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婚姻家庭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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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唯一号: 292634020220001417
专题名称: 临潭县婚姻家庭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544.pdf
专题类型: 政策法规、税收

专题描述

临潭县民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临潭县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负责居民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撤销受胁迫的婚姻以及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从2003年10月1日开始,将此前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制度改为由当事人本人作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的作法,居民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就可办理结婚登记。1988年,规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藏族男20周岁、女18周岁。婚姻家庭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

知识出处

临潭县志

《临潭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临潭县志(1991-2006)》做到了把握原则、客观真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秉笔直书,客观记载,突出了详近略远,着重反映了1991至2006的16年中取得的突出成就,脉络清楚,重点突出,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篇目有所创新,突出了地域和资源特点,彰显地方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使志书具备了很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学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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