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居延汉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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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文物志》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05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居延汉简
分类号: K877.5
页数: 12
页码: 180-1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博物馆居延汉简的源流、形制、分类和基本内容情况。
关键词: 金塔县 文物 简牍

内容

一、居延汉简的源流
  简牍,是我国优秀的古文化遗存物。我县居延遗址出土的汉简称居延汉简,是众多简牍中璀璨夺目的明珠之冠,多年来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轰动与关注。
  居延汉简大都是边郡驻军屯戍活动的军事文书,其中也有地方行政文书和与之发生过关系的各种文献。居延汉简的出土,不仅奠定了中国简牍学雄厚的文物文献基础,而且导致中国简牍研究的国际化,形成了一门国际性的显学。
  居延汉简有新旧两部分组成,人们习惯上将1930年出土的称旧简,1972-1976年出土的叫新简,新旧简总共约30000多枚,其中17000余枚出土于我县的肩水金关、大湾城、地湾城。
  居延旧简,是前西北科学考察团于1930年在居延地区的大湾城、地湾城、破城子等处发掘,共有一万多枚。其中除少量竹简外,绝大部分为木质简牍。这批简现存于台湾。
  居延新简是1972——1976年,由甘肃省博物馆、酒泉地区文化主管部门和当地驻军等单位联合组成的居延考古队,在破城子、肩水金关和甲渠塞第四燧等处发掘,共20000余枚。其中绝大多数是木简,竹简极少。这批简现存于甘肃省博物馆和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我馆采集有不完整的木简数枚,尚有数百枚零散简牍流于民间。
  至目前,已发现的30000余枚居延汉简是国内简牍出土的最大宗,即使在全世界范围内,也是首屈一指、无与伦比的,这不仅因为其数量多,更重要的是他的内容包括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等方方面面,具有极高的科学、历史和文物价值。
  居延旧简中最早的纪年简为汉武帝太初三年(前102年),最晚者为东汉建武六年(公元30年)。综览居延汉简,内容的涉及面很广,政治方面包括汉代的养老制度、抚恤制度、吏制等内容;经济方面有关于农垦屯田的记载,其内容涉及屯田组织、农事系统、屯垦劳力、田仓储运、田卒生活、剥削形式和剥削量,以及农具、籽种、水利、耕耘、管理、收藏、内销、外运、粮价、定量等等,其学术史料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军事方面,居延汉简多是西北边塞烽燧亭障的文书档案,文中所记载的武器名目繁多,最常见的为鸯;科技文化方面,居延旧简中记载有《九九表》,同时,居延纪年简多载有年月日,一般在月名与日序之间注明朔旦,这无疑是研究两汉朔、闰排列的第一手资料。
  居延新简的发掘,由于方法得当,不但发掘数量多,而且比较完整,成册的较多。其中包括完整的和比较完整的薄册70多个,这为简牍研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和准确性。
  居延新简中的纪年简约1200余枚,最早者为汉武帝天汉二年(前99年),最迟者为汉灵帝建宁二年(公元169年)。
  居延新简不仅记载了居延地区屯戍活动的兴衰,而且保存了西汉中期到东汉初年的重要文献资料。如简册《塞上烽火品约》共17枚,该册是研究汉代的烽燧制度以及边塞防御系统十分重要的资料。它是居延都尉下辖的甲渠,卅井、殄北三塞临敌报警、燔举烽火、进守呼应、请求驰援的联防条例。由简文得知,在匈奴人入侵的部位、人数、时间、意图、动向以及天气变化异常等各种情况下,各塞燧燔举烽火的类别、数量、方式、如何传递应和、发生失误又如何纠正等有具体的规定。又如简册《侯粟君所责寇恩事》共36枚,是一份完整的诉讼档案,阐明了汉代治狱刑讯制度的具体内容与诉讼辞的格式以及诉讼程序等。简册《甘露二年御史书》,是汉宣帝时追查武帝之子广陵王刘胥集团阴谋纂权活动的御史书,内容主要是向全国发布通缉判逆逃犯的文件。如《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册,记载了窦融任何西五郡大将军期间,颁发的居延官吏俸禄文书,文中载有“居延都尉,奉谷月六十石”、“居延都尉丞,奉谷月卅石”、“居延令奉谷月卅石”。
  二、居延汉简的形制和分类
  居延汉简就其质地而言,可分为竹、木两类,竹质的所占比例甚微,不到1%。所出土的竹简,一般保存的情况不好,不仅字迹多处漫漶不清,而且大多为残简和断简。相反,木简保存情况较好,可能因为这里的自然条件和环境有利于木简的保存。根据出土的木简的木材鉴定,有松杉、白杨、水柳、红柳等。
  居延汉简长短、宽窄、薄厚各异。出土的汉简,尺寸最长的有88.2厘米,最短的仅3.8厘米。多数为尺牍(汉简一尺相当于23.3厘米),长度为22.5厘米到23.5厘米这样一个范围内。居延汉简的制作程序和方法是先将原材料剖为木片,然后解为扎条,加以刮削。观察出土的木简,可见其上下两端锯齐后又略为磨平,如锯的不齐再用刀刮削,削痕清晰可见。木简两面,光滑平整,棱角分明,木简横剖面为正角长方形。木简表面末见有特殊液体涂染浸泡痕迹,但对错字的刮削修改痕迹,则十分明显,尤其从侧面观察,更为显著。
  简牍编联大致有三类方式,一种是在简的一侧,距顶端6-7.5厘米处,刻有一三角形的小楔口,以固定编绳,使之不易脱落或不上下移动。另一类是用直径为1至1.5厘米的细木条,从顶端一劈为二,略加修整,正面剖光,磨平,于端尖0.7至1.6厘米处左右两侧刻以三角形楔口,栓以麻绳,结以活扣,便于悬挂。还有一种是在顶端向下1-3厘米处中间穿一小孔,再栓上麻绳,便于悬挂。
  居延出土的汉简从形式看,依其自书名称有简、牍、觚、检、缄、签、椿、符、削衣、板、檄、椠、两行、册、符、传、过所等种。由于各种形式的简牍其级别和性质的不同,在选用材质上也有明显的差别。
  简,是汉简文书的主体,内涵比较复杂。其形制有7种:长22厘米、宽1厘米-1.3厘米;长22.5厘米、宽1.13厘米;长23厘米、宽1.1厘米;长24厘米、宽1.3厘米;长27厘米、宽1.2厘米;长30厘米、宽1厘米;长38.5厘米、宽1.5厘米。以长23厘米、宽1.1厘米之尺牍最多,其实长22厘米-24厘米也是尺牍。这些都是日常事务中经常使用的普通木简,而长30厘米以上者,就不是尺牍,是用来颁布法令、条例等重要文件的专用木简,与一般文书有别。由于时代、文书性质、文书级别的不同,简的选材明显有差异:哀帝以前多用松木,王莽前后各材质都用,互相掺杂。一般比较重要的文书多用松木,其它多用杨木。同时松木简上的字写得正规些,而其它材质的简就写得潦草。也许是松木好用的缘故。居延不产松,只长胡杨和红柳。所以松木是外地运去的,汉简中也有领用简札、书绳的登记簿。
  牍,是与简同时并用,而且是用量较大的一种。它的主要特征是宽度比简宽,长度与简差不多。简一般宽1厘米左右,如超过2厘米,就不应称简,应是牍。据史书记载,牍应是用竹子制做,只有用宽竹做成者才叫牍,即竹牍。而居延简牍中,就根本没有竹牍,一律用木材做成,所以应叫做木牍。其实牍是指宽度而言的,并不限制材质。居延有松木牍、胡杨牍,无红柳牍。形制有:20厘米×2.4厘米,22厘米×4厘米,23厘米×6厘米等种,最宽者超不过6厘米。也许在汉人眼里超过6厘米以上者就不是牍了。用途多见公文尾结、购物账单、医方、私人书信及封缄等。
  觚,是形制特别的一种文书用品,长度似无定制,但面的多少有意为之。将一根木棒,削成三个平面、四个平面或六个平面,没有少于二者,也没有多于八者。一般木棒,如少于或多出二、八之数就不为觚了。其用途是练习写字和发送重要的紧急文件。其材质多用胡杨和红柳。
  检,即封检,相当于现在的信封。一般都与填封泥的方形封孔相连接,封札、系绳、填泥、盖印,书写收发人姓名。所以表面留下了文字,与简牍文书同时出土,于是就变成简牍文书中的一种类别了。检的尺寸极为复杂,大大小小,长长短短,多达10余种。
  缄,也是信封的一种,与检的区别在于,缄不带封泥匣,直接用木牍书写姓名、地址等。居延防线,以驻军为主体,军内很多文件是不通过邮驿转送的,而是直接派人送达的,送达件一般不封印,于是就有大量缄的存在。
  签,即标签。有各种器物标签,也有各种文书、账簿的标签。器物存库、文卷上架,以签标之,易于识别取用。其形制也是多种多样,但签头处都有醒目的特定图案标识,又钻有小孔,便于系挂。
  梼,是一种与日迹巡逻相关的凭证之物,用红柳枝削成,一面削平,写有“第六日中椅”等文字,是记录戍卒日夜巡逻、值班时间和次数的一种信物。一般比较长,有27厘米的,也有38厘米的,宽度均为1厘米左右。
  符,即凭证亦或通行证之类的简,如兵符,能证明持符人的身份、事由的标记符以及证明记录吏卒巡察烽燧是否到界,仓库、邸阁值勤的凭证。是一种特别的信物凭证。它的构成是内容和形式互为因果的结果,内容需要验证,才有形式上的配合。如居延新简中“第二十三候长迹符左,第二十三候长迹符右”。这是候长日迹巡逻的凭证。在一根两面削平的木棒上,正背两面写出上字,然后从中间剖开,左半存单位,右半给候长,候长凭此去巡逻,按时返回后与单位合符,以证完成了任务。
  削衣,本不是简牍文书的一种,它的产生,是原简牍上或木觚上因写错或二次使用而被削掉的部分,因带有文字,故列其类。有一字被削掉的,也有整段文字被削掉的。尽管外形上只是一片屑,但内容却是文书,故与完整简文同等重要。
  板:就是上下两板相合,便于保密封检的重要紧密文书,这实际上是古代的邮书函信。这类简一般长度为23厘米左右,恰为汉代一尺,所以尺牍指函信是有其渊源的。
  檄:即檄书,檄文,长度一般也在23厘米左右,属于尺牍。重要的檄书,还有封泥印钤,目的是为传递保密和引起重视。
  两行:即指简牍较宽,可书写两行字。“两行”一词见于简牍自书,而为其它历史文献绝少记载。
  册:即多枚简牍串编而成册,一般都记录一个基本完整的内容。
  以上是居延汉简的基本形式和材质情况。那时没有纸张,文字载体靠木材,于是便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形制,如有一张白纸,一切就简单了。
  三、居延汉简的基本内容
  从简牍内容看,100余年间遗留下来的3万余枚文书,给我们提供历史信息是多方面的,所以内涵是极其复杂的。据文书原有篇题章目计算,有22大类,百余种各种各样的原始文献。具体如:
  第1类:书。
  有诏书、刺史书、张掖太守府书、诸官往来书、部报书、举书、应书、牒书、廩书、算书、遝捕书、牢书、自言书、出入塞书、爰书、自证爰书、相证爰书、秋射爰书、戍卒病死爰书、病诊爰书、责书、邮书等等。这些书都是上至朝廷、下至各级政府、机关、单位日常行政工作中所产生的文件,涉及各个领域。
  第2类:官府公文。
  有中央朝廷下发文,刺史部下发文,张掖太守府、属国都尉府、五郡大将军幕府下发文,居延县府下发文和上报文,居延县乡级政府上呈文,居延都尉府上呈文和下发文,甲渠候官上呈文,存档文和下发文,各级部候呈报文,各烽燧呈报文等。这些都是政务公文,有逐级下发的,相应有逐级呈报的。其中甲渠候官这一单位至为重要,因为大部分木简出土于此,所以这里的文件最为复杂,既有上级发下来的,也有下级呈报上来的,候官本身根据上下级的要求相应又要产生本官文件,或上呈,或下发,并要存档,所以形成了复杂的文书关系。
  第3类:簿。
  即各种名簿,有吏员簿、奏事簿、赐劳簿、奉禄簿、赋钱簿、四时簿、财物出入簿、粮食出入簿、钱出入簿、盐出入簿、车出入簿、菱草出入簿、马牛出入簿、铁器出入簿、资产簿、伐阅簿、守御器簿、兵器簿、被服簿、劳作簿、日迹簿、驿置道里簿等等,涉及军事、经济、财政、资产等诸多方面。
  第4类:籍。
  即名籍,与簿基本相同但又有区别,有烽燧名籍、功将名籍、吏四时名籍、吏卒名籍、受奉名籍、吏卒廩名籍、车父名籍、骑士名籍、被服名籍、被兵名籍、罢卒和留卒名籍、赐劳和增劳名籍、家属名籍、家属居署名籍、家属见署用谷名籍、贳卖衣财物名籍、戍卒和罢卒死亡名籍、吏妻子出入关致名籍、省卒名籍、庸名籍以令赦免人名籍等等。这种名籍最大特征是涉及具体的每个人,如被兵、被服名籍,专门记载武器和服装的配备发放情况,具体到人,受用者领了什么衣服和兵器,领了多少,都要登记在案。
  第5类:课。
  有邮书课、驿马课、军书课、贳券课、罢卒吏名课等。课,《说文》曰:“试也。”考课也,即现在所说考核之意。这类课文书,除登录有关情况外,还要依据律令或规定进行考核评价,做出结论。往往是出了问题才考核,但更多的是按日常工作规定定期考核,这是当时的一种管理制度。
  第6类:案。
  有功劳案、当食者案、戍卒物故案等。即考查、查证有关事件后所形成的文字记录。
  第7类:条。
  有大司农部掾条、丞相御史刺史条、督烽掾条、檄移部吏常会八月条等。条,条例,是带有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
  第8类:券、刺。
  有算券、吏责券、卒责券,吏对会入官刺、过书刺、邮书刺、廪卒刺等。
  第9类:科、品、令。
  有捕斩匈奴反羌购偿科别、大司农臣延奏罪人得入钱赎品、塞上烽火品约、北边契令等,即各种规定、办法、守则。
  第10类:录。
  有刺史奏事簿录、使者治所录、府录、行塞省兵物录等,是官府公务要事的记录,相当于现在的某某纪要之类公文。
  第11类:算。
  有檄算、吏遣符算、四时算、计簿算、行事算等。算,《说文》曰:“数也。”即数字也。这里的算,是一种文件形式,当然是与经济数字有关的,如今之某某预算、年终决算等。简文中的四时算,就是一年四季的预算和决算。
  第12类:劾状。
  法律文书中的一种,即起诉书、状子。
  第13类:记。
  有府记、官记、行塞劳敕吏卒记等。记,也是文书之一种,记录某项重要的事。府记和官记,是指居延都尉府和甲渠候官、居延候官等两级机关的事务文书。另外还有个人的私记,如郭中卿记、万岁候长王充记、主官掾记等。这些记与上类记是性质相同的一种文书,但这类记专指个人的私事记录。
  第14类:计。
  有粟计、胡中文布计、郑卿粟、赵子思计、干饭眉计等。即记账单,往往与货物的重量、价钱有关。
  第15类:奏。
  有王忠记奏、徐威仲山伏地奏书、隧长宗白奏、令史谭奏等,即上呈的意见书、奏章等。
  第16类:符。
  有第二十三候长迹符、第六平旦迹符等。符,即凭证、信物也。
  第17类:过所。
  这类过所肩水金关出土较多,即通行证之类的有效证件。
  第18类:致。
  致,《说文》:“送诣也。”送达通知。是公文中使用较普遍的一种形式,可以用在很多方面,如上呈物品、领用东西、出入关口等场合都可用致的形式告知对方。
  第19类:式。
  即各种各样文书、簿籍、爰书等文书的书写格式,即样本、范本、式样,是当时发往各办公机关统一文书格式的样本。
  第20类:信札。
  即个人的来往书信。
  第21类:古书籍。
  有《仓颉篇》、《急就章》、《易经》、《日书》、《日历》、《算术》、《医方》、《论语》等,但大都是残简断册,完整成册者甚少。有一篇《刀剑》册,较完整,是鉴别刀剑的古书籍。
  第22类:律令。
  即法律和条令,但大都不完整。
  以上是居延汉简的基本内容,出土地点虽然多达30余处,但主要是在甲渠候官和肩水金关两遗址出土的。甲渠候官是居延都尉府下属的一个重要单位,地处中心部位,来往事务都得经过它去处理;肩水金关地处南部,是前往居延的必经关口,所以这两个单位的所在地遗留物就多。从简的时代看,主要是西汉宣帝以后、东汉建武八年以前的文书。从内容看,22类中,以官府公文和簿、籍类文书最多,所载事件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是研究汉代史的珍贵的历史文献。
  我县馆藏有少量残简:
  汉简:国家三级文物。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大湾城遗址采集,为汉代的木简,长条形,长24厘米,宽1.5厘米,隶书墨笔手写而成。
  简:国家三级文物。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大湾城遗址采集,为汉代记录档案的木简,长条形,长23.5厘米,宽1.5厘米,隶书墨笔手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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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文物志

《金塔文物志》

《金塔文物志》比较详细的记载了从四千多年前新石器时期至近现代境内的文物古迹,包括古遗址、古墓群、古建筑和石刻等共279处。有新石器时期的古遗址、陶器、石器、骨器,秦汉至魏晋时的古城堡、古窑址、长城、烽燧、铜器、陶器、竹木简牍,隋唐时的铜币,宋、元、明、清时期的古城堡、寺庙、铜币、瓷器、木器、书画经卷等。这一处处文物古迹都是金塔悠久历史、深厚文化积淀的重要依据。以缸缸洼、二道梁、火石滩、石岗等遗址为代表的史前大型聚落遗址,收集出土了一大批精美彩陶、精细石器,揭示了先民比较发达的手工业和农牧业,有力的佐证了金塔的悠久历史。以地窝墩南窑址、双庙湾窑址、西三角城北窑址群、窑洞滩窑址群、土墩子井窑址群、破城窑址群等为代表的古窑址,分布广泛,形状各异,是青铜时代到魏晋时期先民制陶、烧砖、冶炼的历史见证和智慧结晶,对研究金塔历史和文化具有重要作用。由蜿蜒数百里的长城,星罗棋布的烽燧,闻名遐迩的“三城一关”(东大湾城、西大湾城、地湾城和肩水金关),散布在田野戈壁中的城堡等组成的古代军事设施遗址,集中反映了金塔作为居延门户的战略地位,给我们留下了“汉简故乡”盛誉,是金塔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以汉会水城故址、西古城、王子庄、威虏城、毛目城、鼎新城、金塔堡等为代表的古城城址,几乎遍布全境,有的虽残破甚厉,有的已遗迹无存,但透过这些古城、古堡历史的烟云,我们还是依稀可见金塔昔日的繁荣。以金塔寺、青山寺、城隍庙、文昌庙等为代表的寺庙遗址,反映了历朝历代金塔大地兴盛的佛教文化。火石梁遗址、白山堂古铜矿遗址、威虏坝、金塔寺“金塔”、文昌阁等冶炼、水利和建筑遗迹,充分显示了古代劳动人民的创造才能。从大坡梁一天泉寺墓群、东沙窝古墓群等汉一魏晋时期古墓葬群中出土的以铜马、伏羲女蜗棺画为代表的一大批文物,是研究汉一魏晋时期历史文化的重要实物依据。金塔寺“金塔”碑铭、创建金塔厅衙门碑铭、鸳鸯池水库碑铭、毛公墓志铭、宝水堂碑文、仙姑庙石刻等石刻碑铭,既闪耀着前辈石刻艺术的光辉,又为后人了解重大事件提供了原始的史料。鸳鸯池水库大坝、大墩门引水枢纽工程、鼎新黑河大桥、传统民居等近现代文物,是奋发图强的丰碑,记述了勤劳勇敢的金塔人民艰苦奋斗,创造美好家园的光辉里程。详尽介绍的陶器、铜器、石器、居延汉简、经卷等馆藏历史文物以及民俗文物,犹如翻开了4000年历史的画卷,一件件宝物“诉说”时空的流转,“叙述”历史的变迁和发展,展示劳动人民的伟大创造,是我们灿烂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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