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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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唯一号: 292634020220001260
专题名称: 货物税
文件路径: 2926/02/object/PDF/29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1016.pdf
专题类型: 政策法规、税收

专题描述

始于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政务院颁布《货物税暂行条例》,在甘南主要征税品目计有:甲类生皮中的狐皮、獭皮、紫羔皮、猞猁皮,税率15%;乙类生皮中的牛皮、羊皮、马皮、狼皮、狗皮等,税率为10%;乙类毛中的羊毛、羊绒税费5%;肥皂税费5%,植物油税率10%,原竹、原木税率为5%,土烟叶40%,钟表由1950年的15%调为1953年的20%和1955年的30%。1954年到1958年共征收货物税153.1万元,年均征收30.62万元。1958年货物税并入工商统一税。

知识出处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

甘南大辞典所收录的辞条,仅限与甘南州有关的内容。本辞典依据“事以类聚”原则,按照职能和专业分工分类,共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资源、党派群团、政法军事、科教卫生、文体旅游、农牧林业、建设环保、工业交通、电信邮电、财经商贸、民族宗教、综合、人物等14个类目。按前言、凡例、分类目录、正文、附录、后记排列。分类目录中,同类辞目按相近程度排列,有的以时间先后为序,或者两相兼顾。本辞典所收辞条,大部分从甘南州已正式出版的史、志及专业性资料中搜集整理,由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审定征求意见稿。限于资料、数据搜集难度大,一部 分断限至2006年,一部分延伸至2011年。在辞条正文中均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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