县为毛目县。民国二年,改为金塔县和毛目县。
关键词: 威虏 军事机构 金塔县

内容

毛目,因弱水(黑河)流经其境,田园村庄沿岸分布,犹如人之眉目而得名。自古为出入居延的天然通道,是兵家扼守的军事要地。
  《清一统志·肃州》:毛目城“在高台县镇夷城北一百五十里。乾隆元年设县丞驻防,并设把总……(城)周一里。相传皆元时守御,属威远卫”。
  清初,甘肃行政建制仍沿袭明朝。清世宗雍正元年(1723),置沙州所。雍正二年(1724)起,陆续裁撤卫所,建立府、州、县。酒泉境内设立肃州直隶州和安西直隶州。同年,罢肃州卫,改为肃州,隶甘州府。裁高台镇夷所,置高台县(含毛目),属甘州。雍正三年(1725),裁行都司,置甘肃省布政司,驻兰州。河西卫、所开始改制,裁高台、镇夷千户所,设高台县(含毛目),仍属甘州。雍正四年(1726),清政府派奉天人龙纹到沙州管理屯田,招徕甘肃五十六州县户民,大力屯垦,恢复对嘉峪关以西至吐鲁番一带的统治。雍正七年(1729),升肃州为直隶州,设知州,领高台县,并增设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分州,置王子庄州同,朱邃任州同,州同掌督粮捕盗、清军理事、扶苗水利等事务。治所威虏堡。雍正十三年(1735),设毛目城屯田县丞(又称高台分县),治毛目城(今鼎新镇友好村),属安肃道。
  清穆宗同治八年(1869),毛目县丞李彭监修营尔堡(后改鼎新城)告竣。民国二年(1913),改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分州为金塔县,改高台分县为毛目县,甘肃省厘定金塔、毛目两县为三等乙县。

知识出处

金塔名片

《金塔名片》

出版者: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本书共分八章,主要内容包括:地域名片、生态名片、经济名片、文化名片、旅游名片、特产名片、音乐名片、荣誉名片。

阅读

相关人物

李彭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金塔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