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商企业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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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503
颗粒名称: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商企业改革
分类号: F427.42
页数: 10
页码: 134-1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商企业改革的情况。其中包括放权让利阶段、经营责任制实施阶段、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阶段等。
关键词: 金塔县 工商企业 改革

内容

(一)放权让利阶段
  实行厂长负责制 1981年7月,金塔开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企业的生产、技术、财务、生活等重大问题,党组织做出决定后,由厂长负责实施。这一政策的实行,明确了厂长(经理)在生产经营中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厂长(经理)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但责权不明和党政不分的问题依然存在。
  企业整顿 金塔县根据1982年3月国务院《关于国营工商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和酒泉地委《关于工交企业全面整顿的安排意见》,成立了金塔县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对县属企业进行以“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了整顿。通过整顿,规范了企业的经营秩序,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
  利改税 金塔县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全国利税工作会议报告》和《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实施办法》,从1983年起,对全县预算内国营工商企业分别实行了第一步和第二步利改税,把工商企业原来的利润分成、利润包干等办法改为按国家税法交纳税款的形式固定下来,盈亏自负。对亏损企业,属国家政策许可的亏损,继续实行超额补贴和计划补贴,减亏分成,一定三年不变;属于经营不善造成亏损的限期进行整顿,在规定的期限内,经财政部门审批后,适当给予亏损补贴,超过期限的一律不再弥补。税后利润不足原来留利水平的单位,经过批准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所得税。要求各企业在税后留利中,建立新产品试制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12月又开始执行国务院作出的《国家预算内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的暂行规定》,简称“拨改贷”,将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由拨款改为贷款。
  两步利改税在明确政企关系、保证财政收入、为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并不能培育新的市场机制,对企业的激励作用也十分有限。
  (二)经营责任制实施阶段
  厂长(经理)目标责任制的实施 1984年后,金塔厂长(经理)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逐步确立,随后推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
  1986年9月,金塔县根据酒泉行署《关于试行国营企业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办法》《关于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的试行意见》,在工业企业开始全面实行厂长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和党组织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保证监督制。厂长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和企业的最高行政领导。厂长在任期内实行目标责任制,具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决策权和生产指挥权;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听取厂长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支持厂长行使统一的经营决策权和生产指挥权,支持群团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保证企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同时,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与企业行政密切配合,发挥工会和共青团的作用,同心协力,共同努力办好企业。
  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施 1987年5月,金塔县根据酒泉地委、行署企业改革“四改一联一放”会议精神,在企业全面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四改一联一放”,即改革企业的经营机制,全面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实行两权分离;改革企业的分配制度,把职工和经营者的利益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地联系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改革企业的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同时,推行任期目标制和离职审计制,鼓励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资源开发和企业自我改造;放宽管理权限,创造性地执行政策,为企业改革改善外部条件。同时,推出了八种承包经营形式,由企业自主选定。1988年3月,金塔县根据酒泉行署《关于全面推行承包、深化企业改革的安排意见》,将承包引入企业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把竞争机制引入承包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各个方面。从确立厂长(经理)中心地位起步,各企业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实行“两权分离”,扩大承包经营面,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形成竞争承包态势。承包经营由一级承包发展到二级承包;由“一对一”谈判承包发展到竞争承包;由企业承包发展到有收入事业单位承包;由经营承包发展到项目和服务工作单项承包;由个人承包发展到群体承包;由个人抵押发展到全员风险抵押,并出现兼并、租赁等形式。国营和集体商业,打破行业界线、地域界线和所有制界线发展工商、农商、商商联合,扩大商品销售。鼓励、帮助、引导、支持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流通,城乡出现一店多制、多柜台等经营形式。1990年,金塔县修订完善企业承包形式、承包指标设置、奖惩兑现办法、风险抵押金制度,在县属工商企业中推行“基数上缴、超额分成”、“减亏或持平包干”、“集体承包加效益工资”多种形式的二轮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领导采用组织选用或公开招标选拔,在党委(支部)监督下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内部实行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车间班组层层承包,职工工资实行计件工资、浮动工资和奖金分配形式,与工作任务挂钩。
  1990年,金塔县涉及改革的36户县属科级企业续签二轮承包合同,并依法进行公证。
  “特户”企业试点。1991年,金塔县选定铜矿、棉花公司、百货公司、糖厂实行放开经营、综合配套的“特户”企业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特户”企业完成承包利润后,超额实现利润全部留给企业,超利部分免交“两金”(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允许“特户”企业综合折旧率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3%,新增折旧免交“两金”;“特户”企业可从成本中提取年销售额1%~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提取比例根据自身消化能力,由企业灵活掌握;“特户”企业在保证完成上交任务的前提下,可从成本中提取销售额1%~3%,用于流动资金和新产品开发;“特户”企业的新上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后,免交3年产品税和增值税,并享受税前还贷的优惠政策;银行对“特户”企业在资金上实行倾斜政策,核足流动资金规模,优先提供“特户”企业的临时贷款;允许“特户”企业经营范围和价格放开;“特户”企业有权决定用工数量,有权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分配形式。“特户”企业试点期限与二轮承包期限一致,党组织负责人和厂长、经理按照实现利润规模程度分别享受副县级、科级、副科级干部待遇。1993年,“特户”企业二轮承包全部到期。
  承包制是改革的一种过渡形式,存在着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一是承包制不能根本解决政企职能不分的问题。二是承包制缺乏规范性、客观性。三是承包制把旧的管理体制以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与市场化改革、以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四是承包制强化了企业的短期行为,以致普遍出现企业承包一轮,国有资产流失一轮,富了和尚穷了庙的后果。五是承包制实际上只包盈、不包亏。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1992年后,金塔县制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快城市经济发展的意见》(中共金塔县委发[1992]40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实施意见》(中共金塔县委发[1993]23号),在全县推行“双带整推”的改革思路。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带动企业走向市场;转变政府职能,带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改革的重点是城市抓“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商业流通企业推行“四放开”经营(企业经营、价格、分配、用工放开),工业企业实行“五自主”(生产经营、产品定价、内部分配、人事管理和用工、技术改造自主)。明确提出“四管四不管”(政府相关部门只管企业外部环境,不管企业内部事务;只管企业政策落实,不管企业生产经营;只管县上与企业分配,不管企业内部分配;只管企业班子建设,不管企业劳动用工)。从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企业自主权,明确政企双方职责,健全和完善约束机制方面,提出30条具体意见,重点落实企业的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资金支配权、拒绝摊派权等经营自主权。同时,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在落实自主权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企业14项经营自主权得到贯彻落实。
  1992年,金塔县制定《关于加快全县城市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的试行意见》(中共金塔县委[1992]22号),从10个方面提出深化企业改革的思路和重点,以干部、用工、分配三项制度为突破口,全面深化企业内部改革。1993年12月,县属工商企业中,打破干部、职工身份界限,实行合同化管理的职工达到职工总数的90%;38户企业实行干部聘用制,聘用中层干部376人;37户企业打破工资级别,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分配方式。通过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工人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新机制,企业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方向发展。
  国有民营改革。1993年,金塔县研究制定《关于全县国有小型商贸企业实行国有民营的实施意见》(金政发[1993]76号),先在流动资金缺乏、效益较差的县食品公司进行试点,大胆引进个体私营企业经营机制,实行以“四不变”(企业性质不变、企业隶属关系不变、国有资产所有权不变、职工身份不变)、“四自主”(自主经营、自定价格、自选人员、自定分配)为主要内容的“国有民营”改革。后在全县商业、供销、粮食、二轻、物资等系统内29户小型零售商业网点、饮食服务业、基层门店(社)中逐步推进,放活企业经营自主权,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积极探索多种资产经营方式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按照“因企制宜、因厂施策、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积极引导8户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实施破产3户(煤炭公司、金兰食品添加剂厂、大理石涂料厂),分割经营2户(食品厂、物资公司),租赁1户(糠醛厂),托管1户(二轻服装厂),兼并1户(二轻综合厂),促进了企业资产合理流动和产权重组。由于原有行政体制还没有改革,政企仍然不分,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仍然存在着行政隶属关系,从而又导致了两种结果:一是放权很难落实,或者有时放下去了,有时又被收回了,随意性很大;二是部分企业权利确实放下去了,但把所有者必须有的监督和制约权也放弃了,企业经营者可以为所欲为,难以建立起新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三)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阶段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工业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这一新的改革精神,金塔县从1994年正式开始了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三改一加强”。1995年,酒泉地委、行署在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中提出,进一步深化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的企业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总结探索公有制的最佳实现形式;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区别对待,因厂施策,制定分类组织实施的计划;金塔县针对全县企业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以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办法,改制一批企业;以“国有民营、社有自营、公有私营”的形式,承包租赁一批企业;以引进国内外、区内外资金的渠道,嫁接改造一批企业;以联合、兼并、组建集团为重点内容,发展壮大一批企业;以利用优势开新品,创新业,调整一批企业;以拍卖的方式解危、解困一批企业;以破产为手段,依法破产一批企业。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按新体制运行。1994年,中共金塔县委、金塔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城市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国有、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工作。1996年后,金塔县采取“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改革思路,对县属工商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确定县糖厂、铁选厂、饮食服务公司、印刷厂、弹花厂为探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改造工作的试点企业,县属工商企业股份制改革开始。到1996年,金塔县在企业改制上取得了“六个突破”:资产评估上有了突破,对改制企业呆账、坏账损失和历史包袱、社会负担进行了合理处理;产权界定上有了突破,将企业历年节余的职工奖励基金、福利基金作为职工共有股参与了改制;鼓励职工入股上有了突破,“新三会”的产生有了突破,把党管干部的原则与《公司法》有效地结合了起来;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上有了突破,实行了国有代表推举国资责任人的办法;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上有了突破,与资产保值指标挂钩考核,进行了责任抵押。
  “五改两结合”。1997年,金塔县制定《关于加快工商企业改革的实施办法》(中共金塔县委发[1997]79号),对企业进行了触动产权、创新制度、转换机制的攻坚改革。确定全县企业“五改两结合”的改革思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合作制和整体出售为主要形式,从产权、用工、分配、领导、保障制度五个方面同步推进。在所有制改革上,采取租赁、兼并、破产等改制形式,完成企业的改制、改组,为全面推进工商企业改革积累初步的经验。在改革产权制度方面,对少数骨干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使之成为国家控股或参股、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大多数中小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通过配股、购股,把国有企业改造成为个人持股、合资合劳、共同经营、民主管理、按劳分配、按股分红的股份制企业。对部分净产值不大的企业,可以整体出售,转为民营企业。对个别严重资不抵债、扭亏兼并无望、长期停产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在改革用工制度方面,按职工工龄长短,量化一定数量的净资产或其他办法安置后,不再保留国有职工身份。转换身份后的职工,按《劳动法》规定,重新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改制后的企业,劳动用工实行双向选择。在改革分配制度方面,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在改革企业领导体制方面,取消企业行政级别,建立新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运行。经选举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及聘任经理层成员,必须建立风险抵押金制度,也可以设立风险股。在改革保障制度方面,各类企业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坚持改制、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坚持外部改革与企业改革相配套。金塔县成立工商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包挂企业改革目标责任制,抽调69名部门领导和干部,组成15个驻企工作组,指导帮助宣传发动、清产核资、制订方案、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债权债务、资产划转、人员安置等具体问题,金塔县有15户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革。
  1998年2月,金塔县继续按照“五改两结合”的基本思路,即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合作制和整体出售为主要形式,产权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领导体制、保障制度五方面改革同步推进,坚持“三改一加强”(改制、改组、改造与加强管理相结合),企业改革与外部配套改革相结合,集中力量打好企业改革攻坚战。1999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后,全县开始了新一轮工商企业改革。重点是进行国有资产的退出和职工身份的转换,积极倡导股权向企业经营者或经营班子集中。2000年,针对股份合作制企业存在的股权均等、责权不等和法人代表压力小、缺乏动力的弊端,全县又开始探索法人代表持大股的经营形式。根据酒泉行署批转地区体改委《关于在全区股份制合作制企业中倡导法人代表持大股经营意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法人代表持股比例一般应达到企业股本总额的20%以上,经营班子持股比例达到51%以上。允许股权流动转让,鼓励增资扩股和招商扩股,积极探索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其他形式。1999年,金塔县对砂业建材公司、漠风水泥公司、农机修造公司、飞富粮油工贸公司、粮油饮食一公司、粮油饮食二公司、印刷纸箱厂、酒厂、万顺五矿公司9户企业进行法人代表持大股改革,实现了由股权分散向法人代表或经营班子控股过渡,解决经营者缺乏压力与动力的问题。同时在企业内部进行以三项制度(劳动、用工、分配)、加强管理、推动技术进步为内容的改革。至2001年,金塔县40户城市工商企业中,23户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1户(糖业食品集团公司、矿冶公司、白山堂有色金属公司、医药公司、漠风水泥公司、饮食服务公司、镁业公司、兴隆电器服装公司、金田棉花制品公司、金星人造板制品公司、金雪棉种公司);股份合作制12户(砂业建材公司、飞富粮油公司、印刷纸箱厂、农机修造公司、康维食品公司、康利达矿产公司、物资公司、粮油饮食一公司、粮油饮食二公司、万顺五矿公司、酒厂、预制构件厂),企业股份制改革面达57.5%。企业股份制改造后,采取国有资产折价入股、企业法人持股、内部职工参股等形式,使企业产权主体由单一国有、集体所有向国家、法人、员工多元持股的方向发展,企业所有制结构和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扭转了长期以来政府对企业负无限责任,而企业负盈不负亏这一局面。到2001年底,全县城市工商企业全部进行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民营、破产解体、兼并租赁等多种形式的改革。政府对企业实行“六管六不管”(即管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不管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管项目推荐引导,不管项目决策建设;管社会“三条线”保障,不管企业内部分配;管投资环境改善,不管企业经营活动;管社会化服务,不管企业内部事务;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产生)的改革措施,进一步促进国有资本退出企业和政企分开。
  规范公司制。2001年底,中共金塔县委根据酒泉地委提出“推行业主制、改造股份制、规范公司制”的改革思路和“两置换、两整体、一保障”(置换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置换职工国有集体身份,整体承担债权债务、整体安置职工,保障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的改革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工商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金塔县委发[2002]2号),以推行业主制、改造股份合作制、规范公司制为思路,要求县属工商企业以实现民有民营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通过整体出售、公开拍卖、破产解体、划转托管等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同年1月,金塔县成立工商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并从有关部门抽调78名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组成13个工作组,分别进驻企业,明确各经济主管部门、驻企工作组和企业在深化改革中的责任,建立“县上抓协调,部门负总责,企业为主体,工作组搞帮扶”的深化改革目标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策落实、加大协调力度、搞好配套服务。
  2004年,金塔县鑫农公司(含原糖厂)、矿冶公司、砂业建材公司、漠风水泥公司、白山堂有色金属公司、金龙综合公司、医药公司、食品公司、百货公司、金田棉花制品公司、印刷厂、陶瓷厂、飞富粮油工贸公司、金粮大酒店、粮油饮食一公司、粮油运输公司、金信食品公司、康利达矿产公司、万顺五矿公司、酒厂、预制构件厂、玻璃厂、农机修造公司、农机加油站、物资公司、煤炭经销公司、经济适用住房公司、供销社系统(所属基层企业以1户计算)28户企业面向社会公开出售产权,改为民营主体业主制企业;盐化公司、食品加工厂、金星人造板制品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北山煤矿、兴隆电器服装公司、工业品公司、农副生产资料公司、镁碳制品厂9户企业通过破产、解体、划转等形式进行产权改革。全县支付改革成本1.77亿元。其中核销财政借款1626万元,处置破产资产和不良资产1.1亿元,出让土地资产4729万元,财政出资335万元。筹措和预留职工安置费用5100万元,妥善安置国有集体企业职工3168名,企业新一轮产权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在全县实施了公司制改革,促进了股份合作制向业主制和股份制的转变。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改革,突破了企业原有管理体制,有力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首先是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明确法人财产权,实现资产人格化,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其次,企业的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逐步完善,建立起了“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推行了全员合同化的管理。再次,企业谋求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工商企业的改革,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增长,使全县的工商企业基本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多种所有制经济竞争的格局已经形成,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

知识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有关金塔工业发展历程和历史变化,是一部据实载述、综述历史、横展成就、着眼实用的典籍史册。本书融纪实传记为一体,荟文字图片于全卷,全面反映金塔县工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原貌,具有一定科学性和参考性。全书上承远古巧工精华,下纳现代商企卓著,纂辑古今文献,荟萃四方举要。为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抚金塔之经济,问工业之生产,励振兴之壮志”留下了一部鉴古知今,承前启后的专业性史话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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