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建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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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简史》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713
颗粒名称: 行政建制
分类号: K231.2
页数: 1
页码: 1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西夏采用州、县两级建制,同时设立特别建制的郡和军事性质的监军司与中央派出机构经略司。在基层社会中,西夏保留了唐宋的乡里制度和保甲制度,并存在与吐蕃相似的部落制度。
关键词: 西夏政权 地方行政 保甲制度

内容

西夏的地方行政设置基本采用州(府、军)、县(城、堡、砦)两级建制,州设刺史和通判,县设县令等官。府、州是同级的,郡为蕃夷聚居地区的特别建制,类似于州,还设有监军司和经略司,以加强对所统治地域的有效管辖与治理。监军司主要是军事性质的,经略司是中央派出机构。西夏占据甘州和肃州后,分别于宋景祐二年(1035年),改甘州为镇夷郡(辖今金塔县鼎新片),宋景祐三年(1036年),改肃州为番禾郡(辖今金塔县金塔片)。
  西夏的基层组织因受文化传统、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有别于传统的汉地模式。西夏基层社会中有唐宋基层社会中的乡里制度,即在基层设有“乡”或“村社”组织,保留了北宋的保甲制度。以十户为一甲,五甲为一小监,两小监为一迁溜。溜实际上相当于西夏的部落兵组织(种落之兵),由酋长(首领)统帅,迁溜所管辖的民户大多为党项族。西夏除了存在着汉式“乡里”制的基层组织外,还存在着与吐蕃相似的部落制度。首领在西夏社会中普遍存在,首领有数量不等的人口。

知识出处

金塔简史

《金塔简史》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以事记史的方法,记述了金塔自远古时期以来,特别是西汉置会水县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2000多年以来金塔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程。通过对金塔历代历史沿革的更替、经济社会发展的兴衰的记录,去见证金塔古老而悠久的历史演变进程,揭开金塔多彩而又神秘的历史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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