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馆藏文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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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文物志》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04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馆藏文物
分类号: K872.42
页数: 44
页码: 163-2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博物馆馆藏文物的详细情况,其中有第一节 馆藏文物简介、陶器、铜器、石器、居延汉简、写经类、其它、民俗文物等。
关键词: 金塔县 文物 馆藏文物

内容

第一节 馆藏文物简介
  我县博物馆自1990年成立以来,各级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文物的征集和收藏工作。经过广大文化、文物工作者的艰苦努力,通过采取民间征集,吸引社会捐赠,考古发掘和移交涉案文物等办法,使馆藏文物的数量稳步增加,至2002年博物馆分设前,馆藏文物的数量达到了近600件。2002年博物馆分设后,文物征集力度加大,至2008年底,馆藏文物数量已达到了1265件。藏品中有新石器时期——青铜时期的陶器、石器、骨器;有汉——魏晋时期的陶器、铜器、简牍;有明清时的瓷器、木器、纸质经卷及家具和近现代生产工具及生活用具。其中,国家三级以上文物达53件。汉代的具鞍铜立马、毛刷、琥珀卧虎、琥珀雕对鸟佩饰和明代的藏文写经等5件文物被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新石器时期的骨珠、双耳彩陶罐;汉——魏晋时期的陶卧羊、木弋、陶辂车和明代的佛瓦当、大乘妙法莲花经、绿琉璃塔顶、佛像画等9件文物被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新石器时期的单孔石刀、石璧、双耳细纽罐、陶纺轮、单耳罐、琮、双耳罐、双耳彩陶罐、陶埙;汉——魏晋时的陶灶、墓砖、汉简、陶鸡、陶壶、陶俑、陶盘、铜鼎、铜壶、扣花、金花、灰陶直颈壶;战国时期的铜矛;明代的彩塑佛像;清代的维修宝塔牌、藏文经、瓷扁壶、木雕神龛等39件文物被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其余的藏品没有鉴定级别。藏品按质地分:陶器308件、石器175件、铜器(包括铜钱币)527件、骨器92件、木器64件、纸质36件、铝质18件、瓷器10件、铁器7件、丝绸5件、布质4件、玉器3件、琥珀3件、玻璃2件、料器2件、泥质2件,金质、琉璃、塑料、羊毛、土质、石膏各1件。这些馆藏文物既是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原始生产工具,又是日常必需的生活用品;既是反映古代民俗习惯的祭祀、陪葬品,又是凝聚当时劳动人民智慧的精湛工艺品;既有古代勇士弛聘疆场遗留下的铜兵铁器,又有伦理玄奥、使人穆然的佛语画卷。他们从多侧面、多形式展现了金塔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的状况,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
  第二节 陶器
  据考古记载,我县境内在距今约4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就有人类居住,当时这里有多处陶器作坊,制陶业十分发达。延至魏晋时期制陶业达到高峰。从现今遗存的缸缸洼、火石梁、火石滩榆树井、二道梁等多处古遗址足可以证明这一点。由于烧制的陶器深埋于地下后,不易氧化腐烂,使其得以长久保存下来。在我县境内出土和采集的陶器相当多,仅馆藏陶器就达到308件,占馆藏总量的24.3%,民间收藏和外流的估计数以千计。陶器中有新石器时期——青铜时期的夹砂红陶、彩陶,有汉——魏晋时的灰陶。器形有罐、壶、盖、盆、仓、灶、俑、樽、盘等。彩陶罐均为红陶衣施黑彩、纹饰有网络纹、平行纹、回纹、绳纹、附加堆纹、三角纹、菱形纹、圆点纹、斜线纹、乳钉纹等。我县境内出土的红陶和彩陶大多属四坝文化遗存。灰陶纹饰有粗绳纹、细绳纹、席纹、麻点纹、网格纹、鱼鳞纹、垂帐纹、旋纹等。陶器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如此精美的陶器古人是怎么制作出来的呢?陶器的花纹又是如何形成的呢?陶器陶坯的制作方法,萌芽时期被称为“贴敷模制法”或“泥片贴筑法”。用这种方法制作陶器需要支撑泥片的支架,可以是一个草编的篮子,也可以是一个树枝编成的筐,然后把泥敷在支架上,依靠支架的形状来完成陶器的成形。此后,又出现了一种更牢固的制陶术——“泥条盘筑法”。是将拌制好的粘土搓成泥条,从器底开始依次向上盘筑成器壁直至器口,然后用泥浆粘合全器并抹平泥条间的沟缝,或进一步一手在器内持陶垫或卵石顶住器壁,一手在器外持陶拍打,使器壁均匀结实。如果陶拍上缠有绳索或刻有花纹的话,那么陶器的表面就会出现绳纹或其它花纹了。由于手工操作的不稳定性,用“泥条盘筑法”制成的陶器在器壁内部会有凹凸不平的痕迹。金塔县境内发现的许多早期的夹砂红陶罐,器壁内就有凹凸不平的痕迹,说明其陶坯就是用泥条盘筑法制作的。随着窑的诞生和发展,陶器成形技术也取得了飞跃性进展。后来,“陶车”出现了。它是一个圆形的操作台,台面下的中心处有一个圆窝可置于轴上,圆台围绕着轴可作平面圆周运动。将陶坯置于工作台面的中心,推动台面旋转,便可用手或借助工具对器形进行整修。陶车的出现可以看成是陶器制造业规模化的象征,它大大提高了陶器的生产能力,甚至造成了某种作坊与社会分工的产生。时至今日,陶车还是手制圆器成形的主要器具。金塔县境内出土的许多彩陶和汉——魏晋时的灰陶,其陶坯都是用陶车制作的。
  金塔陶器的器形,早期主要是罐、盆等实用器物。到了秦汉魏晋时期,随着丧葬习俗的改变,陶器成了随葬的主要明器之一,陶器器形大为丰富,除罐、盆外,出现了壶、碗、樽、瓮、甄、豆、井、灶、仓等器形和俑、猪、牛、羊、鸡等偶像。并出现了随葬的车马模型。
  陶器的颜色为什么会从最初的红色转变为后来秦汉魏晋时期的灰色呢?这与古人陶窑的发展有很大关系。最初的升焰式圆窑不能控制进入窑内的空气比例,烧成的陶器大多都是氧化气氛下的产物。如含铁量高的粘土烧成红陶、褐陶。一些含氧化铁较低的粘土或瓷土烧成的产品,则为白陶。到后来,由于窑室改进,窑顶封闭,窑内温度升高,燃烧时就会产生大量的游离炭黑,把陶器熏成了灰陶或黑陶。
  陶器上的纹饰又是怎么形成的呢?随着陶器制作一步步趋向专业与实用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外表装饰也被用在了陶器制作上,彩绘、镂雕、刻印等等。陶器不仅成为了人们必不可少的生活日用品,而且也成为了人们表达美的追求的载体。在彩绘陶器出现之前,人们用表面磨光的方法来增加器物的光泽。在人们了解到一些带矿物质的粘土能产生颜色后,陶器上便出现了彩绘,这种刷在陶器上的粘土被称为“陶衣”。陶衣的原料是碾磨得极细的粘土悬浮液,粘土若是瓷土,陶衣就呈现为白色;粘土里若含锰矿,陶衣就呈褐黑色;若粘土是红土或赭石,陶衣就呈红色,打磨光亮的陶坯上涂刷了陶衣后就有了作画的底子,再用另一种颜色的粘土就可以在陶衣上绘出丰富的图案了。彩绘后的陶坯入窑烧制,出来就成了不退色的彩陶。金塔县境内出土的彩陶基本上均为红陶衣施黑彩,就是用这种方法绘制的。
  到了秦汉时,中原地区已大量使用铜器和铁器,部分地区已出现了带釉的瓷器。金塔县所处的西北地区由于地理条件和经济条件所限,陶器仍然是主要的生活用具。这时,由于人口剧增,陶器需求量明显加大,加之陶窑的改进,在陶器上施彩,已不能适应陶器的大量需求。怎样才能既省时又省力的在陶器外表刻印纹饰呢?人们想到了在陶坯上刻印纹饰。最常见的就是绳纹,用缠了绳索的木拍在未干的陶坯外拍印,虽然当时这样做的本意是想让陶器的器壁坚实均匀,但人们发现这样的陶器外表别有韵味。于是,人们便直接在一些木拍或陶拍的表面雕刻花纹以产生更多的拍印纹饰。金塔县境内许多灰陶器物上的绳纹、麻点纹纹饰就是用这种方法拍印的。由于拍印的花纹往往无序,所以又出现了剔刻花纹和镂雕花纹,这是指用竹、骨等制成的尖锐工具在陶坯上剔刻或镂刻出各种花纹,如曲折纹、圆圈纹、弦纹等,使之组成连续的花纹图案,这与拍印花纹的风格相比又风格迥异了。金塔县境内的许多灰陶器物上的折线纹、弦纹、鱼鳞纹、垂帐纹有明显的剔刻痕迹,就是用这种方法剔刻的。还有一种在考古学上称为“附加堆纹”陶器装饰法,是指用泥饼或搓得很细的泥条用泥将粘附于陶坯外壁形成凸起于陶器表面的、平行或交叉的各种花纹。据专家推测,这种装饰法可能兼有加固器壁、便于抱持的实用性目的。金塔县境内的灰陶器物上也发现了这种纹饰。
  延至魏晋末期,由于中原地区的瓷器制造业向西传播,西北地区大量使用瓷器,瓷器坚固耐用的优点被广大群众所接受,陶器逐渐被瓷器替代,到隋唐时陶器已销声匿迹了。
  我县馆藏陶器中的代表性藏品是:双耳彩陶罐(二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我县缸缸瓦遗址采集。该藏品质地为夹砂红陶,高11厘米,口径12.7厘米,腹径14厘米。敞口,双耳,鼓腹,小平底,纹饰为两层,颈部饰菱格纹,罐体饰斜角纹。属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遗存物。该藏品造型精美,几何纹饰绘制精细,是彩陶器中的精品。反映了先民已具有先进的手工制作技术和较高的审美观念。
  陶卧羊(二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我县东沙窝汉墓群采集,东汉晚期随葬品。质地为灰陶。高8.5厘米,宽9厘米,呈俯卧状,羊角转向,嘴微张。该藏品制作的泥坯略现粗糙,但刻画手法新颖,独特,用寥寥几刀就雕刻出一只栩栩如生的羊形象,实为随葬明器中的精品。
  陶轺车(二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死鞑子沙窝墓群采集,为魏晋随葬品,质地为灰陶。形似推车,双轮,双辕。车轮与车厢可以分离。轺车造型逼真,线条粗犷有力,表现力强,质地坚硬,充分说明了魏晋时期制陶业技术的高超。
  双耳罐(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大庄子乡境内的二道梁遗址采集。四坝文化类型,质地为红陶。口径7.8厘米,腹径10.5厘米。平口,有对称双耳,鼓腹,腹部有直形纹饰,平底。
  双耳彩陶罐(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大庄子乡境内的二道梁遗址采集。四坝文化类型,质地为彩陶。口径13厘米,腹径26厘米,高23.5厘米,敛口,短颈,圆鼓腹,颈部有对称的双环形耳,纹饰分两层,颈部为三角形三线纹,腹部为不规则菱形三线纹。
  陶塌(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火石滩遗址采集。质地为夹砂红陶。埙体为椭圆形,上有一孔,一端带一短圆柱体,另一端带一扁平长方体,中间空,上有两孔,用于吹奏。该藏品从质地和制作手法上看应为史前遗物,说明当时的先民已有了早期的艺术活动。
  双耳细纽罐(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大庄子乡境内的二道梁遗址采集。夹砂红陶。口径8.6厘米,高10.5厘米,腹径10.5厘米,平口,有对称的双耳,圆腹平底,腹部有直线纹,属四坝文化遗存。
  陶纺轮(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羊井子湾乡境内的火石滩遗址采集。质地为红陶,圆形,直径6厘米,中间有一孔,表面有刻制的字型、鱼纹图案。该藏品为新石器时期先民的纺织用具,他们将牛、羊毛用纺轮捻成线,然后再用来缝制物品。
  单耳罐(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大庄子乡境内的二道梁遗址采集。质地为夹砂红陶,高9.5厘米,腹径8厘米,口径6厘米,平口,长颈,球形腹,整个罐身呈圆锥形。颈部有单耳,口沿有细微的缺口,颈部的纹饰呈菱形,罐身的纹饰为斜线纹,属四坝文化遗存。
  陶灶(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东沙窝臭芦草窝墓群采集。灰陶,呈灶状,长23厘米,宽20厘米,高9厘米,上有三圆口,其中的一口上有小碗,前侧有长方形的灶门。该藏品应为东汉晚期随葬明器。这个时期随葬明器的特点已向实用器物转变,如陶灶,陶仓,陶井等,一方面说明了当时人们已开始注重生活的质量,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达和生活水平的提高。
  陶鸡(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东沙窝臭芦草窝墓群采集,为东汉晚期的随葬品。质地为灰陶,高6.5厘米,长10厘米,鸡头、腹、尾全,形似啄食。该藏品捏塑而成,手法简单,形象逼真,虽属随葬明器,但也不乏艺术观赏性。
  陶壶(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金塔镇境内的红沙井墓群采集,汉代的随葬品,质地为灰陶,侈口,直颈,刀削足,颈部有垂帐纹、肩、腹部饰有旋纹,口径11厘米,高22.5厘米。
  灰陶直颈壶(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东沙窝臭芦草窝墓群采集。为汉代的随葬品,灰陶,直口,细颈,圆腹,喇叭口座,高27厘米,底径13厘米。此藏品颈部细长,壶身下部和底座带有旋纹。整个壶身造型精美,特别是细长的颈部,在出土的同类器物中十分罕见,没有高超的工艺,如此细长的颈部是很难加工的,这充分体现了汉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
  陶俑(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东沙窝汉墓群中采集。为东汉晚期的随葬品,灰陶,高18厘米,呈站立状,正视前方,双手托于腹部。该藏品制作虽略现简单,但手法独特,轮廓清晰,面部表情刻画逼真,具有一定的艺术观赏性。
  褐陶牛:征集,汉代随葬品,褐陶。身长24.5厘米,宽8.5厘米,通高18.8厘米。呈颌首站立状,两眼直视前方,四肢粗壮有力,形态逼真。
  双耳鼓腹侈口彩陶瓶:征集,新石器时期生活用具。侈口高颈,鼓腹平底,腹部有对称双环形耳。耳部以上为红陶衣施黑彩,纹饰分三层,颈部饰双直线纹、网格纹、菱形纹;上腹部饰双直线纹、复合菱形纹、菱形网纹、腹中部饰三直线纹;耳部饰三直线纹,耳部以下为素面。口径16.5厘米,腹径25厘米,底径9厘米,高32厘米。陶罐上的纹饰虽略现零乱、粗糙,但整体造型美观、大气,充分反映了古代制陶工艺的高超。
  第三节 铜器
  我县的馆藏文物中,有铜器(包括铜钱币)527件,占总数的41.7%,其中铜钱币450枚(有汉代的五铢钱币、唐代的开元通宝和大量的明清钱币),铜簪子15件,铜箭头3枚,铜矛2枚,铜印章3枚,铜马1件,铜鼎1件,其他73件。
  具鞍铜立马(一级):在铜器藏品中最具有艺术价值的是1992年东沙窝臭芦草窝汉墓群出土的东汉具鞍铜立马。该藏品为青铜烧铸,呈站立状,高35厘米,长34厘米,马背有一铜鞍,马尾翘起,马鞍和马尾可御下与马分离,马鞍两边各有四小孔。马昂首站立,两耳前立,两眼凸圆直视前方,炯然有神,呈现出静态的力感,给人一种养精蓄锐之后急待出征的迫切感。它肥大的前胛和粗壮有力的四肢与传说中的大宛汗血宝马极相似。整匹马形体雄健,轮廓分明,意气轩昂,造型逼真,形象生动。铸造精细入微,体现了汉代铸铜业高超的工艺水平。因其历史悠久,形象逼真,出土很少,具有很高的考古和艺术价值,鉴定为为国家一级文物。
  铜鼎(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东沙窝臭芦草窝墓群采集。随葬品。铜质,敞口高领,束颈圆腹,腹上部有对称双耳,圆底,底部有三足支撑。口径18厘米,高10.5厘米。
  扣花(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青沙黑墓群采集。魏晋时期的人体佩饰,质地为铜质,呈花瓣状,由两对对称的桃形花瓣组成,纵、横均为10厘米。花瓣形态逼真,反映了汉代高超的加工技术。
  铜盘(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东沙窝臭芦草窝汉墓群采集。为汉代的随葬品,铜质,敞口,平底,口径14厘米,高2厘米。
  战国铜矛(三级):2003年我县公安局追缴,出土于我县东沙窝古墓群,为战国兵器。
  铜壶(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东沙窝臭芦草窝汉墓群采集,随葬品。质地为铜质,平口,短颈,平肩,肩部有对称双耳,壶身为扁平状,平底。纵1.8厘米,横13.5厘米,高4.8厘米。
  双环铜壶:征集,汉代。青铜烧铸,侈口高领,圆腹凹底,腹中上部有对称双环形耳。口径11厘米,腹径17.5厘米,底径11.5厘米,高26.5厘米。整个壶身造型美观,结构合理,线条流畅,是一件难得的青铜工艺精品。
  铜釜:出土于我县臭芦草窝汉墓群,铜质。整个釜呈圆球型,腹径17.5厘米,高12厘米。中间有一周突起,将釜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正中开有一圆形洞口。靠近洞口处有一残破的小洞。
  铜羽人灯:出土于我县臭芦草窝墓群,铜质。通高31.5厘米,底座为圆形,中有镂空花纹,已残破;中间有一站立的人形,双手上举一圆形铜盘。整个羽人灯造型独特,人物形态逼真,脸部五官分明,衣服纹饰清晰。反映了汉代铸造技术的精湛和高超。
  铜刀:出土于我县臭芦草窝汉墓群,铜质,兵器。通长63.5厘米,刀把为半圆形,刀身为长条形,已残断为三段。
  铜耳杯:出土于我县臭芦草窝汉墓群,铜质,随葬品。杯为椭圆形,长9.5厘米,高2.5厘米,曰沿两侧有耳,敞口,向下渐收,平底。
  铜簇:民间征集,汉代兵器,呈箭簇状,长3.5-4.5厘米。
  铜钟:出土于我县农行大楼地基。清代。通高36厘米,口径32厘米。
  铜火锅:出土于我县农行大楼地基。清代。通高13.2厘米,底径16.3厘米。
  铜钱币:我县博物馆内收藏有汉、唐、明、清和民国时期的各类铜钱币400余枚。其中汉代五铢钱币300余枚,外圆内方,直径约2.5厘米左右,汉代大泉十五、货泉7枚;唐代开元通宝14枚;清代康熙、乾隆、嘉庆、道光朝各类钱币20余枚。
  第四节 石器
  我县境内出土和采集的石器较多,有石斧、石锤、石刀、石勺、石镰、石楔、石磨盘等,还有一些细石器。这些石器大多为新石器时期的遗物。这充分说明,在新石器时期,居住在我县境内的先民己掌握了简单的石器制造业,他们采取打制、磨制和钻孔的技术,把石块加工成石器,用于生产、生活。如在我县境内采集的石刀,有单孔的、双孔的,大多为长方形,还有椭圆形和不规则形,刀长8—20厘米,宽3—10厘米不等。均有磨制的刀刃,刀刃上有砍砸痕迹,明显表明是古人用来砍砸物饰的工具。至目前,馆藏品中石器达175件,其中鉴定为国家三级文物的3件。
  单孔石刀(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羊井子湾乡境内的火石滩遗址采集,共16把,为新石器时期的砍砸器,质地为石质,纵10.5厘米,横5厘米。大多为长方形,中间有一孔。该藏品是古人用来砍砸、切割的工具,也可作为收割工具使用,使用时用绳穿系在手腕上,提高了劳动效率。
  石璧(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羊井子湾乡境内的火石滩遗址采集,为新石器时期的人体佩饰品,石质,灰色,圆形,中间有一小孔。
  石斧:共6把,在我县东沙窝一带采集。为新石器时期生产用具。分别呈长方形、圆柱形、楔形、锤形等。长10-20厘米,刃宽5.5-7.5厘米。此藏品是古人用来砍伐树木、破石、破木材等的砍砸器。
  石楔:共5把,在我县东沙窝一带采集。为新石器时期生产工具。呈楔形,长7.2-12厘米,刃宽2.2-6.5厘米。此藏品的用途与石斧有相似之处。
  石镰:在缸缸洼遗址采集,新石器时期生产工具。呈半月形,长11厘米,宽5.3厘米,正中并排开有两孔。该藏品是古人用来收割庄稼的工具,使用时用绳穿系在手腕上,使用方便,提高了劳动效率。
  石勺:火石梁遗址采集,新石器时期。高5.5厘米,勺把和一边残损。该藏品可能是冶铜时使用的工具。
  石丸:火石滩遗址采集,新石器时期狩猎用具。呈圆球形,直径7.5-8.5厘米。原始社会时,狩猎和采集是食物来源的重要途径。由于那时的畜禽不能驯养,只能靠猎取,而猎取的工具又不先进,他们就用磨制的“石球”来进行打击,小的远投,大的近砸,在集体配合下来猎取动物。
  齿轮形石器:缸缸洼遗址采集,新石器时期遗存,用途不清。半边缺失,半径5.5厘米,厚2.2厘米。
  第五节 居延汉简
  一、居延汉简的源流
  简牍,是我国优秀的古文化遗存物。我县居延遗址出土的汉简称居延汉简,是众多简牍中璀璨夺目的明珠之冠,多年来引起国内外学术界的轰动与关注。
  居延汉简大都是边郡驻军屯戍活动的军事文书,其中也有地方行政文书和与之发生过关系的各种文献。居延汉简的出土,不仅奠定了中国简牍学雄厚的文物文献基础,而且导致中国简牍研究的国际化,形成了一门国际性的显学。
  居延汉简有新旧两部分组成,人们习惯上将1930年出土的称旧简,1972-1976年出土的叫新简,新旧简总共约30000多枚,其中17000余枚出土于我县的肩水金关、大湾城、地湾城。
  居延旧简,是前西北科学考察团于1930年在居延地区的大湾城、地湾城、破城子等处发掘,共有一万多枚。其中除少量竹简外,绝大部分为木质简牍。这批简现存于台湾。
  居延新简是1972——1976年,由甘肃省博物馆、酒泉地区文化主管部门和当地驻军等单位联合组成的居延考古队,在破城子、肩水金关和甲渠塞第四燧等处发掘,共20000余枚。其中绝大多数是木简,竹简极少。这批简现存于甘肃省博物馆和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我馆采集有不完整的木简数枚,尚有数百枚零散简牍流于民间。
  至目前,已发现的30000余枚居延汉简是国内简牍出土的最大宗,即使在全世界范围内,也是首屈一指、无与伦比的,这不仅因为其数量多,更重要的是他的内容包括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等方方面面,具有极高的科学、历史和文物价值。
  居延旧简中最早的纪年简为汉武帝太初三年(前102年),最晚者为东汉建武六年(公元30年)。综览居延汉简,内容的涉及面很广,政治方面包括汉代的养老制度、抚恤制度、吏制等内容;经济方面有关于农垦屯田的记载,其内容涉及屯田组织、农事系统、屯垦劳力、田仓储运、田卒生活、剥削形式和剥削量,以及农具、籽种、水利、耕耘、管理、收藏、内销、外运、粮价、定量等等,其学术史料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军事方面,居延汉简多是西北边塞烽燧亭障的文书档案,文中所记载的武器名目繁多,最常见的为鸯;科技文化方面,居延旧简中记载有《九九表》,同时,居延纪年简多载有年月日,一般在月名与日序之间注明朔旦,这无疑是研究两汉朔、闰排列的第一手资料。
  居延新简的发掘,由于方法得当,不但发掘数量多,而且比较完整,成册的较多。其中包括完整的和比较完整的薄册70多个,这为简牍研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和准确性。
  居延新简中的纪年简约1200余枚,最早者为汉武帝天汉二年(前99年),最迟者为汉灵帝建宁二年(公元169年)。
  居延新简不仅记载了居延地区屯戍活动的兴衰,而且保存了西汉中期到东汉初年的重要文献资料。如简册《塞上烽火品约》共17枚,该册是研究汉代的烽燧制度以及边塞防御系统十分重要的资料。它是居延都尉下辖的甲渠,卅井、殄北三塞临敌报警、燔举烽火、进守呼应、请求驰援的联防条例。由简文得知,在匈奴人入侵的部位、人数、时间、意图、动向以及天气变化异常等各种情况下,各塞燧燔举烽火的类别、数量、方式、如何传递应和、发生失误又如何纠正等有具体的规定。又如简册《侯粟君所责寇恩事》共36枚,是一份完整的诉讼档案,阐明了汉代治狱刑讯制度的具体内容与诉讼辞的格式以及诉讼程序等。简册《甘露二年御史书》,是汉宣帝时追查武帝之子广陵王刘胥集团阴谋纂权活动的御史书,内容主要是向全国发布通缉判逆逃犯的文件。如《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册,记载了窦融任何西五郡大将军期间,颁发的居延官吏俸禄文书,文中载有“居延都尉,奉谷月六十石”、“居延都尉丞,奉谷月卅石”、“居延令奉谷月卅石”。
  二、居延汉简的形制和分类
  居延汉简就其质地而言,可分为竹、木两类,竹质的所占比例甚微,不到1%。所出土的竹简,一般保存的情况不好,不仅字迹多处漫漶不清,而且大多为残简和断简。相反,木简保存情况较好,可能因为这里的自然条件和环境有利于木简的保存。根据出土的木简的木材鉴定,有松杉、白杨、水柳、红柳等。
  居延汉简长短、宽窄、薄厚各异。出土的汉简,尺寸最长的有88.2厘米,最短的仅3.8厘米。多数为尺牍(汉简一尺相当于23.3厘米),长度为22.5厘米到23.5厘米这样一个范围内。居延汉简的制作程序和方法是先将原材料剖为木片,然后解为扎条,加以刮削。观察出土的木简,可见其上下两端锯齐后又略为磨平,如锯的不齐再用刀刮削,削痕清晰可见。木简两面,光滑平整,棱角分明,木简横剖面为正角长方形。木简表面末见有特殊液体涂染浸泡痕迹,但对错字的刮削修改痕迹,则十分明显,尤其从侧面观察,更为显著。
  简牍编联大致有三类方式,一种是在简的一侧,距顶端6-7.5厘米处,刻有一三角形的小楔口,以固定编绳,使之不易脱落或不上下移动。另一类是用直径为1至1.5厘米的细木条,从顶端一劈为二,略加修整,正面剖光,磨平,于端尖0.7至1.6厘米处左右两侧刻以三角形楔口,栓以麻绳,结以活扣,便于悬挂。还有一种是在顶端向下1-3厘米处中间穿一小孔,再栓上麻绳,便于悬挂。
  居延出土的汉简从形式看,依其自书名称有简、牍、觚、检、缄、签、椿、符、削衣、板、檄、椠、两行、册、符、传、过所等种。由于各种形式的简牍其级别和性质的不同,在选用材质上也有明显的差别。
  简,是汉简文书的主体,内涵比较复杂。其形制有7种:长22厘米、宽1厘米-1.3厘米;长22.5厘米、宽1.13厘米;长23厘米、宽1.1厘米;长24厘米、宽1.3厘米;长27厘米、宽1.2厘米;长30厘米、宽1厘米;长38.5厘米、宽1.5厘米。以长23厘米、宽1.1厘米之尺牍最多,其实长22厘米-24厘米也是尺牍。这些都是日常事务中经常使用的普通木简,而长30厘米以上者,就不是尺牍,是用来颁布法令、条例等重要文件的专用木简,与一般文书有别。由于时代、文书性质、文书级别的不同,简的选材明显有差异:哀帝以前多用松木,王莽前后各材质都用,互相掺杂。一般比较重要的文书多用松木,其它多用杨木。同时松木简上的字写得正规些,而其它材质的简就写得潦草。也许是松木好用的缘故。居延不产松,只长胡杨和红柳。所以松木是外地运去的,汉简中也有领用简札、书绳的登记簿。
  牍,是与简同时并用,而且是用量较大的一种。它的主要特征是宽度比简宽,长度与简差不多。简一般宽1厘米左右,如超过2厘米,就不应称简,应是牍。据史书记载,牍应是用竹子制做,只有用宽竹做成者才叫牍,即竹牍。而居延简牍中,就根本没有竹牍,一律用木材做成,所以应叫做木牍。其实牍是指宽度而言的,并不限制材质。居延有松木牍、胡杨牍,无红柳牍。形制有:20厘米×2.4厘米,22厘米×4厘米,23厘米×6厘米等种,最宽者超不过6厘米。也许在汉人眼里超过6厘米以上者就不是牍了。用途多见公文尾结、购物账单、医方、私人书信及封缄等。
  觚,是形制特别的一种文书用品,长度似无定制,但面的多少有意为之。将一根木棒,削成三个平面、四个平面或六个平面,没有少于二者,也没有多于八者。一般木棒,如少于或多出二、八之数就不为觚了。其用途是练习写字和发送重要的紧急文件。其材质多用胡杨和红柳。
  检,即封检,相当于现在的信封。一般都与填封泥的方形封孔相连接,封札、系绳、填泥、盖印,书写收发人姓名。所以表面留下了文字,与简牍文书同时出土,于是就变成简牍文书中的一种类别了。检的尺寸极为复杂,大大小小,长长短短,多达10余种。
  缄,也是信封的一种,与检的区别在于,缄不带封泥匣,直接用木牍书写姓名、地址等。居延防线,以驻军为主体,军内很多文件是不通过邮驿转送的,而是直接派人送达的,送达件一般不封印,于是就有大量缄的存在。
  签,即标签。有各种器物标签,也有各种文书、账簿的标签。器物存库、文卷上架,以签标之,易于识别取用。其形制也是多种多样,但签头处都有醒目的特定图案标识,又钻有小孔,便于系挂。
  梼,是一种与日迹巡逻相关的凭证之物,用红柳枝削成,一面削平,写有“第六日中椅”等文字,是记录戍卒日夜巡逻、值班时间和次数的一种信物。一般比较长,有27厘米的,也有38厘米的,宽度均为1厘米左右。
  符,即凭证亦或通行证之类的简,如兵符,能证明持符人的身份、事由的标记符以及证明记录吏卒巡察烽燧是否到界,仓库、邸阁值勤的凭证。是一种特别的信物凭证。它的构成是内容和形式互为因果的结果,内容需要验证,才有形式上的配合。如居延新简中“第二十三候长迹符左,第二十三候长迹符右”。这是候长日迹巡逻的凭证。在一根两面削平的木棒上,正背两面写出上字,然后从中间剖开,左半存单位,右半给候长,候长凭此去巡逻,按时返回后与单位合符,以证完成了任务。
  削衣,本不是简牍文书的一种,它的产生,是原简牍上或木觚上因写错或二次使用而被削掉的部分,因带有文字,故列其类。有一字被削掉的,也有整段文字被削掉的。尽管外形上只是一片屑,但内容却是文书,故与完整简文同等重要。
  板:就是上下两板相合,便于保密封检的重要紧密文书,这实际上是古代的邮书函信。这类简一般长度为23厘米左右,恰为汉代一尺,所以尺牍指函信是有其渊源的。
  檄:即檄书,檄文,长度一般也在23厘米左右,属于尺牍。重要的檄书,还有封泥印钤,目的是为传递保密和引起重视。
  两行:即指简牍较宽,可书写两行字。“两行”一词见于简牍自书,而为其它历史文献绝少记载。
  册:即多枚简牍串编而成册,一般都记录一个基本完整的内容。
  以上是居延汉简的基本形式和材质情况。那时没有纸张,文字载体靠木材,于是便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形制,如有一张白纸,一切就简单了。
  三、居延汉简的基本内容
  从简牍内容看,100余年间遗留下来的3万余枚文书,给我们提供历史信息是多方面的,所以内涵是极其复杂的。据文书原有篇题章目计算,有22大类,百余种各种各样的原始文献。具体如:
  第1类:书。
  有诏书、刺史书、张掖太守府书、诸官往来书、部报书、举书、应书、牒书、廩书、算书、遝捕书、牢书、自言书、出入塞书、爰书、自证爰书、相证爰书、秋射爰书、戍卒病死爰书、病诊爰书、责书、邮书等等。这些书都是上至朝廷、下至各级政府、机关、单位日常行政工作中所产生的文件,涉及各个领域。
  第2类:官府公文。
  有中央朝廷下发文,刺史部下发文,张掖太守府、属国都尉府、五郡大将军幕府下发文,居延县府下发文和上报文,居延县乡级政府上呈文,居延都尉府上呈文和下发文,甲渠候官上呈文,存档文和下发文,各级部候呈报文,各烽燧呈报文等。这些都是政务公文,有逐级下发的,相应有逐级呈报的。其中甲渠候官这一单位至为重要,因为大部分木简出土于此,所以这里的文件最为复杂,既有上级发下来的,也有下级呈报上来的,候官本身根据上下级的要求相应又要产生本官文件,或上呈,或下发,并要存档,所以形成了复杂的文书关系。
  第3类:簿。
  即各种名簿,有吏员簿、奏事簿、赐劳簿、奉禄簿、赋钱簿、四时簿、财物出入簿、粮食出入簿、钱出入簿、盐出入簿、车出入簿、菱草出入簿、马牛出入簿、铁器出入簿、资产簿、伐阅簿、守御器簿、兵器簿、被服簿、劳作簿、日迹簿、驿置道里簿等等,涉及军事、经济、财政、资产等诸多方面。
  第4类:籍。
  即名籍,与簿基本相同但又有区别,有烽燧名籍、功将名籍、吏四时名籍、吏卒名籍、受奉名籍、吏卒廩名籍、车父名籍、骑士名籍、被服名籍、被兵名籍、罢卒和留卒名籍、赐劳和增劳名籍、家属名籍、家属居署名籍、家属见署用谷名籍、贳卖衣财物名籍、戍卒和罢卒死亡名籍、吏妻子出入关致名籍、省卒名籍、庸名籍以令赦免人名籍等等。这种名籍最大特征是涉及具体的每个人,如被兵、被服名籍,专门记载武器和服装的配备发放情况,具体到人,受用者领了什么衣服和兵器,领了多少,都要登记在案。
  第5类:课。
  有邮书课、驿马课、军书课、贳券课、罢卒吏名课等。课,《说文》曰:“试也。”考课也,即现在所说考核之意。这类课文书,除登录有关情况外,还要依据律令或规定进行考核评价,做出结论。往往是出了问题才考核,但更多的是按日常工作规定定期考核,这是当时的一种管理制度。
  第6类:案。
  有功劳案、当食者案、戍卒物故案等。即考查、查证有关事件后所形成的文字记录。
  第7类:条。
  有大司农部掾条、丞相御史刺史条、督烽掾条、檄移部吏常会八月条等。条,条例,是带有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
  第8类:券、刺。
  有算券、吏责券、卒责券,吏对会入官刺、过书刺、邮书刺、廪卒刺等。
  第9类:科、品、令。
  有捕斩匈奴反羌购偿科别、大司农臣延奏罪人得入钱赎品、塞上烽火品约、北边契令等,即各种规定、办法、守则。
  第10类:录。
  有刺史奏事簿录、使者治所录、府录、行塞省兵物录等,是官府公务要事的记录,相当于现在的某某纪要之类公文。
  第11类:算。
  有檄算、吏遣符算、四时算、计簿算、行事算等。算,《说文》曰:“数也。”即数字也。这里的算,是一种文件形式,当然是与经济数字有关的,如今之某某预算、年终决算等。简文中的四时算,就是一年四季的预算和决算。
  第12类:劾状。
  法律文书中的一种,即起诉书、状子。
  第13类:记。
  有府记、官记、行塞劳敕吏卒记等。记,也是文书之一种,记录某项重要的事。府记和官记,是指居延都尉府和甲渠候官、居延候官等两级机关的事务文书。另外还有个人的私记,如郭中卿记、万岁候长王充记、主官掾记等。这些记与上类记是性质相同的一种文书,但这类记专指个人的私事记录。
  第14类:计。
  有粟计、胡中文布计、郑卿粟、赵子思计、干饭眉计等。即记账单,往往与货物的重量、价钱有关。
  第15类:奏。
  有王忠记奏、徐威仲山伏地奏书、隧长宗白奏、令史谭奏等,即上呈的意见书、奏章等。
  第16类:符。
  有第二十三候长迹符、第六平旦迹符等。符,即凭证、信物也。
  第17类:过所。
  这类过所肩水金关出土较多,即通行证之类的有效证件。
  第18类:致。
  致,《说文》:“送诣也。”送达通知。是公文中使用较普遍的一种形式,可以用在很多方面,如上呈物品、领用东西、出入关口等场合都可用致的形式告知对方。
  第19类:式。
  即各种各样文书、簿籍、爰书等文书的书写格式,即样本、范本、式样,是当时发往各办公机关统一文书格式的样本。
  第20类:信札。
  即个人的来往书信。
  第21类:古书籍。
  有《仓颉篇》、《急就章》、《易经》、《日书》、《日历》、《算术》、《医方》、《论语》等,但大都是残简断册,完整成册者甚少。有一篇《刀剑》册,较完整,是鉴别刀剑的古书籍。
  第22类:律令。
  即法律和条令,但大都不完整。
  以上是居延汉简的基本内容,出土地点虽然多达30余处,但主要是在甲渠候官和肩水金关两遗址出土的。甲渠候官是居延都尉府下属的一个重要单位,地处中心部位,来往事务都得经过它去处理;肩水金关地处南部,是前往居延的必经关口,所以这两个单位的所在地遗留物就多。从简的时代看,主要是西汉宣帝以后、东汉建武八年以前的文书。从内容看,22类中,以官府公文和簿、籍类文书最多,所载事件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是研究汉代史的珍贵的历史文献。
  我县馆藏有少量残简:
  汉简:国家三级文物。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大湾城遗址采集,为汉代的木简,长条形,长24厘米,宽1.5厘米,隶书墨笔手写而成。
  简:国家三级文物。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大湾城遗址采集,为汉代记录档案的木简,长条形,长23.5厘米,宽1.5厘米,隶书墨笔手写而成。
  第六节 写经类
  1987年我县文化馆在维修塔院寺“金塔”时,发现塔顶内藏有多卷经书,这些经书的书写时间在明、清两代,为研究我县的佛教文化提供了实物证据。
  藏文经(一级):共90页,无装订。经书为蓝纸黄字,手写而成,据考为明代经卷,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大乘妙法莲花经(二级):清代,共7册,保存较为完整。经卷用绸缎裱糊的纸匣盛装,蓝色书皮,黄色纸张,墨书手写而成,字迹娟秀,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藏文经(三级):清代,墨笔手写而成。
  佛像画(二级):1987年从金塔顶内采集。高8厘米,宽4.7厘米,彩绘释迦牟尼座像,结珈跌座。画面用工笔技法分别表现了两尊禅坐入定的菩萨像,其神态慈和安详,五心向上静坐修行,给人一种肃穆庄重的感染力。展示了佛教修行的一种至高境界。画像虽历经数百年之久,但其色彩鲜艳如新,线条流畅,为我们尽显了明代时期彩色绘画的精湛技艺,也说明了我们的祖先当时已具备了相当高的绘画技艺。
  彩塑佛像(三级):原藏于塔院寺金塔内,泥塑佛像,共2尊,通高分别为31厘米,28厘米。佛像面容丰圆,双眼微合下视,着通肩袈裟,珈跌座于莲花台上,左手托一法器,右手自然下垂,表面施彩绘。
  大悲心陀罗尼经:明代木刻印本插图经卷,原藏于塔院寺金塔。经卷图文并茂,经文深奥,是研究我国佛教发展的珍贵资料。卷内画有数千幅手持法器的菩萨、佛像,全都用白描手法绘制而成。他们动作各异,神态安详,逼真自然。其手法细腻舒展,虽为木刻印本,但其效果可与直接绘制的画面相媲美。展现了木刻印本技术的较高境界。实为国内遗留下此类不多经卷中之珍品。
  第七节 其它
  在我县博物馆馆藏的其它类藏品中,也有部分珍品。现就较具代表性,研究和观赏价值较高的做一简要介绍。
  琥珀卧虎(一级):1988年出土于我县东沙窝臭芦草窝墓群,为汉代人体佩饰品。长4厘米,宽3.4厘米,高3.2厘米,腹围10厘米。是利用一块棕红色琥珀雕刻而成。它利用琥珀的天然造型,只寥寥几刀就雕刻出一尊憨态可掬、生动活泼的小虎现象。刀法古朴、简了、自然。该藏品不论在雕刻工艺上,还是在造型构思上都十分出色,反映了汉代劳动人民已具有高超的艺术创造水平和高层次的审美观念。虎身有直径3毫米的4孔相通,为系绳而用。可见此物为当时富贵人家所用的高档装饰品,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展示了汉代当地经济文化发达的景象。
  毛刷(一级):出土于我县黑河沿岸的居延遗址,为汉代制品。该品以羊毛为锋,木片为柄,间以麻绳捆扎。刷通长18厘米,其中刷毛长5.2厘米,柄长12.8厘米,宽1.6厘米,类似现今毛刷。现笔锋上还遗存有部分朱红色颜料痕迹,据此,可以推断,它是用来给器物涂抹颜料的一种工具。做工虽然粗糙简单,但据专家考证,在全国范围内发现如此之早的毛刷尚属首次,在众多史书资料中还没有在如此之早就给器物表面涂抹颜料工具的记载。这把毛刷的发现,无疑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也充分说明这一地区当时经济已相当发达。
  琥珀雕对鸟佩饰(一级):1984年县文物普查队在臭芦草窝东汉墓群残露的古墓中采集。为汉代人体佩饰品。此饰物用一块天然琥珀的造型雕刻而成,呈棕红色。形状为椭圆形。只用寥寥几刀就雕刻出一对鸟儿,好似鸟妈妈正在给小鸟喂食,造型逼真,形态可爱。中间有一小孔,用于系绳,表面有清晰可见的纹饰。此饰物反映了汉代雕刻技艺的高超。
  弋(二级):出土于大湾城遗址。汉代木质,长17.5厘米,匕首形,中间有一小孔,表面有黑线,用抽象手法描绘近似人脸的图案。该藏品的制作和绘画技法虽略现简单,但历经两千余年保存如此完好,实属罕见。
  骨珠(二级):新石器时期的人体佩饰品。是用兽骨经研磨加工成直径为0.6厘米的圆形白色颗粒状,中间有一小圆孔,用于穿绳,多个组成一串。此藏品在当时的用途,与现今人们配戴的项链、手镯等有相似之处。如此精细、小巧玲珑的饰品充分说明了先民磨制加工技术的高超,也表明了当时的先民已有了较高的审美观念。
  墓砖(三级):东坝镇境内的龚家岗汉墓群采集,汉墓建筑材料,呈长方形,从左至右刻写“金童玉马”四字。
  金花(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东沙窝臭芦草窝汉墓群采集。人体佩饰,金质,呈花瓣状,由四片花瓣组成,正中有小孔。
  瓷扁壶(三级):2002年群众捐赠。瓷质,为清代的生活用品。
  木神龛(三级):1987年县文物普查队在东坝镇征集。为清代艺术品,木质,彩绘,长方形木牌,底座八瓣形,牌的四周有棱出的木纹花卉雕刻,中部有雕刻彩绘的图像。该藏品整体造型构思精巧,雕刻工艺细致入微,是一件难得的木雕艺术精品。
  绿琉璃塔顶(二级):1987年在塔院寺内采集。质地为琉璃,绿色,呈圆锥状,高65厘米,底径46厘米,分为上下两部分,顶部呈心状,下部鼓腹形似坛子。
  第八节 民俗文物
  一、近现代生产工具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勤劳智慧的金塔人民在战天斗地的同时,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原始生产工具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实际,更新改造了许多生产工具,这些工具在生产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改革开放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业机械的推广普及,这些旧式生产工具已逐步被农业机械取代,退出了历史舞台。为了供人们观赏研究,现将博物馆征集的一些近现代生产工具做一介绍。
  独轮人力推车
  独轮人力推车,结构简单,用两根长约1.5米左右的车辕,上架五根横木同车辕相连,上面放一个三面围住,前面敞开的芨芨草编的芭子,即成了车厢。车轮是用约10厘米厚的木头做成直径约50厘米,中间凿方眼,穿木轴用两片车耳同底座相连。车高0.8米左右,车厢长0.8-1.0米左右,宽0.5米。可载重100公斤左右。使用时,双手把辕,身子微微向前倾斜,双腿呈八字型推动,就可前行。它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人力车,全凭人的力量驱使,虽然推起来挺费劲,重心掌握不好,便会向一边倾斜,但它具有体积小,行动方便的特点,只要是一人能通过的狭窄通道都可通过,遇到木槛,垫块石头、土坯或木块一颠而过。因此,在过去,家庭厩舍清淤、田间运肥、起粪垫圈都靠它。
  大轱辘车、皮车
  大轱辘车,是最具有地方特色,最古老、最原始的运输工具。据考:大轱辘车是在古代战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主要以马、骡、牛为挽力。金塔民间大轱辘车的使用分为木制大车、木制铁瓦大车和胶轮大车(即皮车)三个阶段。
  大轱辘车的车体由车轮、车轴、车辕、车排(即车厢)四大件组成。车轮由大、中、小三种尺码,最大直径可达2.3米,最小1.6米,有一人多高,用9块车辋,18根辐条镶成。车轴是连接两个大轱辘的物件,一般长约2.6米,多用榆木制成,不易磨损。车辕是用两根长约3.8米左右的木料做成,连接在车轴上。车排是车的中心,在车辕上镶木制成,上围芨芨草编成的圈子。在车辕上固定车排的叫“勾心”,在车轴两头固定轱辘不外跑的是一个约火柴盒大小的木片,叫“车辖”。
  大轱辘车的车辕较长,车古辘高大,在沙砾地、黄泥地、盐碱地及遇到坑沟低洼处行走也很方便。因此,在当时道路状况极差的情况下,是主要的交通运输工具。
  皮车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有了轴承和橡胶轮胎后在大轱辘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运输工具。结构与大轱辘车相仿,只是比大轱辘车低,轮子是橡胶制作的,与汽车轮子大小相似,比大轱辘车轻巧灵活。皮车具有车身低,装卸方便的优点。它也是一种畜力车,一般用三匹马或骡子拉,中间的叫辕马,前边的叫“梢子”。如果有时拉重东西走远路,还会在“梢子”外再加两美“梢子”。
  二牛抬杠
  木制犁身安生铁犁铧是我县最早的耕作农具之一,又称“二牛抬杠”。它由木犁杠、木制犁身、铁制犁头和牛担搁等部分组成。使用时将两头牛套在担搁上,分列在木犁杠两边,牵引木犁杠从而拉动犁铧进行耕作,从形象上看是两头牛抬着一根木犁杠,因而叫“二牛抬杠”。用犁铧耕地叫“犁地”,播种叫“犁种”。播种时一人(一般为妇女)走在犁铧后,一手提蓝或筐,里面盛有作物种子,一手抓种子后均匀撒入犁沟内。后来随着摆楼的出现,犁种逐渐减少。我县最早的播种工具摆耧、整地工具耙,起初也是用“二牛抬杠”方式耕作的。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为了节省畜力,人们将用于播种的犁铧和摆耧进行了改进,将“一杠”改为“两杠”,只套一匹牲口即可耕作播种,畜力也不仅仅限于牛,马、骡、驴等均可做为畜力。摆耧适用于播种麦、谷类作物,也可用来播化肥。在使用时操作手可随意调节下种量。此外,摆耧还可用于松土浅耕。木耙是本地常用的整地破土工具,用榆木或沙枣木制成,用两根板形横木和四根板形直木构成长方形木架,在横木上安装三棱带尖杏木制耙齿,畜力牵引,完成耙地。20世纪七十年代木耙被铁耙代替。
  上世纪70年代,随着新式耕作农具的出现,“二牛抬杠”犁地逐步被5吋步犁、7吋步犁、双轮双铧犁、双轮单铧犁和拖拉机代替,播种被播种机取代。
  石磨•碾子
  石磨、碾子是在没有钢磨、粉碎机以前的粮食加工工具。石磨由花岗石圆形磨体和木制(或泥砌)磨盘构成。磨体分上、下两扇,中间用磨脐固定,磨扇吻合面凿有扇形磨齿。加工磨体时在青石板上打锻出两个大小、薄厚基本相等的圆石板,然后由里向外成扇形用凿子凿出一道道浅沟,下扇中间凿一小洞,用来安插固定磨盘的磨脐。在上扇磨上凿出两个杯口大小的洞来,用以往下溜粮食,中间凿一个能套住磨脐的脐眼,将上下两扇磨固定在磨盘上,边上凿两个小眼,用来穿绳将磨担子(一头带弯的木棍)固定在上扇磨上即可。使用时,套好牲口(一般为驴),在上扇磨上堆上粮食,牲畜一走动,拉动上扇磨转动,通过上下两扇磨的磨擦,粮食就会被粉碎落在磨盘上。然后用簸箕收到一边的箩箱(一般为长方形,深二尺,分两隔,上横二木杠,用来支撑箩筛)里,用锣筛锣,细粉飘然而下即为面粉,粗碴珍子再放到磨上磨,如此反复多次,直至面磨净仅剩麸皮为止。旧时,我县民间一般的磨房里都备有两个箩箱,用来箩白面和黑面。此外,金塔民间还有一种小型石磨,用手摇动,专门用来为牲畜粉料,叫“拉料磨子”。
  石碾是用来取谷物皮壳的加工工具。有辊碾和窝碾两种。碾子由碾盘和碾碌碡两部分组成。先在地上砌一米高的碾台,中间嵌镶一光洁的圆石板,石板中间留一洞口,自上而下立一根木桩,(俗称碾桩)通过碾脖夹用来联结碾碌碡。周围再用土坯围上一个圈,叫碾盘。碾碌碡是用一粗大的石头打磨成上下通圆,左右齐断的形状,左右之间凿一圆形贯通洞,从中横过一根木杠(俗称碾杆)和碾盘中间的木桩连结。使用时,用套绳套好牲畜,一吆动碾碌碡就会转动起来,把谷子、糜子等带壳的谷物放到碾盘上,经碾压,皮壳被压碎。用簸箕收起后,上下翻簸,除去皮壳。经反复碾压、翻簸,便会将米、糠分开。
  纺线车•织布机
  纺线车是旧时人们用来将植物纤维(主要是棉花)加工成线的工具。由木轮、木轴、铁锭和木支架等构件组成。使用时,一手摇木轮曲柄,木轮通过线绳带动铁锭转动,一手将棉捻轴线系于铁锭之上,即可抽捻纺线。
  织布机是将纺织的棉线织成棉布的机械。它由机架、辘角、踏板、怀轴、摧桩、提头、篦子、梭子等部件构成。使用时,操作人员左右脚交替踏动踏板,棉线即靠提头开交,手推篦框左右分送梭线,摧桩推动篦子将线靠紧织成土布。
  二、近现代生活用具
  木桶•卧杆
  木桶是我县民间用来从井中打水和盛水的主要器皿。打水的木桶和现在的铁皮桶、塑料桶大小差不多。打水时,在桶梁上系一长绳将桶放入水中,待吃满水后,提出即可。盛水的木桶约有缸那么粗,使用时常在桶耳上栓一截绳子,中间穿一木杠,由两人抬。大木桶既是盛水的用具,又是储水的家什。
  卧杆,是从井中往上提水的工具。为了省力,人们在井旁做一木架,上面架上长长的木杆,在杆靠井沿的一头拴一根长长的绳子,将木桶固定在绳头,另一头吊一块较大的石头。提水时,将挂桶的一头向下压,待桶吃满水后,放开,凭另一头石头的重量,加之人的操作,就会将水桶轻松地提出水井,使人轻松、省力。
  煤油灯•罩子灯
  煤油灯,是过去用来照明的工具,大约起源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初。过去,人们用食用油照明,待有了煤油后,人们发明了煤油灯,改用煤油照明。煤油灯是用一个小玻璃瓶为灯座,用来盛油,以一个铜钱横挡在瓶口上,再用铁皮卷一个小圆筒,插在线孔上,用棉花捻子穿过圆筒作灯捻。用时,点燃灯捻即可。
  罩子灯是在煤油灯的基础上,改造而成的。它制作工艺较精细,下面是一个灯座,中间是一圆形的盛油器,上部安上可调节灯火大小、能卡住灯罩不掉的灯头。为了提高亮度、防止油烟呛人,在灯头上安上用玻璃做成的灯罩。罩子灯的灯光比简易煤油灯要明亮的多。但每天要对灯罩进行擦拭,否则,被油烟薰黑的灯罩将影响亮度。
  风匣
  风匣,是过去人们在土灶上用来吹风煽火的工具。过去,人们不会盘吹风灶,使用的土灶因缺风少氧而火头不旺,每当烧火作饭时,烟雾僚绕,呛的人睁不开眼。为了增加风力,人们在盘土灶时,在一旁留一风道,用风匣来吹风。风匣是一个木制的简易吹风机,由风箱和风板组成,风箱呈长方形,对住风道有一连接的风口,里面是风板,风板靠风箱的四边粘上鸡毛与风箱壁紧挨,不留缝隙。风板中间竖安两根拉杆通到外面,在拉杆顶端,再安上把手,在拉杆的下对面向外各有一可翕动的小舌头。使用时,人用手一拉一推拉杆,就会把风吹进灶里,从而把火煽旺。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电鼓风机的使用和吹风灶的出现,风匣已被淘汰。
  姜窝子
  姜窝子,我县民间又叫“尖窝窝”、“盐窝子”,其实就是杵臼。它是用一个一尺见方的优质麻子石料凿制而成,大多琢成南爪型,中间凿一拳头粗细的窝,深约四、五寸。杆也是用一个五寸左右长的石头磨制成棒锤状,一端成圆锥型,便于捣杵,又叫尖锤子。
  姜窝子,是过去我县民间家庭生活必不可少的用具。人们用它来捣碎花椒、大香、干姜、盐、辣椒等调味品,也可用来捣中药、炸芝麻等。后来姜窝子被铁杆臼代替,现已弃之不用。
  线陀螺
  线陀螺,是旧时人们用来搓麻绳和捻毛线的工具。
  线陀螺结构并不复杂。它由一根粗硬的铁钎子,将一个木陀螺自上而下贯通构成。铁钎子上面的部分稍长,在上端有一个小勾搭,用来挂麻提线。使用时,将麻或毛理成一缕一缕,捻出一个线头,挂在勾搭上,一手将陀螺提起,一手在陀螺处一甩,陀螺就会转起来,挂在陀螺上的麻或毛就会拧成一股细绳,不停地续麻或毛,不停的转动陀螺,麻绳或毛线就不断地形成。这样的话就比手搓要快的多,也省劲的多。
  火盆
  火盆,是过去人们冬天用来取暖的用具。它比现在用的盆大一些,下面是底座,周围一圈略高,中间陷下去成盆状,多用铁或铜制成,也有的做一个木架,将火盆放在架上。
  过去,人们没有床,大多睡在炕上,因此,火盆也就经常搁在炕上,在火盆里放上柴或煤点燃后,人们围成一圈取暖。
  鞋楦头
  鞋楦头,是过去人们在鞋做好后,用来固定鞋型和植鞋帮的器具。
  过去,人们穿鞋,大多是自己动手做,由于刚做出的新鞋,鞋型不好看,鞋帮太紧,人们就创造出了鞋植头。鞋植头是用木头制的。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鞋头,用木头削成鞋前面的形状,用来固定鞋面;二是后跟,类似脚后跟样的一个直立的木制品,用来固定鞋后跟;三是楔子,是一块块直立式的木片,用来加固鞋头和后跟之间的距离。根据鞋的大小肥瘦,在鞋头和后跟之间楔入相应的木片,使之前后靠紧。固定一段时间,取下楦头,鞋就楦好了。
  羊皮袄•毡靴
  羊皮袄和毡靴是过去我县人们在冬天用来御寒的衣物。
  羊皮袄,是用绵羊皮做成的,一件长大衣得用大羊皮六到七张,半截皮袄也得用四张羊皮。做羊皮袄的皮子事先要进行“熟皮”,即用芒硝等化学物品煮泡使其去腥变软。熟过的皮子没羊膻味。质地柔软、毛絮白、轻软柔和。制做皮袄时,由皮匠将皮子剪裁搭配好,用一种比普通缝衣针粗长的针将皮衣缝成。光板子向外,毛片向内。这种羊皮袄挡风御寒,是出外的最佳穿着,白天当衣,夜晚当被,尤其在野外更是最佳的御寒服。
  毡靴,顾名思义,就是毡制的靴子。我县民间也叫“佬佬”。它是毡匠用羊毛或牛毛“洗成”的。制做时,毡匠先将羊毛或牛毛浸湿,然后一层层铺好,用一个小杆杖使劲碾压,使之成片,然后再淋水,再铺一层毛,再碾压,直到达到做靴子要求的厚度为止。待大的形状洗好后,便在模具上包裹好毡片,再洗再碾压,定型烘烤,毡靴就算做成了。毡靴因是纯毛制成,隔寒、保温效果极好,是当时金塔民间最暖和、最好的棉鞋。
  木斗•木升子
  木斗,木升子是我县过去人们用来盘量农作物种子的工具。
  木斗,木升子均用木料做成,呈方形,上口大,向下渐收。木斗较大,在口沿上有一横隔,便于提拿。过去一升小麦大约是4斤,一斗小麦等于10升即40斤。
  三、家俱
  方桌•琴桌•太师椅
  从解放前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金塔条件较好的的农户家中,均可在其上堂屋里看到方桌、琴桌和太师椅。
  方桌、琴桌、太师椅都是用上好的杨木或柳木料做成的。琴桌较长,在桌腿与桌面相交的四个角上镶有刻有花纹的木装饰,它放在堂屋的靠上墙位置。方桌为方形,略低于琴桌,放在琴桌前。太师椅,椅背较高,两边有扶手,放在方桌的两边。
  过去,农家的上堂屋是比较神圣的地方,一般由长辈居住。琴桌上供有祖先灵位,方桌是敬献祭祀品的地方。有贵重客人来,也在上堂屋招待。太师椅只准家中老者和客人座,年轻人和儿童一般不准座,否则是对老人和客人的不敬。
  针线柜
  针线柜,是过去人们家中用来放衣物、零碎和针头线脑的家具。用杨木或柳木做成,呈长方形,高80厘米,长136厘米,宽60厘米。柜分为上、下两层,上层较深,用来放衣服,被褥等。在上层盖中间靠前边有一活动的长方形木板,为柜盖,用来取放东西。下层较浅,用来放针头、线脑,在前正中有一块小门扇,用来取放东西。
  梳妆镜
  梳妆镜,是过去人们用来画妆、打扮的工具。它由镜架和镜子组成。镜架由上好的木料做成,下面有支撑架,并有木制带花纹的装饰,上面的镜框中镶有玻璃,一般放在桌子上。
  炕柜•炕桌
  炕柜、炕桌,顾名思义,就是放在炕上的柜子或桌子。
  炕柜,用木料做成,呈长方形,一般高45厘米,长190厘米,宽45厘米。中空为室,开一小门。它一般放在炕上靠墙的一头,上面用来放被褥,床单、毡等,下面的小室用来放衣服、鞋袜等。
  炕桌,也用木料做成,呈正方形,一般高30厘米左右,边长50厘米。当吃饭或来人宴客时,将炕桌放在炕的中央,将饭菜摆在桌上,人们围座在热炕上,一边吃喝,一边拉家常。

知识出处

金塔文物志

《金塔文物志》

《金塔文物志》比较详细的记载了从四千多年前新石器时期至近现代境内的文物古迹,包括古遗址、古墓群、古建筑和石刻等共279处。有新石器时期的古遗址、陶器、石器、骨器,秦汉至魏晋时的古城堡、古窑址、长城、烽燧、铜器、陶器、竹木简牍,隋唐时的铜币,宋、元、明、清时期的古城堡、寺庙、铜币、瓷器、木器、书画经卷等。这一处处文物古迹都是金塔悠久历史、深厚文化积淀的重要依据。以缸缸洼、二道梁、火石滩、石岗等遗址为代表的史前大型聚落遗址,收集出土了一大批精美彩陶、精细石器,揭示了先民比较发达的手工业和农牧业,有力的佐证了金塔的悠久历史。以地窝墩南窑址、双庙湾窑址、西三角城北窑址群、窑洞滩窑址群、土墩子井窑址群、破城窑址群等为代表的古窑址,分布广泛,形状各异,是青铜时代到魏晋时期先民制陶、烧砖、冶炼的历史见证和智慧结晶,对研究金塔历史和文化具有重要作用。由蜿蜒数百里的长城,星罗棋布的烽燧,闻名遐迩的“三城一关”(东大湾城、西大湾城、地湾城和肩水金关),散布在田野戈壁中的城堡等组成的古代军事设施遗址,集中反映了金塔作为居延门户的战略地位,给我们留下了“汉简故乡”盛誉,是金塔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以汉会水城故址、西古城、王子庄、威虏城、毛目城、鼎新城、金塔堡等为代表的古城城址,几乎遍布全境,有的虽残破甚厉,有的已遗迹无存,但透过这些古城、古堡历史的烟云,我们还是依稀可见金塔昔日的繁荣。以金塔寺、青山寺、城隍庙、文昌庙等为代表的寺庙遗址,反映了历朝历代金塔大地兴盛的佛教文化。火石梁遗址、白山堂古铜矿遗址、威虏坝、金塔寺“金塔”、文昌阁等冶炼、水利和建筑遗迹,充分显示了古代劳动人民的创造才能。从大坡梁一天泉寺墓群、东沙窝古墓群等汉一魏晋时期古墓葬群中出土的以铜马、伏羲女蜗棺画为代表的一大批文物,是研究汉一魏晋时期历史文化的重要实物依据。金塔寺“金塔”碑铭、创建金塔厅衙门碑铭、鸳鸯池水库碑铭、毛公墓志铭、宝水堂碑文、仙姑庙石刻等石刻碑铭,既闪耀着前辈石刻艺术的光辉,又为后人了解重大事件提供了原始的史料。鸳鸯池水库大坝、大墩门引水枢纽工程、鼎新黑河大桥、传统民居等近现代文物,是奋发图强的丰碑,记述了勤劳勇敢的金塔人民艰苦奋斗,创造美好家园的光辉里程。详尽介绍的陶器、铜器、石器、居延汉简、经卷等馆藏历史文物以及民俗文物,犹如翻开了4000年历史的画卷,一件件宝物“诉说”时空的流转,“叙述”历史的变迁和发展,展示劳动人民的伟大创造,是我们灿烂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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