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私营工商业的调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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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489
颗粒名称: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私营工商业的调整
分类号: F427.42
页数: 2
页码: 108-1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0年,金塔县实施全国统一的财政经济政策,对私营商业采取“坚决保护,适当发展”等措施,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1956年,国家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26.1%。
关键词: 金塔县 社会主义时期 工商业

内容

1950年,金塔县财政经济实施全国统一的政策。金塔县对私营商业采取了“坚决保护,适当发展,打击投机,取缔捣乱”的政策,对旧行业、商会进行改革,通过登记审查,颁发营业执照,取缔了危害国计民生的非法经营者,保护和发展了合法经营者,全县工商业进行了大幅度的整顿,金塔的市场物价逐步稳定下来,集市的虚假繁荣顿时销声匿迹,物价下降迫使投机资本家将囤货回归市场,一时出现部分物资供过于求,销售迟滞。一些过去适应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的工商业,如迷信品、奢侈品工商业,失去了市场;一些产品质量差,生产成本高,不适合人民生活需要的工业品,如土布、漂染、银器、手工造纸等生产量逐渐下降;一些经营不善的企业减产、停业;同一行业内盲目竞争,造成地方与地方之间供求不协调。旧的经济秩序被破除,新的经济秩序尚未建立起来,产销脱节,不少工业品价格倒挂,一些私营企业陷于货存过多、资不抵债和停工减产的境地,部分私营商业亦停业倒闭。
  1950年4月,金塔县认真执行了中央的有关经济政策,作出了发展和调整工商业的具体措施:
  调整公私关系。即调整国营工商业与私营工商业的关系和职能。通过扩大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使它们能够维持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并把私营工业纳入全县计划的轨道;对私营商业,通过经销、代销等方式,使其有利可图,国营商业在扩大批发阵地的同时,减少零售商店的数量,把大量零售业务交给私营商店及小商小贩,除主要的大宗农产品和外销的农副产品外,其余农产品则组织合作社和私商收购、贩运;调整税负,适当降低税率,将原有货物税减少,以利休养生息。同时对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制定国营商业对私营合作商业在货源供应上优先照顾、价格上给予优待的政策,一些重要商品按当地批发牌价折扣,即棉布、植物油2%,细粮、百货、煤油3%,粗粮4%,食盐5%,煤炭6%。
  调整劳资关系。坚持劳资两利原则,处理好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关系。既要保障工人的民主权利,又要尊重资本家对合理利润的获取。着眼有利于发展生产,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劳资问题,然后过渡到更加稳固的合同关系。
  调整产销关系。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召开城乡物资交流大会,以销定产,减少生产的盲目性,逐步走上计划产销的轨道。依照《共同纲领》规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对私营商业的经营范围、货源供应、销售市场、劳资条件等方面,均作了适当调整和安排,鼓励私营商业积极地为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扩大商品流通渠道、供应市民生活需要而努力,使私营商业有更加宽裕的发展空间。
  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使许多濒临歇业、停产、倒闭的私人工商业得以恢复生产。1949年-1956年,金塔、鼎新两县共有贸易市场5处,私营商业179户。1956年后,私营商业逐步纳入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组织,贸易市场时关时停,同年,全县有7个基层供销社,全年社会商品销售额282万元。1956年,国家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实行公私合营,走集体化道路。全县有工业企业14个,职工413人(国有企业2个,69人,公私合营企业8个,313人,私营企业4个,31人),工业总产值59.95万元(国营12.38万元,公私合营46.84万元,私营7300元),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的7.55%,实现利润6.18万元。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26.1%。

知识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有关金塔工业发展历程和历史变化,是一部据实载述、综述历史、横展成就、着眼实用的典籍史册。本书融纪实传记为一体,荟文字图片于全卷,全面反映金塔县工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原貌,具有一定科学性和参考性。全书上承远古巧工精华,下纳现代商企卓著,纂辑古今文献,荟萃四方举要。为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抚金塔之经济,问工业之生产,励振兴之壮志”留下了一部鉴古知今,承前启后的专业性史话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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