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夏、商、西周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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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简史》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60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夏、商、西周时期
分类号: K294.24
页数: 9
页码: 7-15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历史上的夏、商、西周三代,这三个朝代是中国奴隶社会形成、发展并走向鼎盛的历史时期,也是中华文明日臻繁盛的时期。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建立国家政权的王朝,持续了470年。商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统一的奴隶制国家,持续了550多年。西周王朝是中国奴隶社会发展到极盛并开始衰落的转折时期,持续了275年。这些朝代的历史沿革和重要特征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 金塔县 历史沿革 奴隶社会

内容

夏、商、西周三代,从公元前21世纪起到公元前8世纪,纵跨13个世纪。是中国奴隶社会形成、发展并走向鼎盛的历史时期,也是中华文明日臻繁盛,开始形成独特的民族风格、价值取向和发展路径的历史时期。
  历史沿革
  夏朝建立于公元前21世纪,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建立了国家政权的朝代,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从夏禹开始到夏桀灭亡,年代大致为公元前2070年至公元前1600年,共传13世、16王,历时470年。我国最古老而又比较准确的地理书籍《尚书·禹贡》和《周礼·职方氏》中有关夏朝“九州”的记载,可以得知金塔属当时的雍州。
  公元前1600年左右,殷商灭夏之后,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二个统一的奴隶制国家——商。商王朝的年代大致为公元前1600年至公元前1046年,由汤至纣共传17世、31王,历时550多年。商朝以相当成熟的文字体系甲骨文和灿烂夺目的青铜文化著称于世。商王朝所控制的地域,大体为黄河中下游地区。商时,国家性能及形式有了很大的进步,除了狭义的“国”,即以都城为中心的王畿之外,封国属邦的治理体制,还是以传统的族权为基础的。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率西部反商势力组成的联军,由孟津渡过黄河,直扑商都朝歌。纣王兵败后自焚而死,商王朝灭亡。
  西周王朝的年代为公元前1046年至公元前771年,共传11世、12君,历时275年。其控制的地域范围西到陇山,北到今河北,东到大海,东南到淮河流域以南至长江下游,南到汉水、淮河流域。西周,也是我国奴隶社会发展到极盛和开始衰落的转折时期。实行分封制和宗法制,封邦建国,家国同构,制礼作乐,首倡“明德、慎罚、保民”,创立了垂范华夏两三千年、影响远播域外的中华礼乐文明。
  社会形态
  夏、商、西周时期,金塔先民和中原地区一样,已基本结束野蛮时代,迈入人类文明的门槛,进入金石并用时代,后期则过渡到青铜时代。
  夏代,金塔一带大体生活着两种部落和人群,即夏王朝所称的“氐、羌”。
  氐人,即定居于河谷、平川等较低地带,以农业种植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耕部落人群。他们以固定农业为主,兼营饲养业,也进行狩猎活动;他们继承了马家窑文化的冶炼技术,形成了冶炼和制造红铜、铅铜、青铜等多种铜制品的冶铜业,还有制陶业和家庭纺织业。他们的居址为方形或长方形的半地穴式建筑,使用白灰面装饰墙壁。他们实行土葬,有氏族公墓,葬式多样;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父权制发达,女性处于被奴役的地位;贫富悬殊,私有制逐步确立,正向奴隶社会过渡。在社会组织上,由父权制大家族组成部落,为解决部落间的种种矛盾和必要时抵御外侮,逐渐形成由多个部落结成的部落联盟,既是政治联盟,又是军事联盟。
  羌人,即在草原、山地以畜牧为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游牧部落人群,包括与农耕部落接壤并实行定居的半牧半农人口。“羌”是甲骨文中唯一一个关于民族(或氏族、部落)称号的文字,是中国人类族号最早的记载。他们居无定所,以氏族部落为社会组织形式,逐水草而从事放牧羊、牛等牲畜的畜牧业生产,兼有狩猎、采集活动,在条件适宜的地方,也从事简单的农业种植。他们与农耕部落的“氐”族相比,由于生活条件较为艰难,在整体素质上低于“氐人”。而且,由于他们长期与“氐人”和睦相处,互通有无,相互通婚,互相学习,互相渗透,开始酝酿创造与他们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的文化,并终于在夏代后期创造出了先进的酒泉火烧沟文化。《说文·羊部》:“羌,西戎牧羊人也,从人从羊,羊亦声。”火烧沟墓葬中出土的四羊头铜权杖柄、羊头柄彩陶方杯,尤其是随葬羊骨,都体现出了典型的羊文化特点。
  当时的金塔,社会发展阶段虽已出现奴隶制,但军事民主制仍占很大成分。社会组织结构较小,主要是核心家庭和血缘家庭。部落内部出现了阶级对立和斗争,出现了专职的军事首领,设立了由氏族部落首领、军事领袖、宗教祭司组成的管理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的事务,重大事件则由民众大会决定,还没有出现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机关。出现了私有财产和贫富分化,产生了阶级压迫和剥削,进入了早期的阶级社会。在氏族中出现了氏族贵族和特权阶层,他们拥有着比一般氏族成员更多的财富和权力,这就为阶级和奴隶制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最初出现的阶级和剥削,是家长奴隶制或家内奴隶制。在铜石并用时代,由于人的劳动产生价值,开始把战俘、养子作为奴隶。不过家长奴隶制下的奴隶主和奴隶都是很少的,家长一般不脱离劳动,也不歧视劳动。奴隶往往被吸收到家庭中,以家庭成员的身份和其他成员一起劳动。最早被奴役的都是外部落、外氏族的人。随着氏族内部贫富分化的加剧,才出现了奴役本氏族成员的现象。家长奴隶制是奴隶制的雏形,在阶级对立的程度上处于萌芽状态。奴隶已成为主人的私有财产,奴隶主不仅占有其劳动,还占有其人身。私有财产的发展,贫富差距的扩大,同时奴隶主利用奴隶劳动也创造了更多的价值,人们对财富和奴隶的渴求也就愈来愈强烈。原始社会开始向阶级社会转化,迈入国家和文明的门槛。
  综上所述,夏商周时代的金塔,由于地处偏僻,物质文化和生产活动受到影响,社会发展缓慢,明显落后于中原地区。氏族部落和军事联盟是以分散无主导的自然发展形成,偏离了由多样性到统一性发展的进程。由于文化发展滞后,整个西北地区都没有形成以国家形态为特点的社会组织结构。
  文化遗存
  夏、商、西周时期,金塔境内孕育着特征明显、地域性较强的青铜文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四坝文化。
  四坝文化因最先发现于山丹县四坝滩而得名。四坝文化的分布,主要在河西走廊的中部和西部祁连山以北地区,东起山丹,西至新疆哈密盆地,北及黑河下游,南涉疏勒河中上游一带。考古资料表明,四坝文化晚于马厂类型文化,是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和当地文化的交融,并受到齐家文化和来自北方的某些文化因素影响而形成的一支青铜文化。
  金塔境内四坝文化类型的古遗址迄今发现了十多处,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有以下几处:
  缸缸洼遗址:位于金塔县大庄子乡永丰村东南7公里处的沙漠腹地。遗址南北长300米,东西宽250米,面积约7.5万平方米。由居住区、制陶区、窖藏区、墓葬区4部分组成。遗址地表密布夹砂红陶片、彩陶片和破碎石器,并有少量灰陶残片。遗址东部为窖藏区,夹砂红陶、彩陶残片堆积如山,覆盖层厚度为0.3~0.9米。遗址中西部为制陶区,残存烧制陶器的窑址四座。一号窑长宽各1米;二号窑残底呈圆形,直径1.4米;三号窑长2米,宽1.5米,炉门南开,门口宽0.3米;四号窑仅存灰层,范围模糊,灰层中有木炭残块。遗址西部是墓葬区,多为竖穴土坑墓。1987年文物普查时,发现和征集的文物有双耳彩陶罐、双耳盆、石刀、石斧、石纺轮等69件。陶罐壁薄而硬,造型美观,带有人字形或菱形黑色陶纹。石器通体磨光,多穿孔。从遗存的窑址和大量残陶片看,这是一处陶器烧制作坊,其文化类型主体属四坝文化,兼有少量马厂文化类型的遗物,距今约4100—3600年。自发现至今,共采集陶器22件、石器300余件、骨珠两串。2013年,缸缸洼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火石梁遗址:位于金塔县大庄子乡头墩村九组东北14公里处的戈壁沙漠中。遗址东西长350米,南北宽270米,面积约9.5万平方米,由制陶区、墓葬区和冶铜址3部分组成。地表遍布夹砂红陶片、彩陶片和少量细泥红陶片。远眺,整个遗址如烈火般通红,故名。遗址内发现和采集有陶器、石刀、石勺等。石器通体磨光,制作精细,陶器类型多样,有精细的几何花纹,既有夹砂素面红陶片,又有细泥薄壁蛋壳陶、蓝纹陶片,其文化类型主体属青铜时期四坝文化,兼有马厂类型和齐家文化,距今约4100—3600年。遗址内灰堆中有大量的炭结块、孔雀石和碎铜片,文化层厚度为0.3~2.2米,并出土有类似冶炼工具坩埚的两把石勺。这些充分证明,这是一处青铜时期的陶器烧制作坊和青铜冶炼场遗址。2013年,火石梁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道梁遗址:位于金塔县大庄子乡牛头湾村东北13.7千米处的沙漠中。遗址分布呈长方形,南北长300米,东西宽200米,总面积6万平方米。地表散见有大量夹砂红陶片及少量红衣黑纹彩陶片,并暴露有刮削器、矿石、黑釉渣等物。遗址中心台地上有一南北宽2米、东西长4米的冶铜址,冶铜址东南10米处有一灰堆,呈圆形,直径3米,其东南20米处另有一处灰堆,呈圆形,直径10米,地表有铜锈块、炭烧结块等。采集有夹砂素面陶罐、夹砂彩陶罐、石器等遗物,根据采集标本的特征分析,为齐家文化、四坝文化遗存。2011年,二道梁遗址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白山堂古铜矿遗址:位于金塔县白山堂铜矿(现名亚泰有色金属公司)西北2.2公里的低山丘陵地带。遗址南北长382米,东西宽185米,总面积27925平方米。在遗址中心位置遗存有原始矿坑一座,南北长19.7米,东西宽9.1米,深4.8米。矿坑壁面有原始工具凿挖的痕迹,四周散见铜矿石和磨制的开采用的硬石工具。石器通体磨光,制作精细,有石凿、石锤、石斧、石刀等。地表残留有极少量的红陶残片。在矿坑东南约200米处的一座丘陵山上,发现大量用于打制开矿石器的硬石块,虽已风化但石质坚硬,并在山坡地带发现已打制好的原始石器。据考古专家从遗物判断,属于骟马文化类型。这处古代铜矿遗址的发现,对研究中国古代冶金史以及文化史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对探索中国冶金史和青铜文化的起源、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2011年,白山堂古铜矿遗址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一个地窝遗址:遗址分布范围东西长270米,南北宽150米,总面积4.05万平方米。在遗址中心有一半地穴式房屋遗迹,呈正方形,边长4.5米,房屋中心有一灶坑,呈圆形,直径1米,灶坑底部有红色烧结层。房屋东南6米处有一石块堆,中心有火烧迹象。遗址中心风蚀台地沟壑纵横,夹砂红陶片遍布,有少量红衣黑纹彩陶片,属齐家文化和四坝文化类型,它为研究金塔齐家文化、四坝文化的文化聚落分布提供了新的资料。
  这些遗址均未经正式发掘,但其遗址内暴露有大量的陶器、细石器、打制及磨制石器、骨器以及碎铜块、铜矿石等,从这些遗物的特征看,它们的主体遗存都与四坝文化雷同,兼有马厂类型、齐家文化因素。
  四坝文化的房址为半地穴式和平地起建式两种:半地穴式均为长方形,地面经硬化处理,并有1个至数个烧烤坑和数个储藏坑;平地起建式房址较复杂,多为长方形。储藏坑和烧烤坑形制多样。陶窑为4座一组,窑室多呈圆形,这一点与在缸缸洼遗址内发现的4座陶窑相吻合。四坝文化的房屋遗迹,在金塔境内仅在一个地窝遗址内发现,为半地穴式,呈正方形,边长4.5米,因未经正式发掘,具体建筑结构不详。但房屋中心有一灶坑,呈圆形,直径1米,底部有红色烧结层,这很有可能就是烧烤坑。房屋东南6米处有一石块堆,中心有火烧迹象,推测可能是当时祭祀用的。
  在缸缸洼遗址内发现有墓葬,暴露有人骨、兽骨、陶器残片、铜器、玉器残件和绿松石珠、玛瑙珠、贝蚌品等珍贵饰物。该遗址未经正式发掘,墓葬具体形制、葬制和随葬器物不清,但从与此文化类型相同的酒泉火烧沟、干骨崖等遗址清理和发掘的墓葬看,墓室常见的有长方形竖穴土坑墓、竖穴偏洞墓或带龛墓。部分墓有木质葬具。葬式以仰身直肢单人葬为主,其次是二次扰乱葬,也有侧身屈肢葬与合葬。合葬墓人数2~6人不等,以成年男女二人合葬居多。此外也有一男二女或一女二男的合葬墓,和齐家文化墓葬情况类似,这应当是一夫一妻制形成过程中多种婚姻形态并存的现象。还有一些被认为是父子合葬墓,反映了父系家族制的存在。墓向无序,东西向和南北向都有,东北向与西北向的比例较大。随葬器物情况不尽相同,以陶器为主,数量相差悬殊,少者仅1件,多者达19件。少数墓的随葬品中含金、银、铜、玉器和绿松石珠、玛瑙珠、贝、蚌品等珍贵饰物。盛行以羊、猪、狗、牛、马等畜类为随葬品,尤其是羊和猪十分普遍。个别规模较大的墓葬存在人殉、人祭现象。墓葬中已有明显的贫富分化,成年男女二人合葬墓的大量存在,表明一夫一妻制小家庭已相当稳固。人殉、人祭现象的存在,显示出贵族政治体制已露端倪。种种迹象说明,四坝文化时期社会已处于父权制下的军事民主阶段。
  经济活动
  夏、商、西周时期的金塔,农业生产在新石器时代原始农业的基础上有了较大发展。在金塔县境内,好多古遗址中,有大量堆积的陶器残片,并出土了许多陶器,这是当时农业生产发展的有力佐证。因为在古代社会,农业是决定性的生产部门,没有农业生产的发展,就无法保证大规模的制陶等各类手工业生产的进行。考古学资料表明,四坝文化中发现有一系列的石制农具,用于生产的各个阶段。在金塔境内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存中,均发现有大量生产工具,其中既有石器、骨器、角器和陶器,也有铜器。生产工具的多样性,反映出夏商周时期,金塔农业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农作物品种的多样性在这一时期凸显出来。据兰州大学在缸缸洼遗址和火石梁遗址取样考古表明,至迟在距今4000年以前,即夏朝时期,金塔就种植有大麦、小麦、黑麦、粟、稷、高粱等多种农作物。还种植诸如核桃之类的果木和用于纺织的麻类作物。多种农作物的栽培种植,大大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为制陶、酿酒等发展提供了条件。
  在农业发展的同时,家庭饲养业也有了一定的规模。家畜品种主要有猪、狗、马、绵羊、山羊和家鸡。猪、狗与鸡的驯化和家养,说明这时的先民已定居。家庭饲养业的发展推动了畜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缸缸洼和火石梁遗址内发现死者殉牲的现象,种类有牛、羊、马、狗、猪,尤以羊骨发现为最。这一情况说明,当时金塔的畜牧业是相当发达的,而且是最主要的经济门类。各式骨镞、石镞、铜镞和箭杆、陶球、石球等器物的出土,又显示出狩猎仍是经济生活的组成部分。
  青铜冶炼和铸造
  青铜器的发明和制造,是人类历史上划时代的创举,它直接导致生产工具和武器的历史性飞跃,把人类由蛮荒时代推向文明时代。甘肃地区的马家窑文化是我国青铜冶铸的起源地,而酒泉境内有色金属矿藏丰富,高度发达的制陶业又培育出了创造高温的方法,这是青铜冶铸较早兴起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金塔在远古时代,山川秀丽,矿藏丰富,铜矿是先民们最先发现的宝藏。由于先民们有熟练的制陶技术,对火候的掌握已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因此冶炼铜矿石已不成问题。起初,他们只能冶炼红铜,后来可以用这些红铜锻造各类小型的器物,但是要制作成生产工具,硬度还不够。在较长的生产实践中,他们对铜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铜中加入一定含量的砒石,冶炼成砷铜,成为铜砷二元合金,或加入锡石,冶炼成锡青铜,或在铜中加入一定含量砒石、锡石,冶炼成铜砷锡三元合金。在制造铜器过程中,开始以锻造为主,在热锻后又进行冷锻加工,以后又有了用范模铸造或复合铸造等复杂工艺。尽管金塔处于河西走廊西段,与东部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但终究由荒蛮时代迈进了文明时代的门槛。
  铜石并用时代,铜器在金塔已开始使用,有青铜、砷铜和红铜制品,基本上以小件工具和装饰品为主,大型容器为数不多。到青铜时代,中原王朝(包括西北东部的关中地区)已经有了极为发达的青铜冶铸工艺,器型和种类繁多,工艺精湛,花纹精美,达到了青铜发展的巅峰时期;西部地区的金塔,金属冶铸的工艺水平也达到了当时西北青铜器制作工艺的最高水平。一是铜器的种类和数量大大增加,除了小件铜工具和装饰品之外,也生产了铸造精美的铜器。二是在青铜器的制作方法上,除小件工具仍然使用锻打外,铜容器已使用了范铸,形制复杂的铜器还使用合范法铸造。
  夏朝出现的四坝文化时期,青铜冶炼渐趋成熟。大量的青铜随葬和铜镞的出现是其主要表现,以铸造占主导,兼有热锻和冷加工工艺。生活在四坝文化时期的金塔先民在大量使用磨制石斧、石刀、石砍砸器、石刮削器、石锄、石凿、石磨棒等石器的同时,开始制造铜器。据考古发现,金塔先民在距今4100年至3600年前(相当于夏朝时期)就已经熟练掌握冶炼技术。1987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考古人员在金塔县境内发现了两处遗址,即火石梁遗址和缸缸洼遗址,并有大量的铜矿石、铜碎块、炭结块和孔雀石。这些文物证明,这是两处青铜时代的陶器烧制作坊和青铜器冶炼场遗址,属四坝文化类型,距今4100—3600年。第三次文物普查时,又在县境北山发现白山堂古铜矿遗址,遗址中心位置遗存有原始矿井一处,南北长19.7米,东西宽9.1米,深4.8米,矿井壁面有原始工具凿挖痕迹。经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及中科院的专家实地考察,该遗址属青铜器时代的四坝文化类型,距今4100年至3600年。前有冶炼遗址,后有铜矿遗址,专家分析认为,火石梁遗址和缸缸洼遗址的冶炼铜就来源于白山堂古铜矿。相隔20年的两次重大发现相互印证,不仅进一步表明金塔先民在距今约4100年至3600年前就已经掌握了先进的冶铜技术,同时说明当时的社会已经进入了铜石并用时期。古铜矿遗址的发现,为研究中国北方古代铜矿开采、选矿、冶炼、铸造技术及发展水平提供了实物证据,同时也为研究古代冶铜业的萌芽和发展状况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由于和中原地区的文化差距,西部地区错过了与中原地区相继进入文明社会的时机。中原地区建立起强大的中央王朝很久以后,金塔乃至西部地区仍处于众多民族迁移流动、未能形成文化趋同中心的落后状态。与这种缓慢发展的社会形态相对应,这一地区的青铜制造也进展缓慢,有些文化类型的青铜工艺较齐家文化有所进步,但终难跨过齐家文化所代表的那个青铜制作的低级阶段,产品仍以小件器物,如工具、武器、饰件等为主,极少发现青铜容器,更不用说成套的礼器了。青铜业只沿着制造兵器的方向发展,这也正反映了当时社会发展水平。以畜牧业为主体的经济,无法形成大规模青铜冶铸的生产力,也很难培养出一批专门从事青铜制造的技艺精湛的工匠。而且,不存在以严整贵族体制为核心的政治、文化环境,也就不可能产生对青铜容器和礼器的强烈需求。这种种因素都使得金塔土生土长的青铜冶铸业,在年幼期即陷入了停滞和枯萎。

知识出处

金塔简史

《金塔简史》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以事记史的方法,记述了金塔自远古时期以来,特别是西汉置会水县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2000多年以来金塔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程。通过对金塔历代历史沿革的更替、经济社会发展的兴衰的记录,去见证金塔古老而悠久的历史演变进程,揭开金塔多彩而又神秘的历史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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