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业管理机构演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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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510
颗粒名称: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业管理机构演变
分类号: F402.2
页数: 3
页码: 174-1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工业和手工业生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发展缓慢,管理无序。成立后,金塔县设立了工业交通局等部门负责管理,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最终形成了国有和集体两种企业管理模式。
关键词: 金塔县 工业管理机构 演变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金塔县地境内工业和手工业生产发展缓慢,管理处于无序状态。1949年,金塔县人民政府设四科,兼管工业和手工业。1957年1月,金塔县工交科成立。1958年12月撤销。1961年12月恢复。1963年,金塔县工交科更名为金塔县工业交通局。1968年4月撤销。1970年11月,金塔县工业交通邮电局成立。1973年3月,金塔县邮电局分设。金塔县工业交通邮电局更名为金塔县工业交通局。1983年3月,金塔县工业交通局更名为金塔县经济委员会。1990年3月,金塔县经济委员会更名为金塔县工业交通局。1993年3月,金塔县工业交通局更名为金塔县经济委员会。1996年10月,金塔县经济委员会更名为金塔县经济贸易局,将金塔县商业局、二轻局转为经济实体,行政职能并入金塔县经济贸易局,组建县商业总公司、二轻总公司,属金塔县经济贸易局管理。1998年5月,金塔县交通局分设。2000年,金塔县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办公室、农产品流通办公室。2001年4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能由金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移交到金塔县经济贸易局,设金塔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3年8月,金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设。2004年,金塔县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办公室、金塔县农产品流通办公室职能并入金塔县经济贸易局。2005年5月,金塔县整合县招商局、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办公室,成立金塔县商务局,与金塔县经济贸易局、金塔县酒类商品管理局合署办公。2006年6月,金塔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更名为金塔县中小企业局,金塔县地方工业的管理职能移交金塔县中小企业局。
  国有企业管理。1956年金塔县始有国有企业。县人民政府依照国家下达的12项指令性经济指标对企业实行考核。国有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由厂长统筹安排整个企业的管理,副厂长主抓生产、技术、计划、质量、财务、安全、设备、物资、销售等项管理,并制定各种经济技术指标,建立各种原始记录和统计分析制度,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为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从1958年起,变厂长制为党委(支部)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指令性经济指标只考核产品产量、工业总产值、职工总数、工资总额、利润总额、全员劳动生产率等几项指标。1962年中央颁布《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后,金塔县对企业管理进行整顿,企业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生产指挥系统,制定生产、技术财务、产品质量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促进了生产。1966年起,部分企业管理不佳,经济效益下降,全县10个企业中,有4个企业连年亏损。1978年后,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整顿企业,恢复正常化生产。1982年开始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逐渐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完善和健全了各项岗位责任制,把工资、奖金与生产效益挂钩,促进了生产发展。1985年,部分企业中建立技术、生产、信息、质检、销售等机构,逐步向正规化工业生产发展。1987年后,推行企业承包经营,公开招标选拔厂长(经理),由厂长(经理)提名,上级批准组成领导班子,并优化劳动组合,在党委(支部)监督下开展经营。企业内部实行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车间班组层层承包。职工所得以计时计件、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形式进行分配,与工作任务挂钩,多劳多得。
  集体企业管理。1952年起,个体手工业者入股组建合作小组,由小组推选负责人管理生产经营活动。1956年,金塔县手工业联社具体负责集体企业的管理工作。实行社员(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四年召开一次社员(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手工业联社理事会,通过《手工业联社章程》,审议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主持日常工作。其间县手工业联社引导和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生产合作社、合作工厂、生产组等集体小企业。职工所得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县手联社统负盈亏,三级分配,除给国家上缴所得税,联社提留部分合作事业基金外,剩余部分在企业和职工中进行分配。1966年,金塔县集体企业基本参照国有企业的管理办法执行,用固定工资制代替了计件、计时工资制。国家对产品生产下达指令性计划,对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购包销,统筹安排。1978年,金塔县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集体工业企业逐步恢复了集体经济的性质,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厂长负责,民主管理,变三级分配为二级分配,取消了统筹合作事业基金,重新建立起计件、计时、效益工资制度。1986年后,金塔县参照国有企业的管理办法,贯彻“人员自招、厂长自选、产品自销、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方针,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实行厂长承包经营。企业的人员调配、劳动分配、产品生产、销售等各项活动均由企业自行决定。集体企业管理机关逐步成为指导、协调、维护服务和监督保证的综合服务机关。

知识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有关金塔工业发展历程和历史变化,是一部据实载述、综述历史、横展成就、着眼实用的典籍史册。本书融纪实传记为一体,荟文字图片于全卷,全面反映金塔县工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原貌,具有一定科学性和参考性。全书上承远古巧工精华,下纳现代商企卓著,纂辑古今文献,荟萃四方举要。为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抚金塔之经济,问工业之生产,励振兴之壮志”留下了一部鉴古知今,承前启后的专业性史话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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