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办学校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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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简史》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729
颗粒名称: 兴办学校教育
分类号: K231.2
页数: 2
页码: 134-1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元代学校教育制度承袭了唐、宋教育传统,借鉴了辽、金办学经验,并发展了各级各类学校管理制度,推动了教育事业发展。元代中央政府设置集贤院,统管全国学校教育,学校体制分为官学和民间办学两大类别,其中官学又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元代官学体制基本建立起来,包括汉文教学的儒学教育机构、少数民族文字教学的教育机构以及专业技术教育机构。元代各级地方政府设立了相应的儒学,建立了较完整的教育体系。此外,金塔还有书院、社学和私学等民间办学形式。
关键词: 元朝 学校教育制度 教育体系

内容

元代学校教育制度大体承袭了唐、宋的教育传统,借鉴了辽、金的办学经验,并在一定程度上发展和完善了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制度,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元代中央政府设置集贤院,统管全国的学校教育,学校体制分为官学和民间办学两大类别,其中由政府管理的官学又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元代官学体制自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时已基本建立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汉文进行教学的儒学教育机构——国子学;二是以少数民族文字进行教学的教育机构——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三是专业技术教育机构,如司天监、太医院等政府专职机构下属的专业学校。元代统治者推行汉化,崇儒重教,对地方儒学十分重视,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教育体系。元代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立了相应的儒学,路有路学,府有府学,州、县有州、县学,内附设小学。至元六年(1269年)十一月,元世祖诏令各路设立提举学校及教授官,负责地方官学的管理工作。至元九年(1272年),各地儒学相继建立,路学规定设置教授、学正、学录等学官各1人,府学以上、中州学设教授1人,下州学设学正1人,县学设教谕1人,担任各级儒学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后建立儒学提举司的地方学校管理机构,直接对朝廷负责,这种地方教育行政体制延续到明清两代。延祐三年(1316年),陕西五路行省甘肃儒学提举司建立,标志着元朝对肃州地方的教育施行了直接有效的管理。元代地方儒学教学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和朱熹的注疏,除《诗》《书》《礼》《易》《春秋》外,还须学习《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元代金塔除由政府直接管辖的官学外,民间办学形式还有书院、社学和私学等。

知识出处

金塔简史

《金塔简史》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以事记史的方法,记述了金塔自远古时期以来,特别是西汉置会水县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2000多年以来金塔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程。通过对金塔历代历史沿革的更替、经济社会发展的兴衰的记录,去见证金塔古老而悠久的历史演变进程,揭开金塔多彩而又神秘的历史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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