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县委委员及县级机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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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县党史人物名录》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391
颗粒名称: 第二部分 县委委员及县级机构领导干部
分类号: K820.842
页数: 226
页码: 41-266
摘要: 本文收录了金塔县县委委员及县级机构领导干部传略。
关键词: 金塔县 中国共产党 县委委员 领导干部 县级

内容

马元鹗
  马元鹗,男,汉族,甘肃陇西县人,1916年生,字剑鸣,化名肃萍,号友云楼主,西南联合大学毕业。少年随父母离开老家,1935年在南京中南中学读书期间,响应“一二九”运动,参加学生罢课和抗日示威游行。1937年考入西安东北大学历史系,经同学介绍加入党领导下的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深入陕西渭南,临潼等地农村宣传抗日。1938年9月随东北大学迁至四川,经光华大学政治系一年级学生爱尔达介绍加入党的地下组织,后转入西南联大,失去组织联系。毕业后先后在国民党军界和政界任职,1948年7月受国民党甘肃省政府委派任金塔县县长。1949年金塔解放前夕,顺应历史潮流,于9月25日和26日先后两次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一野二军、三军通电起义,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年10月4日被任命为金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50年10月调往甘肃省教育厅中教科工作并进入兰州革命大学学习。1978年逝世。
  杜芳铭
  杜芳铭,男,汉族,陕西省米脂县人。1916年7月出生,1938年6月参加革命,同月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历任我军排长、连指导员、营教导员、团政治处组织股长、团政治处主任等职。1949年9月临泽解放后奉命转业任临泽县人民政府首任县长。1951年1月任原中共鼎新县委书记。1952年10月调任中共敦煌县委书记。1955年11月任中共张掖地委常委、秘书长,1956年6月任张掖市(地级)副市长。1958年1月任白银市副市长,市委书记处书记,副书记。1964年5月任中共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1974年2月任兰州市园林局局长、党委书记,1977年12月任兰州市直机关党委书记,1980年2月任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3年6月离职休养,正地级待遇。1999年7月因病逝世,享年83岁。
  徐广智
  徐广智,男,汉族,1930年生,河北雄县人。1938年7月参加革命队伍,先后任八路军独一旅通信员,一二0师侦察员,特务六连班长、排长、连长。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太原战役负伤,评为三等甲级荣军。1949年8月兰州解放后进军酒泉,时任人民解放军一野三军八师22团某连副政指。9月解放酒泉后奉命转业任酒泉县交通区区长,1951年1月任酒泉县人民武装部部长。1951年7月原鼎新县人民武装部部长,1952年12月调离。
  徐广智同志参加革命后,经历了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为革命、为人民做出了积极贡献,1951年被授予解放华北、解放西北及人民功臣等3枚奖章。
  张和祥
  张和祥(原名张成才),男,汉族,1921年出生于甘肃省环县合道区五乡韩家坪,私塾读书三年。1938年3月参加革命,任本乡青年干事、小队长、青年主席、副乡长。194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1月调往曲子县先后任曲子县委宣传部干事,曲子区科长,曲子县保卫科外勤科员等职。1948年3月与郭枫林等人在镇原县做地下工作,同年12月任庆阳县土桥区委书记。1950年10月任镇原县开边区委书记。1951年6月在兰州革命大学学习,9月学习结束在酒泉县河北区六乡任土改工作组长,同年11月调任敦煌县委宣传部长。1952年9月至1958年7月先后任金塔县代县长,县长、县政府党组组长、中共金塔县委第一、二届委员、常委。1958年8月受到极“左”路线迫害,受到开除出党、劳动教养的错误处理。被先后遣送夹边沟农场、新华农场、明水农场,身心备受摧残,1961年1月2日在明水农场含冤去世,终年40岁。1961年11月和1979年分别经原酒泉市委和金塔县委甄别结论纯属冤案,推倒一切定性结论和处分,彻底平反,恢复党籍和政治名誉,并对其遣孀和子女进行了妥善安置。吴永昌
  吴永昌,男,汉族,字久臣,民革成员,甘肃金塔县人,家庭成份地主兼工商业,本人伪官吏出身,1885年出生于金塔乡红光村,初小文化。1927年担任县商会会长,于当年和1932年同乡绅赵积寿在酒泉募粮救济金塔灾民,并自1928年起参与金塔、酒泉“均水”活动,1946年7月任国民党金塔县参议会参议员,为国民党县党部后补执行委员、防奸保密小组成员,1949年6月任鸳鸯池水库水利专员。1949年9月金塔县和平解放后留用并任县鸳鸯池蓄水库主任。1952年10月代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53年5月任副县长,1958年12月错划为右派分子,被撤销副县长职务。中共金塔县委分别于1963年4月和1979年3月予以甄别和改正,恢复政治名誉。曾任省政协委员、省人民代表、县人民代表。1966年去世,享年81岁。
  成发昌
  成发昌,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20年4月出生于中东镇,初中文化。1942年8月起在玉门油矿油库、金塔水库、中正乡等处做小工、监工、保干事,曾参加过国民党、三青团。1949年10月金塔县人民政府成立后任三区五福乡乡长,后任三区秘书。195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1月任三区副区长。1952年10月代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53年5月任第一副县长。1957年8月调任张掖专区粮食局副局长,1958年9月因历史问题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1962年1月酒泉专员公署恢复后为专署粮食局一般干部。1969年10月又受到开除公职、送回原籍劳动的处理。1979年5月中共酒泉地委做出决定,撤消原处理决定,改作退休,同月办理退休手续,本人及家属子女户口迁入城内。1998年12月因病去世,享年78岁。
  余来旺
  余来旺,男,汉族,陕西省三原县文峰区八里郊村人,1920年12月生。1936年1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当通讯员,1937年8月在八路军120师政治部、炮兵连、独二旅一营一连当司号员,194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10月抗战胜利后,在独二旅9团骑兵连、5连、警卫连先后任班长、副排长,三军八师24团民运干事,一营一连副政治指导员,1949年9月和平解放酒泉后奉命转业,任酒泉县总寨区区长,县武装部军事股长。1953年1月任金塔县武装部(兵役局)副部长(副局长)。1955年9月历任酒泉县兵役局科长,张掖公路段指导员,武威公路段段长,监理所所长等职,1972年离职休养,1979年7月病故,享年59岁。于1951年、1956年分获解放华北纪念章和八一奖章、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奖章各一枚,褒扬其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革命的贡献与业绩。
  徐宏
  徐宏,男,汉族,陕西志丹县人,1918年出生。自幼务农,1935年参加革命,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区青年团书记,县民主政府科员,助理员,区长,人民解放军某连粮秣组长。1949年9月解放安西后任安西县人民政府财政科科长,民政科科长,一届县委委员。1953年7月调任原鼎新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主持工作)、县政府党组组长兼法院院长,1954年7月调离鼎新。一说曾在中央机关工作,1960年前后下派新疆,先后任柯平县、库平县县委书记,约于1962年因病逝世。
  杨剑照
  杨剑照,男,汉族,山西方山县(原离山县)人。1921年5月(农历)出生于明家塔村,高小文化。1938年5月加入党领导的山西工人武装自卫队(外称“山西新军工卫旅”)任译电员,后在旅部21团任文书,见习参谋,通信参谋。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12月调任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三军七师21团侦通连连长。1949年9月和平解放酒泉后奉命转业,历任县人民政府政务秘书,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民政科长,酒泉市(镇)市长,1954年7月任原鼎新县人民政府县长,1956年6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副书记,1957年11月调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学习,后留校工作,1959年3月起历任甘南藏族自治州龙迭(后改为舟曲)县委书记,甘南州委党校校长,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行长,平凉第一中学党支部书记,1980年12月离职休养。1951年曾获解放华北、解放西北纪念奖章及人民功臣奖章各一枚。
  贺增武
  贺增武,男,汉族,陕西清涧县人,1917年出生,初小文化。自幼在家牧羊,1933年1月参加革命,后任陕北红二八军警卫员,193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历任三五九旅七一四团警卫员、嶂县武工一大队分队长,解放战争中历任三军九师二十五团六连连长、教导大队三队副区队长、教导团管理股股长。1950年11月任三军速成中学管理股股长,1952年9月任甘肃省公安厅总务科长,1953年8月任原鼎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54年9月兼县人武部副政委。1956年2月调任张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61年12月任院长,1962年12月调离。
  张宏强
  张宏强,男,汉族,甘肃华池县人,1926年9月出生于柔远乡,初中文化。自幼务农,1938年10月参加革命,历任华池县民主政府警卫员,华池县联社会计,县政府二科会计,华池县公安局侦察股长。1951年5月进入兰州革命大学学习,同年9月分配酒泉地委做土改工作,1952年任酒泉专区公安处二科科长,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8月调任金塔县公安局局长、县人民检察署检察长,1954年11月当选县委委员、常委。1956年4月调任省公安厅劳改局劳改科长,1957年7月起历任兰州市公安局盐场分局、城关分局、永登分局、永登县公安局、武威县公安局局长,1973年8月任武威地区公安局副局长,1978年9月任省人民检察院武威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1984年5月离职休养,副地级待遇。吴积昌
  吴积昌,男,汉族,甘肃华池县人,1924年1出生于柔远乡土坪村,高小文化。自幼在家放牧,1944年10月在华池县参加革命,194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警卫队通迅员、警卫员,1949年9月酒泉和平解放任酒泉地委管理员,1950年10月经地区干校培训后历任金塔县一区区长,一区区委书记兼区长,县委组织部长,1954年11月并任县委常委。1958年12月调任进化公社党委第一书记,鼎新公社党委书记,1959年10月在酒泉营尔农场劳动,西坝公社帮助工作,1962年1月任鼎新区工委副书记,1964年8月任金塔公社党委负责人,1965年12月在县农林局工作,1968年5月在县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2月任方山口磷矿党支部书记、科长,1979年2月任金塔县百货公司经理,督导员,1989年7月离职休养,县级待遇。1998年10月因病去世,享年74岁。
  张发源
  张发源,男,汉族,甘肃宁县人,1914年1月出生于九岘乡鸭儿沟村,高小文化。自幼家贫务农,1933年3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陕北),193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红军第四支队、九岘区、新宁县政府、春荣区工作,任区主席、科长、粮食部长、区委书记等职。1950年11月来金塔,1952年10月任县人民政府民政科长,1953年4月兼任监察室主任,1954年6月和1954年11月分别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和县委委员,1955年8月改任县人民政府财政科长。1959年5月调任原酒泉市屯升公社党委副书记,1962年4月任生地湾农场党总支书记,1964年生地湾隶属农垦兵团后先后任国营生地湾农场(兰字910部队生地湾建设兵团)书记、场长(政委、团长)。1972年退休,1982年9月改离休,1987年8月经批准享受副地级待遇,1994年2月病逝,享年81岁。
  吴培周
  吴培周,男,汉族,1931年12月出生于金塔县金塔镇,酒泉师范中师肄业。1949年10月参加工作即赴西北革命大学兰州分校学习,1950年3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年6月任金塔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科员,文化馆馆长,195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2月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954年11月当选为中共金塔县一届委员会委员。1957年3月任三梧乡党总支书记,1958年10月在整风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受到错误处理,被开除党籍、遣送夹边沟农场劳动教养,1960年12月在原酒泉市干训班休养、学习,1961年11月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先后在金塔县农林牧局、古城公社、粮食局、县委党校等处任干事、教员。中共金塔县委分别于1962、1975、1979年予以甄别和纠正,1975年6月恢复党籍,1983年1月任中共金塔县委统战部部长,1991年12月退职休养。
  常国俊
  常国俊,男,汉族,甘肃镇原县人,1909年出生于马渠乡,高小文化。自幼务农,194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2月参加工作,曾任马渠乡、开边区财粮助理员,1952年10月任酒泉县西店区区长,1953年6月任酒泉县城东区委副书记,1954年6月任金塔县邮电局局长、财贸党支部书记,同年11月当选为中共金塔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957年8月离职回镇原。
  石汝珪
  石汝珪,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3年8月出生于大庄子乡双桥村,初中文化。自幼求学、务农,1949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5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二区文书、区团工委书记,团县委组织部长,1953年10月任二区区委副书记,1954年6月当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9月任县供销社副主任,同年11月当选为中共金塔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955年10月参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联社干部学校采购业务师资班学习,1957年1月分配甘肃省供销合作干部学校任教务科副科长,1959年2月任省财经学院干部训练部党总支书记,省行政干部学校教务处负责人,1970年5月先后任省文工团、省话剧团支部书记兼团长,1980年任省电影学校革委会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兼校长,1993年12月退职休养,现住兰州市。
  董有才
  董有才,原名董玉龙,男,汉族,1911年出生于陕西旬邑县一贫农家庭,高小文化程度。1936年2月参加革命,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我军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排长、副连长、连长、营副队长。1952年转业任甘肃省人民法院审判员。1954年10月任金塔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55年5月任院长。1958年被撤职后退职回原籍。1979年3月中共金塔县委落实政策,将其改为离休待遇。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一、二届委员会委员,金塔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傅勋章
  傅勋章,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0年10月出生于金塔乡金大村,中师文化。1950年1月参加工作,在金塔县二完校、县政府建设科任教师,科员。195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10月起历任金塔县政府建设科副科长,县委生产合作部副部长,原酒泉市人委办公室干事,农林牧局副科长、科长,金塔县委农工部部长,县农林牧局局长,中东公社社长,鼎新公社社长,鼎新公社、五七干校、三合公社、县生产指挥部干事,1973年3月起先后任中东公社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县农林牧局副局长,县委农工部部长。1986年2月任政协金塔县委员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1991年1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一、二、三、七、八、九、十次代表大会代表,一、二、七、八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五、六、八、九、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六、八届人委(革委)会委员,政协金塔县一、二、三届委员、常委。2001年5月因病去世,享年71岁。
  许占斌
  许占斌,男,汉族,甘肃环县人,1919年出生,初小文化,中共党员。1946年3月参加革命,1953年10月来金塔,先后任五区区委副书记,一区区委书记,县卫生科负责人等职,1954年11月出席中共金塔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并选为县委委员,1959年10月任金塔公社城关大队大队长。1961年12月金塔县建制恢复后任县卫生科科长,县文教卫生科副科长,1962年8月任县医药公司经理,1962年12月退职返乡,后居住环县车道林场。王四小
  王四小,男,汉族,山西岢岚县人,1918年出生,初中文化。自幼牧羊、读书,1939年8月参加革命,在八路军120师住岢办事处工作,194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七支队独立营三连班长、副排长、副指导员、五寨大队指导员、26团政治处分支书,1950年任酒泉军分区独立营副政委,1950年12月任九师政训队、酒泉军分区轮训队副队长,指导员。1954年任金塔县人武部(兵役局)副政委,1958年12月酒泉、金塔两县合并后任原酒泉市人民武部副政委,1961年12月复任金塔县人武部政委,1965年5月调离,在酒泉军分区某部门任职,六十年代末退休回原籍。曾为中共金塔县一、二、四届委员会委员。
  刘金元
  刘金元,男,汉族,1925年出生于河北省顺义县望泉寺村,高中文化。参加革命前作教员,经小商。1949年4月在北京华北革命大学学习,同年8月前往甘肃,11月在酒泉县城东区从事征粮工作。1950年2月在原鼎新县委秘书室工作,任干事,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12月任秘书(即主任)。1953年11月参加西北党校学习,1954年2月任原鼎新县委宣传部长,同年11月参加中共鼎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56年6月任金塔县委文教部部长,1957年1月任金塔县中学校长,同年10月在整风反右运动中被开除党籍,年底被劳动教养,约于1959年底死于某劳改劳场,终年34岁。
  张忠
  张忠,男,汉族,甘肃华池县人,1924年2月出生于柔远乡,高小文化,194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7月历任华池县柔远区五乡支部书记(指导员),一区政府任公安助理员,五区农会主任,1951年10月在酒泉县一区土改工作队任组长,队长。1952年6月任原鼎新县公安局副局长,1952年11月兼任鼎新县人民检察署检察长,1954年11月任公安局局长,同月被选为中共鼎新县一届委员会委员。1956年2月任金塔县公安局副局长。1955年10月历任玉门县公安局局长,玉门市公安局科长,副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昌马公社党委书记,1964年1月选为中共玉门市委委员。“文革”中受到错误批判和残酷打击,于1968年9月被迫害致死,年仅44岁。1978年9月中共酒泉地委予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李生明
  李生明,男,汉族,甘肃环县人,1928年1月出生于刘旗村,初中文化。自幼务农,1947年12月参加工作,在庆阳专区徐期寨党校学习。194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任环县曲子区青年主任,1951年5月进入西北革命大学兰州分校学习,是年9月在临夏专区参加土改工作,1952年6月再入西北革命大学兰州分校学习,同年10月任原鼎新县一区区委副书记,1954年4月任书记,11月参加中共鼎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55年5月任中共鼎新县委监委副书记。1956年7月至1958年在宁夏甘肃省文化学校学习。1958年9月任甘肃省委组织部、省科委干事,1959年6月先后在甘肃地质大队182、187、217大队工作,后任217大队安防科长、纪委书记等职,1984年12月离职休养,县级待遇。已去世。
  李振堂
  李振堂,男,汉族,陕西志丹县人,1919年2月生于侯市乡东嘴村,初中文化,自小务农。1941年1月任本县区、乡青年主任,1949年2月起先后任茶房兵工厂军工,延安地区游击队侦察员,一野四军十一师政治部民运干事。194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9月解放高台后奉命转业,历任高台县三区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1955年7月调任原鼎新县委书记兼县人武部政委、县委监察委员会书记。1956年4月调安西县工作,先后任县委副书记、县委第一书记、书记处书记兼县长,副书记兼县长。1971年1月任河西化工厂主任,1973年10月任地区贫协主任,1976年8月任地区铁厂书记,1978年1月复任地区贫协主任,1980年12月离职休养。现住酒泉地区干休所。
  马汉业
  马汉业,男,汉族,陕西绥德县人,1924年农历12月出生于张家砭乡郝家桥村,初中文化。自幼读书、劳动,194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6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任三军七师事务长。1949年9月解放酒泉后奉命转业任酒泉地区专署秘书室管理员,消费合作社管理员,主任。1955年2月调入金塔县工作,先后任县供销社主任,县税务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东坝公社党委副书记兼管委会主任,金塔公社党委副书记,酒泉边湾农场干部。1961年12月任金塔县供销社主任,指导员,革委会主任,1971年2月调任县人民银行主任,1972年3月任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副主任,1974年2月先后任县卫生局局长,县手联社主任,县农业银行行长,1984年6月离职休养,县级待遇,现住酒泉市共和街农行5号家属楼,曾为一、二、四、五届县委委员,四届县委临时常委。
  赵维普
  赵维普,男,汉族,甘肃华亭县人,1919年出生,小学文化,自幼劳动,1940年2月在华亭经张建业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8月在华亭县城关区政府参加工作。1955年8月任金塔县委秘书室秘书(即主任),1956年6月任金塔县委副书记兼县委秘书室秘书、工会联合会主席,1957年10月兼任金塔县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1959年1月任原酒泉市(地级)市委党校副校长,同年3月兼任原酒泉市金塔机关总支副书记,1959年11月和1961年12月先后被错定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1962年7月被精减退职。1979年8月中共酒泉地委为其落实政策,恢复党籍,以退休干部对待。
  杨善卿
  杨善卿,男,汉族,陕西府谷县人,1931年9月出生于碛塄乡杨家庄,初中文化。1947年6月参加革命,为府谷县游击队队员,1948年3月调至神府县政府先后任警卫员,贸易公司保管员,管理员,一科科员。1949年3月加入共青团,1949年9月和平解放酒泉后任县委组织部干事,195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西南区政府民政助理员,酒泉地委组织部干事,科长。1955年8月任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部长,1956年6月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1956年11月任县委常委、县委监察委员会副书记。1958年6月起历任酒泉地委监委秘书,地区民政局副局长,地区革委会政治部干部组长,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部民政组长,地区民政局长,敦煌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主任,地区民政局长,劳动人事处处长,劳动处处长等职。1991年6月任政协酒泉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992年8月离职休养。
  卜正福
  卜正福,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1年1月出生于鼎新镇五分村,初中文化。1950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5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一区青年团干部、团委书记,1954年6月任原鼎新县二区区委副书记,1955年7月任原鼎新县委合作部副部长。1956年3月调任金塔县委合作部部长,同年6月并任县委常委,9月任县委常委、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1956年8月在职赴甘肃省委中级党校学习)。1958年12月起先后任原酒泉市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市农林牧局副局长,西峰公社党委书记处书记。1962年1月复任金塔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同年10月任东坝公社党委书记。1965年10月任安西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1966年5月兼县委常委。1972年1月任安西县革委会副主任,1974年1月兼县委常委,1976年11月调任酒泉地区疏管处党委书记、处长。1991年1月退职休养。
  赵得邦
  赵得邦,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27年5月出生于大庄子乡新八分村,初中文化。自幼放牧、上学,1949年12月任新八分村村长,1951年2月参加工作,同年3月在酒泉地区干校学习三个月后任二区建设助理员,公安助理员。1953年3月调入县公安局工作,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赴兰州省公安培训班学习,结业后于1954年6月任县公安局股长,1954年12月任公安局支部书记,1955年4月任县公安局副局长,1956年6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58年6月受错误批判斗争并被免职遣送夹边沟农场劳动教养。
  1961年11月甄别纠正,在县农林牧局工作,1962年5月被精简退职回村劳动,1985年6月改作退职休养,曾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王敬
  王敬,男,汉族,甘肃静宁县人,1925年10月出生于李店乡大庄村,中专文化,1949年7月考入原甘肃秦安工校高级机械科,1949年7月毕业,同年9月在静宁县民政科参加革命工作。1950年5月任原鼎新县公安局秘书,195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10月在西安西北公安干校学习,1955年4月任原鼎新县公安局副局长,后兼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56年3月任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6月被选为二届县委委员。1957年9月带职在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学习,1959年1月后任酒泉市(地级)钢铁办公室副主任,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1961年12月任金塔县公安局副局长。1962年1月任鼎新派出所所长,鼎新公安分局负责人,1966年1月调任双城公社副社长。1971年2月起先后任县人防(战备)办公室副主任,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县水利电力局副局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督导员。1988年10月离职休养,县级待遇。1994年10月病故,享年69岁。
  王宗夏
  王宗夏,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25年4月出生于城关镇,高小文化。1952年9月经金塔县乡村干部培训班培训后派往一区区工委任组织干事,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任一区金大乡党支部书记,1955年11月起历任三金乡党支部书记,三金乡党委书记,金星公社书记处书记,三金公社书记处书记,金塔公社党委副书记、金塔公社管委会主任,1959年6月任金塔公社党委书记。1964年10月“四清”运动中停职。1964年11月起先后在县农林局、五七干校、西坝物资局、财政局等处工作,1966年1月被免职并开除党籍,1979年5月恢复组织关系和党员权利。1986年5月退职休养。已去世。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二、四届委员会委员。
  公汉喜
  公汉喜,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11年6月出生于芨芨乡,初中文化。自幼读书,作教员,曾被国民党抓兵,后在家务农。1950年3月参加工作任芨芨乡农会副主任、主任,1951年8月任芨芨乡乡长。195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于同月任原鼎新县二区副区长,1954年6月任区长,同年11月任县民政科长、监察室主任。1956年6月任中岔乡党总支书记,同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候补委员。1956年7月任河东区区长,1958年7月任中岔乡党委书记。1958年10月任东方红公社党委书记处书记,进化公社党委书记处书记,鼎新公社党委副书记,1962年任芨芨公社党委副书记,1965年3月因故身亡,时年54岁。
  王振业
  王振业,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3年7月出生于东坝乡新地村,初中文化。1949年11月参加工作任金塔县委通讯员,1952年1月任县委宣传部干事,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11月起先后任县委助理秘书(即副主任),财贸部副部长,中东乡党总支第一副书记,中东乡乡长,县委工交部、原酒泉市委组织部工事,金塔县人委办公室主任,县级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副书记,金塔公社党委代理书记,县委秘书室秘书(即主任)。1966年7月在县五七干校劳动,1968年11月起历任中东公社干事,县治沙研究站副站长,县邮电局局长兼党支部书记,县文教局局长兼党支部书记,县人防办公室副主任,县文艺宣传队组长,县委党校副校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等职,1987年2月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3年1月任县人大常委会副县级巡视员,1993年11月退职休养。曾为金塔县第二、七、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二届县委候补委员,八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四、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代会代表。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赵杰
  赵杰,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5年2月出生于金塔乡红光村,初中文化。1951年6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2年6月参加工作为二区团委干事,195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12月起历任二区团委副书记,二区区委副书记,三合乡党支部书记,三合乡党总支书记等职,1956年6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候补委员,同年7月任县农业科副科长。反右斗争中受到错误处理,降职为原酒泉市临水公社一般干部。1962年3月起先后任县农林牧局副局长,县人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1969年10月在县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11月起先后在古城乡、中东卫生院、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糖厂、金塔镇等处工作,为一般干部。1995年3月退职休养。张东保
  张东保,男,汉族。1957年1月任金塔县兵役局副局长,1958年7月任高台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1960年2月任部长1961年10月任政委、党委副书记。1963年12月任山丹县人民武装部部长,1964年8月调离。
  陆为公
  陆为公(原名陆䌹),男,汉族,甘肃庆阳县人,1909年2月出生。1935年初任庆阳县西街小学、西街完小校长。1935年冬中国工农红军中央教导师进驻庆阳,亲率师生迎接,并积极参与和组织抗日救亡工作,1936年12月任庆阳县各界抗日救国会主任,1937年2月经蔡畅、任质斌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先后在延安参加中央组织部训练班、中央党校、陕甘宁边区政府政权训练班学习。1940年4月受党组织委托,创建庆阳陇东中学,并任校长兼党支部书记,1941年3月任中共庆阳县委常委、县政府首任民选县长。1945年9月抗战胜利后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秘书主任,1947年3月任中共甘肃省工委副秘书长兼庆阳统战工作委员会书记、武工队长。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定西地委委员、定西专员公署副专员,省农林厅副厅长,省交通厅副厅长、党委书记。1954年12月任省委候补委员、省人委委员、省人委秘书长,1957年3月带职下放任中共张掖地委委员、中共金塔县委第一书记。1958年2月蒙受冤屈,被降级、降职下放到兰州第三工程局、联合企业公司木材厂等基层单位劳动,1963年底沉冤以雪,1964年2月任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十年动乱又受到极“左”路线迫害,失去工作权力,1977年10月重新工作,任甘肃省政协秘书长,1979年11月任甘肃省政协副主席。1983年4月离职休养,1989年4月因病逝世,享年81岁。
  靳庚寅
  靳庚寅,男,汉族,河北安国县人,1919年出生。1937年在原籍参加乡村游击组、自卫队,并任村青年抗日先锋队队长、乡青年救国会组织委员等。194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5月参加八路军,先后在河北冀中第十七团三营七连、三军七师十九团三营九连、甘肃省军区后勤部、政治部任班长、排长、副连长、指导员、支部书记、政治协理员,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1954年12月任玉门市人武部副政委,1955年获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奖章各一枚。1957年5月任金塔县兵役局局长,1959年8月转业,先后在原酒泉市工业局、一砖厂任人事科负责人、副厂长,1961年12月起先后在酒泉县委统战部、城关镇、手管局、总工会任部长、镇长、总支书记、局长、主席等职,1983年5月离职休养,1997年12月因病逝世,享年78岁。
  杨兴盛
  杨兴盛(曾用名杨永藩),男,汉族,1920年农历9月出生于甘肃省合水县段家集乡肖嘴枣村,小学文化。1939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历任乡自卫军大队长,合水县璜城嘴小学教师,县政府三科科员,会计,六区区委秘书,县建设科副科长,科长。194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1月起先后任合水县政府秘书,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庆阳地委组织部、宣传部干事,甘肃省委组织部干事,永昌县县长,县委书记、武威地委委员,西安西北党校学员,原张掖市人事局局长、市委委员。1958年6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1959年1月调任原酒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60年9月任原酒泉市临水公社书记,1961年10月调任中共金塔县委第一副书记,书记、酒泉地委委员,1963年11月兼任县人武部第一政委。1967年4月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揪斗,1970年9月先后任酒泉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主任,地区农业局局长,地委常委、地区农垦局第一书记,地委常委、酒泉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83年10月离职休养,现住兰州省第一干休所。杨兴成
  杨兴成,男,汉族,甘肃临泽县人,1930年出生于新华乡新华村,小学文化。1949年9月参加工作任临泽县二区五乡文书,1950年11月经酒泉地干校培训后在金塔县三区六乡做土改工作,1952年4月任原鼎新县二区工委宣传干事,195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7月任原鼎新县二区组织委员,1956年3月任金塔县委组织部副部长,1958年5月任县委秘书室秘书(即主任),同年6月被选为县委委员。1958年12月调任原酒泉市嘉峪关钢铁厂党委副书记,1959年7月和1960年7月先后被撤职和开除党籍,并被下放营尔农场劳动,1962年7月自行离职回家,1972年病故,终年42岁。1979年11月中共酒泉地委为其落实政策,恢复党籍。
  王兴源
  王兴源,男,汉族,甘肃临泽县人,1956年7月任临泽县委文化教育工作部部长。1958年6月来金塔,任县委宣传部部长,同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61年8月任古城公社党委书记,1962年3月任县政府文教卫生科科长。1962年7月离金回临泽,余不详。
  张振东
  张振东,男,汉族,河北高阳县人,1920年5月出生于高庄乡白家庄村,初中文化。1939年2月参加革命,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交通员、交通站站长、副指导员、指导员等职,1955年9月授大尉军衔。1957年9月退役,11月在河北省转建团学习,1958年5月分配工作任金塔县公安局教导员,同年6月当选为三届县委委员,1959年9月复任原酒泉市城关公安分局局长。1961年12月复任金塔县公安局教导员,1962年1月并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委员,其后历任中共金塔县委监委副书记,书记,县公安局政治指导员,县反修煤矿副主任,县商业局局长。1971年9月调任玉门石油分站主任,1979年11月任酒泉地区金属回收公司经理。1984年6月离职休养,县级待遇,现住酒泉市。
  尹忠良
  尹忠良,男,汉族,中共党员。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参加革命,1957年1月任金塔县粮食局局长,1958年6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58年12月调原酒泉市工作,1960年5月任原酒泉市交通局副局长,1962年2月任酒泉县工业交通局局长。“文革”中受到冲击,1973年9月任酒泉县农机局局长,1978年4月离职休养,已逝世。
  刘悦华
  刘悦华,男,汉族,甘肃榆中县人,1923年6月出生,中专文化。1947年6月在甘肃高级工业学校电报电讯科毕业,在兰州电信局做报务员,1949年8月兰州解放后参加革命,后任临潭县邮电局代理局长,1955年任玉门市邮电局人事指导员,195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8月调任金塔县邮电局局长,1958年10月任县人民委员会代理副县长兼人委办公室主任,1958年12月起历任原酒泉市人委办公室副主任、工商行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市物价委员会副主任,市粮食局副局长,酒泉专署粮食局副局长、财粮办公室副主任等职。“文革”中在地区五七干校劳动学习,1970年后历任嘉峪关市商业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嘉峪关糖烟酒二级站经理,嘉峪关烟草分公司党支部书记,1989年4月离职休养,1992年病逝于兰州,享年70岁。
  刘有良
  刘有良,男,汉族,山西忻县人,1932年出生,初小文化。自幼务农,1947年6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班长、排长、连长。1961年3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1963年5月调离,1965年3月任酒泉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后曾在山西原平县地区军工厂武装部工作。
  刘孟晋
  刘孟晋,男,汉族,甘肃敦煌市人,1928年7月出生于城关镇,初中文化。1949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任敦煌县三区民政助理员,195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3月起先后任敦煌县三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敦煌县委宣传部长,合作部长,1955年7月任敦煌县委副书记,1960年3月任敦煌中心县委书记处书记。1961年10月任金塔县委书记处书记,副书记,1962年12月兼任县委党校校长。1966年2月调任酒泉地委宣传部副部长。1969年12月起先后在阿克塞县委、地区革委会工作,1971年11月任酒泉中学书记兼革委会主任,1974年9月任酒泉地区工业局副局长,1976年5月任地委宣传部副部长。1978年2月调任地区水电局局长,1982年7月任地区林业处处长。1990年1月退职休养。
  党思康
  党思赓,男,汉族,陕西延川县人,1921年4月出生于禹居乡党家沟,初中文化。1935年参加革命,11月在中区团委工作,12月起任中区乡、禹居四乡团总支书记,193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9月起任延川王家岭小学、禹居四乡张家屯小学教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军12师36团特务连团支部书记,1949年9月解放永登后转业历任县政府秘书(即办公室主任)、区委书记、副县长、白银公司劳资和行政科长等职。1962年1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县人民委员会县长,1963年5月任嘉峪关钢铁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1965年2月调往武都,历任地区行署工业局局长、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工业组组长、农机厂厂长、农机局局长,地区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地区水电局局长等职。1982年7月离职休养,副地级待遇,2000年5月因病逝世,享年80岁。
  高锡文
  高锡文,男,汉族,陕西清涧县人,1912年出生,高小文化。自幼务农,1933年11月参加革命,193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自卫军经济员、乡支部书记、游击队事务长、副班长、连政治指导员。1949年9月解放张掖后转业任张掖县委组织部长,1951年6月任武威地委组织部科长。1954年2月先后任永昌县人委县长、原酒泉市副食品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营尔农场场长等职,1959年2月任原酒泉市园艺局局长,1962年1月任金塔县委委员、人委副县长,同年10月任鼎新区工委书记,1964年6月并任县委常委,1965年6月任金塔县委副书记,1968年10月任金塔县五七干校革委会主任,1971年2月调任酒泉地区交通监理站站长,书记,1977年离职休养,地级待遇,1978年安置于天水干部休养所,1989年9月因病逝世,享年78岁。
  赵九龄
  赵九龄(曾用名留柱),男,汉族,1912年3月20日出生于山西省偏关县贾堡村,初小文化。1938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后历任副班长、班长、排长、连长、营副官等职,1949年10月转业任酒泉县河北区委书记,1951年5月任中国人民志愿军运输二营六连指导员。1952年9月任酒泉县民政科副科长,科长,县供销联社主任,县政法党组负责人,1955年11月任县委常委、副县长,1956年6月赴甘肃省委党校学习,1959年7月任总寨公社管委会主任,城关区长。1962年1月任金塔县委常委、副县长,1968年3月任县革委会副主任,同年5月兼任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主任,1969年10月复任县委常委。1972年3月调任酒泉地区五七干校革委会副主任,食品公司革委会副主任,主任。1975年9月因病离职休养,1987年11月病故,享年75岁。
  雅志明
  雅志明,原名雅希文,男,汉族,甘肃环县人,1919年农历11月出生于芦家湾乡宋家掌村,初中文化。自幼读书、劳动,1935年4月任环县乡青年主任,教员,1937年11月任乡文书,后任乡长。1940年4月在延川行政学院学习,1941年5月起历任环县四科科员、洪德区区长、甜水区区长、游击大队供给员、参谋等职,195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参加西北革命大学兰州分校学习,一年后参加岷县土改工作。1952年4月任省行政干校代理部主任,1956年7月参加省中级党校学习后于1960年2月任原酒泉市商业局副局长,1961年12月任金塔县财政局局长,1962年1月并任县委委员。“文革”中受到错误批判,1971年任县水电局采购员,1979年12月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金塔县支行行长,1982年2月离职休养,副地待遇,现住酒泉地区干休所。曾为金塔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胡清显
  胡清显(曾用名胡清明、胡更元),男,汉族,1926年2月出生于甘肃宁县盘克乡段家堡村,初中文化。1942年8月在宁县警卫队入伍,任宁县县委、385旅5团、3旅8团警卫员。1947年1月任3旅教导队学员,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7月起任班长、排长、区队长、副中队长、中队政治指导员、四军速成中学二中队指导员。1953年4月在西北第一步校学习,1955年任兰州军区补训团五中队指导员,预九师26团炮兵连指导员。1957年10月转业,历任金塔县农林科副科长,原酒泉市园艺局负责人,市农林牧局副局长,金塔县委秘书室秘书(即主任),中东公社党委书记,三仓公社党委书记,县汽车队党支部书记,县机关车辆管理办公室主任,县粮食局局长,县医药局副局长等职,1984年3月离职休养,县级待遇。
  1987年12月因病逝世,享年62岁。曾为中共金塔县三、四、五届县委委员。1950、1955年分获人民功臣奖章、解放西北纪念奖章、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奖章各一枚。1955年9月授大尉军衔。
  程岗
  程岗,字子娥,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25年7月出生于酒泉市上坝乡毛福村,高师文化。自幼读书,1947年考入兰州师范学习,1949年9月参加工作任酒泉县委宣传部干事。195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6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51年7月任酒泉县西南区(后称第一区)工委副书记,1952年11月任书记,1953年1月兼代区长,1954年6月赴省委党校学习。1955年6月先后任张掖地委讲师团讲师、张掖农学院(即农校)政治教员,1962年1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委员、鼎新区工委书记,同年8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宣传部部长,1963年2月任县委农工部长兼宣传部长。“文革”中受到错误批判,后任东坝公社一般干部。1979年10月调任酒泉地委党校党委委员、教研室主任,讲师职称,1990年1月离职休养,县级待遇,现住地委党校住宅楼。
  马光生
  马光生,男,汉族,山西临县人,1926年农历5月出生于阳泉乡阳泉村,初小文化。1943年1月参加八路军在三军八师独立旅二营当战士,194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班长、排长、副连长、指导员。1949年9月解放酒泉后奉命转业,历任酒泉县保安大队指导员、城东区工委书记、河北区委书记、黄草乡总支书记、果园乡总支书记、酒泉地区炼铁厂科长、嘉峪关水泥厂党总支书记、酒泉第一砖瓦厂党总支书记等职。1962年1月调任金塔县委委员、组织部长,8月任县税务局局长,指导员。1968年12月任县革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兼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副主任,1973年9月任县贫协主任。1977年6月后任酒泉地区四二四炼铁厂科长,酒泉地区水泥厂工会主席。1981年6月离职休养,处级待遇。
  郭策
  郭策,男,汉族,1928年12月出生于陕西省神木县郭家塔村,初中文化。1947年10月在神木三区参加工作任通讯员,后任二乡、三乡乡长,神木市政府助理员,194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起先后任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助理员、班主任、省财政学校班主任、组织科副科长、省行政干校文书、省委党校学员,酒泉县委党校、酒泉中学副校长、支部副书记。1960年4月任原酒泉市金塔机关总支副书记,1962年1月起在金塔县工作,历任县委委员、宣传部长,县委组织部长兼县级机关党委书记,县委常委,鼎新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金塔中学革委会主任,副主任,中东公社革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县革委会政治部主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1976年6月任地区印刷厂书记、主任。1978年9月调任金塔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7月改任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3年10月任县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1986年2月任主席、党组书记,1987年1月任县老龄委主任,1990年1月离职休养。为金塔县第四、五、六、七、八、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九、十届人代会代表。
  高佐臣
  高佐臣,男,汉族,河北乐亭人,1918年出生,1938年7月参加革命,193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我军班长、参谋、营长,曾先后在延安抗大和高级步校学习。1952年任西北军区司令部参谋、科长,1955年调任预九师二十六团副团长,1958年任酒泉公安三团副团长,1959年调任原张掖市委常委、市人武部部长。1961年3月任敦煌县人民武装部部长,1962年1月任金塔县委委员、金塔县人武部部长,1962年任酒泉市人武部部长,1964年6月兼任县体委副主任,1965年5月调往白银,已逝世。
  侯多功
  侯多功,男,汉族,山西孝义县人,1927年2月出生于孝义县南辛安村,初中文化。曾在山西省阎锡山部队当兵,1945年8月参加革命,历任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排长,194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2月在一野政治部保卫训练班学习,后任一野三纵二旅司令部警卫员、侦察组长、骑三团一连代政指、政治处保卫干事、股长,兰州市第一速成中学学员,张掖军分区司令部参谋等职,1956年2月被授予解放奖章。1958年3月转业任原酒泉工业学校党总支书记,第一砖瓦厂总支书记,印刷厂厂长。1961年12月起任金塔县民政科长,民政局长,东坝公社管委会主任,金塔中学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公安局教导员,卫生局局长等职,1986年5月离职休养。为中共金塔县委候补委员,四届委员会委员、临时常委。
  王文杰
  王文杰,男,汉族,陕西定边县人。1921年12月出生于红村镇陡沟村,高小文化。1940年7月参加革命,先后在定边县、安边县警卫队任班长、排长,194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11月编入晋绥解放军,1949年6月编入原宁夏省公安司令部,1954年甘宁并省转入省公安总队,历任分队长、指导员、副科长等职。
  1956年11月退役转任张掖专区公安局科长,酒泉县公安局副局长,嘉峪关铁厂人事保卫科长。1962年1月任金塔县人民法院院长,并任中共金塔县委候补委员,四届县委委员、临时常委。1970年11月任县邮电局局长,1974年7月因病休养,1977年8月离职后坚持义务工作,1989年被评为全省离休干部先进个人、全国邮电系统优秀离休干部,1994年度荣获全县、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标兵。2000年6月因病去世,享年79岁。
  张宝明
  张宝明,男,汉族,北京怀柔县人,1914年9月出生于九渡河村,初中文化。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先后任怀柔县一区民政助理员,副区长,县大队四连副连长,二连指导员,昌平县大队任保卫干事,独立10团1营南苑机场保卫干事。同年12月在华北军区速成中学学习。1953年11月起先后任华北军区第四后方医院、华北医院工程处、北京军区疗养院保卫助理员。1955年获解放奖章一枚,1958年4月授大尉军衔。1958年5月转业,历任金塔县民政科干事、北山煤矿党总支书记、党委副书记、原酒泉市大黄沟煤矿党总支书记、金塔县公安局局长等职,1964年4月当选为中共金塔县四届委员会委员。1968年秋在县粮食局鼎新粮管所工作,1969年病休回原籍,1974年2月病故,享年60岁。丁伟
  丁伟,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29年出生于鼎新镇西湾村,高小文化。自幼读书、务农,1952年2月任原宇宙乡民兵队长,村行政主任,3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起任原宇宙乡乡长,党支部书记,上元乡党支部书记,进化乡总支副书记,书记,进化乡党委书记,鼎新公社党委副书记、主任,书记,鼎新区工委副书记兼鼎新公社党委书记,1964年4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县委后补委员、省党代会后补代表(后出席会议)。1966年5月起先后在县林业站、东坝粮管所工作,1974年2月任县农林牧局副局长,10月任东坝公社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7月任东坝公社管委会主任,1983年3月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党支部书记。1989年7月退职休养,1997年4月因病去世,享年68岁。
  李茂功
  李茂功,男,汉族,1925年12月出生于山西神池县大严备镇村,初中文化。自幼求学、务农,1941年在国民党区政府做勤务员,并当兵一年多,1943年9月回村务农。1945年8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班长、工作队员、连副指导员、指导员,1954年7月在兰州军区第一速成中学学习,1956年8月起任玉门市人民武装部副政委,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副政委,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政委,1965年5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政委、党委书记,1968年3月兼任县革委会主任,1969年10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共金塔县委书记、常委、委员,1973年6月返回部队。1976年3月转业任山西太原钢铁公司四公司经理,1986年1月离职休养,地级待遇。戴长河
  戴长河,男,汉族,河北邢台人。1964年10月任酒泉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1965年5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部长,1967年左右调离。1975年6月任西固区人民武装部部长,1978年8月任安宁区人民武装部部长、党委副书记,1983年4月离职休养。余不详。
  何世斌
  何世斌(曾用名王文耀),汉族,甘肃安西县人,1934年1月出生,高中文化。1951年8月参加工作任安西四区青年干事。1952年3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9月起历任安西县四区团工委副书记、团县委组织部部长、团县委副书记、县委办公室秘书。1960年4月任中共安西县委书记处书记,副书记,1962年10月调任环城公社党委书记。1965年10月任金塔县人委副县长,1966年2月任县委常委、副县长,1969年3月任西坝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1年9月先后调任酒泉县生产指挥部主任,酒泉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县革委会副主任,副县长,金昌市经济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金昌市商业局局长,嘉峪关市商业局局长、党委书记。1994年2月退职休养。
  黄忠义
  黄忠义,男,汉族,祖籍甘肃永昌县,1932年6月出生于张掖市城关镇,初中文化。1951年5月在酒泉县参加革命,195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甘肃省总工会酒泉办事处干事、酒泉县工会副主席、张掖市专员公署办公室副主任、省总工会张掖办事处秘书、酒泉专区机关党委书记、酒泉地区工业交通办公室副主任、酒泉地委监委秘书兼省委监委监察组成员、酒泉地委秘书兼省委监委监察组成员等职。1966年2月调金塔县工作,任县委副书记,1968年5月任县革委会政治部副主任,1969年7月任县革委会保卫部主任,同年10月任县委副书记兼县革委会保卫部主任,1971年1月任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兼保卫部主任。1973年6月调离,先后任安西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省委河西工作小组成员,酒泉地委组织部长,酒泉地区运输公司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酒泉地区交通处党组书记,1992年5月退职休养。
  王建庆
  王建庆,男,汉族,河南淅川县人,1928年7月出生于荆子关公社河西木家营大队,初中文化。自幼务农,1947年11月被抓壮丁,1948年2月解放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副班长,班长,副排长,步校学员,副指导员,指导员,副教导员,副营长,营长等职,1967年8月调任金塔县人武部副部长,1968年4月县革委会成立并任县革委会副主任,同年5月任部长,1969年10月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1973年6月返回部队。1975年1月任肃北县委常委、肃北县人武部部长,19788年8月转业河南洛阳矿山机械厂。杨柱基
  杨柱基,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8年1月出生于三合乡谭家湾村,初中文化。195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6月先后任谭家湾大队管委会大队长,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1968年4月兼任县革委会副主任,1968年10月兼任酒泉地委常委、金塔县委常委。1973年6月任金塔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1975年11月调任酒泉地委副书记、地区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0月在酒泉地委、酒泉市泉湖乡做一般干部,1986年8月任酒泉市临水乡党委书记、乡长。1989年12月先后任酒泉地区乡镇企业管理处副处长,地区建安公司副经理,经理,地区乡镇企业管理处处长,1997年1月任酒泉地区行政公署助理巡视员,1999年6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甘肃省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县委委员、常委。
  刘仰锋
  刘仰锋,男,汉族,甘肃庄浪县人,1933年7月出生于朱店乡牛儿嘴村,初中文化。自幼读书、劳动,1952年7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朱店乡武装干事,两当县武装部政工干事,西和县武装部干事,礼县武装部干事,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5月任西和县武装部副政委,1969年2月任金塔县武装部副部长,1971年8月执行“三支”两军任务,并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兼县体委主任。1975年11月因事受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并转业酒泉地区河西化工厂工作,为一般干部,1993年12月退职休养。
  祁万年
  祁万年,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4年出生,初小文化。自幼读书、劳动,1955年6月由高土恒、赵得华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6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56年2月任原三墩乡头墩社会计,1959年任大队组织干事,1960年任金塔县委党校管理员,1961年6月起任大庄子公社头墩大队大队长,党支部书记,大队革委会主任,1969年10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75年6月离职务农,后迁居金塔乡中杰村。1991年8月病故,享年57岁。
  仲占录
  仲占录,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5年出生,初小文化。自幼读书、劳动,1955年11月由阎正录、阎正连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2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56年任生产队会计,队长,1958年6月在安西林业学校学习,1960年8月在鼎新公社工作,1962年回家劳动,任生产队会计、大队文书。1965年3月任双城大队党支部书记,1968年3月任双城大队革委会主任,1969年8月复任双城大队党支部书记,1969年10月出席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73年12月离职务农。
  许秀兰
  许秀兰,女,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0年出生。自幼务农,1969年8月由王有德、张兰英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同年10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曾任东坝公社小河口大队妇女主任、大队革委会委员,1983年离职务农。
  刘吉录
  刘吉录,男,汉族,甘肃高台县人,1932年9月出生于高台县黑泉乡新开村,中专文化。自幼读书劳动,1952年3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年11月参加土改工作,195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5月任高台县银行农金员,1957年7月在永丰乡政府工作,曾兼任永丰高级社党支部书记、站北大队党支部书记。1959年10月离职赴省林业学校学习,1962年8月回县在南华公社工作,先后任公社秘书,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1965年1月任金塔县金塔公社社长,革委会副主任,1969年1月任东坝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4年6月调任酒泉地区农科所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酒泉地区中心支行科长,1979年8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酒泉地区中心支行科长,纪检员,工会办事处副主任,1992年10月退职休养,1999年11月因病去世,享年68岁。曾为五届县委委员。
  陈万明
  陈万明,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7年农历8月出生于金塔县金塔乡建国村。自幼务农,1958年任建国二队队长,同年12月经杨付文、张维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12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66年1月任建国大队党支部书记,1969年10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72年3月兼任建国大队革委会主任,1977年2月离职务农。
  李森林
  李森林,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2年12月出生于东坝乡白疙瘩村,初中文化。1952年5月参加工作,同年11月起任金塔县四区区公所干事,县委合作部干事,团县委组织部部长,195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8月省委中级党校学习结束后历任共青团金塔县委书记,金塔公社党委书记,原共青团酒泉市委副书记,原酒泉市第一建筑公司副经理,共青团金塔县委书记,东坝公社党委书记,县农林牧局局长,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会计,鼎新公社副书记、副主任,西坝公社书记兼主任,额济纳旗四一农场党委书记兼场长,金塔县委农工部负责人,县多种经营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协秘书长等职,1993年4月退职休养,副县级待遇。为中共金塔县第四、五、八次代表大会代表,五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金塔县第一、二、三、四届委员会常委。
  李宝峰
  李宝峰,男,汉族,天津武清县人,1936年出生,初中文化。1955年6月在金塔县四区供销社工作,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在县商业局、原酒泉市经济计划委员会、金塔县委工交部、县供销社、团县委工作,1965年12月任大庄子公社党委副书记,1968年3月任公社革委会主任,1969年10月任县委常委、大庄子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0年10月任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6月任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11月主持县委、县革委工作,1976年3月任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县人武部第一政委,1980年7月任县委书记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983年10月调任酒泉地区行署副专员,1987年9月任地委委员、常务副专员,1991年8月调任张掖地委书记、军分区第一政委,1992年10月被选为中共十四大代表并出席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93年8月任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996年1月起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为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省第八、九届人代会代表。
  张杰
  张杰,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29年农历3月出生于果园乡高闸沟村,高中文化。1951年5月在酒泉县参加革命,历任乡文书,土改工作队员、组长,区文书,县民政科科员,县供销社秘书股长,195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8月起历任酒泉市红专大学负责人,原酒泉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副科长,原酒泉市第三中学党支部副书记。1961年10月调金塔县工作,先后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教科副科长,副局长,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县五七干校革委会副主任,县医院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1969年10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并选为县委委员,1971年任县革委会政治部副主任。1974年1月任酒泉县委宣传部部长,1979年3月调地区建安公司工作,任政工科长,党办主任,纪检委副书记,1989年12月退职休养。
  张天运
  张天运,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6年出生于西坝乡三五分村,初小文化。幼年读书,1955年起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56年7月由李苞荫、马佑汉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7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曾任初级社记工员,生产队团支部书记,大队党总支干事。1961年6月任大队党支部书记,1968年3月任大队革委会主任兼县革委会委员、公社革委会常委,1969年8月复任大队党支部书记,1994年1月离职务农,为中共金塔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张世廉
  张世廉,男,汉族,甘肃民乐县人,1935年8月出生于六坝乡东上坝村,大专文化。自幼求学,1951年4月入伍,在民乐县人民武装部任干事,1952年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12月调任敦煌县人民武装部干事。1966年10月调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干事。1968年5月参与地方工作,任金塔县革委会政治部副主任,1969年7月任政治部主任,同年10月任县委常委、县人民武装部副政委、县革委会政治部主任。1970年4月起历任酒泉军分区政治部宣传科科长,酒泉专区革委会政治部副主任,甘肃省军区政治部群工处副处长,处长,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省军区党委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等职。1985年在职参加甘肃省电大政治理论专业学习并毕业,1988年8月晋升大校军衔,1990年10月退职休养,正师级待遇,现住兰州市。
  金凤梧
  金凤梧,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9年12月出生于芨芨乡双树村,初中文化。1958年5月招工在兰州冶金工业公司工作,196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任兰州钢厂警卫排长。1961年10月回村务农,任民兵排长、团支部书记、生产队长。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4月任双树大队革委会主任,1969年8月并任双树大队党支部书记,1971年9月任芨芨公社革委会副主任,管委会副主任,1983年3月任芨芨乡代乡长,同年12月任乡长,1986年5月任芨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89年1月任金塔镇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同年11月任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1998年12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一、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肖占瑞
  肖占瑞,男,汉族,1933年7月出生于金塔县西坝乡晨光村,初中文化。1952年10月参加工作任金塔县建设科科员,195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7月起历任金塔县畜牧站站长,原酒泉市畜牧站负责人,酒泉市农牧局畜牧科副科长,西坝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古城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地区水电局副局长。1976年1月任金塔县革委会副主任,3月兼县委副书记,1979年1月改任县委副书记兼县委纪检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1980年7月任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1983年10月任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990年3月获全国绿化奖章。1993年1月改任县人大常委会巡视员,11月退职休养。为甘肃省第六、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金塔县第五、六、七、八、九、十次代表大会代表,五、六、七、八、九届县委委员、常委,金塔县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赵生元
  赵生元,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7年10月出生于金塔县三合乡下新坝村,高小文化。自幼劳动,1955年5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5年12月入伍,在西藏阿里支队服役,196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3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60年4月起历任三连事务长,二营管理员,1601工程医院助理员,参加剿匪平叛、中印自卫反击战,立三等功一次。1967年8月因病退伍回家劳动,任生产队会计,1969年10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71年11月历任三合、东坝供销社营业员、收购员、主任,1987年8月退职休养。
  赵秀珍
  赵秀珍,女,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2年出生,初识字。自幼劳动,1965年冬由许汉定、葛秀英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冬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曾任中东镇梧上大队革委会委员、梧上大队妇女主任,1969年10月出席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后离职务农。
  俞国章
  俞国章,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9年10月出生于金塔县古城乡头分村,初小文化。自幼求学、务农,1958年6月参加工作,在酒泉运输公司当工人。1961年10月在金塔县汽车运输队工作,为修理工,司机,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0月任金塔县农机修配厂革委会主任,1969年4月并任该厂党支部书记,同年10月出席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71年出席全国先进农机设备展示会。1973年4月调任县汽车运输队革委会副主任,副队长,1983年11月去职任司机,1988年7月调入金塔县糖厂工作,任车队队长,办公室主任,1998年6月退职休养,现居金塔镇。
  殷万荣
  殷万荣,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6年3月出生于东坝乡三下村,初小文化。自幼务农、作工,1956年3月在北山煤矿当工人,后任班长、连长,195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9月煤矿下马后回村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64年1月任三下大队党支部书记,并兼大队贫协主席、公社贫协副主席、公社党委委员,1965年4月离职负责东坝乡煤矿建设。1968年4月县煤矿二次上马后任反修煤矿(即北山煤矿)革委会副主任,1969年10月出席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74年4月“支教”任金塔中学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6月结束“支教”先后在县民政局、公安局工作,1981年1月退职休养,现居金塔镇。
  梁生辉
  梁生辉,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34年11月出生于果园乡余家坝村,初中文化。1951年1月在酒泉市南大街自行车行当工人,1952年8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1月起先后任酒泉市南大街党支部书记,酒泉县委、酒泉专员公署秘书室、张掖地区机关党委干事,高台县委政研室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监委专职委员,镇远公社社长,南华公社社长。1965年10月参加金塔社教工作团在金塔公社从事社教工作,1966年2月起历任金塔公社党委书记,金塔公社革委会主任,县农机局局长,县委纪检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等职。1987年2月当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3年1月任县人大常委会巡视员,1995年5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五、六、七、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五、六、七、八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梁尧逸
  梁尧逸,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6年出生,初小文化,中共党员。自幼劳动,1955年在玉门市当建筑工人,1961年退职回村劳动,后任生产队长,大队革委会副主任、公社革委会委员、公社党委委员,1969年10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71年3月任中东公社团结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革委会主任,1973年3月离职务农。
  寇文丰
  寇文丰,男,汉族,河北无极县人,1929年3月出生,高中文化。1947年参加革命,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11月调晋南行署政治处民政处办公室任科员。1949年8月随军至兰州,在省财政厅行政处、预算科、秘书处、人事科先后任科员、机要秘书、副科长、副处长等职。曾获解放大西北奖章一枚。1970年4月任省农宣队金塔县分队队长,同年6月兼任金塔县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7月调任天水地区革委会政治部干部组长,民政局长。1976年3月在甘肃省水电局水利管理局、水文总站任副书记,副局长。1980年1月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工作,先后任经理、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顾问、省保险学会副会长等职。1992年5月离职休养。
  郭志发
  郭志发,男,汉族,1922年2月出生于甘肃镇原县马渠乡,高小文化。1939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镇原县警卫队任班长、队长,二区助理员,三岔检查站站长,县游击队中队长等职。194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7月起任庄浪县水络区区长,区委书记,县农委副主任,县委组织部部长,县长,县委第一、二书记,泾川县委第一书记,1961年11月复任庄浪县委第一书记。1963年8月调任酒泉地委农工部部长,酒泉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1970年10月任金塔县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8月并任县委常委,1974年6月任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5月调任中共酒泉地委常委、地委组织部部长兼地委纪委书记,1983年11月任中共酒泉地委顾问,1985年12月离职休养,正地级待遇。李兴和
  李兴和,男,汉族,甘肃环县人,1933年7月出生于许家区曲子乡李家源村,初中文化。自幼劳动,1948年6月参加本乡游击队,1949年9月任庆阳军分区独立营三连班长,1951年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年7月任庆阳专区公安大队一队副排长,195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9月任平凉专区公安大队二队副队长,1960年1月在环县中队任指导员。1968年8月任酒泉人民武装部干事,1971年1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副政委。1975年9月任安西县人民武装部副政委。1978年9月转业,先后任酒泉地区水泥厂党委副书记,酒泉地区物资局党委副书记。1987年11月离职休养。1997年5月病逝,享年64岁。
  刘生贵
  刘生贵,男,汉族,甘肃玉门市人,1934年5月出生于赤金镇营田村,初中文化。自幼读书、劳动,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酒泉军分区独立营一连任通讯员,1953年4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3年10月在肃北县人武部先后任助理员,秘书,195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4月任副部长,1969年9月兼任肃北县革委会保卫部部长,1971年2月兼任县委常委、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主任。1973年2月调任金塔县人武部副部长,1975年2月任部长,1980年5月并任金塔县委常委。1981年10月任嘉峪关市人民武装部部长,1983年6月退职休养,曾为酒泉军分区六届党委委员,肃北县二届县委委员、常委,金塔县六届县委委员、常委。
  吴成德
  吴成德,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24年6月出生于中东镇中梧村,高小文化,1949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任三区一乡文书兼农会主任,三区区公所会计。195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3月起历任四区供销社主任,县煤炭生产合作社党支部书记,北山煤矿矿长兼党支部书记,县供销联社副主任,三合公社党委书记,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农业组长,县农林牧局局长,金塔公社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等职,1974年2月任县委常委、县农林牧局局长兼县科委副主任,1975年12月任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兼科委副主任、主任,1980年7月改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3年10月任县人民政府顾问,1986年12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五、六、七、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五、六届县委委员、常委,金塔县第八、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八、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徐健挺
  徐健挺,男,汉族,原籍陕西大荔县,1935年12月出生于酒泉市城关镇,初中文化。1950年6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1年10月参加工作,1952年11月任酒泉县酒泉市(镇)团工委干事。195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4月起先后任酒泉县团工委干事,县委组织部干事,原酒泉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市团委副书记,西洞公社党委书记,酒泉地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1968年10月在地区七干校劳动,1970年1月任安西县革委会政治部负责人,副主任,1974年5月任地区五七干校革委会副主任,同年6月任金塔县革委会副主任,8月并任县委常委、委员。1976年4月调离,先后任额济纳旗旗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旗委副书记、革委会主任,酒泉地区民政局副局长,人事局局长,中共酒泉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地委督查室主任,1995年5月任中共酒泉地委副地级调研员,1997年4月退职休养。
  张世雄
  张世雄,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0年8月出生于古城乡光明村,初师文化。1959年7月酒泉师范毕业分配原酒泉市文教局工作,1961年10月调任金塔县委宣传部干事,196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2月起历任共青团金塔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副主任,主任,县计委主任兼科委主任等职,1974年6月任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1976年12月调离,历任安西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酒泉地区经济协作办公室主任,酒泉糖厂党委书记、厂长,地区计委主任等职,1996年4月任省人大常委会酒泉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01年6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六、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安西县第六、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六、七届县委委员,安西县第八、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菠
  王菠,男,汉族,原籍山西临漪县,1943年4月出生于甘肃定西县,大专文化,中共党员。自幼读书,1960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张掖县民警队服役,后任班长,1964年11月后先后在张掖公安大队直属队、张掖军分区独立连、酒泉军分区独立连任排长,1969年12月任酒泉军分区作训科参谋。1974年11月任金塔县人武部副部长,1978年进入石家庄军事学院学习,1980年12月调甘肃省军区教导大队,先后任副大队长,党委副书记、大队长。1985年1月任定西军分区参谋长,1986年2月任军分区党委常委、参谋长。1988年任临夏军分区参谋长,7个月后调任定西军分区副司令员,大校军衔,1995年退职休养。
  许桂英
  许桂英,女,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0年6月出生于古城乡移庆村,初小文化。1953年起在本村劳动,后任移庆三队妇女队长,生产队长。197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1月任古城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同年12月,兼任移庆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1975年2月至1978年9月兼任县委委员、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1976年1月吸收为国家干部,1980年7月任古城公社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1983年3月任古城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1983年9月因包庇其子盗窃行为,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分,并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张镛
  张镛,男,汉族,黑龙江洮南县人,1924年12月出生初中文化。自幼读书,1940年5月起在伪满洲国博克图机务段先后任常役方、学习司炉、司炉、司机。1945年9月满州里解放后参加革命,任博克图机务段司机,机务段人事主任,194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10月任满州里铁路分局人事科副科长,1952年7月任满州里铁路公安处二科副科长,1954年7月进入北京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学习,1955年7月分配陕西宝鸡铁六局任四科科长,1958年8月任西宁铁路四处公安段段长,西宁铁路公安段段长,1963年2月任兰州铁路公安分处副处长。1975年2月兼任中共金塔县委委员、常委,负责知青工作,1977年10月离开金塔就任兰西机务段段长,1980年7月任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1981年4月任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1986年5月离职休养,副局级待遇。
  谢金胜
  谢金胜,男,汉族,湖北武汉市人,1934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1951年5月参加工作,1960年5月调入甘肃省人民银行,1968年9月以群众代表身份参加省革命委员会工作并任副主任,197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月兼任人行甘肃省分行副主任,1975年11月至1977年4月下放金塔县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2月、1978年2月分别被免去省革委会副主任、人行甘肃省分行革委会副主任职务,1983年退党。1985年3月在省工商银行工作,曾为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称,1996年8月退职休养。
  李生有
  李生有,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1年11月出生于金塔乡西沟村,高小文化。自幼读书、务农,195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任西沟村初级社主任,1956年8月任新合高级社党支部书记,新合大队党总支书记。1958年10月任金塔公社副书记兼管委会副社长,1964年7月任三合公社管委会副主任,副社长,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9月任三合公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1974年1月任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5年12月任县委常委、县革委副主任。1978年9月调任酒泉地区建安公司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6月因病去世,享年61岁。
  白雁龄
  白雁龄,男,汉族,原籍河北唐山市,1932年出生于山东德州市,初中文化。1949年4月在华北革大天津分校学习,1950年分配玉门市团委工作任干事,195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10月任团县委副书记。1953年4月调高台县工作,历任县团委书记,高台县委生产合作部部长,城关公社、南华公社社长、书记,县委书记处书记、县长。1962年1月起先后任酒泉专署农林水牧办公室副主任,酒泉地委调查研究室副主任,敦煌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6月改任敦煌县委副书记。1976年6月调任金塔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12月任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主任。1980年10月调地委党校任书记、副校长,1983年10月任书记、校长,1992年12月离职休养,副地待遇。曾为高台县一、二、三次党代会代表,一、二、三届县委委员、常委,敦煌县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四、五、六届县委委员、常委,金塔县五届县委委员、常委。
  王志荣
  王志荣,男,汉族,陕西长安县人,1936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1953年1月在陕西省公路五局参加工作,同年3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曾任公路工程四处团总支书记,白银市电缆厂团总支书记,电缆厂工会副主席,白银市总工会劳保干事,195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12月调金塔县工作,初任县总工会干事,1964年7月任县电影放映站副站长,1966年1月任站长。1968年4月任县革委会办公室秘书,1971年2月任副主任,1973年7月任主任,1974年1月任县委办公室主任、县革委会办公室主任,1976年6月并任县委委员、常委。1978年12月调酒泉地区外贸局任人事科长,1983年任酒泉地区电影公司党支部书记,1990年1月任酒泉地区新华书店经理,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1996年3月退职休养。
  王建民
  王建民,男,汉族,甘肃临夏县人,1946年11月出生于漫路乡杨家河村,高中文化。自幼读书,1964年1月入伍,196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先后在张掖公安大队直属队,张掖军分区独立连,酒泉军分区独立连任班长,196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0月任玉门市人武部助理员,1974年10月任副部长,1978年5月调任金塔县人武部党委委员、副部长。1983年8月任嘉峪关市武装部党委常委、部长、市政协委员,1985年11月改任嘉峪关军分区后勤部长,1986年2月任军分区党委委员、后勤部长。1990年转业兰州钢铁集团公司工作,先后任生活服务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金都房地产公司副经理,行政处副处长,1999年12月离岗休养。
  刘兴
  刘兴,男,汉族,甘肃武威市人,1936年4月出生,初中文化。1950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任武威、张掖、临泽盐务分局队员、科员,195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11月任张掖市建设银行二支行科员。1957年1月调敦煌县工作,历任县委监委干事,县委秘书室助理秘书(即副主任),秘书(即主任)。1966年9月调安西县工作,历任县委宣传部长,县革委会政治部宣传组组长,文教组长,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12月任金塔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7月任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83年10月任县委书记,1984年1月兼任县政协主席、县人武部第一政委。1985年10月任酒泉地区行署副专员,1992年11月任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1996年8月任行署正地级调研员,1997年4月退职休养。曾为省第六次党代会代表,敦煌县委四届委员会委员,安西县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五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六、七次党代会代表,五、六、七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八、九、十届人代会代表,政协金塔县一届委员会委员。
  崔海鹏
  崔海鹏,男,汉族,吉林德惠县人,1925年10月出生于岔路口镇岔路口村,初中文化。自幼在家务农,上学。1946年被国民党抓兵,1947年5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副班长、副排长、副指导员、指导员、副教导员等职,1952年10月在武汉高级步校学习,1955年5月任武威步校指导员。1958年10月任安西县县委常委、人民武装部政委,1969年6月调任酒泉县人民武装部政委,1978年8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政委、党委书记,1979年10月当选为中共金塔县委委员、常委,1980年1月离职休养,副师级待遇,现住省军区滨河路干休所。
  姚汉章
  姚汉章,男,汉族,甘肃省灵台县人,1940年6月出生于西屯乡大社村,初中文化。1956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玉门市服务公司、食品公司做工人、营业员,195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先后任玉门市建设路综合商店党支部干事、团总支书记,玉门市贸易公司政工组长,北坪商店党支部书记,市革委会政治部组织组组长。1974年1月调金塔县工作,初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76年6月任县委组织部部长,1980年6月任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1983年10月任县委副书记,1985年12月任县委书记,1986年12月兼任县人武部党委书记,1987年2月兼任县政协主席。1991年5月调任省人大酒泉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992年6月任地委委员、地委秘书长,1993年6月任行署副专员,1998年9月起任省政协酒泉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为中共甘肃省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玉门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金塔县第六、七、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六、七、八、九届县委委员、常委。金塔县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金塔县二届委员会委员。钟洪秀
  钟洪秀,男,汉族,陕西子州县人,1921年4月出生于该县马蹄沟镇魏家庄村,初中文化,中共党员。1940年1月在子州县八路军后勤处做盐场工人,1946年10月起先后任西北野战军三五九旅九团副连长,连长,指导员,二军五师十五团任民运干事,指导员。1949年9月和平解放酒泉后奉命转业任酒泉县嘉峪区区长,1951年1月任酒泉县法院副院长,1958年7月任酒泉县副县长,1959年1月任原酒泉市法院副院长、政法党组书记,1960年1月兼任泉湖公社党委书记,1961年12月任酒泉市(县级)人民委员会副市长。1962年10月起历任总寨公社党委书记,县磷肥厂党支部书记,县氮肥厂党支部书记,县煤炭公司党支部书记,县收容站党支部书记、主任。1978年9月调金塔工作任县检察院检察长,1979年10月当选为县委委员,1980年6月离职休养,1997年9月因病去世,享年76岁。
  李生相
  李生相,男,汉族,1934年1月出生于金塔县东坝乡柴门子村,初中文化。1953年任三下乡人民政府委员,互助组长,1953年1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后历任东坝柴门子初级社会计、团支部书记,黑树窝高级社会计,新华大队组织干事,东坝公社团委干事,卫生院院长,黑树窝大队党支部书记,东坝公社武装部长,鼎新公社武装部长,1968年4月任鼎新公社革委会主任,1969年9月并任鼎新公社党委书记,1983年3月改称鼎新乡党委书记,同年12月任县园艺场党支部书记,1984年8月任脱水菜厂筹建处主任,1986年3月任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1987年10月任县水电局总支书记、党委书记,1993年8月兼任鸳鸯池除险加固工程指挥部指挥,1995年4月退职休养。为中共金塔县第五、六、九、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六届县委委员。
  龚维俊
  龚维俊,男,汉族,1942年出生于金塔县三合乡古墩子村,小学文化,中共党员。自幼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60年1月任生产队会计,1968年3月任古墩子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1979年10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83年3月离职务农。黄进昌
  黄进昌,男,汉族,山东汶上县人,1928年4月出生于郭仓乡李官集村,初中文化。1944年8月参加革命,194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汶上县大队警卫员,通讯班长,华北军区六旅十七团排长,三野九兵团后勤部副指导员,九师汽车营指导员、党委委员等职,1950年10月入朝参加抗美援朝,1955年8月回国,1955年9月被授予中尉军衔。1958年5月转业金塔县先后任县水电局水电站长,鸳鸯池水库党支部书记,县汽车运输队党支部书记,队长。1969年12月任鼎新派出所负责人,1973年3月任县工交局副局长,1976年10月任县公安局副局长,1978年12月任县工交局局长,1979年9月兼任县车办室主任,1983年4月离职休养,正县级待遇。为中共金塔县第六届县委委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县人大代表。曾获解放奖章、抗美援朝纪念章各一枚。
  赵连珍
  赵连珍,男,汉族,河南西平县人,1938年10月出生于五沟营镇龙泉寺村,初中文化。1956年9月参加工作,任酒泉县药材公司、农副产品收购站保管员、营业员,195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10月在原酒泉市商业局党委办公室工作。1962年1月任金塔县商业局、县供销联社政工干事,1966年1月任县供销联社副主任,1969年7月任金塔县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副主任,1974年2月任县计委副主任,1975年9月任金塔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80年4月调任中共阿克塞县委副书记,1983年10月任酒泉地区县乡道路管理站副站长,1984年10月任酒泉地区对外经济贸易进出口公司副经理,1986年6月任酒泉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1996年8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六届委员会委员,金塔县第八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阿克塞县委委员、常委。
  肖玉刚
  肖玉刚,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27年农历5月出生于金塔县双城乡东胜村。自幼务农,1950年土改时为没收组成员,合作化时任东光高级社调解委员兼互助组长,1958年1月任东胜三社社长,196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11月任东胜大队党支部书记,1972年3月兼任东胜大队革委会主任(至1978年10月),1973年12月评为省劳动模范并出席了省劳模范大会,1969年10月、1979年10月分别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五、六次代表大会,并在第六次党代会当选为县委委员。1983年3月离职,现居双城乡东胜村。
  刘兰香
  刘兰香,女,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1年8月出生于鼎新镇新民村,高小文化。1960年5月参加工作,在金塔县面粉厂当工人,1964年5月任县粮食局管理员,同年11月任中东粮管所保管员,197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6月在县城粮油仓库任保管员,1977年2月调任县物资局物价员,股长,1979年10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87年调入陕西西安临潼疗养院工作,现退职休养。
  张永安
  张永安,男,汉族,1929年6月出生于金塔县鼎新镇新西村,高小文化。1948年8月在旧政府做工友,1949年9月鼎新和平解放后留用任原鼎新县政府事务员,1950年6月任原鼎新县公安局会计,1954年6月任原鼎新县委农村工作部会计辅导员,195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半年后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56年7月起先后任金塔县农林科会计辅导员,原酒泉市农业局科员,金塔县鼎新公社会计辅导员。1962年3月起先后鼎新公社管委会副主任,天仓公社管委会副社长,双城公社革委会主任,1969年9月任双城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8年10月任县农牧局(农林牧局)局长。1983年10月任县农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1986年2月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0年7月离职休养。为中共金塔县第六、七、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六、八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治泰
  王治泰,男,汉族,1937年1月出生于酒泉市怀茂乡东坝村,高小文化。1952年4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4年10月在金塔县供销社参加工作,195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年11月任金塔县人民政府会计辅导员。1958年9月调任鼎新公社秘书,1961年5月任天仓公社管委会副主任。1966年1月起任大庄子公社管委会社长,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9月任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7年3月调任东坝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82年2月任县水利电力局局长,1992年3月任县政府调研员。1996年4月退职休养。为中共金塔县第六、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六、九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景玉兰
  景玉兰,女,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7年2月出生于东坝乡下黑树窝村,小学文化。自幼读书、劳动,1955年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任中东镇下四分大队二队副队长,1966年任下四分大队妇女主任,1975年兼任下四分大队党支部副书记,1991年离职,曾于1979年10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现住中东镇下四分村。
  韩铭
  韩铭,又名韩玉瑛,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4年12月出生于金塔县大庄子乡大口子村,初中文化。1952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5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三墩乡文书,东坝公社秘书。1959年任原酒泉市农垦局副科长,1961年8月任东坝公社党委副书记,1965年7月任古城公社党委副书记,1966年1月任西坝公社管委会副主任,1968年3月任西坝公社革委会主任,1969年3月在县水电局工作。1972年3月任大庄子公社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3月任大庄子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83年3月改任大庄子乡党委书记,1985年2月任县种子公司党支部书记,1995年2月退职休养。为中共金塔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芦华春
  芦华春,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1年8月出生于西坝乡西头村,初中文化。自幼求学,1958年8月在北山煤矿当工人,195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2年5月回村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68年3月在北山煤矿(原反修煤矿)当工人,后任机电排长。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8月任北山煤矿副主任、副矿长。1979年10月参加县第六次党代表大会当选为县委委员,1985年1月调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工作。1986年7月任县铅锌选矿厂车间主任,1990年4月任铅锌选矿厂副厂长,1997年5月任厂工会主席,2000年3月内退休养,现居县乡企局住宅楼。杨仕民
  杨仕民,男,汉族,陕西汉中县人,194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62年8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通信员,给养员,事务长,青年干事,组织干事,团政治处主任等职。1979年8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副政委。1983年7月转业任陕西南郑县科委主任兼科干局局长、科技局局长,现任南郑县科技调研员、县老教科协副会长。曾获全国科技系统先进工作者、陕西省“七五”星火计划先进工作者,青年星火带头人活动优秀组织者,科技兴陕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汪鉴银
  汪鉴银,男,汉族,湖北黄梅县人,1936年1月出生于蔡山镇汪家圈村冲专文化。1949年4月家乡解放后参加儿童团并任团长,1949年8月转为民兵,任民兵队长兼乡武装委员,1952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为湖北暂编八团九连战士,1953年1月任十六军四十七师一三七团三营十一连机枪手,4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54年4月任该师后勤汽车连司助、司机、给养员,1955年4月先后在四十七师文训队、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第一预备学校学习文化。195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1月调陆军第一步兵学校学习,1959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62年12月调酒泉县人民武装部工作,历任参谋、政工科长、副政委等职。1980年1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政委,1982年5月增补为中共金塔县委委员、常委,1984年5月转业任湖北黄梅县委党校副校长,现退职休养。
  丁寿垣
  丁寿垣,男,汉族,原籍山西襄汾县,1939年11月出生于酒泉市城关镇,中专文化。195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8年9月酒泉师范毕业后分配至张掖地委宣传部干事,1962年1月调任酒泉地委宣传部干事,196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0月任酒泉地区革委会政治部宣传组干事,副组长,1973年11月任酒泉地委宣传部副部长,1975年4月兼任地区体委副主任。1980年9月任金塔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同年10月兼任县委党校校长。1982年4月调任酒泉地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1983年10月任酒泉地区外事旅游局副局长兼酒泉宾馆经理,1988年1月任局长并兼国际旅行社酒泉支社经理、酒泉国际旅行社经理,同年10月获经济师职称,1992年3月专任局长、党组书记。1996年5月任甘肃省政协酒泉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00年7月退职休养。
  刘魁业
  刘魁业,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4年11月出生于大庄子乡大庄子村,初中文化。195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共青团金塔县委青年干事,四区团区工委书记,四和乡副乡长。195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进入省团校学习,后在金塔县肃反办公室工作。1959年至1960年在金塔县中学、酒泉市五中工作,期间任五中副校长。1961年8月起先后任金塔县大庄子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革委会副主任,三合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金塔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县农机局局长,1981年8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83年10月任县委常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90年1月任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993年1月任昙政协巡视员。1994年5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五、六、七、八、九、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六、七、八、九届县委委员,七、八届县委常委,金塔县第九、十、十一、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李道德
  李道德,男,汉族,甘肃张掖市人,1936年1月出生于乌江乡东湖村,中专文化。1954年4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7年7月张掖地区农校毕业分配金塔县农技站任技术员。1960年10月起先后在原酒泉市农业局、金塔县农技站、金塔县良种繁殖场任技术员。1972年10月再调金塔县农技站工作,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8月任金塔县农科所(与县农技站合署)副所长,同年11月兼任县农技站党支部副书记,1979年2月任县农科所所长,1980年3月兼任县农技站站长。1981年8月任金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86年3月调任酒泉地区农科所副所长,1988年7月获高级农艺师职称,1998年6月退职休养。1978年被省科学大会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1984年获国家农牧渔业部基层农业科技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奖章、证书。为甘肃省第五届人大代表,省政协第七届委员,政协酒泉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范东晨
  范东晨,男,汉族,江苏涟水县人,1942年5月出生,中专文化。自幼读书,1959年9月考入徐州农校学习,1964年8月毕业分配酒泉地区,先后在地区林业站、农机公司、农机局、农业局工作。1972年由金通顺、孟德龙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2月任地区农三站副站长,1973年8月任地区农林局副科长、科长,1981年获助理农艺师职称。1982年2月调任中共金塔县委副书记,4月兼任县级机关党委书记,为金塔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3年10月调地区科技处工作,1987年4月任酒泉地区科协办公室主任。
  杨耀本
  杨耀本,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0年出生于西坝乡高桥村,大专文化。自幼读书、务农,195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任高桥七队会计、共和大队文书。1960年3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中东公社屯庄大队党总支书记,西坝公社党委秘书,古城公社党委秘书,古城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古城公社党委书记,1982年3月任金塔县委副书记,1982年9月离职在省委党校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干部进修科学习并毕业,1985年8月任县委常委、副县长,1986年12月复任县委副书记。1989年8月调任酒泉市委常委、副市长。1992年1月任金塔县政协副主席,1997年1月改任县政协正县级巡视员,2000年9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六、七、八、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六、七、八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九、十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金塔县三、四、五届委员会委员;中共酒泉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十届市委委员,酒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郭敬贞
  郭敬贞,男,汉族,甘肃皋兰县人,1941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5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2年9月考入甘肃农业大学学习,1966年3月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毕业留校在农学系工作任团总支书记、校党委委员,1976年7月任甘农大试验农场场长、党总支书记,1978年8月任甘农大附中副校长。1982年3月调任金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83年10月并任县委常委。1984年2月任酒泉地区农科所副所长,1986年8月改任地区农校校长、代理党委书记,书记,1995年7月任地区农牧业处调研员。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七、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六、七、八届县委委员、常委,金塔县第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生保
  王生保,男,汉族,甘肃安西县人,1947年6月出生于环城乡四工村,初中文化。自幼读书、劳动,1965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酒泉军分区边防连服役,后任军分区司令部警卫班通信员、副班长、班长,196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9年7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任金塔县人武部参谋,1970年5月调任酒泉军分区司令部通信科参谋。1982年9月任金塔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协委员。1986年1月转业任酒泉地区建安公司工会主席,1989年12月调嘉峪关市工作,历任市食品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经理,总支书记、经理,市饮食服务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党总支书记、董事长。1999年4月内退休养。
  王多能
  王多能,原名王新发,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7年3月出生于东坝乡三下村,高小文化。1955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西藏阿里骑兵支队二连、三连、教导队、独立侦察排任战士、班长、副排长,195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5月起先后在喀什军分区独立连任副连长、连长,1970年9月任新疆巴楚县人武装部科长,1978年9月任副政委。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各一次。1983年5月转业任金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7年2月任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常委,1997年9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金塔县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平德
  王平德,男,汉族,甘肃民勤县人,1944年11月出生于民勤县蔡旗乡蔡旗村,大专文化。自幼在原籍求学,1961年7月应征入伍,196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张掖公安大队、张掖军分区直属中队、酒泉军分区独立连副班长、班长、排长,1969年6月任安西县人民武装部助理员,政工科长,酒泉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长,1981年3月任酒泉县人民武装部副政委。1983年5月调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政委,同年10月并任金塔县委常委。1986年11月转业任酒泉糖厂党委副书记兼副厂长,后任副厂长,1987年在岗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政工专业函授学习并毕业,1994年12月获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1996年7月被评为省级模范军转干部,1998年5月起任天宏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党委委员。
  于建华
  于建华,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43年1月出生于酒泉市上坝乡,大专文化。自幼求学,中学毕业后先后在酒泉市泉湖乡春光村、泉湖村小学任民办教师。1962年7月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张掖地区公安大队直属队服役,后任班长。196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6月任直属队事务长,张掖军分区独立连事务长。1968年12月调任酒泉军分区独立连事务长、排长、副连长、连长。1976年10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组训科科长,1980年3月任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副政委。1983年6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部长、党委副书记,1986年1月转业任酒泉地区讨管处副处长,调研员,1990年在职参加酒泉地委党校专业证书大专班学习,1998年7月改称甘肃省水利厅讨管局调研员。曾为金塔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
  赵得国
  赵得国,男,汉族,1942年12月出生于金塔县中东镇上四分村,大专文化。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中毕业后回乡参加劳动,1960年起在上四分大队任会计、文书、副主任,196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9月历任金塔县中东公社文书,团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83年10月任县委副书记、县长。1985年1月调任酒泉地区农业建设指挥部副指挥,同年12月兼任地区农业建设办公室主任。1986年6月任酒泉啤酒厂党委书记,1987年4月复任酒泉地区农业建设指挥部副指挥。1988年2月任酒泉地区土地管理局局长,1993年6月在岗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为中共金塔县第六、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六、七届县委委员、常委,金塔县第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7年6月因经济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自然撤职,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
  王柏元
  王柏元,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2年2月出生于金塔县东坝乡三下村,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6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1年高中毕业后任三下村学校教师,1973年9月进入甘肃师范大学政教系读书,1976年1月毕业分配金塔县委宣传部任干事,197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2月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983年10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副书记兼县委党校校长、县级机关党委书记,1991年1月调任中共安西县委副书记、安西县人民政府县长。为中共金塔县第七、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六、七、八、九届县委委员、常委,中共安西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九、十届县委委员、常委,安西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3年1月任酒泉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00年6月起改任酒泉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许志斌
  许志斌,男,汉族,河北鹿泉市(原获鹿县)人,1942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自幼在原籍读书,1962年9月考入北京农机学院,1968年7月毕业分配兰州军区司令部直属队农场劳动锻炼,1970年3月在酒泉地区干校教研室工作,任教员,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0月调入酒泉地区农机研究所,1981年12月任地区农机局科长。1983年10月调任金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84年12月兼任县经济协作办公室主任,1985年2月任县委副书记、县长。1989年7月调任酒泉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1992年11月任北京金燕有限公司经理、党委书记,省外贸厅驻天津办事处主任,甘肃外贸天龙开发公司经理。1996年2月在省外贸厅计算中心工作,1999年7月任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培训中心副主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七、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县委委员、常委,第十、十一届人代会代表。
  崔正元
  崔正元,男,汉族,甘肃秦安县人,1945年2月出生于秦安县五营公社雒原大队,大学文化。自幼在原籍求学,196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4年8月至1968年12月在甘肃师大化学系读书,1968年12月在酒泉市铧尖公社劳动,1970年3月在铧尖中学任教,197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元月起先后在酒泉县文教局教研室、酒泉县委宣传部、酒泉县一中工作,1982年3月任县一中副校长,党支部书记。1983年10月任金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87年2月调任酒泉教育学院副院长,1990年5月任酒泉地区外事旅游局副局长,1996年11月任局长、党组书记。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七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0年11月起任酒泉地区人防办公室主任。
  邢加保
  邢加保,男,汉族,1932年10月出生于金塔县鼎新镇进化村,高小文化。自幼在家务农,1951年任本村民兵小队长,1952年1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3月任进化乡(小乡)支部书记,1955年4月任进化乡(大乡)总支部委员,1957年9月任河东区公所农业部长,1959年8月任东方红公社和平大队大队长,党支部书记。1961年6月任双城公社管委会副主任,1965年7月兼任公社党委副书记,1966年1月改称副社长,1968年3月改称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7月任革委会主任,1983年3月任双城乡党委书记,1987年3月任黑河水管所党支部书记,1993年1月退职休养。为中共甘肃省六大代表,中共金塔县第七、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七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五、八、九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李万寿
  李万寿,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4年3月出生于金塔县西坝乡西移村,高中文化。自幼读书,196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4年3月高中毕业先后在西坝公社酉移学校、西红中学、金塔县中学任教师,1974年12月任西坝公社干事,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同月调任县委办公室秘书。1979年1月起在县委组织部工作,初任干事,1982年1月任副部长,1985年1月任部长,1985年11月任县委副书记,1992年12月起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中共金塔县第七、八、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七、八、九、十、十一届县委委员,七、八、九、十届县委常委,金塔县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李光林
  李光林,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2年4月出生于金塔县东坝乡白疙瘩村,初中文化。中学毕业后回村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64年被吸收为积极分子先后在山丹、安西、金塔搞社教。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回村劳动。1969年8月任白圪瘩大队党支部书记,1972年3月任大队革委会主任。1972年9月在东坝公社工作,1974年1月任东坝公社革委会副主任,1976年6月并任党委副书记,同年9月任东坝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83年12月当选为中共金塔县第七届县委委员。1984年4月调任酒泉地区向阳湖农场党委书记,酒泉地区劳改支队政委,1988年8月任酒泉地区行署林业处副处长(正县级)、党总支书记,1998年获全国绿化奖章。
  李聚荫
  李聚荫,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1年10月出生于金塔县西坝乡西红村,中师文化。自幼读书,1962年起在本村劳动,曾任生产队会计,1965年9月考入酒泉师范学习,1966年9月起先后在本县双城小学、西红中学、南关小学任教师、副校长、校长,197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任县秦剧团指导员,1982年5月任古城公社管委会副主任,1983年3月任古城乡代乡长,1983年10月任中东乡(镇)党委书记,同年12月及1987年2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七、八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87年10月任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1990年3月调任酒泉教育学院总务处主任,1993年起任学院党委委员,一九九八年被省教育委员会评为甘肃省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曾为金塔县第九、十二届人代会代表。狄兴元
  狄兴元,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6年8月出生于金塔县中东镇屯庄村,初中文化。自幼求学劳动,1951年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2年8月在酒泉地区干校学习,同年11月任金塔县四区区委干事,1955年11月任该区团结乡乡长,195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4月赴张掖地区干校学习,同年9月任金塔县水利科科员,1959年1月在原酒泉市经委工作。1962年1月起先后在金塔县经计委、民政局、农林牧局、县革委会等处工作,任干事。1971年4月任县委报道组组长,1979年3月任县委办公室主任,1984年12月兼任县委机要室主任,1985年8月兼任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主任。1986年3月任县级机关党委书记。1989年8月因病去世,享年54岁。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七、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届县委委员。
  张天成
  张天成,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38年6月出生于临水乡阎门村,高小文化。1954年加入中国新民主义义青年团,同年10月在酒泉铁器厂当工人,11月在酒泉县委肃反办公室工作。1958年1月任酒泉北山矿区办事处主任,195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1月任金塔县供销社采购员、股长,1967年1月在金塔县反修煤矿工作,1968年12月任金塔县铜矿矿长。1973年11月调任金塔县工交局局长,1978年12月任金塔县社队企业管理局局长,1983年10月任县经济委员会主任,1985年11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0年1月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7年12月任县人大常委会副县级巡视员,1998年9月退职休养。为中共金塔县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七、八、十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寇莉莉
  寇莉莉,女,汉族,原籍河南洛阳,1949年2月出生于陕西西安市,高中文化。自幼在天水、西安、兰州等地读书,196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8年10月在金塔乡五星村插队锻炼,1970年1月在兰州市西固区河口中学、新城中学任教,1978年2月在金塔乡建国小学、金塔乡中学任教,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和甘肃省“三八”红旗手称号。1985年1月任金塔乡副乡长,1990年4月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1993年3月任县委组织部部长兼县级机关党委书记,1995年11月任县级机关党委书记,1996年10月改称县直机关工委书记,1997年9月兼任县直机关工委纪委书记。1997年11月任政协金塔县委员会副主席,1998年4月兼任县委统战部部长。为中共金塔县第七、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七、九、十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金塔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高文贤
  高文贤,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4年11月出生于鼎新镇上元村,初中文化。1949年9月起在原鼎新县二区任通讯员,1950年3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后任二区青年团干事。1951年1月在原鼎新县二区、一区团工委任干事,书记。195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12月任原鼎新县团委组织部长,1955年8月任副书记,1956年2月任金塔县团委副书记。1959年12月在原酒泉市城建局工作,1961年12月起历任共青团金塔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副校长,“五七”干校革委会副主任,双城公社党委秘书,县革委会政治部宣传组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1987年2月任县政协副主席,1993年1月任县政协巡视员,1994年4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七、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八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一、二届团代会代表,政协金塔县一、二、三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任会琮
  任会琮,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3年8月出生于金塔乡红光村,大专文化。自幼读书、务农,1950年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4年7月酒师毕业先后在酒师附校、原酒泉市二中、金塔县中学、金塔县中东中学任教师、副教导主任、校革委会副主任,1960年甘肃师范大学数学函授科毕业,196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4月任金塔县文教局副局长兼县体委副主任,1982年2月任局长,1984年1月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5年4月调任酒泉地委人大工作处副处长、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酒泉地区联络处副主任,1987年7月任地委人大工作处处长,1991年6月改任省人大常委会酒泉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994年3月退职休养。曾任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金塔县第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马治邦
  马治邦,男,汉族,甘肃嘉峪关市人,1934年8月出生于嘉峪关市文殊乡团结村,中专文化。1952年6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3年9月至1956年8月先后在酒泉师范、武威师范学习,1956年8月毕业分配金塔县金塔中学任教,常年任班主任、教研组长,1984年2月任金塔中学副校长,1988年1月被评为高级教师,1989年9月获省委、省政府“园丁奖”。1983年10月兼任政协金塔县筹委会副主席,1984年1月起兼任政协金塔县第一、二、三、四届委员会副主席。1994年7月退职休养。曾先后被评为地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知识分子、县级优秀教师、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先进科技工作者,为金塔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肖洪才
  肖洪才,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0年6月出生于金塔乡金大村,大专文化。自幼求学,197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中毕业后回乡任上杰村民办教师、村文书,197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9月在兰州大学数学力学系力学专业学习,1977年毕业分配兰州长风机器厂中学任教师,1978年9月任金塔县公安局、县委农工部干事。1983年10月任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85年2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87年2月任县委常委、副县长,1991年4月任县委副书记,1992年11月调任敦煌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1996年4月任中共敦煌市委书记。1997年7月调任酒泉地区粮食处处长、党组书记。曾为中共金塔县第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七、八、九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敦煌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十、十一届市委委员,敦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何祝声
  何祝声,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0年9月出生于中东镇谢家墩村,高小文化。自幼读书、务农,1958年12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9年3月先后在西坝、中东公社团委任干事、副书记,196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1月任中东公社武装部副部长,部长,1969年3月任中东公社革委会副主任,主任,党委书记,1972年2月任团县委书记,1976年6月任县农林牧局局长,1978年10月改任金塔公社革委会主任,党委书记,1985年1月任金塔镇党委书记,1986年3月任县林业局局长兼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91年获“全省造林绿化先进个人”称号,1992年2月获全国绿化奖章。1992年12月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9年1月退职休养,同年10月因病去世,享年60岁。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五、七、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七、八、九、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晓明
  王晓明,男,汉族,甘肃正宁县人,1950年3月出生于西坡乡西坡村,大专文化。自幼读书,196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9年2月应征入伍,在酒泉县中队服役,历任司号员、副班长、事务长,197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在酒泉军分区政治部先后任干事、正连职干事、副科长,1982年被省军区评为“先进纪检干部”。1986年2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政委,1989年12月转业任酒泉地区卫生防疫站副站长,2000年6月起任站党委书记。曾为省军区第四次党代会代表,酒泉军分区第四次党代会代表,酒泉市第十届人代会代表。
  张志坚
  张志坚,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47年2月出生于金佛寺镇二截村,中专文化。1961年7月小学毕业后回村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64年12月应征入伍,历任庄浪县中队、平凉独立营、庆阳分区独立连、正宁县武装部班长、事务长、助理员、参谋,196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9月进入石家庄高级步兵学校学习,1980年2月任庆阳分区教导队副营职教员,1981年5月任镇原县武装部副部长,1986年3月任金塔县武装部部长、党委副书记,同年11月并任县委常委(1989年11月至1995年5月未任),1993年2月获省军事设施委员会授“军事设施管护工作先进个人”,1994年12月晋升上校军衔,1996年7月复员,现居酒泉市。曾为酒泉军分区党委委员,中共金塔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八、十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龚长才
  龚长才,男,汉族,原籍甘肃武威县,1935年6月出生于安西县,初中文化。1951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先后任安西县一区文教助理员,三道沟乡青年干事,195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9月调入安西县人民法院任书记员,1957年10月任县肃反办公室副组长,1959年8月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同年11月任法院副院长。1963年2月任金塔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67年11月受审查被下放劳动,1970年4月任县革委全保卫部审判组长,1973年7月县人民法院恢复后任副院长(主持工作),1978年6月任院长。1986年11月酒泉地委批准为副县级干部,1990年2月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长期从事人民法院工作荣誉证书及荣誉奖章。1993年1月任政协金塔县副县级巡视员,1995年11月退职休养。为中共金塔县第五、六、七、八、九、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金塔县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顺业
  王顺业,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7年1月出生于东坝乡小河口村,大专文化。196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中毕业后回乡劳动。1970年4月至7月在酒泉地区五七红专学校(即酒泉师范)培训后分配金塔县东坝中学任教,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1974年2月起先后在县文教局、县委组织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任干事。1982年10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农工部副部长,1986年3月任部长,1988年3月改称县委研究室任主任,1990年1月任金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期间,在岗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1992年11月调任中共玉门市委副书记,1997年11月起任玉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为中共金塔县第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县委委员。中共玉门市第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十一届市委委员,玉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石汝高
  石汝高,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1年2月出生于大庄子乡双桥村,初中文化。1956年7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61年8月回乡参加劳动,后任双桥队会计,村文书,196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任大庄子信用社会计,1976年11月调入县农牧局工作,1977年3月任大庄子公社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10月调任金塔公社党委副书记,1985年1月任金塔乡党委书记,1987年2月当选为中共金塔县八届委员会委员。1991年8月调任县供销合作联社主任,1992年10月任联社党委书记,1995年2月任联社督导员,同年10月因病去世,享年55岁。
  向富春
  向富春,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9年11月出生于东坝乡西盛村,大专文化。自幼读书,196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学毕业后回村劳动,1971年10月至1975年6月在甘肃师范大学物理系读书,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1975年6月毕业分配金塔县东坝乡政府工作,1977年3月任金塔县文教局干事。1983年3月调入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任干事,10月任副部长,1986年4月任部长,1987年11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组织部长。1992年11月调任中共安西县委副书记,1997年11月任中共玉门市委副书记、玉门市人民政府市长。为中共金塔县第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九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安西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十届县委委员;中共玉门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十一届市委委员,玉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刘国玉
  刘国玉,女,汉族,祖籍河北武强县,1944年1月出生于金塔县城关镇,高中文化。196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3年12月在金塔社教团参加工作,任工作队员。1965年11月任中东乡妇女干事,金塔县革委会政治部干事,197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1973年2月任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同年4月任县妇联副主任,1983年5月任县妇联主任,1987年5月被评为甘肃省少儿协调工作先进个人,1989年3月获全国妇联授“三八”红旗手、“优秀妇女干部”称号。1990年1月起任政协金塔县委员会副主席。为中共甘肃省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金塔县第七、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九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九、十、十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金塔县第三、四、五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李国安
  李国安,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45年1月出生于丰乐乡永泉村,初中文化。中学毕业后回乡参加劳动,任本村生产队会计、大队文书,196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9月任酒泉县丰乐公社文书,1976年5月任丰乐公社管委会副主任,1980年2月调任酒泉县金佛寺公社管委会副主任,1981年12月任丰乐公社党委副书记,1983年7月任书记。1987年2月任金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1年1月调任酒泉地区水电处副处长,1992年6月兼任副主任水政监察员。1999年8月调任酒泉地区供销联社主任、党委书记。曾为中共酒泉县第七、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县委委员;中共金塔县第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九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李春江
  李春江,男,汉族,1941年1月出生于金塔县西坝乡金马村,中专文化。自幼读书,1956年6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回村劳动,曾任生产队会计、大队文书,1964年9月在酒泉师范读书,1965年8月毕业分配金塔县工作,任县文教卫生局干事,县生产指挥部干事,1974年2月任县卫生局副局长,1978年6月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79年6月任县农林牧局副局长,1983年10月任局长,1986年3月任县委办公室主任,1987年2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1年12月被评为全国农村改水先进工作者;1992年3月任县委常委、副县长,1992年12月任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01年5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七、八、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八、九、十、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金塔县第四、五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邢加同
  邢加同,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4年12月出生于鼎新镇进化村,初中文化。196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学毕业后回村参加劳动。1965年2月在三合乡永光、榆树沟村、中东镇屯庄村参加四清教育,1966年2月回村任队会计、村文书,196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任大队党支部副书记,1972年3月任大队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1972年9月招干培训后分配鼎新镇工作任农业技术员,1976年4月任天仓公社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10月任芨芨公社党委副书记,1983年3月任书记,1983年11月调任鼎新镇党委书记。1991年1月任县审计局局长,1993年3月省审计厅批准任注册审计师,1996年10月任局党支部书记。为中共金塔县第七、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九届县委委员。
  郑国宝
  郑国宝,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4年10月出生于大庄子乡大庄子村,中专文化1963年7月酒泉师范毕业后在金塔县芨芨公社芨芨小学任教,1966年3月起先后任金塔县双城学区、大庄子学区、东坝学区校长。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1982年8月任县广播站副站长,1983年10月兼任县文化局副局长,1985年1月任县卫生局局长。1990年3月任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93年3月任县乡企局党委书记,1996年10月任县计划局党委书记,1997年9月兼任县计划局纪委书记。1998年12月任鼎新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副县级)。为中共金塔县第六、七、八、九、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八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十一、十二、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天才
  张天才,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2年8月出生于三合乡古墩子村,初中文化。自幼在本乡求学,后回村劳动,1970年1月在本村任会计、文书,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3月任古墩子村党支部书记,1987年2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八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八届县委委员,同年7月被酒泉地委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88年2月任三合乡副乡长,1991年1月任芨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2年10月任芨芨乡党委书记。1995年11月调任西坝乡党委书记,1997年8月被授全区“党管武装先进个人”称号,同年11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十一届县委委员,同年12月起任县农业局局长。
  张天相
  张天相,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5年8月出生于三合乡古墩子村,初中文化。196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4年9月在金塔县金塔乡参加社教工作,1965年7月任县粮食局办事员,1966年1月调任县委秘书室办事员。1968年8月调回县粮食局工作,任业务办事员,业务股长,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1981年2月任县粮食局副局长,1983年11月任局长。1987年4月任县委办公室主任,同年11月任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1992年7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4年被甘肃省妇女儿童委员会授于优秀少儿工作者称号,1997年11月任县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01年1月起任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为中共金塔县第七、八、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九、十、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金塔县五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张兆清
  张兆清,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2年9月出生于西坝乡高桥村,中专文化。195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8年10月被组织保送甘肃农业大学农学系预科班学习,1959年8月转入兰州农校农作物载培专业,1960年7月毕业分配原酒泉市农技站工作,1961年11月起先后任西坝公社一般干部,古城公社团委干事,县革委会政治部组织组干事,196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1974年1月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1978年12月先后任东坝公社革委会副主任,管委会副主任,东坝乡代乡长,乡长,乡党委书记、乡长,1989年2月调任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1991年7月兼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993年3月起任县政协办公室主任。为中共金塔县第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九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金塔县第四、五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康明义
  康明义,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2年10月出生于三合乡天生场村,高中文化。自幼读书,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中毕业后回村参加劳动,196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3月任三合公社革委会副主任,1969年1月兼任三合公社天生场大队革委会主任,1969年8月兼任天生场大队党支部书记,1974年11月任三合公社党委副书记,1976年6月任三合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83年3月改任三合乡党委书记。1986年3月调任县农牧局局长,1997年1月起任县政府调研员。为中共金塔县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十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马明远
  马明远,男,汉族,原籍酒泉市,1956年12月出生于金塔县城关镇,大专文化。自幼读书,1973年高中毕业在县潮湖林场插队,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6年10月任县财政局干事、股长,1984年6月任副局长,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1月任局长,1988年2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2年6月在岗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同年12月任县委常委、副县长,1995年1月任县委副书记、县长,1996年11月调任酒泉地区行署经贸委主任,1998年6月兼任经贸委党委书记。为中共金塔县第八、九、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十届县委委员,第十届县委常委,金塔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许万福
  许万福,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44年2月出生于银达乡明沙窝村,初中文化自幼读书、劳动,196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明沙窝三队会计,明沙窝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党支部书记。1971年4月在地区干校学习,同年8月在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地区农业办公室工作,1975年12月任地区水利电力局工程科副科长。1976年8月任国营小宛农场副场长、场长,1983年2月任酒泉农垦分局副书记、副局长,1985年3月任酒泉地区乡镇企业管理处副处长,同年12月调任酒泉市委常委、副市长。1989年6月任金塔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县长,1991年1月任县委书记兼县人武装部书记,第一书记。1994年2月任酒泉地委委员、地委秘书长,1998年5月起任酒泉地区行署副专员。为中共甘肃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甘肃省第八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金塔县第九、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八、九、十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郭益寿
  郭益寿,男,汉族,甘肃高台县人,1955年11月出生于南华乡南岔村,大学文化。197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中毕业后回乡劳动,1976年4月在南华公社任会计辅导员,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9月考入张掖师专中文系读书,1980年7月毕业分配酒泉县总寨公社任党委秘书,团委书记,1982年5月任共青团酒泉县委书记、团地委委员,1984年9月任酒泉县委组织部长,1985年12月任共青团酒泉地委副书记、团省委委员,同年被评为全省基层锻炼优秀大学生。1989年11月调任金塔县委副书记,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在岗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本科学习并毕业。1996年11月任玉门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7年元月任市长,同年10月任玉门市委书记。为共青团中央十二大代表,甘肃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甘肃省第九届人代会代表,酒泉县第七次党代会代表,七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九、十次党代会代表,第八、九、十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二、十三届人代会代表;玉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第十、十一届市委委员,玉门市第十三、十四届人代会代表。刘东清
  刘东清,男,汉族,甘肃榆中县人,1943年12月出生于清水驿乡清水村,中专文化。自幼求学,1958年9月考入定西专区工业学校,1961年5月在校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定西专区民警大队副班长,定西军分区独立连副班长,榆中县中队事务长,定西县中队事务长,政治指导员,196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任安西县人民武装部组训科助理员,同年获省军区学雷锋先进个人称号。1978年12月调任阿克塞县人民武装部后勤科长,正营级秘书,1983年6月任副部长,1985年荣立三等功一次,1986年2月任政委。1989年11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政委,并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1992年5月兼任部党委书记,1994年12月晋升上校军衔,1995年4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九、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九、十届县委委员、常委。
  刘来运
  刘来运,男,汉族,1942年1月出生于河南灵宝县西关街,大专文化。1958年4月先后任敦煌县吕家庄高级社出纳、会计,195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年4月脱产招干,在红敦大队从事统计工作,1959年11月先后在敦煌县委组织部,政策研究室、秘书室、信访室任干事。1962年7月精减回乡在敦煌县吕家堡乡吕家庄大队劳动,先后担任会计、文书、团支书、副主任、副书记、吕家堡公社团委副书记(不脱产)等职。1972年9月重新录用为干部在地委干校学习半年,后在敦煌县委宣传部任干事,1982年1月任副部长,1983年7月至1986年7月在岗参加甘肃广播电视大学语文类专业学习并毕业,1986年9月任敦煌县纪委副书记。1989年12月调任金塔县纪委副书记,1990年1月任金塔县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92年12月起任县政协副主席。为中共敦煌县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敦煌县第八、九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金塔县第九、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金塔县第四、五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王英
  王英,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6年2月出生于芨芨乡双树村,高小文化。1951年3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12月任原鼎新县红星四联社主任。1957年12月任鼎新公社双树村总会计,1959年12月任双树村水利专业队会计,1962年2月任芨芨公社团委书记。1966年1月任大庄子公社文书。1973年11月任北山煤矿副主任,1974年1月兼任党支部书记,1975年1月任主任。1977年8月调任县车辆厂主任,1978年10月任西坝公社管委会主任,1983年10月任县财政局局长,1986年1月调任县经委主任,1990年1月任金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7年1月退职休养。为中共金塔县第八、九、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天福
  任天福,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39年5月出生于果园乡果园沟村,中专文化。自幼读书,1956年5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年9月考入酒泉师范学习,1959年8月毕业分配中东镇黑树窝学校任教师,教导主任,校长,1965年3月任古城中学革委会副主任,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12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78年6月调任东坝中学校长,1981年6月任县文教局副局长,1984年8月任大庄子乡党委书记,1986年6月获省政府计划生育先进个人称号。1987年2月调任县委政法委书记,1989年1月任县教委主任,1991年9月被国家教委、人事部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并获奖章,1993年3月任县教委党委书记,1996年10月改任县教育局督导员,1999年6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九、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十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张昆
  张昆,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38年7月出生于三合乡榆树沟村,高小文化。1955年10月在金塔县新坝乡、三合乡工作,任农税稽征员,团总支书记,195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1月在东坝公社工作,任党委组织干事,团委书记,党委秘书;1966年2月先后任金塔公社秘书,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1974年2月调任县医药公司经理,1977年3月任县物资局局长,1979年3月任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副部长,1983年10月任县劳动人事局局长,1985年2月任县总工会主席,1986年3月任县商业局局长、党委书记,1992年12月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7年12月退职休养。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九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一、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蒋智生
  蒋智生,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1年12月出生于东坝乡小河口村,中专文化。1966年初中毕业后回乡劳动,196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4年10月进入酒泉师范学习,1976年9月毕业分配东坝中学任教。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9月任东坝乡团委书记,1982年4月任东坝乡副乡长,1986年12月任东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88年9月任乡党委书记,1992年2月调任县粮食局局长。1998年9月任县委常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为中共金塔县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九、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一、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裴德成
  裴德成,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4年10月出生于古城乡上东沟村,大专文化。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3年12月应征八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第二十二指挥部二一一大队服役,历任文书,军务股见习参谋,排职参谋,副连职参谋。197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1985年3月转业金塔县委办公室任秘书,1987年3月任副主任,1989年5月调任县委宣传部部长,1989年10月任西坝乡党委书记。1990年7月在岗参加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经济专业学习并毕业,1992年11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副书记。1999年11月起任酒泉地区广播电视处处长、党组书记、酒泉电视台台长。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九、十、十一届县委委员、常委,金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金玉
  王金玉,男,汉族,1937年8月出生于天津市南开区,初中文化。1954年4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5年6月在金塔县财政局工作,任办事员,1956年12月先后在金塔县公安局、原酒泉市公安局工作,任干事、股长,196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9月在金塔县“五七”干校劳动,1969年3月任金塔县双城公社秘书,1970年9月先后任金塔县革委会保卫部鼎新保卫组副组长,县革委会保卫部政保组副组长,金塔县公安局政保股长。1977年3月任金塔县公安局副局长,1980年5月任局长兼党委副书记,1987年12月获三等功奖励,1988年9月任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1990年1月任检察长,1998年6月退职休养。为中共金塔县第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十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一、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张世汉
  张世汉,男,汉族,甘肃高台县人,1944年3月出生于南华乡信号村,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62年9月考入甘肃农业大学农学系果蔬专业学习,196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7年9月在校待分配,1968年2月在玉门市林业工作站、市农业局工作,任技术员、助理农艺师、秘书。1979年10任市林业站副站长,198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4月任市林业局副局长,1984年10月任局长。1985年6月任玉门镇党委书记,同年10月改任玉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县级),后任镇党委书记。1991年1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1994年12月调任甘肃省土地管理局计财处处长。曾为中共玉门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市委委员,中共金塔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十届县委委员、常委,金塔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阎沛禄
  阎沛禄,男,汉族,甘肃景泰县人,1956年10月出生于景泰县寺滩乡玉川村,大学文化,学士学位。自幼读书,高中毕业后回乡劳动,1978年3月考入甘肃农业大学农学系读书,1982年1月毕业分配酒泉地区农技站,任技术员,助理农艺师,1984年获全区先进工作者奖,1985年6月任副站长,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评聘为农艺师,1988年8月至1989年7月在省委党校党政干部理论研究班学习。自1984年起先后取得省地一、二、三等8个科研成果奖,1987、1989年两次获省人事厅、计委、教育厅“优秀大学生”奖。1991年3月调任金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同年获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奖、优秀知识分子奖,并获中宣部、国家教委“八十年代优秀大学生”奖。1994年12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副县长,1996年11月任副书记、代县长,1997年1月任副书记、县长,1999年2月主持县委、县政府全面工作,1999年5月起任中共金塔县委书记。为中共金塔县第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十一届县委委员、常委,金塔县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马应虎
  马应虎,男,汉族,甘肃靖远县人,1945年4月出生,大专文化。自幼读书,1965年4月在皋兰县人民银行工作,1967年8月调入甘肃储备局247处财务科,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副科长,科长。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参加甘肃省电大经济专业学习,1987年6月任储备局物资管理处主任科员,1991年2月任甘肃储备局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11月挂职任金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2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十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95年12月结束挂职辞职回兰,任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张耀武
  张耀武,男,汉族,1952年7月出生于安西县踏实乡农丰村,大专文化。1972年4月推荐进入甘肃师范大学政史系读书,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10月毕业分配至安西县工作,先后任县委组织部干事,三道沟公社党委秘书,县委宣传部干事,1983年11月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84年10月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1985年12月任部长,1989年10月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1992年11月调任中共金塔县委副书记,1997年5月兼任县委党校校长。1997年12月调任酒泉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工作处处长,1999年11月调任酒泉地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县级)。为安西县第八、九次党代会代表,政协安西县第一、二、三届委员会委员;中共金塔县第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2000年7月起任酒泉地区文物管理局局长、地区博物馆馆长。
  孙占寿
  孙占寿,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52年3月出生于西峰乡沙子坝村,大专文化。1971年9月在酒泉师范参加培训,1972年2月分配金塔县,先后在大庄子中学、南关小学、金塔县中学任教师,1984年在甘肃教育学院物理系进修,1985年8月任金塔镇学区校长,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2月任金塔镇副镇长,1988年5月任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1989年11月在金塔乡工作,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1992年11月调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同年12月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1993年8月至1996年6月在岗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1998年4月起任中共酒泉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曾为中共金塔县第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十一届县委委员、常委,金塔县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三、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万世珍
  万世珍,女,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7年5月出生于金塔乡边沟村,初中文化。自幼读书,1964年9月参加山丹社教团工作,1965年11月回县任芨芨公社妇联主任,196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调任金塔公社妇联主任,1977年5月在县农林牧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为一般干部。1986年7月任县物价局副局长,1990年3月任县妇联主任,1992年12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十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93年3月任县政协教文卫青妇委员会主任,1996年10月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县工商业联合会主任委员,2000年4月起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督导员。为县政协五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万昆山
  万昆山,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1年12月出生于东坝乡三下村,中专文化。自幼读书,196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学毕业后回村参加劳动,197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1月为东坝公社一般干部,1977年9月任东坝公社武装部副部长,部长兼党委秘书,1986年3月任东坝乡党委副书记,1989年8月在酒泉地委党校党政干部专修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1989年10月调任中东镇党委副书记,1991年1月任鼎新镇党委书记。1994年7月任县农业委员会主任,1995年3月兼任县农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1999年8月调任酒泉地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农业建设指挥部副指挥。曾为中共金塔县第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十一届县委委员。
  刘光典
  刘光典,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1年1月出生于东坝乡白疙瘩村,大专文化。1969年中学毕业后回村务农,197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1月任村小学教师,1978年12月任东坝中学教师,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调任县教育局干事,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学习并毕业。1985年7月调入县委宣传部,1986年3月任副部长,1987年3月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90年3月兼任县委机要室主任,1993年3月任县委办公室主任兼机要室主任,1994年3月任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兼机要室主任,同年9月调任中共酒泉地委副秘书长,1998年12月兼任地委保密委员会副主任、地区保密局局长,2000年11月起任地委副秘书长、秘书处处长。曾为中共金塔县第十届县委委员、常委。
  李春祥
  李春祥,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1年7月出生于西坝乡金马村,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中毕业后回村务农,后在县铁矿做合同工。1971年8月至1975年7月在兰州大学地质地理系读书,1975年7月毕业先后在金塔县西坝乡、县科委、县工交局任干事。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3月任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90年3月任县工交局局长,1993年5月在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乡挂职学习。1995年1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0年11月起任县委副书记。为中共金塔县第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张少松
  张少松,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52年10月出生于酒泉市城关镇,大学文化。1968年12月在酒泉县三墩乡、金塔县金塔乡劳动锻炼,1970年11月在金塔乡上杰小学任民教,1971年9月进入酒泉师范学习,1972年2月起先后在金塔县三合乡谭家湾小学、永光小学、三合中学、中东中学任教,1982年8月任中东中学副校长,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9月调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1986年2月任办公室副主任,1987年8月西北师大函授部中文专业本科毕业,1987年10月办公室主任。1992年10月任金塔乡党委书记,1996年1月改任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1996年9月任鼎新镇党委书记,1996年12月提任副县级镇党委书记。为中共金塔县第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一、十二、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十二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张天革
  张天革,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62年7月出生于三合乡古墩子村,大专文化。自幼读书,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80年4月参加工作,任大庄子乡计生专干,1981年5月任乡团委书记,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月任共青团金塔县委副书记,1986年5月任书记,期间,获共青团甘肃省委授予全省优秀团县委书记、“全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989年10月任古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2年10月任乡党委书记,期间,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大专班学习并毕业。1995年10月任金塔乡党委书记,1996年4月调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工作,初任副县长,1998年1月任县委常委、副县长,1999年10月任县委副书记,2000年9月参加甘肃省委党校第二十期中青班学习,2001年元月任中共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委书记。曾为中共金塔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届县委委员,中共阿克塞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县委委员、常委。
  陈天寿
  陈天寿,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4年7月出生于金塔县城关镇,大专文化。196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1年2月在金塔县园艺场劳动锻炼,1972年11在酒泉师范学习。1973年11月起先后在金塔县财税局、团县委、县总工会任干事,1980年5月任团县委常委,副书记,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2月任县物资局(公司)副局长(副经理),1986年3月任局长(经理),并获助理经济师职称。1989年6月任县劳动人事局局长,1989年8月至1992年6月在岗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1992年12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7年11月任县委常委、副县长,1999年6月任县委副书记兼副县长。2000年1月调任酒泉地区土地管理处处长、党组书记。为中共金塔县第八、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宋廷华
  宋廷华,男,汉族,甘肃古浪县人,1943年11月出生于定宁乡晨光村,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5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9年9月初中毕业后被组织保送天祝师范学校学习,1962年9月师范毕业复考入甘肃师范大学中文系读书,1966年8月毕业。1968年3月正式分配金塔县中学任教师,1976年8月调入县委办公室工作,初任秘书,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87年3月兼任县委机要室主任,1989年10月任县委宣传部部长。1993年3月调往嘉峪关市工作,初任长城博物馆党支部书记,1995年10月任支部书记兼馆长,1996年7月调任中共嘉峪关市委、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科长,1997年7月任助理调研员,1998年8月任副主任,2000年4月起任主任。曾为中共金塔县九、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十届县委委员。
  贺成年
  贺成年,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9年12月出生于古城乡上东沟村,高中文化。197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中毕业后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73年8月在金塔县磷肥厂先后任医生、生产股长,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1976年5月任厂革委会副主任,1983年3月任厂长,1984年2月兼厂党支部书记。1985年9月任县砂砖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1987年4月任县白山堂铜矿矿长,1987年5月获甘肃省双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同年10月兼任党支部书记。1988年3月在职参加沈阳铁西科技进修学院、沈阳大学经济系函授学习结业,1989年12月获助理经济师职称,1992年4月兼任县工交局副局长。1992年12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7年11月起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9年1月兼任党组副书记。为中共金塔县第八、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十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徐俊才
  徐俊才,男,汉族,甘肃永登县人,1952年11月出生,中专文化。自幼读书,196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8年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新疆军区7993部队服役,1970年11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7月进入甘肃省农业机械化学校学习。1975年9月在金塔县古城公社农机站工作,任技术员,1978年3月在金塔县农机修造厂、县农机管理局、县政府人事科工作,任干事,1983年10月任县农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1987年5月任主任,1990年3月任县农业委员会主任兼农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1992年12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九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94年5月调任酒泉地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1995年10月因车祸去世,享年43岁。
  景国元
  景国元,男,汉族,1946年10月出生于酒泉市总寨镇西店村,大专文化。自幼读书,1969年3月在酒泉地区汽车修理厂参加工作,后任厂政工干事,车间副主任,团总支书记。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1979年10月在酒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985年8月至1988年8月在岗参加全国法院业大学习并毕业。1992年11月任金塔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92年12月任院长,1993年4月兼任人民法院党组书记,1997年8月调任酒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任执行庭、行政庭庭长。为中共金塔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十届县委委员。
  裴学荣
  裴学荣,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6年3月出生于鼎新镇上元村,大专文化。自幼读书、劳动,197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6年10月招工在嘉峪关四冶公司财务科工作,1978年1月在吉林长春会计学校学习,1979年1月任四冶公司财务科干事。1980年6月调入金塔县财政局任干事,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任县财政局副局长,1989年5月任局长,后兼任县控购办主任、大检办主任、国资局局长。1989年8月至1992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同年12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十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94年7月起任酒泉地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张俊明
  张俊明,男,汉族,甘肃广河县人,1946年1月出生于广河县城关镇双泉村,中专文化。自幼读书,1963年6月考入甘肃省临洗农校就学,196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6年7月毕业分配酒泉县工作,先后在县农技站、农业管理站、种子公司任技术员,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6月任县农牧局副股长,1982年1月任临水公社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1983年3月改任临水乡党委书记,1986年1月调任酒泉市委经济部部长,1987年12月任市委办公室主任,1989年2月任市政府副市长,1992年12月任市委副书记,1994年2月任中共金塔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1999年2月调任中共酒泉地委委员、地委组织部部长。为中共甘肃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酒泉市第九、十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金塔县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李全多
  李全多,男,汉族,1956年6月出生于金塔县古城乡新沟村,高中文化。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5年1月高中毕业后回村参加劳动,1976年2月应征入伍,在新疆乌鲁木齐军区陆六师步17团,历任副班长、文书、参谋、干事、股长。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4月在金塔县人民武装部工作,先后任政工科秘书、副科长、科长,1994年8月任副部长(正科级),1995年9月任酒泉军分区侦察科长,宣传科长(副团级),1998年9月转业任酒泉地区科协综合科科长,曾为中共金塔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张惠珍
  张惠珍,女,汉族,甘肃高台县人,1945年9月出生于高台县巷道乡八一村,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6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5年9月考入兰州医学院学习,1970年8月毕业参加省农宣队赴金塔县双城乡任社教队员。1971年12月在金塔县人民医院工作,1979年10月在省人民医院进修一年,1985年2月任县医院妇产科主任,1989年12月获主治医师职称,1992年12月晋升副主任医师职称,1995年1月起兼任金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金塔县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金塔县四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何新明
  何新明,男,汉族,甘肃岷县人,1944年2月出生于岷县城关,大学文化。1964年9月至1968年8月在甘肃农业大学农学系读书。1968年9月毕业分配金塔县三合公社任农业技术员,1983年3月任金塔乡农工商公司副经理,1985年1月任金塔乡乡长,1987年3月调任县农牧局副局长,1992年3月任县政协提案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1995年1月任县政协副主席,为政协金塔县第二、三、四、五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李金枝
  李金枝,男,汉族,陕西横山县人,1960年9月出生于武镇乡代纯沟村,大专文化。自幼在原籍读书,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8年应征入伍,任中国人民解放军47军140师418团技工,副班长,1980年9月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陆军学院步兵专业学习,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毕业回原部队任排长,副连长,1985年10月任甘肃守备5团连长。1989年12月调入酒泉军分区任教导队副营职教员,军分区司令部参谋,1992年12月任正营职参谋,1995年3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1996年9月晋升中校军衔。曾荣立三等功并被团、省军区树为标兵连长、优秀连长,2001年5月调任安西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王瑞祥
  王瑞祥,男,汉族,甘肃文县人,1956年1月出生,大专文化。自幼读书,197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3年3月在文县刘家坪乡任民办教师,广播员,1976年1月应征入伍,在工建一三九团二营服役,后任班长、排长,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在兰州军区独立守备团政治处工作,先后任干事、股长、连政治指导员。1984年12月在陆军第十九军政治部工作,任干事。1985年9月在张掖师专中文系学习。1987年8月在嘉峪关军分区政治部工作,任干事(副营、正营、副团),1995年4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政委,1996年8月并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1996年9月晋升上校军衔,1998年6月调任嘉峪关武装部政委。曾为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十、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黎功全
  黎功全,男,汉族,重庆江津市人,1959年12月出生,大专文化。自幼读书,1976年8月中学毕业后下乡锻炼,1978年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昆明军区35029部队服役,后任副班长。1979年2月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同年9月在北京昌平工程兵机械学校学习。1982年1月在甘肃景泰守备二师工兵营任排长,副连长,198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1月在47集团军139师任副连职参谋,连长,副营长,教导员。1988年9月参加陕南抗洪抢险荣立二等功,1992年9月带职参加西安政治学院政工专业学习。1995年4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同年9月获中校军衔,1998年被甘肃省边防委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并荣立三等功。2000年3月任甘肃矿区人民武装部政委,同月晋升上校军衔。
  李棨
  李棨,男,汉族,上海市人,1938年9月出生,中师文化。自幼在原籍读书。1956年支教来金塔,先后在金塔县南关小学、金石学校、金塔乡学区任教师,教导主任,校长,学区校长等职。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月任县文化教育局教研室主任,1984年4月任县教育局(教委)任副局长(副主任),1989年9月获国家教委人事部、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授予的“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1990年3月任县教育局党总支书记,同年9月任局党委书记。1992年2月调任县委统战部部长,1995年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称号。1996年1月当选为政协金塔县委员会副主席,1997年12月任县政协巡视员,1998年12月退职休养,现居上海市。曾为中共金塔县第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金塔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金塔县四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曹正文
  曹正文,男,汉族,山东费县人,1956年8月出生,中专文化。197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3年12月应征入伍,在酒泉军分区独立连先后任班长、排长、连副政治指导员。1970年2月离职参加西安陆军学院学习。1982年12月起任甘肃省军区边防营政治指导员、副营长、政治教导员,1993年8月任酒泉军分区战勤科科长。1996年4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部长,1998年3月任政委,同年6月并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1999年3月晋升上校军衔,2000年9月转业任酒泉地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团职待遇)。为兰州军区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金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潘进德
  潘进德,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4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自幼读书,1961年12月参加工作,在金塔县委办公室任通讯员,196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月在省电影放映训练班学习,11月参加张掖县“四清”工作团任工作队员,1965年4月在金塔县电影站工作任放映员,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1月调县招待所工作,1984年9月任县电影公司经理,1986年5月任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1989年6月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1997年1月起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中共金塔县第八、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金塔县第十一、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成茂和
  成茂和,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6年11月出生于东坝乡新寺墩村,大专文化。自幼读书,高中毕业后回村务农,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0月起在甘肃省畜牧学校学习,1978年12月毕业分配金塔县畜牧站工作,任技术员,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调入县委研究室任干事,1987年9月任县委办公室机要秘书,秘书组副组长,1989年10月任金塔乡党委副书记,1989年8月至1992年6月在职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1991年12月任鼎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4年8月任镇党委书记,1996年5月任县委办公室主任,1997年1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同年8月调任敦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0年11月起任敦煌市委常委、副市长。为金塔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敦煌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市委委员、常委,敦煌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许其礼
  许其礼,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0年8月出生于西坝乡西红村,初中文化。自幼读书,1956年6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7年4月任金塔县西红乡团总支书记,1958年9月任西坝公社监委干事,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6月任原酒泉市委组织部干事,1961年3月任西坝公社团委书记。1963年先后任团县委、县委秘书室干事,1965年12月任大庄子公社副社长,管委会副主任,1969年2月任东坝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4年2月任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6年10月起先后任县公安局教导员,政委、党委书记、局长,1997年1月任副县级侦察员。为中共金塔县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金塔县第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0年12月退职休养。刘兴福
  刘兴福,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9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196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8年11月至1969年11月在古城公社上号村下乡锻炼,并兼任县革委会委员,196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八八四七部队服役,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2月在古城中学任教,1974年9月进入甘肃师范大学学习。1976年10月在共青团金塔县委工作,任副书记。1978年11月在双城公社先后任革委会副主任,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1983年3月任古城乡党委书记,1987年3月调任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3月任县计划生育局局长,1993年3月任县委宣传部部长,1997年3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为中共金塔县第九、八、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十一届县委委员。
  朱玉兰
  朱玉兰,女,汉族,原籍河南内乡县,1959年3月出生于甘肃玉门市,研究生学历。自幼读书,197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6年3月在玉门市赤金公社新民二队插队劳动,任点长、村团支部副书记,1978年3月考入酒泉师范学习,1979年9月毕业分配玉门市第三中学任教。1982年3月调入共青团玉门市委工作,1983年9月在西北师范大学政史系学习并毕业,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5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85年11月任共青团玉门市委副书记,1987年3月任书记,1989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团县委书记,全省新长征突击手。1990年8月任玉门市工交局党委书记。1991年9月任玉门市副市长,期间参加西北师大政治理论专业本科学习并毕业,1992、1994、1995年分别被评为全省爱国卫生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卫生市长、全省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1997年3月至1998年7月参加兰州大学经济系区域经济专业研究班学习并毕业。1997年8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副书记,1999年5月任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2000年1月起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为中共玉门市第九、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十届市委委员,玉门市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马世林
  马世林,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63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80年12月在酒泉市红山乡参加工作任乡团委书记,1983年3月任酒泉市东洞乡副乡长,1985年6月考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专业脱产学习并毕业,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11月任东洞乡党委副书记,1990年9月任东洞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3年8月任西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5年5月任银达乡党委书记。1997年8月任金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同年11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98年7月在职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2000年11月起任县委常委、副县长。
  毛仁
  毛仁,男,汉族,甘肃敦煌市人,1955年3月出生于敦煌市杨家桥乡鸣山村,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7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4年1月高中毕业后回村参加劳动,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无预备期),1975年3月任鸣山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大队长,1980年3月任杨家桥中学民办教师。1981年9月考入酒泉师范学习,1983年7月毕业分配酒泉市泉湖中学任教。1984年1月调入中共酒泉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先后任科员、副科级纪检员、正科级纪检员,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职参加甘肃电大党政管理专修班学习并毕业,1993年5月在天津西青区挂职锻炼,同年6月任地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1995年5月任主任,1996年1月任地纪委委员,1997年10月起任中共金塔县委副书记。1996年9月至1998年12月在职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本科班学习并毕业。为敦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玉福
  王玉福,男,汉族,甘肃永昌县人,1960年9月出生于新城子镇毛家庄村,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78年9月考入张掖师专中文系学习,1980年7月毕业分配金塔县鼎新中学任教,后任副校长,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工作,后任教导主任。1987年获讲师职称,1987年7月参加西北师大中文系函授学习,1990年7月毕业。1991年4月调入县委组织部工作,1992年2月任县委副科级组织员,1993年3月任组织部副部长,1995年11月任部长,1997年11月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0年11月起任中共安西县委副书记。
  张积强
  张积强,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62年2月出生于三合乡下新坝村,大专文化。自幼读书,1980年10月参加工作,任金塔乡团委书记。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4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87年2月任古城乡副乡长。1992年1月任天仓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5年3月任中东镇党委书记,1997年11月任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1998年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为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万世贵
  万世贵,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3年12月出生于金塔乡金大村,中师文化。自幼读书,1965年7月酒师毕业先后在金塔县鼎新小学、东明小学、鼎新中学任教,1976年12月任金塔县金塔乡中杰学校校长。1984年7月任金塔县金塔乡中学校长,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1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86年9月获省委、省政府“园丁奖”,1987年12月获中学一级教师职称,1989年5月任县职业中学校长兼教师进修学校校长,1993年3月任县教育局局长,1999年1月起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金塔县四、五届委员会常委。
  王金龙
  王金龙,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8年1月出生于金塔乡金大村,大专文化。自幼读书,197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3年高中毕业后回村劳动,1976年任金塔公社金大大队革委会副主任,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1月考入省财贸学校学习,1979年12月毕业后分配县农机公司工作任会计,1984年8月在县糖厂工作任财务科长。1986年9月调县财政局工作,初任股长,1989年5月任副局长,1994年8月任局长,后兼任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主任、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主任、国资局局长。1996年6月在岗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并毕业。1997年11月参加中共金塔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1998年被评为全省财税系统先进工作者。2000年2月起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秀芳
  邓秀芳,女,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7年5月出生于中东镇树沟村,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7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5年1月高中毕业后任树沟学校民办教师,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8月在县气象站做气象观测员。1980年10月任古城乡妇女干事,1982年4月任三合乡妇联主任,1986年7月任县妇联干事,1992年2月任县妇联副主任,同年12月获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治理论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并获全省优秀妇女干部称号。1994年7月任县妇联主任,1996年改称主席。1997年11月参加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县委委员,同年12月获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大学毕业证书,1998年再获全省优秀妇女干部称号。2000年1月起任酒泉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朱清华
  朱清华,男,汉族,1941年8月出生于金塔县中东镇团结村,中专文化,水利工程师。1959年7月考入甘肃水利学校学习,1963年4月毕业分配县水电局工作任技术员,1969年9月在县五七干校劳动锻炼,后任县水电局工程股长,先后参与多项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3月任县水电局副局长兼总干渠改建工程副指挥,1984年12月兼任县水利建设工程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1986年6月兼任大墩门水利枢纽工程副指挥。1989年、1992年分获省水利厅施工管理、节水灌溉先进个人。1988年获水利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任金塔县水利学会理事长,为中国水利学会会员、甘肃省水利学会会员。1992年9月任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县计划局局长,1998年6月任县委副县级调研员。为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齐晓中
  齐晓中,男,汉族,甘肃安西县人,1957年10月出生于安西县南岔乡,大专文化。自幼读书,1977年1月应征入伍在青海格尔木59243部队服役,1980年1月在安西县影剧院待业,同年7月在安西县法院工作,历任秘书、办公室主任、副科级审判员,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6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88年8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毕业,1991年8月任安西县法院副院长。1993年9月任法院正科级副院长,1996年10月调任金塔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97年8月任代理院长、党组书记,1997年11月起任院长、党组书记。为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何茂年
  何茂年,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2年4月出生东坝乡新寺墩村,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6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学毕业后回村劳动,1970年1月任新寺墩小学民办教师、校长,1973年9月在西北师范大学数学系读书,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9月毕业分配东坝中学任教师、教导主任,1981年7月调任大庄子中学副校长,1983年1月在县文化教育局(教育委员会)工作,1984年8月任副局长(副主任),1985年5月至1987年5月参与整党工作,并兼任县委整党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10月调任大庄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5年2月任乡党委书记。1998年6月起任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为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十一届县委委员。
  张吉俊
  张吉俊,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63年5月出生于三合乡榆树沟村,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79年9月考入酒泉师范学习,1981年7月毕业分配金塔县三合乡中学任教师。1985年9月考入酒泉教育学院中文系学习,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5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87年8月在金塔县教师进修学校任教,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职参加西北师大政教系(本科)函授学习并毕业,1990年4月在共青团金塔县委工作,先后任副书记、书记,1992年10月在金塔县大庄子乡先后任副书记、乡长,1996年5月任金塔乡党委书记,1997年11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和兴贵
  和兴贵,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6年12月出生于古城乡光明村,大专文化。中学毕业后回村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75年12月在县水利电力局参加工作,先后在总干渠、材料站、灌溉组等处任干事。1978年1月调入县公安局工作,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起先后任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刑警队副队长、队长,期间荣立三等功一次,并被授予县级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0年3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同年8月任县公安局副局长,1992年3月立三等功一次,同年10月至1995年4月在职参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学习并毕业。1996年10月起任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1997年11月当选为中共金塔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2000年9月兼任县公安局长、党委书记,2001年1月并任县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
  曹宪胜
  曹宪胜,男,汉族,山东维坊人,1957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自幼随父母在额济纳旗读书,1977年12月在额济纳旗建筑队工作,1978年9月考入甘肃省农业机械化学校读书,1981年8月毕业分配金塔县劳动人事局工作任干事,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5月任副局长,1987年12月省高教自学考试新闻专业毕业,1989年11月在金塔县大庄子乡工作,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党委书记。1993年被行署授予计划生育先进个人,1995年2月调任县人事劳动局局长。1997年11月起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8年7月任党组书记。为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县委委员,金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刘清雪
  刘清雪,男,汉族,山东济南市人,1956年9月出生,大专文化。自幼在原籍读书,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74年12月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84857部队服役。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3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79年9月任事务长,1983年11月任84803部队财务科助理员,1984年9月参加武汉军区学院军队财务管理专业函授学习(毕业),1985年9月任84849部队财务股股长,同年11月参加对越自卫防御作战,1987年8月任84803部队财务科助理员,1987年至1989年参加渭南地委党校经济管理大专班学习(毕业),1992年9月考入西安陆军学院经济管理系学习(毕业),1994年3月任84803部队装备管理科科长,1996年4月任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部长,1998年3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部长,2000年6月并任县委常委。曾三次荣立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兰州军区、省军区先进个人,2001年4月转业回原籍。
  李振宇
  李振宇,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于河南巩县站前街,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82年9月考入西北师范大学政治系学习,1985年5月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5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86年7月毕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7月分配在兰州教育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从事法学教学,1988年获律师资格证书。1989年12月调入甘肃省监察厅研究室从事文秘工作,1995年11月被省委组织部选派到金塔县挂职锻炼,初任县长助理,1998年6月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999年1月结束锻炼,辞职回兰。
  向先春
  向先春,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0年6月出生于东坝乡西盛村,初中文化。自幼读书、劳动,1971年1月起在东坝乡水利工程队、企业公司工作,任施工员、会计、石棉矿矿长,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7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87年1月在东坝乡政府工作,同年12月任东坝乡副乡长,1990年8月任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1991年4月调任金塔乡副乡长,1992年12月在古城乡先后任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1996年9月任鼎新镇党委副书记,1997年1月任鼎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县级),1999年1月起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金塔县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李永军
  李永军,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63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自幼读书,198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81年1月在金塔县农业银行工作,1983年4月任酒泉市政府办公室任秘书,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脱产参加甘肃电大党政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任市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室副主任,1989年3月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7月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1994年7月兼任市委机要室主任。1995年4月任酒泉地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党政干部科科长,1997年8月任地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1999年11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王振宇
  王振宇,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5年7月出生于大庄子乡新八分村,大专文化。自幼读书,197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学毕业后回村劳动,1975年8月甘肃农机学校毕业后在大庄子乡农机站工作,1978年12月调入县农机局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任副局长,1990年5月兼任县农机监理站站长,1994年7月任局长,1996年10月兼任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1995年至1997年6月在职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1997年12月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2000年1月起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中共金塔县第十一届代表大会代表。王建新
  王建新,男,汉族,山西临漪县人,1962年9月生于角杯乡上豆氏村,大专文化。自幼在原籍读书,197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80年9月应征入伍,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导弹学院学习,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毕业分配中国人民解放军23军68师,历任导弹连排长、师干部科干事、连政治指导员等职,1989年1月和1994年12月分别荣立三等功。1997年4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84803部队装甲团副政委,1998年12月晋升中校军衔。2000年3月起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政委。
  沈俊涛
  沈俊涛,男,汉族,甘肃榆中县人,1963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学士学位。自幼读书,197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80年9月考入甘肃工业大学建工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习,1984年7月毕业分配西北师范学院基建处工作,1992年5月任科长,工程师,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6月调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1998年9月任该中心信息处助理调研员,2000年8月到金塔县挂职锻炼,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韩振宇
  韩振宇,男,汉族,甘肃玉门市人,1956年12月出生于玉门镇河西村,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7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学毕业后回乡参加劳动,1974年10月在玉门镇公社从事水管、广播工作,1978年4月任公社团委副书记,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1月任玉门镇公社党委秘书兼公社团委副书记。1985年1月调入中共玉门市纪委工作,1988年12月任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脱产参加省委党校理论部大专班学习并毕业,1992年2月任办公室主任。1993年4月调任玉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94年8月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1998年6月任中共玉门市委办公室主任。期间参加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本科班学习并毕业,1999年11月任中共玉门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2000年11月起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为中共玉门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共金塔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何春山
  何春山,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63年2月出生于中东镇谢家墩村,大学文化。自幼读书,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80年10月参加工作任东坝乡团干、团委书记,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1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86年3月调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1987年4月中央农业广播学校中专班毕业。1990年3月任金塔镇党委副书记,同年7月省委党校函授大专班毕业,1993年3月任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1995年10月任三合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8年6月任乡党委书记,1999年6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大专班毕业。2000年11月起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1年6月中共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本科)毕业。
  秦殿义
  秦殿义,男,汉族,甘肃酒泉市人,1945年8月出生于酒泉市泉湖乡北湖村,中专文化。自幼读书,1964年8月考入张掖农校学习,1967年9月毕业后在金塔县潮湖林场、县良种繁殖场、大庄子乡等处工作任技术员,1980年4月调任酒泉市委党校教员。1983年5月在金塔县良种繁殖场工作,同年10月任县农牧局副局长,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1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88年4月任县土地管理局副局长,1993年3月任局长。1991年8月获总参国防工程军民共管先进个人,1991、1995、1998年先后被省土地管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1996年获土地估价师任职资格。2001年1月起任政协金塔县委员会副主席。
  俞建礼
  俞建礼,男,汉族,甘肃古浪县人,1964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函授)。自幼读书,1984年7月张掖师专化学系毕业即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原乌鲁木齐陆军学校学习一年,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起历任步兵第六师十七团四连排长,师政治部组织科副连职干事,正连职干事,南疆军区政治部组织处正连职干事,副营职干事等职。1994年7月在兰州军区司令部作战部作战二处工作,先后任副营职参谋、正营职参谋、副团职参谋,1999年6月晋升中校军衔,2000年6月任兰州军区特种大队代理副大队长,同年9月任兰州军区司令部作战部作战二处副处长,2001年4月任金塔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曾荣立三等功四次。
  裴学文
  裴学文,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40年9月出生于鼎新镇新西村,高中文化。自幼读书、劳动,1964年1月起先后在鼎新信用社、鼎新公社、鼎新农业中学任会计、一般干部、负责人,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12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69年5月调入鼎新医院工作,任会计。1984年1月调任鼎新镇党委秘书,1987年1月任鼎新镇副镇长,1992年1月任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1995年1月任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7年1月提任副县级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同年11月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998年12月改任鼎新镇人民政府调研员。为金塔县第十三、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0年6月退职休养。
  王世海
  王世海,男,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56年3月出生于鼎新镇进化村,大专文化。1974年高中毕业后在鼎新镇规划队工作,1978年9月考入张掖地区农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学习,1981年8月毕业分配金塔县任县人事科干事,县农建指挥部办公室干事,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1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同月调任县政府办公室机要秘书。1988年5月任县农建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9月兼任羊井子湾乡筹委会主任,同年12月被评为省两西建设先进工作者,1995年11月任羊井子湾乡党委书记,1996年12月被评为省两西扶贫开发先进个人。1998年12月任鼎新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副县级)。为中共金塔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金塔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知识出处

金塔县党史人物名录

《金塔县党史人物名录》

本书的收录了金塔县及原鼎新县和平解放后党派来的首批干部,历届县委委员和曾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武装部等领导机构任职的领导干部,原鼎新县中共地下党员和解放后最早发展的地方党员及红西路军部分流落我县的老战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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