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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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490
颗粒名称: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分类号: TS
页数: 4
页码: 109-1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从1953年开始,金塔县根据酒泉专区组织开展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整顿改造的精神,对本县辖区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整顿和改造。
关键词: 金塔县 社会主义时期 手工业

内容

从1953年开始,金塔县根据酒泉专区组织开展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整顿改造的精神,对本县辖区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整顿和改造。
  初步改造阶段 在总路线精神指导下,金塔县结合国家对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的政策,对工商业进行初步改造。具体步骤为:(1)划分行业,成立工商联会和行业机构。按照中央统一划分的行业标准,对全县私营工商业及手工业的行业分类进行重新划分,重新申报资本、审查账目。(2)遵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以组织成立合作小组和经销、代销户的形式,对私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适当安排。(3)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全面普查、整顿。
  这一阶段全县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巩固阵地,重点扩展,做出榜样,加强准备”和“积极领导,稳步前进,逐步发展”的方针,公私合营进展普遍比较适度和平稳,效果良好。一是重视整顿、巩固和提高已有的公私合营企业,提倡“宁可少些,但要好些”,坚持条件成熟一个、合营一个。二是既考虑工商业者自愿的原则,又坚持国家、地方的需要和企业发展前途,防止盲目合营。三是在清产定股、人事安排、利润分配等方面,注意贯彻民主协商、公平合理的政策,公私兼顾,适当照顾私方的合法利益。四是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各级政府派出工作组,了解和掌握企业各方面情况,动员工商业者自愿申请合营,经上报批准后,由公股代表、职工代表和资方代表三方组成公私合营筹备委员会,协商解决包括清产定股、职员安排等有关合营方面的重大问题。新建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产、供、销都纳入了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原料供应有了比较可靠的保证,产品销路也有稳定的渠道,生产能够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有计划进行。由于外部条件的改善和内部管理的加强,合作社的劳动生产率普遍高于个体手工业生产者。据调查,当时每个手工业社员的平均产值比个体手工业者高出20~30个百分点。同时,合作社能够不断地积累公积金,从而为改良工具、改进技术、扩大再生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随着生产的发展,社员得到了较大的实惠,如社员的工资平均提高10%以上。此外,手工业合作社在各级党政部门的支持下,办起了一批为自己培养技术人才的业余学校,极大地提高了社员的技术素质和文化水平。1953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达到了32.34万元,其中集体所有制企业4.65万元,个体所有制企业27.67万元。轻工业产值达到了26.49万元,重工业5.85万元。个体所有制煤炭工业产值达到了0.35万元,机械工业达到5.50万元,个体所有制森林工业6.81万元,个体所有制食品工业5.52万元,个体所有制纺织工业10.45万元,个体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0.99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2.72万元。1954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37.65万元,其中集体所有制企业12.88万元,个体所有制企业24.77万元。煤炭工业3.12万元,机械工业10.16万元,森林工业9.03万元,食品工业5.42万元,纺织工业8.16万元,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0.71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1.05万元。
  全面改造阶段 1955年11月,在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的情况下,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要求各地迅速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1956年1月,金塔县召开了县委、私改工作队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随后又通过召开职工店员会、职工店员积极分子会、手工业者会、资本家积极分子会等宣传中央的精神。动员工商业者自填、自估、自核、自报,向政府申请公私合营。一些难度较大的地方,采取“先收编,后改造”的办法,即先批准公私合营,随后再进行清产合资、企业改组和人事安排。清产按照“以质论价,充分协商,资本家满意,国家不吃亏”的原则进行,对公私方的财产都做了认真的评估,并把私股改为拿定息。人员处理按照省委“全部包下来”与“统筹安排”的要求,凡拿定息的私方在职人员均做出妥善的安置,其中资方的代表人物还在国有经济业务部门安排了恰当的职位,工资也一般维持在原有的水平。通过改造,商业机构组成了合作商店、合作药店、合作饭店等;手工行业组成铁器、木工、缝纫、制鞋等生产合作社和运输、建筑、编制、印染、砖窑等生产小组。
  金塔县工商业和手工业的改造工作从1955年11月开始到1956年11月结束。金塔县工业总产值达到了45.45万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要求过急,速度过快;合营、合作的面过宽;经销、代销、自营的面过窄;在改造高潮中对于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一切有用东西,当做资本主义的东西否定抛弃了;在具体做法上存在着“一刀切”的严重弊病等。
  “一五”前期,金塔县重点对企业内部进行了整顿,明确了国有企业和地方国营企业的任务,纠正了地方工业发展中面面俱到、盲目冒进的偏向。对原料及销售有保证的企业,鼓励其挖掘内部潜力,扩大生产规模,努力增产;对产品质量低、销路不畅的企业,帮助其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同时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加强技术推广,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辟市场,提高了设备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1950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18.93万元。按所有制分,个体所有制企业18.93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17.2万元,重工业1.73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个体所有制煤炭工业0.03万元,个体所有制机械工业1.70万元,个体所有制森林工业1.09万元,个体所有制食品工业3.67万元,个体所有制纺织工业9.83万元,个体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0.21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2.4万元。
  1951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33.36万元。按所有制分,个体所有制企业33.36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29.68万元,重工业3.68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个体所有制煤炭工业0.22万元,个体所有制机械工业3.48万元,个体所有制森林工业2.81万元,个体所有制食品工业9.26万元,个体所有制纺织工业10.95万元,个体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0.24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6.42万元。
  1952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41.20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集体企业2.30万元,个体所有制企业38.90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34.89万元,重工业6.31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个体所有制煤炭工业1.89万元,机械工业4.42万元(其中集体所有制工业2.30万元,个体所有制工业2.12万元),个体所有制森林工业4.13万元,个体所有制食品工业12.87万元,个体所有制纺织工业13.58万元,个体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1.01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3.30万元。

知识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有关金塔工业发展历程和历史变化,是一部据实载述、综述历史、横展成就、着眼实用的典籍史册。本书融纪实传记为一体,荟文字图片于全卷,全面反映金塔县工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原貌,具有一定科学性和参考性。全书上承远古巧工精华,下纳现代商企卓著,纂辑古今文献,荟萃四方举要。为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抚金塔之经济,问工业之生产,励振兴之壮志”留下了一部鉴古知今,承前启后的专业性史话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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