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蒙元时期的金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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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简史》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715
颗粒名称: 第六章 蒙元时期的金塔
分类号: K231.2
页数: 10
页码: 126-1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13世纪初,蒙古汗国建立时,金塔、酒泉及河西一带仍属西夏统治。南宋宝庆二年,蒙古汗国军队攻占蕃和郡和镇夷郡,金塔全境纳入蒙古汗国的统治范围。1368年元朝灭亡,结束了蒙元政权对金塔142年的统治。
关键词: 蒙古汗国 西夏统治 政权

内容

13世纪初,蒙古汗国建立时,金塔、酒泉及河西一带仍属西夏统治。南宋宝庆二年(1226年,西夏宝义元年)五月,蒙古汗国军队攻占蕃和郡(肃州),六月攻占镇夷郡(甘州),金塔全境纳入蒙古汗国的统治范围。1368年元朝灭亡,结束了蒙元政权对金塔142年的统治。
  第一节 蒙元政权占领金塔
  蒙元政权的建立
  蒙古族是游牧在中亚大草原到蒙古高原上的一个古老民族,其祖先可追溯到西汉时的匈奴族。蒙古汗国由蒙古族首领铁木真建立。铁木真(1162—1227年),孛儿只斤乞颜氏,后被称为成吉思汗。宋淳熙十一年(1184年,西夏乾祐十五年),铁木真被推举为蒙古乞颜部可汗。铁木真等人经过十余年的艰苦奋战,终于在南宋开禧二年(1206年,蒙古太祖元年)春建立了大蒙古国——“也克·忙豁勒·兀鲁思”。铁木真及蒙古贵族们在斡难河举行仪式,建九脚白旌纛,即蒙古国大汗位,尊号成吉思汗,意思是“拥有四海的强大者”。
  南宋宝庆二年(1226年,西夏宝仪元年)五月,阿答赤率领蒙古西路军开始围攻蕃和郡(肃州)。由于城中军民奋力反抗,久攻不下。当时西夏蕃和郡的守将昔里都水想秘密献城归附蒙古汗国。后因事情败露被杀害。蒙古军队攻破蕃和郡后,成吉思汗下旨屠杀全城百姓。念其有献城之举,其亲戚奴婢等“得免死者百有六户,归其田业”。而且,还将昔里都水之子阿沙为肃州路世袭达鲁花赤(即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蒙古军攻占蕃和郡后,现金塔县西部的王子庄一带即归蒙古管辖。同年六月,成吉思汗挥师向东攻破镇夷郡(甘州),今金塔县东部的鼎新一带随即被蒙古军占领,至此,现金塔县全境归入蒙古汗国版图。
  蒙古汗国占据酒泉后,改蕃和郡为肃州,并按照蒙古族传统的领户分封制,将土地和人口赐给蒙古宗室及诸王作为封地。当时,酒泉区域内的下河清皇城、文殊山、金塔王子庄、玉门赤斤、布隆吉尔、沙州等处都成为元朝大小诸王的封地。同时,肃州也是成吉思汗派驻的达鲁花赤辖区。
  宝庆三年(1227年)七月,成吉思汗病故于六盘山南的清水县(今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临死前遗言秘不发丧。一个月后,西夏国主南平王投降,西夏灭亡。
  1219—1260年,成吉思汗及其继任者经过三次大规模西征,先后灭西辽、战花剌子模等中亚、西亚政权。南宋宝庆三年(1227年,蒙古太祖二十一年),蒙古汗国灭西夏,南宋端平元年(1234年,蒙古太宗六年)灭金。至南宋开庆元年(1259年,蒙古宪宗九年),蒙古汗国已控制了包括蒙古高原、中国西北、东北、华北和中亚、西亚以及东欧在内的广大地域。
  元至元八年(1271年)十一月十五日,忽必烈发布建国号诏,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建国号曰“大元”,定都燕京(今北京市),改名大都。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元朝灭亡南宋,完成全国统一。
  元朝疆域
  元朝疆域分为元帝国本部和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及伊儿汗国等中亚四大汗国两部分。
  元朝本部疆域,北到蒙古、西伯利亚,南到南海,西南包括今西藏、云南,西北至今新疆东部,东北至外兴安岭以北的今俄罗斯境内的东西伯利亚高原、鄂霍次克海。元朝本部又分为三个区:一为腹地,即京师之地;二为岭北,为蒙古族发祥之地;三为中国本部地方,共设有十个行中书省(以下简称行省)和宣政院辖区。
  四大汗国中,钦察汗国,元朝西北宗藩国,亦称金帐汗国或术赤兀鲁思。成吉思汗长子术赤的封地,主要辖区是东起额尔齐斯河,西至多瑙河,南起高加索山的地区。1236—1240年,术赤第二子拔都征服了乌拉尔河以西伏尔加河流域钦察、不里阿耳等部族,并征服了斡罗思,迫使斡罗思各公国称藩纳贡。1243年,拔都结束西征回到伏尔加河上,建立了东起也儿的石河,西到斡罗思,南起巴尔喀什湖、里海、黑海,北到北极圈附近的辽阔广大的钦察汗国。对于东欧各公国享有宗主权,包含罗斯公国(罗斯公国是俄罗斯国家的雏形);察合台汗国,成吉思汗的次子察合台封地,主要辖区在天山南北;窝阔台汗国,成吉思汗第三子窝阔台的封地,领有额尔齐斯河上游和巴尔喀什湖以东地区,建都叶密立(今新疆额敏县);伊儿汗国,又称伊尔汗国或伊利汗国,成吉思汗孙子旭烈兀西征后建立,是东滨阿姆河,西临地中海,北界里海、黑海、高加索,南至波斯湾的大国。四大汗国曾是蒙古政权统一管辖的藩属,后来为争夺领地相互攻伐,所领属地疆域变化较大,以至于逐步脱离了元朝中央政府的掌控。
  行政建制
  蒙古人入主中原之后,受中国先进政治文明的直接影响,也全面推行传统的中央集权管理模式。元代在甘肃设置的行政机构既与全国相一致,又凸显了甘肃地域、民族的特点。甘肃行省设置始于蒙古中统二年(1261年),初称西夏中兴行省,省治设在中兴府(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至元元年(1264年),置甘肃路总管府(辖今金塔县东部鼎新片),驻甘州(今张掖市甘州区)。至元八年(1271年),改为甘州路总管府。蒙古至元七年(1270年),置肃州路总管府(辖今金塔县西部王子庄片),驻肃州(今酒泉市肃州区)。元至元十八年(1281年),元政府正式设置甘肃行中书省(简称甘肃行省,其全称为“甘肃等处行中书省”),统辖整个河西走廊以及银川平原和湟水谷底的广大区域,相当于今甘肃省的河西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部及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的一部分。甘肃行省省治甘州路,这是以“甘肃”为地方政区名称的开始。元代甘肃行省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主要有路、直隶州、属州共14处,金塔所在的甘州路、肃州路均属于路一级的建制。其中肃州路无辖州县,辖区相当于今酒泉市肃州区、金塔县西部、玉门市、嘉峪关市、青海省祁连县一部及讨赖河和疏勒河上游地区。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筑毛目城。
  户籍制度
  元代的户籍制度,是把全国居民按照不同职业以及其他某些条件(如民族)划分成若干户计,统称诸色户计。他们所承担的封建义务有所不同,隶属和管理系统也不尽相同,而且一经入籍,就不许随意更动,往往世代相守。诸色户计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军户、站户、民户、匠户、儒户、医卜户、阴阳户、僧户、道户、也里可温户、达失蛮户、斡脱户、商贾户、盐户、窑冶户、船户、海道梢水户、弓手户、急递铺户、打捕鹰房户等。其中军户、站户、民户、匠户为四种基本户籍类型,这四种类型包括各族人民,遍布各地。
  西夏末期,西夏人遭到蒙古军的残酷屠杀,人口损失严重。据《蒙古秘史》记载,成吉思汗每次吃饭时就说,要把西夏人赶尽杀绝。因此,蒙古军进攻河西时战争异常猛烈:破黑水城,杀蕃部数万;破肃州,幸存下来的只有106户;甘州、沙州等役亦十分激烈,军民死亡惨重。蒙古军占据河西后,一些地方被赐作诸王驸马分地,在土地被肢解的同时,人口一部分被诸王将领瓜分,沦为蒙古贵族的属民、驱口,一部分逃奔他乡,其余的或入国家编户,或被登记为军户,编入蒙古军籍,从征作战。据《元史·地理志》记载: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甘州路户1550,口23987;肃州路户1262,口8679。这里面还包括了元代初年强行从瓜、沙凉州迁徙而来的人口。甘州路、肃州路在吸收了瓜、沙等路的人口后一共只有2812户,32666人。从当时肃州路无辖州县的情况看,肃州路的人口应该主要集中在今肃州区、金塔县一带。
  第二节 元代的统治措施
  实行民族分化政策
  元朝政府为了巩固统治,采取人为的民族分化政策,把帝国境内的各族人民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享有许多政治与经济特权,充任各级政府的首脑;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西夏、回回、西域以至留居中国的一部分欧洲人;第三等是汉人,也称汉儿、乞塔札忽歹,包括契丹、女真和原来金统治下的汉人;第四等是南人,也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南宋统治下的汉人和西南各民族人民。这四等人的界限是森严的,重要的官职、军职均由蒙古人充任,不足时则用色目人。元代等级制的划分是一种以维护蒙古贵族统治为中心的民族政策,实质上反映了其在政治、法律、文化等各个方面优待蒙古贵族,而对其他各民族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政策。
  强化国土防卫政策
  元朝在国土防卫上,把北方作为边疆防御重点,尤其在东北、西北地区更是用重兵把守,形成了一条从西南斜向东北的屏蔽中原的防线。元朝建立后,将河西主要城镇和农牧地分封给蒙古各王和大将,金塔的王子庄一带也是蒙古王的封地,以加强对国土的有效控制。元朝历代皇帝,不断对边疆防卫部署进行调整,以防止周边藩国独立,同时便于镇压人民起义。元朝更是把“酒泉北境”(今金塔县境内)视作保障河西的重要军事重地。元代中后期,西部地区(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各少数民族往返京城大都(今北京市),只允许沿汉代边塞古长城以北的北大路通行,前沿指挥中心为威虏城(位于今金塔县古城乡移庆村)。元顺帝至正十五年(1355年),元朝政府在今金塔县北部修筑毛目城、天仓堡、平朔城(双城)和威虏城,驻军防守。并派重兵防守于狼心山(位于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境内)、孤红山(今金塔县境内)一线,以确保河西走廊地区的安全。
  缓和民族矛盾
  忽必烈即位后,采取拉拢北方汉族士大夫的策略,在刘秉忠、赵璧、姚枢、许衡、窦默等人的影响下,逐渐认识到“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元史·许衡传》)的道理。元初,统治者还采取了一些缓和民族矛盾的政策,设立管军万户府、屯储万户府等专门管理农业的政府机构,大力开展军民屯田,为了管理边防,垦殖金塔境内大片荒芜的土地,元朝政府修筑毛目城、天仓堡、平朔城(双城)和威虏城,派军队驻守,随营立屯,且耕且战;召集逃亡民户,鼓励开荒;从省内外迁入大量移民,开展屯垦;健全农村村社基层组织,兴修水利,免除苛捐杂税;禁止诸王将校因狩猎而践踏田亩;禁止改农田为牧场;重农桑、宽赋敛,省徭役;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等。这些措施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使农作物品种更加丰富。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大麦、青稞、荞麦、高粱、谷子、黍、豌豆等。经济作物有苜蓿、大麻、芝麻、棉花、西瓜、红花、蚕豆、亚麻等。重用汉族官员,对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元代金塔境内,在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中,各民族相互交融,发展壮大,逐渐形成了汉、吐蕃、畏兀儿、唐兀(党项)、蒙古等多民族交错杂居的局面。
  重视驿道建设
  元代十分重视河西地区的道路开辟,除了纵贯酒泉东西的丝绸之路外,因军事防御需要,开辟出了途经金塔的纳怜站道,这条道路是元大都(今北京市)沟通察合台汉国与拔都兀鲁斯联系的军用道路,其走向以大都为起点,经纳怜,过额济纳旗到今金塔县,抵肃州,再经瓜州、沙州进入新疆地区。
  其中,额济纳旗道酒泉段所属线路(即今金塔县境内),基本与汉代居延道相重合,元代又称“甘漠大道”,是丝绸之路又一条重要交通要道。
  为了保证道路畅通和驿运所需,在道路沿途设立驿站(蒙古语称为站赤)。据《永乐大典·站赤》记载:“纳怜站道设23站。”纳怜站道在金塔境内的东大湾城、威虏城等处设有重要的军用驿站。至治二年(1322年)三月,元朝政府在甘州置八剌哈孙驿。八剌哈孙,蒙古语即“城”。此甘州八剌哈孙驿即《大元马政记》中的“甘州察罕八剌哈孙”,即白城站(今金塔境内东大湾城遗址)。白城子离肃州二百余里,北通亦集乃路、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地处元代交通要道。
  发展手工业
  元朝政府十分重视手工业的发展。早在征服战争中,他们每攻取一个地方,首先要搜罗技艺百工之人。元朝建立后,更是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置了专门机构对手工业进行管理。朝廷颁布了一系列发展手工业的政策和法令,加之匠籍制度的确立以及大批专业工匠的存在,客观上促进了民间手工业的发展。当时金塔境内的民间手工业主要有毛皮加工业、棉织业和麻织业,其余像制盐业、制瓷业、砖瓦制作、农具锻造等也有一定发展。
  促进商业贸易
  元朝统一全国后,金塔成为其军事上控扼西北诸蒙古宗王的军事重镇,又由于是元大都(今北京市)沟通察合台汉国与拔都兀鲁斯联系的军用道路纳怜站道的必经之路,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成为联系中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枢纽,促进了商业贸易的发展。元代主要的商业政策有:鼓励通商、减轻商税、保护商道安全、维护商贾资财等。在这些积极开明的商业政策推动下,金塔众多的农牧手工业产品商品化进程加快。当时,金塔地域内的商业贸易形式主要有官民贸易、民间贸易及中外贸易。
  重视文化建设
  元代实现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统一,南北地域文化的差异碰撞和中西方各种文化的交汇构成了元代文化的显著特色。金塔作为河西与北方少数民族交融的前沿阵地,各民族文化也在这里交融。
  元朝建立后,在文化上实行两重性的政策。一方面,为了巩固自身统治,推行“汉法”(即中原传统的各种制度),尊崇孔子和儒术,兴办儒学,推行了科举取士制度。另一方面,实行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将人按民族(也是按接受统治的先后)分为四等: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在文化教育等方面也给予不同的社会待遇。就文化而言,在学校教育、科举考试、语言文字使用等方面,民族歧视均有明显表现。元代实行的国子学试贡法,汉人考试内容最难、要求最严,蒙古、色目人要求宽松,内容简单,但授官等级却高于汉人,蒙古、色目和汉人出身的学官待遇也不相同,蒙古字学教授比儒学教授例高一等。科举考试,也将蒙古、色目人分为一榜,汉人、南人分为一榜。两榜考试内容不同,南人汉人考试内容较难,蒙古、色目人考试内容容易。蒙古、色目人愿试南人、汉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元代中期,伴随着丝绸之路的拓展,肃州成为中西方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枢纽,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文化双向交流得到加强,文化政策也显得相对宽松。金塔处在肃州的这种大背景下,文化也有了宽松的发展环境。
  兴办学校教育
  元代学校教育制度大体承袭了唐、宋的教育传统,借鉴了辽、金的办学经验,并在一定程度上发展和完善了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制度,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元代中央政府设置集贤院,统管全国的学校教育,学校体制分为官学和民间办学两大类别,其中由政府管理的官学又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元代官学体制自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时已基本建立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汉文进行教学的儒学教育机构——国子学;二是以少数民族文字进行教学的教育机构——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三是专业技术教育机构,如司天监、太医院等政府专职机构下属的专业学校。元代统治者推行汉化,崇儒重教,对地方儒学十分重视,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教育体系。元代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立了相应的儒学,路有路学,府有府学,州、县有州、县学,内附设小学。至元六年(1269年)十一月,元世祖诏令各路设立提举学校及教授官,负责地方官学的管理工作。至元九年(1272年),各地儒学相继建立,路学规定设置教授、学正、学录等学官各1人,府学以上、中州学设教授1人,下州学设学正1人,县学设教谕1人,担任各级儒学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后建立儒学提举司的地方学校管理机构,直接对朝廷负责,这种地方教育行政体制延续到明清两代。延祐三年(1316年),陕西五路行省甘肃儒学提举司建立,标志着元朝对肃州地方的教育施行了直接有效的管理。元代地方儒学教学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和朱熹的注疏,除《诗》《书》《礼》《易》《春秋》外,还须学习《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元代金塔除由政府直接管辖的官学外,民间办学形式还有书院、社学和私学等。
  采取兼容并蓄的宗教政策
  蒙古民族入主中原之后,对于各种宗教采取兼容并蓄的政策,其宗教呈现出多元性和开放性的双重特点。虽然蒙古萨满教在蒙古宫廷和民间仍占支配地位,但是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都可以自由传教,僧人、道士、伊斯兰教答失蛮、也里可温(基督教)大师同样享受免除赋役的特权。加之,元政府在中央和地方相继设立了专管宗教事务的管理机构,对宗教在政治和经济上给予优惠政策,从而促进了宗教的广泛传播和各种教派的蓬勃发展。因此,有元一代,各种宗教相互交叉,各民族文化相互冲击、交融,构成了元代的多元文化奇观。

知识出处

金塔简史

《金塔简史》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以事记史的方法,记述了金塔自远古时期以来,特别是西汉置会水县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2000多年以来金塔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程。通过对金塔历代历史沿革的更替、经济社会发展的兴衰的记录,去见证金塔古老而悠久的历史演变进程,揭开金塔多彩而又神秘的历史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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