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置王子庄分州和毛目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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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434
颗粒名称: 清代置王子庄分州和毛目分县
分类号: K294.2
页数: 5
页码: 063-067
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了明初到清末甘肃行政建制的演变过程。
关键词: 清代 王子庄分州 毛目分县

内容

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年)置肃州,不领县,隶陕西布政使司。洪武九年(1376年),置肃州卫,领左、中、右、前、后5所,有兵9788名,马3194匹。辖境包括今肃州区、嘉峪关、金塔县。明思宗崇祯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派贺锦率军西征,十二月二十三日,攻破甘州,肃州等地皆降。
  清初甘肃行政建制仍沿袭明朝。清世祖顺治二年(1645年),清王朝派英王阿济格招抚河西,但未对嘉峪关以西实施有效管治。同年,清军消灭李自成贺锦部后,设肃州卫。顺治五年(1648年),河西卫所渐次恢复。在嘉峪关以西地区设置靖逆卫、赤金卫、柳沟卫、安西卫、沙州卫。
  清世宗雍正元年(1723年),置沙州所。清世宗雍正二年(1724年)起,陆续裁撤卫所,建立府、州、县。酒泉境内设立肃州直隶州和安西直隶州。同年,罢肃州卫,改为肃州,隶甘州府。裁高台镇夷所,置高台县(含毛目),属甘州。雍正三年(1725年),改沙州为卫。雍正四年(1726年),清政府派奉天人龙纹到沙州管理屯田,招徕甘肃56州县户民,大力屯垦,恢复对嘉峪关以西至吐鲁番一带的统治。雍正七年(1729年),升肃州为直隶州,设知州,领高台县,并增设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分州(金塔县西部),置王子庄州同。州同掌督粮捕盗、清军理事、扶苗水利等事务。治所威虏堡(今金塔古城乡政府西南)。雍正十三年(1735年),设高台县毛目分县(金塔县东部),置毛目城屯田县丞。甘肃巡抚衙门曾设于肃州。
  清高宗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卫所裁撤,设置敦煌县,隶属安西直隶州。置沙州巡防营,隶肃州镇。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移驻兰州。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设安西直隶州,领安西、敦煌两县。辖境包括今安西县、敦煌市、玉门市、肃北县、阿克塞县全境及新疆、青海部分地区。
  王子庄分州 清代,今金塔县地境西部隶属王子庄分州,东部隶属毛目分县。
  毛目分县 毛目县因东临合黎山,西沿黑河,河右为蜿蜒起伏的马鬃山余脉,自成屏障,为历史上南北必经的通道,具有远控大漠,近屏河西,东西襟带黄河、天山之势,为兵家必争之地。如若登高远瞩,黑河东岸狭长地带呈毛目状,犹如额前之眉毛,磅礴的黑河流水汹涌澎湃,好比眉下之眼目,人们按地形若毛目状,故称“毛目”。
  清世祖顺治五年(1648年),河西卫、所,渐次克复,因袭明制。清圣祖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肃州卫守备曹锡钺驻扎金塔堡,开垦户口坝。
  清世宗雍正二年(1724年),裁撤沿边卫、所,改设府、州、县。雍正三年(1725年),裁行都司,置甘肃省布政司,驻兰州。河西卫、所开始改制,裁高台、镇夷千户所,设高台县。(含毛目,今金塔县境东部),仍属甘州。雍正四年(1726年),肃州通判毛凤仪劈山引水,开垦王子庄东、西两坝。大学士年羹尧确查奏明,定芒种前10日毛目县丞以准道尹资格巡河,封闭上游甘、高各渠口。镇夷毛目、双树二屯得灌均水10日,永为定例。雍正七年(1729年),改肃州卫为直隶州,将高台县划属肃州,并增置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州同,也称肃州直隶州王子庄分州,治威虏堡(今金塔县境西部,昔名噶里戈什,今古城乡政府西南),朱邃任州同,州同掌督粮捕盗、清军理事、扶苗水利等事务。雍正十三年(1735年),设毛目城屯田县丞(又称高台分县),治毛目城(今金塔县鼎新镇友好村),均属安肃道。
  清高宗乾隆元年(1736年),改金塔寺游击营为协镇营。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王子庄州同治所由威虏堡移驻金塔寺堡。乾隆五十年(1785年),王子庄州同彭以懋扩充金塔寺堡,改称金塔城。
  清宣宗道光二十年(1840年),威虏坝建四号屯庄(今古城中学校址),此后屯庄普及乡村。
  清穆宗同治八年(1869年),毛目县丞李彭监修营尔堡(后改鼎新城)告竣。
  清德宗光绪元年(1875年),王子庄州同郝迂龙修葺金塔城垣与北门瓮城门和敌楼。宣统二年(1910年),王子庄设劝学所。
  魏家坟与毛目城 位于金塔县城东北90公里的鼎新镇,过去叫毛目城,在这里流行一种说法:“先有魏家坟,后有毛目城。”究竟先有哪个?没人做过考究,但在民间却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
  相传,在早年里,有个姓魏的老先生,带着家人从凉州来到黑河岸边,在这里屯田置家,他乐善好施,深得百姓拥戴,被大家推举为屯长,尽心尽力地办理屯务。
  一天,来了一位和尚在魏家大门外高叫:“上善若水,福荫子孙。”魏老先生听见,觉得话有蹊跷,便把和尚请进家来,设宴款待。酒至三巡,魏老先生便问和尚门外之言何意,和尚说:“不过是随便说说,我们还是谈谈别的!”魏老先生不好再问,便跟他谈古论今,十分投机。到了掌灯时分,和尚说:“贫僧孤独无亲,欲借先生贵府多住几日,未知肯应允么?”魏老先生满口答应。此后,每日与和尚闲谈下棋,相处甚欢。
  光阴似箭,转眼已过了三年。一日,和尚说:“贫僧在府几年,受到先生款待,实在感恩不尽。没有别的,只有几句话相赠,请先生辞世后,坟地设在东北方向,方圆三百六十步。一切均在锦囊之中,不可提前拆看,只与夫人公子告知清楚!”魏老先生还想细问,和尚已飘然而去。
  过了几日,魏老先生忽然卧床不起。临终时把夫人儿子叫到跟前,如此这般吩咐一番,便气绝身亡。
  下葬前夫人拆开第一道锦囊观看,写道:“正当午时蛇打鼓,方可开穴来挖土!”正当人们望着锦囊发愣时,只听“嘎嘎”两声,一只乌鸦叼着一条小蛇从人们头上飞过,口里的小蛇落在鼓上,发出“咚咚”的声响,就赶紧挖坑,坑挖好后又拆开第二道锦囊,上面写道:“有人头上戴铁帽,下葬不迟也不早!”工夫不大,只见一个农夫准备过河,一手提鞋,顺便把一口铁锅扣在了头上。于是赶紧下葬。夫人又拆开第三个锦囊,上面写道:“驴在人身骑,埋土最适宜!”盼了好久,才看见一个人赶着驴走来,后面跟着一个小驴,巧得很这赶驴的人要过河,大驴过,小驴不过,赶驴人只好把小驴背在背上。就这样魏老先生的丧事顺利地办完了。
  七日后,公子给父亲上坟,只见坟头不知被谁给刨平了,公子无奈,只好重新垒起坟头。第二日,公子来看,只见坟头又被刨平了。当日晚上,公子带人躲在附近,半夜时,只见一只白狗和一只黑狗跑来,刨起了坟头上的土,公子和众人急忙把狗赶走,怕白狗和黑狗再来,他们便守在了坟前。不知不觉中,公子沉沉睡去,睡梦中只见那个和尚来到面前说:“白狗和黑狗是黑白无常所变,为的是刨断你家的福脉,你可在坟前立两只石狮,以镇妖邪。”说完就不见了。公子醒来后,立刻命人雕了两只石狮立于坟前。从此以后,魏家坟太平无事,魏家的后人一天天兴旺起来,这里的人也越来越多。后来,这里被叫做毛目城,人们便传下了“先有魏家坟,后有毛目城”的说法。
  现在,曾经立于魏家坟前的两只石狮子被摆放于鼎新镇政府门前,它们昂首张口,前腿挺立,后腿俯卧,威武地守护着这里的一方百姓。
  清代军民屯田 明思宗崇祯十六年(1643年)冬,李自成派遣部将贺锦率部西征河西。清世祖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消灭李自成贺锦部后,在酒泉建立政权,当时酒泉沿用明制仍称肃州卫。清高宗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置安肃道,辖肃州直隶州和安西直隶州,金塔隶属肃州直隶州。
  清代曾在今酒泉境内大量开垦荒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清圣祖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代朝廷免去甘肃沿边州、县、卫、所来年应纳钱粮。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到乾隆六十年(1795年)的80多年中,肃州在明朝水利建设的基础上,又修建老君坝、石家坝、葡萄渠、中渠、沙子坝、安远坝、老鹳窝、柳树坝、榆林坝、下古城新坝,都引讨赖河水灌溉。
  清世宗雍正即位不久,便下诏在河西地区试行大规模军屯。又招集农民在王子庄、毛目等地大规模屯垦。王子庄州、毛目分县(今金塔县全境)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复苏。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肃州守备曹锡钺在毛目分县屯田,招民35户,新垦坝地9顷80亩,在王子庄分州新垦地4顷54亩。清世宗雍正四年(1726年),总督岳钟琪令肃州通州通判毛凤仪雇佣民工300人,将夹山水峡口(今鸳鸯池水库坝址)凿深劈宽,引水过山,开挖王子庄东坝和西坝,灌溉总面积6.62万亩。雍正七年(1729年),开金塔坝,灌田1440亩;户口坝,灌田1400亩;梧桐坝,灌田360亩;三塘坝,灌田480亩;威虏坝,灌田1500亩。雍正八年(1730年),开天仓营渠,灌田380亩。雍正十一年(1733年),开大常渠、小常丰渠、闰常丰渠,灌田1.8万亩。雍正十三年(1735年),开垦双树墩(今金塔县鼎新镇双树子村)附近荒地,开渠8公里,灌田1563亩。清高宗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开垦夹墩湾田1200亩。《乾隆肃州新志·为恭报嘉禾以征国端事》记载:“双树墩自开垦到今,人烟日盛,庐舍加增……昔为旷野远郊,今尽平畴绣陌。”
  清代在王子庄分州、毛目分县除招民垦荒外,还利用军士屯田。清顺治初,朝廷制定计兵授田,官给牛具、种子等有利于军屯的法规。清世祖顺治三年(1646年),改卫军为屯丁,免除军籍,耕种屯地,时毛目城屯田、双树墩屯田、金塔夹墩湾屯田均取得较大发展,过去缴纳的粮草照样缴纳,使“卫军”、“戍军”变成了个体农民,调动了生产积极性。
  毛凤仪凿山引水开垦渠坝 毛凤仪(1655年-1729年),字虞来,号抑庵,清代拔贡,湖北江陵县人。清圣祖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监授临洮府通判,分治酒泉郡(为肃州通判),至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卸任。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又因效力军前有功,复任肃州通判。清世宗雍正六年(1728年)因命案误挂解职;此年冬,川陕总督岳钟琪留其复任。毛凤仪在肃州前后三任,共二十余年,办了许多好事,修文庙、兴教育、建粮仓、发展农业,呈请减免人丁差役和赋税。而其功最大、利最久者,要数兴修水利和开垦王子庄地方。
  毛凤仪在复任肃州通判期间,发现金塔王子庄(今金塔县)一带土壤肥沃,气候适宜,利于耕牧。清雍正四年(1726年),他呈请川陕总督岳钟琪批准,兴工开发。此时,年逾七旬的毛凤仪,为了稳定民心,首先安置自己的家眷定居王子庄(今西坝乡金马村)地方,并动员从镇番(今民勤)、高台等地迁居此地的移民开垦荒地。其间,由于移民初到,住无房舍,耕无牲畜、农具和种子,除官府拨给补助外,他还拿出家产,予以资助。同时,他雇用石匠三百名,将夹山水峡口凿深劈宽,使河水无阻地流入金塔境内。他还下令开凿了两条水渠。从此,数百年荒漠之区变为粮草丰茂之地,农牧业生产迅猛发展。他不仅有经济之才,且善诗词,著有《塞上吟》,表述忠志。雍正七年(1729年)病故,民不能忘,爰立毛公祠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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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金塔历史文化瑰宝.工业史话卷》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有关金塔工业发展历程和历史变化,是一部据实载述、综述历史、横展成就、着眼实用的典籍史册。本书融纪实传记为一体,荟文字图片于全卷,全面反映金塔县工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原貌,具有一定科学性和参考性。全书上承远古巧工精华,下纳现代商企卓著,纂辑古今文献,荟萃四方举要。为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抚金塔之经济,问工业之生产,励振兴之壮志”留下了一部鉴古知今,承前启后的专业性史话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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