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回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437
颗粒名称: 往事回眸
分类号: K294.2
页数: 108
页码: 073-1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往事回眸的情况。其中包括旧石器时代的手工业、新石器时代的手工业、夏商西周时期的手工业、春秋战国时期的手工业、秦汉时期的手工业、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手工业、隋唐时期的手工业、五代宋夏时期的手工业、蒙元时期的手工业、明朝时期的手工业、清朝时期的手工业、中华民国时期的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工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工业、“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工业、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业等。
关键词: 金塔县 历史文化 往事回眸

内容

旧石器时代的手工业
  距今约1万年前,金塔人类逐渐进入旧石器时代,这一阶段,人们以打击方式制造石器工具。从金塔县缸缸洼遗址、火石梁遗址、榆树井遗址中发现的石器、陶器、青铜器、金银器等器物考证,生活在金塔大地上的古代人类开始用动物骨骼制成生产工具和装饰品,已发现骨珠、骨针、骨锥和骨匕等,由此推断金塔县境内在旧石器时代已经出现了手工业。
  旧石器时代早期,金塔先民的生产工具主要为石器。从金塔境内早期发现的石器判断,当时人们制作石器的石料大多就地取材,采取打砸加工,成为生产的主要工具,石器的类型主要有刮削器、尖状器、砍砸器和石球,形制粗大,加工简单,器形不够稳定,制作较粗糙,石器的制作方法采用单面定向打制。到旧石器时代中期,石器以砍砸器、刮削器、尖状器、石球、雕刻器为主,有了一定程度的分工。依照器形的不同,自身重量也随之而变化,代表了生产工艺的提高和人与工具结合上的进步。石器的制造呈现多样化的趋势,风格也有不同。有的器身重大、形制粗糙、工艺笨拙,有的器形规整、加工精细。但还存在一器多用的现象,地方差异表现也较明显。到旧石器时代晚期,随着人类智力的发展,石器制造技术有了进一步提高。考虑到使用的不同,人们在生产不同的工具时,对石料的选择有了区分,加工方法已多样化,主要石器有砍砸器、刮削器、盘状器手斧、石球、尖状器和雕刻器等。
  旧石器时代,金塔先民在生产活动中除使用石器之外,还使用木器和骨、角器,说明在旧石器时代晚期,骨、角器已使用比较广泛,大大丰富了工具的形式,手工业进一步发展,提高了金塔先民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能力。
  新石器时代的手工业
  距今约1万年,金塔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这一时期,人们主要从事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学会烧制陶器,公元前3200年-前1900年,金塔人类进入铜石并用时期。从公元前2070年-前221年,中原地区经历了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革,实现了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演化。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多民族结构,金塔大地渡过了漫长的1900余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和早期青铜时代。
  新石器时代早期,金塔先民已开始磨制石器,而且石器形式多样、用途专一,在今金塔县羊井子湾乡境内发现的细石器,其中一种细小刮削器,就是当时制革工具之一。石器的种类有斧、刀,凿、锛、杵、磨盘等,均选用较坚硬的石料制作。很多石器钻孔安上木柄,制成复合工具,说明人们掌握了钻孔技术。还出土了大量的锄、刀、斧、镰、锤和磨盘等农具,这些农具大多数是石制器具,说明当时的农业生产工具已有较大进步,手工业发展速度较快。铜、石并用时代出现了专门从事制陶和冶炼人群,这时期的陶器数量之多,彩绘之精美,都反映了新石器时代金塔制陶业的兴旺。陶器的生产除了由氏族或家族进行之外,还出现了专业性的工场,说明早期手工制造开始步入多人合作生产,工业生产逐步形成。铜的冶炼和铜器的铸造,生产工序多,生产者需要掌握有关的专业技术,可能要脱离其他劳动,成为专业劳动者。寻找矿床,开采矿石,冶炼、制模和浇铸、加工等多种劳动,已非一人所能兼任,要求生产者之间既有一定的分工,又有简单协作。同时,制玉工艺也有了相当发展,玉器大量出现,除了部分作为生产工具使用之外,主要作为礼仪用品。玉器表面多经抛光处理,器类复杂,部分还有精美的雕刻,相对于石器而言,加工工艺更高、更复杂,一般又被赋予宗教上的含义,已不是非专业生产者所能胜任的了。总之,这一时期手工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一部分制陶业、冶铜业和制玉业已从家庭手工业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专门的产业和人群,金塔先民的手工业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精美的彩陶方杯、人形陶罐等酒器说明了当时金塔已开始酿酒,是生产力显著发展的标志。
  新石器时代的石器和骨、角器制作 新石器时期的金塔先民,以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开发金塔大地,他们在与大自然的斗争中,学会了磨制石器,制造劳动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学会了烧制陶器和制作装饰品,一些先进的手工技艺不断被人们认识和掌握,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服务,从而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新石器时代人们使用的生产工具当中,石器是最重要的,同时还使用以鸟兽类的骨头制成的骨器。石器具有材料来源丰富,容易进行简单加工和硬度较高的优点,不仅成为当时人们主要的生产工具,而且使用至青铜时代,在农业生产中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磨制石器的出现,是新石器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使石器有了更高的生产效率,由原来的一器多用、分工不明的情况向一器专用、分工明确的方向转化。骨、蚌器的大量出现和使用,也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加快了手工业的发展速度。
  新石器时代的早、中期,石器加工技术在很多方面仍然承袭了旧石器时代的特点,打制的较多,磨制的较少,而且磨制仅限于刃部,以增加其锋利度,通体磨光的基本不见,穿孑L的更是少见。打制的斧、锛一般都缺乏棱角,造型不规整,并部分地保留着石料原表层。到新石器时代的中、晚期,石器的制作技术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数量、质量、类别都有了较大的增加,普遍经过磨制,通体磨光的石器大量出现,钻孔技术普遍,棱角清晰,刃部锋利。石器的制造主要使用切割、打击、琢磨和穿孔等技术。切割技术用于对石料的分解,使其更适合于所要制造的器形,主要有砥断和划断两种方式。前者从两面对砥,所得砥槽上下平直,两端深度大体一致。划断主要采用石片或木片,经反复拉锯式的划磨来切断石料。打击用于对石器的初步加工,既可直接打击成器,也可制成半成品以便进一步加工。操作方法有集中一点打击法、一面打击法、两面打击法、作窝打击法、碰砧法和间接打击法等,另外还有锤击法。这些都是在旧石器时代广泛采用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条件,满足于不同的需要。琢是对石器进一步加工时通常采用的方法。酒泉境内下河清遗址、西河滩遗址等发现的石器有许多是在打制后经琢、磨光的。
  石器可分为两大类,即农具和狩猎工具。常见的农具有石斧、石锄、石锛和石刀、石镰。在狩猎工具当中,出现了大量的石镞和少量的石矛。除石刀外,还出现了骨柄石刃刀,以动物的肋骨制成一侧有槽的刀柄,在刀柄内镶嵌细石器作为刃部。斧、锄、锛、铲类器物,在早期尚未见穿孔者,至晚期出现了穿孔和有肩者,都是为了安装木柄和使木柄更加牢固,便于使用。
  新石器时代存在着大量的骨、角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从金塔县东沙窝、天泉寺墓葬中出土的骨珥当中,至今仍有以动物骨骼制造的器具,由于骨、角器易于加工,所以数量和种类较多。骨器的种类主要有锥、针、凿、镞等生产工具和以笄为主的装饰品。角器的种类主要为锥、矛等。
  新石器时代的制陶业 陶器是新石器时代的先民们在生产、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手工制品。那时的能工巧匠们制作的大量美观实用、技艺精湛的陶器,无论是用来蒸煮食物、收藏储存、汲水盛水、饮食饮用的器皿,还是捕猎、纺织、装饰用的一些器具,以致后来出现的彩陶,无一不显示当年高超的制陶水平,为人类留下了可贵的文化遗产。
  最初的制陶业与原始农业的兴起有着密切的关系。陶器的出现和使用,是新石器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是和人们经营农业、定居的生活方式紧密相关的,是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的一项重要成就。
  地处蒙古高原与黄土高原交会处的金塔人类,在制作陶器时选用低熔点的黏土,一般不经淘洗。肥沃的冲积带岸土,土质疏松,纯净少杂质,为陶器制作提供了优质原料。河谷的陶土,是胶性易溶的黏土,含钙量低,含沙量少,具有很强的可塑性,陶器中所含羼砂粒的数量和颗粒度,常依器物类型、大小及操作习惯而略有差别。金塔境内新石器晚期的陶器种类繁多,彩陶图案绚丽多彩。陶器以红陶为主,有少量的灰陶和白陶。早期器表打磨较光,晚期只有个别的经过打磨,大部分未经磨光,器表比较粗糙。经历过这一工序复杂的制陶阶段,人们对陶泥性能及器物成型要领,就有了充分认识,为下一阶段制陶业的发展打好了基础。陶坯成形经晒干后,就要在表面进行磨光、修整和拍打。有的器物表面还需进一步加工,以增强其耐用性和美观程度,主要是拍印、滚压、剔刻、堆塑、磨光、施陶衣、彩绘。涂施陶衣,是在陶器烧制前将白垩土或红土调成泥浆,涂施在陶器表面的一种装饰工艺,目的是增加陶器的光洁度和美观,已发现有红色和白色陶衣。
  彩陶是制陶业发展到成熟阶段的产物,它集实用和艺术于一体,不仅满足了人们日常饮食生活的实际需要,而且也为人们的精神生活提供了审美需求。彩陶由简到繁的华美纹饰,反映了先民对客观事物的真实感受及纯真的生活情趣,表现出那个时代审美情趣的积累和升华。彩陶在烧制前,用一种富含着色剂的天然矿物为原料,在陶坯表面绘制出各种不同的图案。常见的颜色为红、黑、白三种,颜色一般不随烧制温度的变化而发生变化。除了灰陶和黑陶之外,彩陶烧成后的颜色同于所施的色彩。经烧成后,颜色即牢固地附着于陶器表面。这是陶器烧制工艺中的一大进步,它使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器具更加美观。生产陶器的最后一道工序是烧制,使用的燃料、窑室结构及所达到的温度,不仅决定着陶器的牢固度,也决定着陶器的颜色。最原始的烧制方法是平地堆烧,即将陶坯堆放在一起,用泥巴全部糊盖封严,只留出火口与烟道以便入柴燃烧。这种烧制法温度不可能太高,且陶坯受热极不均匀,所以成品酥松,颜色也斑驳难看。由无窑到有窑,是制陶技术发展中的一次飞跃。在今金塔县羊井子湾发掘出的新石器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陶器等遗物,窑内发现的陶器与该遗址其他各类遗迹中出土的大部分陶器风格一致,说明人们当时日常使用的陶器,基本上是就地烧制的,而且陶器制作的技术水平、生产规模、产品属性都达到了一定的水平。这么大规模的窑场,足以证明当时河西地区制陶业的先进程度,原始农业的发展和实际生活的需要,不但加快了社会的进程,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而且改善了先民的生活,为古代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缸缸洼遗址 位于金塔县大庄子乡永丰村三组东南6.6公里处,距县城30公里的戈壁沙漠腹地。1987年文物普查时被发现。为新石器时期村落遗址,遗址南北长600米,东西宽560米,面积约33.6万平方米。因遗址地处四周高、中间低的一片洼地中,过去当地人在此发现有陶罐(俗称缸缸),因此被形象地称为“缸缸洼”。遗址地表密布夹砂红陶片、彩陶片和破碎石器。其东边梁上夹砂红陶残片堆积如山,覆盖层厚度为0.3米~0.9米。遗址中部台地上残存烧制陶器的窑址四座,占地45米×60米。一号窑长宽各l米;二号窑残底呈圆形,直径1.4米;三号窑长2米,宽1.5米,炉门西开,门口宽0.3米;四号窑仅存灰层,范围模糊,窑址灰层中有木炭残块。遗址西部台地上有墓葬群,多为竖穴土坑墓。东部风蚀台地上有冶铜址,直径15米,深0.9米的灰层,地表有大量铜矿石、碎铜块及碳釉结块。1987年文物普查时发现和征集的文物有双耳彩陶罐、双耳盆、石刀、石斧、石纺轮等69件。陶罐壁薄而硬,造型美观,带有人字形或菱形黑色纹饰。石器通体磨光,多穿孔。从窑址和陶片看,这是一处陶器作坊,属四坝文化类型。距今3900年左右。自发现至今,共采集陶器22件、石器300余件、骨珠两串。
  从该遗址出土的文物情况看,其规模及文化层堆积厚度在甘肃省内都是少有的,说明当时这里是一个规模较大的手工作坊,手工业比较发达。同时,也反映出,在远古时代金塔县境内就有大量人类居住生活。从部分质地精细、纹饰华美、具有较高艺术欣赏价值的彩陶罐、彩陶盆中也可以看出,当时这里的人们已掌握了先进的制陶技术。出土的石器中,大多都是农业生产工具,有磨制较精细的镰刀(单孔,双孔均有)、纺轮和一个形如现今齿轮的磨制石器,从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的农业生产已经处在定居翻锄农业阶段,说明该文化已成为我国新石器时期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缸缸洼遗址具有较高历史研究价值和科学价值。1993年3月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夏、商、西周时期的手工业
  夏、商、西周三代,从公元前21世纪起到公元前8世纪,纵跨13个世纪。这一时期金塔境内的古代工业发展可以从四坝文化遗迹中清晰地反映出来。四坝文化的分布主要在河西走廊的中部和西部祁连山以北地区,东起山丹,西至新疆哈密盆地,北及黑河下游(金塔县),南涉疏勒河中上游一带。青铜器的制造和发明,是人类历史上划时代的创举,它直接导致生产工具和武器的历史性飞跃,把人类由蛮荒时代推向文明时代,青铜是最早广泛使用的金属,而金塔境内有色金属矿藏丰富,高度发达的制陶业又培育出了创造高温的手段和能力,这是青铜冶铸较早兴起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据出土文物表明,新石器时代金塔县就有石器、陶器、编织、烧制木炭、采铜与冶炼等原始手工业。生活在今金塔县境内的古代人类曾用铜铁冶炼技术制造兵器、农具和生活用具。金塔县境内有色金属矿藏丰富。根据榆树井遗址出土的青铜器考证,铜矿是金塔先民们最先发现的宝藏。由于金塔先民们有熟练的制陶技术,对火候的掌握已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为冶炼铜矿石创造了条件。起初,金塔先民们只能冶炼红铜,后来可以用这些红铜锻造各类小型的器物。为解决红铜制作生产工具硬度不够的问题,金塔先民们在较长的生产实践中对铜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铜中加入一定含量的砒石,冶炼成砷铜,成为铜砷二元合金;或加入锡石,冶炼成锡青铜;或在铜中加入一定含量砒石、锡石,冶炼成铜砷锡三元合金。在制造铜器过程中,开始以锻造为主,在热锻后又进行冷锻加工,以后又有了用范模铸造或复合铸造等复杂工艺。尽管金塔处于巴丹吉林沙漠边缘,与东部发展存在较大差距,青铜器的制造和使用使金塔由蛮荒时代迈进了文明的门槛。
  在铜石并用时代,铜器在金塔先民中已普遍使用,有青铜、砷铜和红铜制品,基本上以小件工具和装饰品为主,大型容器为数不多。到青铜时代,中原王朝(包括西北东部的关中地区)已经有了极为发达的青铜冶铸工艺,器型和种类繁多、工艺精湛、花纹精美、达到了青铜发展的巅峰时期。根据榆树井遗址、火石梁遗址出土的青铜器考证,在新石器时代今金塔县境内金属冶铸的工艺水平也达到了当时西北青铜器制作工艺的水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铜器的种类和数量增加,除了小件铜工具和装饰品之外,也生产出了铸造精美的四羊头青铜权杖饰、铜座承兽方盘等;二是在青铜器的制作方法上,除小件工具仍然使用锻打外,铜容器已使用了范铸,形制复杂的铜器还使用合范法铸造。
  四坝文化分布在河西走廊及其以西地区,是铜器冶炼渐趋成熟时期。从金塔县境内的火石梁、榆树井、缸缸洼等四坝文化遗址出土的铜器文物考证,当时在金塔县境内铜器制作以铸造为主,兼有热锻和冷加工工艺。铜器种类有锡青铜、砷铜、铅锡青铜和其他多元合金,重要特征是砷铜的大量存在。根据金塔县白山堂铜矿地质资料显示,在当地蕴藏着丰富的铜矿藏。近年来,文物工作者在白山堂铜矿一带发现了古代先民冶炼铜的窑址,由此说明生活在四坝文化时期的金塔先民在大量使用磨制石斧、石刀、石砍砸器、石刮削器、石锄、石凿、石磨棒等石器和骨器的同时,开始制造铜器。
  考古发现,金塔先民在距今3900年-3600年前(相当于夏商时期)就已经熟练掌握冶炼技术。1987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考古人员在距金塔县城东北约40公里的戈壁沙漠中发现了一处冶铜遗址,定名为“火石梁遗址”。火石梁遗址东西长350米,南北宽270米,面积约9.5万平方米。发现和采集到诸如陶质双耳罐,簇形纽盖,单孔、双孔石刀、石勺等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这些石器通体磨光,制作精细,而陶器则有精细的几何花纹;两把石勺类似冶炼工具坩埚。遗址内东北部直径约30米的灰堆中埋藏有大量的炭结块、孔雀石和碎铜片,文化层厚度为0.3米~2.2米。这些文物证明,火石梁是一处青铜器时代的陶器烧制作坊和青铜器冶炼场遗址,属四坝文化类型,距今约3900年。在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中,金塔县还在距火石梁遗址以东约7公里处发现了另外一处冶铜遗址。该遗址南北长600米,东西宽560米。因地处四周高、中间低的一片洼地中,加之当地农民当时曾在此处发现了被他们称为“缸缸”的陶罐,此地也被形象地称为“缸缸洼”。缸缸洼遗址地表密布夹砂红陶片、彩陶片和破碎的石器,东部风蚀台上有冶铜遗址,地表有大量铜矿石、碎铜块和炭釉结块。1987年以来,金塔县博物馆在缸缸洼遗址发掘和采集到石刀、石斧、石纺轮等石器300多件,陶罐等陶器22件,还有2串骨珠。这些物证表明,缸缸洼是一处烧制陶器和冶炼铜器的冶炼场所。第三次文物普查时,又在该县北山发现古铜矿遗址,距县城约90公里,因此处附近现有一处被当地人称为“白山堂”的铜矿,该遗址被定名为“白山堂古铜矿遗址”。古铜矿南北长382米,东西宽185米。在遗址中心位置遗存有原始矿井一处,南北长19.70米,东西宽9.10米,深4.80米,矿井壁面有原始工具凿挖痕迹。经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中科院的专家实地考察,该遗址属青铜器时代的四坝文化类型,距今3900年-3600年前有冶炼遗址,后有铜矿遗址,专家分析认为,火石梁遗址和缸缸洼遗址的铜矿冶炼就来源于白山堂古铜矿。相隔20多年的两次重大发现相互印证,不仅进一步表明酒泉先民在距今3900年-3600年前就已经掌握了先进的冶铜技术,同时说明当时的社会已经进入了铜石并用时期。古铜矿遗址的发现,为研究中国北方古代铜矿开采、选矿、冶炼、铸造技术及发展水平提供了实物证据,同时也为研究古代冶铜业的萌芽和发展状况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石岗遗址 位于东沙窝沙砾戈壁地带,面积约7.5万平方米,文化层厚约0.1米~0.9米。采集有夹砂红陶片、泥质红陶片和彩陶片,纹饰有乳钉纹、绳纹、附加堆纹。并发现有黄、白陶衣施红、黑彩三角纹、斜线纹的罐、盖、壶、盆等陶器。属四坝文化遗存。
  金塔县境内还有多处汉代时期的古遗址,如窑洞滩遗址、黄刺梁遗址、双庙湾遗址、三角城遗址、秃疙瘩遗址、板地井遗址、沙门子井遗址、土墩子井遗址、西河槽井遗址、三道沙行遗址和三个锅庄口遗址等。这些古遗址位于羊井子湾乡、金塔镇和大庄子乡交界的东沙窝一带,遗址内地表遍布大量灰陶残片,纹饰有细绳纹、麻点纹、网格纹、鱼鳞纹、垂帐纹、旋纹等,器形有罐、盆、壶、碗等,并散见少量烧结铁渣和残砖块。
  从出土的陶器等遗物的残片看,金塔县境内的这些古遗址的时代为新石器——魏晋时期,尤其是四坝文化占有较大比重。金塔县境内是夏朝时的古西戎地,属雍州。境内的黑河和白河沿岸,特别是会水海(今东沙窝一带)周围,远在四千年前就有人类活动。据考证,当时在这块土地上聚居的先民,主要是羌和戎这两个古老民族,他们兴起于甘肃、青海,史称“南山羌”,黑河流域是他们活动的重点场所。从金塔县境内的缸缸洼陶器作坊遗址及出土文物考证,当时生活在境内的先民们已有集中的房屋、集中的制陶窑址、公共的氏族墓地,还有着氏族共同的信仰习俗,并表现出在母系氏族下的对偶婚姻家庭的特征。从金塔县境内火石梁等文化遗存及出土文物考证,当时境内的先民以游牧生活为主,使用简单的生产工具,制作石器、陶器和玉器。从东沙窝古遗址出土物品考证,其文化内涵显示出父权制的特点。从遗址内出土的陶器、纺轮、玉器、石刀、骨匕首等文物的制作工艺可以鲜明地看出,金塔县境内的马厂文化比马家窑文化有了更大的进步。在陶器的彩绘、石器的磨制等方面,其物质感受与审美观念已有了相当高的水平。
  从这些古遗址的类型和出土物,可以考证金塔县各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历史。县境内各产业的兴起距今3700年左右,主要是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等。
  根据金塔县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及出土的原始生产工具以及与金塔县气候条件相同的玉门火烧沟遗址出土的粟粒推断,金塔县农业的兴起距今4000年左右,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是粟和黍。再从肩水金关出土的铁制农具和大麦、小麦、青稞、糜子、谷子、麻子等农作物种子以及东沙窝一带遗存的大片田畦痕迹看,至汉代,金塔县境内的农业已很发达,种植的农作物品种也很多。
  畜牧业在金塔县境内是最早产生的产业。在东沙窝一带,史称“羌谷”,意即羌族驻牧过的地方。羌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在夏商时已十分强盛,他们主要从事畜牧业。居住在今甘肃、青海一带的羌人,又称“西羌”,《说文》释:“西羌,牧羊人也,从人从羊。”从金塔县新石器遗址出土的陶罐与玉门火烧沟遗址出土的陶罐很相似这一点看,在距今4000多年前,金塔县境内的羌族先民已在此驻牧。
  根据遗址出土物表明,金塔县境内的手工业主要是骨器和石器制造业、纺织和缝纫业、陶器制造业、木炭烧制业、青铜冶炼业和采矿业。从金塔县境内出土的石斧、石锤、石刀、石锄、石铲、石勺、石磨盘、骨针、骨锥、骨匕首及石制或骨质的箭头等看,县境内先民已有了简单的骨器和石器制造业。他们采取打制、磨制和钻孔技术把石块或动物的骨骼、牙齿或角,制造成石器或骨器,主要用于原始农业、手工业和狩猎的工具。同时,也有日常生活用的器皿和装饰品,如牛角号、牛角盆、骨珠、骨镯、骨耳环等。古遗址内出土的陶纺轮,是最原始的纺织工具,证明当时已产生了纺织业。先民们用家畜的毛和野生植物的纤维纺织成线,用线既可制衣服、衣料,又可缝制物品。陶器的出现是金塔先民生产、生活方面的重大进步。金塔县境内出土的大量新石器时代的陶器和发现的多处烧制陶器的窑址,足以证明,当时这里的制陶业已很发达,制陶技术也已有了较高水平。木炭烧制业是随着生产、生活的发展而兴起的。从金塔县境内新石器时代到汉代的陶窑中遗存的木炭残块看,先民烧制陶器的燃料是木炭。当时的先民把梭梭等木材烧制成木炭用于生产和生活领域。金塔县境内出土的铜鼎、铜镜等铜器,说明当时冶铜业的发达。特别是火石梁青铜冶炼遗址的发现,说明在距今3900年-3600年左右金塔境内就有了青铜冶炼业。这些遗址当时冶铜的矿石是从哪里来的呢?2008年省考古所在金塔县境内考察,在白山堂铜矿一带发现了几处早期开采的小矿窑,并从附近采集到许多古人开矿时使用的磨制石器和铜矿石以及残陶片,这些小窑又都是富矿点,这是否是早期的采矿业,有待进一步考证。
  商业是随着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而产生的,最初主要是以物易物。在金塔县境内出土的松绿石珠、海贝可能也具有货币的职能。
  春秋战国时期的手工业
  春秋战国时期,金塔手工业种类有金属冶炼、陶器制造、毛纺织加工等。在早期的墓葬中,出土有金属器物,但为数甚微,仅见于个别墓葬中,且质地粗糙。中期以后的墓葬中,情况有了变化,有了铁器和铜器。金属冶炼,金属工具制造,涉及一系列专门的生产工艺。这种生产方式,再不是作为家庭副业的手工业所能包容的了,它们必然是独立于畜牧业、农业之外的又一新的生产部门。考古材料证明,战国时期金塔境内的匈奴手工业已有相当发展,能制造各种铜器和铜武器,如铜镞、铜戈、铜剑、铜斧、铜盔等,此外还能制造陶器,加工毛皮和乳制品。当时居匈奴西边的月氏,势力比较强大,其手工业的水平应当说与匈奴不相上下。
  考古资料显示,在金塔境内的墓葬中普遍有陶器随葬。早期陶器均为手制,制作粗糙,器型较小,类型主要是作为日常生活用器的壶、钵、碟等。由于是手制,即使是同一墓葬内的同一类型的器皿,也只是基本相同,并不规范。器表和口沿内侧大多刷一层红色陶衣,烧制火候也不高。这说明,这时陶器制造还是作为一种家庭副业而存在。烧制陶器的方法也较原始。可能还是露天烧制,或是在封闭不严的土窑中烧制,所以火候低。公元前2世纪的墓中陪葬的陶罐,底圆口大,质量粗糙,陪葬品中金属器很少;公元前1世纪的墓葬中,陶器数量趋于减少,陶器形状大多为平底,质量也有所改进。这个时期的墓葬中,金属陪葬品比前一时期有所增加,而且铁器已使用在日常生活中,如铁锅等。这些金属器物,都是自己的手工业产品。
  在金塔境内,月氏、乌孙等是古老的游牧民族。在游牧民族的生活中,毛纺织业是一项重要的手工业门类。他们的衣着除毛皮外,毛纺织物是重要的材料。因此,毛毡的加工、擀制,是每户牧民都必须掌握的一种技术。它是将洗净的羊绒、羊毛平铺在草席上,用力捶打、压擀,压擀过程中不断添毛、绒并加水,增加毛、绒黏附力,不断擀压,使绒、毛压实成毡。这一工作,因需较大的体力,主要由男子承担。毛布纺织,也是户户牧民家庭必须掌握的又一种副业,无论是纺或织,主要均由妇女承担。将毛绒搓捻成线,编织成各种毛带,这是毡帐、搬迁、乘骑中都不可缺少的必需品。纺织毛布,更是一件费工费时的手工劳作。从墓中出土的早期毛织物看,金塔境内存在毛纺织工艺是肯定的,而且有着悠久的历史,今天的金塔民间还有擀毡织毛线的手工工匠。陶器制造、金属冶炼、毛纺织品、玉石制造业等技术工艺在当时金塔境内已有较高水平。不过这时的手工业仍然处于家庭手工业阶段,没有发展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部门。
  秦汉时期的手工业
  汉代,金塔境内的工业主要是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小手工业行业。主要从事丝织品、粮食制品、皮革、木材、金属、玉器、砖瓦等加工制作的行业,如西汉时番禾郡(今金塔县境西部)生产的禄帛较为出名,生活在今金塔县境内的古代人类曾开始开采食盐矿藏。这些行业既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要,又能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西汉中后期,金塔的手工业主要是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铁器加工、毛、麻纺织与编织、草编制品、皮革毡毯制品、木器加工、烧砖制陶、食品酿造等。如居延肩水金关出土了西汉昭、宣、元、成时期的遗物2300多件,其中包括金属器、竹木器、丝、麻、毛织品、皮革制品、陶器、漆器和笔、砚、渔网等物。从出土的锦、罗、纱、绢等10多件丝织品标本来看,色彩丰富绚丽,质地平整柔美,显示出一定的工艺水平。当然,这些物品未必是本地制作,不一定代表河西的手工业发展水平。但诸如木柅、袜板、鞋楦、革履、布袜和其他麻毛制品,大多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有些则是生活必需品,皮毛制品尤其如此。从本地出土的各种物品,除丝绸、金属制品和漆器外,其他器物可大致反映当地的手工业的种类和技术水平。如上所述,两汉时期金塔的各类手工业生产,基本上都是为了满足生活生产需要,因而规模有限,工艺水平处于发展阶段。
  秦汉时期的铁器加工 汉武帝时期,铁农具等先进的生产工具和加工技术已传入金塔,并随生产发展需要而迅速发展起来,根据考古发现,在汉代遗址中就发现了铁犁残片,汉墓中发掘出铁质炊器及铁斧、铁刀残段等铁器。这都证明从汉代开始,金塔县已开始使用铁器。据东沙窝榆树井遗址出土的文物证实,汉代就使用石纺轮生产毛线,用于制作衣物等。东汉时期,铁农具的使用更加普遍,仅金塔县肩水金关等地出土的众多实物中,包括货币、残刀剑、箭、转射、积薪、铁工具、铁农具等,大多都是用熟铁铸造而成,说明当时已有铁器加工业。此外,在居延汉简中发现的鉴别刀斧优劣的专著《相利善剑刀》,记述了如何来区分好的剑和劣质的剑及花纹的标准14条,涉及剑的形状、成分、纹饰、制作技术、发展等重要内容。
  秦汉时期的毛、麻及皮革加工 远古时期金塔境内的畜牧业比较发达,毛纺织和皮革加工成为汉代最具特色的手工业。畜毛资源丰富,加上麻的大量种植,为毛、麻手工业提供了条件。毛、麻织品在各地的汉代遗址中均有发现,仅肩水金关出土了西汉昭、宣、元、成时期的遗物2300多件,其中包括丝、麻、毛织品、皮革制品等物。在额济纳河流域汉代烽燧遗址中,曾出土了用很厚的牛皮制成的皮革鞋和制作精细的羊皮鞋垫,此外又有用于盛放物品的革橐、韦橐。从出土的锦、罗、纱、绢等10多件丝织品标本来看,均为平纹纺织,但颜色和经纬密度都各不相同;而像褐与毡垫等物的制作,相对而言都比较粗糙,麻布原料均为大麻,但质地则有粗细之别,至于麻类鞋袜,或用麻线纺织而成,或用麻布缝制,有的还用牛皮加固。这些麻毛织品的形制和制作,显示出相当高超的工艺水平,在今天金塔农村仍可以见到。在汉墓中还出土了陶纺轮等纺织工具,说明汉代金塔纺织业已普及。
  秦汉时期的木器加工 木器在日常生活中用途极广,房舍、车辆、书写材料和一些生产工具及守御器的制作,都与木工有关。金塔古代的木器,大致可分为生产工具(如锛、泥抹和木钻杆等)、生活用具(如木塞、木锥、木匙、木梳、袜板、楦头等)、房舍配件(如户牡、木拉手等)、守御器(如转射)和书写材料(如木牍、觚、两行等),汉简中记载的木器。除个别为铁制外,大多为木制品。在居延发现的一枚“吏卒日作簿”残简中,就有“三人木工、二人炊事”的记录。居延汉简还多次提到“舩”。研究表明,“舩”即“船”字的变体,是汉代人书写的习惯用法,这在汉代瓦当和《汉书》的有关记述中均有反映。上五简内容涉及船只的买卖、修缮和出入记录。其中两简中似乎是把船只当做所部的设备财产,故与兵器、谷物和草料等一起计入“兵谷财物簿”;说明当时黑河水量不小,且已有了船舶运输。
  秦汉时期的草编织业 金塔境内绿洲边缘,红柳丛生,河流下游湖泊、沼泽地带,芦苇、蒲草茂盛,为草编制品提供了丰富的原料。汉代利用芦苇、蒲草和细红柳枝等编织的苇奁、草席、草垫、草门等草编织业在农户中十分普及。许多汉代遗址、墓葬中,都有发现,汉简中也有笥、筩(即桶)、席等物。其中席又有“苇席”、“蒲席”和“紝席”之分。“苇席”与“蒲席”指所用材料有别,苇席用芦苇,蒲席用蒲草, “紝席”即衽席,它与苇席、蒲席之别,即在于材料质量的高下。
  秦汉时期的烧砖制陶业 汉代是我国古代陶瓷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随着西域地区的开发与经营,军民屯垦规模扩大,因官衙民宅建设需要,金塔制陶业发展较快,并具有一定规模,特别是灰陶(泥质灰陶)仍被广泛使用。建筑用陶在秦汉陶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无论产量、质量还是品种,都较以前有了提高,当时还烧出了一种从胎质、釉质到装饰都区别于以前的原始瓷。汉代陶瓷技术的主要成就,从居延肩水塞等地汉墓所出土的陶器看,铅釉陶大部分出土在金塔县境北部,而且是从汉武帝开始,数量不多,自汉宣帝后逐渐增多,釉色主要有绿、黄、黄褐色等。从其他考古发掘中发现的陶器或陶碎片,造型优美,种类繁多。从现存的许多汉代遗址、墓葬和边塞沿线,都发现有大量汉代陶片和砖块实物,在居延地区发现有一处窑址,附近有陶片、砖块和五铢钱等物;1999-2002年,在额济纳河流域汉代烽燧遗址出土了很多陶制的釜、盆、小口罐体和勺等残片,多为泥质灰陶,也有砂质红褐陶。所有这些都反映出汉代金塔烧制陶器已很普遍了。
  居延古酒酿造方法 从居延汉简中也发现了一些有关酒文化的简文,据考证,早在西汉时期,居延地区就有酿酒之举、饮酒之风。
  居延酒文化上溯两千多年前,居延人以“六物”要诀酿得居延古酒,可谓酒之上尊。汉代的酒不同于今日的烧酒,即蒸馏酒。当时的酒,一般习惯上称为水酒,仅经发酵酿造而成,未经过蒸馏、提纯工艺处理过程。当时,水酒的酿造方法,是先将原料,如稷、秫、稻或粟,浸水之后,以陶缸、陶瓮或大型陶罐装好,外裹以麻、帛或丝绢,使其升温、生“蘖”,然后加水施火,要掌握火候。这样酿出的水酒,自然很不纯净,含杂质太多,故呈红、黄色。这种初酿之酒,必然要经过罗、绢过滤,然后才可饮用。当时酒分为上、中、下三等,称之为上尊酒、中尊酒、下尊酒。酒除作为饮用之外,还可入药或作为药引。由此可见,酒在汉代居延地区已相当普及,广为社会各阶层所利用。
  居延古酒酿造有“六物”要诀,简文记述了它的严格操作要求和制造程序:“掌酒者,秫稻必齐,麸蘖必时,湛膳必洁,水泉甘香,陶器必良,火齐必得,兼六物大酋。”秫、稻乃酿酒的原料,麸蘖,即酵发菌,作为酒酵,即今酒曲。“湛”即今“沉”字。“湛膳”即今蒸煮黍稷。“大酋”即质量上乘的酒。
  居延酒用于“存问”、“赏赐”。存问用酒之制是汉代养老令具体执行的方式之一,所谓“存问长老”即“养老之意”,当时规定:“年八十以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赐民酒肉,并不仅限于老者,当时或为新王登基,或为“举功行赏”,亦赐酒肉。“赏赐”用酒之制,就是把酒用于大小文臣武将因功受赐。 《汉书·武帝本纪》载有“公元前121年夏天,霍去病从居延南下,打到小月氏,大败匈奴,汉武帝赐酒一坛,霍去病倾酒于泉,与众将共饮”,此为酒泉之来历。考证此故事,是否可得出汉武帝赏赐之酒来之于居延酿酒?
  居延酒的计量方法见于汉简,有升、斗、斛、石等,这实际上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容器计量,即“量”,另一种是重量计量,即“衡”,各不相同,不可相混。当时居延戍卒滥饮之风弥盛,且酒量也惊人,简文载有“能饮酒一石”,此例虽为个别,但可见当时饮酒大量,汉代一石合十斗,一斗合今市制为四斤,一石之酒,即重四十斤,饮酒海量,恐非一般。
  居延出土文物有陶制酒器,称之为“尊”。当时酒分为三品,或称为三尊,“尊”本指酒器,也作为祭祀时用的礼器。
  居延品酒将酒分为上、中、下三品,上品酒用稻米酿造,中品用稷米,下品为粟米。上品为达官贵人所专用,而一般庶民、戍卒只能饮用下品甚至变质的酒。
  秦汉时期的造纸业 造纸是中国四大发明之一。在金塔境内及周边地区的墓葬及遗址中曾多次发现汉代的纸张,在我国造纸史上占有突出位置。1973年-1974年,考古工作者在居延肩水金关西汉烽燧遗址的发掘中,发现了麻纸两件。一件与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木简共存,出土时团成一团,经修复展开,长宽为21厘米×19厘米,色泽白净,薄而匀,一面平整,一面稍起毛,质地细密坚韧,含微量细麻线头,显微观察和化学鉴定表明,它是由本色废旧麻絮、绳头、布料等制成,以苧麻为主要成分,纤维有明显的分丝帚化现象。另一件出土于汉平帝以前的地层,长宽约为11.5厘米×9厘米,暗黄色,尚含麻筋、线头和碎布头,结构显得较为松弛。这些情况表明,在遥远的边塞已有了质量较高的纸,这种纸在内地的出现应更早一些。从这些事实说明,早在西汉时期,金塔不仅造出了麻纸,而且已经将它用于书写了。纸张取代竹简,成为广泛应用的普通物品,在文化传播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秦汉时期的纺织业 秦汉是我国古代纺织技术发展的一个高峰期,丝、麻、毛纺织都达到了较高水平,棉纺也有所发展。缫车、纺车工具以及脚踏斜织机都已广泛使用,多综多蹑织机已相当完善,束综提花机也已产生,织出比较大型的花纹。染色技术也有了发展,出现了多色套版印花,发明了蜡印工艺。1972年-1974年,在额济纳河下游汉代烽燧遗址白墩子烽燧采集到丝绸残片若干;1973年-1974年,在居延肩水金关遗址发现大量的丝、麻、毛等以及一件织网梭,遗址年代大致为汉武帝至新莽时期,反映了秦汉时期金塔的纺织技术水平。
  西三角城遗址 西三角城遗址位于金塔县羊井子湾乡羊井子村东北1公里处,东经99°02′34.9″,北纬39°59′3.7″,海拔1239米。周围为戈壁砾石地带,遗址东西长500米,南北宽500米,面积25万平方米。遗址中心有45米×40米的小城一座,城墙遗迹尚存,残高2米~3米,基宽2.7米,夯层厚0.1米~0.23米,南面开门。似为汉—魏晋时的坞院遗迹。遗址内地表有大量绳纹灰陶片及石器残片。周围分布着多处古遗址、古窑址、古墓葬。其中在城北500米处有一处古遗址,地表散布大量的夹砂红陶片和彩陶片,从彩陶纹饰看,属四坝文化类型,并发现许多碎骨,似为墓葬区;在城西北300米处的台地上发现一窑址群,范围31米×17米,共发现窑址6座,呈不规则的排列,间距1米,平面均呈马蹄形,面积3米×3.5米,灰层厚1.5米,据推测为汉代制陶窑址;在城南500米处发现窑址群1处,在3座小土丘上有残窑底3座,周围发现大量的烧结铁块和灰陶片,灰层厚0.3米,窑壁烧结层0.5米,初考证为汉代冶铁遗址;城东65米处有窑址1座,平面呈椭圆形,长2.5米,宽1.9米,残高0.2米,窑壁烧结层厚0.05米。1993年3月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手工业
  魏晋南北朝时期,金塔境内手工业发展较快。一方面为满足官府、宫廷、军需、民用等生产生活需要;另一方面,由于战乱时起,使跨区域商品贸易受到很大影响,这些生产生活必需品的供给,主要靠自给自足来解决;另外,中原与西域及当地生产技术的相互交流,使手工业生产技术逐渐成熟。同时,金塔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为手工业发展提供了基础原料,促进了手工业较快发展。
  发展中的冶炼加工业 魏晋南北朝时期,金塔境内冶炼及铁器加工有一定发展。由于战争的需要,大量刀、矛、箭、弓、弩、甲等兵器很多为就地加工生产,金属冶炼、加工、制造成为各割据政权的一个重要生产部门。当时统辖金塔的割据政权大都重视农业生产,奖励耕作。为了满足大规模农业生产的需要,就必须生产加工常用的农牧业生产工具,由此促进了冶炼加工业的发展。此外,金塔地域内铜器加工也有一定发展。北凉玄始年间(412年-427年),“酒泉南有铜驼出,言虏犯者大雪”。沮渠蒙逊遣工取之,得铜万斤,说明当时的铜冶炼加工比较盛行。
  制盐业是当时重要的税收工业西汉中期起,历代官府都在食盐产地设立盐官。金塔东部和西部一带是当地规模较大的制盐基地之一,所产盐基本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
  隋唐时期的手工业
  隋唐时期农牧业的发展加快了手工业的发展。
  隋唐时期,是屯田农业大发展的历史时期。隋代建立之初,为了抵御西部边境进犯,在北部(金塔东北部)、西部边境部署重兵防守,为了保障军队的供应,以部分士兵为劳动力,在北部(金塔东北部)、西部边境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屯田,隋文帝还针对当地人口居住分散的情况,在酒泉(含金塔全境)村庄建立城堡,发展农业生产。隋代农业的发展使国家粮食储备大幅增加,隋灭亡20年后,它储备的粮食竟然还没有用完。唐朝统治河西后,为改变从关中转运军粮劳民伤财之弊端,采取设防备战、足兵足食的措施,推行大规模的屯田,促进了酒泉(含金塔全境)农业的发展。盛唐时期河西走廊的农业开发使之发展成了唐朝所依赖的重要的粮食基地之一。武则天和唐玄宗时期,实行了屯田与和籴,使得酒泉(包括金塔)宜农宜牧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农业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成为全国最富庶的地区之一。唐玄宗时期,中央政府从河西地区收购粮食多达37万余石,约占当年全国和籴总数的三分之一,故有“元宵灯会长安第一,敦煌第二,扬州第三”的说法,充分反映了酒泉(包括金塔)各项事业的繁荣。
  由于隋唐时期农业的发展,加速了隋代畜牧业的发展。唐代酒泉(包括金塔)畜牧业的发展还带动了毛纺织业、皮革加工业等手工业的发展。隋唐时期酒泉(包括金塔)畜牧业的发展不仅影响了社会经济结构,促进了军队对马、驼等交通工具的需求,对酒泉(包括金塔)地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隋唐时期的手工业 隋唐时期金塔手工业种类繁多。金塔流通的商品,大部分靠本地手工业生产。在金塔将具有某种技术的手工业生产者统称为匠、师、先生等。匠又作“工匠”,工匠称谓繁多,从中可见唐代金塔手工业的划分非常细致。唐代手工业主要种类有石匠、画匠、塑匠、铁匠、泥匠、金银匠、桑匠(从事丝织业者)、纸匠(从事造纸业者)、染布匠、鞋匠、毯匠、绳索匠、木匠、玉匠、帽子匠、弓匠等。除以上工匠之外,还有酒户、酒店为主的酿酒业等。
  隋唐时期的纺织业 隋代,随着金塔畜牧业的发展,纺织业也随之兴盛起来。进入唐代,金塔的纺织手工业比较发达,出产的纺织品主要有布、麻、毛褐、白毡等。民间的纺织生产十分繁荣兴盛,农村按照季节和时令从事的纺织副业生产已相当规范。民营纺织作坊也随着城市商业的繁荣和商品流通的扩大而增多。毡行到了中唐时期已大量出现。各种手工纺织机器及结构进一步完备,效率大大提高。从手摇纺车演变而来的脚踏纺车,有的已发展到可以五锭纱线同时并捻的水平。这种脚踏纺车一直沿用到了清代。
  吐蕃占据酒泉时,金塔的纺织业打上了明显的民族烙印,毛纺织业是吐蕃最为发达的手工业,“皮袄”在金塔境内比较盛行,皮袄制作一般得经过皮革的发酵、柔软处理和剪裁、缝纫等工序,需要专门的技术。另外,“靴”等生活用品也比较盛行。说明吐蕃时期的金塔皮革加工业已经显得比较重要。
  晚唐时期,棉花在酒泉地域大量种植,金塔也是重要的棉花种植区,棉纺织业不断发展。文献曾记载晚唐时期金塔棉布种类很多,文书虽未明确记载其中部分棉布生产于金塔本地,但从文书记载的棉布征收方式等情况看,应该是生产于本地。另外,晚唐时期棉布成为当时金塔民众生活中的必需品,使用范围非常广泛,而且使用的量也很大。棉布的普遍使用及大量消费,都说明晚唐时期金塔盛产棉花、棉布,可以看出当时手工纺织业的兴盛。
  隋唐时期的酿造业 隋朝建立之初,依照北周之制,“官置酒坊收利”,而“禁百姓”染指其中。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则开酒禁,这样的做法使得“远近大悦”。因此,隋代民间酿酒手工业从此走上了恢复和发展的轨道。在这样的背景下,尤其是隋代结束了北方长期以来的战争状态,社会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酒泉地区的酿酒业才有了发展。特别在丝绸之路畅通的情况下,对于外族或外国使节及商人的送往迎来,酒的消费量很大,由此促进了酒泉(包括金塔)酿酒业的发展。
  唐代金塔饮酒习惯开始盛行,无论男女老少,大多饮酒,并且在酒业产生了酒行、酒司等行业性或政府管理机构,也出现了官酒户与酒户等专门阶层。金塔境内酿酒和饮酒情况在文献中多有记载。当时酒坊和酒肆较多,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酒类生产和消费市场。唐代前期,少数人占据酒业市场,垄断酿酒业及其销售市场,组成酿酒业的行业性机构即酒行,甚至还为官府宴设提供部分用酒。唐代后期金塔酿酒技术已经比较成熟,酒的品种繁多,酒肆遍布各地,已经能够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酒的酿造是以粮食作为基本原料的,在生产力比较低下的传统农业社会,酒往往被看做奢侈品或高级消费品。当时人们饮用葡萄酒更为普遍,葡萄酒还是当时河西地区官方往来最重要的馈赠礼品之一。唐朝诗人王翰就有“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的诗句,至今流传。
  吐蕃占领金塔期间,青稞酒成为当地酒的基本种类之一。当时饮酒不仅仅限于上层,社会下层也饮酒,文献记载中出现了“头遍酒”、“二遍酒”、“三遍酒”。
  隋唐时期的制盐业 隋朝统一,为盐业生产管理和盐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隋文帝时期至唐代前期,政府在盐业管理方面实行比较宽松的政策,促使食盐产区的面积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隋代建立之初继承北周之制,盐完全由政府垄断经营。“安史之乱”后,中央政府军费开支不断增加,食盐税收逐渐被重视,并过渡到食盐专卖制度。唐代金塔有记载的池盐在县城北部八十里处,周边百姓取食于此。
  隋唐时期的采矿业 隋唐时期生活在今金塔县境内的古代人类开始采金,境内产沙金、玉石、石膏、皮硝等产品。古代人类开始了玉器生产制作,他们的雕琢技术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从出土文物考证,当时雕铸的玉制酒杯,薄如蛋壳,天然纹理清晰,质地光滑细腻。
  五代宋夏时期的手工业
  后梁乾化元年(911年)至宋景祐三年(1036年),今金塔县一带由甘州回鹘政权占据。回鹘政权统治下的金塔农牧业发展速度加快,纺织、文绣、冶金、攻玉等甚为精巧,这一时期金塔的手工业产品种类逐渐增多。
  五代宋夏时期的畜产品加工 金塔境内有皮匠专门从事酿皮子(熟皮子,即鞣皮子,通过加工使皮子柔韧)和皮具加工,制作皮袄、皮靴、皮帽、皮衣及车辆、马匹挽具等生活及生产用品,畜毛织成褐,羊毛织成毡毯等用品,满足当地人们的生活需要。
  五代宋夏时期的农产品加工 金塔境内农产品加工主要是粮食加工,如酿酒、做醋等。金塔酿酒业到西夏时期逐渐兴盛,酒的种类很多,有麦酒、粟酒等,酒的生产和销售也由官府专营。官府专事各种酒的生产,并在境内各地对酒实行专卖。
  五代宋夏时期的制盐业 西夏政府设盐铁使专门负责盐、铁的开采、管理和销售。金塔(今酒泉市肃州区以北)以出产岩盐而著称。西夏统治时期,金塔境内形成了以池盐生产为核心的盐业加工生产体系,池盐生产分天然采掘和人工畦种两种。天然采掘,是在纯粹由风吹日晒等自然条件下形成于野外的盐池卤泽之中,经人工采掘的生产方法。受干旱少雨的自然气候条件影响,金塔池盐是“池中盐常自生”而成。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受自然环境影响和制约大,产量不稳定。人工畦种,是将盐水引入人工开挖的盐田中,盐田由人工修筑,整块盐田又成若干小块,为畦。畦中盐水经日晒风吹,水分蒸发后就形成盐。据文献记载,“划田灌水”式的人工畦种法始于先秦时期,至隋唐五代之际在金塔境内被大规模采用,并进入普及阶段,逐渐成为池盐生产的主要手段。
  五代宋夏时期的金属冶炼 西夏统治时期金塔境内盛产矿石,同时西夏时期在铁冶炼中采用木制的“门扇式”竖式风箱,大大提高了冶铁的温度,是当时比较先进的鼓风冶铁技术。西夏冶铁的另一个特点是掌握了冷锻硬化工艺。宋淳祐元年(1041年),宋朝陕西安抚判官田况在上书言边事时指出:夏人“甲皆冷锻而成,坚滑光莹,非劲弩可入”,证明西夏掌握了持续高温与冷锻硬化技艺,所以当时金塔境内的冶铁技术相当先进。金塔县境内的冶炼业兴起,在居延一带(今金塔县东部)出现军械制造,采用“冷锻法”技艺打制兵器,盔甲坚韧光滑。还制造火器军械,所造“旋风炮”,可置于驼鞍上发射拳头般大小卵石,很有威力。同时,金塔的锻铁制造有了一定的规模,能满足农业生产对农具的需要,剩余部分还用于同周边政权及各民族交换。金塔境内冶炼业生产的生活用品有针、砧、锅、铲、铃、壶、锁、犁、耙、锄、镰、锹等;铜器生产主要有佛像、牙具、饰件等。
  五代宋夏时期的金银加工 西夏时期金塔一带的工匠已经熟练掌握了铸、锻、焊、抛光、切削、钻孔、鎏金等工艺技术,加工的金银产品有生活器具、佛像、装饰品、祭祀用具等。西夏法律中对金银器具加工、金银耗减等都有比较详尽的规定。
  五代宋夏时期的玉器加工 金塔所产玉器采用质地优良、花纹美观的黑河流域黑石精雕细琢而成,另外,金塔玉器加工所需的材料大多来自肃州及周边地区的采玉口。在今祁连山鹰膀沟,保留有一个西夏时期的采玉口。据说,西夏时期的玉工们为采制一块质地优良的老山玉,常常历经千辛万苦,甚至冒着生命危险,过“栈道”,翻“断魂梁”和终年积雪的悬崖峭壁,才能找到玉料洞口。
  五代宋夏时期的纺织业 五代西夏时期,金塔境内畜牧业发达,皮毛原料充足,毛织业成了居民比较普遍的家庭副业。主要纺织原料是棉花、麻和羊毛,棉花织成布,由染布匠染色。
  蒙元时期的手工业
  蒙元时期的手工业 元政府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置了专门机构,对手工业进行管理,鼓励手工业发展。金塔外来移民众多,内地各类手工业技术在此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交流,中亚、南亚和欧洲的许多手工业门类和技术人员经纳怜站道进入中原地区,使金塔的手工业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元朝官府手工业规模庞大,需要大量原材料,而获取原材料的方式也有多种。有直接经营自然资源,取山林川泽物产,由政府组织各种工匠采伐加工;取岁贡土特产品加工的;有政府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一些原材料;也有通过课税向国家编户进行征收;还有取外国贡物为原料;各局就本单位所需的物料直接向匠人进行科征。元朝诸王分地中的手工业也拥有大批工匠,有的贵族还承包冶官矿,因此,金塔境内的一些金属采矿业已颇具规模。
  蒙古族正是由于征服战争的需要,重视发展手工业,尤其在征服西夏、金朝后,手工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元朝统治金塔时期,畜牧业较为发达。蒙元时期,原党项族“衣皮毛”的生活习俗仍然存在。据史料记载,金塔等地畜牧业发展水平较高,皮毛原料充足,从事毛纺织生产的人员较多,普通民众都用羊、驼毛制作毡、毯和皮衣、皮裤、皮帽、皮靴等各种毛皮制品,当地毛皮加工业较发达。也是当地最主要的手工业行业。
  据记载,西域早已盛产的木棉,在金塔乃至河西地区普遍种植,棉花作为纺织业原料的来源,深刻影响了人们的衣着习俗,促进了棉纺织技术的推广。由此,也使得麻的种植及其纺织业受到冲击。麻的种植面积明显减少,主要作用也由织布转变为造纸这一特殊行业。麻的种植面积减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棉花松软而温暖,适用于御寒,可以作为皮、毛的替代品,这种作用是丝、麻所不具备的。第二,棉布柔软性胜于麻布,结实耐用性胜于绸缎,而且价格较低。第三,种麻每亩仅收二三十斤,其单位面积产量远远赶不上棉花。第四,纺麻线所要花费的时间和工夫比纺棉线要大得多。纺麻线之前,必须先进行“绩麻”的工作,即先将麻的纤维劈细,再用糊状的物料,或用其他接续的方法,把它们连接起来,然后才可以供纺线之用。棉花的并条工作相对简单,花费气力少,效率较高。
  元朝颁布了一系列发展手工业的政策和法令,加之匠籍制度的确立以及大批专业工匠的存在,客观上促进了民间手工业的发展。在民匠差雇方面,元政府也有一定的管理制度,如编制民匠簿籍,设专门的机构管理,实行轮番就役,等等。由此可见,当时河西地区乃至金塔从事手工业的匠户众多,生产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当然,这种做法属于扰民取民之举,但客观上却有利于民间手工业技艺的提高和发展,不致失传。不过在金塔等地,民间手工业多数属于自给自足的家庭手工业,一些城镇的纺织等行业中出现了手工作坊,产生了作坊主和雇工。但总体上工艺比较简单,规模也不太大,如皮毛加工、玉器制作、砖瓦制作、兵器和农具锻造等。
  总体上看,元朝金塔民间手工业生产较为广泛,包括棉织、丝织、矿冶、制瓷、造纸、印刷、制盐等众多行业。但在元朝落后的分封制、军事化社会生产关系下,民间手工业的形式主要表现为依附于农牧业发展,以自给自足为目的,因而门类少、规模小,工艺比较简单。元朝后期,随着官营手工业的衰败和匠役制度的破坏,民匠的负担日益沉重,金塔民间手工业逐渐走向衰落。
  蒙元时期的交通运输业 元朝十分重视河西地区的道路开辟,除了纵贯酒泉东西的丝绸之路外,因军事防御需要,开辟了出纳怜(今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额济纳旗、肃州、沙州至新疆的纳怜站道。纳怜站道是元大都(今北京市)沟通察合台汗国与拔都兀鲁斯联系的军用道路,其走向以大都为起点,经纳怜,过额济纳旗到今金塔县,抵肃州,再经瓜州、沙州进入新疆地区。其中,纳怜站道所属的额济纳旗至酒泉段线路,基本与汉代居延道相重合,元朝又称“甘漠大道”,是丝绸之路在酒泉境内又一条重要交通要道。据文献记载,元朝统一全国后,酒泉成为控扼西北诸蒙古宗王的军事重镇,又是在政治上、经济上与中亚诸蒙古汗国加强联系的重要通道,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同时,酒泉(包括金塔)又成为联系中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枢纽,中外客商云集于此,商业贸易异常繁荣。酒泉大量的棉、麻、丝、茶、糖、粮食、毼缎、毡毯、野马革、药材、玉石器等产品都从途经金塔的“甘漠大道”进入中原内地与西方,当时,金塔交通运输繁忙,成为内地与西方国家互通的经济交通枢纽。据文献资料记载,元朝的纳怜站道(也指“甘漠大道”“居延古道”)是中原内地的民众与西方之间调剂生活资料、维持生计的重要路径。金塔的粮食、畜牧产品以及药材、食盐、金属、瓜果、玉石等物品,特别是当地药材如枸杞、红花、大黄、甘草、鹿茸、锁阳、肉苁蓉等,在中西贸易中享有盛誉,金塔境内盛产白盐,是当时市场上一种物美价廉的畅销货。酒泉、张掖的药材大黄、中国的罗盘、钱钞、算盘等通过纳怜站道传到西方。尤其是罗盘传入西方后,促进了西方航海业的迅速发展。为此,中国的丝绸、药材、陶瓷制品,以及传统文化,由这里传播到西方各国,西方的医学、天文、算术以及珍奇特产,也由这里传入中国内地,一些欧洲人、中亚人甚至常驻肃州进行商业贸易活动。
  明朝时期的手工业
  明朝1368年建国,亡于1644年,历经276年,在位16任皇帝。
  明朝是金塔手工业快速发展的又一个历史时期,同时期金塔手工业的快速发展为商品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带动了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明朝时期的金塔手工业有官营手工业和民间手工业两大类型。中期以后,民间手工业规模逐渐超过了官营手工业规模。民间手工业又可分为家庭手工业和作坊手工业两种,家庭手工业是民间手工业最基本的生产形式。金塔家庭手工业产品基本有三种用途,一是出售。二是自我消费, “绢帛绫绸叠满箱,将来裁剪做衣裳。公婆身上齐完备,剩下方才做与郎”。三是向政府交纳赋税。金塔地处西北边陲,手工业既有当时肃州手工业发展的普遍性特点,更具边疆地区民族特色。另外,作为明代丝绸之路上西北地区重要边贸要塞,各国使节、商团的频繁往来和商品交易活跃,促进了金塔手工业发展。
  明朝时期的玉器加工 《肃镇华夷志·物产》中记载,金塔从事玉器加工的作坊均散落于民间。这些作坊内工匠将采得的玉料依据料的大小形状,大的加工手镯、玉碗,小的制作扳指、戒指等,玉器加工完全靠手工打磨,工艺十分精湛。
  明朝时期的皮毛加工 在明朝中期以后,关外的撒里畏兀儿、哈剌灰、蒙古族、回族等各部族大量涌入酒泉(包括金塔)各地,各族工匠将他们传统的畜产品加工工艺带入酒泉各地。金塔的各族工匠在皮毛加工生产中不断交流,制作的皮毛制品更加精细,推动了金塔境内皮毛加工技术的进步。当时,金塔市场上出售的皮革制品主要是保暖性极好的生活用品,如羊皮大衣、羊皮被褥、皮靴、皮帽,还有日常使用的皮绳、皮鞍、皮臃子等深受西方商旅青睐。皮革制品制作较为繁杂,首先在制作前都要“熟皮”,就是将“生皮”用“皮硝”芒硝浸泡,经过浸泡处理再将其进行刮除、清洗等工序处理后,“生皮”即成柔软耐用的熟皮。毛制品主要有口袋毛毯、毡衫绒带、直纹驼毼之类,还有毛毡、毡帽、毡靴等制品。这些毛织品使用的原材料大多是羊毛和驼毛。擀制毛毡的工序有:弹松、撒毛、喷水、撒渣、擀制等,使擀出的毛毡结实耐用。制作不同的手工毛织品要擀制薄厚不同的毛毡,其工艺精细度也有不同的要求。此外,金塔当地比较普遍的毛织品手工加工是编制毛口袋。编制毛口袋使用的毛线主要是手工打制而成,就是将拣选的羊毛或驼毛用一种叫“拨吊子”(类似于坠子,便于旋转)的器物将毛捻成线,然后用扦子等物按照一定工艺程序编制成大小不等、用途不同的毛线编织袋。有的还将毛线或毛织品用白刺的黑子及种植的鸡冠花等做成颜料浸染,使其富有色彩以增加美感。
  明朝时期的酿酒业 金塔酿酒加工由来已久,早在西夏时期酿酒技术已经比较成熟。明代,金塔境内就有酿酒作坊,生意十分兴隆,东来西往的商旅都在这里品酒、买酒。由于饮酒在各部族贵族中普遍盛行,推动了酿酒技术和工艺的不断进步。明朝中后期,关西各卫部众入附关内后,一些贵族往往因酗酒而被责罚。嘉靖年间,原金塔境内王子庄苦术部川哥儿在肃州,因惯于骑射,受到兵备副使陈九畴赏识,“与伊置盖房舍,常给粮赏,后因嗜酒无厌,将马牛羊及其子变卖尽绝,部落见其不能为头目,遂四散”。从入附各部贵族嗜酒的现象看,当时金塔酿制造酒已成为一个很成熟、很普遍的手工行业。
  明朝时期的冶金铸造 明代,金塔县境内有大量驻军,刀、矛等兵器制造业在境内兴起,文献中记载了明代关外诸卫各部非常需要“铜锅兵器之属”等器物,居延一带(含今金塔县境东部)兵器种类、数量甚多,有“河西火器雄甲诸镇”之称。明朝时期金塔的金属冶炼和制造技术已经比较成熟,民间私人铸造作坊大量出现,冶金铸造业发展较快。
  明朝时期的木器制造 明朝,金塔一带的木材除了盖房、修建寺庙外,主要用于家具和生活用品的制作。金塔本地制作的家具种类主要有条桌(供桌)、方桌、炕桌、靠背椅(太师椅)、衣柜、炕柜、屏风、方盘、条盘等。家具为通体木制,铆钉也用木头做成。家具颜色大多以红色为主,用面粉、朱砂、猪血等调配成的树脂漆刷成。有的家具上面还绘有彩色花卉、龙凤、蝙蝠等图案,绘画线条明快、晕染适宜。家具图案画好后,都要刷上铜油,以增加家具面部的光亮度。在木器制造中,铜油通常由油漆匠自己熬制,将铜钱放进盛有清油的坩埚,用柴火长时间煮熬,直至铜钱完全融化,便熬成褐黄色铜油,然后趁热刷上去。
  明朝时期的粮油加工 明朝时期,金塔当地人主要靠石磨加工面粉。金塔境内多个地方都发现了明朝时期人们使用过的石磨残块,附近有黑色麦粒、胡麻,证实此处曾为加工面粉和清油的场所,俗称“磨房”、“油坊”。石磨有上下两个磨盘,下面的磨盘固定在土坯砌成的圆形墩台上,上面的磨盘有磨眼,将清洗晾晒过的小麦堆放在上面,施外力使之旋转,麦子从磨眼漏下磨碎。磨碎的麸麦用手箩在木柜中捋筛,面粉便被筛下,筛过的麸麦倒在磨上继续研磨。如此循环数次,面粉被磨出,最后剩下麸皮。这样磨成的面粉精度高,做馒头易发酵、面味浓,做成的饭食口感好。
  明朝时期金塔从漠北引种胡麻并用以榨油,丰富了食用油的种类。榨油前,先将胡麻放进铁锅内用温火翻炒,炒时边加温边搅动,使胡麻受热均匀。胡麻的生熟程度完全靠手感掌握,火候不够,出油量就少;过火了,榨出的油就有苦味。胡麻炒熟后再经过磨、蒸等工序,然后将加工好的油料放进木质油槽,用与之配套的巨大木质油梁挤压,油料正好处在油梁的支点,清油便被源源不断地挤压出来。这样的土法榨油虽然出油量较少,但榨出的清油色泽鲜亮、油性高、香味浓。
  明朝时期金塔手工业比较兴盛,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因素。一是各手工行业立足本地资源优势,突出地域特色。明朝时期金塔主要的加工业在本地都有丰富的原料,可以就地取材、就地加工。有些原料如铜矿石、木料、石料等,只需人力就可大量取来,无须花钱购买,所以生产成本低,经济效益高。二是讲求聚集效应。从金塔遗存的加工作坊布局位置来看,主要集中在人口集中地带,这样既可做到设施互相利用,又可互相传播交流信息,有利于促进各产业联动发展。三是设施条件具备。明朝时期金塔一带运输原料和产品的道路至今尚存。四是注重产销对接。从明朝金塔手工业生产种类来看,不论是玉器、皮毛制品,还是木器、纸张等制品,都注重当时的消费市场,当时生产的手工业产品,都能在本地市场销售。不管销往哪里,都有相对稳定的市场需求量。
  清朝时期的手工业
  清朝前期,金塔的工业生产主要以传统手工业为主,如棉毛纺织、皮革加工、铁、木、石、米面加工、榨油、酿酒等。中期以后,为了与当时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逐步加强了与内地经济的联系与交流,手工业生产技术得到迅速传播和普及,形成一批名优产品。如粮、油、酒、酱、毛、麻、棉、皮革、铁、木、石材等生产加工技术,在民间很快传播,手工业部门除原有的纺织业、制革业、玉器加工、石炭烧制外,出现了近代工业的萌芽,食盐、矿冶开采和硫黄制作等工业生产也逐步发展起来。
  清朝时期的纺织业 毛织品是金塔的传统手工业品,其历史比棉织品悠久。明朝时期,金塔毛毼业已有盛名,制出绒毛织品、毡裘,质量优良,成为御寒佳品,深受人们喜爱。清朝时期金塔民众“大都以织毛毼,勤耕务为本业,很多农牧民用羊毛、牛毛、骆驼毛纺织衣料,织成的毼子,用做衣被,耐用保暖,御寒性也优于一般丝、棉织品,为当地人民的主要衣料。清末,金塔一带已出现棉制宽面土布生产。
  清朝时期的制革业 制革业也是金塔的传统手工业,明清两代发展较快。制作过程简单,主要是将马、牛、羊皮用芒硝沤泡一月左右,晾干后鞣制,制作成精美的皮靴、皮帽、皮衣等,御寒能力极好。用皮革制成的挽具、皮箱、兵器配件等制品,十分耐用。民间还用牛皮制成窝窝,穿着行走山路,结实耐用。
  清朝时期的铁、木、石料加工业 金塔铁制品主要是加工生产生活用具。清朝时期,金塔县境内出现小工业作坊,主要从事农用工具、生活用品制作和农畜产品加工。如熟铁制成的驴马掌、锄头、镰刀、斧头、铁锨等,用生铁制成的铁锅、火盆等。木制品加工范围比铁制品加工的范围更加广泛,涉及生产、生活诸多方面。生产用具有木车(老牛车)、推车、犁、耙、水磨、水车等和盖房用的大梁、檩子、椽子、门窗等。生活用品有桌、椅、板凳、案板、擀杖等。石材加工主要在生产领域,如生产上用的石辊子,粮食加工用的石碾子、石磨,还有石礓窝等。民间活跃着一批铁匠、木匠和石匠。
  清朝时期的粮油加工业 清朝时期的金塔粮油加工业主要是指碾米、磨面和榨油等行业。碾米主要是靠石头碾子进行的,分碾子、碾盘等部件,均为石料加工而成,有的用驴、马等牲畜拉碾子碾米,没有牲畜的则由人推着碾米。人们把圆形的大碾盘放在一间屋子里,中间安一个立柱做轴,再把碾子套上木框,穿在立柱上,在外力的作用下,碾子在碾盘上转圈滚动,放上去的粮食通过数次碾压,外皮脱去,然后用风车把米和糠进行分离。磨面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驴、马等牲畜做动力,用石磨磨面。这种方式效率较低,一天加工不过百斤。另一种是水磨加工,在有一定坡度的水渠上建造水磨,靠水力冲动下磨盘磨面,这种方式效率较石磨高,但受水的制约较大,适宜建磨的地方少,普及面不广,石磨、石碾在金塔应用相当广泛。民间榨油主要在油房进行,榨油设备是炒锅和油梁,榨油工艺比较简单,主要是将胡麻、麻子、菜子等炒熟磨细包裹结实,放在油梁之下,在油梁上加石条等重物加压,自然就榨出油来。另外,酿酒酿醋的小作坊在金塔也很普遍,农村多数家庭都能做醋,金塔黑醋十分出名。做醋的原料主要是麸皮和少量青稞或小麦;工艺也比较简单,主要是将青稞或小麦炒熟后,再用水煮,将煮过的青稞或小麦连同水一起拌入麸皮中,添入曲子发酵半月,加水滤之,再熬制或晾晒即可。
  清朝时期的采矿业 金塔矿藏极为丰富,有铜、铁、煤、盐、硫黄等。清朝中后期,金塔县境内已有硫黄、金、铅的开采和冶炼工业。当时由于生产条件落后,清朝前期还不能大规模地开采利用,但不少矿藏已被人们认识并开始小规模开采了。
  清朝时期的制盐业 金塔城东60里(高台县境内)就产白盐,有一盐池,不需人工,自生白盐,供应金塔一带群众食用。百姓将它运到外地,换回粮食等生活必需品。
  清朝时期酒泉近代工业的出现 清末,在洋务运动的推动下,西北地区出现了以机器生产为核心的近代工业。19世纪六七十年代,左宗棠创办了兰州机器制造局、兰州机器织呢局,曾购进国外采矿机器,想在酒泉开采金矿,后因当地自然环境的限制,未取得结果。中日甲午战争后,陕西、新疆也设立了机器局,但它们或是专为军事目的服务,或作为个别人物质追求的一种手段,很难发展壮大。在新政期间,“兴办实业”不仅是朝廷的要求,而且在西北的地方官员中也达成了共识,陕、甘、新三省分别成立了主管实业的专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立甘肃洋务总局,由兰州道彭英甲兼总办,第二年六月,彭又兼任新成立的甘肃全省农工商矿总局总办。宣统二年(1910年),又裁撤兰州道,改设劝业道,不少地方官员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热情,投入到开矿设厂、兴办实业的活动中。
  中华民国时期的工业
  从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中华民国时期,金塔的工业仍以手工业为主,最普遍的是生产工具的加工和制作,以及衣、食、住、行所需要的器物、用品的生产。
  中华明国时期的公办工业 中华民国四年(1915年)十二月,全省开征验契税、印花税、屠宰税、烟酒公卖税、农具税、鸦片通过税,金塔、毛目在开征的范围内。中华民国时期,金塔棉花纺织盛行,一般农户都有木制手工纺线车,部分有手工织布机,土纺、土织遍及农村。中华民国十五年(1926年),金塔县开始有了公办工业,开始成立“民生工厂”,生产少量民用毛毡,兼作缝纫业。民国十七年(1928年),金塔县创建民众工厂一处,生产棉、毛织品和铜铁锅、盆等12种产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金塔县兴建手工织布厂,生产宽面布;兴建毡坊,生产毛毡、毛衣、毛套、毛袜、围巾、栽毛毯等;兴建制鞋铺,生产布鞋、毛鞋、皮鞋等;兴建制帽作坊,生产瓜皮帽(俗名小帽)、毡帽等。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金塔县设手工毛纺厂。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金塔县把木、石、泥、席、铜、铁、银、皮、缝、染、纸、裱等作坊和工匠进行登记,组织成12个坊业。金塔县还有从事淘金、挖煤等矿产开采者。
  中华民国时期的手工业 中华民国时期,金塔的地方手工业有榨油、酿造、皮革加工、轧花、纺织、缝纫、造纸、铁器加工、木器加工、烧制砖瓦等,生产不稳定,产量与效益低。产品有犁、锄、耙、镰刀、铁锨、斧、铁锅、火炉、火盆、马掌等;铜制品有脸盆、水壶、灯、锁、锅、墨盒等;铁皮加工制品有火炉、烟筒、水桶、水壶、漏斗等;铅制品有酒壶、盆、勺、锅等;木制品多为风匣、蒸笼、桌、凳、箱、柜、棺木等;石料制品有石磙、石条、石磨、石碾等。民国十六年(1927年),金塔县兴建裁缝铺,用手摇缝纫机制作单、棉制服、便服、衬衣、童装等。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金塔县兴建皮革作坊、食品作坊、油坊、酒坊、造纸作坊等。乡村农户用自产皮张制作皮条、皮绳和车马挽具等;食品作坊生产糕点、豆腐、粉条、挂面、酱油、醋等;乡村兴办油坊,生产胡麻油;同时在人口密集的地方还兴办酒坊,以青稞、大麦、糜谷作为原料,生产白酒;城乡还兴办造纸作坊,以大麻、芨芨草、马莲、蒲草、旧棉花、破布作为原料生产麻纸。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金塔县兴建了草编作坊、日用品作坊、手工印刷作坊、手工修理作坊。草编作坊能生产绳、筐、囤子、席子等草制品;日用品作坊采用手工技术制作肥皂、碱胰子、沙锅、琉璃花瓶、砖、瓦等;手工印刷作坊能用小型人力铅印机、石印机,印制报刊、票据、信纸等。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金塔县工会会员分布在各手工作坊中。这些职业工会会员少则十余人,多亦不过百人。当时,金塔县手工业生产工具落后,仅可维持简单生产,如铁匠用烘炉、风匣、砧、钳、锤,木匠用锯、凿、斧等手工工具,且长期沿用,没有改变。技术的封闭与保守,决定了手工业生产的落后性,生产分散,多是一门一户组成一个生产单位,夫妻或父子一两人经手各个生产环节,生产不稳定,产量与效益低,只能勉强维持生计。私营工矿设备简陋,规模较小,生产能力很低。铁器制造多为小型铁匠炉、翻砂炉,产品有犁、锄、耙、镰刀、铁锨、铲、斧、切刀、铁锅、火炉、火盆、马掌、铁钉等;铜器制造生活用品,如脸盆、水壶、灯、锁、锅、勺、墨盒等;铁皮加工制品有火炉、烟筒、水桶、水壶、漏斗等;铅制品有酒壶、盆、勺、锅等。金属制品一般利用废旧金属作为原料,一旦缺乏原料,生产便处于停顿状态。有加工金银首饰店铺、流动钉碗、补锅、打箍的工匠。木制品多为风匣、蒸笼、桌、凳、箱、柜、棺木等。金塔县石器作坊较少,石料制品有石磙、石条、石磨、石碾等。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金塔县出现了汽车修理厂,手工修理作坊有小型铁加工工厂,设备陈旧,可修理汽车,生产少量汽车零件;还出现了用汽车发电的小型面粉厂1处。
  在民国时期,金塔因为手工业作坊分布分散,个体经营生产兴衰无常。这一时期的手工业,设备简陋,规模较小,劳动强度大,生产能力较低,利润微薄。1949年,金塔县城乡各有贸易市场2处,小手工业107户,商贩60多家,较大的商号有灵德堂、忠信永、永盛魁、大德堂、瑞兴祥等。鼎新县只有县城贸易市场1处,商贩30多家,较大的商号有鼎兴源、吉世堂等,两县共有从业人员377人。1949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9.41万元,按所有制分,个体所有制企业9.41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8.50万元,重工业0.91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个体所有制煤炭工业0.03万元,个体所有制机械工业1.09万元,个体所有制森林工业0.88万元,个体所有制食品工业2.75万元,个体所有制纺织工业3.41万元,个体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0.11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1.14万元。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工业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工业商业发展 1949年10月后,金塔、鼎新两县人民政府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经济政策,采取措施鼓励私营手工业恢复发展生产,同时有计划地开始建立地方国营企业和县办集体企业。金塔、鼎新两县在国有企业依靠工人,实行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工资改革。通过民主改革,改善了领导和工人的关系,改革了企业领导机构,建立了有工人代表参加的工厂管理委员会、企业职工代表会。通过生产改革和工资改革,整顿与废除了旧的生产与技术管理制度,建立了计划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并且初步整顿了旧的工资制度,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调整了工资;提高职工福利,逐步改善了职工的生活。1950年,金塔县成立了供销社(属集体商业),同年6月,金塔县建立第一个国营棉布门市部和贸易小组。1949年,金塔、鼎新两县城内设步班投递段,1956年,有自行车邮运路线2条。1949年,金塔县开始使用汽车。
  在新的经济政策的指引下,金塔、鼎新两县采取措施鼓励私营手工业恢复发展生产,有计划地开始建立地方国营企业和县办集体企业。1952年,金塔县成立了第一个县办集体企业——农具推销联营生产社。长期以来,金塔县棉花加工由民间工匠用简陋的手工工具(轧花拧、弹花弓)为农户轧花、弹花。1952年,金塔县开始有人力轧花机和弹花机,生产效率较前有所提高。1956年,使用机械动力,结束了手工加工棉花的历史。1952年后,金塔县的机械制造和五金加工业逐步向半机械化和机械化发展,金塔农机修造厂已能自行设计制造现代机械。1952年10月,酒泉至金塔县城通班车。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私营工商业的调整 1950年,金塔县财政经济实施全国统一的政策。金塔县对私营商业采取了“坚决保护,适当发展,打击投机,取缔捣乱”的政策,对旧行业、商会进行改革,通过登记审查,颁发营业执照,取缔了危害国计民生的非法经营者,保护和发展了合法经营者,全县工商业进行了大幅度的整顿,金塔的市场物价逐步稳定下来,集市的虚假繁荣顿时销声匿迹,物价下降迫使投机资本家将囤货回归市场,一时出现部分物资供过于求,销售迟滞。一些过去适应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的工商业,如迷信品、奢侈品工商业,失去了市场;一些产品质量差,生产成本高,不适合人民生活需要的工业品,如土布、漂染、银器、手工造纸等生产量逐渐下降;一些经营不善的企业减产、停业;同一行业内盲目竞争,造成地方与地方之间供求不协调。旧的经济秩序被破除,新的经济秩序尚未建立起来,产销脱节,不少工业品价格倒挂,一些私营企业陷于货存过多、资不抵债和停工减产的境地,部分私营商业亦停业倒闭。
  1950年4月,金塔县认真执行了中央的有关经济政策,作出了发展和调整工商业的具体措施:
  调整公私关系。即调整国营工商业与私营工商业的关系和职能。通过扩大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使它们能够维持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并把私营工业纳入全县计划的轨道;对私营商业,通过经销、代销等方式,使其有利可图,国营商业在扩大批发阵地的同时,减少零售商店的数量,把大量零售业务交给私营商店及小商小贩,除主要的大宗农产品和外销的农副产品外,其余农产品则组织合作社和私商收购、贩运;调整税负,适当降低税率,将原有货物税减少,以利休养生息。同时对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制定国营商业对私营合作商业在货源供应上优先照顾、价格上给予优待的政策,一些重要商品按当地批发牌价折扣,即棉布、植物油2%,细粮、百货、煤油3%,粗粮4%,食盐5%,煤炭6%。
  调整劳资关系。坚持劳资两利原则,处理好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关系。既要保障工人的民主权利,又要尊重资本家对合理利润的获取。着眼有利于发展生产,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劳资问题,然后过渡到更加稳固的合同关系。
  调整产销关系。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召开城乡物资交流大会,以销定产,减少生产的盲目性,逐步走上计划产销的轨道。依照《共同纲领》规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对私营商业的经营范围、货源供应、销售市场、劳资条件等方面,均作了适当调整和安排,鼓励私营商业积极地为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扩大商品流通渠道、供应市民生活需要而努力,使私营商业有更加宽裕的发展空间。
  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使许多濒临歇业、停产、倒闭的私人工商业得以恢复生产。1949年-1956年,金塔、鼎新两县共有贸易市场5处,私营商业179户。1956年后,私营商业逐步纳入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组织,贸易市场时关时停,同年,全县有7个基层供销社,全年社会商品销售额282万元。1956年,国家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实行公私合营,走集体化道路。全县有工业企业14个,职工413人(国有企业2个,69人,公私合营企业8个,313人,私营企业4个,31人),工业总产值59.95万元(国营12.38万元,公私合营46.84万元,私营7300元),占工农业生产总值的7.55%,实现利润6.18万元。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26.1%。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从1953年开始,金塔县根据酒泉专区组织开展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整顿改造的精神,对本县辖区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整顿和改造。
  初步改造阶段 在总路线精神指导下,金塔县结合国家对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的政策,对工商业进行初步改造。具体步骤为:(1)划分行业,成立工商联会和行业机构。按照中央统一划分的行业标准,对全县私营工商业及手工业的行业分类进行重新划分,重新申报资本、审查账目。(2)遵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以组织成立合作小组和经销、代销户的形式,对私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适当安排。(3)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全面普查、整顿。
  这一阶段全县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巩固阵地,重点扩展,做出榜样,加强准备”和“积极领导,稳步前进,逐步发展”的方针,公私合营进展普遍比较适度和平稳,效果良好。一是重视整顿、巩固和提高已有的公私合营企业,提倡“宁可少些,但要好些”,坚持条件成熟一个、合营一个。二是既考虑工商业者自愿的原则,又坚持国家、地方的需要和企业发展前途,防止盲目合营。三是在清产定股、人事安排、利润分配等方面,注意贯彻民主协商、公平合理的政策,公私兼顾,适当照顾私方的合法利益。四是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各级政府派出工作组,了解和掌握企业各方面情况,动员工商业者自愿申请合营,经上报批准后,由公股代表、职工代表和资方代表三方组成公私合营筹备委员会,协商解决包括清产定股、职员安排等有关合营方面的重大问题。新建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产、供、销都纳入了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原料供应有了比较可靠的保证,产品销路也有稳定的渠道,生产能够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有计划进行。由于外部条件的改善和内部管理的加强,合作社的劳动生产率普遍高于个体手工业生产者。据调查,当时每个手工业社员的平均产值比个体手工业者高出20~30个百分点。同时,合作社能够不断地积累公积金,从而为改良工具、改进技术、扩大再生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随着生产的发展,社员得到了较大的实惠,如社员的工资平均提高10%以上。此外,手工业合作社在各级党政部门的支持下,办起了一批为自己培养技术人才的业余学校,极大地提高了社员的技术素质和文化水平。1953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达到了32.34万元,其中集体所有制企业4.65万元,个体所有制企业27.67万元。轻工业产值达到了26.49万元,重工业5.85万元。个体所有制煤炭工业产值达到了0.35万元,机械工业达到5.50万元,个体所有制森林工业6.81万元,个体所有制食品工业5.52万元,个体所有制纺织工业10.45万元,个体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0.99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2.72万元。1954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37.65万元,其中集体所有制企业12.88万元,个体所有制企业24.77万元。煤炭工业3.12
  万元,机械工业10.16万元,森林工业9.03万元,食品工业5.42万元,纺织工业8.16万元,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0.71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1.05万元。
  全面改造阶段 1955年11月,在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的情况下,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要求各地迅速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1956年1月,金塔县召开了县委、私改工作队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随后又通过召开职工店员会、职工店员积极分子会、手工业者会、资本家积极分子会等宣传中央的精神。动员工商业者自填、自估、自核、自报,向政府申请公私合营。一些难度较大的地方,采取“先收编,后改造”的办法,即先批准公私合营,随后再进行清产合资、企业改组和人事安排。清产按照“以质论价,充分协商,资本家满意,国家不吃亏”的原则进行,对公私方的财产都做了认真的评估,并把私股改为拿定息。人员处理按照省委“全部包下来”与“统筹安排”的要求,凡拿定息的私方在职人员均做出妥善的安置,其中资方的代表人物还在国有经济业务部门安排了恰当的职位,工资也一般维持在原有的水平。通过改造,商业机构组成了合作商店、合作药店、合作饭店等;手工行业组成铁器、木工、缝纫、制鞋等生产合作社和运输、建筑、编制、印染、砖窑等生产小组。
  金塔县工商业和手工业的改造工作从1955年11月开始到1956年11月结束。金塔县工业总产值达到了45.45万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要求过急,速度过快;合营、合作的面过宽;经销、代销、自营的面过窄;在改造高潮中对于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一切有用东西,当做资本主义的东西否定抛弃了;在具体做法上存在着“一刀切”的严重弊病等。
  “一五”前期,金塔县重点对企业内部进行了整顿,明确了国有企业和地方国营企业的任务,纠正了地方工业发展中面面俱到、盲目冒进的偏向。对原料及销售有保证的企业,鼓励其挖掘内部潜力,扩大生产规模,努力增产;对产品质量低、销路不畅的企业,帮助其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同时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加强技术推广,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辟市场,提高了设备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1950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18.93万元。按所有制分,个体所有制企业18.93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17.2万元,重工业1.73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个体所有制煤炭工业0.03万元,个体所有制机械工业1.70万元,个体所有制森林工业1.09万元,个体所有制食品工业3.67万元,个体所有制纺织工业9.83万元,个体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0.21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2.4万元。
  1951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33.36万元。按所有制分,个体所有制企业33.36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29.68万元,重工业3.68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个体所有制煤炭工业0.22万元,个体所有制机械工业3.48万元,个体所有制森林工业2.81万元,个体所有制食品工业9.26万元,个体所有制纺织工业10.95万元,个体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0.24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6.42万元。
  1952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41.20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集体企业2.30万元,个体所有制企业38.90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34.89万元,重工业6.31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个体所有制煤炭工业1.89万元,机械工业4.42万元(其中集体所有制工业2.30万元,个体所有制工业2.12万元),个体所有制森林工业4.13万元,个体所有制食品工业12.87万元,个体所有制纺织工业13.58万元,个体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1.01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3.30万兀。
  金塔县“第一个五年计划”工业发展(1953-1957年) 1953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32.34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集体所有制企业4.65万元,个体所有制企业27.67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26.49万元,重工业5.85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个体所有制煤炭工业0.35万元,机械工业5.50万元(其中集体所有制工业4.65万元,个体所有制工业0.85万元),个体所有制森林工业6.81万元,个体所有制食品工业5.52万元,个体所有制纺织工业10.45万元,个体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0.99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2.72万元。
  1954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37.65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集体所有制企业12.88万元,个体所有制企业24.77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26.26万元,重工业11.39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个体所有制煤炭工业3.12万元,机械工业10.16万元(其中集体所有制工业8.26万元,个体所有制工业1.90万元),森林工业9.03万元(其中集体所有制工业4.62万元,个体所有制工业4.41万元),个体所有制食品工业5.42万元,个体所有制纺织工业8.16万元,个体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0.71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1.05万元。
  1955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45.45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集体所有制企业19.06万元,个体所有制企业26.39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34.37万元,重工业11.08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个体所有制煤炭工业2.10万元,机械工业17.83万元(其中集体所有制工业8.98万元,个体所有制工业8.85万元),集体所有制森林工业10.08万元,个体所有制食品工业6.21万元,个体所有制纺织工业4.03万元,个体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1.60万元,其他个体所有制工业3.60万元。
  1956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43.92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集体所有制企业30.97万元,个体所有制企业12.95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26.64万元,重工业17.28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个体所有制煤炭工业9.44万元,机械工业17.66万元(其中集体所有制工业7.84万元,个体所有制工业9.82万元),集体所有制森林工业9.77万元,个体所有制食品工业3.13万元,个体所有制纺织工业3.92万元。
  1957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包括1952年不变价和1957年不变价。按1952年不变价计算,金塔县工业总产值55.92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1.49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43.75万元,个体所有制企业0.68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27.69万元,重工业28.23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0.21万元,集体所有制煤炭工业28.02万元,机械工业9.75万元(其中集体所有制工业9.07万元,个体所有制工业0.68万元),集体所有制森林工业5.30万元,集体所有制食品工业0.23万元,纺织工业12.4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1.2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13万元)。按1957年不变价计算,金塔县工业总产值59.95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2.38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46.84万元,个体所有制企业0.73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29.59万元,重工业30.36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0.23万元,集体所有制煤炭工业30.13万元,机械工业10.48万元(其中集体所有制工业9.75万元,个体所有制工业0.73万元),集体所有制森林工业5.51万元,集体所有制食品工业0.23万元,纺织工业13.3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2.15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22万元)。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工业
  1957-1966年,是金塔县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曲折前进的十年。在这十年的时间里,从整党整风到“反右”斗争,从“大跃进”到人民公社化运动,从经济的整顿恢复到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金塔经济社会发展经历了成就与失误并存的曲折历程。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工业生产大跃进 1957年11月,中共甘肃省委通过了《甘肃省十二年农业发展规划(修正草案)》,根据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甘肃省委扩大会议“苦战三年,基本改变甘肃面貌,实现四十条和十二年指标,一年完成,三年过河,五年跨江”的精神,金塔县召开了规模空前的三级干部扩大会议,与会人员在各地提前或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形势鼓舞下,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法,大反所谓“右倾保守”思想,修订通过了不切实际的十二年远景规划,使1957年反右派运动之后滋长起来的“左”倾思想,由政治思想领域蔓延到经济领域。1957年12月,金塔县确定了1958年计划粮食平均亩产250公斤以上,立即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跃进”和千军万马齐上阵的冬季农业生产高潮,开展了规模空前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肥运动、深翻改土、合理密植、工具改革等热潮。1958年1月,全国各地吹响了“大跃进”的号角。1958年春,金塔县召开了大跃进动员大会,工农业生产一时出现了表面上轰轰烈烈的形势。工业方面,贯彻中央双反(反浪费、反保守)精神,掀起了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运动,制订了地方工业“跃进”计划,社社兴办小工厂。1958年工业总产值要比1957年提高50%以上,两年翻一番,4年赶上5年超过农业总产值。随后,浮夸风和瞎指挥迅速蔓延起来,“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无雨大增产,大旱大丰收”等不切实际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口号屡屡见诸报刊、广播和党政机关文件之中。1958年3月至4月,中共张掖地委、张掖专署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委员会不断修订提高的工农业生产指标,对全区“大跃进”工作进行评比、排队,致使各县连续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批判右倾保守,层层修订生产计划,不断调整“跃进”指标,经济工作中的急躁冒进情绪与日俱增,“大跃进”气氛越来越浓。1958年5月5日至23日,中共八届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争取15年或者在更短的时间内,在主要工业产品方面赶上和超过英国。全国各条战线再次掀起“大跃进”高潮。金塔县按照省、地委指示,开展了规模巨大的宣传活动,采用说、唱、写、画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八届二次会议精神。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敢想敢干,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开展技术革命,把推动工农业生产和全面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大跃进”最重要的任务。金塔县委召开“大跃进”促进大会,评选出开展“大跃进”以来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个人,树立标兵,以模范和标兵为榜样,开展“力争上游、反对下游,多快好省、反对少慢差费,大胆创奇迹、反对右倾保守劳动”为主题的竞赛活动。
  1958年6月16日,金塔县主要领导参加了中共张掖地委召开的四级干部会议。会议以总路线为主题,再次批判了“右倾保守”思想,继续提出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口号和计划。地委要求各县领导要彻底解放思想,大胆破除迷信,批判“三风”(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五气”(官气、暮气、阔气、骄气、娇气),组织领导好工农业生产。会议期间,金塔县组团参观了地委举办的工业、农业、文教卫生、财贸、交通运输、政法六大战线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展览。会后,再度掀起“大跃进”高潮。在工业“跃进”计划方面,提出了“大力发展地方工业,提前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口号。1958年4月5日,中共甘肃省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支援发展地方工业作出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国营工业和现有地方工业的作用,以分区指导、系统负责、以大帮小、制造设备、培训人员等方式,在短期内建成一批新厂矿。5月上旬,中共甘肃省委召开地方工业工作会议,号召各县、乡社大办工厂。此后,地方工业上的“高指标、浮夸风”盛行起来。1958年,金塔县提出“土洋结合,抓紧进度,分秒必争,因地制宜,遍地开花”的口号,掀起大办小型地方工业的高潮。一时间全县各地创制、试制出了许多新产品,新建、扩建县、乡、社厂矿。为解决资金问题,县、乡、社分别开展了工业集资运动,向群众筹措,甚至连猪、羊、树木、砖瓦都作为集资折款搞工业,实际上是搞了“一平二调”。
  1959年,金塔县开始开展超额完成生产计划的竞赛活动,1960年第一季度开展了“开门红”、“月月红”活动,第二季度开展大战“红五月”活动,第三季度开展为“七一”和国庆献礼活动。同时,为了实现高指标,首先是盲目增加投资,工业生产的盲目发展,必然要求更多的人力投入,结果占去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造成农业生产的萎缩。其次,大力兴办“小土群”、“小洋群”运动,提出“五小成群”(即小煤窑、小铁矿、小高炉、小转炉、小铁路)的口号。很多地方还要求兴办小化工、小水泥、小机电等,掀起了一个“以大搞半机械化、机械化为中心”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浪潮。到1960年2月,金塔县冶金、煤炭、机械、电力、轻工、建筑等部门的几十项技术经济指标已赶上了全国先进水平或全省先进水平。工业“大跃进”造成的严重浮夸、乱改乱攀现象,不仅使国有资源和社会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而且助长了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风气的蔓延。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大炼钢铁”运动 1957年11月18日,毛泽东在莫斯科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提出15年左右在钢铁产量上超过英国的口号。12月上旬,刘少奇副主席代表党中央在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宣布了这个口号;在“八大”二次会议上,又改为在今后5年或稍长时间赶上或超过英国,15年或稍长一些时间超过美国。这使我国的经济建设,由发展优势战略转变为赶超战略,这对于一个经济基础薄弱,科学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显然是不具备条件的。此后,中央把1958年的钢产量指标,由原定620万吨,增加到850万吨。1958年8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作出决定:1958年钢产量要在1957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070万吨,“以钢为纲”成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但截至8月底,全国钢产量只完成450万吨,这就意味着要在4个月内完成全年64%的任务。于是任务指标上传下达,要求各级党委第一书记挂帅,采用大搞群众运动,“大兵团作战”,各行各业支援,以及土洋结合,小土炉、小高炉遍地开花的办法,掀起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中共甘肃省委召开紧急电话会议,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扫除一切障碍,来一个钢铁生产‘大跃进’”。1958年8月20日,中共张掖地委召开各县(市)委书记电话会议,向各级党委发出紧急指示,要求年内必须完成25万吨钢铁的冶炼任务。8月23日,地委又召开电话会议,要求各县在9月10日前“炉炉出铁,遍地开花”。于是城乡职工、农民、学生和机关干部组成一支钢铁大军,掀起了一个大炼钢铁的高潮。出现了白天列队上山砍树挖煤,寻找矿石,黑夜灯火通明,号声不绝,村村无闲人,户户炼铁忙的壮观场面。
  金塔县成立了钢铁生产指挥部,由县委书记挂帅,建立小土炉、小高炉,组成浩浩荡荡的采矿和运输大军进山找矿,动员群众回收废铁,掀起大炼钢铁的高潮。为寻找原料,开展了收购废钢废铜的突击运动。县乡书记挂帅,全党动员,全民发动,昼夜搜寻,家家被翻箱倒柜,有的地方甚至提出“掘地三尺,搜集钢铁”的口号。短短半个月时间,各县收集到几百万公斤废铁,几十万公斤废铜。其中,一些地方把群众用的锅盆等炊具也当做废铁收购,多数地方都发生了硬摊硬派、强迫命令现象。轰轰烈烈的大炼钢铁运动广泛发动起来了。为实现钢铁生产“大跃进”,金塔县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一是“以钢为纲”,一切人力、财力、物力均以钢铁生产为中心。各级党政领导要服从这个中心,不准与钢铁生产闹矛盾,并及时地逐级召开生产计划会,人人订计划,层层订计划,逐级提出加快钢铁生产的行动计划;二是抓思想整风,以整风促生产,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办法,充分发动群众,把群众的智慧挖掘出来;三是狠抓技术革新,贯彻土洋结合的方针,发挥群众智慧,克服一切困难,加快钢铁生产速度;四是加强统筹安排,工、农、财贸等各业全力支持大炼钢铁,农村、机关、学校、厂矿参加大炼钢铁;五是开展插“红旗”,放“卫星”评比竞赛活动;六是成立钢铁生产领导小组,组织钢铁生产兵团,开展大会战,逐周逐月检查生产进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广经验。当时虽然物质基础和技术水平都不具备,特别是广大群众根本没有接触过炼钢炼铁过程,但由于党组织在群众中具有极强的号召力,广大群众又有改变落后面貌的愿望,所以很快掀起了大炼钢铁的高潮。1958年8月,金塔县开始全民大炼钢铁运动,全县城乡职工、农民、学生和机关干部、部队共有1.6万余人组成了几十个钢铁大军,抽调汽车、胶轮车、牛车、骆驼车、骆驼、毛驴投入运输,开挖矿石3.95万吨,建炼铁、炼钢土炉1692个,产铁4412.25吨,钢139.75吨,所产钢铁均属废品,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1958年8月6日,《甘肃日报》以“土洋结合快如风,铁水横流遍地红”为题报道:“酒泉县由主管副书记安骏带领30名干部和1000多名工人到北山,发现了新的铁矿区,大炼钢铁。”这个新的铁矿区,就是酒泉、金塔协作炼钢、炼铁、炼焦炭的大本营——“芨芨台”。很快5000多人的炼铁大军涌进了这个深山老岭,采矿的、挖煤的、建炉的、修路的、炼焦炭的、运矿石的,昼夜不停,加班加点。有人曾形容这一场面是:“白天一片人,晚上一片红,车似流水马如龙,昼夜乐曲奏不停。”四个多月过去了,总算超额完成了炼铁任务,但都是“烧结铁”,只能送到“小酒钢”去回炉。9月7日到9日,县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央北戴河会议精神,提出坚持“小土群”的生产方针,制定了全县完成炼钢3500吨的任务。全县组织了8600人的采矿炼铁大军,几乎占到全县农业劳力的三分之一。抽调大批车辆和牲畜,按军事化方式编制,分五路进山,寻矿建炉。由于大量劳动力被抽走,造成农业生产劳动力严重不足。12月19日,县委《金塔县1958年钢铁生产总结报告》总结说,截至12月15日,全县生产铁(含铁75%的烧结铁)4412.25吨,完成计划的220.16%;炼钢139.75吨(大部为废旧钢铁回炉),占任务的69.88%,回收废钢铁415.5吨。开采矿石39542.7吨,生产炼焦煤44147吨,原煤17600吨,焦炭18417吨。炼钢铁先后投入劳力5900人次,汽车38辆,其他车辆5000辆次。厂矿农村相应开展了“拔白旗、插红旗、放卫星”活动。其中,“拔白旗”422人,后来事实证明是打击了一批说真话和坚持真理的干部群众。
  为了进一步掀起大炼钢铁的新高潮,根据中共甘肃省委1958年10月3日电话会议精神,中共张掖地委于10月5日在酒泉召开了各县委第一书记紧急会议,确定了在钢铁生产上组织波浪式、跃进式前进的指导思想,即五天组织一个战役,一个战役接着一个战役地搞,并以跃进带动缓进,以战役的胜利带动日产步步提高为指导思想,计划十月份完成生产生铁4万吨,争取完成5万吨。计划10月5日产500吨(据称实际完成528.48吨),10日产1000吨,15日产5000吨,20日、25日、30日各产1万吨。金塔县为了完成任务,钢铁指挥部在全县党政军机关和干部中,号召捐助旧棉衣、皮衣和旧鞋袜等实物,支援钢铁战士。组织商业服务部门到工地供应生活用品,缝鞋、补衣、理发等。商业部门在保证完成国家皮毛收购任务的前提下,将多收部分组织加工,做成皮大衣供应钢铁战士。要求各人民公社除负责钢铁战士的吃饭外,每月发给3元零用钱。要求邮电局和书店把书报及时送到钢铁战士手中。县组织剧团和电影队到工地慰问演出,以活跃文娱生活,鼓舞士气。为了组织钢铁生产大跃进,放射高产卫星。全县开展了大打钢铁生产的“战役”。社与社、企业与企业之间展开了炼铁大竞赛,比干劲,比速度,人人不离炉,一日三送饭。经过20多个昼夜的奋战,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炼铁任务。
  “大炼钢铁”运动,从1958年4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历时8个多月,由于盲目上马,土法冶炼,大部分为次品,实际上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全民大办钢铁运动”虽然表面上增加了钢铁总产量和工业总产值,但这种不尊重客观规律主观蛮干的做法,不但造成了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而且使国民经济持续下滑,比例严重失调。为了完成这次钢铁任务,全县为解决燃料问题,砍伐了大量山林,对生态、社会、经济和人民正常生活造成很大破坏。所炼的钢铁大部分因含硫量高不能使用。动员各家各户上交的铁床、铁锅、铁门、铁盆及其他铜器用具,本来能够使用,却砸碎重新回炉冶炼,结果变成了没有使用价值的废品。同时,在大炼钢铁中,实行全党动员,全民上阵,直接和间接投入的人力几十万,造成农业第一线劳动力短缺,农业生产和其他战线的工作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大跃进”运动造成的损失主要使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生产上浪费严重,生活水平下降。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工交、财贸系统的整顿 “大跃进”年代,由于片面强调数量增长,致使基本建设失控,工业内部比例严重失调。1961年初,金塔县开始大力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关停并转让效益低下的煤炭、冶金、建材等企业的同时,加快了日用品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步伐。1961年8、9月间,中共中央在庐山召开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工业七十条》,同时作出《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在会上作了重要报告,要求全国所有工业企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金塔县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张掖地委的指示,认真贯彻落实,成立工业整顿领导小组,以《工业七十条》为指针,对工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第一,以整顿企业的生产秩序为重点,从1961年11月到1962年3月,开展了5个月的整顿企业的群众运动。主要是在企业职工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通过学习传达中央有关指示和邓小平的重要报告,对职工进行形势、革命传统、工农联盟和共产主义风格等方面的教育,以保证《工业七十条》的正确贯彻。第二,各县制定了整顿工业企业方案,从确立“五定”、“五保”,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责任制入手,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所谓“五定”,就是国家对企业实行定产品方向和生产规模;定人员、机构;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定主要原料、材料、燃料、动力、工具的消耗定额和供应来源;定协作关系。“五保”是企业对国家保证产品的品种、数量和质量;保证不超过工资总额;保证完成成本计划,并且力求降低成本;保证完成上缴利润;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期限。要求通过实行“五定”、“五保”,把企业的生产条件和义务责任相对固定下来,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实行全面的经济核算和按劳分配,讲求经济效益,同时限制企业党组织对生产工作过多地干预,为企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创造条件。第三,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开展了清仓核资工作。采取搞试点、经验交流、分类指导、检查验收等步骤,基本上克服了企业过去存在较严重的干部贪污、资金浪费等不良现象,大大降低了产品成本;同时基本摸清了家底,找出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各种漏洞,为改善经营管理、增加盈利打下了基础。经过清仓核资,把分散的有限人力、物力、财力集中使用到迫切需要的地方,既保证了重点工程和生产任务的完成,又大大增加和提高了为农业服务的工业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支援了农业,增加了市场供应。1962年12月,经过调整、精减、清仓核资、企业整顿等一系列措施,工业、交通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改进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生产秩序逐步恢复,产品质量有了提高,品种有所增加。交通运输紧张的局面得到了有效缓解。
  在工业、交通企业全面整顿的同时,对财贸工作也进行了调整。首先是调整机构设置,加强领导。其次针对当时粮、油、布、肉等市场供应紧张的局面,将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分开,增加商业网点。同时,鼓励发展农村集贸市场,放松放宽对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的政策。另外,在执行统购统销的前提下,根据自愿互利、互通有无的精神,对一些产品实行合同定销,放宽政策,激活流通。从1961年12月至1962年10月,财贸单位普遍开展了以反对商品“走后门”为中心,检查商品分配政策,检查商业政策,检查财经纪律的群众性教育运动。通过调整,财贸秩序初步好转,商品增多,价格回落,市场活跃,排队购物现象大为减少,财政金融管理工作得到显著加强。在对工交、财贸战线整顿过程中,金塔县根据“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指导”的总方针和“全党动手,大办农业”的指导思想,把重点放在动员各行各业,尤其是工业对农业进行大力支援上。经过调整,缩短了战线,充实了为农业、为市场服务的企业单位,加强了手工业队伍,减少了企业非生产人员,在企业内部贯彻了《工业七十条》,开展了增产节约运动,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经济效益。
  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的失误和连续的自然灾害,1960年-1962年,金塔县粮食平均总产量下降,其他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也持续减产。面对农业生产空前的严重局面,各行各业,特别是工业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地委的指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农业进行了大力支援。1960年至1962年,工业对农业的支援主要是帮助农业战胜困难,恢复生产。首先,工业系统的各个厂矿纷纷抽调干部、职工到农业一线参加劳动,同农民一道共同抗击自然灾害;其次,各工矿企业党组织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顾全大局,切实提高支援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制订了各方面的支农计划,从产品的生产到销售向农业倾斜。许多企业在自身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组织资金大量生产农业器具。再次,号召职工和家属充分利用工厂内外的闲地,种粮种菜,养猪养鸡,争取做到自给自足,尽量减轻农业负担。另外,精简城镇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新增农村劳动力,这也大大充实了农村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工业大力支援农业,在增加农业劳动力的同时,也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促进了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连续下滑的局面得到扭转。
  “四清运动”期间工业的恢复与发展 1963年初,金塔县制订了工业企业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计划,4月至5月,开展了大规模的增产节约运动和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努力降低消耗和成本,增加利润总额,使工业企业生产效益大幅度提高。同时,贯彻中央、省委“支援农业、服务农业”的方针,调整工业布局,使之有利于农业和人民公社的发展。全县工交、财贸企业和单位,从反浪费、算细账入手,以“五好”为内容,开展比、学、赶、帮、超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贯彻《工业七十条》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精简了职工队伍,加强了经济和财务成本核算,提高了管理水平,生产秩序步入正轨,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64年4月,金塔县贯彻中共酒泉地委召开的全区工业交通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号召企业以大庆为榜样,以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为中心,开展“事事评、月月比”活动和“季季评,显高低,年总评,插红旗”的质量评比竞赛,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常检查,吸取教训,推动各项生产建设。
  1965年1月,酒泉地区经委召开全区工业支援农业建设会议,提出工业支援农业的几项任务:一是继续改进推广生产急需的农具;二是要对农田基本建设所需的挖土、起重、搬运以及平、整、耧、耙、施肥等机具进一步革新、试制和生产;三是进一步改制和推广播种机、拌种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四是改革农村运输工具,力争达到车子化、胶轮化、轴承化,逐步消灭人推、人拉、牲口驮等现象;五是根据农、林、牧、副发展的具体情况和不同要求,在各种专用机具上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试制工作,提高小农具质量,降低售价;六是继续做好经常性的修理工作。3月,金塔县委召开工交工作会议,确定工业生产要加强三方面工作:一要狠抓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二要大力支援农业,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增加盈利;三要进行企业管理革命,精简管理机构和非生产人员,在一些厂矿,试行亦工亦农的劳动制度,充分利用农闲时节的剩余劳力,达到企业增产不增人的效果。8月,召开工业交通会议,着重讨论企业开展“五好”竞赛、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改进领导作风等问题。会议强调必须把以“五好”为目标的比、学、赶、帮、超运动当成工业交通企业的中心工作,要把竞赛运动的条件与安排落到实处,要求企业领导干部要深入蹲点,与群众实行“三同”,认真推行劳动制度。会议还决定对全县工业、手工业的产品方向、生产规模、企业布局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整。成立了工交系统五好竞赛领导小组,工业、手工业调整领导小组以及工业和财贸支援农业领导小组,负责工业生产及企业布局、生产规模、产品方向、人员、设备等方面的调整工作。当年,金塔县评出“五好”集体2个,“五好”职工25人。先后组织企业人员到外地学习先进经验,以仿、改、创相结合的办法,制造出了适合本地使用的机具。手工业系统组织职工学习后,找到差距改进操作技术,提高了产品质量。工交企业通过参观学习,重点学习了外地先进企业艰苦奋斗、克勤克俭、精打细算、自力更生的经验;学习了干部参加劳动、与群众同甘共苦、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了坚持依靠老工人,通过老工人的言行教育新工人的工作方法;使企业管理更加科学、细微、严格,执行制度做到认真、到位,生产效率明显提高。
  金塔县“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工业发展(1958-1962年) 1958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904.45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810.02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93.43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178.76万元,重工业725.69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全民所有制冶金工业458.00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0.26万元,煤炭工业249.0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24.0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5.02万元),机械工业33.6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8.41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5.20万元),建材工业57.5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7.0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40.56万元),集体所有制森林工业9.92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11.00万元,纺织工业85.0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81.35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73万元)。
  1959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659.81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58.09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101.72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272.75万元,重工业387.06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全民所有制冶金工业26.49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0.21万元,煤炭工业342.9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03.1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9.78万元),机械工业47.1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7.4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9.78万元),集体所有制建材工业31.29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22.97万元,纺织工业188.7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87.8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0.87万元)。
  1960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318.30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278.04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40.26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133.94万元,重工业184.36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全民所有制冶金工业11.63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0.18万元,煤炭工业154.3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42.37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1.97万元),机械工业40.3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9.8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0.50万元),集体所有制建材工业14.79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20.62万元,纺织工业76.40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73.4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00万元)。
  1961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146.63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30.57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16.06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114.99万元,重工业31.64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0.18万元,煤炭工业22.7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3.71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9.03万元),机械工业13.2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8.22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5.02万元),森林工业全民所有制0.29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5.12万元,纺织工业104.8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02.52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29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0.25万元。
  1962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52.46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9.99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12.47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38.98万元,重工业13.48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煤炭工业5.4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7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70万元),机械工业8.5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8.0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0.59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16.09万元,纺织工业21.2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3.12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8.09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1.09万元。
  金塔县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工业发展(1963-1965年) 1963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45.31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7.34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7.97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36.19万元,重工业9.12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集体所有制煤炭工业2.92万元,机械工业6.80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6.2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0.60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13.41万元,纺织工业22.1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7.73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4.45万元)。
  1964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49.15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0.60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8.55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40.97万元,重工业8.18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集体所有制煤炭工业1.28万元,机械工业6.90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6.3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0.60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8.10万元,纺织工业31.25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6.2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5.05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1.62万元。
  1965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55.28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3.64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11.64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44.38万元,重工业10.90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集体所有制煤炭工业2.88万元,机械工业9.8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8.02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86万元),纺织工业42.5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5.62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6.90万元)。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工业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工业学大庆与工业经济 工业学大庆,是毛泽东于1964年向全国发出的号召。1964年1月7日,毛泽东在听取全国工业交通情况汇报时,指示报纸要写点新鲜事物,报道学习解放军、学习石油部,并在会上表扬了石油部经验和大庆铁人王进喜。2月13日,在人民大会堂的春节座谈会上,毛泽东发出号召:“要鼓起劲来,所以,要学解放军、学大庆”,“要学习解放军、学习石油部大庆油田的经验,学习城市、乡村、工厂、学校、机关的好典型”。此后,全国工业交通战线掀起了学习大庆经验的运动。
  1970年,周恩来在《关于当前大庆油田主要情况的报告》上指示:要保护好大庆油田,要加快解放大庆的干部。特别强调大庆不要忘本,要恢复“两论起家”的基本功。1971年6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工业学大庆》。社论说,学大庆,就要像大庆那样,坚持集中领导同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高度革命精神同严格科学态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技术革新和勤俭建国的原则,全面体现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多快好省的要求。1971年8月,中共甘肃省委作出《关于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的决定》,省委决定:一要充分认识工业学大庆的重大意义,二要一定把大庆经验真正学到手,三要切实加强对工业学大庆的领导。在此背景下,1971年10月,金塔县开始按照专区革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的决定》会议精神,在全县明确了学大庆,就是活学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典范,是学习解放军,具体运用解放军政治工作经验,坚持“四个第一”,发扬“三八”作风,实行三大民主,开展四好运动,是伟大领袖毛主席提倡的一面红旗。学大庆就是要学大庆狠抓根本不转向,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靠“两论”(毛泽东的《矛盾论》《实践论》)起家,“老三篇”引路,“两分法”前进的根本经验。学大庆要以两个“决议”为指针,执行毛泽东“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伟大方针。学大庆要坚持群众路线,要革命精神和科学态度相结合。学大庆,要宣传大庆、利用各种形式,大宣传,大学习,大落实;学大庆要抓典型,要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墙报、专栏等大造声势。同时,在全县城乡放映《大庆红旗》《沸腾的开滦》《工业战线上的凯歌》《工业用油的新途径》《装配式建筑》等27部影片,为“工业学大庆”大造舆论和声势。全县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的决定》,对“工业学大庆”运动提出了5项要求:第一,学大庆,必须学在根本上;第二,学大庆,必须落实毛主席关于全国学人民解放军的伟大号召;第三,学大庆,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大搞群众运动;第四,“工业学大庆”必须与“农业学大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工业为农业服务的方向;第五,学大庆,必须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革命化建设。
  1972年1月,中共酒泉地委在政治工作要点中提出,工业战线要“以钢为纲”,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业,继续大打矿山之仗,狠抓品种、质量和机械产品配套,深入开展学大庆运动。随后,金塔县每年都层层召开专门会议,分析工交战线当前革命和生产形势,交流学大庆的经验,表彰学大庆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研究工交企业中的一些方向、路线问题,为更好地开展“工业学大庆”运动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同年1月30日,《甘肃日报》以“‘铁人精神’在玉门”为题,报道说,在铁人王进喜生前战斗过的玉门油矿,一个“工业学大庆”的群众运动正在蓬勃发展。一支铁人式的工人队伍正在茁壮成长,“铁人精神”正在发扬光大。
  1973年3月11日,地区革委会批转生产指挥部《关于整顿地县工交企业的安排意见》,认为全区大办“五小”地方工业,取得了很大成绩。到1972年底,金塔县工业企业发展到了33家,比1965年增加了26个;工业总产值428.88万元,比1965年增长6倍多。但是,工交企业中存在的问题也还不少。有些企业没有牢固树立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重制造,轻修理;有些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劳动组织不合理,浪费比较严重,劳动效率很低;有的产品质次价高,亏损较大。在整顿中,一些工业企业要坚持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方向,就地取材,量材建厂。不影响原料上调任务,不与老厂争原料,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乱拉资金和物质,不搞一平二调,因陋就简,土法上马,土洋并举,艰苦创业,勤俭经营和刻苦学习生产技术,克服薄弱环节,迅速达到生产正常化。对县级工交企业要分类排队,逐个审定,做到各厂定产品方向,定生产规模,定编制人员。生产方向对头,原料有来源的,要继续提高;原料不足的可缩小规模;布局不合理,力量分散的,可适当合并;方向对头,原料无来源,产品无销路,一时又无法解决的可以转厂或停办,待条件具备时再恢复生产。
  1976年,金塔县召开工业学大庆经验交流会,指出几年以来,一个鼓干劲、争上游、学先进的群众运动的蓬勃开展,许多老典型,坚持继续革命,做出了新的贡献;更多的单位跨入了工业学大庆的先进行列,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会议对金塔磷肥厂等工业学大庆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1976年10月后,工业学大庆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金塔县从抓工业学大庆入手,学习大庆人“三老、四严”的作风,加强企业管理,推广工交战线先进典型的经验,从而使工业、交通运输业得到了迅速恢复。
  1978年4月,金塔县对工交企业按照“工业三十条”规定进行整顿,同时在工交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粉碎“四人帮”后,工业学大庆运动对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工交企业的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各种规章制度重新建立,“文化大革命”前正常的经济协作关系重新恢复,计件工资制与奖金制开始试行,生产与工作秩序大为改观。不少企业通过发动群众,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改造,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在较短时间内扭转了长期亏损的局面。1978年底,工业总产值完成969.41万元。这一时期,由于对长期存在的超越客观可能、脱离实际的指导思想没有认真清理,对“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给国民经济带来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对经济形势做了过分乐观的估计,认为一个新的跃进形势已经到来。因此,在经济工作中提出了“高速度发展国民经济”的要求,片面追求“在发展速度上来一个大突破”,各项计划指标定得很高,从而导致了1978年经济发展严重超限,大规模新上基建项目,使国民经济出现了紧张的局面,资金、物资更为短缺。这种状况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逐渐得到纠正。
  工业学大庆的成就与地方工业的发展 在大庆精神鼓舞下,各地开矿山,办企业,地方工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地方“五小工业”的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特别是恢复党的各级组织之后,广大群众积极克服派性影响,落实毛泽东主席“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指示,在发展“五小工业”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所谓“五小工业”,是指除国营、地方国营以外,主要由社队两级集体经营的小煤矿、小冶炼、小机械、小水电、小化工等乡村企业的总称。1964年,开展“四清”运动时,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大多数家庭副业和社队企业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到1965年末,社办工业企业仅剩8户,工业总产值降到49.15万元,跌到人民公社化以来的最低谷。“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城市工业生产受到严重的破坏,生产和人民生活方面急需的物资和商品空前匮乏,解决产品、商品短缺的任务,不得不大批转移到农村副业和社队企业的身上,这在客观上为社队企业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在原材料供应紧缺和市场需求紧迫的推动下,广大乡村开始充分利用资源优势,重新掀起了“发展地方工业”、“大办农村工业”的高潮。1969年6月,全县围绕农业大办工业,采取“自力更生,土法上马,以土为主,土洋结合”的措施,工业计划以“自力更生,小型为主,土洋结合,各自为战”的16字方针为指导,重点安排“五小工业”。1970年后,金塔县县办铁矿、铜矿、水泥厂、磷肥厂相继建成。“五小工业”的兴起和发展,不仅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了急需的物资和商品,极大缓解了市场供需之间的矛盾,而且对扩大就业,支持农业生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从一个侧面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五小工业”的兴起,还为改革开放后金塔县乡镇企业的崛起奠定了基础。
  国营工业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金塔县各级党政机关受冲击,领导干部被当做“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而受到批判斗争,工业生产也受到影响。接着工矿企业卷入派性斗争,打乱了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严重影响了工业生产的发展。1969年后,在发展地方“五小工业”的同时,地方国营工业也得到了很大发展,全县相继新建扩建改造了一批工业企业,如金塔县农机修造厂等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的建成,构筑起新的地方工业体系。到1976年,金塔县地方工业企业发展至55户,其中地方国营企业达到7户,比1965年增加3户,工业总产值为525.39万元。
  工业学大庆运动,以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为动力,给工业生产带来新的活力。工业学大庆的成功经验,主要是坚持像大庆那样培养“三老”(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四严”(严格的要求、严密的组织、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四个一样”(黑夜和白天干工作一个样、坏天气和好天气干工作一个样、领导不在场和领导在场干工作一个样、没有人检查和有人检查干工作一个样)的良好作风。坚持以大庆为榜样,建设好团结战斗的领导班子,大搞群众运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坚持大力加强工业对农业的支援,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在工业学大庆运动过程中,金塔县工业企业以大庆为榜样,开展比学赶帮,实行增产节约;像大庆人那样吃大苦、耐大劳,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学习大庆人、争当五好职工,掀起生产建设新高潮。经过努力,各地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涌现出了许多学大庆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典型,也产生了一些大庆式的企业。1976年召开的金塔县工业学大庆会议认为,全县工业学大庆的基本经验,一是“鞍钢宪法”得到进一步落实,工人群众参加对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参加劳动,企业管理的新鲜经验不断涌现,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二是三结合的领导班子团结战斗;三是工业建设的步伐加快,地方“五小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生产水平有了提高。1975年和1965年相比,全区工业总产值增长6倍;企业个数增加8倍,直接为农业服务的工业企业发展较快,为农业提供了大量的化肥、水泥、生铁、农机具、资金,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但是,在工业学大庆运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向,出现了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瞎指挥、乱操作,否定规章制度,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秩序。有的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号和空喊上,刮风走过场;有的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生搬硬套大庆的做法。如有的企业不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把铁人王进喜“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话随意乱用,不讲科学、蛮干硬干;有的企业也想像大庆那样,除生产外也搞农林牧副渔,根本未考虑自己的具体情况,等等,使企业在经济上造成了一些损失。
  金塔县“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工业发展(1966-1970年) 1966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108.58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93.33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15.25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94.77万元,重工业13.81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集体所有制煤炭工业2.29万元,机械工业11.5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8.63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89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32.27万元,纺织工业62.13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52.43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9.7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0.37万元。
  1967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156.94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36.64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20.30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141.14万元,重工业15.80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集体所有制煤炭工业2.23万元,机械工业13.5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9.27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4.30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46.37万元,纺织工业93.9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81.0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2.96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0.81万元。
  1968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198.83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81.22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17.61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183.55万元,重工业15.28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全民所有制煤炭工业1.82万元,机械工业13.4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8.26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5.20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49.48万元,纺织工业133.0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22.66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0.40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1.01万元。
  1969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138.67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22.02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16.65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108.34万元,重工业30.33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全民所有制煤炭工业15.30万元,机械工业15.03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1.33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70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64.74万元,纺织工业112.00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0.65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1.35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1.60万元。
  1970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285.42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250.35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35.07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22.04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187.20万元,重工业98.22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集体所有制冶金工业4.25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2.44万元,煤炭工业39.40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8.25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1.15万元),全民所有制化学工业21.85万元,机械工业29.83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1.25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8.58万元),全民所有制建材工业0.45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66.32万元,纺织工业116.9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07.2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9.7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3.90万元。
  金塔县“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工业发展(1971-1975年) 1971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包括1957年不变价和1970年不变价。按1957年不变价计算,金塔县工业总产值379.93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285.59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94.34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43.72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169.61万元,重工业210.32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冶金工业35.9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0.4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5.52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1.88万元,煤炭工业57.6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2.8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4.84万元),全民所有制化学工业82.16万元,机械工业46.6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7.8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8.88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68.11万元,纺织工业85.50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72.4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3.10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2.00万元。按1970年不变价计算,金塔县工业总产值405.07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45.57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59.50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43.72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180.84万元,重工业224.23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冶金工业38.63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0.4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8.19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2.02万元,煤炭工业61.6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6.7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4.84万元),全民所有制化学工业76.44万元,机械工业45.5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6.6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8.88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86.86万元,纺织工业91.9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78.2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3.78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2.00万元。
  1972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428.88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08.35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120.53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65.94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199.28万元,重工业229.60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冶金工业45.0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7.4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7.69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2.18万元,煤炭工业94.0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41.4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52.61万元),全民所有制化学工业47.73万元,机械工业38.8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6.75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2.14万元),全民所有制建材工业1.70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98.10万元,纺织工业100.7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83.7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7.04万元),全民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0.40万元。
  1973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767.63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76.63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391.00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289.00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236.04万元,重工业531.59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冶金工业284.0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4.9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69.06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3.46万元,煤炭工业84.6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45.1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9.58万元),全民所有制化学工业43.44万元,机械工业113.0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1.12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81.97万元),全民所有制建材工业2.88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165.28万元,纺织工业69.50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69.11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0.39万元),全民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1.26万元。
  1974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869.71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13.87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455.84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367.15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272.53万元,重工业579.18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冶金工业235.8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8.62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17.24万元),电力工业5.0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07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95万元),煤炭工业79.4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51.23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8.24万元),全民所有制化学工业47.11万元,机械工业223.9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3.49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90.48万元),全民所有制建材工业5.75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163.50万元,纺织工业107.1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91.3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5.85万元),全民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1.84万元。
  1975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728.46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94.43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234.03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132.98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306.79万元,重工业421.67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冶金工业105.8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0.4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85.37万元),电力工业18.9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7.59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40万元),煤炭工业105.5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64.63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40.89万元),化学工业63.2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60.06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23万元),机械工业73.6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44.56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9.11万元),建材工业69.7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4.4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55.30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195.81万元,纺织工业89.03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73.7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5.29万元),全民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3.18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3.38万元。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业
  1978年后,金塔县贯彻中央关于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逐步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逐步调整了工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全县工业出现了新局面。1979年,金塔县调整轻、重工业比例,压缩投资大、见效慢的长线产品,发展投资少、见效快、适销对路的日用消费品等轻工短线产品,亏损额度较大的工业企业相继停产、下马。企业着力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工业产品品种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逐步改善。在金塔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同时,全县的工商企业改革也随之开始启动。从1981年开始,到2008年全面完成改制任务,金塔的工商企业改革大体经历了放权让利、厂长(经理)责任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个阶段。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商企业改革
  (一)放权让利阶段
  实行厂长负责制 1981年7月,金塔开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企业的生产、技术、财务、生活等重大问题,党组织做出决定后,由厂长负责实施。这一政策的实行,明确了厂长(经理)在生产经营中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厂长(经理)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但责权不明和党政不分的问题依然存在。
  企业整顿 金塔县根据1982年3月国务院《关于国营工商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和酒泉地委《关于工交企业全面整顿的安排意见》,成立了金塔县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对县属企业进行以“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了整顿。通过整顿,规范了企业的经营秩序,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
  利改税 金塔县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全国利税工作会议报告》和《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实施办法》,从1983年起,对全县预算内国营工商企业分别实行了第一步和第二步利改税,把工商企业原来的利润分成、利润包干等办法改为按国家税法交纳税款的形式固定下来,盈亏自负。对亏损企业,属国家政策许可的亏损,继续实行超额补贴和计划补贴,减亏分成,一定三年不变;属于经营不善造成亏损的限期进行整顿,在规定的期限内,经财政部门审批后,适当给予亏损补贴,超过期限的一律不再弥补。税后利润不足原来留利水平的单位,经过批准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所得税。要求各企业在税后留利中,建立新产品试制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12月又开始执行国务院作出的《国家预算内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的暂行规定》,简称“拨改贷”,将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由拨款改为贷款。
  两步利改税在明确政企关系、保证财政收入、为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并不能培育新的市场机制,对企业的激励作用也十分有限。
  (二)经营责任制实施阶段
  厂长(经理)目标责任制的实施 1984年后,金塔厂长(经理)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逐步确立,随后推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
  1986年9月,金塔县根据酒泉行署《关于试行国营企业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办法》《关于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的试行意见》,在工业企业开始全面实行厂长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和党组织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保证监督制。厂长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和企业的最高行政领导。厂长在任期内实行目标责任制,具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决策权和生产指挥权;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听取厂长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支持厂长行使统一的经营决策权和生产指挥权,支持群团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保证企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同时,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与企业行政密切配合,发挥工会和共青团的作用,同心协力,共同努力办好企业。
  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施 1987年5月,金塔县根据酒泉地委、行署企业改革“四改一联一放”会议精神,在企业全面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四改一联一放”,即改革企业的经营机制,全面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实行两权分离;改革企业的分配制度,把职工和经营者的利益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地联系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改革企业的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同时,推行任期目标制和离职审计制,鼓励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资源开发和企业自我改造;放宽管理权限,创造性地执行政策,为企业改革改善外部条件。同时,推出了八种承包经营形式,由企业自主选定。1988年3月,金塔县根据酒泉行署《关于全面推行承包、深化企业改革的安排意见》,将承包引入企业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把竞争机制引入承包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各个方面。从确立厂长(经理)中心地位起步,各企业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实行“两权分离”,扩大承包经营面,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形成竞争承包态势。承包经营由一级承包发展到二级承包;由“一对一”谈判承包发展到竞争承包;由企业承包发展到有收入事业单位承包;由经营承包发展到项目和服务工作单项承包;由个人承包发展到群体承包;由个人抵押发展到全员风险抵押,并出现兼并、租赁等形式。国营和集体商业,打破行业界线、地域界线和所有制界线发展工商、农商、商商联合,扩大商品销售。鼓励、帮助、引导、支持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流通,城乡出现一店多制、多柜台等经营形式。1990年,金塔县修订完善企业承包形式、承包指标设置、奖惩兑现办法、风险抵押金制度,在县属工商企业中推行“基数上缴、超额分成”、“减亏或持平包干”、“集体承包加效益工资”多种形式的二轮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领导采用组织选用或公开招标选拔,在党委(支部)监督下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内部实行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车间班组层层承包,职工工资实行计件工资、浮动工资和奖金分配形式,与工作任务挂钩。
  1990年,金塔县涉及改革的36户县属科级企业续签二轮承包合同,并依法进行公证。
  “特户”企业试点。1991年,金塔县选定铜矿、棉花公司、百货公司、糖厂实行放开经营、综合配套的“特户”企业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特户”企业完成承包利润后,超额实现利润全部留给企业,超利部分免交“两金”(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允许“特户”企业综合折旧率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3%,新增折旧免交“两金”;“特户”企业可从成本中提取年销售额1%~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提取比例根据自身消化能力,由企业灵活掌握;“特户”企业在保证完成上交任务的前提下,可从成本中提取销售额1%~3%,用于流动资金和新产品开发;“特户”企业的新上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后,免交3年产品税和增值税,并享受税前还贷的优惠政策;银行对“特户”企业在资金上实行倾斜政策,核足流动资金规模,优先提供“特户”企业的临时贷款;允许“特户”企业经营范围和价格放开;“特户”企业有权决定用工数量,有权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分配形式。“特户”企业试点期限与二轮承包期限一致,党组织负责人和厂长、经理按照实现利润规模程度分别享受副县级、科级、副科级干部待遇。1993年,“特户”企业二轮承包全部到期。
  承包制是改革的一种过渡形式,存在着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一是承包制不能根本解决政企职能不分的问题。二是承包制缺乏规范性、客观性。三是承包制把旧的管理体制以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与市场化改革、以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四是承包制强化了企业的短期行为,以致普遍出现企业承包一轮,国有资产流失一轮,富了和尚穷了庙的后果。五是承包制实际上只包盈、不包亏。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1992年后,金塔县制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快城市经济发展的意见》(中共金塔县委发[1992]40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实施意见》(中共金塔县委发[1993]23号),在全县推行“双带整推”的改革思路。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带动企业走向市场;转变政府职能,带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改革的重点是城市抓“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商业流通企业推行“四放开”经营(企业经营、价格、分配、用工放开),工业企业实行“五自主”(生产经营、产品定价、内部分配、人事管理和用工、技术改造自主)。明确提出“四管四不管”(政府相关部门只管企业外部环境,不管企业内部事务;只管企业政策落实,不管企业生产经营;只管县上与企业分配,不管企业内部分配;只管企业班子建设,不管企业劳动用工)。从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企业自主权,明确政企双方职责,健全和完善约束机制方面,提出30条具体意见,重点落实企业的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资金支配权、拒绝摊派权等经营自主权。同时,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在落实自主权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企业14项经营自主权得到贯彻落实。
  1992年,金塔县制定《关于加快全县城市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的试行意见》(中共金塔县委[1992]22号),从10个方面提出深化企业改革的思路和重点,以干部、用工、分配三项制度为突破口,全面深化企业内部改革。1993年12月,县属工商企业中,打破干部、职工身份界限,实行合同化管理的职工达到职工总数的90%;38户企业实行干部聘用制,聘用中层干部376人;37户企业打破工资级别,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分配方式。通过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工人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新机制,企业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方向发展。
  国有民营改革。1993年,金塔县研究制定《关于全县国有小型商贸企业实行国有民营的实施意见》(金政发[1993]76号),先在流动资金缺乏、效益较差的县食品公司进行试点,大胆引进个体私营企业经营机制,实行以“四不变”(企业性质不变、企业隶属关系不变、国有资产所有权不变、职工身份不变)、“四自主”(自主经营、自定价格、自选人员、自定分配)为主要内容的“国有民营”改革。后在全县商业、供销、粮食、二轻、物资等系统内29户小型零售商业网点、饮食服务业、基层门店(社)中逐步推进,放活企业经营自主权,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积极探索多种资产经营方式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按照“因企制宜、因厂施策、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积极引导8户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实施破产3户(煤炭公司、金兰食品添加剂厂、大理石涂料厂),分割经营2户(食品厂、物资公司),租赁1户(糠醛厂),托管1户(二轻服装厂),兼并1户(二轻综合厂),促进了企业资产合理流动和产权重组。由于原有行政体制还没有改革,政企仍然不分,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仍然存在着行政隶属关系,从而又导致了两种结果:一是放权很难落实,或者有时放下去了,有时又被收回了,随意性很大;二是部分企业权利确实放下去了,但把所有者必须有的监督和制约权也放弃了,企业经营者可以为所欲为,难以建立起新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三)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阶段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工业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这一新的改革精神,金塔县从1994年正式开始了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三改一加强”。1995年,酒泉地委、行署在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中提出,进一步深化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的企业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总结探索公有制的最佳实现形式;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区别对待,因厂施策,制定分类组织实施的计划;金塔县针对全县企业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以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办法,改制一批企业;以“国有民营、社有自营、公有私营”的形式,承包租赁一批企业;以引进国内外、区内外资金的渠道,嫁接改造一批企业;以联合、兼并、组建集团为重点内容,发展壮大一批企业;以利用优势开新品,创新业,调整一批企业;以拍卖的方式解危、解困一批企业;以破产为手段,依法破产一批企业。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按新体制运行。1994年,中共金塔县委、金塔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城市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国有、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工作。1996年后,金塔县采取“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改革思路,对县属工商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确定县糖厂、铁选厂、饮食服务公司、印刷厂、弹花厂为探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改造工作的试点企业,县属工商企业股份制改革开始。到1996年,金塔县在企业改制上取得了“六个突破”:资产评估上有了突破,对改制企业呆账、坏账损失和历史包袱、社会负担进行了合理处理;产权界定上有了突破,将企业历年节余的职工奖励基金、福利基金作为职工共有股参与了改制;鼓励职工入股上有了突破,“新三会”的产生有了突破,把党管干部的原则与《公司法》有效地结合了起来;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上有了突破,实行了国有代表推举国资责任人的办法;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上有了突破,与资产保值指标挂钩考核,进行了责任抵押。
  “五改两结合”。1997年,金塔县制定《关于加快工商企业改革的实施办法》(中共金塔县委发[1997]79号),对企业进行了触动产权、创新制度、转换机制的攻坚改革。确定全县企业“五改两结合”的改革思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合作制和整体出售为主要形式,从产权、用工、分配、领导、保障制度五个方面同步推进。在所有制改革上,采取租赁、兼并、破产等改制形式,完成企业的改制、改组,为全面推进工商企业改革积累初步的经验。在改革产权制度方面,对少数骨干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使之成为国家控股或参股、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大多数中小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通过配股、购股,把国有企业改造成为个人持股、合资合劳、共同经营、民主管理、按劳分配、按股分红的股份制企业。对部分净产值不大的企业,可以整体出售,转为民营企业。对个别严重资不抵债、扭亏兼并无望、长期停产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在改革用工制度方面,按职工工龄长短,量化一定数量的净资产或其他办法安置后,不再保留国有职工身份。转换身份后的职工,按《劳动法》规定,重新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改制后的企业,劳动用工实行双向选择。在改革分配制度方面,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在改革企业领导体制方面,取消企业行政级别,建立新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运行。经选举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及聘任经理层成员,必须建立风险抵押金制度,也可以设立风险股。在改革保障制度方面,各类企业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坚持改制、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坚持外部改革与企业改革相配套。金塔县成立工商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包挂企业改革目标责任制,抽调69名部门领导和干部,组成15个驻企工作组,指导帮助宣传发动、清产核资、制订方案、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债权债务、资产划转、人员安置等具体问题,金塔县有15户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革。
  1998年2月,金塔县继续按照“五改两结合”的基本思路,即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合作制和整体出售为主要形式,产权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领导体制、保障制度五方面改革同步推进,坚持“三改一加强”(改制、改组、改造与加强管理相结合),企业改革与外部配套改革相结合,集中力量打好企业改革攻坚战。1999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后,全县开始了新一轮工商企业改革。重点是进行国有资产的退出和职工身份的转换,积极倡导股权向企业经营者或经营班子集中。2000年,针对股份合作制企业存在的股权均等、责权不等和法人代表压力小、缺乏动力的弊端,全县又开始探索法人代表持大股的经营形式。根据酒泉行署批转地区体改委《关于在全区股份制合作制企业中倡导法人代表持大股经营意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法人代表持股比例一般应达到企业股本总额的20%以上,经营班子持股比例达到51%以上。允许股权流动转让,鼓励增资扩股和招商扩股,积极探索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其他形式。1999年,金塔县对砂业建材公司、漠风水泥公司、农机修造公司、飞富粮油工贸公司、粮油饮食一公司、粮油饮食二公司、印刷纸箱厂、酒厂、万顺五矿公司9户企业进行法人代表持大股改革,实现了由股权分散向法人代表或经营班子控股过渡,解决经营者缺乏压力与动力的问题。同时在企业内部进行以三项制度(劳动、用工、分配)、加强管理、推动技术进步为内容的改革。至2001年,金塔县40户城市工商企业中,23户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1户(糖业食品集团公司、矿冶公司、白山堂有色金属公司、医药公司、漠风水泥公司、饮食服务公司、镁业公司、兴隆电器服装公司、金田棉花制品公司、金星人造板制品公司、金雪棉种公司);股份合作制12户(砂业建材公司、飞富粮油公司、印刷纸箱厂、农机修造公司、康维食品公司、康利达矿产公司、物资公司、粮油饮食一公司、粮油饮食二公司、万顺五矿公司、酒厂、预制构件厂),企业股份制改革面达57.5%。企业股份制改造后,采取国有资产折价入股、企业法人持股、内部职工参股等形式,使企业产权主体由单一国有、集体所有向国家、法人、员工多元持股的方向发展,企业所有制结构和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扭转了长期以来政府对企业负无限责任,而企业负盈不负亏这一局面。到2001年底,全县城市工商企业全部进行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民营、破产解体、兼并租赁等多种形式的改革。政府对企业实行“六管六不管”(即管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不管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管项目推荐引导,不管项目决策建设;管社会“三条线”保障,不管企业内部分配;管投资环境改善,不管企业经营活动;管社会化服务,不管企业内部事务;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产生)的改革措施,进一步促进国有资本退出企业和政企分开。
  规范公司制。2001年底,中共金塔县委根据酒泉地委提出“推行业主制、改造股份制、规范公司制”的改革思路和“两置换、两整体、一保障”(置换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置换职工国有集体身份,整体承担债权债务、整体安置职工,保障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的改革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工商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金塔县委发[2002]2号),以推行业主制、改造股份合作制、规范公司制为思路,要求县属工商企业以实现民有民营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通过整体出售、公开拍卖、破产解体、划转托管等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同年1月,金塔县成立工商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并从有关部门抽调78名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组成13个工作组,分别进驻企业,明确各经济主管部门、驻企工作组和企业在深化改革中的责任,建立“县上抓协调,部门负总责,企业为主体,工作组搞帮扶”的深化改革目标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策落实、加大协调力度、搞好配套服务。
  2004年,金塔县鑫农公司(含原糖厂)、矿冶公司、砂业建材公司、漠风水泥公司、白山堂有色金属公司、金龙综合公司、医药公司、食品公司、百货公司、金田棉花制品公司、印刷厂、陶瓷厂、飞富粮油工贸公司、金粮大酒店、粮油饮食一公司、粮油运输公司、金信食品公司、康利达矿产公司、万顺五矿公司、酒厂、预制构件厂、玻璃厂、农机修造公司、农机加油站、物资公司、煤炭经销公司、经济适用住房公司、供销社系统(所属基层企业以1户计算)28户企业面向社会公开出售产权,改为民营主体业主制企业;盐化公司、食品加工厂、金星人造板制品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北山煤矿、兴隆电器服装公司、工业品公司、农副生产资料公司、镁碳制品厂9户企业通过破产、解体、划转等形式进行产权改革。全县支付改革成本1.77亿元。其中核销财政借款1626万元,处置破产资产和不良资产1.1亿元,出让土地资产4729万元,财政出资335万元。筹措和预留职工安置费用5100万元,妥善安置国有集体企业职工3168名,企业新一轮产权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在全县实施了公司制改革,促进了股份合作制向业主制和股份制的转变。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改革,突破了企业原有管理体制,有力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首先是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明确法人财产权,实现资产人格化,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其次,企业的人事、用工和分配制度逐步完善,建立起了“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推行了全员合同化的管理。再次,企业谋求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工商企业的改革,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增长,使全县的工商企业基本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多种所有制经济竞争的格局已经形成,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
  金塔县“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工业发展(1976-1980年) 1976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818.99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25.39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293.60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179.95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274.49万元,重工业544.50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冶金工业105.8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0.81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85.07万元),电力工业29.3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8.15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21万元),煤炭工业142.3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80.67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61.64万元),化学工业85.5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71.13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8.46万元),机械工业110.33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61.12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49.21万元),建材工业73.2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7.2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55.98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165.94万元,纺织工业94.2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75.33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8.94万元),全民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4.96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3.09万元。
  1977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1013.64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628.30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385.34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267.91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398.52万元,重工业615.12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冶金工业206.7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2.77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94.01万元),电力工业38.8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6.39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48万元),煤炭工业157.90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93.03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64.87万元),化学工业57.5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4.35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3.19万元),机械工业130.3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75.09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55.22万元),建材工业31.7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9.3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2.40万元),食品工业245.5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43.35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19万元),纺织工业130.1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06.51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3.63万元),全民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5.28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9.54万元。
  1978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969.41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23.55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445.86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355.45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325.15万元,重工业644.26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冶金工业88.0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6.5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71.52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36.84万元,煤炭工业155.0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74.9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80.17万元),化学工业53.1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3.51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9.60万元),机械工业177.3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67.02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10.35万元),建材工业143.5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2.2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21.36万元),食品工业174.70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71.5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12万元),纺织工业116.1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91.5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4.54万元),全民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6.30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18.32万元。
  1979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932.06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00.71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431.35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379.63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322.72万元,重工业609.34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冶金工业53.7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7.03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6.75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52.29万元,煤炭工业87.6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0.41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57.20万元),化学工业68.9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44.26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4.73万元),机械工业117.4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63.63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53.78万元),建材工业240.03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0.15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09.88万元),全民所有制食品工业156.93万元,纺织工业125.1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97.79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7.32万元),全民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8.22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21.69万元。
  1980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853.93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59.92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394.01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347.67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335.86万元,重工业518.07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冶金工业79.8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4.4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65.44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43.13万元,煤炭工业73.4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5.7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57.67万元),化学工业20.70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9.4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26万元),机械工业142.55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57.91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84.64万元),建材工业185.5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3.87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51.67万元),食品工业190.40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82.33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8.07万元),纺织工业102.3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75.41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6.97万元),全民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10.32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5.66万元。
  金塔县“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工业发展(1981-1985年) 1981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包括1970年不变价和1980年不变价。按1970年不变价计算,金塔县工业总产值889.85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15.76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374.09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324.53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416.41万元,重工业473.44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冶金工业52.6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7.5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63.46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53.88万元,煤炭工业54.2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3.87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0.39万元),化学工业27.7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6.2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54万元),机械工业102.7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49.16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53.60万元),建材工业214.6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8.2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96.38万元),食品工业209.5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97.77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1.80万元),纺织工业157.6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28.16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9.51万元),全民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10.40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6.28万元。
  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金塔县工业总产值1002.37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611.42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390.95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345.27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500.24万元,重工业502.13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冶金工业71.00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8.0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44.59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53.88万元,煤炭工业69.5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2.7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6.82万元),化学工业27.9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6.2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76万元),机械工业102.85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49.16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53.69万元),建材工业209.4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7.86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91.60万元),食品工业210.1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198.06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2.06万元),纺织工业241.1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13.87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7.32万元),全民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10.07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6.28万元。
  1982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1277.30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797.31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479.99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423.72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644.47万元,重工业632.83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集体所有制冶金工业78.96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52.56万元,煤炭工业64.85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30.89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3.96万元),化学工业98.0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92.0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6.09万元),机械工业121.7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49.02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72.72万元),建材工业255.66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7.0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28.66万元),食品工业299.78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84.26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5.52万元),纺织工业286.4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51.63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4.84万元),全民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11.65万元,其他集体所有制工业7.54万元。
  1983年,金塔县工业总产值1349.56万元。按所有制分,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788.62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558.08万元(其中社办工业总产值491.86万元)。按轻重工业分,其中轻工业656.80万元,重工业692.76万元。按工业部门分,其中集体所有制冶金工业145.36万元,全民所有制电力工业52.58万元,煤炭工业47.74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8.3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19.40万元),化学工业100.73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72.00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8.73万元),机械工业97.3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56.5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40.85万元),建材工业282.8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9.15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53.66万元),食品工业287.11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54.4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32.63万元),纺织工业307.9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278.15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29.77万元),全民所有制造纸及文化用品工业12.00万元,其他工业15.92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5.3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7.68万元,个体所有制工业2.86万元)。
  1984年,金塔县共有工业企业58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10家,集体经济企业48家。工业总产值1622.3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049.7万元;乡企系统572.6万元。工业总产值1676.75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105.92万元;乡企系统570.83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503.1万元,其中:城市工业331.8万元;乡企系统171.3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40家。其中轻工业15家;重工业25家;工业总产值(现价)570.6万元;上交税金31.23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1677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1236.82万元(90不变价);工业总产值1282.2万元(现价);工业增加值371万元;流动资产275.9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279.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077.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232.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1315.8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852人;产品销售收入745.7万元;产品销售成本611.45万元;产品销售费用3.84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38.6万元;产品销售利润91.81万元;利润总额71.3万元;劳动生产率7400元每人。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26693吨,铁矿石原矿量13596吨,石棉1660吨,发电量820万千瓦时,小麦粉0.99万吨,食用植物油394吨,机制糖458吨,混配合饲料520吨,白酒16吨,皮棉861吨,萤石精粉16310吨,水泥0.85万吨,砖460万块,服装4万件,农机具1.3万件,短绒29吨。
  1985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129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13家,集体经济企业116家。工业总产值2423.4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490.6万元;乡企系统932.8万元。工业总产值2359.45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443.75万元;乡企系统915.7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774.6万元,其中城市工业426.7万元;乡企系统347.9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84家。其中轻工业36家,重工业48家;私有企业31家,个体企业53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1232人。工业总产值(现价)275.3万元。上交税金12.3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32.3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2359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1677.6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1813.7万元;工业增加值503.3万元;流动资产516.3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408.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037.3万元;固定资产折旧250.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1786.5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2412人;产品销售收入1066.4万元;产品销售成本912.7万元;产品销售费用35.8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40.6万元;产品销售利润77.3万元;利润总额87.5万元;劳动生产率7450元每人。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48300吨,铁矿石原矿量23364吨,石棉2975吨,发电量820万千瓦时,小麦粉1万吨,食用植物油312.9吨,机制糖2788吨,混配合饲料1350吨,白酒15吨,皮棉598吨,饮料20吨,萤石精粉6456吨,水泥1.41万吨,砖2186万块,服装3.9万件,农机具0.33万件,短绒21吨。
  金塔县“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工业发展(1986-1990年) 金塔县第七个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时期,大力发展地方工业企业。工业企业按系统分城市工业和乡企系统两个类别,城市工业包括经贸局系统管理的糖业食品有限公司、金塔县潮湖菱镁制品厂(1989年停产)、白山堂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987年投入生产)、金塔县矿冶有限公司、金塔县漠风水泥有限公司、金塔县砂业建材有限公司、金塔县印刷纸箱厂、金塔县糠醛厂(1987年投入生产)、金塔县农机修造厂、金塔县北山煤矿等企业。二轻系统包括金塔县兴隆电器服装公司、金塔县金田棉公司、金塔县人造金星板材厂、金塔县建材厂等企业。水电系统包括金塔县供电公司、金塔县鸳鸯池电站、金塔县解放村电站、金塔县工程公司等企业。粮食系统包括金塔县飞富粮油工贸公司、金粮食品综合加工厂等企业。农机局系统包括金塔良种棉收购加工厂等企业。供销系统包括金塔县供销社面粉厂、金塔县棉花公司等企业。其他经济形式的企业包括金塔县潮湖罐头厂、金塔县食品加工厂、畜牧中心饲料厂、小汽车修理厂等企业。乡企系统分为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村及村以下企业两个类别。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包括金塔县金属镁厂、康利达公司、金塔县预制厂、金塔县酒厂、金塔县盐化公司、康维食品公司等。
  1986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160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11家,集体经济企业68家,个体经济企业30家,其他经济企业51家。工业总产值2999.5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694.5万元;乡企系统1305万元。工业总产值3140.1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792.1万元;乡企系统1348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942万元,其中城市工业537.6万元;乡企系统404.4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81家。其中轻工业5家,重工业76家;私有企业31家,个体企业50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1818人。工业总产值(现价)493万元。上交税金31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46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3140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2044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2200万元;工业增加值613.2万元;流动资产1072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125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801万元;固定资产折旧45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2529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1402人;产品销售收入1411万元;产品销售成本1225万元;产品销售费用14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76万元;产品销售利润96万元;财务费用52万元;利润总额120万元;劳动生产率10050元每人。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63874吨,铁矿石原矿量18050吨,石棉3696吨,发电量922万千瓦时,小麦粉2.03万吨,食用植物油572吨,机制糖3719吨,混配合饲料2277吨,白酒3吨,皮棉371吨,饮料27吨,萤石精粉15685吨,水泥0.8万吨,砖3392万块,服装2.6万件,农机具1.1万件,短绒15吨。
  1987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182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13家,集体经济企业67家,个体经济企业71家,其他经济企业31家。工业总产值3294.8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897万元;乡企系统1397.8万元。工业总产值3457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2054.4万元;乡企系统1402.6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1037.1万元,其中城市工业613.3万元;乡企系统423.8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102家。其中轻工业23家,重工业79家;私有企业30家,个体企业72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1338人。工业总产值(现价)528.7万元。上交税金18.79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14.7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3457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2539.4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2688.9万元;工业增加值761.8万元;流动资产1433.1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1286.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608万元;固定资产折旧897.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2939.2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3363人;产品销售收入2185万元;产品销售成本1968万元;产品销售费用36.2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103.4万元;产品销售利润86.2万元;财务费用61.2万元;利润总额120.7万元;劳动生产率10704元每人。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53139吨,铁矿石原矿量27332吨,石棉3135吨,发电量1002万千瓦时,小麦粉2.65万吨,食用植物油678吨,机制糖4189吨,混配合饲料3356吨,白酒6吨,饮料7吨,萤石精粉5860吨,糠醛60.5吨,水泥0.6万吨,砖1641万块,服装13.2万件,农机具0.95万件,铅精矿粉370吨。
  1988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339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14家,集体经济企业59家,个体经济企业215家,其他经济企业51家。工业总产值3746.7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2063.9万元;乡企系统1682.8万元。工业总产值4212.3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2415.1万元;乡企系统1797.2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1263.7万元,其中城市工业724.4万元;乡企系统539.3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266家。其中轻工业166家,重工业100家;私有企业50家,个体企业216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1822人。工业总产值(现价)844.1万元。上交税金36.3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45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4212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3376.2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3803.8万元;工业增加值1012.9万元;流动资产1811.1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1388.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856.8万元;固定资产折旧689.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3594.7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2978人;产品销售收入2496.3万元;产品销售成本2006.1万元;产品销售费用122.4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127.4万元;产品销售利润225.6万元;财务费用64.7万元;利润总额280.5万元;劳动生产率9410元每人。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48492吨,铁矿石原矿量18146吨,铜152吨,石棉1942吨,发电量990万千瓦时,小麦粉2.7万吨,食用植物油556吨,机制糖4313吨,混配合饲料2516吨,皮棉350吨,饮料20吨,萤石精粉15913吨,糠醛192吨,水泥0.73万吨,砖3118万块,服装4万件,农机具4.1万件,铅精矿粉727吨,短绒20吨,脱水菜48吨。
  1989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486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14家,集体经济企业61家,个体经济企业358家,其他经济企业53家。工业总产值4141.9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2066.7万元;乡企系统2075.2万元。工业总产值5244.4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2802.5万元;乡企系统2441.9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1573万元,其中城市工业837.8万元;乡企系统735.2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411家。其中轻工业317家,重工业94家;私有企业50家,个体企业361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2856人。工业总产值(现价)1202.5万元。上交税金44.4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34.3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5244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3220.8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4041.4万元;工业增加值1212.4万元;流动资产2076.7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1869.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095.2万元;固定资产折旧77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3513.1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3049人;产品销售收入3110.3万元;产品销售成本2542.4万元;产品销售费用3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169.3万元;产品销售利润342万元;财务费用119万元;利润总额373.1万元;劳动生产率9547元每人。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60326吨,铁矿石原矿量21564吨,铜234吨,石棉2291吨,发电量1190万千瓦时,小麦粉3.7万吨,食用植物油460吨,机制糖4501吨,混配合饲料3717吨,皮棉283吨,饮料38吨,萤石精粉17888吨,糠醛82.3吨,水泥0.9万吨,砖3755万块,服装6万件,农机具5.92万件,铅精矿粉423吨,短绒27吨,脱水菜182吨。
  1990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545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15家,集体经济企业69家,个体经济企业401家,其他经济企业60家。工业总产值4487.5万元(80不变价),其中城市工业2180.3万元,乡企系统2307.2万元;工业总产值5930.9万元(90不变价),其中城市工业3208.3万元,乡企系统2722.6万元。工业总产值6308.4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3313.4万元;乡企系统2995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1893万元,其中城市工业993.9万元;乡企系统899.1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461家。其中轻工业113家,重工业348家;私有企业57家,个体企业404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2730人。工业总产值(现价)1371.7万元。上交税金48.05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18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6308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3527.1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4936.4万元;工业增加值1480.9万元;流动资产2583.3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218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317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31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3285.5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3597人;产品销售收入3275万元;产品销售成本2555万元;产品销售费用248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171万元;产品销售利润257万元;财务费用148.4万元;利润总额286万元;劳动生产率9348元每人。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78027吨,铁矿石原矿量26250吨,铜307吨,石棉2970吨,发电量1097万千瓦时,小麦粉3.03万吨,食用植物油485吨,机制糖4100吨,混配合饲料3178吨,皮棉820吨,饮料37吨,萤石精粉29858吨,糠醛133吨,水泥1.01万吨,水泥预制构件1342立方米,砖3691万块,服装7万件,农机具4.64万件,铅精矿粉250吨,短绒97吨,脱水菜190吨。
  金塔县“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工业发展(1991-1995年) 金塔县第八个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时期,全县围绕矿产品资源和农副产品资源,相继建成一批工业企业。
  1991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509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16家,集体经济企业71家,个体经济企业357家,其他经济企业65家。工业总产值7023.8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3993万元;乡企系统3031万元。工业总产值6921.5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3954.4万元;乡企系统2967.1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2076.5万元,其中城市工业1181.9万元;乡企系统894.6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422家。其中轻工业323家,重工业99家;私有企业65家,个体企业357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1952人。工业总产值(现价)128.7万元。上交税金42.4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20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6922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5774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5682.8万元;工业增加值1704.8万元;流动资产2767.4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2776.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615.6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049.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3566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3538人;产品销售收入4105.9万元;产品销售成本2972.8万元;产品销售费用545.1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12.8万元;产品销售利润318.3万元;财务费用160.6万元;利润总额371万元;劳动生产率15862元每人。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50800吨,铁矿石原矿量32386吨,铜324.5吨,石棉3640吨,发电量900万千瓦时,小麦粉2.8万吨,食用植物油461吨,机制糖3903吨,混配合饲料3949吨,皮棉890吨,饮料61吨,萤石精粉23843吨,糠醛176吨,水泥1.13万吨,水泥电杆439根,水泥预制构件1690立方米,砖3620万块,服装5.94万件,农机具1.11万件,铅精矿粉383吨,短绒42吨,脱水菜107吨。
  1992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561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15家,集体经济企业75家,个体经济企业397家,其他经济企业74家。工业总产值9467.9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5495.4万元;乡企系统3973万元。工业总产值9470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5572.4万元;乡企系统3897.6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2974.8万元,其中城市工业1671.9万元;乡企系统1302.9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446家。其中轻工业380家,重工业66家;私有企业74家,个体企业372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2782人。工业总产值(现价)1640.5万元。上交税金128.8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229.1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9470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7827.4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7829.5万元;工业增加值2352.5万元;流动资产3499.3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5256.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178.9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315.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5656.2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3706人;产品销售收入7332.6万元;产品销售成本5711.4万元;产品销售费用388.9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58.9万元;产品销售利润549万元;财务费用195.8万元;利润总额552万元;劳动生产率5491元每人;产销率111.1%;资产周转率1.06%;成本费用率8.9%。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50640吨,铁矿石原矿量47500吨,铜534吨,石棉5231吨,发电量1103万千瓦时,小麦粉3.05万吨,食用植物油468.7吨,机制糖5781吨,混配合饲料6502吨,白酒1.3吨,皮棉1366吨,饮料17吨,萤石精粉12250吨,糠醛218吨,水泥1.4万吨,水泥预制构件2573立方米,砖3840万块,服装6.1万件,农机具4.51万件,铅精矿粉187吨,短绒120吨,脱水菜330吨,酒精490吨。
  1993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715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17家,集体经济企业83家,个体经济企业521家,其他经济企业94家。工业总产值13370.9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7366.9万元;乡企系统6004万元。工业总产值13738.8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7852.7万元;乡企系统5886.2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4363.6万元,其中城市工业2498.6万元;乡企系统1865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615家。其中轻工业532家,重工业83家;私有企业94家,个体企业521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5851人。工业总产值(现价)2832万元。上交税金110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279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13739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10553.1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10907万元;工业增加值3653.8万元;流动资产7999.5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7076.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062.1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456.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4265.5万元;工业中间投入6854.7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4526人;产品销售收入11300.7万元;产品销售成本8804.7万元;产品销售费用481.6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471万元;产品销售利润1543.4万元;管理费用308.5万元;财务费用342.3万元;利润总额845.7万元;劳动生产率7939元每人;产销率94.1%;资产周转率1.5%;成本费用率8.4%。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74400吨,铁矿石原矿量118500吨,铜1884吨,石棉8100吨,发电量1254万千瓦时,小麦粉3.1万吨,食用植物油1133吨,机制糖7482吨,混配合饲料4817吨,白酒123吨,皮棉3200吨,饮料196吨,萤石精粉18140吨,水泥1.73万吨,砖3500万块,服装5.7万件,农机具5.37万件,脱水菜219吨,酒精410吨,糠醛192吨。
  1994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803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19家,集体经济企业86家,个体经济企业595家,其他经济企业103家。工业总产值18299.4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9238.4万元;乡企系统9061万元。工业总产值20730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1488万元;乡企系统9242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5924万元,其中城市工业3564.4万元;乡企系统2359.6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698家。其中轻工业607家,重工业91家;私有企业103家,个体企业595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4041人。工业总产值(现价)4564万元。上交税金152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382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20730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13731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16166万元;工业增加值4720万元;流动资产13060.5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9947.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543.3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902.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5733.3万元;工业中间投入11215.2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5197人;产品销售收入11557万元;产品销售成本8986.1万元;产品销售费用643.1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42.7万元;产品销售利润1685.1万元;管理费用648.9万元;财务费用415.2万元;利润总额810万元;工业企业综合指数79.83%;劳动生产率8882元每人;产销率73.7%;资产周转率0.86%;成本费用率7.57%。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134200吨,铁矿石原矿量65700吨,铜272吨,石棉11695吨,发电量1086万千瓦时,小麦粉3.9万吨,食用植物油686吨,机制糖10000吨,混配合饲料9697吨,酱油40吨,白酒26.2吨,皮棉3540吨,饮料7.1吨,工矿配件300吨,萤石精粉45220吨,金属门窗15吨,水泥1.35万吨,水泥预制构件622立方米,砖2831万块,服装4.8万件,农机具2.6万件,颗粒粕2500吨,短绒420吨,脱水菜26吨,酒精800吨,糠醛208.3吨。
  1995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783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21家,集体经济企业99家,个体经济企业547家,其他经济企业116家。工业总产值26787.4万元【不变价格(原规定)】,其中城市工业13570.6万元;乡企系统13217万元;工业总产值25818.8万元【不变价格(新规定)】,其中城市工业12782.1万元;乡企系统13037万元。工业总产值35153.9万元【现行价格(原规定)】,其中城市工业20980万元;乡企系统14173.9万元。工业总产值32181.7万元【现行价格(新规定)】,其中城市工业18653.8万元;乡企系统13527.9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11071.4万元,其中城市工业7401.5万元;乡企系统3669.9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663家。其中轻工业384家,重工业279家;私有企业116家,个体企业547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2494人。工业总产值(现价)6966万元。上交税金108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642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35154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19123.8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25215.1万元;工业增加值9023.4万元;流动资产18515.4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13928.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1376.7万元;固定资产折旧2507.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5753.6万元;工业中间投入20172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4989人;产品销售收入18275.5万元;产品销售成本13482.8万元;产品销售费用783.1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413万元;产品销售利润3596.6万元;管理费用903.2万元;财务费用927.3万元;利润总额1665.9万元;工业企业综合指数111.1%;劳动生产率18112元每人;产销率65.6%;资产周转率1.1%;成本费用率10.5%。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197161吨,铁矿石原矿量95690吨,铜351吨,石棉18730吨,发电量1745万千瓦时,供电量6062万千瓦时,小麦粉4.3万吨,食用植物油493吨,机制糖12015吨,混配合饲料15049吨,酱油118吨,白酒9吨,皮棉3810吨,饮料102吨,萤石精粉51146吨,金属门窗5525吨,水泥1.53万吨,水泥电杆1300根,水泥预制构件3330立方米,砖2004万块,服装7万件,低压开关板67650面,农机具1.5万件,人造板1440立方米,短绒550吨,脱水菜168吨,酒精1300吨。
  金塔县“第九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工业发展(1996-2000年) 金塔县第九个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时期,全县快速推进工业项目建设,立足农副产品和矿产品资源,大力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及民营、私营工业企业。
  1996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864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25家,集体经济企业113家,个体经济企业598家,其他经济企业128家。工业总产值28567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2684万元;乡企系统15883万元。工业总产值40603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21270万元;乡企系统19333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12445.6万元,其中城市工业6470.5万元;乡企系统5975.1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726家。其中轻工业290家,重工业436家;私有企业128家,个体企业598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3461人。工业总产值(现价)12227万元。上交税金263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1196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40603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18956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28376万元;工业增加值8373万元;流动资产23314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2207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8296万元;固定资产折旧368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10945万元;工业中间投入22700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5964人;产品销售收入25208万元;产品销售成本19307万元;产品销售费用1264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500万元;产品销售利润4073万元;管理费用1089万元;财务费用1654万元;利润总额1672万元;工业企业综合指数100.2%;劳动生产率14039元每人;产销率90.7%;资产周转率1.13%;成本费用率7.17%。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224173吨,铁矿石原矿量78220吨,铜350吨,石棉22403吨,发电量1382万千瓦时,供电量5003万千瓦时,小麦粉5.7万吨,食用植物油459吨,机制糖13838吨,混配合饲料8177吨,酱油156吨,白酒11吨,皮棉5543吨,饮料170吨,萤石精粉60848吨,金属门窗1063吨,水泥1.8万吨,水泥电杆1163根,水泥预制构件1057立方米,砖3190万块,服装7.3万件,低压开关板40000面,农机具1.5万件,人造板1150立方米,短绒112吨,脱水菜261吨,酒精1423吨。
  1997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760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18家,集体经济企业52家,个体经济企业556家,其他经济企业134家。工业总产值36318.7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5451万元;乡企系统20868万元。工业总产值46387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23122万元;乡企系统23265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14102.5万元,其中城市工业7043.5万元;乡企系统7059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690家。其中轻工业207家,重工业483家;私有企业134家,个体企业556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4640人。工业总产值(现价)14266万元。上交税金611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1554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46387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22887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32121万元;工业增加值10025万元;流动资产29338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2747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7571万元;固定资产折旧373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14514万元;工业中间投入22510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4667人;产品销售收入28793万元;产品销售成本23525万元;产品销售费用965.9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422.5万元;产品销售利润3311.4万元;管理费用1174.1万元;财务费用1136.7万元;利润总额1499.7万元;工业企业综合指数88.32%;劳动生产率21028元每人;产销率94.1%;资产周转率1.02%;成本费用率5.73%。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204078吨,铁矿石原矿量45050吨,铜230吨,石棉10240吨,发电量1450万千瓦时,供电量6283万千瓦时,小麦粉5.33万吨,食用植物油291吨,机制糖14005吨,混配合饲料10544吨,酱油135吨,白酒40吨,皮棉8293吨,饮料355吨,萤石精粉18796吨,金属门窗617吨,水泥1.8万吨,水泥电杆1620根,水泥预制构件1590立方米,砖2525万块,服装5.9万件,低压开关板180000面,农机具4.95万件,人造板1230立方米,短绒506吨,脱水菜24吨,酒精1450吨。
  1998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1531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7家,集体经济企业32家,股份合作制经济企业5家,有限责任公司13家,私营经济企业78家,个体经济企业1395家,其他经济企业1家。工业总产值27437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6300万元;乡企系统11137万元。工业总产值37094.3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23888.2万元;乡企系统13206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11425.1万元,其中城市工业7819万元;乡企系统3606.1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1473家。其中轻工业442家,重工业1031家;私有企业78家,个体企业1395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3763人。工业总产值(现价)3090万元。上交税金523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4039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37094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24820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34004万元;工业增加值10247万元;流动资产28552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2643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0830.6万元;固定资产折旧4015.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15022万元;工业中间投入20438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3580人;产品销售收入31396万元;产品销售成本26602万元;产品销售费用1008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产品销售利润3486万元;管理费用1120.9万元;财务费用2306.9万元;利润总额80万元;工业企业综合指数88.13%;资产贡献率10.58%;劳动生产率25626元每人;产销率107.8%;资产周转率1.25%;成本费用率2.77%;资产保值率82.25%;资产负债率85.09%。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65800吨,铁矿石成品矿50000吨,铁矿石原矿量80000吨,铜282吨,石棉7393吨,发电量1535万千瓦时,供电量6016万千瓦时,小麦粉3.57万吨,食用植物油1293吨,机制糖16000吨,混配合饲料5627吨,酱油58吨,白酒149吨,皮棉8908吨,饮料59吨,金属门窗858吨,水泥1.81万吨,水泥电杆400根,水泥预制构件2400立方米,砖2164万块,服装4.4万件,低压开关板56780面,人造板943立方米,短绒663吨,脱水菜340.5吨,酒精1650吨。
  1999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399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9家,集体经济企业39家,股份合作制经济企业8家,有限责任公司7家,股份有限公司7家,私营经济企业46家,个体经济企业282家,其他经济企业1家。工业总产值28693.6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4131万元;乡企系统14563万元。工业总产值32915.6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8162.5万元;乡企系统14753.1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9710万元,其中城市工业5194.3万元;乡企系统4515.7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328家。其中轻工业99家,重工业229家;私有企业46家,个体企业282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6541人。工业总产值(现价)6680万元。上缴税金242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2033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32916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22869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26235.3万元;工业增加值7503万元;流动资产21257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2027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9554万元;固定资产折旧463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14502万元;工业中间投入19147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4282人;产品销售收入2443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19762万元;产品销售费用1386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82万元;产品销售利润3010万元;管理费用2201万元;财务费用956万元;企业亏损115万元;工业企业综合指数83.83%;资产贡献率1.42%;劳动生产率20984元每人;产销率96%;资产周转率0.14%;成本费用率1.67%;资产保值率102.97%;资产负债率83.6%。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91200吨,铁矿石成品矿49575吨,铁矿石原矿量92487吨,铜280吨,石棉11534吨,发电量1496万千瓦时,供电量5183万千瓦时,小麦粉2.06万吨,食用植物油673.1吨,机制糖15525吨,混配合饲料10802.9吨,酱油29吨,白酒117吨,皮棉7911吨,工矿配件164吨,金属门窗693.6吨,水泥1.64万吨,水泥电杆1210根,水泥预制构件3656立方米,砖4233.8万块,服装0.68万件,低压开关板46800面,人造板150立方米,短绒930.7吨,脱水菜388.8吨,酒精2040吨。
  2000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416家。其中国有经济企业4家,集体经济企业96家,股份合作制经济企业1家,有限责任公司7家,股份有限公司3家,私营经济企业50家,个体经济企业255家。工业总产值24606.5万元(不变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1532万元;乡企系统13074.5万元。工业总产值34826.4万元(现行价格),其中城市工业16760.4万元;乡企系统18066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现行价格)10485.9万元,其中城市工业4969.9万元;乡企系统5516万元。同年,金塔县总计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单位305家。其中轻工业183家,重工业122家;私有企业50家,个体企业255家。年末全部职工人数2248人。工业总产值(现价)8295万元。上缴税金598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2666万元。全年现价工业总产值34826万元。在金塔县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中,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18385.3万元;工业总产值(现价)26531.4万元;工业增加值7997.4万元;流动资产20898.9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18918.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8080.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3392.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14108.8万元;工业中间投入16688.7万元;全部职工年平均人数3936人;产品销售收入22706.1万元;产品销售成本17733.6万元;产品销售费用1008.7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351万元;产品销售利润3612.8万元;管理费用1273.5万元;财务费用855.9万元;利润总额1347.6万元;工业企业综合指数93.94%;资产贡献率7.63%;劳动生产率17145元每人;产销率100.3%;资产周转率0.95%;成本费用率6.46%;资产保值率183.1%;资产负债率72.6%。据《金塔县统计年鉴(1984-2000年)》记载,金塔县原煤产量73700吨,铁矿石成品矿85375吨,铁矿石原矿量67075吨,铜335吨,石棉8787吨,发电量1510万千瓦时,供电量5692万千瓦时,小麦粉3.25万吨,食用植物油1575吨,机制糖4665吨,混配合饲料262吨,酱油14.4吨,白酒87吨,单色印刷品0.32万令,皮棉12286吨,工矿配件204吨,萤石精粉5047吨,番茄酱3100吨,金属门窗485吨,水泥1.53万吨,水泥电杆2009根,水泥预制构件2730立方米,砖1789万块,加气混凝块9123.5立方米,服装0.5万件,低压开关板96000面,颗粒粕2274吨,人造板45立方米,短绒426吨,脱水菜350吨,酒精496吨。
  2004年,金塔县基本形成新型工业产业体系。从1979年至1989年10年中,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6.08%,实现利润平均每年递增14.79%。1989年全县工业企业23个,职工总数3049人,其中国有企业14个,职工1297人;县属集体企业9个,职工1752人。工业总产值4141.9万元,其中国营1791.8万元,集体1888.8万元(包括县属集体企业和乡(镇)、村办集体企业),个体工业461.3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6.51%,实现利润446.22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392.5万元。形成了以煤炭、建材、采矿、选矿、电力、化工、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多门类工业结构,可生产54种产品,其中矿产采量大,运销国内外。1990年,金塔县城市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798.08万元,完成销售收入947万元,利润126.2万元,税金80.36万元。1993年,放开企业经营自主权。1994年,开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工作。1996年,城市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7346.5万元,销售收入8068.7万元,利润863.9万元,税金690.7万元。1997年,推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股份合作制和整体出售为主要形式,产权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领导体制、保障制度五方面改革同步推进的新一轮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1998年,城市工业企业利润出现负增长,亏损100万元。1999年,经济持续不景气,亏损956万元。2003年,城市工业经济表现为增长势头。至2004年底,金塔县工业围绕“一红(番茄酱)两白(棉花、肉羊)三黑(煤、铁、铜矿)”,初步形成以棉纱、棉子油、棉蛋白为主的棉花深加工业;以番茄酱、脱水菜、果汁饮料、航天牌系列白酒为主的绿色食品加工业;以肉羊为主的畜产品精深加工业;以紫花苜蓿为主的饲料品种和秸秆生化蛋白饲料的草畜加工业;以铜精粉、氧化球团、优质煤、碳酸镁、超细二氧化硅矿产品采掘冶炼为主的矿产品加工业等五大工业产业体系。在产业结构上,基本形成以矿业开采与加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建筑建材化工、番茄酱加工为主体,以粗铜加工、钢铁冶炼、铁精粉精选、黄金冶炼、萤石、石棉、原煤开采、地膜、棚膜、甜菜专用肥、酒精、白酒、饮料等为主导产品。全县8个品种的脱水蔬菜、6个系列的脱水果蔬脆片,“金穗”牌面粉、“金星”牌胡麻油、“金雪”牌成品黑瓜子、硒瓜汁等产品畅销各地。全县共有各类工业企业481户,工业总产值39984万元,工业增加值11666.1万元。全县规模以上企业35户,产品销售收入16489.4万元,工业增加值4601.6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19.1%,实现利润总额696.2万元。规模以下工业企业446户,工业总产值25230.3万元,增加值7064.5万元,上缴税金1086万元。个体企业完成增加值5744.3万元。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104142万元,增加值26072万元,企业总收入75175万元,纯利润4510万元,上缴税金2066万元。
  2006年,金塔县“工业强县”战略全面实施,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6亿元,比2002年增加3.6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年均增长9.6%;完成工业增加值1.8亿元,比2002年增加1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年均增长7.7%;全县个体私营经济每年保持在7%以上的增长速度,财政贡献比重显著增加。积极搭建工业发展平台,多方筹资2500多万元,规划新建了7.4平方公里的金鑫工业区,完成5.4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入驻企业12家,完成总投资1.1亿元。围绕优势资源和现有企业,新续扩建各类工业项目188项,完成投资5.8亿元,其中建成招商引资项目63项,引进县外资金3亿元,建成了巨龙棉业、灿阳钢铁、神舟纺纱、天隆纺织、飞富面粉等一批骨干项目。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加快生产技术改造,重视企业品牌建设,企业经营效益稳步提高。
  2007年,金塔县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加快,金鑫工业区完成了道路铺筑、亮化绿化、商业街修建、通讯基站建设等配套工程;大庄子北河湾规划新建了矿化工业区,投资350万元,完成了道路铺筑、电路架设和输水工程,已有10万吨铁精粉、3万吨铅回收等3个项目入驻园区,聚集效应初步显现。骨干企业进一步壮大,亚泰有色金属公司和宏运矿产公司经营规模实现了翻番目标;西域阳光公司经营收入稳步增长,实现外贸出口840万美元,同比增加290万美元;全县销售收入超过千万元的企业达到40家,税收超过百万元的企业达到5家,全年可完成工业总产值7.5亿元,增长25%;工业增加值2.5亿元,增长18.3%;上缴税金3700万元,增长12.8%,占财政总收入的55%。2007年,金塔县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全县开工建设各类项目141项,全社会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9亿元,同比增加1.1亿元,增长18.4%,是近年来投资增幅最快、投资额度最大的一年。工业项目明显增多,开工建设66项,预计可完成投资2.7亿元,亚泰有色金属公司4000吨铜精粉生产、真源矿业公司10万吨铁精粉加工等7个投资千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相继开工,其中5个建成投产。
  2008年,金塔县工业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工业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大项目数量明显增多,全年开工建设工业项目29项,固定资产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达到11个,比上年增加7个,其中浩德矿业公司10万吨铅锌选矿、昌鑫矿业公司10万吨铁精粉生产、天源矿业公司3万吨萤石浮选、陇冠矿业公司200万张玻镁板生产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按照政策扶持、资源配置、培育骨干、提高效益的思路,紧紧围绕棉花、番茄为主的农产品加工和铜、铁、铅锌、萤石为主的矿产品加工,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全年销售收入千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5户,税收超过百万元的企业达到8户,其中宏运矿产、亚泰有色、西域阳光3户企业上缴税金突破1000万元。通过规范布局,提高标准,整合重组,完成了12户棉花加工企业的整合任务。采取“非加工莫入、非加工莫出”的措施,有效整合矿产资源,规范矿产秩序,扶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形成了年产铜精粉8000吨、铁精粉60万吨、氧化球团20万吨、硅石30万吨、原煤63万吨的生产能力,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园区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编制完善了《金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规范调整了园区功能布局,投资260万元,重点实施了绿化滴灌和上下水处理等工程;投资520万元,完成了北河湾矿化工业区和西川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水、电、路、绿化等基础建设,基本达到了项目入驻条件。三个园区新入驻项目11个,累计达到24个,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预计全年可完成工业总产值11亿元,增长44.3%,上缴税金5350万元,增长44.6%。
  2009年,金塔县工业经济遇到了工矿产品市场需求萎缩、价格持续低迷的不利局面,金塔县采取信息引导、政策扶持、资源整合等措施,指导企业积极应对危机、调整产业结构,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帮助企业恢复生产、扩大销售,工业经济在困境中逐步复苏。重点工业项目10万立方米加砌块生产、万吨优质棉加工等8个固定资产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顺利建成投产;西域阳光公司新建日处理番茄750吨生产线一条,增加产能3000吨;亚泰有色金属公司新建采矿竖井1对,增加原矿开采能力3万吨;宏运矿产公司新建非磁性铁矿石选矿项目,增加精粉产量2.5万吨。加强园区基础建设,投资187万元,进一步完善了金鑫工业区水电、绿化等基础设施;投资2800多万元,新建西紫山子矿区35千伏变电站1座,架设大庄子至北山矿区输电线路105公里,有效解决了长期制约该区域工业生产的电力瓶颈问题。突出工业项目策划,年内考察论证储备工业项目40个,完成了1000吨番茄皮子综合加工、铜铁硫伴生矿开发利用等10个项目的可研报告。预计全县可实现工业总产值13.5亿元,增长22.6%;工业增加值4.4亿元,增长23%。同年,金塔县项目建设紧紧抓住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机遇,多方衔接,积极争取,狠抓落实,全县开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各类项目177项,完成投资11.5亿元,增长53%。其中,工业项目完成投资4.2亿元,开工建设芨芨台子20万吨清洁煤、鑫诚矿业多金属选矿等一批重点项目;交通能源项目完成投资7742万元,实施了乡村油路铺筑、电网增容改造等19项工程。高度重视能源产业发展,特别是抢抓省市建设清洁能源基地的战略机遇,修订完善了全县能源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太阳能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内外多家电力企业签订了光电、火电开发合作协议,国电电力1万千瓦和南通强生0.3万千瓦的两个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列入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华电集团5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和甘电投1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已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正在进行可研编制和环评等前期工作;中电投200万千瓦火力发电项目已通过预可研审查,正式进入可研编制阶段,重点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2010年,金塔县全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突出工业项目建设、骨干企业培育、园区建设、节能减排四大重点,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经济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全县实现工业增加值5.7亿元,年均增长31.4%。累计实施招商引资项目98项,引进县外资金13.43亿元。重大项目实现新突破,投资1.8亿元的100万吨焦化煤生产一期、1.1亿元的七个井子9万吨露天煤矿开采项目已建成投产。骨干企业效益不断提升,亚泰金属、宏运矿产、西域阳光等一批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实现了产值、利税翻番,为财政收入突破亿元大关提供了强力支撑。积极搭建工业发展平台,金鑫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北河湾、西川、红柳洼产业园相继开工建设,北河湾矿化工业区被列为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聚集效应不断显现。
  2006年至2010年,金塔县“十一五”期间共组织实施各类项目792项,完成投资43.9亿元,是“十五”期间投资总额的3.4倍,其中亿元以上项目5项、千万元以上项目155项,项目建设成为金塔快速发展的“助推器”。五年来,全县建成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218项,其中千万元以上项目51项,累计投资12.68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10.28亿元,增长4.3倍,培育形成了以新能源、矿产品、农产品、建筑建材、新型化工等为主的产业新体系。重大能源项目实现突破,国电电力1万千瓦、甘肃电投1万千瓦、南通强生0.3万千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4亿多元,今年3月份可实现并网发电。光热、火电、核电、生物质发电、酒航铁路、核乏燃料后处理等一批重大项目如期推进,为县域经济发展培育了最具潜质的增长点。
  2011年,金塔县工业经济跃上新台阶。按照多电互补开发能源产业、整合资源做大优势产业、扶强扶壮培育骨干企业、多措并举盘活困难企业的思路,坚定不移地发展工业,工业经济实现快速增长。完成工业增加值7.8亿元,增长3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7.8%,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工业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大项目数量明显增多,全年开工建设工业项目43项,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千万元以上的26个,亿元以上的5个。6000吨辣椒深加工、100公斤黄金综合加工等项目已建成投产;2000吨发酵葡萄汁及冷藏保鲜、5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加工等项目正在加速推进。特别是成功引进了30万吨原煤开采、10万吨硅铁合金、3000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加工等一批对优势产业具有支撑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为县域工业提速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投资5800多万元,加大金塔工业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重点实施了红柳洼光电产业区二期建设工程,“五通一平”面积达到28平方公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外出学习考察与项目引进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小分队外出考察招商项目14次,组团参加了兰洽会、西洽会等招商节会,举办重点项目推介洽谈会5场次,签约重点项目48个,签约金额426亿元;开工建设各类招商引资项目21项,完成投资10亿元,同比增加4.7亿元,增长68.3%。2011年,金塔县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全县开工建设重点项目148个,完成投资19.88亿元,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4个,千万元以上项目40个,是近年来投资额度最大、亿元项目最多的一年。重大能源项目强力推进。一期23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已有20兆瓦建成并网发电,剩余3兆瓦月底前可实现并网;投资10亿元的二期浙江正泰40兆瓦、中电投9兆瓦、中广核9兆瓦等3个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华电50兆瓦光热发电项目已获得国家能源局“路条”,正在核准,在建和获批光电项目达到149兆瓦,占全市近一半的份额,光电产业已经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贸商业发展 1978年后,重新开放贸易市场,允许并鼓励私营个体商业发展。1981年,成立贸易货栈。1982年,商品流通渠道增多,除一些紧俏商品计划调拨外,其余商品直接从厂家和产地订购,商品购进种类达4000种以上。同年,成立待业青年门市部。1989年,金塔县有城关综合贸易市场、东坝集贸市场、中东集贸市场、西坝集贸市场、古城集贸市场、大庄子集贸市场、双城集贸市场、芨芨集贸市场、天仓集贸市场和东坝烽火坪集贸市场10个。有私营个体商业1118户,有私营企业8家。1990年,新建三合集贸市场。商业网点以国有商业(百货公司、糖烟酒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综合贸易公司、食品加工厂、医药公司7户企业)为主,网点布局以金塔县城为中心。1991年后,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商品基本放开,流通计划管理由指令性与指导性计划管理转向由市场调节供求。1993年,修建粮油市场。1995年,金塔县新建县城南关农贸市场。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884万元。1996年,金塔县放开工业品经营市场。1998年,金塔县建成金塔综合贸易市场和鼎新集贸市场。1999年,金塔县放开进货渠道,民营批发商发展迅速。全县有个体工商户2741户,有私营企业44家。至2004年底,全县共有城乡集贸市场14个。有个体工商户2418户,有私营企业159家。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4459万元。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邮电通讯 1980年,金塔县各乡(镇)开通依靠人工接转的磁石电话。1989年,有邮运路线8条,农村投递路线13条,县城投递路线3条,农村投递11个乡、118个村、288个生产队。有通信电路22条,农村69个单位通话,县城装电话549户。1990年,金塔县农村电话采用单路无线特高频方式覆盖到乡镇一级。1993年,电话业务实现自动化和程控化。1995年,开通无线寻呼业务。1996年,开通163、169拨号上网的字冠和中国公用数字数据网、中国公用分组交换数据通信网。1997年,建成模拟移动通信基站。1998年,开通数字移动通信基站,同年8月,启动信息网业务。至2004年底,金塔县以长途通信、数字通信、移动电话、无线寻呼和大容量程控交换机为尖端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电话通信网基本形成,电信、移动、联通、因特网“四网”以县城为中心,覆盖城镇农村的交换程控化、传输数字化、有线无线结合的现代化电信通信网直接接入国际、国内因特网,向社会提供国际国内互联网业务、分组交换、数据通信、会议电视等服务。全县有固定电话(含小灵通)用户3.86万户,电话普及率41.4部/百人。全县共建县级、部门、乡级网站15个,村信息网站75个,占行政村的70%。制作开通鸳鸯灌区水利网、鸳鸯景区评审网、神州先锋网和科技局开通的“金塔科技信息网”、“金塔星火计划网”等10大网站,共设置各级栏目1680多个,上载文字280多万,图片3260多幅。信息网站利用网络收集、发布信息,先后从国际国内多家商务电子网站搜集下载各种信息15万条,网上发布招商信息900条,产销信息17840条,提供各类农业信息10万条。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公路交通 1989年,金塔县境内有养护公路548.15公里,有各类汽车407辆,货运周转量1181.30万吨公里,客运周转量2164.96万人公里。1992年,金塔县成立拖拉机养路费征稽站。1998年,金塔县成立地方公用型三级客运汽车站和金城公交公司。1999年,金塔县成立货运站。2001年10月,始建酒泉市至十四号基地公路(简称酒航公路),公路全长144.72公里,金塔县过境里程106.72公里,途经酒泉市肃州区和金塔县的11个乡(镇)、34个行政村。2002年,金塔县成立通达出租车行。2003年,金塔县成立昌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至2004年,金塔县公路密度每平方公里6.09公里,油路里程312.79公里,油路化比重27.2%。辖区内有汽车客运站2个(含酒运司1个)、客运公司1个、班线客车136辆、出租车行1个、各种出租小车65辆、货运车辆742辆,公交公司1个、城市公交车10辆、长途营运汽车线路40条(含酒运司13条),平均日发班次169个(含酒运司43个)。全年完成客运周转量6650万人公里,完成货运周转量4580万吨公里。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电力工业 1979年,建成酒泉双桥变电站至鸳鸯池电站35千伏输电联网工程。1986年,完成鼎新变电站至芨芨变电站35千伏输电工程。1987年,完成鼎新变电站至白山堂铜矿35千伏输变电工程和上杰供电所至石泉子变电站35千伏输电工程。1988年,完成大庄子110千伏变电站至鼎新变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1989年,嘉峪关嘉北变电所至金塔大庄子变电所110千伏送变电工程建成通电。至此,经过40年艰苦努力,金塔县新建和扩建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12座,总库容1.8144亿立方米,总灌溉面积43万亩。建成中型引水渠首2座。开挖、衬砌总干渠1条,长7.16公里,干渠6条长118.4公里,支干渠6条长59.3公里,支渠90条长532.14公里,修筑防洪堤6道总长70.5公里,挖排阴渠21条,长188.95公里,打各类机井2426眼,形成能引、能灌、能滞、能泄的水利灌溉体系。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全县建成低压输电线路807.8公里,高压输电线路10千伏主杆12条回路长613.6公里,35千伏7条长211.09公里,110千伏1条长100.3公里。建有上杰、三上、大庄子、鼎新、铜矿、石泉子6个变电站,全县实现乡、村、户百分之百通电。1990年以前,金塔县的电力需求主要由嘉峪关电业局(酒玉电网)、10号基地和鸳鸯池小水电解决,其中酒玉电网占75%,鸳鸯池小水电占20%,10号基地占5%。1994年,金塔县对鸳鸯池水库进行第六次除险加固。1995年后,金塔县电力供应主要靠酒玉电网供应。同年,金塔县建成城南变电站。1996年,金塔县完成大庄子110KV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1998年,金塔县开始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程。1999年,金塔县开始黑河治理工程建设。2000年,金塔县建成晨光变电站。2001年,金塔县实施黑河干流鼎新段节水改造工程。同年,金塔县建成芨芨变电站和羊井子湾变电站。2002年,金塔县建成生地湾变电站。2003年,金塔县鸳鸯池水库群沙害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程开工建设。同年,金塔县农业节水灌溉项目进入正式实施阶段。至2004年,金塔县完成鸳鸯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金塔县解放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金塔县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金塔县日协节水工程、金塔县人畜饮水工程、金塔县鸳鸯灌区续建配套工程、金塔县鸳鸯池水库水情测报自动化系统工程、金塔县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金塔县黑河节水工程、金塔县解放村电站建设工程、金塔县鸳鸯池电站增容工程、金塔县第二批商品粮基地建设工程、金塔县黑河河道治理工程。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出口产品与贸易 1997年以前,金塔县出口产品由公司、企业、客户直接或委托外贸部门办理,业务量小。1997年至1998年,金塔县镁业有限公司累计出口金属镁150吨,出口额56.3万美元。金塔县种子公司、金塔县良种繁育场等制种企业代理外国公司的瓜菜制种,出口额300万美元。1998年至2001年,甘肃金信食品有限公司、甘肃西域阳光食品有限公司、金塔县镁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相继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产品直接出口。出口产品主要有金属镁、番茄酱、脱水菜、瓜类制种、甘草、黑瓜子等品种。2000年,金塔县年出口创汇579万美元,出口退税140万元,对外贸易9037万元。2002年,金信食品公司生产脱水菜470吨。其中青椒65吨,红椒33吨,洋葱372吨,产品主要销往韩国、美国、德国,出口创汇44.7万美元。2004年,金塔县出口番茄酱5334吨,脱水菜706吨,农业种子100吨,出口创汇622万美元。2008年,金塔县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番茄酱、脱水蔬菜、种子等农产品流域。全年完成外贸出口总额1250万美元。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引进利用外资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金塔县开始重视引进和利用外资工作。中共金塔县委、金塔县人民政府通过参加甘肃省内、外各种大型招商节(会),积极招商引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项目建设工作,促进了县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金塔县引进利用外资工作起步较晚,1997年后发展较快。1997年至1999年,河南省个体业主投资120万元在金塔县三合乡谭家湾村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发土地1200亩。兰州市金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00万元,在三合乡南河湾建设果品基地,开发土地1200亩。1998年,武威市建筑公司投资900万元建设西坝乡马莲塘农场,开发土地1700亩,打机井10眼,架设高低压线路22公里,种植中药材1000亩。1999年至2000年,金塔县签约招商引资项目32个。其中合同项目20项;协议项目12项。签约金额40748万元,签约引进资金26605万元,落实外方到位资金2364万元,其中由金塔县脱水菜厂与韩国信友公司合作的脱水菜分选及改造合资项目,投资380万元,韩国信友公司又以设备参股形式,注入资金95万元;金塔县陶瓷厂与四川省夹江陶瓷厂合作的墙地砖生产线改造项目,投资180万元。2000年5月和8月,受山东省临沭县和临朐县人民政府邀请,金塔县组成由金塔县人民政府县长为团长的县政府代表团,赴山东考察,与两县结为友好县。同年,金塔县与山东省临沭县签约500吨真空速冻蔬菜、2000亩白柳种苗基地、5万吨复合肥、5000吨白炭黑、胶合板5个意向性协议项目。2002年6月,金塔县畜牧业服务中心与山东省临朐县康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由临朐县康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80万元,新建鹅养殖及鹅肥肝等系列产品加工项目,2003年10月建成投产。2003年3月,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政府设金塔办事处,与金塔县会水农业开发区合作,成立金塔县金临会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租赁经营金塔县会水农业开发区1万亩土地,进行合作开发。同年6月,临朐县客商在金塔县原玻璃厂投资120万元,新建白酒防伪瓶盖及药品包装生产线项目。2004年4月,临朐县亨通机械制造厂与金塔县中东镇合作,投资208万元建成铁艺铸造加工项目。嘉峪关市兴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羊井子湾乡独资建设的榆树井旅游开发项目,投资1000万元,修建三清殿、观音殿、钟楼、鼓楼及接待、生活等服务设施。
  2001年,金塔县先后组织参加了天津商品交易会、北京科技博览会、兰州经贸洽谈会、酒泉·敦煌经贸洽谈会等大型节(会),当年签约招商项目30项。其中合同项目18项;协议项目12项。签约金额45762万元,动工新建和续建项目25项,完成投资4786万元,其中引进外方到位资金3110万元,占完成投资的65%;新签约18个合同项目,有15个开工建设,到位资金2374万元,其中引进外方到位资金1563万元;10个续建项目,完成投资2412万元,其中引进资金1547万元,占64.14%。2002年,金塔县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6项。其中合同项目14项;协议项目12项。签约金额46735万元。动工新建和续建项目22项,完成投资3990万元。其中引进外方到位资金3360万元,占完成投资的84.2%;当年新签约14个合同项目,有12个合同项目动工建设,到位资金2890万元,其中引进外方到位资金2490万元,占86.2%;结转的7个续建项目,到位资金1100万元,引进资金8700万元,占79%。2003年,金塔县签约招商引资项目32项。其中合同项目11项,协议项目15项,续建项目6项,签约金额69452万元;当年完成投资3512万元,其中引进外方到位资金3027万元。当年新签约11个合同项目全部动工建设,到位资金2625万元,其中引进外方资金2370万元,占到位资金的90.3%;6个续建项目完成投资887万元,其中引进外方资金657万元。2004年,金塔县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2项。其中合同项目19项,协议项目3项,签约金额17064万元;全县动工建设的新建和续建项目17项,完成投资9299万元,其中引进外方到位资金8489万元;当年新建项目14项,引进外方资金7641万元;续建项目3项,引进外方资金848万元。敦煌种业、巨龙集团、古城奇雪、鼎新兴源、航天棉业5个1000万元以上棉花加工项目,引进到位资金5618万元,均当年建成投产。2008年,金塔县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4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370万元。营盘宏运矿产10万吨铁精粉生产线和浙江客商投资1200万元新建的万吨耐磨材料项目均建成投产,再生资源处理中心项目和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完成初建工程及设备订购。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工业管理机构演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金塔县地境内工业和手工业生产发展缓慢,管理处于无序状态。1949年,金塔县人民政府设四科,兼管工业和手工业。1957年1月,金塔县工交科成立。1958年12月撤销。1961年12月恢复。1963年,金塔县工交科更名为金塔县工业交通局。1968年4月撤销。1970年11月,金塔县工业交通邮电局成立。1973年3月,金塔县邮电局分设。金塔县工业交通邮电局更名为金塔县工业交通局。1983年3月,金塔县工业交通局更名为金塔县经济委员会。1990年3月,金塔县经济委员会更名为金塔县工业交通局。1993年3月,金塔县工业交通局更名为金塔县经济委员会。1996年10月,金塔县经济委员会更名为金塔县经济贸易局,将金塔县商业局、二轻局转为经济实体,行政职能并入金塔县经济贸易局,组建县商业总公司、二轻总公司,属金塔县经济贸易局管理。1998年5月,金塔县交通局分设。2000年,金塔县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办公室、农产品流通办公室。2001年4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能由金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移交到金塔县经济贸易局,设金塔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3年8月,金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设。2004年,金塔县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办公室、金塔县农产品流通办公室职能并入金塔县经济贸易局。2005年5月,金塔县整合县招商局、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办公室,成立金塔县商务局,与金塔县经济贸易局、金塔县酒类商品管理局合署办公。2006年6月,金塔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更名为金塔县中小企业局,金塔县地方工业的管理职能移交金塔县中小企业局。
  国有企业管理。1956年金塔县始有国有企业。县人民政府依照国家下达的12项指令性经济指标对企业实行考核。国有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由厂长统筹安排整个企业的管理,副厂长主抓生产、技术、计划、质量、财务、安全、设备、物资、销售等项管理,并制定各种经济技术指标,建立各种原始记录和统计分析制度,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为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从1958年起,变厂长制为党委(支部)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指令性经济指标只考核产品产量、工业总产值、职工总数、工资总额、利润总额、全员劳动生产率等几项指标。1962年中央颁布《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后,金塔县对企业管理进行整顿,企业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生产指挥系统,制定生产、技术财务、产品质量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促进了生产。1966年起,部分企业管理不佳,经济效益下降,全县10个企业中,有4个企业连年亏损。1978年后,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整顿企业,恢复正常化生产。1982年开始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逐渐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完善和健全了各项岗位责任制,把工资、奖金与生产效益挂钩,促进了生产发展。1985年,部分企业中建立技术、生产、信息、质检、销售等机构,逐步向正规化工业生产发展。1987年后,推行企业承包经营,公开招标选拔厂长(经理),由厂长(经理)提名,上级批准组成领导班子,并优化劳动组合,在党委(支部)监督下开展经营。企业内部实行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车间班组层层承包。职工所得以计时计件、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形式进行分配,与工作任务挂钩,多劳多得。
  集体企业管理。1952年起,个体手工业者入股组建合作小组,由小组推选负责人管理生产经营活动。1956年,金塔县手工业联社具体负责集体企业的管理工作。实行社员(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四年召开一次社员(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手工业联社理事会,通过《手工业联社章程》,审议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主持日常工作。其间县手工业联社引导和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生产合作社、合作工厂、生产组等集体小企业。职工所得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县手联社统负盈亏,三级分配,除给国家上缴所得税,联社提留部分合作事业基金外,剩余部分在企业和职工中进行分配。1966年,金塔县集体企业基本参照国有企业的管理办法执行,用固定工资制代替了计件、计时工资制。国家对产品生产下达指令性计划,对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购包销,统筹安排。1978年,金塔县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集体工业企业逐步恢复了集体经济的性质,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厂长负责,民主管理,变三级分配为二级分配,取消了统筹合作事业基金,重新建立起计件、计时、效益工资制度。1986年后,金塔县参照国有企业的管理办法,贯彻“人员自招、厂长自选、产品自销、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方针,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实行厂长承包经营。企业的人员调配、劳动分配、产品生产、销售等各项活动均由企业自行决定。集体企业管理机关逐步成为指导、协调、维护服务和监督保证的综合服务机关。
  金塔工业园建设 金塔工业园始建于2004年2月,是县委、县政府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发展县域经济,搭建项目平台的重大战略举措。
  金塔工业园包括金鑫工业集中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川矿产加工产业园和红柳洼光电产业园,总规划面积77.5平方公里,其中金鑫工业集中区16平方公里,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5.53平方公里,西川矿产加工产业园4.47平方公里,红柳洼光电产业园51.5平方公里。
  至2011年6月,工业园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其中金鑫工业集中区5985万元,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2037万元,西川矿产加工产业园857万元,红柳洼光电产业园7500万元;入驻企业63个,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35亿元,其中金鑫工业集中区40个,完成投资2.8亿元;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16个,完成投资2.2亿元;西川矿产加工产业园4个,完成投资1.1亿元,红柳洼光电产业园3个,完成投资3.25亿元。
  2010年,工业园完成工业总产值11.8亿元,工业增加值3.7亿元,上缴税金3700万元,工业园产值占全县工业经济总量的65%。
  金塔县金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成立于2004年2月,属县政府下设的事业单位,管委会设“一室四部”,下设两个工业集中区,即综合办公室、投资促进部、公共设施管理部、规划建设部、企业运行部、北河湾矿化工业集中区、西川工业集中区。
  金鑫工业集中区 位于金塔县城南6公里,规划总面积27平方公里。2004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面积7.4平方公里,完成工程总投资5300万元。园区规划生物化工、新型建筑建材、轻纺、新能源、食品、物流及综合服务等七大功能区。工业区内道路五纵五横,绿化、美化、亮化工程采用现代园林式特色建造。总绿化率达到35%,已开发区域给水、排水、电力、广电、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基础骨干工程已基本就绪。其中道路交通建设8.4公里,架设供、排水管道17.2公里,建观察井172座,建设250吨储水塔一座;完成金鑫广场建设,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安装广场景观灯80盏,架设道路灯280盏;完成清泽溪、金鼎湖的改造,道路绿化12.6公里,建设生态林500亩,植树15万棵,种植草坪150亩;建成110千伏安变电站1座,架设高压线路2.5公里,低压线路10公里,配电设施5座;埋设广电、通讯管道12.1公里,平整场地7平方公里。
  金塔县工业园规模比重大。落户工业园区项目共29个,均为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中500万元~1000万元项目12个, 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7个。
  金塔县工业园带动能力强。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围绕全县农产品、矿产品深加工,带动了产业基地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1)有力带动了产业基地发展。投资3800万元的神舟纺织公司,1500万元的天隆纺织公司,投资6608万元的西域阳光公司、投资1600万元的飞富粮油公司带动了全县棉花、番茄、蔬菜基地的发展。其中棉花面积27万亩,番茄、蔬菜面积3.2万亩,粮食7万亩,占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82%以上。(2)有力带动了矿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围绕全县金属选矿新办各类选矿厂14家,其中入驻工业园区10家,带动了全县金属矿业的开发利用,全县金属矿产品达到30万吨,围绕菱镁石兴办的2家15万吨轻烧氧化镁厂带动了菱镁石的开发利用,年开采能力达到20万吨以上。(3)有力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围绕矿山企业投资1200万元兴办了5000吨耐磨材料厂,围绕面粉加工兴办了以佳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主的4家特色食品加工厂,围绕出口番茄酱生产,新建投资1500万元,年生产10万只包装桶项目,围绕投资1000万元年生产200万张玻镁板项目,带动了北海子盐池开发,5000吨棉花秆利用项目,通过龙头加工项目的带动作用,形成了棉花产业、粮油产业、脱水菜产业、矿产品产业综合开发利用的良好产业链,带动产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4)带动了劳动力转移,工业园区各类企业现已吸纳劳动力2000余人,其中神舟纺织公司就达350人,解决了大部分失业下岗人员的就业问题,而且随着企业管理和科技水平的需要,近年来吸纳了大量的大中专毕业生,据统计充实到各企业的大中专生达到了400人,他们在工业园区各企业的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了企业科技水平,保证了产品质量。
  金塔县工业园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1)规范了企业发展。工业园区的建立,从企业准入机制上规范了新开工项目建设,从政策上引导了投资商的合理投资,从法律政策上执行和规范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使新上项目从论证到建设都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立项、土地使用、环保、安评、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手续办理,避免了企业盲目投资和无序竞争,有利于经济健康有序、又好又快发展。(2)促使产业合理布局,按照金塔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金鑫工业园区分县城南紧凑型、生态型园区和北河湾、西川矿区两个工业区,三个小区各有侧重,既考虑了企业原料运输、交通条件,又重点考虑了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同时,工业园区入驻的企业主要围绕全县各类资源,在龙头项目的带动下,扩大了产业基地,真正形成了四大产业基地。随着工业园区聚集效应越来越大,产业规模也会进一步壮大,产业水平也会进一步拉升,按照金塔县金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围绕工业园区神舟纺织、天隆纺织两个纺织企业的产品,计划新建2000万米的织布生产项目,围绕6家铁选厂生产的50万吨铁精粉,新建40万吨氧化球团和30万吨生铁冶炼项目,围绕5万吨硫化碱项目,新上3万吨印染原料生产项目。总之,通过工业园区项目的大力发展,带动全县产业向深层次、高科技、多品种方向发展。
  金塔县工业园提升了城市水平。金鑫工业区在满足企业入驻条件的同时,美化、亮化了环境,配套了餐饮、文化、娱乐、休闲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已具备了相应的城市功能,是金塔县城的延伸和扩充,使城市经济发展的空间进一步拓展。金塔县金鑫工业园区规划16万平方公里,其中生态区占2.4平方公里,绿化面积达到了35%,是以工业为主体,兼有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功能,体现了经济社会、生态人文和谐发展的要求。
  金塔县工业园经济效益日益显著。到目前,工业园区29家企业,共完成投资2.4亿元,增加值5500万元,利税1.1亿元,特别是今年以来,工业园区新上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1家,预计新增税金2000万元,使全县财政收入过亿元的目标有了可靠的基础。上缴财政2700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25%,今后计划新建的200万千瓦火电项目、50000千瓦太阳能热发电项目、10万吨工业硅、5万吨金属镁、60万吨焦化厂、200万立方花岗岩项目,正在抓紧论证,其中2500千瓦微风发电、200万千瓦火电项目和10万立方米花岗岩板材项目有望2009年开工建设,预计2009年开工建设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将达到10个,可使金塔经济社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据《金塔统计年鉴(2011)》记载,2011年金塔县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8.8亿元,比上年增长27.8%,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4.6亿元,增长40.6%,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0.25亿元,增长31.9%;股份制企业增加值3.62亿元,增长33.2%。轻工业增加值0.63亿元,增长34.9%;重工业增加值3.51亿元,增长41.3%。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210.5%,比上年提高9.0个百分点。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1亿元,增长28.1%;实现利润总额0.89亿元,增长55.6%。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4.2亿元,增长17.3%。其中私营企业增加值3.2亿元,增长17.3%;个体企业增加值1.00亿元,增长17.3%。
  据《金塔统计年鉴(2011)》记载,2011年金塔县有工业企业450家,工业总产值(现价)196527.0万元,工业增加值(现价)88410.1万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家,工业总产值(现价)114862.7万元,工业增加值(现价)46410.1万元。按企业类型分:国有经济企业2家,工业总产值(现价)8212.7万元,工业增加值(现价)2539.6万元;其他经济类型企业20家。工业总产值(现价)106650.0万元,工业增加值(现价)38870.6万元。规模以上企业中,轻工业工业总产值(现价)25615.5万元,工业增加值(现价)6277.0万元;重工业工业总产值(现价)89247.2万元,工业增加值(现价)35133.2万元。国有控股企业中,工业总产值(现价)8212.7万元,工业增加值(现价)2539.6万元。非公有工业企业28家,工业总产值(现价)100925.2万元,工业增加值(现价)37841.8万元。规模以下工业企业428家,工业总产值(现价)81664.4万元,工业增加值(现价)42000.0万元,上缴税金2739.0万元,从业人员4560人。按企业类型分:私营企业139家,工业总产值(现价)63732.3万元,工业增加值(现价)32000.0万元,上缴税金1369.0万元,从业人员1440.0人;个体企业289家,工业总产值(现价)17932.1万元,工业增加值(现价)10000.0万元,上缴税金1370.0万元,从业人员3120人。轻工业企业257家,工业总产值(现价)48986.7万元,工业增加值(现价)25200.0万元,上缴税金1643.0万元,从业人员2736人;重工业企业171家,工业总产值(现价)32677.7万元,工业增加值(现价)16800.0万元,上缴税金1096.0万元,从业人员1824人。
  2011年,金塔县全部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生产量:全年生产原煤12.8万吨,比上年增加6.3万吨,增长96.8%;铜700吨,铜精粉10416.0吨,增长60.2%;铁矿石原矿量32.6万吨,铁矿石成品矿量19.6万吨,增长28.6%;发电量3683.0万千瓦时,增长62%;供电量16972.0万千瓦时,增长24.5%;小麦粉8.8万吨,增长4.8%;食用植物油6000.0吨,下降41.2%;白酒30吨;氧化球团14700.0吨,下降1%;萤石精粉7500.0吨,下降6.3%;番茄酱19600.0吨,增长159%;水泥2.5万吨,增长13.6%;地膜0.6万吨,增长78%;砖652.4万块,下降13%;加气混凝块2.3万块,下降18.6%;农机具3500.0件,增长16.7%;硫化碱2860.0吨,脱水菜300.0吨,铅精粉25.0吨,锌精粉15.0吨。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4.78亿元,比上年增长37.9%,全县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实现工程结算收入5.06亿元,利润总额0.54亿元,比上年增长221%;上缴税金0.23万元,增长87.5%。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4.87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3.16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有关金塔工业发展历程和历史变化,是一部据实载述、综述历史、横展成就、着眼实用的典籍史册。本书融纪实传记为一体,荟文字图片于全卷,全面反映金塔县工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原貌,具有一定科学性和参考性。全书上承远古巧工精华,下纳现代商企卓著,纂辑古今文献,荟萃四方举要。为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抚金塔之经济,问工业之生产,励振兴之壮志”留下了一部鉴古知今,承前启后的专业性史话著述。

阅读

相关地名

金塔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