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古墓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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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文物志》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02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古墓葬
分类号: K878.8
页数: 8
页码: 113-1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金塔县古墓葬的详细情况,其中包括汉——魏晋墓葬和明清墓葬等。
关键词: 金塔县 文物 古墓葬

内容

一、汉——魏晋墓葬据1987年文物普查,我县境内遗存有古墓葬群四十余处,据考,大多为汉——魏晋时期的墓葬,少数为后期墓葬。其中数量较多、较具代表性的为大坡梁——天泉寺墓群和位于金塔镇五星村东北与羊井子湾乡北部一带的东沙窝古墓群,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古墓群三十余处,有墓葬千余座,这些古墓葬座落在荒漠戈壁深处,大多已早期被盗,少数保存完好。此外,在我县东坝、三合等乡镇有零星古墓葬分布,也多为汉——魏晋时期的墓葬。
  大坡梁——天泉寺墓群在我县县城南2公里处的夹山北坡,西至解放村水库东岸,东北至天泉寺的东西长6公里,南北宽5公里的区域内,分布有5处较为集中的古墓群,从东到西依次为天泉寺墓群、大坡梁东墓群、大波梁墓群、板滩墓群、解放村墓群等,综称为大坡梁——天泉寺墓群。墓群内有墓葬封土堆1200余座,均为砂砾石堆筑,呈圆丘状,底径0.8-3米不等,高0.3-1.0米。多数封土堆呈不规则排列。有少数墓葬3—6座呈“一”字型或“品”字型排列,疑似为家族墓葬。如在大坡梁西墓群内,西部有一莹圈,内依次排列4座墓葬,底径1.7—1.9米,高约1米。部分墓葬有明显的砂砾石堆积的墓道,长1.0—23.0米不等。部分墓葬有被盗痕迹,少数墓葬封土堆因人为采砂取石和绿化植树而遭到破坏。墓群内散见少量粗砂红陶片、波浪纹、细绳纹灰陶片和残砖块。由于政策因素和条件所限,墓葬未经正式发掘。
  据1987年全县田野文物普查时清理几座被盗和塌陷墓葬的记载,墓葬形制因建筑材料不同,分为砖券墓、砖土结合墓、土洞墓,砖造圹穴墓和翁棺葬五种。汉墓器物因年代的变化,有西汉、东汉的翁、壶、仓、盘、还有少量陶俑、鸡、羊等动物偶像。墓室一般距地表以下1—6米。2007年在大坡梁墓群内清理一座塌陷的古墓,墓室结构为土洞墓,南北长2.8米,东西宽1.4米,洞高1.6米。墓室距地表约5米,墓道为南北向,长约7米。为双人合葬墓,未出土随葬品,其中一棺木完好,采集到伏羲女蜗人首蛇身棺画一副,从地表散见遗物、墓群封土结构及出土实物考证,此应为汉——魏晋时的古墓葬。
  2003年7月大坡梁一天泉寺墓群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东沙窝古墓群青沙梁南墓群(位于金塔镇境内):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约2万平方米。在芦草沙丘、风蚀台地中暴露砖室墓4座,封土为砂砾堆筑,圆形,南北一字型排列。其中1、4号墓墓顶砖部分暴露于地表,2、3号墓顶砖已遭破坏。墓室呈长方形,单室券顶。2号墓长4.5米,宽1.6米,3号墓长4米,宽1.5米。出土的器物有灰陶罐、瓮、绿釉壶、仓、灶、井、案、碗和“长宜子孙”铜镜等。
  臭芦草窝一号墓群(位于金塔镇境内):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约1.5万平方米。风蚀台地及沙砾戈壁相间地带中,可见18座封土堆,均砂砾堆积,3个一组自东北向西南排列。封土底径3—5米,残高1.5—2米,有的墓室已暴露在外。地表散见大量灰陶片及砖块,据推测为砖室墓。
  转嘴墓群(位于金塔镇境内):面积约6万平方米。在风蚀台地与砾石戈壁中,有封土堆20余座。其中6座墓已塌陷,墓砖暴露,墓道向东,一号墓墓道长12米,宽1.4米,2号墓道长9.8米,宽1.5米。墓室为长方形,长6.2米,为券顶砖室墓。地表散见大量灰砖,采集有灰陶罐、盘及五铢钱等。
  西沙草井南2号墓群(位于东坝镇境内):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约7000平方米。分布于风蚀台地与砾石戈壁中,地表散见灰色条砖,可见5座砖室墓,已完全暴露,均为券顶。1号墓封土底径3.5米,高2米。3号墓封土直径7米,高1.4米。2号墓已破坏,墓室为长方形,长5.5米,宽2米。出土有陶罐、壶、灶、釜、甑和五铢钱等。
  三道沙巷东口1号墓群(位于大庄子乡境内):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约2万平方米。分布于风蚀台地中,地表有墓葬暴露。系竖穴土坑墓,棺木已损,墓穴长2.2米,宽0.8—1米,仰身直肢葬,出土物有陶罐、壶、灶及五铢钱等。
  臭芦草窝3号墓群(位于金塔镇境内):为砖券双室墓,1989年被盗。经清理,出土有铜马、羽人灯、釜鼎、甑等随葬品20余件。其中铜马被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骆驼刺湾墓群(位于大庄子乡境内):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约1500平方米。地表散布大量灰陶片,并有铜器的碎片。暴露有砖室墓6座,因被破坏,仅残存墓底。墓底部有0.1米厚的草木灰,人骨架放置其上。采集有铜镞及墨书有“厝”字的陶片等。三道沙巷井西墓群(位于大庄子乡境内):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约3500平方米。地表可见沙砾堆筑封土堆4座,均呈圆丘形。其中3号墓封土直径6米。1、2号墓为砖室墓,墓室的平面呈方形,边长分别为5米和6米,墓顶已被破坏,早期被盗。3、4号墓封土上有盗坑。
  古墩墓群(位于三合乡境内):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约8万平方米。1988年1号墓被盗,为券顶砖室墓,有前、中、后三室,后室长2.2米,宽1.8米,中、前室不清。出土有陶瓮、罐、规矩铜镜和五铢钱币等物。
  龚家岗墓群(位于东坝镇境内):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约2万平方米。暴露3座券顶砖室墓。1、2号为单室墓,3号为双室墓。1号墓室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2.2米,东西宽1.5米,深1.8米,距地表7米,出土铜镜1面、五铢钱数枚。
  驴尾巴梁墓群(位于金塔镇境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在面积约10万平方米的风蚀台地及戈壁中散见11座封土堆,平面呈圆形,间距15-90米不等,均砂砾堆积。大部分遭破坏,周围散见大量灰色条砖和绳纹灰陶片,推测为砖室墓。
  孤孤洼墓群:(位于羊井子湾乡境内)。墓群东西长500米,南北宽300米,面积15万平方米。发现暴露墓葬24座,其中绝大多数墓葬位于风蚀残丘上,墓室孤悬,墓砖外露,已遭破坏。墓砖为长方形红砖或青砖,红砖据多,墓底砖为正方行印有回形纹的红砖。其中一座暴露墓室长5.0米,宽2.5米,高1.0米。墓葬周围散落有零星人骨碎片。墓群内散见有许多灰陶残片,器形有罐、壶、樽等。推测为汉代墓葬。
  板地井墓群(位于金塔镇境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于砾石戈壁中,面积约15万平方米。散见封土堆20余座。大多数早期被盗,为砖室墓,周围散见大量墓砖和灰陶片。
  这些古墓葬是研究我县汉一魏晋时期历史、文化、丧葬习俗的有力实物依据。古人曰:“墓葬非藏枯骨也,乃藏人心也。”通过古墓葬研究,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墓主人所处的时代、身份,而且还可以通过墓葬方式和随葬物品,了解当时的社会状况,包括生产关系、生产力的水平、民情风俗、文化面貌以及民族关系、劳动方式、生产工具、房屋建筑、服装式样、文化体育、传统道德等多方面的信息。因此,这些古墓葬可以说是当时金塔一带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
  经清理发掘部分古墓葬,墓葬的形制大多是门前带有斜坡墓道的长方形洞室墓。因建筑材料和结构的不同,可分为五种类型:长方形砖券单墓室、砖土结合单墓室、有砖券墓门的前后双室墓和砖券拱顶的砖砌圹穴墓以及土洞墓。方向以东西向者多,南北向者少。从地域上分,大坡梁一天泉寺墓群多为土洞墓,东沙窝汉墓群以及三合、东坝的汉墓多为砖室墓。
  据史料记载,在西汉前期普遍流行木椁墓,日用的陶器仍有寰底带绳纹的。西汉中期,开始出现了砖室墓,陶器上的绳纹基本消失,仓、灶、井等陶质明器逐渐增多,通行“五铢钱”。西汉后期北方的边远地区继续使用木椁墓外,已流行砖室墓,墓内出现彩色壁画,仓、灶、井等陶质明器进一步普及。新莽时期,砖室墓已在全国普及,其墓室顶部有隆起呈穹隆状的。东汉前期,木椁墓开始消失,砖室墓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壁画进一步盛行,陶质明器除仓、灶、井、猪圈、楼阁等模型外,还普遍流行犬、羊、鸡等各种动物的偶像,开始用买地券随葬。东汉后期,流行砖室墓和画像石墓,还盛行用镇墓瓶随葬。曹魏至西晋初,墓葬多是由斜坡墓道、甬道、两侧带耳室的方形前室和长方形后室的砖墓和单室砖墓以及小型长方竖穴墓。西晋中晚期,具前后室的双室墓减少,多为单室方形砖墓和长方形竖穴洞室墓。大型墓葬都有长墓道,一般在25米以上。北朝时期,大中型墓绝大多数都是方形单室的砖木或洞室墓,大型墓室和墓道两侧壁面都绘有壁画。
  从清理的部分墓葬看,墓葬器物组合形式及陈列位置也不尽相同。有比较简单的器物组合型,墓内只有陶瓮和陶罐,这应是西汉中晚期的墓葬;有较复杂型,除陶罐和瓮外,还有陶壶3件、陶盆3件、陶仓3件,这应是王莽时期的墓葬;有实用器物已逐渐消失、反映生活方面的陶质模型器物如案、盘、樽、碟、勺、耳环等大大增加的墓葬器物组合型,这应是东汉早中期的墓葬;有具有一定延续和发展的器物组合型,例如墓室常有缺仓、少壶的现象,有的还出现了陶牛、猪、羊、狗、鸡等家禽和家畜的偶像,这应是东汉中晚期的墓葬。墓葬中众多的铜镜,不仅可以印证时代,而且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的繁荣。一般而言,铜镜为日光镜者,它的时代应是西汉晚期;有四神规矩镜、尚方规矩镜、简化规矩镜者,其时代应在东汉早期至中叶;有支规矩镜、四神规矩镜和四乳四神镜者,它的时代应在王莽时期至东汉晚期。
  从我县境内发现的大量汉——魏晋时期的古墓葬充分说明,我县境内在汉朝时已有了相当数量的人口居住。从众多的墓室结构和出土的随葬器物以及随葬器物的不同组合,说明我县境内在汉朝时经济已有了一定的发展,人民生活已实现了安居乐业。
  二、明清墓葬魏家坟墓群魏家坟墓群,在鼎新镇城区东北(现进化村2组与头分村3组的交界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面积约598平方米。据1987年文物普查记载:茔圈内排列5座墓葬,均为圆丘形封土。其中1号墓封土底径5.4米,残高0.6米。2号墓封土底径3米,残高4米。其北面又有品字形3座砖室墓,有祭祀祠堂底座,长方形,面积5米×8米,并有长3米、宽2米、高0.2米的石兽座1个。据当地老者讲,坟内原有一对石狮,后搬迁于鼎新镇政府门前,现保存完好。目前,墓群内已被开垦为农田。坟地外围的墙基线还依稀可辨。
  关于魏家坟的年代和墓主人的具体身份,流行于鼎新的一种说法便是:“先有魏家坟,后有毛目城。”但是,“先有”有在何时呢?据民国时期编撰的《新编鼎新县志》,其卷七《魏公植望太先生墓志》记载,墓志是道光十五年(1835年)农历四月由墓主人的孙子(魏象纪)请同乡所记。里面记载的墓主人名叫魏植望,祖籍凉州,生于康熙三十三年,卒于乾隆十四年,曾经当过兵,后在毛目屯田,以屯户长身份办理屯务,被委任为屯长。他乐善好施,深得百姓拥戴,死后就葬在毛目。子孙后迁居酒泉,家资丰饶,人丁兴旺。他死后,他的二儿子通过捐官的形式追赠他为中宪大夫,追赠其母张氏为恭人。《墓志》同时还交待了魏植望先生的儿子及孙辈们的情况。
  《墓志》记载,魏植望和他的两个儿子都葬在了毛目。他们所葬之地是否就是鼎新的魏家坟呢?清朝的丧葬制度规定,只有六品以上的官员才可在墓前立石兽,而且数量和种类有严格的规定。现鼎新镇政府门前的石狮子若立于魏家坟前,必然说明墓的主人官阶至少在六品以上。清朝时期的中宪大夫为正四品,只有正四品才会封其夫人为恭人。魏植望这个捐官追赠的中宪大夫墓前立对石狮子,似乎也不违反相关律制。
  根据以上资料表明,魏家坟的墓主人很可能就是魏植望,修建年代大概在清乾隆年间。

知识出处

金塔文物志

《金塔文物志》

《金塔文物志》比较详细的记载了从四千多年前新石器时期至近现代境内的文物古迹,包括古遗址、古墓群、古建筑和石刻等共279处。有新石器时期的古遗址、陶器、石器、骨器,秦汉至魏晋时的古城堡、古窑址、长城、烽燧、铜器、陶器、竹木简牍,隋唐时的铜币,宋、元、明、清时期的古城堡、寺庙、铜币、瓷器、木器、书画经卷等。这一处处文物古迹都是金塔悠久历史、深厚文化积淀的重要依据。以缸缸洼、二道梁、火石滩、石岗等遗址为代表的史前大型聚落遗址,收集出土了一大批精美彩陶、精细石器,揭示了先民比较发达的手工业和农牧业,有力的佐证了金塔的悠久历史。以地窝墩南窑址、双庙湾窑址、西三角城北窑址群、窑洞滩窑址群、土墩子井窑址群、破城窑址群等为代表的古窑址,分布广泛,形状各异,是青铜时代到魏晋时期先民制陶、烧砖、冶炼的历史见证和智慧结晶,对研究金塔历史和文化具有重要作用。由蜿蜒数百里的长城,星罗棋布的烽燧,闻名遐迩的“三城一关”(东大湾城、西大湾城、地湾城和肩水金关),散布在田野戈壁中的城堡等组成的古代军事设施遗址,集中反映了金塔作为居延门户的战略地位,给我们留下了“汉简故乡”盛誉,是金塔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以汉会水城故址、西古城、王子庄、威虏城、毛目城、鼎新城、金塔堡等为代表的古城城址,几乎遍布全境,有的虽残破甚厉,有的已遗迹无存,但透过这些古城、古堡历史的烟云,我们还是依稀可见金塔昔日的繁荣。以金塔寺、青山寺、城隍庙、文昌庙等为代表的寺庙遗址,反映了历朝历代金塔大地兴盛的佛教文化。火石梁遗址、白山堂古铜矿遗址、威虏坝、金塔寺“金塔”、文昌阁等冶炼、水利和建筑遗迹,充分显示了古代劳动人民的创造才能。从大坡梁一天泉寺墓群、东沙窝古墓群等汉一魏晋时期古墓葬群中出土的以铜马、伏羲女蜗棺画为代表的一大批文物,是研究汉一魏晋时期历史文化的重要实物依据。金塔寺“金塔”碑铭、创建金塔厅衙门碑铭、鸳鸯池水库碑铭、毛公墓志铭、宝水堂碑文、仙姑庙石刻等石刻碑铭,既闪耀着前辈石刻艺术的光辉,又为后人了解重大事件提供了原始的史料。鸳鸯池水库大坝、大墩门引水枢纽工程、鼎新黑河大桥、传统民居等近现代文物,是奋发图强的丰碑,记述了勤劳勇敢的金塔人民艰苦奋斗,创造美好家园的光辉里程。详尽介绍的陶器、铜器、石器、居延汉简、经卷等馆藏历史文物以及民俗文物,犹如翻开了4000年历史的画卷,一件件宝物“诉说”时空的流转,“叙述”历史的变迁和发展,展示劳动人民的伟大创造,是我们灿烂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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