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得税和集体企业所得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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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4020220001271
专题名称: 工商所得税和集体企业所得税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1019.pdf
专题类型: 政策法规、税收

专题描述

集体企业所得税是由原工商所得税演变过来的。1950年,中央政务院公布《工商业税暂行条列》,规定除国有企业外,所有的工商企业都要缴纳所得税,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1958年进行工商税改革,所得税成为一个独立税种,称为“工商所得税”,主要对集体企业征收。1984年,国营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后,工商所得税已名不符实,根据集体企业的发展状况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国务院于1985年4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列》,对全国城乡集体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统一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1954—1985年甘南共征收工商所得税579.9万元,年均征收16.57万元。从1985年改征集体企业所得税,按8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对新办企业免征所得税1年。1984年省委、省政府甘南经济开发会议若干政策规定,从1985年起,6年内免征乡镇企业税收。从1985-1990年共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418.2万元,年均征收83.64万元。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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