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西夏统治金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塔简史》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71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西夏统治金塔
分类号: K231.2
页数: 4
页码: 122-1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西夏政权建立于公元1038年,由党项族领袖李元昊建立。西夏政权起初在河西地区建立割据势力,后来取得甘州和肃州的控制权,逐渐扩大领土范围。西夏政权的统治措施包括发展农业、推行军事制度、建立行政机构、推广法律制度、提倡教育和发展文化等。他们还利用宗教来进行思想统治。西夏政权采取了羁縻政策,保留各民族自治并给予一定权力。
关键词: 西夏政权 统治措施 民族关系

内容

西夏政权的建立
  西夏是党项族建立的割据政权。党项族是中国古代羌族的一支,历史悠久,长期生活在西到青藏高原、天山,南到云贵,东到关中地区,北到蒙古高原的广大地区。
  隋末唐初,党项族开始强盛。唐高祖武德六年(623年)后,党项族各部落相继归附唐朝。唐王朝将他们安置在今甘肃东部、宁夏南部、陕西北部的地域内。唐末,党项族最强的一支——拓跋部,其首领拓跋思恭率军参与镇压黄巢起义有功,被封为夏州节度使,赐“定难军”称号,晋爵夏国公,赐姓李,遂占领夏、银、绥、宥、静五州之地。五代时,拓跋部以夏州为中心,成为一方割据势力。宋朝初年,首领李彝兴死,宋追封其为夏王。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辽以玉册金印册封李德明为大夏国王。宋真宗乾兴元年(1022年),李德明以怀远镇改名为兴州(今银川市),建为大夏国都。
  宋天圣六年(1028年),李德明之子李元昊攻陷甘州(包括今金塔县鼎新片),党项的势力已经扩大到了凉州、甘州一带。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宋仁宗加封李德明为夏王。同年十月,李德明病死,李元昊继位。宋景祐三年(1036年),元昊引军西进,攻占肃州(包括今金塔县金塔片),金塔被西夏政权纳入统治范围。
  宋宝元元年(1038年,西夏天授礼法延祚元年)十月十一日,元昊建都兴庆府(今宁夏银川市),正式称帝,改元天授礼法延祚元年,国号“大夏”,史称西夏。西夏建国初,拥有19州,包括今宁夏、陕北、甘肃西部、青海东北部、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和额济纳旗,金塔所在的肃州属黑水镇燕军司管辖。西夏政权最强盛时,其地域“东尽黄河,西界玉门(玉门关),南接萧关(宁夏同心县南),北控大漠,地方万余里”。
  行政建制
  西夏的地方行政设置基本采用州(府、军)、县(城、堡、砦)两级建制,州设刺史和通判,县设县令等官。府、州是同级的,郡为蕃夷聚居地区的特别建制,类似于州,还设有监军司和经略司,以加强对所统治地域的有效管辖与治理。监军司主要是军事性质的,经略司是中央派出机构。西夏占据甘州和肃州后,分别于宋景祐二年(1035年),改甘州为镇夷郡(辖今金塔县鼎新片),宋景祐三年(1036年),改肃州为番禾郡(辖今金塔县金塔片)。
  西夏的基层组织因受文化传统、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有别于传统的汉地模式。西夏基层社会中有唐宋基层社会中的乡里制度,即在基层设有“乡”或“村社”组织,保留了北宋的保甲制度。以十户为一甲,五甲为一小监,两小监为一迁溜。溜实际上相当于西夏的部落兵组织(种落之兵),由酋长(首领)统帅,迁溜所管辖的民户大多为党项族。西夏除了存在着汉式“乡里”制的基层组织外,还存在着与吐蕃相似的部落制度。首领在西夏社会中普遍存在,首领有数量不等的人口。
  统治措施
  西夏建立后,其土地制度、军事制度、行政建制、礼乐和法律制度逐渐完善,并在其统治范围内广泛推广,西夏封建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保证了经济稳定发展,有效巩固了政权基础。首先,建立完善的土地制度,西夏土地所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制、贵族大土地占有制、寺院土地占有制和小土地占有制四种形式。其次,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党项族传统上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的民族。党项西迁西北地区后受汉族文化影响,逐渐开始发展农业。西夏占领河西后,农业成为西夏社会经济的主要部门。西夏统治者鼓励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并给予法律保证,《天圣改旧新定律令》明确规定新开荒地三年内免交地租,土地还可永远占用,有权买卖。这些措施的实施充分调动了老百姓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了农作物品种的多样性。这一时期,金塔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大麦、荞麦、糜子、稻、大豆、小豆、豌豆、荜豆、黑豆等;蔬菜作物有苦苣、芥菜、香菜、蔓菁、萝卜、茄子、菠菜、胡萝卜、葱、蒜、椒、冬瓜、南瓜、韭菜等;水果有桃、李、杏、梨、枣、葡萄等。第三,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财政管理制度。西夏的财政收入主要是赋税收入、国有牧场收入、官营采造收入、对外贸易收入和其他收入。赋税收入包括田赋、摊派与和买、牲畜税和商税等。第四,积极推行法制,加速了法制的“汉化”进程。西夏建立前没有法律制度。元昊建立西夏后,积极推行法制,加速了法制的“汉化”进程,将唐宋法制与现实情况相结合,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保证了统治的稳定,也保证了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仁宗天盛年间(1149—1169年),西夏对旧的法典重新修改增补,汇编成《天盛改旧新定律令》。这是一部用少数民族文字刻印颁行的比较系统、完备的少数民族执政的封建法典。该法典共20卷,分147门,共1463条。它以刑为主,诸法并存,在承袭唐宋法典基本精神的基础上,编纂体例和条文德内容方面都有所创新和发展。第五,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军事制度。西夏兵役制度是全民皆兵制,平时不脱离生产,战时参加战斗。元昊定兵制,基本以黄河为界,分左右二厢,河东为左厢,河西为右厢,设十二个监军司,每厢各领六个。每个监军司设两名正监军、一名副监军、两名通判和三名习判。金塔属黑水镇燕军司(驻威远城,今金塔县境东北部)管辖。河西诸军司的职责是保证其后方的安定和绿洲开发的顺利进行,同时十余万兵员也是西夏开发河西的重要力量。第六,实行羁縻政策。西夏占领河西后,民族问题是一个极为复杂、敏感的问题。西夏统治者采取羁縻怀柔政策,在服从党项统治的前提下,允许保留各民族自治,拥有部分权力。第七,大力发展文化教育。西夏政权建立后,李元昊命令大臣野利仁荣搜集、整理、加工民间流传的文字,参照汉字形体创制了西夏文字,也是世界上最典型的方块字,笔画非常均匀规范,严谨而美观。中国中古时期流行的几种少数民族文字文献中,西夏文文献从种类到数量都是最多的一种,主要有对汉文书籍的翻译文献、译经和对语言文字方面研究的论著。西夏的文字主要是诗歌、碑碣铭留世较多,西夏文学里流淌着中华民族文化的血脉。西夏统治者十分重视学校教育,在中央先后建立了蕃学、汉学、国学、太学、小学、内学;在地方建立了州、县汉学校和州、县蕃学校,教学内容以传授汉文化为主,所用教材多是汉族文化典籍,包括经、史、子、医、兵、文等。西夏还逐步建立了以科目取士的科举制度,在官学学习的学子,根据对学习成效的考核来授予不同官职,极大地激发了蕃汉子弟学习的积极性,由于统治者对文化教育的重视推广,蕃汉文化共同传播,促进了金塔多民族文化的交流、传播与发展。第八,利用宗教统治。西夏统治者还重视宗教,尤其是非常崇奉佛教,以对其境内的各民族进行思想统治,从而为后人留下了很多宝贵的文化遗产,敦煌莫高窟中有许多西夏时期开凿的洞窟。2004年,今瓜州县境内发现西夏时期密宗佛教遗址——坛城,这是我国境内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最早的坛城之一,也是我国佛教最大的室外坛城,人们将其称之为“佛门第一坛”。
  宋庆历八年(1048年,天授礼法延祚十一年)正月初二李元昊死去。元昊死后,由于国相专权,内部发生宫廷政变,政治腐败。宋宝庆三年(1227年,西夏宝义二年)七月,蒙古军攻陷中兴府,李投降蒙古,蒙古统治者遵照成吉思汗的遗嘱将其杀死,西夏灭亡。
  西夏自公元1038年元昊建国,历谅祚、秉常、乾顺、仁孝、纯佑、安全、遵顼、德旺、睍,共10帝,计190年,如再向上追溯到公元982年李继迁叛宋自立,经李德明,共十二帝,计245年。
  西夏统治河西地区近200年间,统治阶级把河西作为其与宋、辽、金各国对抗周旋的基地,十分重视河西地区的开发经营。迁徙、安置大量人口,驻防屯垦,鼓励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使用先进生产工具,减免税赋,调动了各族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对河西各民族采取羁縻怀柔政策,各民族地位基本平等,吸收汉、吐蕃、回鹘等各族文化,境内民族关系较为融洽。当时金塔一带处于南北交互的扼要地段,是南北经济文化交流的必经之路,无论是经济还是文化都有所发展。

知识出处

金塔简史

《金塔简史》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以事记史的方法,记述了金塔自远古时期以来,特别是西汉置会水县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2000多年以来金塔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程。通过对金塔历代历史沿革的更替、经济社会发展的兴衰的记录,去见证金塔古老而悠久的历史演变进程,揭开金塔多彩而又神秘的历史面纱。

阅读

相关地名

金塔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