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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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塔文物志》 图书
唯一号: 29272002023000001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文物普查
分类号: K872.42
页数: 12
页码: 13-24
摘要: 本章记述了金塔县第一次文物普查、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分布情况。
关键词: 金塔县 文物 普查工作

内容

第一节 第一次文物普查
  为了全面掌握全区文物点的分布情况,1977——1978年酒泉地区统一组织开展了全区第一次文物普查。普查工作由原酒泉地区文化处统一组织,从各县市文化部门抽调人力组成了普查组,由酒泉博物馆原馆长冯明义任组长。普查工作以县市为单位开展。我县的普查工作是1978年进行的,我县文化馆原职工韩朋丽(女)等2名同志参加了普查。由于当时的条件所限,我县境内只普查了从大湾城——肩水金关——额济纳旗(当时属酒泉地区管辖)的黑城一线的关隘、城堡及长城烽燧,共普查登记文物点26处。
  第二节 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
  1987年4月为完成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金塔县成立了文物普查小分队,由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潘金德担任队长,文化馆馆长曹延茂担任副队长,刘玉林、赵立云、王天虎、兰玉寿等同志为成员。普查队从成立到结束,共计8个月,跑遍全县12个乡(镇)96个村和国营生地湾农场的全部地域,行程总面积达1.2万多平方公里,共普查文物点168处。发现古遗址61处、古建筑57处、古墓葬33处、石刻4处,近现代名人墓3处。同时在各文物点和乡村搜集到新石器时期、汉代、魏晋、明代、清代各历史时期的文物639件。
  这次普查初步揭开了我县文物富集地东沙窝——汉代会水县城所在地的内幕。金塔一带西汉曾置会水县,县城一直未被确证。普查队把此列为重点考察对象,将东沙窝发现的10座古城堡逐一进行分析对比,发现东古城(俗称“破城”)是东沙窝现存规模最大的古城址,城内及周围文化遗存丰富,有大量的汉——魏晋时的夹砂陶片、灰陶片、碎砖块、石磨残块等物。古城周围有田畦遗迹和墓葬区。另据《汉书•地理志》及《重修肃州新志》等记载的会水县城位置,从地理方位、遗址规模和地上地下遗存、与史籍记载相印证,初步认定东古城为汉代会水县城所在地。同时,在位于羊井子湾乡的西三角城、火石滩和大庄子乡永丰村东的缸缸洼、头墩村九组东北的火石梁均发现较大型的新石器时代部落群居住遗址和古窑址。据此说明在新石器时期,我县境内就有人类居住。将我县的历史推进到了4000多年前。
  为查明金塔境内汉明长城的走向及分布的情况,普查队深入我县戈壁沙漠,依据史料记载,探源追踪,初步查明了长城的分布情况,共发现两道汉长城,一道明长城。东道汉长城长约140公里,为南北走向,北道汉长城长约160公里,为东西走向,明长城长约50公里,为东西走向。普查中,普查队先易后难、纵横梳理、力求全面。通过普查,在长城沿线共发现比较完整的古城堡7座,烽燧28座,半毁的烽燧35座。在普查中,普查队对文物分布密集的地域采取地毯式的普查,对其它的地域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基本查明了我县境内文物的分布情况及类型和数量,达到了摸清家底的目的。为研究我县历史提供了重要依据。
  第三节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2007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9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做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对于进一步查清我国文物资源,为文物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次文物普查范围为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通过普查,掌握不可移动文物及环境的基本情况、保存状况、环境状况及其变化情况。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布重要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应保护级别。
  普查标准时点为2007年9月30日。普查工作要求从2007年10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10月为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工作启动经费,配置设备,开展培训,搞好试点工作。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为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为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整理、汇总调查资料,建设数据库,公布普查成果。
  我县的普查工作,计划于2007年11月开始,至2011年6月结束。共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主要任务是成立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经费,配置设备,开展培训、试点工作。第二阶段(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实地开展文物调查,完成田野调查工作。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主要任务是汇总调查资料,建设数据库,公布普查成果。至2008年底,我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进行到第二阶段,已完成了5个乡镇的野外调查任务。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普查工作做到“五落实”。
  2007年9月18日全国“三普”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县委、政府对“三普”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由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对我县的“三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具体工作上做到了五个落实:一是机构落实。县政府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县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印发了《金塔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县的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了“四个明确”,即明确了普查的时限、明确了各阶段的任务、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明确了普查的经费来源渠道。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文化体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城建、林业、国土资源、民政、宗教、财政、统计、文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普”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文化体育局设立了“三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事务的处理。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也按照县上的要求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其承担的普查职责的落实。二是人员落实,普查办从县博物馆和县林业局抽调业务能力强、有吃苦敬业精神的5名同志组建了普查工作队,由博物馆副馆长陶玉乐任队长,博物馆办公室主任赵立云任副队长,具体承担本县的普查工作任务。各乡镇确定了一名熟悉本乡地理情况和文物工作的业务骨干和1名向导配合好本辖区内的“三普”工作。全县参与“三普”的人员达到了100多人,确保了普查工作的人力要求。三是经费落实。在普查经费落实上,我县采取向上争取一些、县财政拨一些、普查办筹一些的办法解决。普查开始后,积极争取市文物局下拨经费2万元,县财政也从经费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我们普查办积极争取筹集了一些,保证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设备落实。在省上配备的笔记本电脑、GPS定位仪和照相机等基本设备到位的情况下,又为普查队购置了办公用品、服装等设备,投入经费达到了近2万元,配齐了普查所需要的设备。五是培训落实。选派2名同志参加了省上为期10天的培训,选派3名同志参加了市上的培训,并于4月初举办了由各乡镇主管领导、文化站长、各部门负责人、全县70名业余文保员和普查队员共100余人参加的“三普”培训班,对“三普”工作进行了全面培训。结合培训开展了实地调查实习,为全面开展野外调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野外调查工作开始后,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临调查一线看望调查队员,指导普查工作。6月下旬县委王玉福书记和政府周淑梅副县长亲自到普查第一线指导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鼓舞了普查队的士气。
  二、扎实安排,稳步推进,野外调查做到“四到位”。
  一是普查方案制定到位。为了保证普查工作的进度,县普查办制定了具体的普查工作方案,对本县的普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根据我县实际,我县的调查工作以乡镇为单元开展,分两年完成。08年完成金塔镇、羊井子湾乡、大庄子乡、东坝镇、三合乡5个乡镇的普查任务;09年完成中东镇、古城乡、西坝乡、鼎新镇、航天镇5个乡镇的普查任务;二是普查宣传到位。为了给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了普查的宣传力度。2007年9月份结合广场文化活动,在航天广场悬挂横幅,散发传单进行了宣传;在“十一”期间结合举办精品文物图片展,将“三普”知识和文物法的相关内容制作成展板在航天广场进行了展览宣传;2008年“5.18”国际博物馆日期间,又将“三普”知识和文物法灌制宣传带,装饰宣传车一辆在县城和乡镇村组进行了宣传,并在县电视台以滚动字母的形式进行了宣传。普查组每到一乡镇,首先由乡镇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会议进行动员安排,各村、组再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宣传。据统计,我县自“三普”工作开展以来,共举办大型宣传活动3次,召开各类动员会56场次,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覆盖率到位。在普查过程中,采取“四带一”的方式进行,即4名县上抽调的普查队员带1名乡镇干部,普查采取逐村逐组进行,每到一村,先召集村组干部进行座谈了解,再走访群众,特别是老同志和经常外出放羊的群众,待情况掌握全面后,再进行野外调查,确保村组覆盖率达到100%;四是调查任务落实到位。在具体调查上,以乡(镇)域为单元开展,采取野外调查与室内汇总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工作,即每周野外调查3天,室内汇总录入2天,力求采集的资料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书面和电子资料,保证采集信息的质量。在普查中根据各文物点的实际情况认真采集各条信息,对文物点面积小的采取实地丈量,分布范围大的采取航迹测量面积,并用GPS准确定位;为了保证资料的全面性,每个文物点都拍摄3—5张照片,有单体文物的,每个单体文物至少拍摄1张照片。凡有出土物的文物点,都采集了标本,拍摄了标本照片,并科学进行断代。在填写调查表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客观评价的原则,确保普查资料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特别对个别新发现的文物点重点进行调查,力争采集的信息全面科学。在野外调查过程中,由于我县绝大多数文物点位于沙漠戈壁地带,普查车辆无法进入,普查队员只能在沙漠中徒步前行,有时一天要跑一二十公里路,条件相当艰苦。普查队员顶烈日冒酷暑,即使30多度的高温天气也没有停止工作,正是由于普查队员的这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才保证了普查进度和质量。至2008年底,已完成了5个乡镇,涉及35个行政村、197个村民小组和10个农场、4个社区的111处文物点的野外调查工作,其中新发现文物点8处(古遗址5处、墓葬1处、近现代建筑2处),复查103个点。根据第三次文物普查的要求,将文化类型相同,地域相近的13个点进行了合并,实际登记98处。
  目前,整个普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知识出处

金塔文物志

《金塔文物志》

《金塔文物志》比较详细的记载了从四千多年前新石器时期至近现代境内的文物古迹,包括古遗址、古墓群、古建筑和石刻等共279处。有新石器时期的古遗址、陶器、石器、骨器,秦汉至魏晋时的古城堡、古窑址、长城、烽燧、铜器、陶器、竹木简牍,隋唐时的铜币,宋、元、明、清时期的古城堡、寺庙、铜币、瓷器、木器、书画经卷等。这一处处文物古迹都是金塔悠久历史、深厚文化积淀的重要依据。以缸缸洼、二道梁、火石滩、石岗等遗址为代表的史前大型聚落遗址,收集出土了一大批精美彩陶、精细石器,揭示了先民比较发达的手工业和农牧业,有力的佐证了金塔的悠久历史。以地窝墩南窑址、双庙湾窑址、西三角城北窑址群、窑洞滩窑址群、土墩子井窑址群、破城窑址群等为代表的古窑址,分布广泛,形状各异,是青铜时代到魏晋时期先民制陶、烧砖、冶炼的历史见证和智慧结晶,对研究金塔历史和文化具有重要作用。由蜿蜒数百里的长城,星罗棋布的烽燧,闻名遐迩的“三城一关”(东大湾城、西大湾城、地湾城和肩水金关),散布在田野戈壁中的城堡等组成的古代军事设施遗址,集中反映了金塔作为居延门户的战略地位,给我们留下了“汉简故乡”盛誉,是金塔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以汉会水城故址、西古城、王子庄、威虏城、毛目城、鼎新城、金塔堡等为代表的古城城址,几乎遍布全境,有的虽残破甚厉,有的已遗迹无存,但透过这些古城、古堡历史的烟云,我们还是依稀可见金塔昔日的繁荣。以金塔寺、青山寺、城隍庙、文昌庙等为代表的寺庙遗址,反映了历朝历代金塔大地兴盛的佛教文化。火石梁遗址、白山堂古铜矿遗址、威虏坝、金塔寺“金塔”、文昌阁等冶炼、水利和建筑遗迹,充分显示了古代劳动人民的创造才能。从大坡梁一天泉寺墓群、东沙窝古墓群等汉一魏晋时期古墓葬群中出土的以铜马、伏羲女蜗棺画为代表的一大批文物,是研究汉一魏晋时期历史文化的重要实物依据。金塔寺“金塔”碑铭、创建金塔厅衙门碑铭、鸳鸯池水库碑铭、毛公墓志铭、宝水堂碑文、仙姑庙石刻等石刻碑铭,既闪耀着前辈石刻艺术的光辉,又为后人了解重大事件提供了原始的史料。鸳鸯池水库大坝、大墩门引水枢纽工程、鼎新黑河大桥、传统民居等近现代文物,是奋发图强的丰碑,记述了勤劳勇敢的金塔人民艰苦奋斗,创造美好家园的光辉里程。详尽介绍的陶器、铜器、石器、居延汉简、经卷等馆藏历史文物以及民俗文物,犹如翻开了4000年历史的画卷,一件件宝物“诉说”时空的流转,“叙述”历史的变迁和发展,展示劳动人民的伟大创造,是我们灿烂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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