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清代的金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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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简史》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747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清代的金塔
分类号: K294.24
页数: 36
页码: 169-2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由满族人建立的封建王朝,是第二个由少数民族统治全境的时期,也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帝制政权。满族历史悠久,其族源可追溯到肃慎人,后称挹娄、勿吉、靺鞨。金朝完颜部统一女真各部,建立金国,征服了辽和北宋。元末明初女真人南迁,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努尔哈赤统一海西和东海女真,建立后金政权,后皇太极改国号为清,迁都北京。
关键词: 清朝 封建王朝 少数民族

内容

清朝(1636—1911年),是由满族人建立起来的封建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继元朝之后的第二个由少数民族统治中国全境的时期,也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帝制政权。清代自后金及清共12帝,历295年。
  满族历史悠久,其族源可追溯到公元前中国史籍中所记载的肃慎人。肃慎人生活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流域,东临大海。到了周武王与周成王时,史书上曾记载他们进献过“楛矢石始砮”。在中国以后的史书中,肃慎即被称为“挹娄”。到了北朝和隋唐时期,肃慎人和挹娄的后人被称为“勿吉”和“靺鞨”。
  靺鞨部落中的一部分黑水部分布很广,其生活地域在今黑龙江省爱辉县以东、依兰县以北、直临大海的黑龙江下游地区。之后,黑水靺鞨向南迁移,《辽史》中契丹人称其为“女直(女真)”(《辽史》称“女真”为“女直”是为避辽兴宗耶律宗真之讳)。此后靺鞨这一称谓便被“女真”所取代。
  北宋初年,女真部落中的完颜部逐渐强盛,统一了今吉林省以北各部女真。1114年,其首领阿骨打起兵反辽,翌年,建立金国,用10年时间灭掉了辽国,两年后又征服了北宋,将都城从早期的上京(金上京在今黑龙江阿城区南)迁到中都城(今北京城西南隅),统一了河北及东北广大地区。
  元末明初一部分女真人南迁,到达吉林省和辽宁省北部及东部一带定居。至此,女真人大致分为三大部分,即“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又称“东海女真”)。明朝中期,建州女真南迁,与内地接触较为广泛,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其逐渐成为女真诸部中最强大的一支。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爱新觉罗家族的努尔哈赤被推选为建州女真的首领后,他以赫图阿拉为根据地,用了30多年的时间,统一了海西女真及东海女真的主要部分,为其称雄东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后改兴京,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即汗位,建元天命,国号曰“金”,史称“后金”。天启六年(1626年,后金天命十一年),努尔哈赤在与明军作战时身负重伤不治而亡。由八子皇太极在盛京(沈阳)继位,改国号为清。顺治二年(1645年)春,多尔衮率领清军在山海关打败李自成农民起义军,夺取北京,并将都城从盛京迁到北京。
  第一节 清朝统辖金塔
  清朝定都北京、入主中原后,甘肃及河西一带还被李自成农民军及明朝残余势力占据。清军攻入西北后,让英清王阿济格坐镇西北,指挥清军继续追击、镇压农民军余部,并令肃清王豪格镇守西安,加强对西安的防守。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豪格率师西征秦陇地区,秦州等地归附清政府。六月,阿济格在统军追剿起义军的同时,派人招抚河西,河西诸郡望风归附。阿济格顺利地招抚了嘉峪关以东各州县,将金塔纳入了清王朝的统治范围。
  清代,是金塔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清代前期和中期,由于政府实行积极的经济政策和大规模移民屯田,农业开发达到历史高峰;清代中后期,机器工业、金融业、邮电业和学校教育的兴起,引起金塔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变化。清代末期,由于政治腐败,自然环境恶化,民族政策失误,内战频繁,导致经济衰退,人们生活艰辛。
  行政建制
  清朝时期,地方层级划分沿袭元制,分省、府(州)、县三级。顺治元年(1644年),置陕西总督,统辖甘肃,兼辖四川。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设甘肃巡抚,酒泉沿袭明代建置,在东部地区恢复建立肃州卫,实行军政合一的体制。顺治二年(1645年),设肃州卫,属陕西行都司。雍正二年(1724年),改肃州卫为肃州厅,隶属甘州府。雍正三年(1725年),改高台守御千户所(顺治二年设立)为高台县(含毛目,今金塔县东部);雍正七年(1729年),升肃州厅为肃州直隶州,领高台县;并在今金塔县西部增设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分州,置王子庄州同,掌督粮捕盗、清军理事、扶苗水利等事务,治所在王子庄墩堡(又称王子庄,今金塔县中东镇政府驻地一带),衙门地名叫噶里戈什(革里哥什)。雍正十三年(1735年),在今金塔县鼎新镇、航天镇一带设高台县毛目县丞(又称高台分县),治毛目城(今金塔县鼎新镇友好村)。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别置甘肃总督,其巡抚衙门设于肃州。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因回民尽徙出口,王子庄墩堡荒僻,王子庄州同治所由王子庄墩堡移驻金塔寺堡。同治四年(1865年)春,马文禄在肃州(今肃州区)发起了回民反清斗争,起义军占据肃州后,肃州州治临时移驻金塔。
  在军事建制上,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兵是清军早期的主力,17世纪初,努尔哈赤在东北起兵时,组成四旗,名曰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正蓝旗。后又增设镶黄旗、镶白旗、镶红旗、镶蓝旗,合称满洲八旗。征服蒙古后,将归附的蒙古人编为蒙古八旗,归附的汉人编为汉军八旗。这24旗是清王朝入主中原、平定天下的基本力量。绿营兵是由明朝降卒和地方军改编而成的汉兵,因汉兵用绿色旗,故称之为绿旗兵或绿营兵。各省绿营兵均归总督、巡抚节制,由总督直接统领的军队称为“督标”,由巡抚直接统领的军队称为“抚标”。
  清初,常驻酒泉的军队有肃亲王豪格部和肃州镇总兵府。肃州镇总兵府驻肃州城(今肃州区),归甘州提督指挥。顺治二年(1645年),设肃州营,隶属于甘肃镇,由参将指挥。顺治四年,改设肃州协,由副将指挥,常驻兵3463人。康熙三十年(1691年)撤销肃州协,升置总兵府,统辖金塔协及直属各标、营军队。据《肃州新志》记载:“‘金塔寺营,原设守备等员。康熙三年(1664年)改设游击。乾隆元年(1736年)改设副将,添设中军都司一员,千总三员,把总四员’;‘威虏堡营,乾隆元年(1736年)添设守备一员,马战兵六十名,步战兵四十五名。’。”康熙三十年(1691年),在金塔境内设置金塔协,隶属肃州镇总兵府。此后,撤销金塔协,设金塔营、镇虏营和毛目汛等三处军事机构,均隶属肃州镇总兵府统辖。其中,金塔营驻地在金塔寺堡(今金塔县城),有千总1人,把总3人,兵士539人;镇虏营驻地镇虏堡(金塔县北),有守备1人,兵士150人;毛目汛驻地毛目城(今金塔县鼎新镇友好村),有把总1人,兵士38人。雍正年间又设游击一员。清乾隆二十一年(1757年),改金塔寺游击营为协镇营,设中军都司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协镇驻金塔寺堡,千总驻防威虏堡。光绪时,金塔驻军兵力大裁减,金塔营、镇虏营和毛目汛3处总兵力仅剩160人。
  民族政策
  清代的民族政策是清代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朝初期,实行民族压迫政策,满族在政治、经济、军事诸多领域拥有特权,满洲贵族圈占土地,屠掠人畜,满族八旗子弟,依靠剥削其他民族为生,参加科举考试,满族子弟可以优先录用。同时,推行民族歧视政策,颁布薙发令,强迫汉人剃发留辫,习从满俗,各地派出了不少剃头匠,挑担游行于市,见蓄发者即强行剃之,稍有抵制,便杀而悬其头于扁担之上以示众。这些做法激化了汉族对满族的仇视心理,引发了波及西北的咪喇印、丁国栋领导的回民反清斗争以及后来肃州的马文禄、白彦虎等反清斗争。面对汉族民众的反抗和社会动荡不安的现实,清政府不得不认真考虑,实行以安抚怀柔为主、武装镇压为辅的做法,正视民族之间的差别和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对不同民族实行不同的政策,废除了一些民族压迫的政策,调整了民族关系,缓和了满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安定了民心,使社会趋于稳定。首先,实行蒙汉隔离,如金塔境内的双城,就是蒙汉城。其次,扶助生产,清朝前期,曾将一部分新疆吐鲁番归附回民安插到肃州金塔营所属之威虏堡地方,与王子庄、东坝等处招垦民户毗邻而居。雍正四年(1726年),陕甘总督岳钟琪考虑到这里旧有渠道已为招垦民户占用,而且水量较少,除汉民浇灌之外,不能满足回民用水所需,加上汉、回共用一水,易起争端,便指示肃州通判毛凤仪等从讨赖河引水,另开新渠二道,长四五十里,令当地回、汉民各管一渠,分定界址,以防混淆。既解决了农业灌溉问题也有利于回汉各民族的团结。三是蠲免粮草,据《肃州新志校注》记载:“顺治九年,豁免肃州所属故绝抛荒并水淹沙压地亩额征粮草;康熙二十二年,蠲免肃州屯科粮草;康熙三十六年,蠲免肃州屯科粮草。”康熙晚期以后,社会相对稳定,统治政策也较以往更加宽松。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开始实行“地丁银”,雍正初年又推行“摊丁入亩”的政策,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负担。雍正八年(1730年)六月,河西地方官员上谕户部:“甘肃地方地丁钱粮,前已降旨蠲免,其河西四府州县及各卫所额征粮料草束,又经一体免征,念新归内地番民,向风慕义,愿附版图,其地亩额征本色粮草,与河西等处赋税相同,亦应一体蠲除。”雍正八年(1730年),又将河东之河州厅,洮州卫之归德所,河西之西宁、凉州府所属应征钱粮俱与恩蠲免。雍正九年七月,又将河东、河西各属民户、屯户及番民等本年应征各项银米草束,一概蠲免。诸如此类蠲免粮草的谕令,文献记载中为数不少。据《重修肃州新志·蠲恤》记载而统计,康熙时期蠲免屯、科粮草九次,雍正时期蠲免屯、科粮草五次。四是救济灾荒,凡遇自然灾害,清廷除蠲免税粮外,还照例对受灾民众实行救济。这些政策,很大程度上发挥了团结各族、稳定边疆的作用,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和边疆地区民族经济的发展,使中国历史上自唐朝“开元盛世”后,又出现了一次“康乾盛世”。
  当然,清政府后期,统治者通过文字狱来抑制广大汉族民众,尤其是抑制上层人士的民族精神,以保持满族的统治地位,对内采取了民族分治的政策,压制汉族进步思想,对外实行海禁,闭关锁国,轻视外国先进思想和技术,导致了其统治时期内,此起彼伏的民族问题和清末的国家极度贫弱。
  清代王子庄历任州同:
  朱邃:雍正七年(1729年)任至雍正十二年(1734年)。
  周道光:雍正十三年(1735年)任至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
  姚墟:乾隆三十年(1765年)任至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
  彭以懋:字勉之,号晓村。四川华阴人,乾隆五十年(1785年)任至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
  谭乃熊:湖衡山人,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任至嘉庆六年(1801年)。
  罗元翕:东川人,嘉庆七年(1802年)任至嘉庆十年(1805年)。
  郭学泗:山西芮城人,嘉庆十一年(1806年)任至嘉庆十六年(1811年),附贡生。
  杨本峻:嘉庆十六年(1811年)七月任至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
  刘椿:云南昆明人,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任至道光三年(1823年)。举人。
  李瑛:顺天宛平人,道光四年(1824年)任。监生。
  肖国本:顺天大兴人,道光五年(1825年)任。
  何绍衣:浙江仁和人,道光六年(1826年)任至道光八年(1828年)。
  刘椿:云南昆明人,道光九年(1829年)复任至道光十六年(1836年)。举人。
  冀修业:山西汾州府介休县人,道光十七年(1837年)任至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
  龚简:江苏常州府金匮人,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任。
  董正谊:四川朝明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任至道光三十年(1850年)。
  刘昭:福建汀州府上杭县人,咸丰元年(1851年)任至咸丰二年(1852年)。
  杨城:陕西榆林人,咸丰三年(1853年)任至咸丰四年(1854年)。
  蓝玉章:四川嘉定府荣县人,咸丰五年(1855年)任至同治元年(1862年)。
  严丰陶:江西赣州府云都县人,同治二年(1863年)任。
  崔旸:直隶庆云县人,同治三年(1864年)任。举人。大挑知县。
  王家番:顺天府宛平人,同治四年(1865年)任。监生。
  刘秀挹:挹州大兴人,同治五年(1866年)任。州吏目。
  朱金湘:顺天大兴人,同治六年(1867年)任。州吏目。
  王有贵:号玉堂,山西保德州人,同治七年(1868年)任。
  李永祜:字受之,贵州人,同治八年(1869年)任。县丞。
  候桢:字菊农,同治九年(1870年)任。
  房廷华:字典臣,直隶滦城人,同治十年(1871年)任。
  戴长庚:字焕西,顺天大兴人,同治十一年(1872年)任。
  郝遇龙:同治十二年(1873年)任至光绪四年(1878年)。
  李书恩:湖北人,光绪五年(1879年)任至光绪七年(1881年)。
  秦敦义:山西人,光绪八年(1882年)任至光绪十六年(1890年)。
  胡宗海:山西人,光绪十七年(1891年)任。
  邱镜清:湖南人,光绪十七年(1891年)任。
  詹廷镛:贵州人,光绪十八年(1892年)任至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
  祝兰祥:直隶沧州人,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任至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
  陈琨:西安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任。
  黄仁沃:湖南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任。
  祝兰祥:直隶沧州人,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复任。
  王人骐:江西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任。
  胡图礼:京兆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任。
  吴通权:陕西醴泉人,光绪三十年(1904年)任。
  杨泰遇:江西瑞金人,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任。
  王家彦:贵州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任。
  曾良升:湖南人,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任。
  张秉倬:山西人,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任。
  张志铭:陕西人,宣统元年(1909年)任。
  陈丹书:云南人,宣统二年(1910年)任。
  寇柄寅:汉中城固人,宣统三年(1911年)任至民国元年(1912年),民国时期为县知事,县长。
  第二节 清代对金塔的移民开发
  明末清初,由于天灾加人祸,金塔一带土地荒芜,户民逃散,人烟稀少。政府为开发这里,进行了大规模移民,使大片荒芜的土地得到开发。顺治元年(1644年),朝廷号召各地广泛招徕逃亡民众,将其编入保甲,把无主荒地划拨给移民耕种,并由官府给予印信执照,准许长期耕种,在一定时间内免征钱粮,以此吸引无地民众来酒泉、金塔开荒种地。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诏肃州与布隆吉尔毗连迤北西吉木、达里图、金塔寺等处,招民垦种。”朝廷在肃州所属的金塔寺(现金塔县城)安插移民35户。清圣祖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肃州守备曹锡钺在毛目分县和王子庄分州移民屯田。清世宗雍正四年(1726年),总督岳钟琪令肃州通判毛凤仪雇佣民工300人,将夹山水峡口(今鸳鸯池水库坝址)凿深劈宽,引水过山,开挖王子庄东坝和西坝,并从镇番(今民勤)、高台等地移民开垦荒地。当时,金塔境内主要有毛目城屯田、双树墩屯田。
  毛目城屯田毛目城在镇夷口外160里处。雍正十一年(1733年),原任山东布政使孙兰芬负责毛目屯务,抓军政的同时,在旧屯田渠道的基础上重新开挖大、小常丰渠(民国初期合并后改称大坝渠)17里,将开垦的地段按渠系划编为天、地(天号村)、元、黄(上元村)、宇、宙(西湾村)、洪(洪号村)、昌、日、月(新西村)、盈、昃、辰(进化村)、宿、列、张(新民村)、寒、来(友好村)、暑(永胜村)、往(永联村)、秋、收(头分村)、冬、藏(东明、五分村)二十四号,每号有耕地五、六、七百亩不等,总计开垦土地18025亩。后主管官员为赵向奎(原任江苏布政使),另外还有镇夷千总田进录、刘勇等。乾隆时由高台县丞管理。雍正十二年(1734年),下种小麦、青稞、糜、粟共1403石,收获后除去籽种,官民各分得3757石。
  次年及乾隆元年(1736年),下种夏粮、秋粮籽种共1671石,收获量比此前更大。
  双树墩屯田 双树墩在镇夷口外80里处。雍正十一年(1733年),张掖县丞倪长庚、州判任邦怀负责,在双树墩荒芜地界开挖双树墩渠,渠长16里,灌渠引黑河水,内分大(大茨湾)、有(腰湾山,有的谐音)、年(双树村三至十组)三号,每号耕地约520亩。开办屯田时,此地“旧渠土埂,古迹犹存”,有地1562亩。当时有县丞倪长庚管理,常去协助管理的有州判任邦怀等,后由州判李如琎接管,乾隆时由高台县丞管理。开垦当年,下种糜、粟83石多,收获后除去籽种,官民各分得592石。次年种麦、青稞、糜、粟188石,收获后除去籽种,官民各分得351石。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高台县毛目城屯田县丞设置后,毛、双二屯仍由四个屯长分管。乾隆初,屯军遣散,改屯长为乡约,并先后增开芨芨墩渠、万年渠和双城子渠。乾隆四十年(1775年),双树墩大、有、年三号设乡约1人,毛目二十四号分设乡约4人,屯田地共有乡约5人,总称“五屯”。此外,由百姓商民开发的芨芨墩渠(芨芨村)、万年渠(和平村、西岔村、东胜村、东光村)、双城子渠(双城村、茨岗村、东岔村)为科田(又叫私田)。三条渠系各设乡约1人,谓之“三科”。即所谓“平分五屯,额正三科”,简称“五屯三科”。另外,各渠设水利农官(后称大差或水利员)1人。其中大常丰渠,按清政府规定,每年从省库拨给渠工白银72两。此案一直延至民国三十年(1941年)终止。
  此外,在清朝乾隆年间,夹墩湾一带有大量荒地,无地种的贫苦人民,带上农具前去耕种求食。肃州知府徐浩委托儒学王师勘查荒地上的耕种者。便将新开荒地处查明四至,东至黑河,西至古累墩子,南至石湾,北至明沙窝,共计抛荒地一十二顷,按户给田。按照水田升科田的规则,每亩交纳食斗正粮二升五合,本色大草一分五厘。共应纳本色仓斗正粮三十石,共应纳本色大草一百八十束。水源接引于黑河,定六年后升科纳粮当差。自庚辰年开始,试种六年,到乙酉年按照规定的数目征收税赋。在这六年中,如果有水冲、沙压、碱潮一点收入也没有的土地出现,可以说清楚,经过查验属实者予以开除。以上各种情况均记入有关文件,将土地作为老百姓的永久产业,任其耕种或转卖。
  当时的屯田政策是:第一,边地军士“三分守城,七分屯种”,依靠地力尽可能地实现军队口粮自给,减轻从陕西运粮的压力;第二,屯军垦田所需耕牛、农具、种子等费用均由国库承担,并大力发展养马、牛、羊和骆驼,尤其把养马作为重中之重;第三,推行依土质地力不同的低税政策,凡“膏腴”之田每亩交纳税粮三斗六升,“瘠薄”之地酌情减征,并号召商民百姓开垦荒地,三年后只征收十分之一二的低税,沙碱地任其开垦,免予征税;第四,不论官兵百姓,凡垦荒耕种者即为他的私有田产,不征税,屯军中有家属者可以随军,没有者待有家属时随即带来;第五,开渠架桥,尽力创造发展农牧业生产的基本条件。从康熙起,先后开挖大小渠道多条,并在有的水渠上架设木桥。随着形势变化,兴废无常。由于“征科从减,人情乐趋”,大大激发了人们从事屯垦的积极性,“百姓吃苦耐劳,军士骁勇善战”,使黑河一线的防御能力得到加强,农牧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规模。关于当时的屯田政策,从《创修金塔县志》中收录的《屯田条例》也可窥其一斑。
  雍正年间,总督刘公与侍郎将公上议:
  (一)凡开渠筑坝平地雇募民夫,每日每名给工价银六分,面一斤八两,米四合一勺五抄。若米面本色不便愿领折色者,照依各地方时价计算给银。
  (二)招募屯户,既定之后,所需籽种,或州县存仓之粮或不敷,方行采买,总系在官借给,秋成后先行扣还,然后将余粮官民各半平分。
  (三)凡开渠、筑坝、打墙、盖屋丈尺工程,总照依土方部颁定例。
  (四)凡屯田需牛车、农具、籽种,每百石需牛二十四只,每只银十两。需车六辆,每辆银七两。又凡牛一只,需农具银一两六钱,凡有多寡依此核算。官为借给,分作五年扣还。
  (五)地居口外无房屋者,每籽种一百石,酌给窝棚五间,每间给银二两四钱。牛圈六间,每间给银一两二钱,日后免其追缴。
  (六)管理屯田需用委官、生监农民若地在口外照依嘉峪关西屯田事例,一官二役每日给银六钱。若在口内照口内佐杂办差之例,一官一役每日给银一钱六分。其生监无论口内外每日给银一钱八分。农民无论口内外,每日给银一钱。
  (七)地居口外委官人等末便露处,每一千石酌盖土房十间,每间给银八两或五两不等。
  (八)屯田所收草束,屯户等需喂牛之用,故不分于官,全归屯田户。
  (九)青黄不接之时,酌量借给口粮,当年秋收照数于屯户所分之内扣还。
  (十)所下籽种,因地土厚薄每亩多寡不同。小麦则每亩一斗六,一斗四、一斗二、一斗至八九升不等。青稞豆照依小麦。糜子则每亩五、六、七、升不等,粟谷则颗粒尤细,每亩一、二升不等。
  通过积极调整经济、民族政策,移民屯田,兴修水利,经济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的同时,人口也有了快速增加,特别是清康熙末期,鸳鸯峡口开凿后,当地政府官员通过开挖渠坝,大兴水利设施,从外地移民进行垦殖,使金塔境内的人口迅速增加。王子庄分州人口由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的1000余人,增加到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的40000多人,金塔总人口增加到62000余人,这是封建社会金塔人口的最高峰。清代后期,由于社会财富不断向富室豪族集中,官僚地主阶级盘剥农民、手工业者和中小商贩,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加之鸦片流入和清政府民族政策失误,民族矛盾加深,社会动荡不安,人口发展出现停滞状态。同治四年(1865年)春,回民马文禄领导回民反清斗争,占据了肃州城,控制了东至高台、甘州,西至安西、敦煌,北至金塔、毛目、天仓的大片区域。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王子庄州同有1443户5810人,毛目县1332户4856人,与清代中期相比人口下降了很多。
  第四节 清代金塔的水利开发
  毛凤仪开挖“王子六坝”
  金塔县地处黑河两岸的狭长地带,讨赖河水由肃州进入金塔,黑河由高台进入金塔,属这两条河流的下游绿洲,水流量稀少。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始,毛凤仪任肃州通判20余年,在任期间,他发现金塔王子庄一带土壤肥沃,气候适宜,利于耕牧,但水源不足,讨赖河水被夹山阻隔,注蓄于夹山以南的鸳鸯池中。冬春及洪水期,水从水峡口越山而过,农历四五月,庄稼急需用水时,夹山以南,池水汪洋,碧绿一片,夹山以北,河道干涸、禾苗枯死。其境西部(今古城、中东、西坝)仅有一条水渠(广绿渠),流至威虏水量太小,大片可开垦荒地尚未开发。雍正四年(1726年),经川陕总督岳钟琪批准,年逾七旬的毛凤仪组织民工动工兴建凿山引水工程,开发金塔西部地区。为了稳定民心,他将自己的家眷定居王子庄地方(其后代至今居住在金塔县西坝乡金马村),并从镇番(今民勤)等地招募民众318户,在王子庄东坝(今中东镇)、西坝(今西坝乡)开垦荒地2537亩,组织户民耕种。由于户民初到,住无房舍,耕无牲畜、农具和种子,除官府援给补助外,他拿出家产,予以资助。并雇佣石匠300名,将讨赖河下游的夹山小口子(今鸳鸯池夹山)、水峡口凿深劈宽,使河水流入金塔境内。同时开挖王子东坝和西坝水渠,使金塔一带荒漠变为绿洲。雍正七年(1729年)兴修的金塔坝灌溉耕地1444亩,户口坝灌溉耕地1400亩,梧桐坝灌溉耕地360亩,三塘坝灌溉耕地480亩,威虏坝灌溉耕地1500亩。雍正八年(1730年),开天仓营渠灌溉耕地3800亩。雍正十一年(1733年),开大常丰渠、小常丰渠、闰常丰渠,共灌溉耕地18025亩。雍正十三年(1735年),开垦双树墩(今双树子)附近荒地,开渠10里,共灌溉耕地1563亩。道光十七年至二十七年(1837—1847年),冀修业任王子庄州同,兴修王子六坝总渠六大分水坪口,以破山石及沙石为原料,筑拦河通水堤岸,堤厚丈余,岸高七八尺不等,导水入各坝,渠长20余里,工程竣工后,各坝按地亩多寡,分段承担维修任务。经过不断整修,金塔王子庄所辖的金塔寺东西坝、户口坝、梧桐坝、三塘坝、王子庄西坝、威虏堡回民坝水源均为讨赖河、洪水河。金塔寺东西坝沟又分东沟、石头沟、边沟、破营儿沟。梧桐坝又分上下两截。王子庄西坝又分头道沟、二道沟、三道沟、四道沟、五道沟。王子庄东坝又分头道沟、二道沟、三道沟、四道沟。威虏堡回民坝又分上龙口坝和下龙口坝,浇灌吐鲁番归化回民田地。另据《甘肃新通志·建制志·贡赋》记载,还在金塔双树墩、夹墩湾、毛目亦开渠引水,大兴屯垦,改修了天城渠道,灌溉王子庄分州实熟地66100亩。
  修建拦河工程“皇逼水”
  道光十七年(1837年),政府修筑了东西拦河水利工程,当时叫“皇逼水”。
  在清王朝时期,因河堤多年失修,植被严重破坏,风沙侵袭,日久天长,东西拦河成了金塔最大的水患之源。冰河期间,沙子淤积,冰块堵塞,河水溢漫岸堤。夏秋季节,洪水暴发,水流过大,下泻困难,冲刷堤岸。因而,不论冬水或洪水期,时有倒水决堤之险。西拦河倒水,除金塔乡、大柳林、小河口外,王子六坝均受其害,无法灌溉,庄稼绝收。一旦倒水,家家派柴,户户起夫,老幼上阵堵水。群众有“水倒黄沙槽(拦河),丫头娃子都不饶”的说法。东拦河决堤倒水,不仅影响王子六坝的灌溉,还危及金塔堡(县城)的安全。
  清雍正末年,一次东拦河被洪水冲了堤岸,把金塔堡西南城角冲毁了一段,西城墙冲掉了一半。直到嘉庆年间,才补修了水毁城墙。道光十七年(1837年),国库拨银3000两,“修导渠坝,兴筑逼水堤岸,长20余里,皆用破山石暨沙石条,岸厚丈余,岸高约七八尺不等。”对东西拦河、六坪及部分河道进行了全面加固维修和疏导。因动用了国库银两,群众把逼水堤岸叫“皇逼水”。同时还封闭了东西拦河湾一带,规定市民百姓不准放牧,不得到此地拾柴捡粪。几年之后,东西拦河湾草木茂盛,夏天油绿一片,冬天野兔飞鸟成群栖身。金西坝龙口一带,草木生长更茂,行人牲畜无法通过。
  水利管理
  清政府不仅重视水利设施建设,也很注重水利的管理和利用,各级官吏都负有兴修和管理水利的职责。金塔境内的王子庄州同就负有管理当地扶苗水利等事务的职责。下面还有农官、渠正(长)、管水乡老(水老、水利乡老、水利老人)、水利把总等官吏,专管具体事务。作为农村基层组织行政头目的乡月、总甲、牌头等,也都负有水利管理的职责。
  金塔地处黑河和讨赖河下游,缺水问题十分严重,由于社会和自然条件的原因,酒泉各地水资源管理和灌溉中的问题仍然很突出。其中有大河上下游互不统属,以至争水的矛盾,有抢夺少数民族居住区灌水的问题,有官僚地主抢水的问题,也有水管吏员敲诈勒索的问题。矛盾纠纷不断,连年不能解决,以至截坝填河,或者聚众争斗,造成伤亡。为了解决水利纠纷,确保金塔旱涝保收,当地官员多次商议解决金(塔)酒(泉)、金(塔)高(台)两地和金塔本地用水问题,并形成了许多制度。由于黑河流域水资源分配缺乏有效的监管,每年春夏用水之际,上游在少数劣绅操纵下,拦河堵坝,浇湖灌荒。下游镇夷和毛目、双树二屯,严重缺水。金塔县农民阎如岳率众向官府申诉,请求制定水规,由于官吏被贿赂,动辄将其监禁入狱,任凭衙役百般侮辱,受尽折磨。但他仍不罢休,自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起,连年申诉。据《甘州府志》和《甘肃七区纪要》记载,雍正三年(1725年),陕甘总督年羹尧赴甘、肃等州巡视,途经镇夷五堡(高台县正义堡),老百姓黑压压一片跪满街道告状,“具诉水利失平”。年羹尧入驻肃州,阎如岳又向年羹尧申诉。见此情景,年羹尧会同甘、肃府(州)、县妥善议定章程,首次制定黑河“均水制度”,并借助强大的军事压力辅助实施,以消除甘、肃内部各地间的水事矛盾。此均水制度规定:每年芒种前十日寅时起,至芒种之日卯时止,十天内高台上游镇江渠以上18渠一律封闭,所均之水前七天浇镇夷五堡地亩,后三天浇毛(目)、双(丰)二屯堡地亩。均水期间,由鼎新(即高台县毛目分县)知事兼巡河道,严格执行。均水期间,授权下游县官到上游督察,官升一级;派出由下游各县组成的水使181名,坐守各渠口,对玩忽职守或私偷卖水者,连做处理,官员不从则罢官,百姓抗拒则杀头。均水完毕后毛目县知事仍回本县行使七品官的职责。均水的范围相当于今天的甘肃省张掖市的甘州区、高台县和酒泉市的金塔县。实行均水制度后,水事纠纷骤减,分水制度一直沿用到1949年9月。
  据《创修金塔县志》收录的《分水石碑全文》:
  钧命花翎三品衔,分巡安肃兵备道,嘉峪关监督抚治番夷兼管屯田水利驿传事务,会关内防军营务处加三级纪录十次廷。
  严定水程,勒石垂久,以资遵守事。“照得金王各坝争水一案互控三年。前经批饬肃州讯断,旋据该前州潘牧详称按三七分水,分别开堵日期,公立合同刊碑昭示”等情。因即批准在案。兹据两造复控来辕,当经本道提讯,除各供省繁不叙外,查肃州原断尚属平允,未便再事更张。但开堵之期稍远,且不准上游拦柴,以致两造翻控。自应略加变通,以顺舆情。本道秉公酌断,饬令金塔坝自谷雨日起第五日卯时开水,立夏日起第五日酉时堵水,如水势微小不足三分者,准其金塔各坝拦柴以浇足三分为度。所有王子六坝水程仍照七分浇灌不得拦柴。自贻后悔。凡开水堵水之日,两造禀请地方官亲诣照章均水。以杜争端。至于三小岔界处下游往往分水不足,以起纠葛。饬令金西,王子各坝协济分水。自堵水后起,至小满日至,永远定限总以浇遍为度,如上游勒肯浇水不足,惟金西坝是问。该两造士农等均各悦服情愿遵断,当堂具结永不反悔。其余各节仍照旧合同办理,惟前碑词不合体例,姑存于后,兹特详示镌石以垂不朽。如再有刁生劣监,无智愚民胆敢借端生事者,定行按律严惩。至金王各坝士农,以后守定水规,公溥为怀,慎勿自干咎戾以身试法。其各禀遵毋违特示。
  大清宣统元年岁次己酉六月初吉署。
  王子庄州同张秉倬督同镌石并书
  从上文可知,当时的分水办法是:将酒泉立夏放水之期提前十日先由讨赖河坝人民灌溉,至芒种第一日起,令酒、金两县长带警监督,封闭讨赖河各坝口,将水由河道开放而下,俾金塔人民按粮分配,浇灌十日,救济夏禾。至立夏前五日起,如前法将红水河开放五日,浇灌金塔禾苗。
  第五节 清代的金塔经济社会发展
  清政府建立后,朝廷从巩固政权、稳定社会的大局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的措施,鼓励民众开垦荒地,减免赋税,缓和民族矛盾,大力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促进了金塔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同时,朝廷积极鼓励手工业和商业发展,并采取以物易物的形式,开设集市贸易,促进商贸流通。清代中期以后,金塔有了小规模的矿藏开发,主要是铅、煤、金。同治五年(1866年),左宗棠调任陕甘总督,于同治十二年(1873年),平息肃州回民起事。同治十四年(1875年)四月,左宗棠自兰州来到肃州,将收复新疆的指挥部设在肃州。一方面整顿军队,筹集粮草及军饷,准备收复新疆;另一方面大力推行屯田运动,禁种罂粟,提倡种棉,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兴办书院,重视教育,主持兴建泉湖公园,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农业
  在农业方面,一方面,农作物新品种不断引进。随着经济的恢复和人口的增加,首先,金塔在明朝时引进的玉米已经广泛种植,使玉米发展到与五谷并列,并跃升为“六谷”,成为主要的粮食作物。其次,引进棉花。金塔一带属暖温带气候,适宜棉花生长。左宗棠任陕甘总督时,被这里缺衣少吃的惨境所震惊,他觉得当务之急是解决民众的吃饭穿衣问题,遂发布大量种植棉花的布告,严禁种植罂粟,劝谕农民种植棉花。为了扩大棉花种植,左宗棠刊行《种棉十要》和《棉书》,详细介绍种植棉花的方法。至清朝后期,金塔一带棉花种植已较为普遍,民间纺织棉布、制作衣被的较多,促进了金塔家庭手工业的发展。在大量引种玉米、棉花的同时,还引进莲花白、莴笋、蘑菇、雪里蕻、大白菜、荞麦等一些农作物新品种,使金塔的农作物品种达到几十种之多。其中,粮食作物主要有大麦、小麦、莜麦、荞麦、糜、谷、青稞、高粱、玉米、蚕豆、豌豆、黄豆、脑核豆、扁豆、豇豆、绿豆、稻子、洋芋等;经济作物有棉花、胡麻、菜籽、芝麻、甜菜、大麻、烟草等;蔬菜类主要有葱、韭、蒜、白菜、莲花菜、菠菜、萝卜、茄莲、芹菜、茄子、辣椒、苜蓿、南瓜、黄瓜、番瓜、莴苣等;瓜果类有西瓜、甜瓜、醉瓜、北瓜、石榴、哈密瓜、桃、杏、苹果、梨、楸子、红枣、沙枣、葡葡、李子、樱桃、墨梨、山楂等。这些品种除一些传统品种外,大多是清代引进的新品种。在明代中后期从美洲引种的玉米、土豆、辣椒、烟草等作物,到清代中后期在金塔得到广泛推广。另一方面,大力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为了抗旱保墒,减少蒸发量、控制土壤湿度,金塔一带开始在玉米、蔬菜等农作物上推广沙压田。在农具使用方面,摆耧已普遍使用,锄头、铁锨、铁铲、镰刀、耙、连枷等农具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农具。农作物肥料主要是人畜的粪便、老墙土、老房土、老炕土、草木灰等。倒茬、轮作、休耕等普遍使用。明清时期,金塔还广泛推广使用秸秆、落叶、水草、泥炭、垃圾和人畜粪尿等堆成土堆沤制成有机绿肥,这种肥料是改良低产土壤的优质肥料。
  畜牧业
  畜牧业方面,金塔水草丰美的自然条件是发展畜牧业的天然牧场。居住在这里的汉族农民和少数民族,把畜牧业生产作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金塔畜牧业的发展。清代,金塔的农户,一般都饲养马、牛、驴、骡、骆驼、羊、猪、鸡等畜禽,以解决役畜、蛋奶肉食、衣物和生活补充等问题。少数民族则以畜牧业为主。金塔的威虏城一带就是蒙古族驻牧地。同时,官府在金塔境内的西番子滩设有大马场一处,在马房子设有小马场一处,屯兵牧马,以备征战需要。
  采矿业
  清代中后期,金塔的采矿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矿藏主要是金、煤、铅等。据《创修金塔县志》记载:“金塔地处沙漠,无名山大川,矿地最少。西北去县城三百余里有金矿一处。系是磨工。清咸丰、同治年间,有采挖者甚众,多是入不抵出。以后无人采挖,现时失传。县城北一百余里有铅矿一处,名曰铅炉之沟。咸、同年间亦采挖试办,效果无考。今该地有分铅泥炉在焉。去县城北二百余里,有煤炭矿一处。先年采挖多有利益,将此地凿挖以空,储水太多,近年采挖窑内发生水患,惜无取水之良法,实为憾事。”由此可知,清代对这些矿藏的开采规模较小,成效不大。
  金融
  清代,随着社会经济和民间资本的发展,金塔境内出现了几处当铺、管钱局等最初的金融机构,清光绪元年,开茂盛当一处;光绪八年,开恒信当一处,后因市面萧条改当铺为货铺;光绪十二年始设百货厘金局。经营钱币汇兑、货币放款、兑换银钱等业务。
  商业贸易
  清代,金塔的商业贸易是发展较快的一个时期,政府对商业贸易也采取了鼓励和重视的政策。金塔虽地僻北塞,人民稀少,但却是北胡草地、大库伦,以及包头、归化城等处的蒙古大商及远贩入内的必经之地,清同治以前商业贸易较为繁荣。同治年间回民起义后,金塔街市受到重创,商贩远走他乡,商业贸易萧条。据《肃州新志》记载,清代,金塔的街市有五处:
  金塔街市 自南至北曲折正街一条,小街一条。南巷一条。买卖多聚于北门,余甚寥寥。惟住无隙地,军民七百余户。曩时北关厢街市较城内为大。正街一条,长里余,蒙古大商多贸于此。凡北胡草地、大库伦,以及包头、归化城等处远贩入内,必以此为住栈,故货殖充牣,生意畅旺,权子母、操奇赢者不下千余家。后经兵乱,城虽幸保,而关厢荡为平地,唯存颓墙数堵而已。近来有兵戈已息、极力招聚者,只有流民三四(余)家,依败堵寄寓,作小贸贩。元气大丧,一时难望兴复矣。
  天仓市 先年蒙商入内落跕于此,无街道。与居民交易经商者二十余家。自逆回乱后,北道阻绝,本地商贩亦各星散。间有北商惟藉通事奔走、传译焉。
  毛目市 有街道商民二十余家,北商在此落跕,乱后(指同治年间回民起义)仅七八家。
  柴门市 铺户七八家,杂货小贸。蒙商亦常跕此。
  野麻湾市 有小市一道,铺户十余家,系乡场,无大买卖。(野麻湾当时属金塔)
  这些商家主要销售地道土产。偶尔也有新鲜洋造货,但基本上都是从酒泉商家处贩来的。染布、制粉、纺织、缝纫多是小商号经营。
  道路
  清代,通过金塔境内的驿道主要是纳怜站道和甘漠大道。纳怜站道:这条驿道是元朝为了沟通察合台以及拔都兀鲁思而开辟的,是一条军用驿道,其走向以大都(今北京)为起点,经纳怜(在内蒙古境内)由额济纳旗进入金塔县,再到肃州,东过甘州到青海;甘漠大道:由肃州过金塔沿弱水至亦集乃路(今内蒙古额济纳旗),这条古道在金塔的路线,与纳怜站道基本吻合。
  建筑
  建筑方面,清代时,金塔境内最大的建筑当属金塔城(金塔寺堡)。乾隆二十七年,王子庄州同署从王子庄威虏堡移驻金塔城。其城始建于汉朝北部都尉,设在边墙(明代称长城为“边墙”)外夹山以北的平川地带,用土夯筑而成,周长二百四十丈,高一丈八尺,墙厚七尺,护城河宽一丈,深八尺,南、北、东三面有门,规模狭隘。嘉靖二十八年,巡抚杨博檄副使王仪等,修葺金塔城。乾隆五十年(1790年),州同彭以懋动用工匠增筑了城门楼堞,又于城外西南侧筑起了百丈长的堤坝,以防止水患,并立了碑志,改称金塔城。同时对城进行了一些修葺。乾隆五十五年(1795年),州同谭乃熊见衙署逼仄,大门至头门仅五丈,借养廉银三百两买了杨、张、李等五家地基扩修盖造。自前至后,共建成照壁、辕门、头门、二门、大堂、二堂、书房、内宅、班厅、衙役房、群房、寅宾馆、土地祠、马号等八十余间。修建围墙一道,开挖泉井一口,基本上达到了县署的规制。咸丰年间,山水猛发,冲塌西南隅六十余丈。同治四年(1865年)春,马文禄在肃州(今肃州区)领导了回民反清斗争,起义军占据肃州后,肃州州治临时移驻金塔。同治五年,知州李元嘉、州同刘秀挹,因肃州回民起事,恐怕城墙太薄太低,不能守御,就又培厚四尺,加高六尺,连老城共高二丈四尺,并将东、南两门封闭,仅开启北门。同治十二年秋九月,州同郝遇龙认为肃州回民起事已平息,就又将南门敞开,以方便往来。又见墙多处坍塌,门上没有城楼,就于光绪元年增修了南北城楼两座。门瓮用砖石砌筑,又在北城外修建了月城一道,与城一样高。光绪四年,署州同郝遇龙见栋柱朽败,墙壁坍塌,先将头门、仪门、照墙、甬道设法重修,并将大堂、二堂、内宅、花厅一并兴修。同治二年(1910年),王子庄州同寇炳寅谕饬赵积寿、刘怀基督修金塔城东门敌楼兼葺南北二门敌楼。
  此外,清代,民居屯庄在本地大量兴起。清朝同治和光绪年间,盗贼四起,经常抢掠地方财物杀害生灵。老百姓为了防卫,建起了像城堡一样的高大庄院。墙很高也很厚,墙上建有护墙巡道。护墙上有炮眼垛口,四角建岗楼。城门上建敌楼。屯庄内备有抬炮、抬枪、追锋马枪(一种旧式火炮)、长矛、大刀、火药等御敌器械,专库保管。墙的四周备有滚木,块石和燃柴等作战物品。贼来百姓集居屯庄,贼走各自回家务农。屯庄在当时起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作用。每座屯庄占地30~50亩不等。有的还建有瓮城和护城壕,给攻占者增加了难度。个别人口多的家族也有建立者,如石家屯庄、周家屯庄等。不过规模较小。综合《肃州新志校注》和《修编金塔方志》的记载内容,金塔境内共有清代修建的屯庄52座,居民多的达到七百余家,少的也有数十家。其中金塔坝所属13座:金东上杰屯庄,距金东一里,居民约二百余家;金东下杰屯庄,距金东五里,居民三百余余家;金石边沟屯庄,距金东五里,居民三百余家;金东黑沙窝屯庄,距金东六里,居民一百余家;金西中杰屯庄,距城一里;金西下杰屯庄,距城三里,居民四百余家;金双中杰屯庄,距城北三十里,居民二百余家;金西破营子屯庄,距城十里;鸳鸯池苗家屯庄,距城南三十里,居民四十余家;小叉屯庄,距金东北五十里,居民一百余家;大柳林屯庄,距城北三十里,清同治三年建;新地屯庄,距城北三十八里,清同治四年建;金东小河口屯庄,距城北四十五里,居民二百余家,清同治三年建。王子东坝所属4座:周家屯庄,距金西三十五里,居民三百余家;板地屯庄,一名半截屯庄,距金西北四十五里,居民五百余家,清同治八年建;石家屯庄,距金西五十五里,居民四百余家;旧寺墩屯庄,距金西六十里,居民四百余家。王子西坝所属4座:西红屯庄,距金西北七十里,居民七百余家,清同治六年建;西头屯庄,距金西北六十里,居民五百余家,清同治六年建;西四屯庄,距金西北三十里,居民四百余家,清同治六年建;西三屯庄,距金西四十里,居民二百余家。梧桐坝所属7座:梧厨屯庄,距金北四十里,居民二百余家;小梧桐坝屯庄,距金北二十里,居民百数十家;梧桐大坝屯庄,距城北五十里,居民二百余家;大庄子屯庄,距城北六十里,居民二百余家;上八分屯庄,距城北六十里,居民一百余家;梧桐二截屯庄,距城北七十里,居民一百余家;大厨房屯庄,距城北三十里。威虏坝所属7座威上头号屯庄,距金西北三十里,居民二百余家,清道光初年建;四号屯庄,距金西北四十五里,居民二百余家,清道光二十年建;七号屯庄,距金西北五十里,居民三百余家,清同治六年建;磨河湾屯庄,距金西北四十里,居民百余家,清同治初年建;磨河湾四分屯庄,距金西北五十里,清同治四年建;磨河湾磨四屯庄,俗名灰圪答屯庄,距金西北五十里,居民三百余家,同治六年建;黑树窝屯庄,距金西二十里,光绪十五年建。三塘坝所属7座:岔河坝屯庄(《肃州新志校注》为“岔河坝村庄”),距城西十五里,居民一百余家,清同治六年建;六沟屯庄,距城北三十里,清光绪八年建;三上屯庄,距城北三十里,居民三百余家,清光绪八年建;三下屯庄,距城北六十里,清光绪八年建;柴门子屯庄(《肃州新志校注》为“柴门村庄”),距城北四十里,居民四百余家,同治八年建;下黑树窝屯庄,距城北六十里,清光绪二十年建;东三沟屯庄,距城北五十里,清光绪十六年建。户口坝所属3座:官坝屯庄,距县城北三十里,居民三百余家,清同治六年建;天生场屯庄,距县城北三十里,居民三百余家,清同治九年建;下新坝屯庄,距县城北四十里,居民三百余家,清同治八年建;新城子两山口(即野麻湾)所属2座:新城村屯庄,在西八圪楞,距城八十里,光绪二十一年建;两山口屯庄,在东八圪楞,距城八十里,光绪二十一年建。天仓坝所属5座:上夹墩湾屯庄,距金东北一百六十里,居民三百余家,清同治五年建;下夹墩湾屯庄,清同治五年建;营盘屯庄,距金东北一百八十里,居民二百余家,光绪二十一年建;天仓头分屯庄,距金东北二百一十里,居民三百余家,清咸丰年间建;二分屯庄,距金东北二百二十里,居民三百余家。
  文化教育
  在文化教育方面,以散文、戏曲、宝卷及其他民间文学为主体的文学艺术在金塔逐步兴起。以义学、社学为主的学校教育成为金塔教育的一大亮点。
  文学方面,主要是散文和金石碑铭。散文以历任王子庄州同的观风文和序记为主。最典型的是同治十二年金塔王子庄州同郝遇隆所做的《金塔王子庄州同郝遇龙观风文》:
  为观风事,照得为政以得人为重,教民以课士为先。土气伸斯风俗必厚,人才奋斯教化必隆。查金邑界分玉塞,地近酒泉。南接天山积雪,标文风之秀壮,环黎水清流,挹翰墨之波睹。菁弼之朵毓,知文物之光昌。粤自天锡传徒祭酒,不离经史。廷章建学名儒克振愚顽摩元。王健之碣碑文章未泯,考刘忠宣之流寓风烈堪钦。虽云关塞之邦,久属人文之薮。以故阳关古道,辋川则进酒劝君,都获青骢。杜老则深情送客。他如“戌楼晓角”“群鸟亲人”“束涧遗菴”“夭桃爱我”,凡此胜景,足适吟怀。本分州技陋虫雕学渐蠡测,五游鄂渚,虽分月殿之香,三上燕台,难摘琼林之艳。忆昔读书楚北未展平生,即今游宦河西,敢忘宿志。惟风尘之未息,值民社之初膺,亲法律而弃诗书,文土依然,俗吏拙摧科而勤,抚字宰官犹是。儒生因恩,单父呜琴端资师友,武城学道实启弦歌,纵虏障烽烟敌忾或多旷学而匡虏。耆宿剔离尚抱遗经。盖斯时之兵气将销,即此地之文风可转。是以上台来星使矩绳相引梓楠已尽,拔其尤卡邑厂风檐月旦同操甲乙更乐观。其拔定于五月十一日,扃门出题,试课诗文各一。该生童各抒文机,自备卷幅,夫一椽偃室何防蹑翘而来,百本管城行且舆薇而诵。至于文理则来其顺,不必过高,字画则取其端,最宜脱俗。毋徒抽黄洒白拾牙慧以贻讥。果系嘎玉敲金见胸襟之各别,但称佳唱,必许借观。敢云识遇青萍向薜门而长价,抑愿歌传白雪从郢里以求贤。
  此外还有《金塔王子庄州同詹廷镛观风文》,光绪十八年作。《金塔王子庄州同杨秦遇观风文》,光绪三十一年作。《肃州直隶州王学伊课金塔士子文》等。
  序记,有高凌汉撰书的《魁星阁序》《公老先生行述序》《蔡公含一七秩寿辰及荣膺大乘传师序》《正道明先生荣膺大乘教传师暨豆孺人灵次序》、萧裕本撰书的《王文第七秩大庆并道行序》、马得芳撰书的《胡沛然先生德行俚言》、郭多鼎撰写的《杜百川先生七秩寿序》、张应麟撰写的《李孺人谢氏八秩寿辰序》等。《魁星阁序》全文如下:
  盖文闻神明无私,灵先通字弱水。文明应象,休征广被于边陲。则知下民之修造,无非答神恩之永佑也,为我毛目城上之东南隅之魁星阁,建于光绪五年,迄今二十余载,风雨调残,莫视文明之盛。神像未俱难伸俎豆之城。余世居斯土,身列儒林,荷先圣之教,学神明之默施,跪拜之下心中歉然。原与禀生蔡啟甲募化四境,雇工远方,革故鼎新。补前工之未及,光前裕后,壮一邑之大观。不幸蔡生半途去世,余集众力独行维持,始告成功也。此后则见,神灵赫濯,得展白苹之荐;栋宇灿然,可先斯文之盛。神欣人诚定有朱衣暗佑,祥征瑞应庆律风调。余荒鄙野士,孤陋寡闻,兹当功成告竣之日,即为俚言以序。
  光绪岁次壬寅冬月中浣邑庠生云峰高凌汉撰书
  土民张家瑞、李斌、胡王清,仲联芳、卢含芬、高云汉等董其事
  蔡潼、蔡廷秀塑绘神像、彩画栋宇
  金塔遗留的清代金石碑铭较多,有雍正十年(1732年)吏部候选训导杨景震熏沐撰《重修塔院寺序》《重修金塔寺塔院寺》、乾隆二十七年撰写的《夹墩湾开垦田亩碑序》、乾隆五十七年王子庄州同谭乃熊撰写的《创修金塔厅衙门碑记》、灵文润撰书的《仙姑庙灵共记碑文》《建修庆祝宫碑文》、毛目县知事姚家琳撰的《创修文庙碑记》、马中麟撰的《魏公植望太先生墓志》,还有郝遇龙撰的《重修总圣宫序》《创修金泉书院碑序》《重修西社学魁星楼序》《建修圣母庙序》等。
  清代早中期,戏曲也开始在金塔兴起。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陕西乾县秦腔、眉户清唱艺人茹吉祥,外号叫茹七胡胡者流落鼎新,他自拉自唱,能唱多处秦腔折子戏。并且生、旦、净、丑等各角色均由他一人承担,多有人请其唱堂会,最后定居于万年渠(现航天镇西岔村)。其定居后又笼络来多名陕西老乡组成了自乐班,叫“茹七散班子”。因无戏剧服装,仍以清唱为主,也能演唱一些秦腔本戏。到后来,金塔地方群众组织的草台班能随时召集登台表演的有西红戏班、大口子戏班、双桥班、尕保子戏班,高台县艺人冯大净的戏班也常被邀请来演出。演出剧目多以秦腔《铡美案》《烙碗计》《天门阵》等传统戏为主,并配合部分眉户剧相间演出。
  教育方面,清代,金塔境内的教育形式多样,大体可分为官办和民办两大类。官办教育主要是书院和社学,民办教育主要是义学。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金塔王子庄州同彭以懋(四川华阳人)在金塔堡城南文昌宫创建柳堤书院。旧址在今金塔南关小学。同治五年(1866年),马文禄攻陷肃州城,白彦虎谋取金塔堡未逞,焚毁城外书院而去。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金塔王子庄州同郝遇龙,同本地岁贡陈豫纳在县城东北隅创建金泉书院。并建起文庙、文昌阁各3间,有郝遇龙《创修金泉书院碑序》留世。金塔清代著名的贤哲胡文炳就曾主讲柳堤书院。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金泉书院改为王子庄官立高等小学堂,共延续33年。光绪中期,金塔境内已办起社学、义学40多所,成绩突出、品学兼优者多入金泉书院深造学习。社学,实际上是县级以下的官学。清代末期,金塔境内有社学24所。石文山房社学,在金东坝仙姑庙旁;全石书屋社学,在金石坝上截;兴贤斋社学,在金石坝中截龙王庙;魁文书馆社学,在金石坝下截沙窝(囤)(屯)庄;蒙养书屋社学,在金西坝小河口屯庄;启文斋社学,在金西坝下截三圣宫庙内;敬修堂社学,在金西坝中截庙内;会源斋社学,在金西坝破营子屯庄;逊志书合社学,在梧桐坝大厨房屯庄;典学书屋社学,在梧桐大坝屯庄;启化馆社学,在梧桐坝上八分屯庄;储才学舍社学,在梧桐坝二截屯庄;明德斋社学,在岔河坝庙侧;映奎小阁社学,在下三塘坝柴门子屯庄;联元书楼社学,在下三塘坝六沟屯庄;崇本堂社学,在天仓头分屯庄;养正堂义学,在天仓五分屯庄;进德斋社学,在天仓二截屯庄;崇正馆社学,在东坝格楞屯庄;修道斋社学,在威虏总圣宫庙内;崇文斋社学,在王子东坝五分屯庄;勉学馆社学,在王子东坝大屯庄;敬业堂社学,在王子西坝四分屯庄;懋修堂社学,在王子西坝头分屯庄。
  义学,也叫义塾、学舍,属于民间私塾教育。义学多由当地官吏倡导,社会捐助,大众出力,联合集资而设立,以弥补府、州、县学及书院的不足,倡议“救济”贫寒家庭儿童上学。乾隆二十八年至光绪十年(1763—1884年),金塔县乡民捐资兴办义学共26所,成为本地义学亮点。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向应明创建蒙养义学,校址在三塘坝三上(今东坝乡三上村);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拔贡王起芝创建培英义学,校址在东坝五分(今中东镇屯庄村);乾隆四十年(1775年),武进士孙兆彩创建发英义学,校址在户口坝天生村(今三合乡天生场村);嘉庆十年(1805年),贡生王志昌创建明伦义学,校址在东坝五分(今中东镇屯庄村);嘉庆十年(1805年),王起丰创建养德义学,校址在威虏上号(今古城乡头号村),该义学同治年间被回民军焚毁,光绪十年(1884年),王士含重建;嘉庆十年(1805年),王殿卿创建育贤义学,校址在西坝三上(今中东镇三湾沟村);嘉庆十二年(1807年),王克勤创建萃英义学,校址在三塘坝(今东坝乡下黑树窝村)。同治年间被焚毁,光绪十九年(1893年),张春年重建;道光三年(1823年),王作斌创建修德义学,校址在西坝蔚仙(今西坝乡金马村);道光三十年(1850年),谢生明创建启迪义学,校址在东五小坪(今中东镇谢家墩村);咸丰三年(1853年),丁汝华创建养才义学,校址在天夹营五分(今天仓乡上五分村);咸丰四年(1854年),魏天惠创建养善义学,校址在天夹营头分(今天仓乡常丰村);光绪元年(1875年),介宾赵全创建养蒙义学,校址在东坝四分(今中东镇中五村);咸丰五年(1855年),蔺秀才创建养蒙义学,校址在营盘中杰(今天仓乡营盘村);同治十年(1871年),王毓麟创建崇正义学,校址在东坝上三分(今中东镇上三分村);光绪四年(1878年),武生罗宗武创建进德义学,校址在东坝二分(今西坝乡二分村)。清代毛目县义学共16处。义学设备十分简陋,房舍多以古庙宇代之。义学多有学田地,俗称义学地。各义学多寡不一。义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与今日学校之课堂教学迥异,无特定的课程设置,也无年级分别。入学蒙童先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四言杂字》《五言杂字》,进而读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诗经》《书经》《易经》《礼记》《春秋》)等。学习方法以自学背诵为主,多为师哥教师弟,师傅只给必要地辅导解释和检查督促。遇有大比开科之年,参加考试以求功名。
  清代,科举考试主要分为三级,即院试、乡试、会试(加殿试),习惯上叫作考秀才、考举人、考进士。清时,金塔为王子庄分州,直隶于肃州,仅有书院一处。每逢考试之年,金塔士子齐赴肃州贡院,会同贡生、监生、廪生各种生员一场会考。金塔与肃州系在一榜混合,录取可以吃国家皇粮的生员二十名,增加录取生员二十名,三年内考取两次。岁考,取文生二十名,武生十五名。科考取文生十二名,再至酉年逢拔贡场,肃州与金塔合出拔贡生一名。金塔县柳堤书院秀才陈豫讷,就是清朝同治年间当地有名的岁贡生。每逢三年乡试与肃州同,不分地域。有清一朝,金塔共考取文庠(文秀才)148人,武庠(武秀才)95人,贡生36人:梁文斌,乾隆二十年岁贡;李枝春,乾隆癸酉科拔贡;王起芝,乾隆四十二年丁酉科拔贡,任直隶州州判;张傅纶,嘉庆乙亥科贡生;刘文蔚,嘉庆乙亥科贡生;梁肇魁,道光二十年岁贡,主讲柳堤书院,山长;王志昌,咸丰元年岁贡;何候,同治癸酉科岁贡;殷希仁,同治癸酉科岁贡;曹兴孝,同治癸酉科岁贡;顾廷选,同治十二年岁贡,主讲柳堤书院;陈豫讷,光绪元年乙亥科岁贡,任平远县学正,见《甘肃通志》有传;闫发章,光绪科岁贡;赵克昌,光绪九年癸未科岁贡;王国定,光绪十六年庚寅科岁贡;段凤鸣,光绪十二年附贡;闫镛堂,光绪十八年壬辰科岁贡,充酒泉书院掌院;陈怀祖,光绪科附贡;梁希鸿,光绪二十年甲午科岁贡,充文昌宫斋长;马昭瑞,光绪科附贡;郝鸣谦,光绪二十二年丙申科岁贡,任平凉府学正;曹绳函,光绪二十二年丙甲科岁贡。任甘州府张掖县学正;盛翰章,光绪科附贡;梁如鸿,光绪科附贡,充文昌宫斋长;任文炳,光绪科附贡;宋鸿入,光绪科附贡;任翰章,光绪科附贡;殷中伦,光绪二十四年戊戌科岁贡,任平凉府县学训导;张肇铭,光绪二十八年壬寅科岁贡;王莅廷,光绪二十八年壬寅科岁贡,充酒泉书院掌院;白文蔚,光绪二十八年壬寅科岁贡;段荣先,光绪三十一年乙已科岁贡;顾伯恺,光绪三十一年乙已科岁贡;崔怀宗,宣统元年乙酉科恩贡;刘怀基,宣统元年乙酉科恩贡;李含德,宣统元年乙酉科恩贡。举人8人:李世祥,乾隆十二年丁卯科举人,大挑一等任锦屏县知县;苗生机,乾隆四十四年己亥科举人,任周至县教谕,见《甘肃通志》有传;田生惠,乾隆四十八年癸卯科举人,候铨知县;王储英,乾隆五十九年甲寅科举人,大挑二等,历任合水、巩昌、武威、洮州、安定、定西等县学正,见《甘肃通志》有传;胡文炳,道光二十七年己酉科举人,任湖南汇同县知县,见《甘肃通志》有传;王曰卿,咸丰元年辛亥恩科举人,大挑一等知县;白玉官,同治十二年癸酉科举人,大挑二等知县;顾维熙,光绪十四年戊子科举人,主讲金泉书院。进士2人:孙兆彩,乾隆二十七年壬午科武进士,选授殿前二等侍卫;王有德,乾隆五十五年庚戌科文进士,任山西榆次县知县。
  清代后期,近代教育开始在金塔兴起。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改书院、义学、社学为学堂。各府州县设立学堂,省城为大学堂,府地为中学堂,州县为小学堂。此后,废科举、兴学校,新式学堂遍及城乡各地。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金塔县金泉书院改名为王子庄官立高等小学堂,设正副教习2员,招收学生20名,修业3年。另有初等小学堂7所,各有教习一员,学生多寡不定。宣统二年(1910年),金塔设置劝学所,设所长一人,以代理斋长之职。主要是对中学堂、高等小学堂和初等小学堂的教育进行管理。建立图书馆、通俗演讲所等机构,实施社会教育,组织民众识字、补习文化。在学制与课程设置方面,也按照近代教育的要求,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改革。将小学教育分初等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两级,其中初等小学堂学习5年,高等小学堂学习4年。
  第六节 清代金塔的宗教
  清代,金塔的宗教主要是佛教、道教。在信仰上儒、释、道不刻意区分,寺院布局上儒、释、道相邻而居,有的甚至将佛祖、老子、孔子供于一殿。
  佛教
  清代中后期,清朝统治者为安抚民心,逐渐放宽民族宗教政策,金塔的佛教达到了又一个鼎盛时期。金塔境内以塔院寺、青山寺为代表,佛教坛庙祠堂基本遍布城乡各处。仅在金塔城内和周边的就有三官庙,清乾隆年间创修;三圣庙,清乾隆年间创修;娘娘庙,在城教育街,清乾隆年间创修;金西乡娘娘庙,在金西坝上杰,清同治十年建;神祇坛,在城隍庙内,每年清明日拜祷祈福者络绎不绝;先农坛,在金塔寺东,承恩门外二里许;昭忠祠,在县城内城隍庙东,河西旧城隍庙左,亦有昭忠祠;孔庙,在县城东北隅,每年春秋加祭二次,清时州同官主祭之,协台中营共助之,礼乐器数粗备,至民国纪元县长主祭之,管狱员警佐助之;城隍庙,在城南畔,清雍正十年建筑,大殿三楹,寝宫三楹,规模湫隘,左右廊房十四间,绘画十帝闫君暨役、隶、吏、胥等像。东西更有二小间,东一间妥土神,西一间妥龙神,山门三间随代上建看戏楼,同治五年肃回来攻金塔城,是夜大雨官民稍懈,贼由东城门而上,延至南门望见城隍庙内官兵蜂拥而出,不明多寡,贼心畏惧坠城而逃,咸云城隍显圣,肃城平静之后,州同郝遇龙禀明左宫保宗棠奏其神异,蒙清光绪皇帝敕封“灵应侯”并赐御书“镇慰黎元”匾额;药王庙,在城隍庙东;无量庙,在药王庙昭忠祠之右,大殿三楹,不知创之何时;娘娘庙,在无量庙之东,东座西向,每年三月十八日妇女拈香者终日不止;三官庙、官帝庙、灯山楼在无量庙西侧,不知建于何时;马王庙,在县城之北关,光绪二十五年赵国栋、陈才、万先业建筑;东岳庙,在城外之西南,光绪三十年邓义等建筑,每年三月二十八日演戏酬神;文昌庙,清同治十二年,州同郝遇龙绅士陈豫讷,顾廷选,郝映荣,曹兴孝,建置柳堤书院之左,培补文风,县城西南十王殿,在东岳庙内两庑,清光绪三十年建;县城西南曹官殿,在东岳庙前,清光绪三十年建;县城南释迦佛殿,名曰潮音寺,建筑已古,寺内有韦驮殿、观音殿、罗汉宫;城东南角魁星楼,清光绪初年建;县政府东侧土地祠,清乾隆二十七年建。
  在乡村一带规模最大、香火最旺盛的当属塔院寺和青山寺。塔院寺,据民国《创修金塔县志》记载:明朝末期,塔已倾颓,其基尚存。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金塔营游击甘州(今张掖)人孙一贵,重建土质铜顶塔,塔围七丈,高五丈,塔顶高五尺,围约一丈二尺。塔前大殿三楹,左右廊房、山门、乐台具备,四十二年告竣。延至雍正十年(1732年),性贵弟子可法,募化资财,将前后殿宇及舞殿覆瓦,谋久固之,并增筑钟楼和鼓楼。清同治四年(1865年),战乱中庙宇被焚,唯塔未受损失。光绪四年(1878年),贡生陈豫讷督修,化十方布施,仍建大殿三楹,上供释迦佛。寺庙恢复原貌,景观更加宏伟。宝塔上锐下圆,如古铜胆瓶状,土质塔身,高五丈、围七丈,外表用纸筋、白灰等物粉饰。铜铸塔顶,高五尺,围约一丈二尺,塔上供奉金面铜佛一尊。其后又有商民芦德,贡生刘怀基曾先后两次修葺之。经过多次扩建维修后,寺庙规模不断扩大,寺内殿宇层叠,殿宇、厢房、钟楼、鼓楼、山门、戏台错落有致,塔顶内供奉有大乘妙法莲花经、藏文经、彩佛像画等。气势宏伟,规模之大,令人惊叹。松柏参天,暮鼓晨钟,香火日盛,吸引了各方的信徒。众多僧人仰慕而至,广开戒筵,说法演教,金塔寺便成为河西一处著名的佛事活动胜地。青山寺,位于县城西南12公里处,居鸳鸯池水库东侧的山顶幽谷之间,始建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后经不断增修,前山建有王母宫,在中间山谷高低错落的峰顶,起伏不平的山峦之中,建有全圣宫、圣母宫、三教殿、三皇宫、菩萨殿、地母宫、地藏殿、王母宫、玉皇阁等风姿古朴,造型各异,气象雄伟,光彩夺目的佛、道庙宇及殿堂多处。相传最早修建的菩萨殿,是清光绪三十年间,金塔仙姑庙(今金塔镇东星村)乡民俞生德(清茶会教徒)信佛发愿,募化布施,亲自督修建造的,众人习惯称之为“老庙”。进了庙门,院内两边是斋房,中间有前后二殿,前殿为菩萨殿,后殿是罗祖殿,在殿堂上方正中间塑罗祖像,两边塑八大金刚像。从老庙往东是全圣宫,山门内前殿两侧塑四大天王像。院内有廊坊、大殿,殿内上方正中塑太上老君像、原始天尊像和通天教主像,一字排列,分坐左右,威武雄壮。幽谷西端,奇峰突兀,巍峨险峻,沿着崎岖陡峭的石阶羊肠小道穿过山腰南天门,登上峭壁峰顶,便是风格别致,最为壮观的玉皇阁。站在此处,俯瞰青山寺全貌,另是一番风景。极目四望,好像置身世界之巅。北面,古老县城的城楼、魁星楼和塔院寺古塔都隐约可见。东面,群山巍峨,层峦叠嶂。南面,诸山之后,祁连雪山如同白玉嵌在天边。西面山水相依,讨赖河宛如一条银色蛟龙顺山峡逶迤延伸。还有坐落在峰峦的三皇宫,宫内天皇、地皇、人皇彩塑和墙上惟妙惟肖的壁画,形象质朴,栩栩如生,从那三皇炯炯的目光中,使人似乎看到了翻滚的远古历史风云。另外,王母宫内的王母娘娘塑像,地藏殿内的地藏、十殿阎君,各个奇特传神,塑土精妙。这些精湛技术,充分显示了古代劳动人民在建筑艺术中的聪明智慧和创造才能。
  此外还有旧城隍庙,在东五五福村之东,清乾隆年间创修,光绪十二年重修;雷坛,在县城北六十里许,旧寺墩地址建筑;东坝三分官井庙,清雍十二年创建,光绪十五年重修;东坝头分仙姑庙,创建无考,相传夷人所建;维新村雷坛庙,在二分,清同治年间被焚,光绪三十一年重修;维新村无量庙,在下东沟,创建时间无考;人和村山陕庙,清同治六年被焚,光绪中叶重修;金东下截三官庙,清乾隆年间建;太和村关帝庙,清同治六年建;太和村马王庙,清光绪二十六年建;户西谭家湾八蜡庙,清光绪二十一年建;户口坝二墩全圣宫,清乾隆二十八年建;户口坝三墩龙王宫,清光绪三十四年建;户口坝通顺渠灵佑宫,民国十年建;古墩子龙王宫,清光绪十九年建;上新坝五圣宫,清光绪三十三年建;小河口全圣宫,清光绪十九年重修;三上岔河坝三圣宫,清光绪十七年重修;六沟龙圣宫,清光绪元年建;三上西岔五圣宫,清乾隆五年重建;三上东岔九圣宫,清乾隆十七年创建;三下柴门子灵佑宫,清乾隆五年建,光绪三十三年重修;三下黑树窝三圣宫,清嘉庆元年建。光绪二十四年重修;三下燕麦湾五圣宫,清嘉庆八年建;三下东三沟雷祖宫,清嘉庆二十五年创建,同治六年被毁,光绪二十八年重修;太和村圣母宫,清光绪二十年建;太和村西北九圣宫,清光绪初年建;太和村圣母宫,清光绪初年建;青山寺全圣宫,清光绪三十年建。在城西南三十里,包括圣母宫、三教殿、三皇宫、菩萨殿、地母宫、地藏殿、王母宫、老母宫、玉皇阁,以上诸宫殿均相连;三下新寺墩仙姑殿,清道光三年建,光绪二十八年重建;三下新寺墩菩萨殿,清道光二十年创建,光绪元年重修;三下东岔娘娘殿,清乾隆二十八年建;三下圣母殿,清道光十二年创建,光绪二十七年重修;金塔县天佛殿,在城东南五里许之塔院寺内,另有接迎殿,天王殿俱在寺内;四维乡西移牛王殿、山神殿、龙王殿,距县城西北六十里;太和村眼光殿、五圣宫、药王庙,地点在西红屯庄;三下鲁班楼、药王楼、魁星楼、雷祖宫,均清光绪十八年建;三下新寺墩玉皇楼,清道光五年建,同治四年肃州回匪蹂躏焚烧,光绪二十七年重修;永和村九莲寺,清雍正初年建;三多乡孔雀寺,清雍正十二年创建,光绪十二年重修;三下上四沟普济寺,清嘉庆二十五年建,光绪二十八年重修;磨头分牛王庙、磨五分药王庙、磨四分庙、二号孔庙;天仓石佛寺,距县城东北二百里,清乾隆三十六年重修;太和村内土地祠,清同治六年建;东坝城隍庙侧虫王庙,清乾隆时建;小梧桐坝庙;梧厨庙、梧桐大坝庙;上八分庙;新八分庙;大庄子屯庄龙王庙;二杰庙;牛头湾庙;头墩庙。
  六坝六坪下各有龙王庙,名曰石庙子,用以治水。
  道教
  清代时,道教复兴,金塔道教盛行,信教群众增多。金塔境内当属小叉庙道事活动最盛。小叉庙,位于本县古城乡上东沟村西1公里处的沙漠中,有庙宇一座,戏台一座。西南角上有土坯覆钵式喇嘛塔一座,当地人叫“陈牙机塔”,据传为一位得道高人陈牙机(实为陈来祝)为安其遗躯所建。塔高约有10米,外抹白灰,5米以上呈珠形塔式,上顶有水潭覆盖,高1.8米,四面各辟一龛,高0.25米、宽0.15米、深0.51米。顶端挂有四个风铃。
  底部为圆形,直径6米。
  小叉庙塔是清代早中期全真龙门派在肃州即今酒泉地区传播的一处重要遗迹。这从塔体上发现的两块题记砖或塔主牌位砖所刻的文字可考证,砖为两块,磨光拼接,砖上文字均为楷体阴文,共3行42字,其文为:
  仙翁派来全字通真号来祝
  皇清羽恩师陈真人之仙游
  陕西省同州府学门徒王连城复城,姓名赵复明立
  首行11字揭示塔主的身份方面的四点信息:一是他属道教“仙翁派”,二是名为“来全”,三是字为“通真”,四是号为“来祝”。中行11字稍大,表明塔主亡故,同时也揭示三点重要信息:一是清代人,二是姓陈,三是他是一位高道故称“真人”。由这两行可知塔主为清代仙翁派道士,姓名为陈来全,字通真,号为来祝。当地人所说的“陈牙机”实为陈来祝的误读。第三行18字略小,表明与这位道士有关系的两个人:一是门徒王连城(法名复城),二是赵复明,均为其徒。据此推断小叉庙塔塔主为全真道龙门派第十三代传人陈来全,小叉庙塔产生和陈真人羽化时间大约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至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之间。龙门派是全真道最主要,也是最兴盛的一个支派。该派创于道教衰落的明清时期,尊全真七子之一的邱处机为祖师,尊邱处机弟子赵道坚为创派宗师,承袭了全真教法。关于“龙门派”立名,现主要有两说:一是因尊奉的开派祖师邱处机曾隐修陇州龙门山,故取名“龙门”;一是因丘处机的徒孙姜善信在黄河龙门创建龙门建极宫而得名。其教义秉承全真道教祖王重阳的思想,以清心寡欲为修道之本。自清初王常月先后在北京白云观,以及南京、杭州、湖州、武当山等地传戒收徒以后,龙门派发展迅猛,门徒遍及全国许多省区,尤以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几朝为最盛。其间支派繁衍,不少支系流传至近现代,其盛况与佛教禅宗五家中的临济宗相类似,故世有“临济、龙门半天下”之说。道教龙门派传人使用佛教塔葬方式,意在表明他们兼修佛教,也是道教不断吸收佛教的某些思想的结果。
  此外,在金塔城内及周边和乡村还遍布有许多道教场所。关帝庙,旧名山陕会馆,在城之当中,清雍正九年建筑。大殿三楹,有转廊一层琉璃瓦覆之。飞檐绮阁丹获晃烂俨然为一方巨瞻,名曰山陕会馆。有咸丰元年钦赐御书“万世人极”匾额。左右廊房八间,右中间妥张桓侯。前有过厅,东西建钟鼓二楼。光绪十一年王仲荣、陈豫讷续建乐台三间。关帝庙台,在城西北隅,高有五丈,围有二十丈。上建土庙前后六楹,规模湫隘。供奉关帝圣君。此台相传为缠回瞭望台,又云王爷台,不知孰是,庙乃明时建筑之,有崇祯十年匾额可考。龙王庙,在城之西南东岳庙之东。光绪十年要加德等建筑;东坝龙王庙,地点在东坝五分,乾隆年间创修,圣母宫、三清宫附之。东坝上三分龙王庙,清康熙五十七年创建,光绪十八年重修,有钟一口,系康熙年间造。维新村关帝庙,在西岔,乾隆三十一年创建。东坝头分龙王庙,又曰沙滩庙,清嘉庆五年重修。人和村龙王庙,清雍正十年创建,光绪三十三年重修。金塔坝太清宫,在城西南附近之地,清乾隆初年创建,光绪十年重修。金西下截三圣宫,清同治六年建。东坝四分九圣宫,清乾隆时创建,光绪六年重修,三十一年又重修。东坝二分全圣宫,清乾隆时建,光绪十六年重修,民国七年又重修。东坝三分龙圣宫,清乾隆年间建,光绪二十七年重修;维新村五圣宫,清光绪七年建;维新村圣母宫,在五圣宫右,清光绪二十七年建;维新村下东沟九圣宫,清光绪三十三年建;维新村上东沟五圣宫,清光绪初年建;人和村总圣宫,清光绪二十六年重修;蔚仙村北极宫,清同治年间建;威下七号神圣宫,清光绪二十二年重建;威上黑树窝总圣宫,清光绪三十三年建;威虏大庙(关帝庙)、磨头分牛王宫、磨四分龙王庙、磨五分药王庙,均始建于清嘉庆年间;威虏关帝庙等。

知识出处

金塔简史

《金塔简史》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以事记史的方法,记述了金塔自远古时期以来,特别是西汉置会水县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2000多年以来金塔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程。通过对金塔历代历史沿革的更替、经济社会发展的兴衰的记录,去见证金塔古老而悠久的历史演变进程,揭开金塔多彩而又神秘的历史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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