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塔简史》 图书 |
唯一号: | 292720020230000783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民国时期金塔的行政建制与党团组织 |
分类号: | D035.1 |
页数: | 7 |
页码: | 214-220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甘肃省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变革。甘肃省在民国元年实行了省、道、县三级制,酒泉地区设立了安肃道。后来改道为行政区,甘肃设六个行政区,安肃道改为安肃行政区,领酒泉等7县。民国二十四年,改为行政督察区,裁撤乡、闾,编保、甲。民国二十五年,正式划分为7个行政督察区,酒泉为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这个时期,金塔县和鼎新县的行政区划也多次变更,起初沿袭清制,后期设置保甲。民国十八年,金塔县实行区、村、闾制,全县共分为4个自治区,23个村,每个村设村长和兵站员各1人。 |
关键词: | 行政区划 行政机关 金塔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