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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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简史》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669
颗粒名称: 统治措施
分类号: K294.24
页数: 3
页码: 74-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曹魏政权统治时期,金塔县仍沿用东汉建制,归属于凉州管辖。曹魏通过整治吏治和实行屯田等措施,加强了对金塔及河西地区的控制。张既和徐邈等历史上有名的廉吏在各自任职期间,安定民生,改善民族关系,扩大商业贸易,为金塔及河西地区的开发做出了积极贡献。此外,曹魏政权还大力发展屯田,以解决军粮问题并促进农业生产。
关键词: 曹魏政权 金塔县 凉州

内容

曹魏政权统治时期,沿用东汉建制,地方行政体制为州、郡、县三级制。
  金塔县当时仍叫会水县,隶酒泉郡,属凉州。县以下,也沿袭汉制,设乡、里、亭。
  曹魏政权控制金塔后,通过整治吏治,实行屯田等措施,加强对金塔及河西地区的控制。这一时期,先后出现了张既、徐邈等历史上有名的廉吏。他们在各自任职期间,安定民生,改善民族关系,扩大商业贸易,为会水及河西开发做出了积极贡献。
  张既(170—223年),字德容,冯翊高陵(今西安市高陵县)人。汉献帝建安十年(205年),张既出任雍州刺史。曹魏黄初元年(220年),张既因平定河西之乱晋爵都乡侯。不久,凉州发生羌胡叛乱,曹丕任命张既为凉州刺史。张既平息河西叛乱后曹丕封张既为西乡侯。曹魏黄初四年(223年),张既病故。
  张既先后治理凉州20年,政绩卓著,据《三国志》卷15《魏书·张既传》记载,魏文帝曹丕在诏书中赞曰:“故凉州刺史张既,能容民畜众,使群羌归土,可谓国之良臣。”他“治左城,筑障塞,置烽堠、邸阁以备胡”,同时注意妥善处理纷杂的民族关系,使“群羌归土”。
  徐邈是曹魏时期治理河西最有成效的官吏。魏明帝太和三年(228年),朝廷特委派护军大将军徐邈任凉州刺史、使持节领护羌校尉,坐镇姑臧经略河西。
  徐邈针对当时河西降水偏少的实际,广开水田,发展灌溉,招募当地无地贫民佃耕。利用当地资源,开挖酒泉、金塔等地的盐池。抑制豪强,解除豪强的私人武装,限制豪强兼并土地。鼓励少数民族开荒,加强中西交流。金塔的社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出现了“家家丰足,仓库盈溢”的富足盛况。在此基础上,他将军费结余部分用于购买西域珍奇之物和马匹等物资,以支持中央政权之用。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徐邈豁达大度,尊重羌胡首领,在羌胡中树立了威信。他用儒家思想教化民众,兴办学校,实行仁义,“禁厚葬,断淫祀,进善黜恶”,改进民俗民风,割除陈规陋习。于是,境内“风化大行,百姓归心”,得到河西各族民众的拥护。
  正始元年(240年),徐邈调任大司农,后转任司隶校尉。他刚正威严,满朝官吏敬畏。正始六年(245年),徐邈病死于洛阳,曹魏政权以公侯之礼安葬。
  曹魏政权为发展河西农业生产,解决军粮问题,在酒泉、敦煌一带大力发展屯田。屯田的形式既有军屯,也有民屯。军屯属于驻防军队的且耕且守,由各地驻军长官所领,司农校尉管理。民屯则多是招募农户和迁徙百姓,由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及典农中郎将等屯田官员进行管理。屯田农户所缴纳的地租实行“分田之术”,用官牛者,官六民四,用私牛者,五五对分。屯田者还享有不服军役的优惠待遇。

知识出处

金塔简史

《金塔简史》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以事记史的方法,记述了金塔自远古时期以来,特别是西汉置会水县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2000多年以来金塔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程。通过对金塔历代历史沿革的更替、经济社会发展的兴衰的记录,去见证金塔古老而悠久的历史演变进程,揭开金塔多彩而又神秘的历史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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